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來昌牧師—2009.11.27

經文:詩37:3-5,弗5:8-11,撒下13:1-15,彼前3:7, 弗5:25-28

一切的基礎

如果要忠於輔導給我的託付,今天要講的是異性之間的交往。也知道輔導的意思是,這是個很嚴重的青年人的問題。其實不只是青年人,我也不知道哪個年齡的人沒有很嚴重這方面的問題。

在談一切事情之先,我很喜歡強調一點,就是:我們是活在主面前。
不管你是年老或年少,單身或已婚,你現在就跟魯濱遜一樣在荒島上;甚至你是在賭場裡、廟裡,或在學校、任何一個地方;不管你是不是在談交友、婚姻、如何跟父母相處、如何作神學生、如何作個觀光客…,其實我不管講哪個題目,都沒有什麼不一樣,就是你必須認識這一點:你是活在主的面前。異性交往我覺得這一點非常重要,不管在任何地方,任何事情,你要知道你是活在神面前。如果這一點把握住,其他都是次要的、技術上的事。如果這一點沒有把握住,就不過是到哪個場合、戴上哪一種面具、唱哪一種戲罷了。可能世人會這樣做,我覺得基督徒不是這樣做。
因此第一段跟各位分享的經文在詩篇37篇。

倚靠神,以神為樂

詩37:3-5,「3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4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5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
這裡講的,沒有說你的婚姻要交在主的手裡,也沒有講你的晚年、工作、交友、家裡、身體困難的事情交在主手裡,這裡講的,跟剛才說的一樣,不管你是年幼年老,有什麼問題(轉系、婚姻、工作、人際關係…),是什麼狀況,你要倚靠耶和華,每件事倚靠耶和華。這都是老生常談,但我不能不講這我覺得最重要的:凡事「倚靠耶和華而行善」。
這「行善」,我要強調的是對人的善良,包括對你男女朋友、丈夫妻子,或只是路過的人。任何一件事、任何一個場合,我們都需要倚靠神;任何一件事、任何一個場合,都希望我們是因著認識神而行出善良;是善良的。


「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不管你住在美國還是台灣,現在是在讀書或工作,是老年還是在安寧病房,而且要,「以耶和華為樂」。這也是我希望等一下能說明得更清楚、發揮得更好的,就是:我們常常以耶和華為我們的管理者、律法、生活尺度的根據、審判者。

其實我不太看到很多基督徒「以耶和華為樂」,在讀經、禱告、任何事上是因為信靠上帝而非常喜樂。我們以電視、電腦為樂,以上教會、查經為苦,或以現在聽道為苦,等一下聽道完了就可以怎麼樣快樂。這每個人都會有,連傳道人也會有。很多傳道人可能最快樂的就是星期天四點鐘以後離開教會,「現在可以輕鬆一下了,我可以看看電視、打一下電動了」。我沒有否認這些事情,但還是希望每個基督徒(這雖不直接跟交友有關係,其實跟每件事間接、直接都有關係)以耶和華為樂,倚靠耶和華。

「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這當然不要把它想成「成功神學」,你心想要什麼就得什麼。「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就是你尊主為大,先求神的國和義,喜悅神,祂會賜給你的。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不管是什麼事,父母的疾病、小孩子的學費、你的功課、趕丟了一班車會遲到、單身,大事小事,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每件事都一樣。因為這世界萬事萬物都跟神有關係,這希伯來書說的,我們是在那跟我們有關的神面前生活;每件事情,不是只有交友。

如果有這樣一個態度,下面就不是單單你跟神,還有你跟人。第二處經文在以弗所書第5章:

行事光明

弗5:8-11,「8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9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10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1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這經文我考慮了很久要不要跟各位一起看,因為這好像很「道學」。就是以前我們不信主時都很黑暗,現在就很光明,而且不但我們自己要光明,看到別人不光明還要責備。這不是很「道學」?相信現在在大學裡面、你們當中,這是第一條誡命,千萬不可以犯的。我聽過很多宣教士、輔導也是這樣說:「不要責備他們,要跟他們作朋友」。我想這種講法都有他的道理,不過我還是照聖經講。聖經講我們行事要光明,要討主的喜悅,不僅不要做那些黑暗、沒有意思的事,甚至要責備這樣的人。

當然求主幫助我們不要作法利賽人,不過我看今天不太是變成法利賽人的危險,而常常是變成另外一種法利賽的形式,就是我們不敢責備人,也不敢聽人的責備,因此就有一種假冒為善的客氣,心中很多嘀咕,嘴裡又不敢講。

這「行事光明」就包括在交友時,(這已經涉及到男女的親密關係),我們行的不是要暗昧的。剛才講了,我們在跟人相處或獨處,在任何年齡、任何事情,希望是信靠神。康德(或西方人)喜歡說:「道德無假期」,其實我們應該說「信仰無假期」。所謂「道德無假期」就是你不可以說一年365天裡有364天誠實、貞潔,有一天放縱一下。就我們人性是希望有點假期,事實上我們希望天天都是假期,但我們說「信仰沒有假期」,天天都是活在神面前;我希望我們能有個生活,當信靠神的時候,不是疲倦、很累、神經緊繃的,是能有安息、喜樂。當然有神經緊繃、很受不了的時候,但如果我們越快能養成習慣,有這樣一個生活方式,把每件事交託在主手裡,認識到主對我們的良善,然後跟人在一起相處時,我們像一個光明的子女。「光明」在聖經裡講的意思有合乎真理、合乎道德,也有喜樂和愛的意思,所以「光明」不要只想到是道貌岸然。

這兩個我一定要先講,是最重要的,下面就把兩個原在用在交友的事上。你可能會覺得我講得出奇的開放,其實我希望我講的都根據聖經,沒有什麼開不開放。聖經講的如果跟我們平常觀念不一樣,我也要提出來;聖經講的如果跟我們一樣,我也要講,這不是因為一樣我們才接受,是因為這是聖經上的話。

交朋友,尤其男女交友,我猜你們一般聽到的,尤其是那種比較敬虔的長輩,或父母,大概告訴你們的都是一些很保守的觀念,就是個也不可以,那個也不可以,最好不可以到一個地步就是都不可以。我聽過很多,也沒有絲毫諷刺的意思,也沒有說這不好,而是說這不是絕對的,我們還是根據聖經來講。

什麼叫做「不是絕對的」?就是有人會說:「現在的男女簡直太隨便,穿著、接觸等都太隨便。」第一個,這不合歷史,古今中外比今天隨便的多得很,像所多瑪、蛾摩拉,可能就比今天隨便。你們今天有哪個爸媽,有人跑到你家要侵犯你的客人,他們會說:「我的兩個女兒隨你們去」?不可能吧?聖經裡面並沒有說古的就是最好,你也不要覺得合乎傳統觀念的就一定最好。不錯,我承認現在開放的環境的確造成很多混亂,但我不覺得一定歸回到以前就最好,以前也不一定是最好。

在交朋友的事上,有些人因為現在實在是太放縱,就有點希望是像從前,由父母的權威來決定一切。我不敢說這一定是對的。就如同父母讓小孩子自由,或跟著社會環境這樣走,我不覺得一定是對的,如同我不覺得父母的決定一定對。(這你們聽了有點順耳了)我一點不在說父母對或錯,我們都是罪人,我們所習慣的不一定對。事實上,現在在有些異端或異教裡,一個最可怕的現象就是在交友的守貞上,嚴格到一個地步,你甚至不太認識你將來的配偶是誰。

我知道有些異端是這樣配婚,有些很敬虔的也是這樣。我們英文部以前的秘書梅蘭,和她先生Kirt,他們的那教派就是這樣,他們不認識,教會的人幫他們安排的。這也很好,感謝主。各位,我沒有說這不好。

然後再從統一教和其他的異端來說,他們好像也是看到這社會上男女之間的混亂,就很嚮往以前的媒妁之言,或父母、屬靈長輩來決定一切。包括中國大陸這種配婚、指婚的異端裡,他們的根據就是以撒的婚姻是亞伯拉罕(甚至是家裡的老僕人)來決定。

我也很稀奇,這種方式居然在某些圈子裡很受歡迎。姊妹不要生氣,我也聽過有姊妹說:「從來沒有人要我,有人指派一個給我,我也很高興」,所以也許有這樣的心理。
各位需要看到重點,亞伯拉罕、創世記那種方式是在講一件事情,就是耶和華在每件事上引導那敬畏祂的人的道路,而不是說我們的婚姻都要有個老先生幫我們到遠處找一個不認識的人來結婚。你看聖經要注意這一點,我剛才已經強調了,我們在每件事上要認定耶和華,而不一定是一種制度、習慣。

再舉個例子,我在美國的時候(其實更早時)就有這樣的困惑,就是覺得美國這樣一個基督教國家,怎麼會有父母不允許兒女在高中的時候就交男、女朋友(定於一的那種,英文叫dating)?我問那是什麼意思?他們告訴我:「我要他們儘量多交朋友」。我才知道原來他們的觀念是你可以交很多朋友,但先不要把他當作今天說的男女朋友,等到很恰當的機會(這「恰當」的彈性也很大)。我說:「為什麼這樣?這在我們中國人叫做「水性楊花」,從小就開始亂交朋友,今天換一個、明天又換一個。這不好,你們為什麼還鼓勵」?他說:「就是不要一開始就進入太深,因為這樣雙方都沒有給雙方更多的機會,一旦太深卻發現不恰當的時候,分開又很痛苦。」

我也不覺得這樣一定對,我說了,這些都不一定對,也不一定錯。在歷世歷代,不同風俗、文化裡,你認定你的主,那是我覺得要強調的;你要認定你的主,而不是其他的。你尊重教會、父母、老師,這些都很好,但那不是絕對的。我不覺得這種美國人的方式一定是對,但也不一定是錯。

所以各位你們前面的路是很開放的,在選擇的事上很開放,聖經其實在這些我們想要聽到的技術的安排上,是根本沒有。我根本沒有看到約瑟怎麼交他的女朋友,也根本沒有看到摩西跟他的女朋友可以接觸到多近,聖經上找不出來。事實上年輕的聖徒,包括保羅對提摩太所講的,也沒有說你跟你的女朋友在一起時光線要多亮等等,沒有。而你想也不可能有這些,就算有這些,也不能保證你是聖潔良善的,但你心裡敬畏上帝,這始終是我強調的。

不一定傳統的方式就一定最好,也不一定你有一天到了美國或什麼非常開放或保守的地方,那一定就是最好。但你敬畏上帝,認定上帝,那是非常重要。

忠誠

第三處跟各位看的聖經是箴言第5章。希望我下面講的能把這幾個都串在一起。若各位剛才聽的都覺得是老生常談、道貌岸然、不想聽,下面要小心聽,那講得是非常色情的。(當然不是色情,我只是提醒你們的注意力而已。)

箴5:15-19,「15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飲自己井裡的活水。16你的泉源豈可漲溢在外?你的河水豈可流在街上?17惟獨歸你一人,不可與外人同用。18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19他如可愛的麀鹿,可喜的母鹿;願他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他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這句話你等一下就知道可以有多大的應用。「你的泉源豈可漲溢在外?你的河水豈可流在街上?」我相信你們夠聰明,我不用再提醒。大概你覺得第19節有點色情,其實這一節是這裡面最溫和的一段。

你說:「康牧師,你一跳就跳得太遠,剛才講魯濱遜一個人在荒島上,現在講結婚以後的性生活,我們現在還沒有結婚,是在講交友。」這幾個都有關係,我都要連在一起講。

這裡要表達的一件事,跟新約、舊約要表達的,我不敢說很清楚,但都是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一夫一妻。這裡當然主要講性的快樂:你的性的快樂,要在你的配偶身上找到。你不必再提醒我,我知道你們都沒有結婚,甚至你會說:「這意思就是從一而終,那我們婚前有性關係,婚後還是那個人,這樣有什麼關係?只是早一點享受快樂而已,不要忍受等得那麼痛苦。只要是同一個人,不是可以嗎」?

我想你們輔導、父母所擔心的一直就是這個,最好就是聖經上有一句話:「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那就好了。但聖經沒有這句話,也沒有說婚前可以到什麼地步。我也看過有些書說婚前最好的是見都沒見過,次好的是牽手都沒牽過。我也看過屬靈人寫的小說(我沒有諷刺的意思,也很好,但不一定是個標準)就是他們在婚前,連kiss都沒有過。我不能說那一定不好,也不能說現在的一定好,我已經講過,我不是在說這些。

在這裡他說你只能享受一個,那我就要說:如果你婚前越是謹守,(除了謹守,還有剛才講的你在神面前生活的美好),你婚後的生活就越幸福、越快樂。我覺得墮落的人一個很恐怖的問題就是,他在婚姻之外(不管是婚姻之前或之外,之外是婚姻以後行為不好,之前是婚姻以前行為不好或逾了矩)越隨便,在婚姻之內就越難找到快樂。這在一般的小說、電影大概都會看到。我猜這些描述得很刺激、露骨、感人、挑逗人的,大概都不是婚姻裡面的。似乎聖經裡不道德的,被描寫得特別撩人、刺激。

各位,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有婚姻上的困難,這你也知道。非基督徒婚姻上的困難(我覺得任何一個困難一樣),根本沒有解決之道,因為他們沒有神,也沒有辦法守貞。當然基督徒如果不靠主,我們也做不到,那些都是海市蜃樓,沒辦法。因此西方就想很多辦法,其中一個就是乾脆廢掉婚姻,乾脆就同居,不合就分開或離婚。我沒有說這些大家不在做,但我敢說一件事:人不以上帝法則為標準的時候,一定是痛苦的。這我沒辦法去跟非基督徒(歐美那些性開放的、同居的、換性伴侶的)辯,我敢說他們一定不快樂,但我不去跟他們辯,因為越辯他們嘴越硬,我只是根據聖經,我覺得以耶和華(耶和華的律法)為樂是一個幸福,在這裡講的「忠誠」也是一個幸福。

但可能在生活中負面的可以看到,就是到最後,男人覺得他的快樂就是不斷有不同的性伴侶,因為就是找新鮮刺激,最好廢掉婚姻。各位姊妹,你不要聽那些性開放的,尤其那些父權運動性開放的:「我們要男女平等,男人搞,女人也來搞。」各位,儘量的放縱只會給自己帶來傷痛,我跟你保證。弟兄也不要覺得希望每個女人都是蕩婦最好,你也不會快樂;我不相信會快樂。當然我相信一定有肉身的刺激,要不然幾千年來怎麼人不斷在這些事上跌倒?一定有,但那不會是永恆的快樂,這我堅信。

講到這裡,除了「我不覺得一定有某一種方式可保證」你們聽了還有點順耳以外,其他的都也是老生常談,要守貞等等。下面我們就從聖經上來看看。

聖經上不多地方講到當我們在婚外(我說的婚外就包括婚前)有比較放縱或過渡時,可能有個結果,等一下會看一段聖經,但我要先說,這雖然是聖經提的一件事,但我覺得非常有代表性。就回到剛才講的,你可能會說:「如果我們持一而終,就只有你這個對象,現在差的就是一張紙,沒關係,到比較方便的時候就結婚。」這我沒有不同情,事實上聖靈也沒有不同情,神的僕人也沒有不同情,不體會到這一點:林前7:9,保羅說,「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就結婚吧。

保羅非常知道男女之間那性的吸引力,而且上帝在造人的時候,實在有個叫我們很頭痛的事情,就是性的吸引力大概都是在我們維持一個婚姻還辦不到的時候就有,而且非常強烈。我的意思是大概在12、3歲時(尤其男孩子),性的吸引力就非常強,而且那恐怕是一生最強的時候,而那個時候是你的性格和養家的能力都完全沒有的時候,所以很痛苦。所以男孩子要「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大概要被燒廿、卅年。各位,這是聖經講的,是會燒很久的。

那麼這廿、卅年我們怎麼解決那問題?的確有人問過我,有13、4歲的基督徒很誠實的問過我,「我沒有辦法克制我的性慾怎麼辦?」我說:「怎麼你覺得只有你有這問題,我不知道哪個男人沒有這問題,每個人都有這問題。」他說:「我實在沒有辦法」我說:「我跟你講一個解決的辦法,我是很嚴肅的講,你覺得可能嗎?」各位一定知道不可能,那就是結婚,13歲就結婚。我說這話的意思是,我一切照聖經上的來講,聖經上沒有說13歲不可以結婚。羅蜜歐、茱麗葉一個13,一個14歲。(你們大概都想回到那時代)我們希望解決問題,但現在社會環境起碼好像不允許這樣。我只能說我知道這是一個很嚴重、很難克服的問題,神給我們每個人很艱難。你要說沒有答案嗎?當然有的,現在我開始串起來了:
記得我一開始怎麼講的?一開始就講到你認識神,你凡事活在神面前,那叫你豐富。這經文很多,不是只有剛才引的那兩處。一個信靠神的人生活會(也應當)很豐富,因此我希望在教會、基督徒家庭裡(當然這都是一個比較理想的狀況,而現實生活一點都不理想,我知道),我們從小到老(這些問題老人一樣有),從小的時候、青少團契,我們能讓我們的孩子、弟兄姊妹(其實大人也是一樣)的生活更豐富、更多采多姿。這也包括男女朋友在交往時。

各位,一個信靠主的人有愛心、善良,也希望生活能非常豐富。年輕人應該有各樣活動,所以我從來不鼓勵你們每次就是在查經(當然我很看重查經)。如果青年團契有上山下海各種活動,感謝讚美主。我們需要有各種豐富的活動,讓我們的精力、我們這受造、上帝給我們的恩賜(包括性上面的)能得以發揮出去,而不是一天到晚只想性的事。

而這跟你以後的婚姻也有關係,如果男女朋友在一起有了性關係以後,(我真的是沒有,而照我猜)到以後見了面、不見面,都是想那件事,這會讓你的婚姻生活不快樂。兩個人(包括夫妻)在一起,性愛是很重要的。沒有一個宗教、文化像聖經這樣赤裸裸講到這是上帝所造的,我們可以在其中非常的喜悅,(甚至再去看看剛才的經文,可以非常喜悅),我們覺得這是非常好,不以這為羞恥,但這必須在上帝安排的那對象裡面。而我們也說了,婚姻不是只有性,男女在一起也不是只有性,你要讓你的生活更豐富一點,那就包括在平常生活裡有各樣豐富的活動。

我知道有些家庭主婦非常喜歡種花,有些弟兄很喜歡攝影,各位可以把你們的生活變得豐富一點,是信靠上帝,不是犯罪的,不是吸毒、賭博那些對己對人有傷害的。你跟你的配偶、朋友(不管是不是將來要結婚的)可以一起出去玩,如果是安全且合法的話。我知道重型機車開放了以後,教會也有人去租著騎,我覺得這很好,年輕人要騎重型機車、攀爬、彈跳…有什麼不可以?我們的生活要豐富一點。我覺得越認識上帝,你的生活越豐富。而你跟你的男女朋友在一起時,就希望能有豐富一點的各樣活動。包括在交友的時候,如果不能在主裡面有這種豐富,那就真的是麻煩了。我覺得性始終是刺激的,但如果只注意到這件事,你生活圈子就非常狹窄。如果一個人一天24小時都在看A片,你覺得這個人正常嗎?

C.S.Lewis有個非常好的例子,他說我們基督徒也很喜歡性愛,這是很健康的,但當人處處想到的都是這個,那就是變態。他舉了個很好玩的例子:假如你到一個國家,那國家的人都瘋狂的喜歡性,要看那些色情的東西、脫衣舞,冒著各樣的危險擠到那裡,到最瘋狂的時候,燈光照在舞台中央,就是一塊牛排,大家一樣會瘋狂歡呼大叫。他說這是很荒唐的事情,就有變態了。

我覺得神造人非常棒的地方就是神讓人在傳宗接代、夫妻關係裡可以因著這而豐富,但這不是一切。你認識上帝,認識上帝給你的豐富,就在其他每件事上都豐富,在這件事上也豐富。

但如果,這我們就講到婚姻之前也要保持距離的重要,其實剛才已經講了,如果你們過了這界線,你想到的就是這個東西了。而你不在婚姻裡面做這個東西,然後又有罪惡感,這很不愉快,以後就算結了婚,也是一些陰影,讓你不大覺得有像箴言第5章所講的快樂,因為你有的是在非法裡面的一種快感。

而且各位姊妹,有一點是我不能不跟你們講的,就算以後仍然是夫妻,婚前性行為(或我們甚至不要講婚前的性行為,就包括婚前的相當多的肉體接觸)我不敢說是犯罪,但這恐怕不大好。怎麼講?

各位,夫妻總有不在一起的時候,(我希望這對姊妹有點警惕作用)。通常男女在一起,提出這種更親密的要求的多半是男方;不一定提出來,就是他的動作、言語就會這樣。女孩子就遷就,通常是這樣。如果結婚後有一天丈夫或妻子出差,男人都會這樣想:「我當年苦苦哀求她就同意了,現在她在外面,另外一個男人苦苦哀求,她會不會也同意?」婚姻之中,事實上人和人相處有很豐富的層面,我們希望善良的彼此相待,其中有一個就是尊重。很多男人喜歡嫖、婚外情,但他不會容許他太太這樣,他希望他太太很忠實。你當年在他苦苦哀求中同意,以後還要常常受他的羞辱、懷疑的眼光。而且不錯,他的懷疑有道理:「你當年可以同意,今天怎麼知道你不會做這樣的事」?就沒有尊重了。

我再次講一開始講的,朋友、人與人之間我們希望善待,也希望尊重。當得不到對方對你的尊重時,你們倆的關係不會好的。夫妻除了相愛、親密、體貼等等以外,還要一種尊重:「我欣賞、尊敬他」。這我也不知道弟兄姊妹你自己有沒有這種自尊和自重。

通常人的自尊、自重是錯誤的,譬如我很有錢、開賓士轎車、很有學問,所以我很自尊、神氣,但那不是真正的尊重,真正的尊重是從神來的那種品格在你身上。這在一個男人和一個妓女之間是不會產生的,他可能喜歡她,但不會有尊重,沒有尊重,就不會有其他方面那美好的發展。

我要舉的經文在撒母耳記下13章,這是聖經裡非常露骨的一段描述,我覺得非常恰當:

暗嫩之例

撒下13:1,「大衛的兒子押沙龍有一個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瑪。大衛的兒子暗嫩愛他。」
所以你不要以為現在的一些事情(包括兄妹的亂倫)在以前沒有,以前有的比現在還更多,我不覺得人性有什麼基本的改變,在大衛的宮廷裡有這現象。

暗嫩是長子。我常常覺得一個太子是很不幸,因為總是要什麼有什麼,會被寵壞。在你的生活裡如果能被限制,不管是合理不合理的,都可以成為一個好的事情,讓你知道你不能為所欲為。

暗嫩是皇太子,為所欲為的。因為大衛很寵小孩。但他可以為所欲為,這件事卻沒有辦法:
撒下13:2,「暗嫩為他妹子他瑪憂急成病。他瑪還是處女,暗嫩以為難向他行事。」
「暗嫩為他妹子他瑪憂急成病」這在我們中國那些書生裡很多,那些書生的故事也都下流得不得了。什麼「憂急」?就是性上面的飢渴而已。「他瑪還是處女,暗嫩以為難向他行事。」

我沒有要傷害任何人,我常提,你我都是罪人,剛才講的那些事情,我們每個人可能或多或少都犯過。我也年輕過,只是要你知道我知道你活在什麼樣的情形中,我並不是不知道你跟你男女朋友在一起做了些什麼,我並不是不知道。在教會裡也一樣,每個人都是這樣長大的。

現在他把這件事講出來,暗嫩有個變態的愛。很奇怪,我想這可能是罪人的一個天性,罪人就容易喜歡那種罪中之樂,那種比較變態的,對我們的吸引力就特別大,就像讀經、禱告、傳福音對我們的吸引力不太大一樣。

我知道你們也很高興到台大、溫州公園傳福音,但我在想,若不是去傳耶穌,而是去作什麼特別的表演、發揮了一些東西,可能更快樂。我不是說那東西不好,只是說讓我們學習一件事,就是我們的肉體是需要被對付的,包括不正常的性關係和許許多多其他的。箴言也有講我們人的這種現象:「偷來的水是甜的,暗吃的餅是好的。」(箴9:17)隔壁家的草是綠一點、鄰居的妻是可愛一點的,西方也有很多這樣的話。暗嫩一定很多女人,但他就要他那得不到的。這可能也是魔鬼放在我們心裡,我們就對那不合法的東西特別有興趣。

撒下13:3-4,「3暗嫩有一個朋友,名叫約拿達,是大衛長兄示米亞的兒子。這約拿達為人極其狡猾。4他問暗嫩說:王 的兒子啊,為何一天比一天瘦弱呢?請你告訴我。暗嫩回答說:我愛我兄弟押沙龍的妹子他瑪。」

我們也真是求主幫助。所以這不是你跟你男女朋友(或配偶)的事情,是我一開始就講的,我們自己要在神面前過一個喜悅神、信靠神的生活。不單是你跟你男女朋友(配偶)的事情,跟其他朋友也是,我們都希望我們是善良、信靠神、彼此尊重的。我沒有說你書一定要讀得很好,也沒有說我們要多有錢,一般人說的自尊、自重就是靠這些建立的,成績好就很自尊。我也知道有哈佛大學的學生得神經病,因為他以前都是第一名,到了哈佛拿第十五名,就得神經病。他的自尊都是建立在第一名上,當沒有第一名時就完了。我們的一切必須建立在主的身上,建立在主的身上,希望你的生活也豐富,包括也有好的朋友、好的教會生活。

很奇怪(也包括暗嫩、約拿達),常常這種比較體貼人心意的都是小人,他就知道,而且他講的是諷刺、激將法的話:「王的兒子啊」,他其實就在告訴他:「你什麼都可以做,怎麼會憂愁?」而暗嫩好像也真的很愛他瑪,愛到都瘦下來。他也很誠實的說:「我愛我兄弟押沙龍的妹子他瑪」,就是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妹。

撒下13:5-8,「5約拿達說:你不如躺在床上裝病;你父親來看你,就對他說:求父叫我妹子他瑪來,在我眼前預備食物,遞給我吃,使我看見,好從他手裡接過來吃。6於是暗嫩躺臥裝病。王來看他,他對王說:求父叫我妹子他瑪來,在我眼前為我做兩個餅,我好從他手裡接過來吃。7大衛就打發人到宮裡,對他瑪說:你往你哥哥暗嫩的屋裡去,為他預備食物。8他瑪就到他哥哥暗嫩的屋裡;暗嫩正躺臥。他瑪摶面,在他眼前做餅,且烤熟了,」

這每一節都很有意思,都挑逗得不得了。他瑪在做餅、烤餅,那房間溫度一定非常高,在摶面很花力氣,他瑪穿得一定很輕便。她的每一個動作、房間裡的熱度在升高,其實作者在暗示暗嫩的情慾也一直在升高。

大衛糊塗了,但我們姑且先不要以「父親之心度兒子之腹」,先說一般的,一個小孩生病了,他的妹妹、姊姊可能很會做什麼東西,他希望她做,這不一定要馬上想成不正當的事,但若以大衛的聰明,他應該對他的兒子有所瞭解;以他對宮廷的瞭解,他應該知道。他如果讓他瑪去,而他瑪如果也去,我不敢說一定不對,但這裡把它寫出來,就是在提醒我們。你說:「這跟我們有什麼關係」?你當然知道有關係,你可以到一個男孩子的家裡有這些事嗎?

撒下13:9a,「在他面前將餅從鍋裡倒出來,他卻不肯吃,」
這裡把他瑪的天真寫得很傳神。他瑪每個動作都非常天真,暗嫩都非常邪惡。
撒下13:9b-11,「便說:眾人離開我出去吧!眾人就都離開他,出去了。10暗嫩對他瑪說:你把食物拿進臥房,我好從你手裡接過來吃。他瑪就把所做的餅拿進臥房,到他哥哥暗嫩那裡,11拿著餅上前給他吃,他便拉住他瑪,說:我妹妹,你來與我同寢。」
如果他瑪是太天真,當暗嫩說「大家都出去」時,她就太笨了。任何人不可以有這樣的愚蠢。

我必須說這些悲哀的事情很多,包括天主教(我不是故意笑他們),當神父把所有人遣開,只留一個小男孩在他房間時,那是危險的。當小學老師把別人都遣開,只留一個小朋友在他面前時,那是危險的。

你說:「這是暗嫩不懷好心」,當我們自願的、人都沒有看到的時候,你要小心。如果我們作的是很坦蕩的、人都可以看到的事,不管這人以後是不是你的丈夫或妻子,保羅對提摩太說:要勸姊妹如同自己的姊妹一樣,「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提前5:2)。我們不是沒有跟異性相處的時候,現在同性戀這麼普遍,我們跟同性在一起時也要小心。這其實我都不覺得人完全不能體會到。如果你真的不能體會到,今天看到聖經,希望你能學會。

她這糊塗、不小心,像現在看到的多少新聞「轟趴」?我對這些同情之外,希望大家要警惕一點。你說:「那你叫我們幹什麼?現在風氣不是這樣?」我剛才不是已經講了?讓你的生活豐富一點,騎重型機車、上山下海、騎腳踏車,消耗一點你的精力,生活可以很多采多姿,很多事可以做的,這世界是上帝的世界,太豐富了。結婚前、結婚後都是這樣,尤其是在婚前(其實婚後也是一樣),如果我們在主裡面,在尊重、聖潔、喜悅、多元生活裡是很豐富的。

暗嫩有個不正經的心,因為他天天想的就是這些。騎馬、打獵、爬山,沒興趣,他真是變成一個性工具,這有什麼意思?

不過這還不是我要講的重點,當他瑪在求的時候,暗嫩當然就不聽她的,我覺得最叫人嚇死了的,是下面這句話,雖然聖經裡只出現這一次,但希望最少對姊妹是個提醒,15節:
撒下13:15,「隨後,暗嫩極其恨他,那恨他的心比先前愛他的心更甚,」
我講得再直接一點,「隨後」就是性交之後,他就極其恨她。

各位姊妹,(其實弟兄也是一樣,只是這種傷害在姊妹身上比較大)你注意這些話。當然,婚前有性關係,婚後仍然有幸福的也都有,我們沒有一個人是完人,都在罪惡世界裡成長,也都犯了很多的錯誤,以後也還會犯,我們有救恩、有主的恩典,這實在美好無比,我們感謝讚美主。但如果你能夠避免這種痛苦,那是更好。不在上帝所安排的(不管是婚前或婚外),最少最少都會失去尊重,這裡產生的是一種厭惡。我沒有去分析他為什麼會有這麼強的厭惡,我能想到一個比方就是,他瑪就像個擦鼻涕的衛生紙,擦完就丟掉了。這是個悲慘的事情。
再看彼得前書:

敬重

彼前3:7,「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這裡也不詳細分析,簡單說就是彼得在聖靈感動下對弟兄說:「你要敬重你的妻子」。用剛才講的來講,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就是一個敬重。就算是對陌生人,起碼我們基督徒對人應該總有個善良、尊重的態度,何況是我們的弟兄姊妹、朋友、男女朋友、丈夫妻子,你敬重他。在婚姻以外的性關係,我覺得這種敬重是很難培養起來的。他不容易敬重你,他會有快感,會很滿意,但那種快感在妓女身上可以找得到,所以他不會敬重。
最後看以弗所書,我知道這是婚禮上常用的經文,我也不是在這裡幫你們證婚,但跟你們有關係。

洗淨

弗5:25-28,「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26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27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28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其實這段經文不太好解釋,保羅說他在講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但他的確用夫妻的關係講,所以我覺得對丈夫、妻子也是。
他在這裡當然是講愛,不過有一點:耶穌愛教會,是用水、用道,用祂的寶血和聖靈(這裡的水、道,大概都是指聖靈)把教會洗淨。耶穌把教會洗淨的目的是什麼?聖經上講耶穌把教會洗淨,是要把教會獻給自己。什麼叫做「把教會獻給自己」?我能想到最容易懂的說法就是:

我們大概很少這樣做,聽說燒菜都要燒給別人吃的才好吃,很少人從菜場買了一條魚,花了一、兩天的時間慢慢弄乾淨、花時間煨、燒出一條非常好吃的菜(像「芭比的盛宴」),然後把這道菜獻給自己吃了。
這裡耶穌就是做這樣的事,耶穌把教會洗得乾乾淨淨,然後獻給自己用。可能這是根據以西結書16章講的,耶和華找到一個棄嬰,把她洗乾淨、養大,然後獻給自己作妻子的那一幕。這我們應該能懂,就是耶穌用祂的愛,讓教會能夠在耶穌的恩典下,教會把自己完全獻給耶穌。

但這裡我要講的重點,保羅講同樣重要的事情是28節,「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他用了兩個字,一個是「也」,一個是「照樣」。

「丈夫」,我們也可以說「妻子」,把男女雙方對等的來講,但因為弟兄始終在這些事上比較採取主動,我們就用聖經上的「丈夫」來講:

丈夫在婚姻裡有個責任,要讓妻子越來越聖潔。當然這裡的聖潔並不是道貌岸然而已,這裡的聖潔包括妻子對丈夫有一種單純、赤誠的愛,願意把自己獻給她的丈夫。丈夫有個責任,要用水、用道,照樣的愛妻子,這樣愛妻子,妻子就會把她自己獻給丈夫。講了這麼多,意思就是夫妻之間除了其他各種事情(經濟上…等等),有一個就是你要讓對方很乾淨,乾淨到對方赤誠的就愛你。

結語

各位,這需要一種很強烈的尊重,而這種尊重不是在婚姻裡才該有的,就是一開始講的,你應該活在上帝的面前,在你凡所行的事上都認定祂;在你跟任何人相處、獨處、買保險、為兒女做事、為父母做事、現在遲到了要怎麼去…,每件事上倚靠主,使你能有智慧、多元、單一、有恆、有勇氣、善良,然後用在人身上,你對每個人是善良的。我們不是行那暗昧可恥的事,我們是善良、光明。這裡面包括性,但那性要善良、要光明,要讓彼此相悅,不是電影裡的激情那一幕而已,而且是尊重、長期的喜悅,在分開時還能有那互相的信任。那麼你現在(包括在婚前)就應該開始。

禱告:

天父,我們求主同在,恩待你的兒女,讓我們對你有真實的信靠。主,我的禱告特別為我自己、我的家、婚姻,為我的弟兄姊妹在交友和以後婚姻的事上禱告,讓我們的家能有幸福快樂。也為就算沒有婚姻,就算是一個人單身,就算是我們臨終之前,我們都一樣是認定你。主,只有認定你,我們在一切其他的事上才有盼望,才得力量,求主賜福。當我們沒有認定你時,如同我們過去千千萬萬,不僅是在交友的事上,主,我們仍然感謝讚美你,因為我們仍然認定你,知道你有赦罪、更新的恩典,這是我們的福氣,是我們的讚美。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呂琪姐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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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1.青年基督徒擇偶–《聖經輔導》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