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崇榮
聖經上從未以[旨意]二字解釋應否結婚。聖經上明示,上帝要人成為聖潔,遠避淫行,無論結婚與否,這是神的旨意,與永遠不變的原則。而各人的婚姻方式,則是神的引導。旨意是絕對的,引導是相對的;旨意是不變的,引導是因人而異的;旨意是神所定的,引導是聖靈對各人不同的工作。這不是能以一人之經驗而概全的。至於如何察覺神的旨意:

第一、必須先預備好順從的心志。有人主張知難行易,知易行難或先行後知,先知後行,聖經則不談這些。約翰福音第七章十七節:人若立志遵行他的旨意,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可見”“比”“更重要。基督徒必須先有順從的心志,舍己的開端,才能知道神的旨意。

第二、凡是神的旨意,絕不可能違背聖經。因此,查考聖經是唯一又穩又正的道路。記住,絕不要以經驗代替真理,以感覺代替真理。或以理性代替真理,神的道才是唯一的真理。如果有人見異象,作異夢,講預言,或有特別的感動,只要違背聖經原則,一概不足探信。

第三、如果是神的旨意,你順從之後,他一定給你內心的平安。歌羅西書第三章十五節說: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有些人做對事卻不平安,另外有些人做錯事依然平安,什麼是基督作主的平安?聖經上說:你們的心,若不責備你們,就可以在神面前坦然無懼了。下面說:因為神的心比人大。因此,基督的平安,應該是尊主為大,俯伏在神之下的平安。weding

第四、如果這件事與他有有關,必須雙方向受感動,同受引導,並根據聖經原則,才得以成立。尤其是婚姻,必須兩廂情願。一個人對一個素昧平生的女子說:神感動我向你求婚!只令人覺得荒謬可笑。

第五、已經由歷史印證的神的旨意。如果你肯繼續不斷用順從的心志,你會發現,神的旨意在歷史演進過程中是不變的。

第六、切勿輕信環境的引導。當一個人走投無路的時候,他常會誤以為那唯一剩餘的小路是神的旨意。這種理論,相當危險,因為它忽略了等候的靈性。當神的旨意模糊不清時,神可能藉著你的長輩或一些屬靈的人向你顯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