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必須重生 (約翰福音31-15     By 羅復昌

3/14/2004   海宣基要真理

羅復昌 http://cmoinc.org/cmo/detail.jsp?subject=17&id=34
在這千變萬化使人迷惘的世界裡﹐生活無論是忙碌或是清閑﹐要能把人生的道路走得正確﹑走得穩﹐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我們總希望對我們的生命有些掌握﹐過一個有意義的生活。但我們也常在反覆思索﹐甚至是無可奈何之中。
主耶穌基督知道我們的光景﹐知道我們的需要﹐祂替我們開了一條嶄新道路﹐使我們的人生有正確的方向﹐生活有把握﹐對未來有盼望﹐這個道路就是要“重生”﹐要有新的生命。
在約翰福音三章1至15節﹐主耶穌在藉著和猶太人的宗教領袖法利賽人的對話﹐啟示了我們有關“重生”三個重要的問題。

1.為什麼要重生﹖(約翰福音3﹕1-3節)
首先主耶穌就啟示我們“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這裡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要進神的國﹐成為神國的公民﹐就必須要重生。生活在世界上﹐我們很清楚知道人的光景是有罪的﹐我們的罪有的明顯﹐如偷竊﹑害人﹑說髒話﹐…﹐也有的是隱藏的﹐例如驕傲﹑嫉妒﹑想不該想的事情﹐…﹐歷史及生活的經驗告訴我們﹐我們自己不能解決我們“罪”的問題﹐其結果是我們無法自拔﹐生活在死亡幽谷裡。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我們人生命的短暫﹑虛空及脆弱。詩篇90章20節描述得很好:“我們一生的年日是70歲﹐若是強壯可到80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感謝主﹐神愛我們﹐祂要把我們帶進神的國度﹐從一個沒有盼望﹐沒有能力拯救自己的光景中出來﹐過一個有把握﹑有盼望的生活。聖經及一個基督徒的經歷告訴我們﹐神國度的本質包括了愛﹑聖潔﹑公義﹑和恩典﹐我們的生命只有在與神和神的國度有份的時候﹐我們才能從罪的捆綁中出來﹐得到充實和豐盛的生命。我們的生命原有一個大洞﹐唯有“重生”才能填滿這個大洞﹐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有新生命的光彩。

2.什麼是重生﹖(約翰福音3﹕4-8節)
尼哥底母問了主耶穌一個很好的問題﹐“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他從一個肉體的層面來看重生﹐今天我們也常把重生看作是重新作人﹐做好人行善事﹐熟讀聖經﹐相信神跡﹐或是相信有神可以使我們避免災難過好日子。其實這些都不是重生。主耶穌在約翰福音3﹕5節告訴我們:“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主耶穌所說的重生是在一個屬靈的層面﹐要人有靈性上的潔淨與更新﹐藉著聖靈的能力﹐願意放棄舊我﹐與神和好﹐開始新生命。原來舊我的生命是有罪與神隔絕的生命﹐這生命與神的國度沒有份。只有當我們能對付罪的問題﹐與神和好﹐才是重生。一個重生的人﹐他的生命有了奇妙偉大的改變﹐聖靈住在他的心中﹐他的生命不再空虛﹐他對罪敏感﹐有聖靈的提醒﹐如果做了不對的事情﹐心裡會不平安。他的生命有了新的目標﹐有永生的盼望﹐他知道自己有限﹐願意學習依靠順服神﹐願意從一個自我中心的人生觀走向以神為中心的人生觀﹐他知道屬靈生命的長進是非常的重要﹐當和神有好的關係的時候﹐心裡就有平安和喜樂。

3.如何重生﹖(約翰福音3﹕9-15節)
如何重生這個問題也就是如何對付罪﹐不再受罪的捆綁﹐與神和好重新建立關係主耶穌用了舊約民數記21﹕4-9節﹐摩西在曠野舉銅蛇的例子﹐告訴我們要如何做才能有重生。當被蛇咬的以色列人認罪﹐相信神﹐照著神的話去仰望摩西舉起的銅蛇後﹐就活了。今天所被舉起來的﹐不再是銅蛇﹐而是主耶穌自己﹐是用他的生命釘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為救贖我們而死﹐我們所要做的﹐就是仰望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當我們能認罪﹑悔改﹑相信主耶穌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三天以後復活﹐我們就重生﹐是個新造的人了。因此﹐重要的是我們要踏上信心的第一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這一個偉大的救恩﹐是源於神愛我們﹐神就是愛﹐神要把我們從罪惡捆綁無助的光景中拯救出來﹐因此祂差了祂的獨生子來到世上﹐為我們死﹐並且死而復活﹐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親愛的朋友們﹐在這物質文明快速發展﹐但卻是人心敗壞黑暗的世界裡﹐主耶穌的救恩有如一盞明燈﹐照亮了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的生命有了指標﹐有了出路。今天您願意接受主耶穌作為您的救主﹐成為一個重生的基督徒嗎﹖願神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