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肺腑的真愛
在網絡見感人的報導,中國湘鄉市的王石軍,十三歲時,父親離世,家計全靠曾患小兒麻痺症的母親維持,王石軍近年患上結核性腦膜炎,治療需費巨大,積蓄用光,還欠債纍纍。為救兒子生命,母親每天拖着殘疾的腿到處乞討,得到的錢,僅夠維持王石軍基本營養費,求助無門,母親在街頭手舉字牌,要賣掉自己腎臟救兒子。兒子不忍拖累母親,決定放棄治療,他們的故事見報感動國人,有團體願意發動捐款幫助他們度過難關。
又見一感人照片,在台灣,有個頭髮半白六十多歲的男子,用一大塊布把跌斷腿骨又中風癱瘓的老母親綁在自己肩頭上,他雙手緊抱着瘦骨嶙峋,病容枯槁的母親在醫院排隊候診。此孝子抱老母親就醫的圖片,被人拍攝下來,在網絡狂傳。後有人認出他是台南市調查員丁祖伋,為人正直孝順,近年因要照顧癱瘓的老母親,放棄高薪厚職,並提前退休,親力親為照料病母。據說他抱着母親到醫院看病,是因怕母親坐輪椅腿骨會更痛苦之故。如此孝行,能不感人肺腑?
是的,人間親情真愛令人感動敬佩。不過,人間的愛多受時間,空間與生命年日的限制。長時間的分離,金錢的引誘,人性各種的軟弱能磨滅夫妻,父母,兒女之間的親情與愛。還有,人的生命有限,當死亡一旦來臨,我們不能再去愛了,能不令人嘆息?
神的大愛超越空間與常理,不能測度
人的愛有條件,會因死亡而中斷。但神的愛卻是超越空間與常理,是人不能測度的。聖經如此記載:“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7-8)神的大愛是毫無保留,完全付出,而且不計代價的,請看:
1.神一直深愛我們
神在我們軟弱犯罪,滿身罪污,叛逆祂,抗拒祂,甚至不認識祂的時候依然不變,深愛我們。正如聖經所宣告的:“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是的,“基督耶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摩太前書1:15)
2. 主耶穌甘心為我們捨命
主耶穌親口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10:18)
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祂還得忍受因背負世人的罪孽而被父神離棄,掩面不看的極度痛苦。在極度痛苦之際,垂死的神子依然充滿大愛,祂向父神發出震動宇宙天地的呼求:“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23:34)
還有,即使在十架上,耶穌基督仍願施拯救。同釘的兩個犯人其中的一個哀求主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加福音23:42-43)
親愛的朋友,人間還有甚麼愛能與神子捨命大愛相比?你怎能漠視祂的救恩?無論你現今光景如何,耶穌依然愛你,只要你肯接受祂的救恩,認罪悔改,你的罪孽立時得着神的赦免,並得着神所賜的永生。因為“信子[耶穌基督]的人有永生,不信子[耶穌基督]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
耶穌基督不但為我們死,也為我們復活
當耶穌被釘死十架時,天地同泣,“遍地都黑暗了”,“日頭變黑”,“忽然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馬太福音27:51-54)
耶穌基督不但為我們死,也為我們在死後三天復活。對耶穌基督的復活,新約四福音都有詳細的記載。耶穌基督的復活,意義重大,因為:
1.證明耶穌基督的確是永活的神
這也是基督教與其他宗教不同的地方。因為世上其他的宗教的“教主”都已經死了,因為他們祇不過是個會死亡的人而已。就如伊斯蘭教的教主穆罕默德,即使他曾自稱比耶穌更大,他還不是難逃一死嗎?他的骸骨還在墳墓裏。而佛教的釋迦牟尼也不敢稱自己為神,祇說自己是“悟道”而已。也祇有耶穌基督敢直稱自己是神,因為祂的確是神。
就如使徒保羅指出:“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3-4)
2.耶穌基督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
使徒保羅又宣告:“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15:14-19)
3.基督復活證明祂已經勝過死亡的權勢
故此,凡接受耶穌基督的人,也會復活。因為“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15:21-22)
看到這裏,可能你會說,請把耶穌復活的證據告訴我。親愛的讀者,請看下去:
1.空墳墓就是主復活的明證
因耶穌曾多次預言自己會被釘死,並死後三天復活,故此長老與祭司派兵丁,嚴密把守被巨石擋住的墳墓,以防備門徒偷取屍體。聖經記載,當門徒聽見婦女說“巨石被挪開,主的身體也被挪去,不知道放在哪裏”時,門徒趕快跑到墳墓查看,“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着。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約翰福音20:6-8)
這段經文非常重要,因為有誰會在偷屍後,仍會把裹屍布重新捲如原狀?還有,誰會偷屍?羅馬兵丁絕不會知法犯法;況且把守不嚴,屍體被偷,他們還會被處死;婦人連巨石都挪不動,當然無法偷取;而門徒早已驚慌得四處躲藏,遑論要合力挪開巨石,驚動守兵,惹殺身之禍了;祭司長老更不會偷屍,來助長復活之說。由此可見,耶穌的確已從死裏復活了,而祂復活的靈體已超越空間的限制,能穿越過那緊緊包裹的細麻布。
有不信之人說,耶穌只是昏迷,甦醒後自己走出墳墓。這論點不攻自破。試想重傷,大量出血昏迷的人,沒有食物和水救援,還被裹屍布與百多斤香料從頭到腳密不透風緊緊包裹着,請問重傷者還能存活嗎?還能自己解開裹屍布,再把它捲好,又能滾開擋在墓口巨石,走出墳墓,又能不被當時正在全神貫注看守墳墓的羅馬兵丁發現嗎?又如何能走幾里路向門徒顯現?此外,“幻覺”,“錯認墳墓”等等都是無法成立的說辭。
2. 多人親眼看見復活後的耶穌
耶穌復活到祂升天的四十天中,曾多次向門徒並眾人顯現,保羅如此詳細記載:“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哥林多前書15:3-8)故此,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不容懷疑的事實。
3. 門徒與初期教會信徒的改變
門徒因主的復活,生命有極大的改變,以往軟弱,現勇敢無畏傳揚耶穌基督已復活的福音,甚至不惜為主殉道。若基督沒有復活,誰會為一個已死的人,或為一個謊言而甘心受苦捨命?
還有,當門徒在傳揚耶穌已復活的事實時,沒有一個官方的人敢起來反駁他們,何況“當時目睹復活主的五百多弟兄,有大半當時還在”,他們就是最好的目擊證人,還有甚麼比這個事實更能令人口服心服呢?
4. 外邦人歷史文獻的證明
約瑟夫斯
有很多不信主的歷史文獻都詳細記載耶穌生平與復活,如研究猶太人歷史,最具權威的歷史學家約瑟夫斯(Titus Flavius Josephus, 37-ca.100),被譽為羅馬帝國最偉大的史學家塔西佗(Gaius Cornelius Tacitus, 56-117),羅馬歷史學家蘇埃托尼烏斯(Suetonius, ca.69/75-after 130),羅馬著名律師及作家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 61-ca.112)的官方報告,羅馬皇帝哈德良(Hadrian, 76-138)的官方記載等等(註),都異口同聲指出耶穌基督的降生,受難,空墳墓並不是虛構,乃是千真萬確的史實!
5. 教會與基督徒生命的見證
如果耶穌基督沒有復活,祂的福音怎能歷久不衰?教會怎能屹立世界各地堅強地為基督作見證?即使當教會遭受由撒旦而來,不能勝數的惡毒攻擊,信徒遭殘殺,囚禁,經歷不能言喻的迫害時,福音依然被廣傳,因為基督的福音永遠不能被捆綁。而福音所到之處,如野火燎原,社會惡習被鏟除,人心悔改歸主,生命被更新,每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親身經歷了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
親愛的讀者,你認識這位愛你至切,為你捨命,而且為你復活的主耶穌嗎?
作者:林向陽
資料來源: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