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1中國時報【中廣新聞/黃悅嬌】

行政院會七月二號已核定臺北縣、臺中縣(市)、臺南縣(市)、高雄市縣改制升格案,內政部今天同時發布這四項改制計畫,確立了臺灣將從明年十二月二十五號起,產生四個新直轄市,分別是「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

內政部說明,依照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1規定,這些核定改制的直轄市、縣市,其民選地方公職人員都將延長任期到改制當日,也就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號,且改制後的第一屆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里長的選舉應於改制日十天前完成選舉投票。

因此,98年底三合一選舉將不會包括這些改制的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