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牧師:聖經是最高權威,但是每個人對聖經都要理解,而理解卻不一樣。到底誰的理解最正確?謝謝!以馬內利!
王峙軍牧師回答
謝謝你提出這個問題。從幾個方面回答你:
的確,基督徒對聖經的某些方面,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但這不應該影響我們共同的信仰。首先,我們必須確定一個大的基礎:必須相信聖經無誤、無謬,聖經是神的話語,是神的完備啟示,在這個基礎上,才可以談正確理解聖經。我們相信聖經是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權威,就是因為聖經的無誤與無謬。
《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指出:「無謬」(infallible)一詞表明「既不誤導人,也不被人誤導」的特性,所以,此詞在範疇用語上絕對地保證「聖經在凡事上都是確實、穩固、可靠的準則與指引」的真理。「無誤」(inerrant)一詞亦然,它表明「毫無虛假或錯誤」的特性,所以,此詞保證「聖經所有的聲言敘述,都是全然真實可信」的真理。
聖經之所以無誤、無謬,是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是聖靈感動人「說出神的話來」,因此是絕對真實、絕對可靠的。「這聖經」能使我們「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並且「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這些都告訴我們,聖經在因信得救的真理上,是清晰與完備的,在指導我們的事奉與生活上,是充足與有效的。
其次,誰的理解「最正確」?我必須很坦率地說,沒有人敢說他對聖經的理解「最正確」。雖然如此,但每個傳道人、解經家,或基督徒,都必須遵循一個解釋聖經和理解聖經的原則: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摩太後書2:15)。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或解釋聖經,必須遵照3個原則:
(1)以釘十字架的基督為中心來解經;
(2)以聖經來解釋聖經;
(3)根據(原文的)文法、字義和經文的歷史文化背景來理解。
凡是能夠遵循這些原則的解經或對經文的理解,應該都是準確,或基本準確的。而我們要抵擋的,則是那種完全不按照解經原則、反而以私意謬解聖經的行為。
在福音派教會中,只要對基要信仰的經文的解經正確,我們就應該接納。基要信仰內容包括:三位一體真神,因信稱義,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及被釘十字架、埋葬、肉身復活、升天、再來和審判,信者得永生,不信者入永刑等。當然,歷代的神學家對具體經文的解經有不同的解釋,在重大原則和基本信仰一致的情況下,個別經文的理解不同,可以求同存異。比如某一節經文,可能會有不同的三、四種解釋,讀者可以在這三、四種解釋中,比較研究,找出合乎上面3相解經原則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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