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還在信仰路上徘徊,有幾個問題希望能得到具體答案!
1. 信了主是不是一定能得到永生?
2. 如果我信主只是為了罪能得洗淨,從而獲得永生,這是不是一種貪心和自私的念頭?也帶一點功利的意圖?
3. 信主以後,是不是要守很多的規條?

回答
我們先來看什麼是永生
?按字面解釋,就是「長生不老、不會死亡」。至於聖經中的永生,卻包括了「質」和「量」兩方面。我們先談「量」(就是指時間上的長短),是指向了神的屬性不受時間限制,祂在創造世界萬有之先就已經存在;當世界的時間到了終點,神仍然存在,不會終止,祂是從永遠到永遠的神。神向人指明﹕凡願意回轉歸向祂的,便與祂有份,祂就會賜下永生給所有的跟從者。

除了「量」,「永生」還包括了「質」方面!永恆不一定都指向好的,聖經〈啟示錄〉告訴我們,在人類歷史結束的那一天,我們都要進入永恆的階段裡,信主的人有「永生」,與神永遠同在,好得無比。不信主的人卻落得「永遠沉淪」,在火湖裡永遠受苦,兩者都是永遠的。所以「永生」和「永遠沉淪」包括了素質上的截然不同!

聖經約翰福音17章3節 對永生更下了很清楚的定義,那裡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原來,進入永生的途徑是認識神,認識耶穌基督。在希伯來人的思想中,「認識」不只是知道,還包括了經歷、瞭解、相交等親密關係。聖經曾經用「認識」這字來形容夫妻的親密關係;而耶穌在約翰福音10章好牧人的比喻中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凡父子的親密關係、基督與門徒的親密關係,聖經也都稱之為「認識」。這種認識不單單只是頭腦知識上的灌輸,乃是內在生命和生命之間的接觸,是人對真理的啟示產生渴慕、領受和體會的心。有了這種認識,就有永生!

所以人信神原來還包括了「認識神」,但神是個靈,人看不到也觸摸不著,到底要怎樣認識祂呢?世上各種宗教都是人設法去尋找神,往往落在人「製造神」的陷阱裡;但基督信仰卻是神親自把自己給啟示出來的宗教,聖經說神願意人「認識」祂,所以神從遠古就開始藉著舊約的眾先知,多次多方把自己曉喻出來。到了末世,祂又藉著祂自己的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把神完完全全地啟示出來。約翰福音1章18節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耶穌基督自己也宣稱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所以耶穌基督是人類認識神、得永生的唯一通道

聖經記載有一個猶太人的官,名叫尼哥底母,他問耶穌怎樣才可以得永生而進入神的國?耶穌回答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但尼哥底母聽不懂,以為是肉體上的重生,就說:「人已經老了,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呢?」其實耶穌指的是靈性上的生。自從始祖犯罪後,人的靈性已經死在罪中,人一出生就有罪性,行出來就有罪行,人在「靈性死」的狀況下不認識神。但神愛世人,將祂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以無罪的代替世上有罪的,祂蒙羞辱地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以復活的大能勝過死亡的權勢,替人類開了永生的大門。凡人願意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耶穌為主的,都可以得救,因為神已經藉著耶穌基督塗抹了我們的過犯,使我們得著新的生命,進入永恆的國度裡。

信主的人是否一定得到永生?是的,凡誠心信主的,在他接受耶穌為救主的那一刻,就開始有了永恆的新生命,不但今生在世上過得豐盛充實,來世更是不致滅亡,與永恆的創造主永遠同在。

那麼,信主是否自私又功利呢?假如人信主的目的只是為了上天堂享福,的確像在利益上沾點邊!但人信主卻是由於人處於罪中,無法自救,是上帝伸手來救我們!如此接受救恩並沒有任何貪心或自私的成份,只可說是出自人「求生」的慾望,在絕望中我們謙卑尋求出路,在破碎中我們獲得神重整的生命,當然是充滿了無比的喜樂和新的盼望。接受救恩是人厭惡罪惡的開始,更是人對生命意義的全然領悟,和功利主義並沒有關聯。得救與稱義

至於信主後是否要守很多規條?聖經以弗所書2章8,9節告訴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然後第10節又緊接著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所以基督徒得救不是靠行為,乃是神所白白賜給的。得救後的基督徒,有聖靈內住在他裡面,督促他行為上檢點,凡事要討神喜悅—是生命的一種更新!如果我們帶一顆渴慕的心常常讀聖經,我們就會凡事順從聖靈的帶領!當神救我們脫離了罪的轄制後,我們就得以自由,但這自由絕不是成為放縱肉體情慾的機會。哥林多前書10章23節很清楚的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所以無論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我們不要只顧求自己的益處,也要求別人的益處,這些都是信仰生活的重心點。

資料來源:有問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