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0)
請問:
(1)是誰制定太陽與地球之距離,使其適為九千二百萬英哩,好使地上生物得以昌茂呢?若是安排略近十分之一,則一萬二千度之灼熱太陽必將生物曬死無遺。若是它們的距離定規稍遠一點,生物豈不又皆凍死了麼?這是偶然發生的事麼?
(2)誰叫地球轉動的呢?為何規定每小時繞日自轉一千英哩呢?若是不動或祇轉一百英哩,我們白日黑夜必更加長十倍以上,地上生物勢必繼續暴曬十天,再經十日之漫漫長夜,所有生物豈不皆要曬死或是凍死了麼?今日之不快不慢,適合生物生存,是自然產生的麼?
(3)地球繞日為何必須傾斜二十三度呢?若無角度,僅祇垂直轉動。那麼,便無春夏秋冬四季;而且,海洋的蒸氣,因為地球急轉,分別流向兩極,勢必攜走大量熱力,造成冰的大陸,生物如何生存呢?幸有今日的角度造成四季,是誰想出的法子呢?
(4)月球離地球如果衹有五萬英哩,海水必被月球所吸,生成大潮,海浪必致漫過高山,人畜必淹死。有誰限制它的距離,使無可以有潮產鹽而不成災呢?這是科學專家預先定規的麼?
(5)地球地殼如果再厚中十呎!則空中所有氧氣皆被用去製造地殼,生物沒有氧氣呼吸,勢必一齊悶死,數十萬呎之地殼增減十呎八呎,本是小事,誰又在這事上加以管理,使其不可隨便增減呢?
(6)百萬呎深之海洋,再深九呎似甚可能。若果如此,則空中所有炭氣,皆被海水吸收,植物缺乏滋生之養料,勢必一一枯死,是誰預先知道,不許海水太多,消耗炭氣,使植物得以存活呢?
(7)如果地面之氣層再比現在稀薄一點,每天數百萬顆的流星,必定不能經過空氣層之磨擦,以致氧化而消滅,勢必如同火球,撞入世界每個城鎮,放起天火,毀滅所有建設。這樣不稀不厚之氣層,是偶然碰巧生成的麼?
(8)地球表面為何僅有三分陸地而有七分的水呢?科學家說:『若是水的面積太小,蒸氣上升不夠,勢必雨量太少,不足農田之用』。請問這樣配合適宜,是誰的計劃呢?
(9)凡物皆是熱脹冷縮。水之變冰,堅硬如石,分量應該加重,一律沉到水底,魚蝦水族皆應凍死。為何冷到四度之後,體積反而膨脹呢?並且結成冰塊,浮於水面,反而保護下面的水層,不再結冰,使水中的魚蝦活物,得以存活呢?這個奇特的故事,是你命定的麼?
(10)人之形體,你能改良麼?我覺鼻子不如長在頭頂,如同煙窗,既可出氣自如,又可不阻視線。後來一想,如果天上落雨,雨水流入鼻孔,怎麼得了!冬季如果戴帽,鼻在帽內,出氣入氣怎能方便,豈不悶得難受麼?鼻子雖衹兩片軟骨,除去聞味功用之外,尚有五大功能:1.清除鼻涕;2.隔塵;3.調節溫度;4.轉變濕度;5.呼吸;若請科學家來製造,至少須重百磅,否則不能兼具五大功能。你是尊重科學的人麼?今天,送你這個百磅重的科學鼻子,你願意接受麼?願意改裝在你臉上作為呼吸器官麼?那麼,你的行動﹑呼吸,將要如何笨重痛苦呢?人的眼睛比自動的照相機更精確,不用測光、測距離、調顏色,但看物非常真實方便;耳朶像收音機,但不調較能聽各種聲音;咀裏吃的食物能供應身體機能各種需要;腦子比電腦更靈活,發明無數的東西……甚至能登月,這種智慧從那裏來的呢?
聖經告訴我們,人是大能智慧的神,照着自己的形象樣式而造成的;所以,人身體的器官這麼奇妙!可悲,人因犯罪而身體失去了許多功能!要到主耶穌基督回來時才恢復。
–>讓我們一同感謝真神━天父上帝的創造!並歸向祂罷!
資料來源:福音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