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林道亮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今天華人教會之不景氣,亦非僅一因二故所形成。在細察各種因由後,發現她根本的弱點竟是「真理的基礎」太差!例如﹕「什麼叫做信耶穌?」「為什麼要信耶穌?」「得救的究竟怎樣?」「教會的真諦?」等,大都信徒若非瞠目不知所答,或者就是答非所問!這樣的信仰基礎,要有光明燦爛的前途,未免異想天開!

在這些基礎真理當中,特別有一真理為歷代教會所忽略,或說所抹殺的,那就是「不准女人講道」!這種「大男人至上」的惡習,由異教混入羅馬教,再由羅馬教轉入基督教,扼殺了多少有恩賜的姊妹,浪費了難以計數的恩賜,叫準備時期的國度受了無法彌補的損失!

如果真的「不准女人講道」,那麼,今天大多數神學院錄取女生,豈不是離經叛道,倒行逆施,故意違抗神的旨意嗎?特別是華神強調要訓練她們「作先知講道」,更是大逆不道!

或者有人說,這是因為今天「有需要」,特別是在東南亞,有許多教會找不到男的傳道人,只好訓練女生來應急。如果這種強辯可以取代神真理的原則,那麼亞當就不至於被趕出伊甸園了!

人們精於自圓其說,可是那位「只有一是」的主,從不接受這種「自欺欺神」的花言巧語!「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是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本是主的明訓!讓我們放下一切傳統的教條和主觀的成見,仔細查考神在聖經裡的啟示。

提前二12


真的不許女人講道嗎?


我們都知道,「不許女人講道」記載在提前二12。「講道」一詞原文是διδασκειυ。這個動詞在新約中一共出現了九十七次。而中文聖經則有六次譯作「傳」,只有一次即在本節譯作「講道」。此外,「囑咐」、「指教」、「指示」各一次,其餘八十七次都譯作「教訓」或「教導」。事實上,譯作「傳」的六次〔太二十二16;可六30、十二14;路二十二21(二次)、二十三5〕也應像英文聖經譯成「教」才正確。其原意既是「教」,中文聖經絕大多數都譯成「教導」或「教訓」,英文聖經全都譯成「教」,本節經文也應譯作「教訓」才對。

「我不許女人教訓,也不許她管轄男人。」按句子的實際情形,這二句應有兩個主詞,兩個第二受詞才完全。但為了修辭上的簡便起見,這二句只用了一個主詞,一個第二受詞。第一句有主詞,沒有第二受詞;第二句有第二受詞,卻沒有主詞。這樣,本節的完全句子應是「我不許女人教訓男人;我也不許她管轄男人」。

經文裡並沒有「不許女人講道」的蛛絲馬跡!事實上,本篇經文(提前二8~15),根本和聚會無關,因為這裡所強調的是神兒女們在日常家居生活中所應有的常識。天無二日,國無二君,一山不能藏二虎,一家也不能有二主!否則一定戰爭頻仍!恩主在這裡要姊妹們尊重丈夫為一家之主,過快樂和諧的生活。

在這裡,或許有人會問,我們怎麼知道是指日常家居生活,而不是指教會的聚會說的呢?這很簡單,因為在第八節裡明說:「我願男人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既是「隨處」,就不單指聚會了。第九節又說:「…女人…以正派衣裳為裝飾。」這當然不是僅指去教會時穿著要正派,日常生活時也應正派。

再者,第十五節更顯明指家居生活說的,因為這節特別提及女人生產的問題,女人生產總不致於去教會吧!(這節聖經有不少異想天開的解釋,不值讀者一笑!)

此外,「女人」一詞在新約共出現二百二十一次,其中八十三次譯作「妻子」;「男人」共二百十五次,其中也有五十三次譯作「丈夫」。本節既是日常家居生活的經文,似應譯作「我不許妻子教訓,也不許她轄管丈夫」更適合上下文,也更清楚。

至於為什麼中文譯者會如此譯法?這可能是因為他們譯了林前十四34、35後,有了先入為主的偏見,待等譯到本節經文時,就自作主張地採取了林前的觀念,以致產生這非常不幸的譯文!


真的不准女人說話嗎?

話雖如此,但林前十四34豈非明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嗎?這種禁令,不要說合不合情理,連普通常識都不夠!姊妹們在會中怎麼可以不說話?大家是神的兒女,見面時怎麼可以不問安!有事情怎麼可以不商量?如果這是真理的話,那麼今天姊妹們就不該在教會教主日學了!

再者,本節的「正如律法所說的」也大有問題。保羅是叫人從律法得釋放的大師,特別在這裡所說的律法,並非記載在舊約裡的律法,他斷不會高舉那些人意的律法作真理的原則。況且他在上文明說女人可以講道(林前十一5),他斷不致自相矛盾到這種光景!

至於所說「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是可恥的」,這也當然不是保羅所說,因為他一定知道:舊約底波拉曾作以色列的士師,女先知米利暗曾和以色列人唱和,女先知戶勒大曾向約西亞王宣佈審判(代下三十四22-28);就是約珥也曾預言,在末後的日子,神的靈不僅澆灌祂的僕人,也澆灌祂的使女,「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

總之,聖經從未有過這種禁令!若果如此,那麼「神的道豈是從你們出來麼?豈是單臨到你們麼?」(林前十四36)到底是何所指呢?這節經文用了第二人稱,在文法上是沒有性別的,所以這些「你們」到底是男是女,我們無從辨認。大多解經家都以為這是保羅指責姊妹們說的。可是衡諸常理,這似乎不可能,因為那些姊妹們從未反抗保羅,或向保羅要求婦女解放,保羅用不著這麼大聲大氣地斥責她們!

那麼,究竟是何所指呢?我們需要慎重地慎思明辨一下﹕

第二人稱的「你們」在原文是沒有性別的,所以我們無法根據「你們」來斷定本節是指弟兄說的,或是指姊妹說的。但是感謝神,在這節經文中「單臨到你們」的「單」字(μονουs)卻是有性別的──陽性形容詞。由此可知:本節經文是對男人說的,上文不准女人說話不是保羅正面的教導,乃是引用當時哥林多教會一些弟兄偏見的話。保羅的意思是說:「你們不准婦女們說話、講道,我要問你們:難道神的道單臨到你們麼?」接著再次強調並責備說:「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就應該知道…。」若上文是指姊妹說的,他一定會說:「若有人自以為女先知,就應該知道…。」

姊妹們:神命令妳們要羨慕作先知講道的恩賜(林前十四1),叫你們要為主名說話,只是不見得每一位姊妹都會蒙召作女先知。今天,有些姊妹所獲得屬靈亮光和所受的靈感,不比弟兄們差。可是,因為不清楚「婦女講道」這真理,不少有恩賜的姊妹就裹足不前,形成準備時期國度的莫大損失!

經上說:「主發命令,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軍!」。起來,姊妹們!神的國度需要妳們!

或許有人會說,這樣高舉姊妹會有危險!君不見有些教派或團體由女人創始的都走上異端的大道嗎?她們常是目空一切,大言不慚地自稱為唯一的天之驕子!
是的,這是因為那些女人為了貫徹她們肉體中「大女人」的慾望,不守神所給她們的秩序,以致神不與她們同在的結果!神要弟兄姊妹們作基督和教會的代表,要姊妹們尊弟兄們為首,正像教會尊基督為首(參林前十一3,弗五23、24)。

舊約女先知底波拉就有這種自知之明,雖然她是「以色列的母」,仍叫巴拉走在她的前面,自己卻隱藏在後面。凡是不遵守神的秩序的就是不守法的人,而對於不法(中文譯成「作惡」)的人,主說:「離開我去罷!」希望有些掛著教會名義來高抬自己的「大女人」,肯從她們的寶座上下來,不要再作「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主)的僕人」,免得主說:「看哪,我要叫她病臥在床!」請注意:神的忍耐是無限的,卻並不是無底的!

林道亮牧師(作者林道亮牧師,為洛杉磯第一華人浸信會創辦人,現為該教會終身榮譽主任牧師。他曾任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林牧師身體,及靈命健壯愈常,又對神的道有獨到之領受,故現仍以近百高齡,任教中華福音神學院北美分校,並應邀在各處講道不倦。林道亮博士著有書籍數本,所討論題目皆為一般傳道人所忽略,或不善傳講者。他根據聖經對信徒直陳時弊,作坦率的教導。非常受認真學道的信徒歡迎。)

 

資料來源:基督豐榮團契 Fullness in Christ Fellowship (Fi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