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民健康局的調查資料來推估,台灣登山健行人口約有500萬,只是大部分都是郊山健行。另,依我自己推估,曾經攀登3000公尺以上高山的人口約有50萬人,而經常登高山的人口大約是3至5萬人,從這數字來看,台灣的登山人口並不算少。
兩極化的登山運動
不過,登山運動是非常兩極化的,一個極端是極限運動,目標是征服世界七大洲七頂峰,或是要攀登超過8000公尺的高山〈共有十四座〉,或是要爭取首登五、六、七千公尺的處女峰。第二個層次就是要征服台灣的百岳,這些都是一般人難以達成的。這不單單只是體力、訓練、經驗的問題,還要有時間、金錢、毅力、耐心,拿台灣的百岳來說,至少就要耗費1、2年時間,我本身則花了40年,才能完成百岳,但是,登百岳的強度與登七頂峰、十四高峰事實上還是有很大的差距。
另一種極端則是登山休閒活動,許多人將爬一次玉山視為終身的夢想,平常也只爬一些老少咸宜的郊山健行路線,這一部分人口眾多,是可以結合民宿、休閒與旅遊發展成為一種產業,所以登山在台灣有這兩種完全不同類型的形式。
登高山運動政策
但是我們政府對於登高山運動幾乎是沒有政策的,不知道政府是積極鼓勵還是消極的禁止?高山的管轄也分屬許多不同單位,入山由警政署管,林區由林務局管,如果是國家公園範圍又是國家公園管,出事了卻是由消防局負責,空中搜救則是要仰賴內政部空勤隊。
但是真正在高山地區出事,民間的山難搜救隊的效率遠比消防單位要好,為什麼呢?因為一般消防隊救難的訓練較少有山難的專業訓練,對高山也比較沒有概念,民間的山難搜救隊對高山的熟悉度較精確,救難經驗也更為豐富。
山友自律不足
目前政府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登高山運動不被提倡與鼓勵!而登山界本身的形象也不佳,經常登高山的3至5萬的山友們,出事情也多是這些人,少數山友自律的能力非常不好,所以三不五時就聽到負面的消息,可能是單獨登山,或是裝備不夠無法聯繫等等,甚至還有人食髓知味,把空勤直升機當成小黃,曾有一個團隊,南三段10-11天的行程,就叫了三次的空勤隊直升機救援,顯然這些山友和團隊對於登山的準備完全不足,導致社會大眾對於登山客的觀感不佳。
高山活動分類管理
攀登高山是正當的休閒遊憩,不是這3、5萬特定人口的專屬活動,每個人都有機會去從事,政府必須將高山分類管理,一部分安全無虞的高山可供一般大眾休閒、旅遊,有危險性的高山則要嚴格規範,並以較專業的登山人士為對象,才不會讓人聽到登高山就望之卻步,舉例來說好了,玉山雖是台灣最高峰,但其實並不困難,風險非常低,但在一般大眾心中,會存有玉山可能跟爬聖母峰一樣危險、一樣困難的迷思,這就是登山界與政府必須努力去打破的。
真正的生態殺手
生態保育最大的殺手是「盜林、公路開發及過度的開發與建設」,登山活動對生態保育的影響非常小。目前山老鼠仍然猖獗,林務局應該加強取締;而公路只要一開發,隨之而來的就是人潮、商業活動、農業活動,這才是破壞山林的最大宗,如果政府真正注重生態保育,就應該將梨山、大禹嶺、清境農場、武陵農場、廬山溫泉等地毫無節制的開發好好管管才對。
總而言之,生態保育並不能作為禁止人民登山的藉口,生態保育與登山活動是可以和平共存的,繁榮地方經濟也是高山國家公園的任務之一。
三項高山管理重點
要推廣登山運動,首要注重的就是「安全」,急救設備、急救制度,通訊、路標,台灣大部分的高山都不是當天能夠來回,所以住宿的山莊就相對重要,第二則是「管理」,入山登記制度要落實,另外領隊、嚮導、挑夫管理制度也是必須的,第三則是避免影響「生態保育」,由於登山路徑早已規劃好,只要好好規範,登山會影響生態保育的機率非常小。
首先,管理權責要統一,環境資源部成立後,應該可以改善一些。台灣70%是山,四面環海,如果政府單位一天到晚禁止人民上山、下海,那民眾要去哪休閒?管理要好、就不要怕麻煩,經費不足、就要收費,違法違規、就是要重罰!高山管理沒那麼複雜,如果政府連高山管理都處理不好,那就真的是無能!
十條高山健行旅遊路線
我推薦十條路線,包括合歡群峰(主、北、東、石門)、玉山、雪山(主、東)、嘉明湖(向陽、三叉)、能高天池(奇萊南、南華山)、奇萊主北、北大武山、南湖圈谷(審馬陣、北山、主、東)、大小霸、南橫三星等等,政府單位應多下點功夫經營,十條路線共有15個地點需要興建或整修山莊,就算一個山莊花一億,也不過15億而已,但所帶來的效益一定會超乎想像,連外國旅客也會搶著來參與,台灣的高山變化萬千,林相、生態比外國許多名山豐富許多,這絕對是極具潛力的運動旅遊市場。
委託民間經營
如果政府沒能力沒錢投資經營,那就做好管理就好,經營就交由民間。可以採用BOT、ROT方式,委由民間興建與經營,或是政府負責興建,完工後再委外經營,也一定會有人搶著去做。
而現有的山莊必須改善廁所、廚房、餐廳、浴室等設施,不然在台灣登山就好像在逃難一樣,山莊就只有屋頂和地板,還要淪落到在地上生火煮東西、站著或蹲地上吃的地步,廁所髒臭也是最被詬病的一環,其實登山環境是可以改善的,把部分登山路線經營為大眾遊憩路線,也可將台灣登山產業帶動起來。
營造登山盛況
每條路線平均一年大約可以容納2-5萬人次,10個點的話大約20-50萬人次,這是相當可觀的一筆經濟收益;相關工作譬如山莊工作人員、挑夫、嚮導、解說員也可應運而生,不但可以增加當地就業市場,也保障原住民就業權利,也可將台灣山林之美讓世人親近目睹,一舉多得!
資料來源:葉金川部落格
後記:
BOT是指政府把土地或公共建設委託民間業者投資興建(Build)、營運(Operate),一定年限之後再移轉(Transfer)給政府,解決政府缺錢、建設及營運效率低的問題。台北一○一大樓、台灣高鐵均採此模式興建。
ROT是指Rent(租用)-Operate-Transfer,或Rehabilitate(更新)-Operate-Transfer,由民間廠商租下政府公有土地或建物,透過整修、整建後經營,等營運期屆滿後,再將營運權還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