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教導我們,有一個好資訊要傳給所有悔改並信靠基督為救主的人。可是,我們閱讀經文就會發現,這個核心資訊有各種合乎正統(太4:23;可1:15;徒2:14~38)和不合正統的論述(加1:9;猶3~19)。很可惜,許多信徒只滿足於對福音有片面的認識,不明白侷限的認知不但阻礙別人對福音的理解,也限制他們自己全然體驗福音的內涵。
最完全的福音,在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身上表現出完美。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祂取了人的樣式,降生人間,宣告大喜的資訊,就是那應許的神國已經降臨了。這個關乎神國的資訊構成了福音的基礎(見太4章[神的國]文章)。耶穌藉著祂的受死、復活和升天(路9:21~36;徒1:1~11),建立神的國,用行動來表明福音最根本的內容,而這個福音的資訊必須向普天下的人宣講(約1:1-14;徒2:22起)。
那麼,究竟何謂福音?也許我們可以這樣概括福音的內容:罪人本應接受永遠的刑罰,神卻為他們提供了一條出路。我們若真正意識到自己的罪和悲慘的景況,領會到神在耶穌基督裡的憐憫,並願意痛悔己罪,棄絕罪惡,單單接受和信靠耶穌基督,蒙神的救恩;這樣,我們就可以逃脫神向罪人所發的義怒。不僅如此,我們還得以與耶穌聯合,罪惡得到赦免,在神眼中成為蒙接納的義人,得著祂賜給我們豐豐富富的永生福樂。(《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第86和87問答;《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大問答》第72問答)
有時候,基督徒會有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為福音的資訊還包括許多其它的教義。事實上,聖經沒有說過我們必須具備成熟的神學思想才可以得救。相反,聖經表明我們只須有一個基本的認信,就可以有得救的信心(路23:39~43;徒10:34~43,16:25~34)。另外,有些基督徒誤以為只有失喪的人才須要聽福音。其實,每一個信徒都要經常更新自己對福音真理的信心,透過持續不斷的信靠、悔改(腓1:25;西1:23;約三:3),讓福音的大能改變自己的生命。
神呼召所有基督徒,無論身處何種境況,都要藉著神在他們生命中的作為,向人見證福音(太28:19~20;徒1:8,4:20,5:27~29,8:4);然而,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懂得怎樣去宣講。其中一個傳揚福音真理的方法是,首先簡單講述個人的信仰經歷,告訴別人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為,然後針對福音物件的處境,適切地概述福音的內容。如果有人確實感到人生沒有意義,為此而苦惱,我們可以告訴他,相信神就是相信神差遣耶穌基督到世上來,賜給我們有意義的新的豐盛生命(約7:37~38,10:10;加 5:22)。如果他正在軟弱中掙扎,我們可以向他表明,人若信靠聖經所啟示的神,與祂建立關係,就會得著力量,可以克服孤寂、壓力、對人的恐懼、對前途的擔憂,和那些看似不能戒掉的壞習慣(林前6:9~11;約壹 4:18)。如果這個人感到與神隔絕,我們可以肯定地告訴他,每個人本來都因罪而與神分隔(羅3:23,6:23),但神已經在基督裡給我們一條與祂和好的出路(羅5章;林前1:30;約壹1:7)。
如果神給你機會向這人進一步講述福音,引導他承認他需要神,勸他認罪悔改,向神祈求赦免,並接受耶穌為他的主和救主,你就要把握機會!神會藉著聖靈的能力,透過使用大能的恩典福音,把祂所揀選的人吸引到祂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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