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來昌牧師
 

一. 從基督教的世俗化、本色化談起康來昌2010

第四、五世紀,基督教的發展極迅速。理由之一是它高度世俗化,允許甚至鼓勵信徒使用並崇拜死去聖徒及其遺物。這種作風為異教徒大開方便之門,使習慣偶像崇拜的異教徒,對基督教好感激增:原來信耶穌並不困難,不需要只知十字架,不必除祂以外沒有別神,也不用進窄門、走小路;好像中國對香港九七的口號:「馬照跑,舞照跳。」只要不挑戰中國權威,中國就不管你的腐敗生活,甚至助你腐化。妙啊!不懺悔,不改人生態度、價值觀,不脫罪惡的傳統文化,多拜幾個耶穌、馬利亞及聖徒之像就好了。教會史家哈納克(Adolf Von Harnack,1851-1930)稱這種基督教為次等基督教。它是最早的本色神學,最早的世俗化基督教、異教化基督教。

很多神學家、傳道人認為本色化、世俗化是當今教會的首要工作,如此人潮將湧入教會,帶來復興。不過,這樣的教會就不再是教會,如同迦南化(本色化)後,以色列人的崇拜,是被耶和華厭惡的(參:摩五25;賽二6;耶七8-10;結八)。我認為,基督教應不斷的淨化、純化,除去一直蠶蝕鯨吞、腐化、異化我們信仰的種子。

二. 信耶穌得世福

這些毀滅性的種子之ㄧ,是「信耶穌得世福(福祿壽財)」的世俗思想,也是成功神學的偏差之處。

信耶穌,能得到今世物質上、身體上的好處,這本有聖經經文的應許:

「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你要享大壽數……。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創十三15、十五15、二十三17)

「他心裏所願的,祢已經賜給他……祢以美福迎接他。.….他向祢求壽,祢便賜給……他因祢的救恩大有榮耀……祢使他有洪福。」(詩二十一1-6)

「尋求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詩三十四10)

《利未記》二十六章和《申命記》二十章也講到,順從耶和華的,會凡事與盛,名利雙收。

「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沒有花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十八29-30)

「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約壹三22)

「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

「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二十一22)

聖經中,信主得世福的應許極多。許多教派都希望落實這些應許。例如:靈恩派強調個人的身體可以因信,「瞎眼看得見」(路四18)、「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雅五15)。自由派、解放神學家側重耶穌救贖、聖靈造化之功可導致正義社會實現。基要派、時代主義則認為,「以耶和華為神」,會國富民強,千禧年國顯於地上(詩三十二12;代下九13-28)。(時代主義以往認為千禧年國是將來以色列復興。現逐漸與民族主義、後千禧年派合流,覺得美國是選民更好。)

不論個人或群體,信耶穌可以得到世福(今生的、物質和精神上的好處),這既有聖經根據,又有左右派的鼓吹,誰敢說它不對?

三. 這說法不完全

我認為這種說法,易生誤導,且不完全。雖然,世福(神蹟奇事、醫病趕鬼、發達興盛、正義和平)是神應許的,我們應當求、應當盼;但是,請注意六點:

A. 勿使世福成為偶像

世福是輔、是僕、是末;耶穌才是主、是首、是本。不要本末倒置、捨本逐末。神應許賜下世福,是要人藉此見證主:「神蹟奇事,證明祂的恩道」(徒十四3),「神蹟奇事……顯給你看……,地賜你為業……要知道……惟有耶和華祂是神」(申四34-39),叫「父因子得榮耀」(約十四13)。

世福,是工具手段,是到神那裏的道路。當信徒把這些當成目標,樂在其中而忘記神,那祝福就成了咒詛:「我將他們領進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那流奶與蜜之地,他們……就必偏向別神,事奉他們,藐視我,背棄我的約。」(申三十一20)愈多世福應當叫人愈榮神益人,但人往往愈沉溺福中,愈遠離神、不愛人。信主不得福的理由大抵在此。

人既會過度重視世福,就容易以世福取代神:「你們中間若有先知……顯個神蹟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申十三1-3)一九九五閨八月的傳說未應驗,有人說,可見該預言不真、該先知為偽。這是不當的判斷。因為,就算預言實現、神蹟產生,仍可能是撒但的作為(太二十四24;帖後二9);就算預言沒實現、神蹟沒產生,也有可能是神的作為,耶穌不就是如此嗎?

神蹟奇事或世福都是好的,但因人的軟弱,可能產生惡劣結果。因此,就算以撒是神所賜的,也得對付(創二十二12;路十四26),不可讓他奪去愛神、信神的心。

歷世歷代,特別是今日,傳道人追求大能力、大教會,和各種的頭銜、權力;平信徒羨慕大富大貴。飢渴慕福之迫切,叫人懷疑,如果魔鬼答應把這些世界的榮華給他們,只要他們出賣靈魂(像魔鬼對浮士德的試探),或只要他們拜牠(像魔鬼對耶穌的試探),許多基督徒會不會棄主賣魂拜鬼?

B. 世福與德行不成正比

神賜世福,但並不與受者的德行、信心成正比。不信耶穌,可能在今世有福分。神把財寶充滿他們肚腹、兒孫滿堂、享平安、有力氣、不受苦不遭災、所得的過於所想的(詩十七14、七十三2-12)。而忠信之徒,「要為祂受苦」(腓一29),「蒙召原是為此(受苦)」(彼前二21),「遭遇苦難……連活命指望都絕了」(林後一8)。奧古斯丁說得好:「今生不可能有完全的報應,有的話,就不需最後的審判;但今生也不可能完全沒有報應,否則會使人活不下去。」主張信主就能完全得福消災的人,誤以為末世天國將完全降臨(realizedeschatology),且忘了聖經中,從義人亞伯至今,受造之物在虛空、敗壞控制中,「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羅八23)。信耶穌的人,一定會遭遇耶穌所遭遇的:「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約十五20)耶穌一生所喝的福杯、苦杯,門徒要照單全收,只是好的多,還是壞的多、哪個左丞,哪個古相,「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可十40)。世福,可求但不一定可遇。

C. 在基督裏得到基督

最恰當、最合聖經的說法是,信基督的會在基督裏得到福氣。保羅指出,亞伯拉罕得子孫土地,不能按字面、憑肉體,而要從「基督論」瞭解。「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廿三18)不是指亞伯拉罕會多子多孫,好像天星海沙之多。亞伯拉罕至死只有一子一孫(以實瑪利、以掃都不算),且寸土未得。這種天星海沙,少得離譜。不,「從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羅九8);「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指著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三16)。亞伯拉罕因他的子孫得福,萬國因他的子孫得福,是指亞伯拉罕和萬國因信而得到了各樣天上屬靈的福氣(羅四12、13;約八56),「得了(成了)在基督裏的基業」(弗一3、11)。這種福和基業,是不能完全落實於今生世福。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在基督裏都是是的」(林後一20),而不像成功神學說的,是在銀行存款或世俗收獲之上。甚至,天道無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信徒可能多得世禍,惡人可能多得世福。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啟十三10)。

D. 在教會中得福

信基督的會在基督裏得到基督。這並不是抽象的神秘主義。相反的,惟有把舊約中世福的應許,用在基督和教會(基督的身體)上,才是正確的。信徒可能為主失去自己肉身親人之愛,但是可以在教會中得到百倍屬靈父母、兄弟姐妹、兒女之愛,而且因為教會彼此相愛,「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徒四32),大家分享共有,豈不是在世得百倍?

E. 這屬靈的福氣,信徒今世就可以經歷到

在基督、在教會、在神國裏,可以在今世經歷到「公義、和平,並屬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但這仍是片面,而不完全的。「在世上你們有苦難,在我裏面有平安」(約十五33),「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約十二8)。馬克思因此說基督教是鴉片,叫人忘懷世上肉身之苦。就這層面而言,馬克思比時代主義、靈恩派和撒都該人(太二十三23-33)還正確。只是我們會說,因著聖靈大能,信徒會不斷經歷更完全的、身心靈、個人集體的福分(林前十三12、十五55),而且我們不是守株待兔式的等候主來,乃是帶著盼望,積極的為主、靠土、見證主,經歷主在世道人心中的工作。愈「思念上面的事,不思念地上的事」,才愈能棄舊更新(西二2、10);愈「存著信心死,沒有得著所應許(的世福)」,才愈能「放下重擔、忍耐奔跑」(來十一13,十二1)。

F. 先有失去,才有得著

因此,思索信耶穌得什麼,應從信耶穌失什麼著手。信耶穌,就是「我衰微」,不再自我中心,惟我獨尊;信耶穌,就是「捨己、背十架」,不再為自己、靠自己而活。所謂「為主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十39)、「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5)、「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太十8)。

的確,信耶穌是得了永生,這永生特質卻不是異教徒和屬肉體的基督徒所想的,可以長生不老的吃喝玩樂、縱情聲色,而是一種永恆的豐盈、愈來愈平安喜樂、不求自己益處的愛、有神兒子的性情。這生命和將來肉身復活有關,卻是從靈裏重生開始;這生命把個人恩賜發揮,卻是成全所有聖徒(弗四12);這生命會勝過一切罪惡死亡,但「如今還不見萬物都服祂」(來二8);這生命因神恩不飢、不渴、不暗,但主要是指屬靈方面的(《約翰福音》特別強調這一點)。

猶太人要神蹟,希利尼人求智慧,以為信耶穌可吃餅得飽、得世福的人,遲早會因得非所信,求未如願而「多有退去的」(約六66)。但仍願跟隨的人,會變賣一切,拋棄一切,來得重價的珠子;會將萬事當作有損、當作糞土,只「為要得著耶穌」(腓三9)。

世人或屬肉體的基督徒寧願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性命。他們把耶穌當作有損的、當作糞土,以得到萬事為至寶。結果今生活不出平安喜樂、正義又憐憫的生命,來世又因曾把基督當作可恥的,而被基督當作可恥的。「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9),這是求世福之基督徒的寫照。

(摘錄自:《流浪的神》,康來昌著,雅歌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