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來我們對聖經的觀念和解釋,往往都是從西方希臘神學系統而來,因著學院制度我們也造就出許多傑出的傳道人,本文主旨於闡明和分析東西方觀點不同,作出釐清而不在於批判,請別誤會,若文詞之間有冒犯之處敬請海涵。

首先撰寫聖經者的作者都是東方的希伯來人,包括路加他的祖先也是希伯來人,這群作者他們的思維都是東方希伯來式的思維,雖然他們有些作者使用的是西方的語言,但他們的思維仍然是東方式的思維。然而解釋聖經的系統,大多是西方希臘式的神學。

簡單的說《寫聖經的是東方希伯來人,解釋聖經的是西方希臘神學家》

古代的希伯來人沒有所謂的神學,他們是學神,神學和學神乃是天差地遠。你應該沒有聽過摩西神學,以斯拉神學,文士神學,耶穌神學 ⋯⋯。

神學是西方的產物,希伯來人卻是東方的信仰。

對希伯來人而言聖經的第一卷不是創世記,而是妥拉Torah,妥拉原來是一本書,被翻譯成希臘文變成了摩西五經,自然被拆成五本書來看,因此無法看出希伯來原文當中的原汁原味。

一本書和五本書有什麼差別?妥拉的原文能讀出情書的味道,而摩西五經自然變成律法書—硬梆梆的交通罰單。希伯來人收到的是情書,而我們拿到的卻是交通罰單。約書亞拿的是情書,所以他可以晝夜思想,並且樂於遵行。

而律法當中最著名的十誡,但原來不叫十誡,希伯來人稱為十句話 — 十句婚禮的誓言。將第一句話轉化一下,就是"除了我以外不要有別的老公喔",是非常溫柔的言語。

希伯來文是神的語言,是神在伊甸園對亞當說的話,也是在荊棘烈火中對摩西說的話。因此對我們這外國人來說需要謙卑的學習希伯來文,並且我們如今來到網路時代,要學習希伯來文比百年前容易得多。神將許多的細節和奧祕都藏在希伯來語法和希伯來文字、文法裡面;若非回到希伯來文裡,我們無法真正的正確解讀聖經,並發現更多的奧秘和啟示。

新約的馬太福音和啟示錄在考古古抄本中發現它們的原始手稿是希伯來文,各有古抄本舘藏在英國和以色列的博物館;馬太是寫給猶太人用的語言是希伯來文,耶穌和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的對談都是用他們的家鄉話希伯來文。因此耶穌說的那句名言,不是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這是希臘文),原來耶穌說的是希伯來文,我是 א Alef 我是 ת Tav (希伯來文首先和末後的字母)。את (耶穌的隠藏簽名)大量藏在希伯來前約聖經中,而在所有其他語言聖經版本中都不曾被翻譯出來。

את (耶穌的隠藏簽名),圖片來源:耶穌真實的希伯來文名字FB社團

我們過去都認為”先知和律法說預言,到約翰為止”(馬太福音11:13)。但從希伯來文中才能正確明白原文是,先知和妥拉的預言都題到”關於”約翰,而不是到約翰”為止”。我們需要還原希伯來原文,才不會對聖經有所誤解。

也有人提出為什麼這麼重要的事,過去千百年來神都沒使它解開。我認為有幾個方面,首先但以理書12章提到 神對但以理說:”但以理啊,你要隱藏這話,封閉這書,直到末時”。現今正是末時,在基督再來之前神要將這奧秘解開。另一層面是因著人的驕傲,縱觀教會歷史,在羅馬天主教時期驕傲的教宗認為只有他能解釋聖經,販夫走卒都不能來讀聖經。”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帖撒羅尼迦後書2:10-11)

希伯來文字和漢字一樣經過許多時期的演化;從象形文字到現代希伯來文,至少經過七個時期的演變,最主要有三大時期 摩西時代、大衛時代、被擄後直到現代。文字的變化,摩西時代是象形文字,大衛時代的文字可能受了腓尼基文化的影響,被擄時期則是受到亞蘭文的影響。如果把妥拉還原成摩西的象形文字(圖象),將會看見更多更深入的細節,所以摩西對神的了解會比我們更加深入。並且對以色列人而言,妥拉是一本書有五個篇章,而不是五本書,妥拉需要以原文從頭看到尾,才能完整地看得出希伯來原文中愛的訊息。

上帝是《妥拉》的原作者
摩西是《妥拉》的撰寫者
耶穌是《妥拉》的成全者

其實神讓摩西寫下來的是情書,經過層層的翻譯和西方的解讀及翻譯的措辭而變成律法書,而數千節經文的妥拉裡律法只有613條,把妥拉直接翻譯成律法或律法書都是不準確不完全的。妥拉原來的意思是教導、訓誨、指南,它的內容包涵了歷史、天文、地理、人文、風俗、生活指南、生活準則⋯。妥拉不該翻成律法,更美的翻譯應該是,親自從造物主來的諄諄教誨,或是愛的訓誨。

神留下給我們的是愛的情書,而不是像律法般的交通罰單。神要約書亞晝夜思想的是祂的情書,而不是交通罰單;所以不難理解為何以色列人能成為醉心於妥拉的民族,因為他們拿到的是原文的情書,我們拿到的卻是交通罰單。

因此就有恩典神學的產生,直接劃分新約為恩典,舊約為律法。然而新舊約的概念也是希臘神學的概念,而不是希伯來人的觀點。Old & New Testament 當中的Testament是合約契約,神與希伯來人立的是盟約Covenant,盟約是永遠的,所以希伯來人沒有所謂的新約取代舊約的替代神學概念。他們稱為前約”塔納赫Tonakh”,更新約”B′rit Hadashah”。

我們對聖經的理解受希臘羅馬文化和希臘神學的影響,我們其實對希伯來人的認知也是陌生的,希伯來人沒有新舊約的說法,也沒有新的取代舊的的觀念,他們對兩約各有專有名詞Tanakh 和 B′rit Hadashah,不是新舊約而是前後約的觀念,神與希伯來人立的是盟約,盟約永遠有效;我們到如今還能見到神與挪亞立的彩虹之約 🌈。

希伯來人沒有舊約是律法、新約是恩典,或是新約取代舊約的這種觀念,這是屬於希臘神學。

而且希伯來人所領受的是情書而不是律法書,妥拉Torah (創出利民申)妥拉的意思是教導、訓誨、指南,不是律法,是神愛的諄諄教誨而不是律法書,妥拉裡有律法但只有613條,把妥拉直譯為律法/律法書,如同你把華人的三國志翻譯成孔明傳一樣荒謬和誤解。

我們如此誤會妥拉已經千百年了,然而妥拉是一本書有五個篇章而不是摩西五經/五書,他們沒有摩西五經的說法,他們一直把這一部書稱為妥拉Torah,並且妥拉是單數名詞(一本書),所有猶太人每年都需要讀一遍妥拉,然而教會卻看成五本書容易導致見樹不見林,而且會有誤會的成見。神學院也是五個教授分別來教:創出利民申,且各自的觀點各有不同。

耶穌一生遵行妥拉,並沒有違背妥拉上的任何一條律法誡命,祂所破除的是法利賽人令上加令、律上加律的Takano,如果耶穌一生持守妥拉和安息,摩西遵守了,保羅也遵守,為何我們不用持守呢?

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妥拉(原文)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妥拉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妥拉)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妥拉),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馬太福音5:17~19》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翰福音14:21》

妥拉原是神的法則,是天堂的法則,也是一層天、二層天、三層天的法則,這是神的保護傘,是神愛的法則;行在妥拉裡就必蒙福。

神是人類的創造主,總設計師,祂也在妥拉裡設立了飲食指南 (利未記11章),遵行就必蒙福。

妥拉原是神美好的心意,經過層層翻譯,而產生內容上的落差。不同的翻譯和解讀,不同的東西方思想模式,而產生了不同的認知和影響。

讓我們重新還原希伯來文,正確地詮釋妥拉和聖經!

《 行在妥拉裡 祝福臨到你 》

作者:麥基洗德國際事工—鄔恆彬老師

資料來源恆彬物語FB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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