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始終之數也。孔子說:「死生亦大矣。」又說:「不知生,焉知死?」可見生和死是人生的大事,也是極其奧祕的事。詩人大衛曾向神祈求:「耶和華啊!求你叫我曉得我身之終!我的壽數幾何?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長!」(詩三九4)我們得主的啟示,便能了悟生死。

俗語說:「人死不能復生。」可見世人都承認「死」是不能抗拒的權勢,人死了是無法復生的。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世人面對死亡,覺得悲觀、絕望、可怕。但基督徒因著相信、接受耶穌為救主,得著主復活的生命,對死有不同的看法:(1)死——只是睡了(約一一11);(2)死——就有益處(腓一21);(3)死——好得無比(腓一23);(4)死——極為寶貴(詩一一六15)。

保羅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腓三10-11)從基督復活的大能,可了解聖經中有關生死的真理。

一、藉死救生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上帝的榮耀,而罪的工價就是死,死後且有審判。我們原是罪人,活在罪惡過犯中,戰兢恐懼地過著待罪的日子。主耶穌降世為人,被釘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就是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二14-15)耶穌要藉著死救我們脫離死亡的權勢。難怪保羅靠著復活的主誇勝:「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一五55、57)

二、出死入生
摩西說:「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詩九○9)又說:「我們因你的怒氣而消滅。」(詩九○7)又說:「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憤怒呢?」(詩九○11)神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罪人不但活在魔鬼的死權之下,也活在神的怒氣之下,無法能出生天。「但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

主在十字架上受死,擔當我們的罪,神秉公行義,甚至掩面不顧。主曾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二七46)我們信主,便能免去神的怒氣。保羅說:「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憤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羅五9-10)「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耶穌說:「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

三、為死而生
世人活在罪中,天天向著死亡進發,成為必死的活人。主耶穌卻是「為死而生」。「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主降生、受死是為了完成神救贖的計畫,使罪人因信得生。

四、同死同生
我們相信、接受耶穌為救主,參加浸禮,表示與主同死、同埋、同復活。保羅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3-4)主是生命的主,曾宣示「生命在我,復活也在我」,凡信祂的就與主同死同生。保羅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羅六8)

五、眾死眾生
主耶穌復活是福音的基礎,福音是普世性的,因這福音要傳給萬民聽。主降生是關乎萬民的,照樣,主受死、復活也是關乎萬民的。保羅說:「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就是基督與聖經所記……第三天復活了。」(林前一五1-4)我們眾人都因犯罪而死,卻因信主而生。「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但因信主復活,也叫眾人得生命。「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一五22)

六、置死後生
《孫子兵法》說:「置諸死地而後生。」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一二24-25)我們必須治死舊生命,才能得到新生命。保羅說:「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10-11)

七、起死回生
耶穌在世的時候,曾經叫死了已經四天的拉撒路從墳墓裡出來(約一一43-44);也曾吩咐拿因城寡婦已死的兒子起來(路七11-15)。耶穌是神子,有復活的大能。現在,復活的耶穌坐在天父右邊,還要再來,那時死了的人要起死回生。保羅說:「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四14-16)

從以上所述,便可參透生和死的奧祕。我們信主便得復活的生命。主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一一25)總言之:生有三義:(1)誕生、(2)重生、(3)永生。誕生是肉體的生,信主重生便有永生。死亦有三義:(1)身死、(2)心死、(3)靈死。不信耶穌的人,生一次,死兩次;只有誕生,沒有重生、永生,卻有兩次的死,就是身死和靈死。身死是第一次的死,靈死是第二次的死。只有相信接受耶穌為救主,才免去第二次的死——永遠滅亡。「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二○6)
(本文摘自《基督徒的社會觀》,蒙伯特利教會允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