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世人終身追求的目標,是現實的,又是抽象的。是真實的,又是虛幻的。總之,自上帝創造人類以來,人人心中都有一個幸福的目標,為此目標而奮鬥終生,有喜、有怒、有哀、有樂。甚至有的人〝身在福中不知福〞。那末,如何才能實現真正的〝  幸福人生〞?這都是我們夢寐以求的理想。

幸福

幾千年來,社會發展的推動力,就是追朔於〝幸福〞二個字,而〝幸福〞又推動社會的不斷向前,為了響往美好的幸福生活因而產生各種戰爭、革命、變革、創造發明、科技的日新月異的發展。所以,我們今天的生活就是先人前仆後繼,流血奮鬥,從荊棘叢生的環境中走出這條〝幸福之路〞的。但是當前變幻莫測的世界風雲,又有多少人們處於戰亂,壓迫,飢寒交迫不幸福的漩渦之中?

由於世人對幸福的理解不同,因而對幸福的追求也截然各異。其實,幸福是一種抽象的概
念,來無影去無縱,僅在一瞬間。你信嗎?如:你擁有最心愛的東西時,感到幸福無比;也許在一剎那,就失去一切,幸福也化為烏有,這是一種佔有幸福。有的人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心中泛起幸福感;當突然失去的時候,就感到天昏地暗,手足無措,產生與世隔絕的境界,這是一種絕望幸福。有人對生活、工作、家庭有過高的幸福指數,當不能滿足這種指數時,他的心靈深處就產生一種仇恨心理,這是一種虛幻幸福。因為人們的想像,總是與現實的社會發展環境大相徑庭,格格不入。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幸福也隨之時隱時現,耐人捉摸不定。魯迅先生說:〝真的猛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這是怎樣的哀痛者和幸福者〞。

探索幸福究竟是什麼?絕不是財富、美女、享樂。不是高樓、大廈、名牌汽車。不是名利、地位、權力。簡言之,幸福就是讓我們感到人生之生命的寶貴:讓我們感到人生之生活的充實:讓我們感到人生之平安,喜樂。這才是最高境界的幸福人生的寫照。

西班牙足球明星巴爾德斯說:〝把別人的幸福當做自已的幸福,把鮮花奉獻給他人,把
棘刺留給自己〞。

〝即使自己變成了一堆泥土,只要它是鋪在通往真理的大道上,讓自己的伙伴們大踏步
地衝過去,也是最大的幸福〞(抗日戰爭,兵工事業開拓者–吳運鐸)

〝我的藝術應當只為貧苦的人造福,啊,多麼幸福的時刻啊!當我能接近這地步時,我
該多麼幸福啊!〞(音樂家貝多芬)。

〝如果有一天,我能夠對我的公共利益有所貢獻,我就會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了〞(作家果戈理)。

〝一個人有了遠大的理想,就是在最艱苦難的時候,也會感到幸福〞(革命家徐特立)。

〝一無所有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將獲得一切〞(法國思想家羅曼.羅蘭)

〝當你幸福的時候,切勿喪失使你成為幸福的德行〞(法國著名作家莫羅阿)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唐朝詩人杜甫)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文學家托爾斯坦)

上述名人的言論,會使你更搞不清楚什麼是幸福?但是通過以上的名言,也使我們撥開重重迷霧,幸福的輪廓清晰地呈現在我們的眼前,幸福就是心靈深處最深刻的感受。靈魂深處的滿足感。如果認為一切物資享受是幸福標準的話,那末他的心靈與行屍走肉一般。世人嗤之以鼻。

無可否認:我們都想擁有不愁吃喝的富裕生活:都想居住高樓大廈,享有美崙美奐的別墅,都想擁有世界名牌汽車,周遊世界名勝山水,都想銀行存款多加幾個〝零〞,這樣就幸福了嗎? 不!他們永遠不會滿足,還會繼續追求更高的享受,永無止境。但也有的人,生活一輩子,平平庸庸,過著單調乏味的日日夜夜,在愁苦平淡的平靜生活中度過,有短暫的幸福就滿足,他們的格言是:〝曾經擁有,毋須永久〞。
如:幸福的家庭就是做到:夫妻之間
  <1>自信樂觀,經濟共有共享。
  <2>寬容,忍讓,大小事互相商量。 
  <3>熱愛生活,保持雙方自由空間。 
  <4>善解人意,溫柔體貼。 
  <5>遇事不慌,共同擔當。這樣的家庭能不幸福嗎?
 

有人說:幸福是一種感覺,健康就是幸福,被人 牽掛就是幸福,知足就是幸福,簡單就是幸福,滿足就是幸福,身心的平靜就是幸福……………..。不一而足,千萬人之臆想的幸福情景,就產生千萬種之幸福追求。

真正的幸福,來源於人們的思想價值觀,如果我們把幸福作為道德的普遍原則,作為衡量人類靈魂的依據和尺度,就能以純潔的心靈去面對終生追求的幸福。我們遵循聖經教誨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憐恤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 , 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馬太福音 第5章3-10節)。
  

你要的幸福人生就在這裡!你信嗎?

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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