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謙

引言
  以色列有許多無花果樹,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就有一些,為甚麼耶穌咒詛無花果樹?又不是收穫的時候。因為耶穌見樹上只有葉子而無果子,所以咒詛他。原來無花果樹有個特性:有葉就有果。現在是春天,葉子小果子也小。到了夏天收穫的時候,葉子大果子也很大。 無花果樹

  只有葉子而無果子,就好比虛有其表的基督徒,他爸爸是長老或執事,徒有知識而無生命的信徒,所以受主的咒詛。

事件的經過

  這事件只有馬太福音廿二章十八至廿二節和馬可福音十一章十二至十四節有記載,兩處經文大同小異,綜合兩段經文有下面五點:

  (一)第二天清早耶穌從伯大尼出來,他餓了,這一天是棕樹節的第二日,是禮拜一。他餓了,這裡可以看見耶穌人性的一面,他有肉體的需要和軟弱,並且也貧寒,缺乏供應。

  (二)「遠遠的看見一棵無花果樹,樹上有葉子,就往那裡去。」(馬可福音十一章13節)耶穌若不曉得無花果樹的特性,他不會走往無花果樹,因為不是收穫的時候。正因為他知道無花果樹的特性,所以看見樹葉而且遠遠的距離,看不大清楚,「就往那裡去。」寫得傳神而且合情合理。

  (三)只有葉子。耶穌走去樹下當然期望有果子來解決他肚子餓的需要,竟找不著,只有葉子。無花果樹與葡萄樹一樣,除了結果子之外,一無是處,葉子是生命的活力吸收陽光、水份和肥料,目的只有一個,要結果子。

  無花果樹代表了宗教上的領袖,擴大為以色列民族,看來好像很興旺,實質虛偽、裝作。他們拒絕基督,敵擋福音。

  (四)咒詛。咒詛是這事件的中心,主的咒詛就是審判,乃公義的,在這裡沒有寬恕和憐憫,不似慈愛的救贖主。是否衪一時的激動呢?不是的。

  在路加福音十二章六至九節不結實的無花果樹的比喻只有路加福音才有,補充了咒咀無花果樹的比喻。「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裡,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那人代表天父,葡萄園象徵神的國,無花果樹代表以色列人。「就對管園的說。」管園人就是耶穌。「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兩節經文重覆強調找不著果子。「把他砍了罷,何必白佔地土呢?!」

  三年是主開始工作已有三年了!猶太人不接待他,並且越來越硬心、瞎眼、嫉妒。管園的說,主啊!今年且留著,等我……」主耶穌懇求寬容再多一年,但不到一年他便受難。

  當猶太人要求彼拉多把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彼拉多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罷,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學者認為咒咀就在這時臨到他們。

  (五)信與不信。綜合馬太、馬可、路加三卷福音書,因他們不相信,結局受咒詛滅亡,跟著這三段經文的下面都講及信心的能力。是正面的教訓,前面記載了負面的,是實地反面的教材。主耶穌曾叱責哥拉汎、伯賽大和迦百農,因為他在他們中行了許多異能,他們仍不悔改,不相信(馬太福音十一章20-24節),這些地方成為廢墟直至今日,在和暖的春風吹拂中,廢墟的石頭依舊作見證,主的話語仍然在春風之中對我們說話,但有誰從那些殘破的廢墟中,聽到主的聲音呢?還是拍下了「到此一遊」的照片,匆匆上車,有如過客的人生呢!

羅素的狂妄

  哲學家及數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在他所著《為甚麼我不是基督徒?》書中質疑耶穌咒詛無花果樹,又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當然找不到果子,他質疑主的智慧;所以他尊重佛陀(Buddha)和蘇格拉底多過主耶穌。

【註】Why I Am Not A Christian p.23-24
【註】人的知識和智慧有限,羅素又怎會知道,無花果樹有葉子就有果子的特性呢?因為他是人子嘛,有限的人怎能質疑無限的神子呢?豈不是狂妄嗎? 

資料來源:  http://www.steering.org/164a/st16406.htm

延伸閱讀:

1.耶穌為何咒詛無花果樹?(康來昌)

「早晨回城的時候,他餓了,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甚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馬太福音21章18-19節)馬可福音11章特別告訴我們,那不是收無花果樹的時候,但耶穌居然因為肚子餓就咒詛一顆無花果樹。

很多人有很多其他的解釋,但不用那麼複雜。非常簡單,耶穌的確犧牲一顆無花果樹,不是脾氣不好,而是為叫我們的信心得以成全,為叫我們學習如何過末世的生活:也就是,你當信服神!」(馬可福音11章22節)耶穌說:你要是有信心,你不僅可以行神蹟叫無花果樹死,你還可以把山丟到海裡,「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他若心裡不疑惑,只 信他所說的必成,就必給他成了。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馬可福音11章23節)

意思是:按著我們天然的本性(According to your nature),有的時候我們要結這果子那果子,若不是時候,我們是結不出來的;但按著神無所不在的恩典(According to All mighty grace),超乎自然的恩典(supernatural grace)、隨時足夠的恩典,和我們超乎本性的信心(supernatural faith),祂什麼時候到你這裡,你什麼時候就可以且結出果子來。說得徹底一點就是:我們在世上有任何的艱難,只要對主有信心,力量都會夠用。

各位,要結出聖靈的果子,都不是靠著我們的本性,而是靠著主的恩典。若靠著自己,你隨時都會說:這不是我收無花果的時候,我們結不出來。神既隨時幫助我們,我們既隨時需要神的幫助、搭救、賜下恩典,讓我們就隨時跟主同工,結出果子來。

 
2.為何耶穌對只有葉子的無花果樹說 「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馬可福音11章14節)jesus-figtree

● 問:「聖經記載耶穌經過一棵無花果樹下,想採果子吃,卻找不到果子,因為此時不是收無花果的節。為什麼耶穌接著就咒詛那棵樹叫它死掉?這事是否有不合情理的地方?與耶穌一向的敎訓是否不一致呢?」

這事乍看起來的是叫人費解,相信很多人讀這段經文時都有摸不著頭腦的感覺。這事發生在耶穌在世上的最後一週,馬太福音21章和馬可福音11章都有記載,馬可的記載比較詳細,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馬可福音十一章12-14節:「他們從伯大尼出來,耶穌餓了,遠遠的看見一棵無花果樹,樹上有葉子,就往那裡去,或者在樹上可以找著什麼,到了樹下,竟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耶穌就對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他的門徒也聽見了。」我們再看20-23節:「早晨,他們從那裡經過,看見無花果樹連根都枯乾了,彼得想起耶穌的話來,就對他說,拉比,請看,你所咒詛的無花果樹,已經枯乾了。耶穌回答說,你們當信服神,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到海裡,他若心裡不疑惑,只信他所說的必成,就必給他成了。」

要明白這段經文,必須先明白無花果樹生長的季節與習慣。無花果樹在地中海一帶生長,其他氣候溫和的地方也可種植,樹頗高,有5到25呎,樹蔭可乘涼,葉子不小。在創世記三章7節,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發現自己赤身露體,就拿無花果樹的葉子來蔽蓋身體;舊約裡特別是先知書常用無花果收成的好壞來代表神的祝福或咒詛。(例如耶利米書八章13節)。無花果樹主要的功用是供應果子,果子可生吃、乾吃、做餅,甚至有治皮膚病的功能(列王記下二十章7節)。顧名思義,無花果就是不用開花結果子的樹,無花果的生長季節也頗特別,它是先出果才出葉子的樹木;每年二月左右,樹就長出果芽,六月果子就成熟,二月到六月間,樹上應該有嫩果,而葉子是在四月間才出芽,六月才茂盛。

當耶穌經過無花果樹時,是猶太人過踰越節的時分。猶太人的日曆與陽曆不一樣,踰越節是尼散月14日,合起來大概是陽曆3,4月左右,亦即我們現今的復活節期間(準確日子每年不一樣)。這個時期的無花果樹應該有嫩果掛在樹上,卻還未到收成的季節,所以聖經準確地記載說「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13節),但葉子卻應該在此時出芽,一般的無花果樹若樹葉已長成,果子一定已成熟,因為果子是比葉子早發芽的,但這棵樹滿樹葉子,卻沒有果子,顯然有問題,若葉子都長滿了,還未有果子,這棵樹這季都不會再結果子的了。換言之,這是一棵無用的廢樹,難怪耶穌說:「從今以後沒有人吃你的果子!」(第14節)這是一個事實,是這棵無花果樹本身的問題,耶穌的話只是把事實說出來,沒有什麼不合情理的地方。從生長季節來看,那棵無花果樹是一株廢樹,再也不會結出果子了,耶穌看見它既是廢樹,在那裡白佔地土,就咒詛它,連樹根都馬上枯乾了,這是一個神蹟!耶穌的話一出就帶有能力,正如祂在創世記中說有就有,說立就立。有關咒詛無花果樹這事,我們要分辨清楚耶穌不是不由分寸地隨便咒詛一棵好樹,使它永遠不結果,而是咒詛一棵不結果、不正常的壞樹,使它死去,不再白佔地土。

那麼為什麼馬太馬可要記載這件似乎不大重要的事情呢?原來無花果樹有它代表的意義,與以色列的國運有關;無花果樹有它代表以色列,只有葉子卻無果的無花果樹,有如只有外表敬拜的禮儀卻沒有真誠信心的以色列國,猶太以色列本是神所揀選的民族,神使他們分別為聖,好在列邦面前耶和華的見證人。但他們卻屢次背叛,後來神差遣自己的獨生子降世,生為猶太人,希望拯救他們,沒想到他們竟然棄絕他,正如約翰壹書一章11節所說:「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就是猶太人的宗敎領袖,他們外表上謹守舊約律法,有敬虔的外貎,卻沒有敬虔的實質,正如看上去葉子茂盛的無花果樹,卻不能結實,只是白佔地土。耶穌對這棵樹的咒詛代表對以色列民的警告,若他們不結果子,神的審判就要臨到了。

歷史證明了猶太人絕棄絕福音,他們沒有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結果福音傳到外邦。今天我們中國人得聞福音,也要從這棵無花果樹不結果的事實上學功課,不要犯猶太人同樣的錯誤,要多結果子。

資料來源:  http://truthqa.org/page/l_book_read.cfm?item_id=2&progid=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