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愛心說誠實話——改革宗傳福音之道 文/金•瑞德貝格 譯/文睿 校/煦
(一) 何爲傳福音?
對許多人來說,基督徒生活的實質就是“向別人傳講耶穌”,但是在太多的例子中,傳福音變成了向別人傳講自己,述說基督教是如何沖擊了我們自己的生命。當我們要爲傳福音下定義時,這個問題就很明顯了,我們發現人們經常混淆了自己的見證、個人經曆和聖經對耶穌基督的見證之間的關系。這也解釋了爲什麽當我們嘗試使別人相信的時候,會如此容易就去談論自己,而不是單純地敘述福音的事實。太多人以爲傳福音的實質就是個人見證,而非聖經的見證。
按照維爾•麥茲格(Will Metzger)那本很有幫助的書《說出真相》(Tell the Truth)的說法,聖經對基督作的“見證”(witness)和我們自己信仰之路的“個人見證”(testimony)之間有清楚的分別。麥茲格說,(聖經見證)的內容是基督和神,不是我們的信仰之路。雖然可以加上我們的個人見證,但聖經見證不只是重複我們的屬靈自傳。我們所宣告的主題是關于具體的一位神的具體的真理。神已經把那叫世人與他和好的信息(林後5:19)【2】交托給我們。把握這點至關重要。傳福音的精義就是講論聖經爲基督所作的見證,這包括了一套非常具體的聖經事實。
這意味著,在我們向別人講述耶穌基督之前,我們需要非常清楚耶穌是誰,明白關于他的救贖工作的實質。這就是爲什麽關于構成我們對傳福音的認識的那些神學範疇和前提,我們頭腦裏一定要非常清楚的原因,也是爲什麽“搞明白再說”的原則如此重要的原因。
所以,我們所用的傳福音的定義就是“用愛心對人說誠實話”。現在,我們來看看什麽是對人說誠實話(真理)。
(二) 一貫性和應變性:“真理先于言說!”
很明顯,任何關于傳福音的聖經和神學基礎的討論都要從“起初”(創造和墮落)開始,這事做起來可沒有說起來容易。正如薛華(Francis Schaeffer)很准確地提醒我們的那樣,“基督教信仰始于無限而有位格之神的存在,人按照神的形象樣式的被造,以及在時空中的墮落。”【3】確實,在把福音帶給在自己影響範圍之內的人之前,我們頭腦裏對一些聖經和神學的前提要有清楚的認識。
在面對具體問題之前,我們不能忽視這個事實,就是:傳福音和護教的“合乎聖經的起點”的問題,是改革宗神學家經常且激烈地爭論的問題。作爲基督徒,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是“我們是從神開始,還是從人開始?”加爾文自己在他那本非常有名的《基督教要義》一開頭就說:“幾乎在我們所擁有的智慧當中,也就是真正、確實的智慧,主要是由兩部分所組成,即對上帝的認識,與對我們自己的認識。”【4】他清楚表明他認爲兩者必然互相聯系,一部分必然引向另一部分。證據論者和前提預設論者之間對護教方法的一切爭論,都表明了這裏所涉及的“起點”問題的複雜性。
爲避免陷入哲學性的(“神或人”)何爲起點的爭論,讓我“預設”一種我認爲是處理這些問題有效而符合常識的方法,即一般所說的“一貫性和應變性”模式(coherence-contingency model),這種模式承認有一組固定的教義真理(一貫性),然後這些真理被應用到非常廣泛、具體的傳福音場景之中(應變性)。所預設的固定一組真理,就是在聖經裏找到的資料,如同改革宗信仰宣言爲我們歸納出來的那樣,然後我們把這些帶到具體的傳福音的場景中。
簡單來講,爲了用愛心對人說真理,我們首先必須要知道什麽是真理!在這種意義上,一貫性先于應變性!
(三) 一貫性:傳福音的聖經和神學前提
如果“對人用愛心說真理”的前提是明白什麽是真理,這就意味著預備傳福音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學習改革宗信仰告白或聖經真理的基本課程。當然,有一點很重要,你不需要成爲一位神學家才能去傳福音。但你確實需要把握好基本的聖經教義!讓我盡可能清楚地強調這點,就是當你開始去向別人見證耶穌基督的時候,花在學習信仰告白上的時間,會結出豐碩的果子。
那麽,下面就是我們到聖經裏找可以用在應變情景中的模式之前,需要去熟悉的一系列事情的“梗概”。
A. 關于“永在”的神 (the God “Who is There”)
1.神是永恒,非被造的:也就是說,所有被造物都是神所造的,要依靠他才能存在(創造),並蒙保守(護理)。這給應變性的護教依據提供了極大的支持。
2.唯獨神是不變,無限,完全,全知,無所不在的——而受造物是可變,有限,複合,必然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這解釋了人在認識和存在方面的局限。
3.除非神選擇通過普遍啓示和特殊啓示來顯現自己,否則對我們來說,他就是完全超越,不可理解和隱藏的。這意味著離開了神的自我啓示,我們就對神一無所知。
4.創造源于神永恒的定旨——這意味著現存的事物沒有一樣在神的旨意和權柄之外。這意味著不存在絕對意義上的“偶然”,“命運”或“自由意志”。
5.聖經中描述神擁有絕對和無限的聖潔、慈愛、真實、公義、憐憫、忍耐等等屬性。所以我們被造的人有條件、有限地擁有這些屬性。這解釋了人擁有所有這些稱之爲可傳遞的神之屬性這個事實,並且神用語言與我們溝通,即通過聖經這寫成文字的神的話語。
B. “人的本質”(The Mannishness of Man):受造和墮落
1.神造萬物,宣告它們都是“好的”。所以基督教和一切形式的“靈/物”二元論都必然不相容。
2.創造的事實證明了一般曆史的重要性,因爲神在時間、空間中做事,盡管神超越時間和空間。下面會談到,基督教必然是“曆史性的”信仰,它所宣告的真理是紮根于神救贖性的話語和救贖性的作爲之上。
3.創造的高潮乃是神按著他的形象樣式造男造女,正如範泰爾(Cornelius Van Til)所說的那樣,人是按著被造物所有可能的方式而與神相似【5】,因爲我們擁有全部稱之爲可傳遞的神之屬性。這解釋了很多事情,比如人的尊嚴,聖經禁止謀殺(創9:6)和咒詛他人(雅3:9);人的理性,若不是在興建巴別塔時降在人類身上的咒詛,“他們所要作的事沒有不成就的”,等等。對于基督徒來說,人遠遠不止是一種動物。
4.普遍啓示,即透過神所造的萬物,告訴我們,他是自有永有的,全能的;他要懲罰罪,而罪的意思就是違背任何神在自然啓示以及以成文的方式在十誡中所顯明的旨意。普遍啓示的目的是給我們關于神的天然的知識,而特殊啓示(包括神救贖性的話語和救贖性的作爲)向我們啓示救贖的計劃和目的,離開這些我們就不能得救。因此任何符合聖經的傳福音方法都要完全以聖經爲根基,就是以被記載下來的神的話語爲根基。
5.神賜給亞當治理全地的管轄權,給了他所謂的“文化使命”, 即建立家庭作爲人類存在的基本單位,要人生養衆多。亞當要通過建立“敬虔的文化”來管理和治理世界。這表明人類需要社會結構和文化。
6.基督教沒有預設關于“地球年齡”的任何具體理論,但的確要求承認曆史上亞當的存在。確實,基督教不僅以曆史性亞當爲前提,還以墮落人類爲前提。亞當的確在伊甸園裏背逆神,而把人類陷入罪和死亡當中。所以人類面臨的許多困難,不是出于神那“好的”創造中內在的缺陷或局限,而在于創造界被人的罪敗壞了的緣故。
7.因此,身爲基督徒,我們不僅要從所有男人女人都是按著神的形象樣式被造這個角度,看到人的尊嚴,我們還必須同樣看到那使全人類落在神的咒詛之下的,人的犯罪墮落的後果,這包括:
a. 被算爲有罪。亞當的罪歸算到全人類,在神面前沒有一個人是“無辜”的。
b. 罪的工價就是死亡。每一個出生的人都會死。
c. 遺傳性的人類的敗壞,除了本身永遠應當受到懲罰外,也因著人的自然生育被傳給亞當一切的後代,這敗壞導致實際的犯罪。因此我們生出來就帶著一種“罪的本性”,使我們與神天然爲敵,既不願意、也不能夠行出他的旨意。這就是馬丁•路德所說的“我們身上的扭曲”或者範泰爾所說的“自主”(autonomy)。
d. 全然敗壞的意思是說罪影響全人,包括身體、理智和情感層面,我們裏面神的形象樣式沒有任何一部分是不被罪沾染、塗抹和敗壞的。盡管神的形象還保留著,但正如加爾文所說的那樣,這是一個可怕的扭曲。
e. 原本的義、聖潔和知識的喪失。墮落實在大大破壞了人基本的人性,這只能通過重生得到恢複。
f. 罪給人的知性帶來的後果:人對神的知識昏暗了,不能明白神的事情。正如保羅說的,我們現在是無可避免地在不義中壓制神的真理。
g. 全然無力:因我們罪的傾向,如果任由我們自己,我們不會憑信心來到神的面前。
h. 按著本性,我們是“可怒之子”,是罪的欲望和情感的奴隸。我們的心思無時無刻不在思想邪惡。
C. 神在耶穌基督裏的恩典:相信和稱義。
1.聖經清楚教導神揀選一群亞當的墮落的子孫,使之得救,他略過其他人,任由他們面對原罪和本罪的後果【6】。所以,唯有在神的良善中我們才能找到墮落的罪人可以得蒙拯救、脫離神的忿怒的理由,而不是在罪人自然的前來信靠神的能力中。
2.聖經教導我們:神把他神聖的旨意(拯救選民)與命定的手段(傳講/教導和傳播福音)聯系在一起(改革宗信仰告白也是這樣總結的)。這就是說,神不僅決定了誰會得到拯救,還決定了他們怎樣得救。也就是說,我們要讓自己去關心神所設定的手段——把福音帶到地極,而不是去關心誰是選民、誰不是選民這個奧秘。任何改革宗傳福音之道都只不過是建立在這些神所命定的手段上而已。
3.拯救的唯一根基是耶穌基督已成就的工作——包括他主動和被動的順服。在基督身上,神履行了律法的要求。因著基督獻祭的死,神除去了我們罪的刑罰。基督的死足以拯救所有到他這裏來的人,神定意以基督的死來拯救選民。基督的死並沒有使全世界的人都成爲“可救”的假想成立。
4.信心不是我們要得到拯救必須要做的一件工作,信心是接受,接受耶穌基督拯救的好處。信心不僅僅是認同基督教信仰的真理,更是信靠耶穌基督,唯有他能拯救罪人脫離那將來的忿怒。按照華腓德(B. B. Warfield)的說法,“信心唯獨從它的對象得到它的價值……所以信心拯救的力量不在于信心本身,而在于它所信賴的大能的救主……嚴格來說,不是對基督的信心使人得救,而是基督拯救,透過信心。【7】”
5.聖經清楚教導:罪人通過福音這一途徑來相信基督——神的選民蒙了有效呼召,得到重生,被歸正,就是行使對基督的信心和悔改──唯獨藉著聖靈的能力(弗1:3-14;林前1:18-2:16)。所以,聖經所定義的布道,是帶著期待來向非基督徒傳講福音,知道聖靈會藉著神所命定的途徑——那和好的信息(羅10:14-17;林後 5:16-6:2),大有能力地動工。
6.福音,狹義的定義是林前15:1-8所歸納的基督的拯救工作。傳講福音就是傳講基督的生、死、埋葬和複活的事實,然後以福音對人發出悔改相信的吩咐來結束。【8】藉著這個信息,神産生出信心來,使罪人能夠相信。
以上這個“梗概”,勾勒出對神、創造、人、罪和拯救的基本前提,是我們在傳福音之前一定要在頭腦中清楚認識的。這些就是我們一定要憑愛心對非基督徒說的“真理”。
D. 一如鍾馬田醫生指出的,上面這些神學前提構成了改革宗傳福音的某些基本原則:
1.傳福音最大的目的是榮耀神,而不是拯救靈魂。
2.唯一能成就這事的是聖靈的大能,而不是我們自己的力量。
3.聖靈動工的唯一途徑就是聖經;因此,我們要像保羅那樣“本著聖經與人辯論”。
4.上面這些原則給了我們傳福音的真正動力——爲神發熱心,愛人。
5.出于虛假的熱心,使用不合聖經的方法,這無疑存在著成爲異端的危險。
E. 以人爲中心與以神爲中心兩種不同的傳福音方法的對比:
以人爲中心的傳福音方法 | 以神爲中心的傳福音方法 |
對神的看法: | 對神的看法: |
對人的看法: | 對人的看法: |
對基督的看法: | 對基督的看法: |
對回應基督的看法: | 對回應基督的看法: |
(四) 應變性——“用愛心說誠實話”
既然我們已經清楚關于神、創造、罪和恩典的基本聖經和神學的前提(一貫性),我們需要繼續來討論應變性的問題:“那麽,我們怎樣把這一套確定的真理體系運用在變化的處境中?”“我們怎樣對非基督徒用愛心說真理?”
A. 進行福音預工(Pre-evangelism)
正如薛華曾指出的那樣,“福音預工不是可有可無的選擇。”在他的著作《永在的神》【9】中,薛華用下列幾點說明什麽是我們所說的“福音預工”,這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做預備的工作,使人能夠明白基督教的福音。福音預工就是向人們傳遞認識基督教所必需的基本認識範疇,並除去他們潛在的理智上的阻礙。按照薛華的說法:
1.福音預工要帶來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的雙向溝通:“如果我們希望溝通,那麽我們就必須花時間和精力學習我們的聽衆是怎樣運用語言的,好讓他們可以明白我們打算要表達的東西【10】。”所以福音預工使我們能夠明白非基督徒在說些什麽。它意味著聆聽他們說話,然後用他們能明白的用語與他們溝通。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找到和建立“共通點”(common ground)。
2.福音預工需要使人正確明白愛的含義:“我們必須把每一個人當成一個具體的個人,而非統計數字或機器來看待【11】。”“我們一定要記住,我們與之交談的這個人,無論他離基督教的信仰多遠,他仍有神的形象和樣式。他有極大的價值,我們與他的溝通一定要帶著真愛。愛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不只是一種感情的沖動,而是嘗試靠近他,站在他的位置上,看他的問題對他來說是怎樣的。愛是真正關心一個具體的個人……所以,把個人‘見證’看作是一種責任,或者是出于我們基督教的圈子給我們施加的一種社會壓力,這就完全失去問題的焦點了。我們這樣做的原因是,在我們面前的人有神的形象和樣式,他是世界上一個獨一無二的人。這種溝通是要付代價的”【12】。所以,當我們傳福音的動機是榮耀神時,我們對福音對象的愛才會最終把榮耀歸給神。
3.福音預工要使一個非基督徒看到不信的徒然,使他落在真實世界和他自己所信的那一套理論之間的兩難境地裏:“我們與之交談的每一個人,無論是商店裏的年輕女售貨員,或者是大學生,不管她/他自己有沒有用心分析過,都有一套預設的思想觀念……但實際上,沒有一個非基督徒可以在他預設的邏輯上保持前後一致。原因很簡單,因爲一個人必須活在現實當中,現實包括兩方面:外在的世界和它的形式,以及人的‘人性’,包括他自己的‘人性’。不管一個人相信什麽,他不能改變存在的現實。基督教信仰是關于現實存在的真理,要按照另外一套體系來否認基督教,就是要離開現實的世界……非基督徒的預設思想觀念顯然不能和神的創造吻合——包括‘人是什麽’這個問題。情況就是這樣,每一個人都是落在一種兩難的位置。人不能創造他自己的宇宙,然後生活在其中”【13】。
“每個人都處在他/她自己的、非基督徒式的、前提預設的邏輯結論和真實世界之間。每個人都承受兩種拉力:朝向真實世界的拉力和朝向他自己邏輯體系的拉力……一個人越邏輯性地堅持他自己預設的非基督教立場,他就越發遠離真實的世界;他越接近真實的世界,他對他自己的預設前提就越缺乏邏輯”【14】。
薛華稱這種揭發理智上的兩難處境爲“掀開房頂”,讓這些非基督教的預設體系崩潰,傾倒在他們身上【15】。這就好像是在傳講律法——因爲這暴露了非基督徒理智上的一個弱點。薛華警告我們,不要過度揭露這種兩難處境超過必要的程度,因爲當我們摧毀了一個非基督徒的預設前提時,可能使得他們陷在絕望中。這就好像向某人傳講律法,卻不接著傳講福音一樣,這使他們落在定罪之下,沒有得赦免的指望。
4.福音預工要使非基督徒明白,所討論的問題關乎客觀的曆史事實,而非個人的主觀感覺或意見看法:“我們一定要確保每一個人明白我們在討論實在的真理,而不是一些含糊的宗教性的,看起來是在心理上起作用的東西。我們一定要確保他明白我們談論的是在神面前真實的罪,我們所給他的,不僅僅是幫他脫離罪疚感。我們一定要確保他明白我們在和他討論曆史,耶穌的死不僅是一種理想,或者一種標記,而是時間和空間中的事實。如果我們在向一個不明白‘空間,時間,曆史’這些詞的含義的人說話,我們可以說:‘你相信耶穌的死是真實的嗎?就好像如果你當天在那裏,你的手指蹭到十字架上,會被上面的木刺刺到那麽真實。’除非他明白這些事情的重要性,否則他還沒有預備好成爲一個基督徒。”【16】
“只有給了人足夠的知識基礎,才能邀請人前來……知先于信。”【17】
所以福音預工至爲重要,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向人傳遞他所需要的認識範疇和真理,使他可以明白福音本身。在這一點上,護教學可以有著力之處,因爲福音預工也需要除去非基督徒可能有的對福音理智上的反對意見(真實或想象出來的)。目的是爲下一步——用非基督徒可以明白的言語傳福音——預備道路。
B. 不同的傳福音場合
在開始講怎樣傳福音前,先認識到有許多明顯不同的傳福音的場合,對我們會有幫助。簡單看看這些不同的場景,對它們進行分析,是很重要的,因爲在一個場合中適用的,在另外一個場合可能就不適用。有一些傳福音的情景是比其它更有效的,在其中,個別的基督徒可以起很大的作用。
1.講道:就算快速瀏覽使徒行傳,我們也可以看到教會成長是通過宣講神的話語。當聽衆是猶太人的時候,講道是出于舊約的經文,目的是表明爲什麽耶穌就是舊約所講的那一位。當保羅在外邦人面前傳道時,講道的內容便做出相應的調整,以針對外邦的聽衆。這就是我在別處說過的,“辯道式(護教式)的宣告”(Proclamation-Defense)模式。
然而,在我們當前的處境下,並非所有的講道都是向非基督徒傳福音。因爲敬拜,宣講神的話語,施行聖禮是爲了神的榮耀,以及造就他的百姓──並非像那些“教會增長”型的人所堅持的那樣爲的是傳福音。這意味著在傳福音中,講道有它的角色,但可能不是唯一的角色,甚至可能不是最重要的角色,盡管真正合乎聖經的傳福音,是在教會事奉的場景中進行的。
今天美國福音派的“布道大會式的傳福音”正確地承認宣講神話語的中心地位,但卻因爲其阿米念主義/半伯拉糾主義的神學範疇,掏空了神話語的內容。“布道大會”不是教會的功能,而是娛樂模式的功能,現在被教會所采用。
2.個人交談──大多數的福音傳講是在人們和非基督徒的朋友與鄰居在個人交談的場景中進行的。每一個人都有非基督徒的朋友、家人、鄰居和同事。這是福音預工理想的場合,我們給非基督徒一些關于基督教的基本範疇和正確的信息,然後帶他們上教會,接受神話語的事奉。這也是最有效的傳福音的方法之一。這裏的關鍵是教導教會的成員,讓他們可以自己傳福音。如果這樣的人很快被帶進當地教會,接受門徒訓練和教義問答學習,也會非常有效。在這種情況下,個人的交談不只是簡單帶人“私下作認罪禱告”,而是在本地教會中,公開承認相信,受洗和加入教會。
3.接待/小組──許多教會給人提供“沒有威脅性”的機會,可以帶非基督徒朋友到小組和查經班來接觸福音,在其中分享基督教的基本真理,進行討論。再次,如果這些小組是教會所舉辦,得到教會支持,也得到本地教會的正確監管,它們是可以帶來益處的。在太多的圈子裏,接待小組和家庭查經取代了在主日神的話語和聖禮的中心地位。如果它們是以帶人進入本地教會生活爲目的,它們可以非常有效,但是這些小組越是越權,以自身爲目的,那麽它們就會越造成傷害,而不是帶來好處。當人成爲基督徒的時候,他們不是加入某個特別的“小組”,而是受洗加入基督的教會。
4.圖書資料──我們不要忘了,把正確的書籍、正確的信息帶給掙紮著是否接受基督教宣告的人,是非常重要的。基督教是書籍的宗教。因此,讓福音對象讀聖經,得到基本的書面指導,的確是必不可少的。針對不同的情況,實際上對非基督徒可能會掙紮的每一個主題都有許多的好書。不要忘了,《海德堡要理問答》是慕道者開始可以看的好書。許多、許多的人因著好的基督教書籍,被帶領得到對耶穌基督的認識,以致得救。再說一次,這裏的關鍵是使用書籍作爲其他這些方法的補充。
(五)傳福音須知
1.要清楚你信什麽,爲何信。認識聖經,認識信條和要理問答。對你的信仰認識越多,你就越容易和非基督徒討論。
2.傳福音的基本點在于簡明清晰地傳遞關于罪和恩典的正確信息。談論律法和福音,而不是墮落後預定論和神的單一性!這些可以以後再談!
3.避免使用基督教術語。談論真的罪,真的定罪,真的流出來的血!
4.要有機智和愛心!不要和剛剛失去一位不信的家人的慕道者討論定罪(reprobation)的問題。友善,有禮!許多非基督徒行事和說話是出于無知,而非惡意。
5.對人的過往要敏感——如果他們在教會裏有糟糕的經曆,在一件特別的罪上有掙紮等等,要理解和同情!非基督徒討厭自以爲義,而且他們有權利這樣做!不要把律法和定罪輕輕帶過,而是要確保他們明白你是一個被稱義的罪人,而不是一個自以爲義的“萬事通”,跑到這裏來糾正他們!
6.抓住主題不放——不要被分心。當交談遊離的時候,把它拉回中心話題上——律法與福音。
7.傳福音不是爲了贏得一場爭論,而是引導人到基督這裏來。討論有時候會變得火熱激烈—─這沒問題,但是傳福音的目的不是要表明你是對的,他們是錯的,而是傳遞福音的真理,冒犯人的應該是信息!而不是你!
8.當人對罪無動于衷的時候,使用律法。當人有疑問,表示懷疑的時候,使用基本的護教論證。當人爲罪表達出罪疚的時候,陳明福音。
9.傳福音就是領非基督徒到基督這裏來。讓福音派基督徒明白改革宗神學是正確的,屬于神學辯論。不要把兩者混淆。
10.盡可能抓住所有基督徒都認同的共同點,和非基督徒交談的時候把基督徒內部的爭論放在一邊。非基督徒不會非常關心爲什麽信義宗對主的晚餐的看法是錯誤的,或者浸信派對嬰孩洗的觀點是錯誤的!這可以在要理問答的時候討論!
11.盡可能用事實是如此的方式講論基督教——“耶穌做了這件事,”“耶穌說了這句話,” “人聽到他說,看見了他,”等等。不要用主觀性言語的方法——“這對我有幫助。”
12.禱告求智慧。
13.相信聖靈通過神的話語動工的能力!直接從聖經列舉經文,說明是誰說的。耶穌說,保羅說……而不是,“我認爲”,“依我看”。
14.不要過急。不要因爲一次見面,人還沒有預備好信靠基督,就認爲有效的福音布道沒有發生。福音預工同等重要。你可能播種,但可能要其他人來澆灌!
15.把人看作是你關心的對象,而不是一個數字!要盡可能的建立關系和友誼。
16.不要忘記先知在自己家鄉是不受人尊敬的。你帶領你自己不信的家人(或與你親密的人)歸主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禱告求其他人來向你的家人傳福音!
17.不要強迫。如果人拒絕,嘲笑,或者不感興趣,就退一步。找另一個時間和地方。如果重複努力去傳福音,某人依然還不願意聽你要說的,“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到另外一座城去!”
18.願意向人提供他們需要的資源:願意爲他們提供一本聖經、提供適合他們讀的書,當然,還要邀請他們來參加你的教會或查經班,等等。
19.禱告求神給你傳福音的機會。爲你的教會禱告,求神祝福對他話語的傳講,求他把非基督徒帶到我們當中,求他祝福教會,使教會增長。
20.要成爲一位忠心傳福音的人,你不必成爲一個實際上的阿米念主義者!改革宗傳福音之道很簡單,就是對人用愛心說真理。
作者簡介:金•瑞德貝格(Kim Riddlebarger),美國加州安納罕市基督改革宗教會(Christ Reformed Church)牧師,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系統神學客座教授。本文選譯自他的文章Telling People the Truth in Love:A Reformed Approach to Evangelism。
注解:
1、本文曾于《教會》雜志2006年9月創刊號上發表。——編者注
2、 Will Metzger, Tell the Truth,(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1981), 24.
3、Francis Schaeffer, The God Who Is There, Vol. 1 The Complete Works of Francis Schaeffer (Westchester: Crossway, 1982), p.122.
4、Calvin, Institutes, I.i.1.
5、Cornelius Van Til, Defense of the Faith, 14.
6、參見《多特信經》(Canons of Dort)I.1-5。
7、B. B. Warfield, The Biblical Doctrine of Faith, in Biblical Doctrines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81), 502-504.
8、Cf. my article in modern Reformation, For the Sake of the Gospel: Paul’s Apologetic Speeches, Vol. 7, No. 2 March/April 1997, 24-31.
9、Francis Schaeffer, The God Who Is There,p.129-160.
10、同上,130頁。
11、同上,130頁。
12、同上,130-131頁。
13、同上,132頁。
14、同上,133-134頁。
15、同上,140頁。
16、同上,139頁。
17、同上,153-154頁。
摘自《教會》2008年11月總第14期(https://www.church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