在矛盾裡,不管是人或事,我們求主讓我們有一個單純的、有恆的、來自上帝的、愛上帝的、信靠上帝的心。 /康來昌

康來昌牧師—2010.01.17―於台北信友堂第三堂主日講道信息kanglaichang

主題經文:列王記上3:3-4,「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所羅門王上基遍去獻祭;因為在那裡有極大【或作出名】的邱壇,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作燔祭。」

可能不只是華人文化,很多基督徒、非基督徒都有個觀念,就是當覺得某個人或事好,就是好到底;當覺得某個人或事不好,就是都不好,好像分得很清楚。

在看聖經時也會這樣,覺得所羅門是好人,所以他做的都是好的;猶大是壞人,所以他就一無可取。這樣的態度不太對。有時相反的也會產生,那也不對。好像很多不信主的人特別對猶大、掃羅、撒旦、該隱有很多同情,這我也提過,在文學上面很多。我們求主讓我們都能夠認定主。

生活中有矛盾

生活中是有很多的矛盾。聖經裡、我們經驗裡有些所謂的「好人、好基督徒」,也可能犯很大的錯誤;不但可能,也常常如此。相反的,很不好、不信主的人也可能做出一些非常正確、非常好的事情。像約拿書裡那些不信上帝的水手,在很多地方就比約拿要更恭敬上帝。

讓我們很謙卑的知道,再好的人他好,再有信心的人他信,是神的保守。我們再不好、不信或做錯,也可以因著倚靠上帝而改變過來。生活中在我們即使很屬靈的時候,思想和行為上也可能會做些有意無意的錯誤。像所羅門就是。我們必須堅信只有上帝是絕對不會錯,絕對美好的,當我們去遵行、執行上帝話時,都可能會犯一些錯誤,所羅門也是。

矛盾:所羅門娶法老女兒,上帝未責備

王上3:1,「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接他進入大衛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並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

這句話有點怪,但當你比較熟悉聖經而要馬上定所羅門罪時要小心點。有點奇怪的是,當所羅門削平群雄、江山穩定了以後,就結婚,娶了法老的女兒。這好像不大恰當。他應該娶以色列人的,怎麼娶法老的女兒?甚至我看有些解經家說,所羅門埋下整個國家覆亡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娶了法老的女兒,這是一件絕對的錯事。

但當我們要說這件事情錯誤時,要小心點看聖經,不能太確定。在摩西五經裡,神嚴嚴禁止以色列與迦南人通婚。列王記上11章有講到所羅門娶了一些女子,摩押人、亞捫人、以東人、赫人,這不包括埃及人。也就是在聖經裡沒有明文禁止、反對,就是在這經文裡也沒有看到神對他娶法老女兒的這件事的反對、抗議或責備。

我覺得我們需要小心點,聖經沒有明講,你就不要馬上就說這件事是錯的。就算聖經是明講,我們在解釋、應用時也要小心,我們的解釋和應用不是絕對的權威。有時候我們很容易因著自己的習慣、傳統,就把我們的話放在上帝嘴裡。也就是我們說一些話,然後找一些經文來支持。這我們求主幫助我們避免這些事。人間的一切都有它歷史的相對和侷限性,只有上帝是絕對、永恆的。

但我們講這話也不是說我們進入相對主義,什麼都可以。你也不要看了這個就說:「今天康牧師講娶法老女兒為妻,聖經都沒有責備,很明顯的應用就是我也可以如何、如何。」小心,我們總是在這些地方容易太聰明而犯罪。

我在這裡只是說這是一個矛盾。看起來所羅門不應該做這事,看起來他應該娶他本國的女子,整個聖經是這樣講的,但我們也看到所羅門作這件事,神並沒有責備,所以我們很難斷定這件事是對或不對。

我們生活中這種不確定的因素太多了,求主讓我們更謙卑,也更喜悅。更謙卑就是,我們學習承認自己不一定對,也更喜悅知道神憐憫恩待謙卑的人,神會引導我們。

保羅對歌羅西教會就講到「我們要思念天上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意思不是說我們天天在想黃金街、碧玉城,是說在生活中總希望神在我們心裡面;我們總知道一切的豐富都在基督裡面;一切的豐富都是我們跟基督在一起才能得到。並不是說我們一定要在禱告、讀經、玄想,但基督是我們絕對、堅定相信的對象。我們一定有軟弱、信心不足的時候,事實上應該講我們也一定有信心夠的時候,意思就是說我們多半時間是沒有信心、信心很小的,但我們相信神會恩待祂的兒女。

所羅門娶法老的女兒,可能對,可能不對,我們不敢下定論。下面一件事也是。我只是希望在生活中的應用上,除了對主的信靠以外,我們不要那麼斬釘截鐵。

矛盾:在邱壇獻祭,上帝未責備

王上3:2-4,「當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壇獻祭,因為還沒有為耶和華的名建殿。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所羅門王上基遍去獻祭;因為在那裡有極大【或作出名】的邱壇,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作燔祭。」

這裡有個矛盾,或我們不能解釋得太清楚的一件事,就是邱壇。所羅門為什麼去邱壇獻祭?在聖經民數記、申命記裡,很清楚耶和華告訴我們,將來以色列人到了迦南地,絕不可在邱壇獻祭,那些邱壇都要毀掉,因為邱壇是迦南人拜偶像的地方,以色列人如果在那裡敬拜上帝,很容易就變成一個混合的宗教,又拜上帝,又拜偶像,所以神嚴嚴的禁止。歷代志下31章也講到後來以色列、猶大的亡國就是因為他們在邱壇那裡學了外邦的宗教、拜偶像、離棄上帝,惹上帝的憤怒。而好王(像希西家王)的特點也是把所有的邱壇都打碎。

所以在邱壇獻祭應該不好,但我們在這裡再次看到所羅門在邱壇獻祭燒香,沒有受到耶和華任何的責備。而且前面也看到撒母耳也常常到邱壇獻祭,所以這種不是絕對清楚的事情,我們不敢說一定對或錯,但基督徒盼望總是走一個比較穩妥的道路,就是照著聖經比較清楚吩咐的去做。但也不要變成律法主義,我們還是可能會有一些錯誤。

矛盾!所羅門愛上帝,他卻娶了法老的女兒;矛盾!所羅門愛上帝,卻在上帝禁止的地方獻祭。矛盾!所羅門雖然做了這樣的事,上帝卻沒有怎麼責備他,甚至還祝福他。還有很多矛盾。

對這些矛盾,我再次說,一方面叫我們更謙卑,學習叫我們知道自己的判斷不一定最準確。另一方面我們就更認定上帝,因為這麼多不確定的事,如果沒有一個確定的上帝、上帝的話,我們就更迷失。

矛盾:所羅門美好統治下,仍有罪惡

還有一個矛盾,就是在所羅門統治之下,到底有多好、多棒?看起來非常的棒,列王記上4:20,「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都吃喝快樂。」然後所羅門所統管的地方多大。而他所統管的百姓是如何?4:25,「所羅門在世的日子,從但到別是巴的猶大人和以色列人都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安然居住。」這好像是桃花源、最美好的世界一樣,大家吃喝快樂。

各位,吃喝快樂是不是一件好事?這是常識,根本不用問,但我們基督徒有時候有點「變態」,有點好像覺得吃喝快樂、漂亮健康、有錢、開賓士轎車,就多少跟罪惡連在一起。

如果我買一個LV皮包,可能在街上走的時候就可以秀出來,但到教會可能就最好把它蓋起來,因為這奢華、不好。(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好像我們有一種想法,對吃喝快樂總是有點忌諱,不知道是不是清教徒或修道院的「遺毒」,好像我們不能太快樂,最好痛苦、愁苦一點、累一點、不要太漂亮、不要太裝飾。女孩子不可以把你的頭髮染成紫色,你媽媽會很生氣。各位,你跟你媽媽講:「你頭髮變白了,染成黑色的可以,我頭髮是黑的,染成紫的為什麼就不可以」?有時候實在是因為自己的傳統、習慣,我們就覺得是這樣,而沒什麼道理。

吃喝快樂好不好?很好,感謝主,這是主所賜的。神讓我們看到神所愛的王和他所統治的百姓,他遵守神的話,神也讓我們吃喝快樂,這是非常好的事情,沒有什麼不好。

那吃喝,就在21到24節,解經書說所羅門一天所吃的東西,大概可以供四千到六千人(還有個解經家說一萬五千個人)吃,我想那意思就是他手下的公務員、官員甚多,這些人跟他一起吃,他們吃喝快樂。

不要以為吃喝快樂就是「財主和拉撒路」那財主的生活,吃喝快樂也可以敬畏上帝的。然後大家都「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安然居住」。自己的,表示有產業,在「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不是在底下汗流滿面的才得餬口,不是在耕耘、除草、除蟲、施肥、修剪,好像是等無花果掉到他嘴裡一樣,實在太幸福了,安然居住,沒有憂慮。這很好,各位,不要覺得這不好,是上帝的祝福。

我們也看到大家能夠這樣,是所羅門有智慧統管,他能把國家治理得又強盛又富裕。然後在治國的同時,他又是學者,植物、動物、飛禽,他都可以開課,他好棒。但在這麼美好的所羅門所統治的世界裡,在第3章看到所羅門的智慧,聖經花最多篇幅表現的一件事就是他斷案。有兩個妓女同時生了孩子,住在一起,有一個孩子被自己母親壓死了,這母親就這死孩子放在另外一個母親的懷裡,然後把那母親的活孩子放在她自己的懷裡。兩個人最後就吵起來,告到所羅門那裡去,結果所羅門就查出來了。

我們今天很容易查,DNA一化驗就知道,那時候沒有。事實上我們今天看這段經文,也還不知道到底誰是活孩子的母親,誰是死孩子的母親。我以前認為那去告狀的婦人是活孩子的媽,後來再想想(也有解經書這樣說),她能夠說出那麼清楚的細節:在半夜睡覺時把自己小孩壓死,然後趁著我睡覺時把她小孩放在我的懷裡。各位,她怎麼知道的,她不是在睡覺?既然在睡覺時,怎麼知道人家把小孩壓死,又怎麼知道人家來掉包?她怎麼知道案情得這麼清楚?所以有解經家說這告狀的是犯罪的人。但我以前也想到,也可能是真正的母親,發現孩子死了就推出這一幕。這一幕其實蠻複雜的,而所羅門有高度的智慧,把這件事解決了,好聰明。

但你不覺得這也是一個矛盾?在所羅門統治的世界裡,那麼富裕、那麼美好,但是有妓女。因為她太窮困?所羅門統治下,不是大家都坐在自己葡萄樹、無花果樹下等果子掉下來?為什麼要去作妓女?所羅門沒有辦法除掉妓女這行業,所羅門沒有辦法除掉男人的好色,和女人可能的自甘墮落,或被迫出賣自己的肉體。這是矛盾。

我想這矛盾也提醒我們,上帝的恩惠和慈愛在這世間是會呈現出來的,但呈現在最好的時候,即便在所羅門的時候,也看到我們需要思念天上的事,這在人間還是不完全。我們希望我們思念天上的事,叫我們對這世界有更美好的貢獻、更積極的生活,但是我們思念天上的事。

所羅門不能除去人淫亂的思想、行為,所羅門統治得那麼好,他也不能攔阻一個母親在睡夢中把自己的兒子壓死。所羅門在這麼聰明的斷案中,只能把活孩子還給他原來的母親。聖經沒有講他如何處罰那死孩子的母親,應該處罰。但應該嗎?各位,一個媽媽剛剛把自己的兒子壓死了,你要處罰她?你怎麼處置她?聖經沒有講。所羅門沒有辦法叫那孩子復活,所羅門沒有辦法減少那個母親剛剛經過喪子之痛,那幾秒鐘之後她就決心叫另外一個母親失去她的兒子來減少她自己的痛苦。這件罪惡,是所羅門統治底下的事情,這是矛盾。矛盾讓我們更加去倚靠上帝。

上帝也有矛盾?

所羅門有矛盾,看起來上帝也有矛盾。列王記上3:11-13,「神對他說:你既然求這事,不為自己求壽、求富,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單求智慧可以聽訟,我就應允你所求的,賜你聰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沒有像你的,在你以後也沒有像你的。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富足、尊榮,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

上帝很喜悅所羅門的祈求。上帝說:「你求智慧,我給你智慧,你沒有求其他的,我也給你。」這就像耶穌所說的,「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我們要相信神給我們一切的豐富,包括物質上的。

但這裡有個矛盾,你沒看到嗎?「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好像耶和華、列王記的作者忘記就在上一章,所羅門用最狠的手段殺了三個敵人。而這裡說,「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這怎麼回事?這不是今天要講的主題,但這是聖經裡看起來的矛盾。

有的矛盾我們不能解決,不能解決時我們繼續信靠上帝,有的我們能解決,我覺得這可以解決。我認為在第2章所羅門滅絕了三個人的性命,不是為自己的私怨,是為了國家。這三個人如果存留下去,國家會不安。可能他在殺他們的時候也有私怨的成分,但他主要是順服大衛、順服上帝。

這就是我們平常也需要做的事情。你今天在學校裡作老師、在公司裡作主管,我多次講過,上帝的公義和上帝的慈愛是不會衝突的。當我們在饒恕人、愛人的時候,我們也可能作制裁的工作。只是神希望我們的心不是一種自私的心。

我相信在第2章裡所羅門殺那三個人,不是出自自私,而是為著上帝,是上帝給他的指示。所以不要覺得我們基督徒一定就是懦弱的,不要覺得用剛強的方式來做事就一定是錯誤的。所羅門的確沒有要求上帝來滅絕他的仇敵,但他聽從上帝的話滅絕了上帝要他滅絕的,所以這兩個並不是衝突。有的矛盾我們可以解決,有的我們不能解決。

全心愛上帝

在這些矛盾裡,不管是人或事,我們求主讓我們有一個單純的、有恆的、來自上帝的、愛上帝的、信靠上帝的心。那正是所羅門所做的,也是接下來要談到的。

在3:3,說到,「所羅門愛耶和華」。聖經裡很多吩咐我們要愛神,這是最大的誡命,這是唯一的兩條誡命,所有的誡命綜合起來就是這兩條:「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且「要愛人如己」,就是這兩個。上帝要我們愛祂。

上帝要我們愛祂,而在聖經裡講到一個人愛耶和華,我只看到這一處。我相信大衛一定愛神,我相信很多屬靈的人,甚至包括你我在內,我們每個人都有愛神的心,也許不純,也許不夠有恆、不夠堅定,但我們有愛神的心。聖經特別講所羅門是愛神的,「所羅門愛耶和華」。他愛耶和華,愛到什麼地步?

各位,你愛你女朋友、男朋友,愛到什麼地步?看起來所羅門做的就是我們會做的事,「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作燔祭」。你非常愛你的女朋友,就把你的薪水通通存起來,給她買了一件貂皮大衣,或一個很貴的禮物。你很愛你的男朋友,就把頭髮剪掉,給他買個什麼,這是奧亨利的小說。就是你給他好的東西。各位,愛一定要有行動,愛如果沒有行動,那就是在嘴唇上。「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愛一定有行動。

而我們怎麼愛神?彼此相愛,這我們知道,父母怎樣愛兒女,夫妻、朋友怎麼相愛,這裡面有物質的成分,而且一定要有物質成分,一定要有行動。而我們愛上帝呢?就是我們花很多時間、力氣、金錢,奉獻一大筆錢,這樣讓上帝非常高興:「你這麼愛我,花了你不少錢哪」。看起來是這樣,上帝大受感動,所羅門「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作燔祭」,這事情好像跟耶穌講的寡婦的兩個小錢剛好相反?他獻上的非常的多,獻上了那麼多牛羊。我們的上帝實在是非常愛吃肉,平常都吃不飽,平常人獻的就是一點點,而他一次就獻一千個犧牲,上帝吃得非常愉快,這麼高興:「親愛的,你把半年、半世紀的薪水都給我買了這禮物。好吧,你要什麼,我都給你。」於是,上帝就在那天晚上說,「你願我賜你什麼﹖你可以求。」

這很庸俗的,我們的上帝真的是個餓死鬼(抱歉)?我們的上帝真是這樣子嗎?什麼叫做愛上帝?我再次說,你愛兒女、父母、學生,都有動作的,當然我們也強調這是從內心裡的感情、理性出發的。包括我們習慣的、不習慣的、高貴的、下流的,總是有一些行動,而我們怎麼愛上帝?所羅門愛上帝,他向上帝獻一千個犧牲,上帝就覺得很高興嗎?我們當然知道不是。我們今天彼此勉勵,勉勵兒女、弟兄姊妹,牧師勉勵大家:「要愛主」,我們怎麼愛主?給祂寫情書?不是。奉獻?好像是。要愛主,要多事奉祂。因此我們的上帝好像真的是讓我們很累,要多多奉獻,多多愛祂。然後要常常聚會,要讚美祂。

有些牧師對於,戴繼宗牧師今天不再,他在的話,我要講大聲一點。念主禱文念得太快了他都會生氣,他對上帝有很豐富的愛,要很大聲、要非常強烈。我不知道戴牧師跟戴師母求情的時候,是不是跟羅蜜歐在窗台下唱歌一樣。你們可以跟他講,我很喜歡消遣他的。

有些人覺得我們對上帝的愛就是要大聲的唱詩歌、大聲的禱告、在街上傳福音、在教會裡服事、奉獻金錢、花很多時間在教會;包括奉獻金錢,這裡直接是這樣講的。

各位,不是的,我們知道上帝不需要吃這些,說這些真是褻瀆上帝。聖經上一再講,我們也知道,神根本不是要吃肉、喝血。神也不需要任何人有任何的服事,神也沒有老,不需要你扶祂。神也不是聽膩了天使唱了幾億年的詩歌,所以要聽聽信友堂的詩班和會眾:「你們唱得不錯,讓我很高興。」我們愛祂也不必參加詩班,(抱歉,詩班現在走了沒聽到。)我們不必有任何服事,祂不需要人服事,神滿有能力,神沒有任何的缺乏。我們所做的這一切,其實都是做在人身上,奉主的名做在人身上,包括我們的奉獻和對人的好。神就希望我們因著祂豐富、白白給我們的愛,我們也能夠彼此相愛、愛人,而且我們知道這是來自神白白的愛,所以我們做一切奉獻的工作。

而聖經裡這些犧牲、獻祭的,你也知道都是祭司、利未人、聖殿工作的、城裡寄居的、孤兒寡婦、奉獻的人一起吃掉的,耶和華沒有吃掉。聖經裡真的說就是把那些高膽固醇、對身體不好的油脂燒掉,那就是讓耶和華吃掉,你看耶和華多好?這都是象徵性的,讓我們知道我們真是有行動來表達我們對上帝的愛,像所羅門王。

耶和華說,「你願我賜你什麼﹖」這不是所羅門獻了一千個犧牲,是所羅門對上帝有極大的愛。所以這個跟兩個小錢的比喻一點都不衝突,神是看我們的內心,但我們的內心一定有某種行動。

所羅門來基遍獻祭,為什麼?因為他愛耶和華。耶和華不需要任何的吃,但他能夠想到、能夠給的,他就做這些事。而且他來這裡幹什麼?在歷代志下第1章講到,所羅門到基遍是求告耶和華,他知道他有需要。所以上帝問他要什麼,他馬上就講得出來。

他愛上帝。你以為他是奉獻了這麼多表現他的愛嗎?其實不是(可能也是),我覺得他對上帝,以及上帝對他這麼大的愛,表現在一件事上。各位,整個這段對話,第3章5到15節,是發生在夢中。所羅門真是愛上帝,愛到一個地步,他夢中都會夢見上帝。

各位,你作夢,夢見過上帝沒有?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我夢見過很多,有的不能跟你講的,有的夢是好夢,可能夢到同工、妻子、小孩這些,但我夢到最多的是夢到小偷。小時候有一次小偷到我家,把我嚇死了,現在差不多隔幾天就會夢到一次,而且不是同樣一個人,反正都是來偷東西的。

你會夢到誰?你想到誰?那個人給你印象很深刻,是嚇過你,是愛你,以致於你連作夢都想到他?你會夢到什麼事?講一個可以講的,就是我常夢見我在吃好吃的東西。你喜歡的或給你印象深刻的,你會夢到。我沒有夢到過上帝,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不愛祂。我並不是說不知道,剛才詩班所唱的詩歌,那歌詞非常棒,我也知道這些,但我不夠愛祂,或我知道責任上要愛祂,但我沒有那種感情。(我不是說愛神只有感情,也有行動、也有對神的認識。)

所羅門在夢中都會夢到神。我修正一下,其實不是他作夢夢見神,聖經上說,是夢中神跟他講話。「夢見神」和「神跟他講話」不一樣,夢見神是自己想的,你也可以夢見假神偶像,那不是真的,這是真神在夢中跟他講話,這代表上帝很愛他。

我要說一下一件事情,在15節,「所羅門醒了,不料是個夢」。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看過本仁約翰寫的天路歷程?這本書是在講一個基督徒信靠了上帝,離開罪惡的世界,怎麼樣一直走,走完這一生。用故事的方式來表達。最後他當然是到上帝那裡去了,中間有很多的辛苦、試煉、引誘,也有很多的舒適,有好朋友,也有壞朋友,跟我們每個基督徒的生活一樣。這裡面當然有很多教訓、安慰、鼓勵,是很好的書。但在結束時他講一句,「我醒了,不料是個夢」。英文是behold, it was a dream。我覺得這是個敗筆,因為這樣讓我們有個印象就是基督徒生活的這一切,本仁約翰所在天路歷程裡教我們的這一切,不過是個夢。各位,你來信友堂,在這裡有歡樂、有悲哀,但不過是個夢,都會過去,人生都是虛空的。好像是這樣,但完全不是這樣。

本仁約翰是清教徒,非常熟悉聖經,他不過是個補鍋匠,沒有受過什麼教育,但聖經非常熟,不是會背,是很會應用,很有想像力。他在這裡是引兩處的聖經,「我醒了,不料是個夢,behold, it was a dream」,一個是法老作的夢,一個是所羅門這裡。

本仁約翰和聖經要表達的是什麼?要表達的第一個,完全不是說「人生如夢、都是虛空的」,剛好相反,第一個要表達的:我們的上帝是全能的、慈愛的上帝,是在萬事萬物、每件事上都用祂的權柄、慈愛、能力在托住、在管理的上帝,包括我們以為虛假的夢。神藉著夢會啟示、告訴人,雖然我們並不看重這些,我們看重的是聖經,是遵行聖經的話所做的推理、邏輯和思考,但神也用夢來對人說話、啟示。神是全能的,神可以用我們以為虛幻的事告訴我們真實的事情,甚至預告我們真實的事。

另外一個就是在表達本仁約翰或約瑟(不管是新約或舊約的約瑟),或所羅門對上帝有多大的愛:我在夢中,我知道神在對我說話。

各位,我在說話的時候進入夢鄉,那有的;我在禱告的時候進入夢鄉,那有的,但我沒有在夢中聽到神跟我說話,我也沒有跟神說話。我並不是羨慕這種經驗,我羨慕這種對上帝豐富的愛。「你要什麼?可以向我求」。

第6節,「所羅門說:你僕人─我父親大衛用誠實、公義、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為他存留大恩,賜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樣。」

這段話讀起來沒什麼,就是耶和華問:「你要什麼,可以向我求」。所羅門說:「你曾經對我父親如何如何,然後你應許他如何如何。」這句話很特別,要不要試試看你在夢裡面能不能說這麼長一句話?我醒著的時候,看著讀都會讀錯,所羅門在夢中可以述說上帝對他父親的應許和實現,「你使你的話顯為大,過於你所應許的」(詩138:2)。他好愛上帝,他好認識上帝。上帝在問他你要求什麼的時候,他可以把上帝過去的應許和作為先講出來。

我盼望我、你也有這樣的愛;我盼望上帝對我們是這麼真實,是這麼美好,然後會求。

7-9節,「耶和華─我的神啊,如今你使僕人接續我父親大衛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應當怎樣出入。僕人住在你所揀選的民中,這民多得不可勝數。所以求你賜我智慧,可以判斷你的民,能辨別是非。不然,誰能判斷這眾多的民呢﹖」

耶和華啊,你很愛我,你給我這麼多豐富,給我這麼多百姓。這麼多百姓你讓他們這麼富裕、平安,但我要管理他們,這是你的百姓。」我們感謝主,所羅門會想到神,他先求神的國和義,這一切都加給他。他沒有想到我怎麼增加我的東西。

當然在這裡面也有矛盾,我們也承認,所羅門不管是娶了妃嬪,或為自己增加了馬匹,這跟申命記17章違背的,但神在這裡都沒有責備他。所以我們並不敢確定他增加妃嬪、馬匹,一定都是錯誤的。有可能在那時候神要顯出祂的榮耀,是給他這些。

這些我們不確定,我們能確定的是什麼?讓我們更專心的仰望主;讓我們更專心的思念天上的事;讓我們更專心在凡事上倚靠上帝;讓我們愛祂。

我們愛祂,好難。剛才已經說了,也有很多神學家、文學家、牧師都講,但實在我覺得還有很多可以講,也有很多的問題。我愛,我們愛一個東西,有人愛字畫、古董,那是東西。有人愛權力,有人愛人家對他歡呼、稱讚。我們會愛什麼東西?

奧古斯丁是個很好的神學家,我很欽佩他,因為他不僅神學非常正確、深刻,他跟上帝也是有很深的愛。我在有些神學家(實在很少)身上可以看到,他們的作品就像禱告一樣。奧古斯丁的懺悔錄,我以前不喜歡看,覺得那就是屬靈人的瓊瑤小說,一大堆愛的字眼,沒什麼深度,後來發現沒深度的是我自己。我最近再看,奧古斯丁懺悔錄第1卷第5章,他說:「神啊,求你讓我知道你對我算什麼」。這話我把它講得再清楚一點:「你對我算什麼」,也就是說,「神哪,你讓我知道,你這個神在我心目中有幾斤幾兩」。

也請各位問一下自己,神對你算什麼?神對你,有沒有一個像古玩家喜歡古玩那麼強烈?有沒有像關心股票、喜悅王建民那麼強烈?或用負面的來講,有沒有像憎恨總統(不管姓馬或姓陳)那麼強烈?

「你對我算什麼」。我們都知道,都上過基要信仰班,都知道神全能、偉大、慈愛,我們通通知道。但這位神對你,是像對所羅門或奧古斯丁一樣,是一個很親近的person嗎?我說過多次,person這字很難翻,可以翻成「人」,但它的意思是「位格」,也不懂什麼叫「位格」。就是我們跟上帝不是在研究一些字句、prepositions、道理(固然那也有),我們是在跟上帝,跟一個人、跟一個person在談戀愛。我們作祂的僕人、妻子、兒女、朋友;祂是我們的元帥,我們是祂底下的兵;我們是跟祂在講話的。但對很多人(包括我自己)來講,我對某些運動、人的喜愛,遠遠勝過上帝。

所以奧古斯丁的問題問得太棒了:「你對我算什麼」。我一想到就非常的自責,神哪,你對我算什麼?我知道你是我的主、我的一切等等,但我好像沒有把你當作那麼偉大的一位神。我沒有像所羅門那樣,即使在夢中都知道你在跟我講話,而且我跟你有問有答。

然後奧古斯丁跟著問,「請你告訴我,我對你算什麼」?這更有味道了。也就是說,上帝啊,在你這位偉大、掌管萬有的神面前,我真是算哪根蔥、草履蟲,我對你算什麼?我在這麼偉大的神心目中是如何?

各位姊妹都很喜歡問男朋友這問題:「你愛我嗎?有多愛?」李爾王也很喜歡問他女兒這問題,不過最後好悲慘。

我們在上帝的心目裡,上帝把我們當什麼?當然我們有標準答案,「祂很愛我們」等等,但奧古斯丁講一個,也不愧真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他說:「我對你算什麼,以致於你命令我要愛你,如果我不愛你,你就用最嚴厲的災難來處罰我。」

各位,我猜你連想都沒有想過,因為你不敢把上帝想得那麼凶、那麼霸道。但這是上帝。上帝給我們的命令是: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話我們太熟悉,所以又不會去想。各位,你今天會命令街上任何人:「你要好好愛我」?神經病了。甚至你要你兒女愛你,都有時候說不出來。你要你的丈夫、妻子愛你,也不太容易。

的確也有這個時候,而這時候是會讓我們很不高興、很生氣的,就像在文化大革命的時候,全中國每個人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毛主席。那類肉麻、可怕的詞句太多了。甚至哪一個人不愛毛主席,我就跟哪一個人為敵;爹親娘親都不如毛主席親。我們想到要全中國的人每分每秒都這樣歌頌、愛毛主席,我們的上帝也叫我們這樣的愛祂。毛主席幸好還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席,上帝要全宇宙都愛祂。

奧古斯丁就問了:「我在你心裡算什麼,你要我這樣愛你,以致於如果我不愛你,你就懲罰我?」各位,這也太多了,在新約裡有講,保羅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咒可詛」,舊約裡也很多,舉一個,申命記30:19,「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且愛耶和華─你的神」,摩西(聖靈透過摩西)講出上帝的話,「我呼天喚地,告訴你生死禍福,你一定要愛上帝,否則死得很慘,活得很痛苦。」

奧古斯丁幫我們問了:「上帝,我受不了」。他說的其實就是,「leave me alone,不要再壓迫我吧,我可不可以有幾分鐘、幾天自由一點」?你給我的愛、對我麼要求,英文叫做suffocating,中文叫窒息:「我愛你,你也要愛我」,不能有一點空間。「我在你的心目中算什麼,以致於你這樣要求我」?

其實這兩個問題是互相連結的。我們要愛神,神在我們心目中要是非常重要,那前提是我們知道神多麼愛我們。神多麼愛我們,你可以用很多方式來講:神創造了你,神養育了你、神照顧了你,神指引你的道路,神解決你的困難,神醫治你的疾病,這些都是,但我們最常用的是,神拯救我們。

羅馬書5:6-8,「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神愛我們,因為祂叫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了。這我們很熟悉,但這熟悉的,盼望能成為非常真實的。

羅馬書跟著講的是我們比較不熟悉的,但我覺得那震撼、巨大的衝擊,不下於這個。第10節,「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作仇敵的時候!

請你想想。你愛什麼人、事?你愛兩種對象,一個,他很可愛,一個小嬰孩、小貓、小狗、一個很可愛的東西、一部很棒的汽車、一件很漂亮的衣服,你很愛他,因為他本身十分的可愛。另一個就是跟他有親密關係的,你的兒子、你的恩人,他曾經在你負債累累時伸出援手,他曾經在你找不到工作時給你一個工作,他對你有恩惠,是你的恩人。或者兩個都有,他很可愛,他對你有恩惠,我們就愛。

上帝愛我們,不是我們可愛的時候,是我們作仇敵的時候。我們學習著饒恕仇敵,甚至學習愛仇敵,但那通常也要稍微事情過一下,不能他正在作仇敵的時候,不能他正在侮辱我的時候,不能他正在傷害我的時候。而保羅說我們正在作仇敵的時候,他沒有有說上帝愛我們,他用另外一個更強烈的話,他說:「上帝叫祂的兒子死」。我們正在褻瀆祂、恨祂、不認祂、把祂的榮耀變成偶像的時候,祂要祂的兒子死,好叫我們跟祂和好。

奧古斯丁的問題就有答案了:我並不算什麼,我對你,就某個意義來講,比你的兒子還寶貴,而且我並不好的時候,你就把你很好的兒子丟掉、傷害、殺害、羞辱、死亡了,讓我跟你和好。

各位,你知道你在上帝的心目中這麼重要、這麼偉大,如果聖靈把這個真實放在你心裡,那麼自然的,上帝在你心裡也重大、也偉大;「你對我算什麼」跟「我對你算什麼」連在一起。

我們感謝主,所羅門也蒙受過這樣的愛,跟我們每個人一樣,我們都是不僅還作罪人、不僅還軟弱的時候,我們是作仇敵的時候,就藉著兒子的死跟神和好。這種愛讓我們每個人從不配中被提升,每個人都是,所羅門也是。

我認為所羅門是一個很自卑的人,他心理一定很不健康。因為你知道在宮廷裡,就看今天蔣家和章家,他們中間子孫的問題,就可以看到,看到就是親生的父母、兄弟為了權位利益,也會如此傷害彼此。你會看到在中國那大房、二房之間的歧視或仇恨。在大衛的家裡面,所羅門算什麼,他不是嫡長子,連庶出都不是,我想他那些哥哥們,包括亞多尼雅,對他一定是鄙視到極點。各位,你有沒有被鄙視過、被羞辱過?有沒有被人家稍微用冷淡的眼光看你一眼?你的痛苦、憤怒有多少?

我相信所羅門很多,在整個大衛的家族裡,接王位的永遠輪不到他。所羅門所以會作這樣的禱告:「你應許我的父親,我會接他坐這個位置。耶和華,我的神,如今你使我坐了這位置,我在你心裡算什麼?所以我愛你。你提升我,我不配。我得到了,這麼困難。」我們每個人都是,不一定是作王,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比作王還更榮耀。認識上帝對我們的慈愛,在所有的矛盾裡面,我們就能夠很正面。

上星期三,楊弟兄講一個見證,說到他們夫妻六年前請了一位清潔家裡的婦人,後來跟她傳福音,這姊妹後來就信了耶穌,她先生一直沒有信。幾年前她先生得了癌症,他們夫妻決定用生機療法,大概就是吃一些健康食品。先生因為生病,所以什麼都不作,這個家由太太一手扛起。我在醫院看到他兒子,大學畢業了正在當兵,一個女兒成大研究所,快要畢業,通通是媽媽一手撐大的,一家家洗廁所、洗廚房、洗地板,這樣來的。她先生什麼都沒有作。他們住在鄉下,包括照顧先生、種些有機蔬菜,也都是太太作的。

在差不多一個禮拜前,這位先生病危,先生不信神,聽了道士的話,道士說:「你這個老婆剋你,所以你會得癌症。」他竟然把妻子休了。但他老婆繼續照顧他,一直照顧到他前一天過世。感謝主,在他過世之前就有弟兄跟他傳福音(當然傳了很久),他終於信了,也悔改了,臨終前把太太、小孩叫來,也請地政事務所的人來,說「我對不起我太太,希望能跟她復合」。我到醫院時就跟她妻子講:「我實在很佩服你,我知道我永遠作不到這一點。」

我覺得所羅門一個可能的失敗,又是一個矛盾,就是神給他太多智慧、恩典。太多智慧、恩典都好,但太多智慧有可能讓他覺得他不需要別人來教他,他身邊沒有拿單那樣的人。

我是一個很笨的人,我感謝主,讓我隨時隨地,包括在醫院看到這樣的姊妹,其實你們每一個弟兄姊妹都是,如果跟你們談談,相信都有太多優於我的地方,都有神的恩典。

我跟那位姊妹說:「感謝主,他最後總算是向你道歉了」,你知道這姊妹說什麼?她說:「我也向他道歉」。了不起。人只會數算別人的不是,這位太太已經作得夠好了,她說:「總有疏失的地方」。這是一個屬神的人,不信主的人聽不懂,信主的人為此感恩。我們在矛盾中長得越好。

(呂琪姐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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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來昌 牧師

1949年出生於臺灣,美國范德堡(Vanderbilt)大學神學博士(1989),曾任中華福音神學院教務主任(1989-1995) ,現任臺北信友堂牧師(1996至今)。

曾和陳濟民博士一同校訂重要的神學著作《當代神學辭典》。還著有《喜從何來》、《當十字架變為十字軍》、《基督徒的最後試探》、《流浪的神》、《井歌》、《聖經內外──從信心入門》、《與我共遊奇幻國度──魔誡導讀》、《度金針》、《吉光片羽》;譯有:《神、啟示、權威》、《新約經文鑒別學》、《早期基督教教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