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萊恩‧特納(Ryan Turner)
天主教徒(Catholics)和新教徒(Protestants)對於舊約聖經的書卷數目,並沒有一致共識。他們之間的爭議在於七本書卷,就是被稱為次經(Apocrypha)中的部份書卷:馬加比一二書(1 and 2 Maccabees) 、西拉書(Sirach)(也名為德訓篇Ecclesiasticus)、所羅門智慧書(the Wisdom of Solomon) 、巴錄書(Baruch) 、托比書(Tobit) 、猶滴書(Judith) 、但以理及以斯帖外傳(The Additions to Daniel and Esther) 1。次經不應列入正典舊約聖經的理由有很多。
耶穌和使徒否認
1. 次經沒有由耶穌或使徒明確、清楚的新約引述。雖然有一些新約對次經之引述,但沒有如「耶和華如此說」、「經上記著說」或「經上說」這類權威性的陳辭。新約中有對偽經(pseudepigrapha)(字面之意為「虛假的著作」)之引述(猶滴書14-15 節),甚至提及異教徒(使徒行傳17章22-34節),但沒有一處將之視為聖經經文一般引用,甚至不為羅馬天主教徒承認。相反的,新約作者引用舊約無數次(馬太福音5章;路加福音24章27節;約翰福音10章35節),並使用如「耶和華如此說」、「經上記著說」、或「經上說」這類詞彙,表明了這些書卷是來自上帝靈感而寫成的。
2. 耶穌引述整本被承認的猶太正典聖經,表明否認次經為聖經:「從亞伯的血『創世記4章8節』到在殺在壇和殿中間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歷代志下24章20節』,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都要問在這世代的人身上(路加福音11章51節;馬太福音23章35節)」。亞伯是舊約的第一位烈士出現於創世紀,而撒迦利亞是最後一位烈士出現於歷代志。在希伯來文正典聖經中,創世紀是第一本書卷,歷代志是最後一本書卷,它包含了今日被新教徒接受的所有標準39本書卷,只是排列順序不同。例如,所有的12小先知書(何西阿書至瑪拉基書)收錄於同一書卷,這是今日希伯來文聖經只有24本書卷的原因。透過耶穌引述亞伯和撒迦利亞,神印證整本今日被新教徒接受有相同39本書卷的希伯來語聖經的權威,因而表明耶穌否認次經為聖經。
猶太人不接受
3.「神的聖言」交給猶太人(羅馬書 3章2節),而他們拒絕舊約次經作為這聖靈啟示書的一部分。有趣的是,耶穌與猶太人之間有許多爭議,但祂從不與他們爭執有關神聖靈啟示書卷的問題2。
4. 死海古卷沒有評論次經,但評論了部分猶太舊約書卷。這可能表明,古猶太苦修派教徒不認為次經可與猶太人舊約書卷相提並論。
5. 許多古猶太人不承認次經為聖經。斐洛(Philo)從未引述次經為聖經。約瑟夫(Josephus)明確反對次經並列出希伯來正典(Hebrew Canon)的 22本書卷3。事實上,猶太人知道,在次經被寫下之前,預言恩典已不在以色列出現了。
天主教會否認
6. 天主教會並非全部都承認次經。直到1546年的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次經沒有在全球會議中被天主教會正式承認。這是在書卷被寫成的一千年五百年後,而且是為了反對新宗教改革的勢力4。
7. 許多教父反對次經為聖經,還有很多教父只將之視作靈修用途。例如,偉大聖經學者及拉丁武加大(Latin Vulgate)翻譯作家杰羅姆(Jerome)反對次經為聖經,但由於壓力,他將之草率地翻譯出來。事實上,大多數的教父在教會的第一個四個世紀中都是反對次經為聖經的。除了杰羅姆之外,還有教父俄利根(Origen)、耶路撒冷的西里爾(Cyril)和亞他那修(Athanasius)。
8. 在天特會議之前這些次經被放入聖經中,但之後被放在分別獨立的篇章中,因為它們不具相同權威性。次經可作些靈修之用,但它非神所默示。
錯誤的教導
9. 次經中有很多錯誤的教導(參見:次經的錯誤Errors in the Apocrypha一文)。(參閱下列經文,請上網站 http://www.newadvent.org/bible)
•使用魔法之命令(托比書 6:5-7)。
•因施捨之罪得赦免(托比書 4:11; 12:9)。
•為死人的罪之金錢奉獻(馬加比二書12:43)。
沒有預言性
10. 這些次經沒有正典聖經書卷中的多項特點:非先知預言、沒有任何次經作者著作的超自然確認、沒有新救世主的事實揭露,其之後的預言書並不引述其具權威性,甚至他們認為當時的以色列並沒有先知(參見馬加比一書9:27; 14:41)。
資料來源:
Norman Geisler and Ralph E. MacKenzie, Roman Catholics and Evangelicals: Agreements and Differences. Grand Rapids: Baker, 1995, pp. 157-75.
Norman Geisler, 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Grand Rapids: Baker, 1999, pp. 28-36.
註1. 羅馬天主教堂接受承認的書卷,參見 http://www.catholic.com/library/Old_Testament_Canon.asp。也可參見Michael D. Coogan所編著「新牛津註釋次經,第三版,新修訂標準版」,由牛津大學出版社2007年出版中第4頁的次經列表。有趣的是,這些天主教徒稱這些書卷為「第二書卷Deuterocanonical books」而新教徒統稱他們為次經(Apocrypha)。
註2 一些學者質疑舊約正典聖經是否直到約公元100年才被猶太人發現,以致保羅無法引述一些所列的權威書卷。然而,「神的聖言」原則不變。猶太人反對次經為神的聖言的一部分。
註3 希伯來正典聖經分成很多部份。新教舊約正典包含39本書卷,而希伯來正典則有22或24本。它們完全與新教徒的書卷內容相同,只是排列不同,有一些書卷合併成一卷。例如,列王記不分上下合併為一本書。此外,希伯來正典的12本先知書(何西阿書到瑪拉基書)也是編列成一本書。
註4 天主教教會於早期會議:羅馬會議(公元382年)、希波會議(公元393年)、迦太基會議(公元397年)和佛羅倫薩會議(公元1442年)接受這些次經,是一件事實。然而,這些會議並非全球性會議,而早期的會議深受奧古斯丁的影響,與反對次經為舊約聖經一部分的學者杰羅姆相比,奧古斯丁並非聖經專家。此外,令人懷疑的是,這些地區教會會議的決定受大教會約束,因為是地區會議。有時,這些地方會議會有錯誤決策發生,全球性教會會議還是需加以糾正。
J Gospel Net 譯
資料來源:JGospel福音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