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魏連嶽
「基督教信仰」是指:基督徒所共同相信的「信念」。而這個「信念」乃是上帝透過「聖經 (上帝的話語)」對人類所啟示及教導的內容。這個「信念」包含了許多複雜的內容,但是可以把這些龐雜內容中最重要的幾個部份稱之為「基督教信仰要義」 。下面論述基督信仰中最重要的十三個信念,扼要的簡述基督教信仰的要義:
1. 聖經的啟示
基督徒相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是上帝的話語。上帝透過聖經將生命的真理啟示給世人;上帝也透過聖經,對我們說話。聖經提供基督徒在信仰及生命方面的最高指導原則。透過聖經,人們可以更加認識自己生命的意義、目的、及價值,也能更加的認識這位創造生命的神。要相信基督教信仰的其他信念,必須要先相信聖經裡面的記載、以及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因為基督教的所有信念主要都是根據聖經上的內容歸納而成。
(相關訊息請參考:聖經《約翰福音》5:39、《使徒行傳》17:11、《羅馬書》9:25; 15:4、《哥林多前書》15:3-4、《加拉太書》3:22、《提摩太後書》3:15-16)
2. 上帝的創造
世界萬物是上帝藉著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所創造而成,因此上帝是一切生命的源頭;所以一切關於生命的問題,只有這位創造生命的上帝,才能提供真正的答案。此外上帝在創造人時,與創造其他萬物時有很大的不同;因為上帝只有在創造人的時候,是按照上帝自己的形象創造人,並要求人代替祂去治理祂所創造的世界萬。最重要的是,只有人才能和上帝有直接且親密的互動關係。
(參《創世紀》1:1-2:25、《約翰福音》1:1-18、《 歌羅西書》1:15-18)
3. 人有罪
上帝在創造人類始祖亞當時,將亞當創造為聖潔無罪且能享有永恆生命的人,也因此能與聖潔的上帝有著直接且親密的互動關係,而能蒙上帝的眷顧與祝福。但是後來亞當因為違犯了上帝的誡命,成為罪人;並且還因此將罪惡帶入了這個世界,也使亞當之後的所有人們都活在罪惡的世界當中。人們開始不願聆聽上帝的命令及教導,並且開始有許多不好的思想及行為,人們成為虛假、說謊、自私、貪心、忌妒、驕傲、沒有愛心的罪人。即使我們沒有觸犯任何一種人類制定的法律,即使在人類法律的標準下是無罪的;但是從上帝及聖經的觀點來看,我們每一個人在無所不知及聖潔的上帝面前,都是不聖潔的「罪人」。並且人在罪當中,偏離了生命原有的樣式,使人自己的生命以及人類世界產生許多可怕的問題。此外,也因為罪的出現,人開始要為自己的罪而付出不安、痛苦、及死亡的代價。人因為有罪,也失去了上帝的祝福,失去了享有永恒生命的特權。
(參《創世紀》1:26-6:12、 《以賽亞書》59:2、《羅馬書》5:12-21; 6:23)
4. 耶穌基督的降生
人雖然得罪上帝,並且因為有罪而與上帝的遠離了。但是慈愛的上帝,祂愛我們,祂願意主動的去解決人有罪的問題,使人能夠恢復與祂有和好的關係,使人能重新蒙受祝福並享有永恆的生命。於是上帝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為要解決人有罪的問題。另一方面,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原本是神,卻願意降世成為人,就是為了要將我們從罪惡當中拯救出來,使我們與聖潔的上帝和好、甚至使我們能透過祂而成為上帝的兒女。這就是聖誕節的意義:耶穌基督的降生,就是上帝要將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的行動。
(參《馬太福音》1:18-25、《路加福音》1:26-56; 2:1-21、《約翰福音》1:1-14; 3:16-18)
5.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受難與拯救
上帝透過耶穌拯救我們的方法,就是由耶穌來代替我們的罪,成為我們的代罪羔羊,替我們的罪付出死亡的代價,並且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的罪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流血與犧牲祂自己的生命而被 上帝赦免,而被上帝認定是一位無罪的「義人」,而不是一位「罪人」;也因此能與上帝和好、蒙上帝祝福。所以聖經《羅馬書》3:23-25指出: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馬書》5:8-10也說到:「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以賽亞書》53:5-10也說到:「因他(耶穌)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上帝)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
(參《羅馬書》3:21-6:23、《 歌羅西書》1:15-22)
6. 耶穌的復活及升天
耶穌雖然為我們的罪而受難、死在十字架上,並且被埋葬;但是在祂死後的第三天,上帝的大能讓耶穌從死裡復活 ;上帝也將掌管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都賜給耶穌。耶穌復活之後,還顯現給祂的門徒及五百多人看,且教導他們有關天國的事達四十天之久。之後耶穌升到天上,在上帝的右邊,替基督徒們祈求。
(參《馬太福音28:1-10》、《馬可福音》16:1-20、《路加福音》24:1-53、《約翰福音》21:1-31、《使徒行傳》3:15、《羅馬書》6:9; 8:11,34、《哥林多前書》15:3-8、《以弗所書》1:20、《彼得前書》1:3,21)
7. 因信稱義 (人可以因為信靠耶穌而被上帝視為是義人)
上帝應許:只要人接受耶穌成為他(她)的救主 (拯救生命的神),並相信耶穌為他(她)的罪在十架上受難,且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他(她)就能成為一位基督徒,而被上帝認定是一位無罪的「義人」,並且能成為上帝的兒女,重新蒙受上帝的祝福、得到永恆的生命。所以聖經《約翰福音》1:12記載:「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翰福音》3:16說到:「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此,我們能得到耶穌的救恩(拯救的恩典)與祝福,不是靠著我們自己做善事、積功德;而是只要單單靠著相信耶穌。所以《以弗所書》2:8-9記載:「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或許有些人會懷疑:「難道人只要相信耶穌,卻不用作任何努力、不用作善事,就能夠成為無罪的義人、蒙上帝的祝福,天底下哪有這種不勞而獲的事?」但是,一位真正慈愛的上帝,祂既然愛世人,祂就會透過很簡單、很容易的方法,讓我們能蒙受祂的愛與祝福! 這個方法就是只要我們願意相信耶穌。
(參《約翰福音》14:6、《羅馬書》3:21-5:21; 10:9-10、《以弗所書》1:3-14;以及「如何成為一位基督徒」)
8. 受洗及聖餐
雖然只要我們口裡承認耶穌是我們生命的主、心裡也相信上帝大能已經使耶穌從死裡復活,我們就必然能到耶穌的救恩、成為無罪的義人、與上帝和好;但是要成為基督徒,還必須經過受洗的儀式之後,才能正式成為一位真正的基督徒。此外,成為基督徒後,也要定期的與其他基督徒聚集在一起,參與領受聖餐的儀式;因為耶穌命令基督徒要透過這個儀式來紀念:耶穌為了要拯救我們而犧牲自己生命的受難行動,並且紀念祂透過祂的受難而立下了人可以透過相信耶穌而與上帝和好的約定。
(參《馬太福音》28:19、《路加福音》16:16、《使徒行傳》2:38-42; 18:8; 19:5; 22:16、《羅馬書》6:4-8、《加拉太書》3:27、《歌羅西書》2:12、《希伯來書》10:19-23、《彼得前書》3:21-22;及《路加福音》22:14-20、《哥林多前書》11:23-26;以及「為何需要接受洗禮」)
9. 教會的生活
聖經強調基督徒的群體生活,而不是個別的孤立生活。從最起初開始,基督徒就是一個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群體;這個群體被稱為「教會」。因此,「基督徒的生活」可以說就是「教會的生活」。教會的生活就是基督徒依照聖經中的教導而過的生活方式。這個生活方式包括:讀聖經、禱告、參加教會的主日崇拜(星期天的禮拜)、與其他信徒之間的互動及交流、參與教會的工作、奉獻、…等等。聖經也命令基督徒不可停止參加教會(基督徒)的聚會。此外,積極的參與教會的工作,也能幫助我們成為一位更虔誠且更蒙受祝福的基督徒。
(參《使徒行傳》2:43-47、11-20章、《羅馬書》16章、《哥林多前書》12-14章、《以弗所書》3:10-21; 5:9、《歌羅西書》1章、《希伯來書》10:24-25)
10. 聖靈的大能
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之後,耶穌祈求上帝差遣「聖靈(神的靈) 」到基督徒當中,並住在他們心中,引導他們能明白生命及聖經的真理,並幫助他們活出有基督同在的新生命。當基督徒遇到苦難時,聖靈也要賜給他們平安。聖靈也能在基督徒生命中施行神蹟奇事,使基督徒的生命彰顯出有神同在的祝福與大能。
(參《約翰福音》14:16-31、《使徒行傳》1:8; 8-16章、《羅馬書》8:10-11、《哥林多前書》6:19、《希伯來書》2:3-4)
11. 傳福音的使命
耶穌吩咐每一位基督徒都要盡力的去幫助其他還沒信耶穌的人也能成為基督徒,使得別人的生命也能像自己一樣蒙上帝祝福。由於耶穌的這個命令是給每位基督徒的使命,所以基督教稱這個命令為「大使命」。基督徒也將這個向他人介紹耶穌的行為稱之為「傳福音」,意思是:傳揚那個生命可以透過相信耶穌而蒙上帝祝福的佳音。
(參《馬太福音》24: 10-14; 28: 19-20、《使徒行傳》1:1-11、《羅馬書》10: 9-15、《哥林多前書》9: 16-19、《提摩太後書》1: 8-12)
12. 耶穌再來及末世的審判
耶穌在末世的時刻(這個世界的終結時刻),將會從天上再度降臨這個世界(基督徒稱之為「耶穌的再來」),那時祂要審判世上所有的人。祂要按照我們每個人過去所做過的事(行善或是作惡),審判我們,並決定我們將會得到賜福、或是會受到刑罰。此外,對那些相信耶穌並遵守神旨意的忠心基督徒,耶穌在審判時也要將永遠的福樂賞賜給他們;但那些棄絕耶穌、或是那些又惡又懶的基督徒,則會受到刑罰。
(參《馬太福音》19:28; 25:31-46、《約翰福音》5:22-29; 12:47-50、《使徒行傳》1:11、《羅馬書》2: 2-5、《提摩太後書》4:1-8、《希伯來書》10:27-30、《雅各書》5:9-12、《彼得前書》1:17-4:17、《彼得後書》2:4-3:7、《啟示錄》20:4-15)
13. 死人復活及永恆的生命
當耶穌在末世時刻再度降臨這個世界的時候,祂也要使信靠祂的所有基督徒從死裡復活,並且要將所有基督徒(不論是仍然活著的、或是剛從死裡復活的基督徒)的身體變成為不會朽壞的身體,使他們不會再經歷到病痛或是死亡。此外,在那時耶穌也要把撒旦惡魔及死亡的勢力完全的消滅,並且讓這個世界將會變成為一個新天新地,在那裡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此後,基督徒要永遠的在這個好的無比的新天新地中,與基督同在,享受永恆的福樂。
(參 《羅馬書》6:4-11; 8:11、《哥林多前書》15:1-58、《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8、《啟示錄》21:1-21)
資料來源:基督教信仰與生命 http://christ.org.tw/faith/christian_faith.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