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尼

  「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 ( 以賽亞書四十三章10節)

  在這段經節裏肯定了神的兒女都是神的見證人。

  事實上,就一般情況而言,人們受信仰影響的深度,與對真理的確信程度成正比。人們之所以會不關心信仰,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忽略它的緣故。若對信仰不懷著深切的關心,就不能把所信的當作真理看。魔鬼就不能做到。牠雖然也相信,卻是戰兢。天上的使者看到這些情況,都心有戚戚焉,連神也頗有同感!智力所確認的真理往往包含了某些情感的成份。基督徒蒙恩得救之後,神之所以仍將他們留在世上,乃是有一重要計劃,即要他們為神作見證。因為他們能喚起那些未曾想過這些問題的世人,讓他們注意到信與不信者在性格及最終命運上有多大的區別。在傳福音和事工上的推展上,最大的難處就是世人的不在乎。而聖靈所要做的工作,即在喚醒世人對自己的罪和救贖計劃有所注意。有時,一些神蹟的應用能抓住罪人的注意力,而在這種方式下,神蹟就成為叫人得救的器皿──儘管得救本身並不是神蹟,神蹟本身也不能叫人得救;它們可能是一種喚醒人心的方式,卻也非每次奏效,屢試不爽。如果神蹟層出不窮,或變作司空見慣,便很快就會喪失能力。這個世界所缺乏的是一種無所不在的神蹟:不只使人受真理的吸引,持守的恒心,並內心與真理有溫馨的接觸,直到完全順服為止。【譯者註:無所不在的神蹟,係指信徒的見證。】

  因此,我們明白了神為什麼要將祂的兒女分散在各個角落──在個家庭和每個國家中。儘管他們認為最好是能全部聚在一塊兒,但神卻從不容許有這種現象。祂希望他能分散到各地去。當耶路撒冷的教會都群集在一起,忽略了基督所說要將福音傳遍地極的命令,神就容許逼迫臨到他們,把他們驅散,「往各處去傳道」 ( 徒八 4) 。

  為了查考這個題目,我要提出幾個問題來討論:
  一、基督徒是根據什麼特別的重點必須為神作見證?
  二、他們以什麼態度來作見證?


  
一、基督徒為何要作見證?

  通常他們都是見證聖經上的真理。就這點而言,他們實在是夠格的見證人,因為他們已親身體驗、證實了其中的真理。有過這樣經歷的基督徒根本無需再借助外來的證據以印證聖經的真理,因為他在世的日子即已證明過了。整個救贖計劃已經開施行擴展,並根植於他的悔改之上,所以即使用盡各種方法要他擺脫對聖經的信仰,那無異於和「用推理方法要他不相信自己的存在」一樣辦不到。正如人對這個物質世界的存在的「懷疑」意識,是無法如願的。沒有人能懷疑這個物質世界的存在,若故意懷疑,就是違背自己的良知。你可以辯得他張口結舌,無言以對,可以迷惑他,使他覺得為難,也可以封住他的口,他也許不是什麼邏輯學家或哲學家,也無從找出你的破綻、謬誤,但他確知道他所知道的。

  在信仰上也是如此。基督徒都知道聖經是真的,即連最年幼的孩子也曾經歷過這些真理。他可能會從外邦人口中聽到敵擋、辯駁的話,那是他從未想過也不會回答的,甚至理不出任何頭緒來,但他的根基已不致動搖。他會說:「我無法回答你的問題,但我確知聖經是真的。」這就好比一個人會照鏡子,說:「這是我的臉。」旁人問他:「你怎麼知道那是你的臉呢?」「唔……」他回答說,「就憑他的樣子呀!」所以,當基督徒看到聖經裏反應出自己的肖像和圖形,發覺描摹得分毫不差,便知道聖經是真的了。」

  最重要的,基督徒必須為下列之事作見證:

  靈魂不滅。這是聖經上清楚啟示的。

  地上一切美好的事物均屬虛空,難以令人滿足。

  唯有信仰能滿足人心,使人覺得榮耀豐富。

  罪人的罪惡感與危險光景。這點可就他們的經歷和神的話語來說明。他們既已看到自己的過犯,就能更加明白的本質,以及罪惡感和罪人的險境。

  地獄的真實性:這是惡人承受永刑的地方。

  基督對罪人的愛。

  若想要進入神的國,就必須過聖潔的生活。

  棄絕自我和過超越屬地生活的必要性。

  溫順、謙卑、誠實和屬天心懷的必要性。

  所有要進入神國度的人,都必須在個性與生活上有所改變及更新。

  凡此種種,都是身為神的見證人的必備條件。只要你遵照而行,自能造成一股無形的力量,驅使人信服真理。

二、他們如何作見證?

  藉教訓與榜樣。他們在每個恰當的場合大都藉著嘴唇言傳,但主要的還是在於他們所活出的生命。基督是沒有權利沉默的,而應用「各種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勵勉人」 ( 提後四 2) 。

  因為言教不如身教,所以他們被要求以這種方式作見證,即所謂「行為勝過雄辯」也。而當教訓與榜兩者兼施並用時,其影響就必令人永誌不忘。至於作見證的態度,即依據真理的要點作所當作的見證。一般而言,他們應當從言行中將所信守的聖經表現出來。

  他們若相信靈魂不滅,也相信死絕非生的終點,而是進入不變的永世,因此就應當活出這樣的基督徒樣式,使週遭的人印象深刻。

  基督徒有教訓而無榜樣是行不通的,此理甚易明白。世上所有論調都很難取信於人,除非你活出所信的。你的推理或許沒有答案,但若連自己都無法依循遵行,那麼你的實際生活就是立刻推翻你的言論。人們會說你是一個辣達的詭辯學者,或是一個精明的理論家;他們也許無法駁斥你,然而卻會說:這足以證明你的推論無法成立,你所知道的也是假的,因為你的生活與理論互相矛盾牴觸。或者他們會說,即使這是真的,你自己卻一直都不相信。因此,這所有的見證影響力只會適得其反。

  對於世俗的事物些空、難以令人滿足的本質。

  信徒在這些事上沒有見證,就會成為世人最大的絆腳石。此時此刻,神兒女的見證比起其他任何時代都來得重要與迫切。世人經常受到反見證的衝擊,一些先入為主的錯誤觀念霸佔了他們的思想,以致他們心中根本就避開永生之事。眼前一塊小小的物件,往往使人看不到遙遠的汪洋大海。由此可知,人對一些近在眼前的屬世的事物格外重視,遂忽略了其他的。基督徒所以被留在地上的重要原因,即要在這點上以實際的見證教導世人。但假如信徒們只是拿教條來告誡屬地事物的虛空,而實際生活卻與教條背道而馳,這會有什麼情形發生呢?設若姊妹們都喜歡時髦的服飾,

  對時下流行趨勢瞭若指掌,弟兄們則渴望擁有豪華的樓房、車子和世人沒有什麼兩樣;然而他們卻口口聲聲說這個世界都是虛空,一切享樂均無法滿足人心,有誰不會對這種現象感到荒誕、可笑呢?光是這種表裏不一就已堵住了基督徒的口。他們的日常生活恰好與所見證的相反,他們的浮夸不實妨礙了福音的廣傳,以致他們羞對對鄰舍啟齒。該如何從教會中挑選、差派幾位弟兄姊妹,去對人群說這世界是些空的呢?有誰會相信他們所說的呢?

  滿足於信仰的本質

  基督徒應在行為上充分表現他們對信仰的滿足享受,而沒有沾染一絲屬世的虛飾、浮靡,靠著信仰及與神相交的喜樂得以超越這個世界。他們所活出的樣式說明了這世界並非他們的家,唯獨天國才是他們真正的基業,而且他們希望永久居住在那裏。但假如他們的行為自相矛盾,在在顯示出若不能在屬世的時麾、表現上沾一點邊,就絕無法快樂;至於天上的家鄉嘛,與其死後才那兒去,倒不如活在世上比較好!當世人看到那些信徒竟然也和他們一樣怕死時又會作何想法?這是作偽證的基督徒──他們對著說謊言起誓,因為他們的見證不過如此;這種人的信仰生活一點都不能超越這個世界。

  關於罪人的罪惡感與危險光景

  基督徒有責任要把罪人的可怕結局警告他們,勸他們逃避即將來臨的憤怒,持定永生生。但誰不知道工作態度是一切的根本呢?作見證的態度往往會影響到罪人的認罪悔改。有個人一度曾極力與某位傳道人作對,旁人問他是否有什麼特別的理由,他回答道:「我受不了老是聽他說『地獄』這兩個字!它們一直縈繞在我的腦子裏揮之不去!」他之所以不高興的原因乃在於這兩個字背後所賦予的原動力。一個人的態度可能會使他話中的意思聽起來適得其反。若有一個來向你報信說你家已遭祝融,他那不以為意的態度卻會讓你聽起來根本不是那一回事,不相信自己家裏真的失火了。守望者也可能會叫道:「失火了!失火了!」可是聽到的人卻認為他不是喝醉酒,便是在說夢話。

  如果你到一個罪人面前,提醒他的罪惡與危險性,而態度上給人的印象卻不一致,豈不是作反效果的見證,告訴他沒什麼危性存在嗎?如果這個罪人相信自己正瀕臨墜入地獄的危機中,那麼他的立場會比你所說的更為篤定。倘若你沒有藉著眼神、表情、聲調顯出你的溫柔:倘若你的態度不夠嚴肅與熱忱,那麼他們怎麼相信你的真誠呢?

  姊妹們,假設你是以輕鬆、開玩笑的方式對你那未得救的丈夫說:「親愛的,我相信你會下地獄的!」他會相信你的話嗎?如果你的生活浮華、輕率,所表現的就說明了你根本就不相信有地獄,或你希望讓他去那裏,所以才會儘量將這些可怕、嚴重的印象從他們的腦海中拔除。你是否有仍未得救的子女?也許你從未跟他們談起信仰的事,即使說了,也是擺著一副冷漠堅硬、乾澀的臉孔與口吻,全然反映出你的信仰裏根本就缺乏感情的成份;你想他們會相信你的話嗎?他們看到你在其他事情上從未表現這麼冷漠過。他們習慣於看見你眼中慈母的光輝、你平時講話和加強語氣時的聲調,以及當你關心他們時口中所流露的慈母情懷等等。可是一將話題轉到信仰上時,你的態度立刻就變得冷漠與輕率,他們會認為你真信嗎?假如你在子女面前所表現的舉止是輕忽、無心、缺乏禱告之靈,那麼當你向他們提及信仰的重要性時,他們就會一笑置之、轉身走開,心裏還認你應當說服他們相信真有地獄的存在才對啊!

  對基督的愛

  你要藉著對祂的教訓、祂的榮耀、祂的國度所顯出的關懷,來為基督的真實性作見證。你所活出的言行,以及當你因罪人拒絕救恩而斥責他們時,都得在表明出你對「祂為所有世人的罪而受死」是深信不移的。這也是你將基督的愛灌輸進入罪人心中的唯一合法途徑。然而,基督徒卻常令罪人有一種錯誤的印象,以為基督是如此慈祥,所以沒有什麼好怕的。對於某些信徒一直要求他們的傳道人傳講基督的愛,我實在覺得很詫異。而如果傳道人警誡基督徒們要聖潔,為基督勞苦,他們就稱這種講台是「律法式的講章」。他們說他們只要聽福音。好,假如你光將基督的愛呈現在他們面前,他們又如何在生活中見證基督呢?他們將如何表現自己的信仰呢?噢,他們只會為效法世界潮流作見證。更露骨地說,他們對基督的愛根本無動於衷,連一個字也不相信;即使偶而提一下,也好像加上糖衣一樣,只是為了掩飾他們的罪而已。他們漠視了主的憐憫,不相信與真實性,更不在乎當基督看見罪人光景時的內心感受。

  成聖是進入神國的要件

  空口說白話是沒有用的。你必須過聖潔的生活才行。由於「我們在地上無以完全」這個觀念極為流行,以致許多信徒不太著重無罪的生活。他們無法誠實的表白自己真想過無罪的生活。他們以一種鬆懈、犯罪、可惡、可憎的態度隨波逐流;無疑的,魔鬼必會哈哈大笑,因為這是下地獄最確切景象。

  必須棄絕自我、謙卑、懷有屬天心腸

  基督徒當是以自己為例,告訴世人該如何來走信仰的道路。這乃是最有力的傳達,對不知悔改者而言亦具頗大的影響力,可讓他們看出自己與基督徒之間截然的區別。許多人似乎認為,如果能降低信仰的標準,那麼世人就可似輕易逢迎它。好像愈把信仰降低到世界的層次,罪人就愈能接受它似的。這種觀念與真實基督徒的哲學觀有如兩極之隔。但這卻一直都是那些貪圖肉體享受的基督徒的策略。他們自認展露出高明的睿智和謹慎,免得世人被「福音的嚴肅與聖潔」嚇倒。他們還爭論說,如果你向世人所傳揚的信仰,要求他們在生活態度上有大改變,在既養成的習慣上需要有大革新,又得脫離他們以往的社交圈,哇!你會把他們都嚇跑的。乍聽之下似乎振振有辭,事實上則不然。假如也讓教會中的信徒鬆懈懶,悠哉遊哉地享受生活,那麼罪人就會說:「哇,我雖然不明白,但看來也八九不離十,至少與他們相去不遠。神總不至於因為我與這些基督徒之間有些微的差距,就把我送進地獄吧?沒錯,他們是比我多做了一些事,他常繞在聖餐桌前,或舉行家庭禱告等等,而且這些雞毛蒜皮的枝微末節果真會造成天堂與地獄這麼大的差別待遇嗎?」不,真正的方法乃是,除非信仰與世界的強烈對比擺在世人眼前,否則你絕無法使罪人覺得改變的必要。若不具體表現這個從根本改變的必要性,並大放光芒,你又如何使世人相信再不從心裏與生活上全然悔悟,就會下地獄呢?

  這不僅在哲學觀上立得住腳,也可以在世界的歷史上得到印證。現在,我要讀一封來自東方宣教士的信,他寫到其中的果效時說:「一個宣教士必須能被視為一位英國的貴族,才能使他傳講的信仰得到當地人的尊敬。」他使自己遠超乎本地人,顯示出一種卓越感,以贏得他們的尊敬!這是叫世人得救的方法嗎?除非站起來吹號角,再也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叫世人得救了。且來看看耶穌會的人怎麼做呢?他們走入人群,平常操練棄絕自我、教訓、講道、禱告並多方的勞苦;他們滲進各社會、種族階層中,將福音的種子撒在每一個角落。基督信仰就是以那種方式傳遍整個日本帝國的。我並非標榜他們所給人的教訓是什麼,而是強調他們乃依循一個正確的宣教方針,藉著日常的生活,以及截然和世俗相反的靈來作見證。如果基督徒降格以後就試圖讓自己的信仰和世俗打成一片,那就不可能將救恩帶給這個世界。除非你親自示範,怎能使世人相信「棄絕自我」以及「從世界分別出來」的必要性呢?

  再強調一次,他們必須藉著溫順、謙卑和屬天的心志來作見證

  神的子民必須時時活出神兒子的性情,被罵不還口 ( 彼前二 23) 。若一個信徒個性浮燥易怒,對傷害他的人心懷憎恨、忿忿不平,甚至和世人一樣動輒喜歡興訟並揚言訴之法律,怎能令世人相信他已有一顆更新的心呢?如果他仍有這樣的靈,斷無法向人推介福音。

  又假設你對人的傷害耿耿於懷,不能溫順的忍受,視之為建設性的益處,那就與所傳的福音背道而馳了。另一方面,許多人總是表現出一個惡靈,總是從壞的方面看待所發生的事,只要有一點小事就火冒三丈,充分顯示出大大缺乏「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 林前十三 7) 的愛心。但如果有個人在傷害之下一直保持他的溫順,就能推翻一切的排斥。再也沒有看到一個真實像基督的信徒,在遭受冒犯與傷害時所表現如羔羊一般的溫順,更令罪人嚴肅的印象,良心大受震撼的了。它的效果簡單在兩刃的劍一樣的鋒利。

  在此我要舉出一個例子。曾有一個年輕人當面羞辱一位傳道人,其辱罵之態度前所未聞。這位傳道人始終保持著忍耐的靈心平氣和地回答他,以真理的要點指引他,絲毫不改慈祥的態度。而這使得那個年輕人更加憤怒,最後氣得調頭就走,宣稱他「不願呆在那兒,再忍受他的咒罵」,好像罵人的是傳道人而不是他自己。這個罪人走開了,但全能者的箭卻射中了他的心。不到半小時之後,他尾隨那位傳道人回到牧師住所去。他陷入極深的痛苦,哭泣不止,祈求傳道人的寬恕,完全破碎折服在神面前,全心順服基督。對他來說,這種平靜、溫柔的態度竟比懸河滔滔的辯論更勢不可當。試想倘若那位傳道人起而自衛,無情地加以還擊,無疑的,很可能就因此毀了這個年輕人的靈魂。讀者們,你們當中有多當人能以這種方式來擊敗那些粗穌的朋友與鄰舍?多少時候,你的表現如此易受激怒,以致封住了自己的口,也因此擺下一塊絆腳石,讓人跌進地獄裏去了。若你曾有這樣的例子,除非你補償了那些傷害,否則就不要睡覺。

  最後,基督徒要以絕對的誠實為見證

  哦,這是何等的領域啊!它涉及生活的各部份。基督徒應當在生意往來與人際關係上顯出對誠實正直的堅持。如果每個基督徒都在誠實上持審慎態度,一絲不苟,憑良心行事,首能在世人心目中,造成對信仰原則真實性的強有力的印象。

  有位姊妹曾在一同商舖裏買了一些雞蛋,可是店員把帳算錯了,所找的錢竟比所當找的錢多出一倍以上。她當時發覺了卻閉口不言,等到回家後才開始不對勁,覺得自己的行為錯了,於是再回去找那年輕人,承認一切並把錢退回給他。她的誠實像一把利劍插入店員的心房。顯然她只是隱瞞了找錢的過失──這個──引誘實在很小──但卻是一個大罪,因為一旦她能在買蛋的小事上欺騙他,同樣地也能趁他不知覺的情況下,把他的整個店都騙光。然而她立即、謙卑的認罪,顯示她有一顆誠實的良心。

  我很高興看到許多人秉持誠實的原則經營生意。那些惡人憎恨他們、排擠他們,在酒吧裏怒吼,揚言絕不會買某某人的東西;然而這些偽君子至終無法染指他們半毛錢,之後仍不得不乖乖回去跟他們買,因為他們誠實,就這麼簡單;只有他們才是真正誠實做生意的人。假設所有基督可以同被信任的話,其結果如何呢?基督徒們將很快地控制所有商場,整個企業界都會成為基督徒的天下。有些信徒高倡,如果他們不本商場一般的原則來經營,隨價格起伏做生意,就無法與世人競爭,這些都是不實的謊言──與哲學觀不符,與歷史事實不符。唯獨當你以不變的法則秉持公正,按既定的原則經營,你才能控制商場。於是乎,最後連那些不信神的人也不得不遵照你的標準了。只要基督徒們願意完全誠實,就會在商場上形成一股完美的力量,重新奠定一套規則。

  再者,若基督徒將正直廉潔運用在政治上,那麼即使不介入、攪進黨派鬥出的渾水,也能對國家的命運發揮不少決定性的影響。只要基督徒決定不圈選不誠實的人,只支持道德純粹者;只要基督徒在這點上聯合,即使政治觀點有些差距,也絕不會擁戴品行不端的人出來競選,那麼不出三年,只要有人出來競選,街巷酒肆所談論的,報章雜誌所報導的,都會說:「他真是一個德高望重、虔誠的人啊!」於是乎,每個政黨裏都不再有不敬畏神的人,或賭徒,或任意起誓者,或酒販子被推舉出來競選公職,否則,連魔鬼自己都可以走馬競選美國總統了。許多屬肉體信徒如今仍以一般世人所採的方式,按其所屬黨派圈選候選人──即使聲名狼藉亦照選不誤;這真是大錯特錯──不只是原則錯了,如違反了哲學與普通常識,也毀了人類關懷政治的興趣。教會的不誠實會使世人遭咒詛。我無意作政治性的演講,然而我要提醒諸位,若你想要從生活起居世人良好的印象,就必須在經商、從政和任何所行所為上絕對誠實才行。如果你明明知道那些無神論的政治家在選舉上舞弊連連,卻和他們朋比為奸,你想世人會把你當作什麼呢?他們會嘲笑你是一個表裏不一的偽君子!

  提 醒

  教會信徒對罪人對福音無動於衷感到納悶,這實在是沒道理的。無論如何思想,罪人對福音蠻不在乎根本不值得大驚小怪。我們都被一些福音的見證感動過,而這見證也是我們認為可接受的。罪人卻只會定睛於世間所發生的一切,無論是正事,還是為了好玩;但他們總不致自動去研究聖經,尋找信仰的意義是什麼。他們的感情只對屬世的事物產生興奮,因為唯有這些世上的事才能帶給他們深刻的印象。至於永生的事,在他們的腦海裏是不會留下什麼印象的,即使把福音傳上門也沒有任何特殊感覺。如果他們曾仔細深入探討,必定會有所感覺。可是話說回來,他們絕不

  可能自動去探討,也不會加以思考,更不會在意,除非有朝神的見證興起,能夠加以印證。此外加上整個基督身體的生活、行為呈負面見證,我們怎能期望罪人會對永生的問題產生興趣呢?幾乎一切他們所看到的見證和思想中所受的影響都令他們大起反感。神已將祂的心意擺在人面前,留下見證人為祂作見證;可是──瞧,他們卻在兜圈子,儘作反見證!所以說,罪人若毫不在意,根本沒什麼好奇怪的。

  這就是為什麼傳道所能發揮的功用如此少,而且許多罪人得「福音硬化症」長期受福音薰陶卻仍我行我素的罪人,通常都被認為是得了「福音硬化症」;唯有當教會甦醒過來,行為與福音一致,罪人才會有所感覺。如果教會能夠依據聖經過一個星期的生活,罪人們就會在他們面前融化了。假設我是一個律師,要在法官前為被告人申辯。我首先做了一番申訴,希望能提出證據,於是接著請出了我的證人。若第一個證人在宣誓之後,隨即就當著罪人的面大肆駁斥我,那麼我的辯護不是無所用嗎?即使我花上一個月來遊說陪審團,並且擁有西塞羅 (Cicero 羅馬政治家、演說家 ) 的雅辯;但只要證人一倒戈,所有的辯護都必歸於徒然。一個傳道人處於一所冷淡、愚蠢、不能榮耀神的教會中亦然。如果教會中每個信徒隨時準備要見證他是說謊的,那麼他再如何高舉真也是枉然。怎麼說呢?當每個信徒在走出教會大門之後,一切行為舉動都和講台上所說的相反。他們一副歡天喜地,彼此打拱作揖,交頭接耳,好像沒什麼值得重視的事。如果此時魔鬼進來了,看到這情形,必然會額首稱慶、撫掌大樂的。

  然而,還是有不少傳道人這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講下去,而信徒們在行為上卻依然故我,違背傳道人所證的每一個字。這些傳道人還以為講道是他們的職責所在、責任!如果一個教會不作工,違反他所作的見證,那麼傳道人的道證得再好,也改變不了這種頹勢的。不,寧願他為了見證的緣故,跺下腳上的塵土,轉向外邦人去 ( 徒十三 51 、 46) ,或另外墾荒。這個人浪費他的精力,虛耗他的生命,卻只是拼命在為一個沉睡的教會搖搖籃,這就是向罪人作見證說:「放心吧,世俗的生活是沒有危險的。」他們的整個生活正以實際行動來宣判聖經是些謊的。傳道人有必要再繼續如此為他們耗費一生嗎?由於教會的言行不一,在這個國家裏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信息被糟蹋掉了,而那百分之一的講章也不見得結果實,因為一些信徒的生活方式已宣告它的無效。

  顯然的,基督徒的生活標準必須提高,否則世人斷然無法得救。如果散佈在世界各地的傳道人,每位都能拯救五百個靈魂,每個小孩都上主日學,每個青年都上查經班,你就可以擁有你所要的組織機能了;但若信徒的生活與聖經的真理南轅北轍,那就絕無復興的希望了。若全教會的見證與信息相反,該地就絕不能復興。我們常見到一個現象是,某地的傳道人愈會講道,那兒的信徒就愈不屬靈,因為教會行動與信息是分道揚鑣的。我從未聽過任何地方的基督徒表裏一致,卻沒有復興臨到他們中間的。首要任務就是提昇屬靈的標準,亦即在世人面前具現福音的真理。除非傳道人能喚醒他的會眾,以行動表現所信靠的是真實的,以他們的生活作見證,否則所有推展復興的嘗試都將歸於虛空。

  許多教會什麼事都靠傳一個人去做每一件事。當他講道的時候,他們會說:「多麼偉大的一篇信息啊!他真是一個優秀的傳道人。這種講台必然十分有益。毫無疑問的,我們很快就會有一次大復興的。」然而從頭至尾,他們的生活都是違反講台所傳講的。聽我說,若他們僅憑信息來推展事工,他們終必然會失敗。就算有使徒從死裏復活,或天使由天而降來講道,教會如果不能為神活出見證來,亦將一無所成。也許新奇能引起一時的興奮,但當新鮮感褪去時,信息就不再具有拯救的效能了!因為他們所做的都是反見證。

  基督徒唯一能打中人心的便是他的行為,他的行為不是為義作見證,就是為不義作見證。他的外觀、衣著、言行舉止,無論是正面或負面,都自然會予人一種恒久不變的印象,即使不想作見證都不行。他要就是與基督收聚,要就是分散的人。你所行的每一步都踏在生命弦上,直震動到永生。你每一次的行動,即碰觸琴鍵,它的聲調就迴響於天國的山谷深淵,並穿透地獄黑暗的深穴窟窿。你生活中的一舉一動,無時不在發揮奇妙的影響力,向周遭的人述說你對他們無限不朽的關切。當你的行為在傳遞這些影響力時,你是不是還在沉睡呢?

  當你走在街上時,是不是很在乎你的衣著呢?你頭上戴的又是什麼呢?你洋裝上的那個俗麗的蝴蝶結和小飾品,正對過往的行人發出什麼信息?他們的印象是你在巴望有人誇你漂亮。要當心了!或許你衣著上正寫了這麼幾個字:「信仰中根本沒有真理存在!」又說:「我要華衣美服;我要時髦流行;我要讚美阿諛。擁有這一切,我才會快樂。」當你花枝招展的穿街過市時,世人都看清了你的見證。你是活的「篤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 ( 林後三 2) 倘若你時常露出驕矜、輕薄、動不動就氣急敗壞,那無異於再次撕裂救主的傷口。當基督看到信徒們在街角羞辱祂的時,會是如何黯然揮淚啊!唯獨當婦人「以正當衣裳為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 ( 提前二 9-10) ;唯獨當他們以一致的行動向世人宣告──天國才會為他們的美德欣喜,地獄則因失去轄制權而哀號。然而!當她們愛慕虛榮,一味追求漂亮;時髦的女神屈膝,耳垂明珠,手綴指環,帽飾翎羽,項戴「月牙圈」、「俏步徐行」 ( 賽三 18 、 16) 時,她們的影響力將恰得其反:天國為她們舉哀慟哭,地獄則大肆慶祝。

  大都市為什麼不容易盛行復興呢?若想明白原因何在,只要看看那些神的見證人,看看他們到底作了什麼見證!他們似乎群起試探主的靈,欺騙聖靈!他們對神起誓,要將全人獻上為祭,隨即卻轉向流行的神祇下拜,居然又抱怨何以沒有復興降臨?在這種情況之下,若有復興必然是比神蹟更大了。復興怎可能在這種地方盛行呢?你以為我會奢想:你們照舊我行我素,而單靠我一人賣力講道,復興就能推展開來嗎?你豈不知自己的影響力有多大?難道不曉得你們當中有許多人都在復興的道上嗎?可是你們的靈與舉止卻成了世人抗拒信仰的影響力。一旦當神的見證人彼此間都有分歧,無法同心時,世人又怎能信主呢?你們自相矛盾,彼此排斥;以行動與傳道人大唱反調,而總括所有見證的結論是:「根本無需虔誠!」

  你們相信我所傳講的是真實嗎?或只是擾人心思的言語?若我所言全是真實,可曾發覺這是特別供你們做借鏡的?你們也許會說:「我真希望那些富足的教會能聽到這篇理!」但我不是對他們講的,而是講給你們聽的。我的責任是對你們,我的果子也必須從你們而來。現在,你們還要背向而行嗎?你們那些被封存以待大審判來臨的見證記錄內容是什麼呢?當神的兒子因目睹錫安荒涼景象而心頭淌血時,你們可曾與祂表同情?你的子女、同僚、僕人所看到的見證是這樣的嗎?當你們眼見那些靈魂步向死亡時,旁人可曾瞥到你們臉色凝重,熱淚盈眶?

  最後,我要提醒:神與一些道德之士都大有理由對假見證發出質詢、駁斥。因為神的見證人轉過頭來正面抵擋祂,當然有埋怨的餘地。他們以行為來宣告福音裏沒有真理,天國因此為之落淚,地獄因此稱快。哦,這是何等的大罪啊!這樣,你們都將手沾鮮血一直走向審判台。那些親眼看過你們生活方式的罪人,即使有的已死去,有的是你們在地上再也見不到的,有朝一日都會在神前與你們碰面。你們可曾造成什麼影響呢?也許,有數百個靈魂在審判那日遇見你們時會大聲咒罵 ( 如果他們是被允許開口的話 ) ,因為你們以實際行動否認福音的真理,以致將他們導向地獄。

  當教會在生活上聯合見證說神是個騙子時,這些城市、這個世界會變成什麼樣子呢?有人認為所謂以生活作見證,就是做個公開信仰告白的信徒、過道德的生活,這樣就夠了。哦,這真是魔鬼的教條!這是足夠使全人類毀滅的!

資料來源:靈命進深

作者簡介finney
芬尼:芬尼(Charles Grandison Finney,1792~1875),成長於美國紐約州北部一個小鄉鎮,他於一八二一年歸主,即熱心傳福音作見證,到處旅行佈道。他雖未曾接受正式大學及神學訓練,卻受長老會按立為牧師。因為他的熱情與誠懇的宣道,就在美國東部一帶掀起了大奮興。當時美國的教會正在病態之中,大多數的教會不是左派,就是右派。有些是極端的加爾文主義者,有些是「普救派」的人。前者所講預定的道,說神救人完全是憑祂自己的旨意,人不負任何責任;後者卻說神是最有愛心的天父,即使人觸犯祂的律法也可得救。這兩種的「道」,把福音的精神奪去了,所以信徒鬆懈懶散。就在這時,神就差派芬尼傳純正的道。他所講的是從聖經來的,並且用自己關於神恩的經驗,把那福音活畫在人眼前。由於他所講的道都很切實,聽見的人都覺得扎心,還有人如同被刀刺了倒在地下。在那幾年屬靈的奮興中,加入教會的至少有十萬人以上。

查爾斯·芬尼(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