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神學派(簡稱新派即社會福音派)

有些異端教會惡名昭著,使人一見就生戒懼,不與之同流合污。但有些名義上不是異端的教會,教牧人員所受的既是新派神學教育,他們就在那裡也傳出異端,這與純正信仰雖差以毫厘,卻謬之千里,並且使人難以防範。他們對聖經不是完全不信,而是不完全信;對其意義也按照人的看法解釋。他們可能有聖經知識,擔任重要職位,有權力,但不一定有屬靈的經驗,或者還沒有重生。他們雖不至於領人加入眾所共知的、歧異極大的宗派,但瞎子領瞎子的方式,使教友只認識書本裡的耶穌,頭腦裡有這種知識,忙於改良社會,服務人事,雖然與外界關係搞得不錯,卻沒有徹底對付罪,讓聖靈把復活的主耶穌在他身上彰顯出來;與神無分無關。這些人在教會裡,分明是麥田的稗子,我們要求主賜智慧,能夠分辨,也不容他們繼續生長。

新派異端的觀點

一、關於三位一體的神:
(一)神不是有位格的神,祂只是客觀的存在人的思想之中。
(二)萬物並非實際由神所創造,而是自始至終存在著,並在逐漸進化之中。
(三)耶穌是人類的模範,是位完人,以致被高舉為神。耶穌可以說是神的兒子,如同人類也都是神的兒子一樣,祂所行的一切神跡,只是聖經過份渲染的傳奇性記載,都可用自然現象來解釋。對祂是由道成肉身這事,認為非科學所能解釋,所以是不可信的。至於耶穌復活,只是精神復活或在人記憶之中而已,所以,對基督教的信仰無關緊要。耶穌是基督教的教主,而非人類救主。
(四)所謂聖靈只不過是人類的正義感而已,聖靈就是人的良心。

二、關於罪:
新派認為人類一直在進化之中,並無自由意志,人類從未犯罪墮落,且在蒸蒸日上。人類之過失,是因受後天環境與社會影響,如果社會能加以改良,人則可以變好(新神學派注重改造社會,服務社會,故又稱為社會福音)。

三、關於救恩:
新派神學認為人必須努力行善,自贖己罪。所謂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淒慘故事,乃是「屠宰場式的宗教」,是不可接受的。

四、關於審判:
新派否認地獄和將來主必再來審判眾人的事。

異端辨惑

真道對異端之批駁
一、關於三位一體的神:
(一)神是有位格的、永活的、全能的、至聖的,關心憐愛人類、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真神(出三:15;林前八:6;啟一:8;羅一:19-20)。天地萬物都是神所創造的,祂是造物者,我們是受造的(創一,二;詩九十六:5;徒十七:24;啟十四:7)。
(二)耶穌是神成了肉身,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提前三:16;約一:1,4)。耶穌是神的獨生子,祂與神是一體,就是神在肉身顯現。(約一:1;十:30;提前三:16)。耶穌是童女所生(賽七:14;太一:18),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兩千年來,魔鬼盡力想推翻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孕之事,目的為了推翻耶穌基督的神性。創世記三章十五節記載,神早在幾千年前已豫言基督的來臨,稱祂為「女人的後裔」。此外,耶穌復活在基督徒的信仰中是極其重要而不可缺少的一項,耶穌如果沒有復活,救恩就不能成全。「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17-20)。我們榮耀的主復活了,這復活並不是所謂的「精神復活」,乃是包括身體的復活,因耶穌復活後的身體有骨、有肉、可摸觸,可吃東西(約廿:27;路廿四:39)。這是聖經裡明確記載的。我們所信的不是一個死的「教主」,而是一位活的「救主」!
(三)聖靈是三位一體神之一,是有位格的活神,又稱為神的靈(創一:2:羅八:14),耶穌的靈(徒十六:7),聖善的靈(羅一:4),真理的靈(約十六:13),永遠的靈(來九:14)等。至於良心(徒廿三:1;羅九:1;提前一:5),又稱是非之心(羅二:14、15),它是天賦的,是與生俱來的,不論已信未信的人,神都賦予他一個良心,這良心在他裡面告訴他善惡、是非(羅二:15),但因人的軟弱與罪性,沒有人能靠良心的管制而得以完全,所以神必須另設一條代贖的救恩之路,就是主耶穌這「無罪者」來替世人的罪釘死在十架上,使信祂的人白白地可以得救;所以人得救不是靠良心或由良心發出的正義感,可見良心與聖靈是兩回事。

二、關於罪:
人類並不是從動物進化而來,乃是神按祂自己的形像與樣式所造的。神將自由意志與自由選擇權給了始祖亞當和夏娃,但是他們自甘選擇魔鬼的路,背棄神的命令。人類犯罪後,被趕出伊甸園,從此每況愈下。從歷史上可看到神屢次藉著「揀選」,要給人類有「新的開始」,希望人能悔改離惡,例如:神揀選了挪亞一家免受洪水毀滅,但後來他的子孫又陷人諸罪,於是神又揀選亞伯拉罕作新的起頭,後來從他的子孫中特別揀選以色列族猶大支派,但他們始終不能自拔,越來越深陷罪中,以致被擄到外邦。在「人類」多次失敗之後,神終於差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藉著死成就了一次而永遠的救贖(來九:11-12),「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新神學派說:「社會改良之後,人自然會變好」。但社會是由人組成,人是社會的分子,不先解決人的問題而想改革社會,乃是捨本逐末的事,根本不可能。

三、關於救恩:
新派神學想靠人行善而自贖己罪是不可能的,人所作的最大努力與神聖潔的標準和公義的要求比較,仍相差太遠,我們的「義」,在神看來,只是破布敗絮而已。人稱義得救的唯一方法乃是藉著相信耶穌基督而白白獲得神的義(羅三:21、22)。主耶穌甘心被掛在十字架上忍受痛苦與羞辱,這是出乎祂極大無比的愛,魔鬼將那些追求善行,希圖得救之人弄瞎了心眼,妄稱神生命之道為「屠宰場宗教」,願神憐憫人的無知。神所要求於人的乃是作一位因信耶穌基督為救主而重生得救的人,很自然地流露出基督的生命來,這樣好樹就結出好果子。至於人看為好人,道德人,在神眼中不一定這樣,因為人以外貌取人,神卻是鑒察人心腸肺腑的,得救不是靠人的行為,乃是靠是否接受神的救恩而定。

四、關於審判:
我們深信地獄是真實存在,乃是一切不信之人以及魔鬼和她使者的最終去處,他們在那裡要受永遠的刑罰(啟廿一:8,廿:10;彼後二:4)。
聖經中提到的審判可分兩大類:

1.今生的審判:
(1)個人內心的審判:未信之人行惡受良心責備與惡習管轄(羅二:14、15)。已信者行惡除良心的責備外,更受聖靈的責備與神的管教(羅十四:22;約壹三:20、21)。
(2)個人身體的審判——今世的報應:例如:亞當和夏娃犯罪被趕出樂園(創三:22-24);亞干因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而被石頭打死(書七章);以呂馬敵擋使徒而被罰瞎了眼(徒十三:4-12)。

2.來生的審判:「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
(1)義人的審判:在這個審判之中,都是對被提之人按工作的忠心良善而頒給不同的賞賜,不是按罪行而處罰(提後四:7、8;羅二:6;林後五:10:彼前一:17)。
(2)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廿:11-15):這是最終的審判,從創世以來對全人類的總審判,這是天堂地獄的審判,永主永死的審判,末日的審判!
這是何等嚴肅而鄭重的道理,神將這傳福音及衛道的責任,全交託給祂的一切真實兒女,就是凡相信並持守祂真道的人,也要我們在這末世作剛強而忠心的見證!

大背道——「普世教會合一運動」
自古以來,神的教會,因著人的意圖與撒但的運行,常常發生背道的事,但沒有一個時期其背道程度達到今日之光景。今日很多的教會(尤其在歐美基督教國家中),按聖經的教訓與原則來看,簡直不能稱為基督教會。他們的「牧師」不講福音,只講哲學與社會責任;他們的「神學家」實際上乃是無神學家。名義上是屬神的人,實際上是與神無關的人,他們所信的是一個「頭腦宗教」,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思想與理想。這些人徒有基督徒之名而心中沒有基督,有聖經在手而不信聖經,有「牧師」或「神學家」之職銜,但自己並未得救,這些人佔據教會中重要的地位,利用基督教名義,和他們動聽的口號,以及學術地位的號召力,吸引大多數的新派教會,甚至一些原來信仰純正的教會都加入他們的組織。這個逐漸蔓延的背道力量,就是「普世教會合一運動」。

「普世教會合一運動」之起源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乃是新派神學思想之擴散。他們最終目的是要建立一個「世界大教會」,任何「教會」不論信仰,不論生命,皆可加入這大教會,其中包括基督教中大多數的宗派,希臘東正教,俄國東正教,並羅馬天主教。還有些人認為所有宗教都是教人為善,人無論信那一種宗教都能得救,都能上天堂,所以興起五教合一運動,其中可能包括:基督教,儒教,道教,回教,佛教等。魔鬼自始至終千方百計的想攙雜神純淨的真道。人們今天正順著魔鬼的引誘,想建造一個以人為本,外表龐大輝煌,名義上屬神而裡面充滿了異端、背道、反對神,是一個四不像的組織。一個失去純正信仰的教會,在神眼中是極其可憎的東西,比沒有教會還不如。神當然巴不得祂的兒女在真道上,信仰上,事奉上,愛心上都能合一,但信徒合一的基本條件必須是「一主、一信、一洗、一神。」是心靈的在主內親如一家,而不是在於外表的形式和組織上的合一,只要這基本條件一致,大家則應該拋棄一切界線,不分彼此,同心合意,互相幫助。否則我們在信仰上有重大的分歧,就不能合作,也不該合作。

新正統派——巴特神學
主後十四到十六世紀之間,人類歷史上發生一個大覺醒,這個覺醒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關乎信仰(心靈)的,產生了宗教改革。另方面是關乎理智(頭腦)的,產生了文藝復興。這兩個運動在形式上雖有相似之處,但出發點及目的完全不同。宗教改革是以神為主,以聖經為根據,恢複純正的信仰——因信稱義,脫離羅馬天主教異端的梏桎。而文藝復興是以人為本,以文化為歸依,產生了以人為中心,注重理智的近代人文主義。所以,文藝復興的後果,就是人越來越多依靠自己的頭腦,高舉自己,懷疑甚至否認神的存在,這些新學派認為藉著教育,文化及科學之進展,人可以自己改進而臻完善,這樣就可建設地上樂園了。由於第一二兩次世界大戰接連發生,迫使這些新派人士不得不脫掉他們的樂觀眼鏡,正視人類罪惡的本性,就在這時,瑞士神學家巴特的思想遂應時而起,因巴特本人所受的是新派神學訓練,他的新正統派神學從表面看來好像是在宣揚真道,也常用正統神學的名詞,如十架、悔改、神之道等等,但他對聖經很多名詞卻有新的解釋,思想非常微妙,使很多信徒一時不能察覺其錯謬,甚至很多信仰純正的神學生初聽時也不易分辨其真偽,直到後來被這種思想灌輸日深,欲脫而不能自拔。例如:新正統派圓滑的說:「聖經雖然不一定都是神所默示的,但聖經仍可為道作見證」。換句話說,新正統派只相信耶穌是神的道,而聖經只不過是一個出自人手為基督作見證的工具,認為聖經本身不完全是神的話。關於救恩也仍含糊,他們注重主的十架,卻不注重主的寶血,但聖經明明告訴我們、寶血是洗罪的必要條件(約壹一:7)。新正統派不承認聖靈有位格,不承認祂是三位一體的神之一,而認為聖靈不過是神的一種工作現象而已。

可見新正統派乃是以新派神學為實質,而用正統神學作招牌,一種不新不舊的「半真理」學說。按理不該稱為「新正統派」,因為它根本不是正統,只應該稱為「假正統派」。

資料來源:培訓站

延伸閱讀
1.
上帝為什麼允許異端存在?
2.如何判辨異端
3.新派神學:用世俗學問檢驗聖經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
4.
新派神學與後現代主義:我的剖析及看法
5.加爾文主義者與新派神學之戰
6.新派、基要派、福音派(近代神學與真理的準則)
7.近三百年來基督論的演變(唐崇榮牧師的《永世的基督與歷史的耶穌》)
8.梅欽-基督教與新神學 – Word道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