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神學家約翰‧斯托德在《基督教信仰》中如此說:基督教的本質既不是一種信條、一套道德律和一套禮儀:然則,基督教又是什麼呢?就是基督!基督教基本上不是某種體系,乃是一個人,以及和那個人所建立的個人關係。……基督教若沒有基督,就像一個沒有圖畫的畫框、一個沒有首飾的首飾盒、一個沒有呼吸的軀體。

基督教

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內就很簡單而明確的道出這點。在形容過基督徒就是那些「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即不靠自己)」之後,他繼續說: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立比書第三章7-9節)

所以,我們可以得知,基督教的本質乃是耶穌基督,以及人藉著耶穌基督與上帝之間愛的關係。

嚴格一些講,「基督教」是對信耶穌的人的一種總稱。用合乎真理的說法,是被耶穌基督拯救的一群人。常規人稱呼基督的教會是稱作基督教。這一群人是認識耶穌、信服基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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