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鈞
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會很在意對方是否決志信主,而且會在對方作了決志禱告之後就認為對方已經得救了、有永生了。我們自己往往也這樣認為:只要我作了決志禱告、接受耶穌作救主,就已經得救了、將來會上天堂了。我們之所以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我們聽到過這樣的教導:“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
保羅的這句話是沒有錯的,只是我們有時把它理解錯了,也因而把它用錯了。
在馬太福音第十章,主耶穌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2-33)
整個第十章的內容是主耶穌差遣十二個門徒進行短期宣教前的“戰前動員”,在這篇短講中,主沒有應許他的門徒們這次宣教會一帆風順、無往而不勝,反而告訴他們會遭遇衝突和迫害:他們將像羊進狼群,親人們會恨他們、要置他們於死地;但是他們不必害怕(26,31),因為那些人只能殺身體而不能殺靈魂,況且天父還顧念他們(太10:16-31)。在說完10:32這句話之後,主接著說人們將因為他而動干戈(10:34),但是凡要屬於他的,必須敢於背負十字架(在當時意味著死亡)、為他喪失生命(10:38,39)。所以,如果我們把10:32這句話放在這樣的上下文背景來讀,就知道當時在人面前公開承認耶穌是主、承認自己屬於耶穌是要冒很大風險的,甚至會因此失去自己的生命。
在約翰福音第九章,主耶穌在安息日治好了一位生來就瞎眼的。法利賽人生氣並困惑,他們之間起了紛爭,於是就把那重見光明的人的父母叫來審問。兩位老人知道當時的政治動向,他們不敢說什麼,於是打個馬虎眼、想蒙混過關,不想在耶穌是誰這個問題上明確表態。約翰評論說:“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罷。”(約9:22-23)
其實,這也難怪兩位老人家害怕,因為他們畢竟是平民百姓、無權無勢,而且在當時被趕出會堂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甚至比在現代中國被開除黨籍還厲害。所以,在耶穌使拉撒路復活並榮耀進入耶路撒冷之後,有不少猶太人的領袖信了耶穌,但是“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約12:42-43)由此可見,在當時的情況下,要在眾人面前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公元一世紀的羅馬帝國幅員遼闊、地廣人多,為了維持帝國疆域中不同民族、宗教的統一,皇帝崇拜就成為國策,人們用“凱撒(頭銜)是主”來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並認為凱撒擁有神性、是神明的兒子,甚至向皇帝獻祭以表示忠誠。
保羅在羅馬書中寫的這句話(羅10:9,10)也要放在這樣的背景中去理解,才能得知其真義。雖然在羅馬書中保羅對於“耶穌是主”沒有解釋,但是他在監獄裡所寫的腓立比書卻清晰地說明了在他心目中“耶穌是主”的意思: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9-11)
保羅所說的口裡承認“耶穌是主”在當時是一個政治性極為強烈的宣稱,實際上是在否定羅馬帝國的“凱撒是主”,被認為是政治顛覆,是可以判“叛國罪”的。這就像在中國的文化大革命時期,人們高唱毛澤東是“人民大救星”,但是基督徒卻敢於說“耶穌才是救主”一樣,是要冒著生命危險的。
教會歷史上有過不少因“口裡承認耶穌是主”而失去生命的。相傳士每拿的主教坡旅甲在主後156年殉道之前,有人專門勸他說;“你稱’凱撒是主’並獻祭,有甚要緊?那是保全你性命之道。”他拒絕了,最後終於為主殉道。這件事從側面說明了“耶穌是主”在當時的背景下有多大的爆炸力。
出生在蘇丹的Wagdi Iskander,六歲就會背《可蘭經》,在上大學期間為了伊斯蘭信仰而要殺死曾向他傳福音的同學。1985年他成為基督徒,被抓進監獄,和另外兩個穆斯林基督徒關在一個牢房裡。連續兩個星期五,那兩個獄友分別被絞死:臨刑前他們被要求放棄基督信仰、背誦伊斯蘭信條,但他們都拒絕了,他們最後的一句話都是“耶穌,我來了!”第三個星期五,本來該絞死Wagdi的那一天,鄰國利比亞空襲該城,Wagdi乘亂逃離了監獄。他以難民身份移民到加拿大之後成為牧師,曾至少為700多名穆斯林施洗。他曾帶領一位非洲伊斯蘭教國家阿訇的女兒信了耶穌,她在本國受到殘酷迫害,人們扒光她的衣服毒打她,要她否認耶穌。在她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時候,迫害者問她有什麼要求,她說要受洗(奉耶穌的名!),迫害者於是用滾燙的開水澆在她身上。這是在當今有些伊斯蘭教國家中的“口裡承認耶穌是主。”
主耶穌在撒種的比喻裡曾講到第二種人的心是土淺的石頭地,聽了福音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太13:21)。我們可以想像這些歡喜領受的人也許是“口裡承認耶穌是主”的人,但遭遇患難的時候就會跌倒。所以,主在前面提到的“戰前動員”裡鼓勵門徒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10:22)
有人會說“彼得三次不認主,你敢說他沒得救?”沒錯,他是軟弱過、跌倒過,但是他悔改了,在被聖靈充滿之後面對耶路撒冷的政治和宗教領袖們大膽地說:“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0, 12)彼得最後為主殉道。
即使在今天的中國,要明明白白地成為基督徒也是要冒風險的。幾年前我在中國和一位正在攻讀法學碩士的學生談論起基督信仰,在三個小時的問答之後,他對我說:“雖然你解答了我關於基督教的問題,但是我仍然不會成為基督徒,因為我的夢想是要在體制內成為一個大法官或大律師,如果我是基督徒的話,這個夢想就不太可能實現。”我回答說:“這是你的選擇:你可以選擇在今生作法官,可是有一天你卻要面對耶穌這個更大的法官。”我想說的是:這個學生明白在中國作基督徒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然而,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北美大陸,很多教會敞開門邀請華人加入教會。中年的大陸華人知道“革命不是請客吃飯”這句話,可在教會裡似乎少不了免費的午餐和晚餐。在這樣寬鬆的環境下要他們“口裡承認耶穌是主”比起前面的例子來要容易得多,因為在北美還不太會碰到極端的迫害,而且承認耶穌是主不僅不會被趕出社區,反而還會被歡迎加入教會、進入一個充滿著愛的大家庭。在這種情形下,有多少“口裡承認耶穌是主”的人真正明白自己所宣稱的這句話背後的含義呢?
“耶穌是主,”意味著他是我們生命的主人、主宰,我們理應順服他、遵守他的一切教導,把他放在我們生命中的第一位。所謂基督徒,就是屬於基督的人,是耶穌的門徒,他們的生命不是屬於自己的,而是屬於主的:“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林前7:22b-23)
要作耶穌的門徒,意味著在自己的個人生活、家庭生活、工作崗位、政治立場、金錢花費等所有事情上悔改,按照耶穌的教導去行:耶穌是主,自己不是;耶穌是主,孩子(太太或先生)不是;耶穌是主,老闆不是;耶穌是主,黨派不是;耶穌是主,顧客不是。只有這樣“口裡承認耶穌是主”才是心口一致、表裡一致,才是主所要求的。
所以,信耶穌的需要明白“耶穌是主”的真正含義,並且在生活中活出口裡承認的“耶穌是主”;傳福音的需要把“耶穌是主”的真正含義講清楚,讓聽的人自己決定是否願意悔改、放棄自己生命的主權、讓耶穌來作主。
為什麼我們大陸華人有很多信了耶穌卻生命沒有改變,好像根本沒有重生一樣?這是我多年來一直探索的一個問題。這篇文章是我這些年來思考的結果中的一個,希望能對向海外華人傳福音的傳道人有所幫助。
餘鈞來自中國大陸,現在加拿大牧會。
資料來源:生命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