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二章7、16節)
“槽”字原文是PHATNEporvn指牲口吃料的槽,但伯利恒不是羅馬政府駐兵的地方,不會有馬,普通以色列人出門不騎馬,四福音從來不提騎馬的事,所以這個槽不會是馬槽,像中文聖經所譯的(12、16節的馬字旁邊有三點,表示原文無槽字,7節的原文亦無馬字,中文忘記加上三點)。
同樣的槽字也出現在路加福音十三章15節,根據“槽上的牛驢”一語,便知道猶太人普通家庭用牛與驢,所以它們的槽應該是“牛槽”與“驢槽”或統稱之為“牲口槽”,但不包括馬在內。猶太人不養豬,故無豬槽,中國人則有之。
資料來源: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