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徒(believer)

  1. 相信的人。
  2. 當人信主時,就成為信徒。
  3. 相信的人– 接受基督福音的人。
  4. 指相信某學說教義者。
  5. 普遍的意思是信仰某一宗教的人的稱呼。

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新和合本 徒 10:45)
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新和合本 徒 15:5)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新和合本 加 6:10)
『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4:10)
『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4:12)

延伸閱讀:
徒 10:45、15:5;加 6:10;提前 4:10、12,這五次的「信徒」原文皆為Pistis或Pistis的動詞或名詞(音譯:pistos),Pistis的希臘文原意即為「信」,但這個字的原文並無「徒」這個字,所以較貼切的翻譯應是「信的」或「相信的」,當初和合本的翻譯可能為了讓人比較懂這句話的意思而用「信徒」來翻譯,於一些聖經版本的中文翻譯有的翻成「相信的」(如呂振中版於路15:5的翻譯),而且這五次皆非出自耶穌之口,皆是門徒們在描述「相信的人」的一個泛稱,因此確切來說應無「信徒」這一個稱號,「信徒」只是中文翻譯上所產生出來的稱號,不像「門徒」及「使徒」都是耶穌所設立的職份,基本上如果我們相信耶穌,我們應該至少就是「門徒」,而「使徒」則是一種恩賜,如林前 12:28 所說「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原則上來說「使徒」應不會比「門徒」更高級,「使徒」的職份是耶穌的代表,猶如以前的欽差大臣或現在的外交官。

至於「平信徒」一詞,則可能更是多重翻譯所衍生出來的一個稱謂,此一用語或翻譯極有可能是受到日本教會的影響,在日語的用法裡,當「平」被附加在一個特定團體中的某部份成員身上時(如某一會社的「平」會員),它指的是這些成員所共同具有的「一般、不帶特定職務(nonprofessional)」的性質,以此推之,如果說信徒指的是全體信眾,那麼平信徒(laity)就是指相對於神職人員(clergy)的絕大多數未授職的一般信徒了。事實上,這也是目前普世教會對平信徒一詞的最普遍定義:「教會中未被授以聖職的成員」,如果我們去查英文字典中的laity一字,也可查到這個意思,但是laity這個字還含了「俗人」及「外行人」的意思,所以用「平信徒」這個字會給人負面的印象且有貶抑的意思。

由上面的說明可看出,「信徒」是因為翻譯所產生的稱謂,「平信徒」則是因為翻譯或台灣身處日本統治過的背景所衍生出來的一個「稱謂」,耶穌從頭到尾皆未用過這兩個稱謂,這兩個稱謂於希臘文上似乎也沒有(這一點筆者還要確認),因此筆者認為「信徒」及「平信徒」這兩個詞皆可以不要用就不要用,因為我們相信耶穌,我們就是耶穌的「門徒」,就這一個稱謂,就這麼簡單,牧師、神父、佈道家、傳道人、代禱者、長老、職事、會長等皆只是不同恩賜的職份,我們並不會因為我們不做什麼職份就比人低一階,也不會因為我們有什麼title就比人強,我們只要相信耶穌是我們的救主,我們就是「門徒」,我們都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我們都要切切追求最大的恩賜,即是愛(哥前12:31-13:13)。

備註: 部份平信徒的內容參考自我的一位大學學長的文章,登載於新使者雜誌 54期 p. 5 -9/台灣神學院教會歷史學教授 鄭仰恩/1999年10月

http://www.dorcas.org.tw/discuz/xspace/index.php/252/action_viewspace_itemid_2569.html

二、門徒(disciple)

  1. 跟隨主的人。
  2. 人跟隨主,並不限於耶穌在世時跟隨祂,廣義來說,是在生活方式上遵守並持守著祂的教訓跟誡命,稱為門徒。
  3. 跟隨主的人– 學習聖經真理的信徒。
  4. 學習者、追隨者。
  5. 指對某學說教義不僅是相信,更願意將自己交託、親身實踐並接受傳授師傅的管教與訓練。
  6. 拉丁文 discipulus,原意為向旁人學習且接受指導者。通常指緊密跟隨某大師學者或宗教領袖的弟子,這樣的弟子不但接受老師管教,服膺老師所教導之學術理論或教條真理、且願意身體力行甚至將其發揚光大。
  7. 這一個字原文在新約聖經中共出現261次,欽定本於這261次中全翻譯為disciple , 原文的字義及字源追溯有 a learner, pupil等意,中文譯為門徒或學生。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8)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8:31)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約15:8)

延伸閱讀:

門徒的一般用法
相對於現代比較廣泛常用的學生,門徒一詞的含意更深、要求更嚴謹。學生可以只是短期向老師學習某種知識技能,結業後不見得與老師再發生任何關係;一旦稱為門徒,則代表著將自己的生命與老師的生命連結,水裡來火裡去,休戚相關禍福與共。一個人一生中可能做過許多人的學生,但是通常只會是一個特定對象的門徒。

門徒的例子在古代較常見。比如,孔子有弟子三千,其中就有賢者七十二人,也有人稱他們為七十二門徒。這群門徒與孔子朝夕相處,不但向孔子學習各種知識技藝,更重要的是在人格品德的陶冶及志向生涯的規劃上,接受孔子的管教帶領。他們也跟隨孔子周遊列國,並曾與孔子共渡患難。

基督徒即耶穌基督的門徒
耶穌升天前曾交代門徒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 28:19-20;這段經文,又被稱為大使命。)耶穌不是只要相信祂的道的信徒,而是要不僅相信、更能遵從他的道,與他同行的門徒。

三、使徒(apostle)

  1. 受主差遣的人。
  2. 受主差遣的人– 主要是指傳福音, 但是對信仰有很正確, 很堅定的認識。
  3. 指為某個特殊使命奉召被差派出去的門徒。當耶穌揀選了十二門徒並將他們差派出去後,這十二門徒從此稱為十二使徒,他們也是最早的使徒(參見《路加福音》6:12-16;《馬太福音》10章)。
  4. 這一個字的原文於新約聖經中共出現79次, 欽定本的翻譯為78 次apostle及2次 messenger, 中文譯為使徒、使者、差人、所差遣的;字義及字源追溯為「受委派的代表」, a delegate, an ambassador of the Gospel, officially a commissioner of Christ, apostle,與門徒不同點在於自純學習的角色轉變為代表耶穌及可傳達耶穌教導的人。
  5. 補充說明:門徒的角色仍較侷限於學生,而使徒則自學生的角色轉化為耶穌的傳話人甚至是代表。
  6. 「使徒」(apostle)這個字則是來自於「差遣」這個詞,所以說,「使徒」就是「奉差遣者」,他們是被差派去傳達信息的人。換言之,耶穌的「使徒」就是奉耶穌差遣去傳福音的信息的使者。

延伸閱讀:
1.使徒(Apostle,羅馬天主教譯為宗徒)原文的意思是受差遣者。在基督教教義中,它可以指一種職份,也可以指一種屬靈恩賜。

2.使徒的由來
「到了天亮,叫他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路加福音》6:13)
當耶穌揀選了十二門徒並將他們差派出去後,這十二門徒從此稱為十二使徒,他們也是最早的使徒(參見《路加福音》6:12-16;《馬太福音》10章)。

3.使徒作為職份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份,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羅馬書》1:5)
指奉主差遣,得著權柄,有能力傳揚福音,有恩賜教導真理,並建立教會的門徒。如彼得和約翰是猶太人中間的使徒,保羅和巴拿巴是外邦人的使徒,保羅帶領的提摩太和西拉也是使徒。

4.使徒作為屬靈恩賜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哥林多前書》12:28)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以弗所書》4:11)

5.早期「使徒」原只是用來專指耶穌的十二個門徒,在後來猶大死後,剩下的十一使徒又以抽籤的方式,選出馬提亞替代猶大的職份(徒1:12-26)。而當時使徒們考慮的條件是:必須是當主耶穌還世上時,也就是從施洗約翰開始到耶穌被接升天為止,一直和其他使徒同在的人,並且他被選是為了要作主復活的見證人(徒1:21-22)。但後來,雅各、西拉、巴拿巴、保羅也都曾被稱作使徒,甚至保羅還強調他是上帝親自選召的使徒(羅1:1;林前1:1;林後1:1;加1:1…)。

四、聖徒(Saints)
1.被聖化的門徒
2.被聖化的門徒– 被神赦罪,聖潔的人;天主教指人與基督間的中保,學習之芳表。
3.指那些聖別、分別歸神的人。
4.聖徒是分別的人,是被分別歸神的人。

『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林前1:2)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弗1:1)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腓1:1)
『寫信給歌羅西的聖徒』(西1:2)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弗2:19)

延伸閱讀:

特別說明的是,在聖經裡,連哥林多教會這麼爛的教會,保羅也稱他們叫『聖徒』。
所以我們這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是聖徒,千萬不要妄自菲薄。
當然,我們也千萬不要羞辱上帝所賜給我們的這神聖的榮耀名號。
還有天主教的聖徒觀念,和基督教是不一樣的。
天主教所謂的『聖徒』,是必須被教廷冊封的才算。
但對基督教而言,每一個基督徒,都已經是聖徒。
資料來源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173485.html

耶穌尚未死而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之前,沒有人能得著神的生命
所以那時跟隨祂的人稱為門徒(或是師徒)
復活後,將自己生命賜給一切相信祂作救主的人身上
因為祂的生命包含了耶穌這個人的靈之外也包含父神的靈
統稱為基督的靈(神人調和的靈)
基督的靈進入信徒的靈裡後,人的靈裡自然就有了神的聖靈
所以稱為聖徒…..也就是有神聖靈居住其中的門徒

後記:
耶穌呼召我們不是只作信徒,而是作門徒。就是捨己,效法祂的樣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使天國在我們心中。祂也給每個門徒大使命,傳天國的福音,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太28:18-20)。作門徒是要親近主,接受裝備,在靈裡長進,當日期滿足時,被神差遣,做神要他做的工,門徒就成了使徒。

傳天國的福音必須要面對屬靈和屬世的敵擋,不是靠人的才幹和能力,而是被主選召、裝備、差遣(路6:12-13),靠聖靈的恩賜、權柄、能力,才能勝任(徒1:4, 8)。

※使徒和門徒有何區別?現在還有沒有使徒?什麼人可以成為使徒?

*門徒:指那些跟隨主、接受主嚴格訓練和管教的人。耶穌選召12門徒,要他們常與祂同在(可3:14),向祂學習,效法祂的榜樣,與祂生活在一起,最終是要他們成為像祂一樣的人。

「耶穌叫了」就必然會「給他們權柄」。這說出主所呼召的,祂必負責賜給足夠的能力;主的呼召與託付,從不超過祂恩典的備辦。事奉中屬靈的權能,乃由於主的託付。主沒有託付的,就不會有屬靈的權能,自然也不會有真實屬靈的果效。

教會中屬靈權柄的用處有二:一是用來對付神的仇敵撒但和它的手下;二是用來給人在屬靈生命上的幫助,使人的靈命得以健全成長。

*使徒:原意是「奉差遣的」,耶穌也是使徒〔使者(來3:1)〕,父怎樣差耶穌,耶穌也照樣差遣祂的門徒(約20:21)。狹義的使徒指初代教會被神選召作使徒的職分;廣義的使徒則指凡被主差遣做主的工(徒13:1-8),都是使徒。

十二使徒,除了彼得在使徒行傳多有記載之外,其他使徒於聖經中幾乎找不到他們的歷史。這說出主所注重的不是他們的工作,乃是注重聖靈如何藉著他們工作。主耶穌來到地上,不是要得著一個所謂基督教的工作,乃是要得著一班人,把祂自己先作到他們的裏面,再由他們彰顯在人群中間。

*傳天國的福音: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先傳給猶太人,後來給萬民(羅1:16;徒1:8),是另外的羊群(約10:16),按神定的次序,都要成為天國的子民(弗2:19)。

1、對象:限制門徒們只到以色列人那裡去傳道,是很令人吃驚的。但這種限制只見於馬太福音,耶穌對自己的使命也曾作了一致的限制(15:24)。然而,這裡的話主要不是不允許擴大工作範圍,而是說工作的首要對象應是以色列人。號召以色列人悔改是耶穌傳道的著重點,號召十分急切,需要求集中精力加快進行。

2、原則:靠著聖靈,帶著屬靈的權柄和能力,白白從主領受,也白白給出去。凡被主差遣的,身、心、靈都有主的供應,不必有額外的憂慮和籌算。

主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14),因此,主的工人奉差遣到神的子民中間作工,不必為日常生活作多餘的豫備。不過,主的工人對不信主的人應當一無所取。

但這種不要隨身攜帶錢(9節)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規定,到了主耶穌要被捉拿之前就取消了(路22:35-38),所以今天我們應用這段經文,只能取其精意,不能照字面遵從。一個主工人的生活原則是:不需要為自己豫備甚麼、打算甚麼或考慮甚麼,而要在自己身上證明神能養活我們,祂負我們一切的責任。

3、作法:被主差遣不是一件小事,因為奉差遣的人乃是主的代表;什麼時候我們奉主差遣,什麼時候我們就有主的權柄、同在和平安。所以奉主差遣的工人,他們無論到哪里,都有主的權柄、同在和平安一路隨著他們。

參考網站:
http://www.tkc.org.tw/article.php/454 使徒與門徒有什麼不同呢?
http://zh.wikipedia.org/wiki/門徒
http://www.wretch.cc/blog/peter55yu/13385834 信徒.門徒.聖徒.使徒
http://www.mandarin.org.tw/class.asp 馬太福音(十)10:1-42門徒與使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