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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大一統”﹖──宗派、小派、與運動

周學信 文/張懋禛 譯

基督教會最被常問到的問題之一,就是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教會、宗派與運動?在此問題的背後有一個假設,就是真正的基督教應該是統一的。他們認為,統一,對社會、文明、政治、或宗教的存在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有些基督教會在教導中,只強調屬靈合一的教會(編註:合一非統一,合一具備包容性,能接納不同),並不認同教會歷史中一直存在的教會多元性。有些華人教會,甚至對於教會制度和組織特別敏感,認為宗派不符合聖經,亦非正統。有些教會領袖甚至不鼓勵人加入有宗派背景的教會。

然而,基督教從一開始,就是豐富、多元而非大一統的。從初代教會的雅各、彼得、保羅等開始,基督教一直都有各種形式,從未是統一的,只有一種形態的。基督教會內部這種多元性,展現了基督信仰裡的豐富與活力(註1)。

宗派、小派、異端、運動

要瞭解基督教會的多元而非一統,就必須從某些基本的定義開始。
宗派(denomination),是有著同樣信念,或信條的教會,所集合成的組織或團契,一同合作,致力於實踐、發展並維持共同的目標。

“小派”(sects),從社會學的觀點來看,它本是連結於體制化宗教組織的少數宗教團體。小派離開原本的宗派體系,並不是要形成一個新的信仰,或重建原來的宗派,乃是拒絕原來宗派的活動型態。小派的階層制比較激進,同時大都強調,他們是與整個社會有分別和區隔的。

小派的特色是忠於群體及其教導,並有反聖職的傾向。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小派族群也發展成宗派,並進行制度化的轉變(註2)。

“異端”(cult)這個字,更難定義。最初出現在Ernst Troelisch他的經典作品《基督教會的社會教導》(The Social Teaching of the Christian Churches)中。他將宗教族群以教會、宗派及異端等詞來分類。

對Troelisch來說,異端代表著迎合知識分子,與受教階層之神秘或屬靈的宗教形式。異端的核心是靈修,為要尋求正統的復興。因此,對Troelisch這位早期的路德主義者而言,清教徒與敬虔主義者皆可視為異端(註3)。

異端通常與非傳統的族群有關,且是新興的宗教革新。
“異端”和“小派”的意義有些重疊,都是新創的宗教革新。更進一步來說,“異端”具有其他文化的背景,或是涵括了許多群體,這些群體是藉由融合的方式,吸納了其他宗教的傳統的元素形成的。

正統、保守或基要主義基督徒對異端的理解,就是將一些非主流的宗教群體,都劃歸在“異端”之內,包括那些使用非標準聖經翻譯(可能是獨門的)、將其他啟示視為與聖經同等或更高的,以及相信或操練非主流基督教之信念的。

異端這個字有著極端負面的涵義,在基督教會中常用來貼標籤,甚至用來將對方妖魔化。 “新興宗教運動”,原是社會學的中立術語,但基督徒常用以反對在神學上是“異端者”或“屬靈騙子”。“小派”和“異端”這兩個語詞都有著負面的意涵,因此,我們通常會冠以“新興宗教運動”這個比較中性的稱號(註4)。

自由主義(現代主義)運動
另一個較令基督徒警覺的運動,是“自由主義(現代主義)運動。
什麼是自由主義(現代主義)運動呢?這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透過調整傳統基督教以符合現代文化的發展,來尋求保存基督信仰的運動。自由主義,一般來說,就是渴望從傳統中得到自由的運動。這是基督教歷史中一再出現的衝動。

自由主義在本質上相當多元,因此不容易定義,但還是有顯著的原則和主題,可以清楚地詮釋這個運動。這股自由衝動的核心,乃在於對上帝內蘊於自然與歷史的強調。

現代主義者認為,上帝存在並透過歷史發展和文化演進來啟示自己。上帝是藉自然律,而非神蹟,在世界中工作。現代主義者拒絕超自然與自然、教會與世界的傳統區別,強調神聖與世俗的整合,強調上帝並非從世界抽離,而是充滿在所有生命中(註5)。

自由派主張經驗和感受,而非以信條或教義做為基督教的基礎。信仰的終極權威,是信徒個人心中自明的見證。自由派堅持,基督教是一種生命的成長與改變,而非靜態的信條、儀式和組織。尤有甚者,現代主義者以倫理取代教義為神學的中心,認為宗教的價值與真理,是透過對個人與社會的倫理影響展現。現代主義一向堅持:基督教神學將與其他宗教和文化對話或產生聯結,是無可避免的。

靈恩運動

靈恩運動是20世紀另一個主要的運動,它是全球性的,必須予以正視。
我們先來看看五旬節運動(Pentecostal movement)。該運動源自1901年除夕夜,格妮斯﹒歐茲曼(Agnes Ozman)在美國堪薩斯州托皮卡市(Topeka)的Charles Parham’s Bethel聖經學校,第一次說方言。其接下來的許多運動被人嘲笑,認為那是社會下層人、精神不正常,以及神學上有偏差之人的宗教。

然而到了60年代,許多社會學、精神學和神學家發現,五旬節運動已經得到中產階級與知識分子的接受。同時,靈恩運動的教導,也逐漸得到主流的更正教基督徒的接受。

如今,靈恩運動內部已經產生各種不同的教義型態,但它們在神學上並未有清楚的架構,而且其中有許多易於被改變。五旬節派與靈恩運動有一些共同的特徵,但五旬節派與靈恩運動在某些宗教重點與實踐上,卻有不同的歷史:

當五旬節派在1900年代早期,開始使用“屬靈恩賜”時,他們被“主流”教會拒於門外。結果,他們立了自己的教會及教派。而靈恩運動者卻通常留在自己原本的教會中,不會被驅離。

五旬節派說靈洗必須伴隨說方言。靈恩運動者則認為,說方言是重要的恩賜,但並不是聖靈唯一的恩賜(註6)。

一般來說,主流更正教教會內的靈恩派,仍保留了許多主要的傳統。
一般而言,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對靈恩團體有很大的影響;前千禧年派的末世論者中,也有許多靈恩運動的支持者。此運動的基督論者大部分是合乎傳統的,崇拜形式以敬拜讚美做為中心。女性在靈恩運動中是出色的,但被賦予高權柄的較少。

整體說來,政治與社會運動主義,並不是靈恩運動的特色。典型的靈恩運動者,是中產階級與更上層的人。他們受過良好的教育,但缺少神學上的造詣。他們是“內在醫治”的熱切擁護者,並認為,預言、啟示經常發生是天經地義的。他們的教義中心,是聖靈的洗禮。

大部分的教會領袖容易將自己的經驗等同於傳統五旬節的型態,就是所謂恩典的二或三重工作,而說方言就是接受聖靈洗禮的主要證據。故此,靈恩派的追隨者有一種壓力,就是靈性必須不斷提昇,直到會說方言為止。

基要主義

基要主義是20世紀初期有組織的運動,與主流的福音派新教的信仰復興主義傳統緊密結合,以捍衛正統的新教基督教,對抗自由神學主義、聖經高等批判學、進化論和其他對傳統信仰有害的現代主義的挑戰。

Geroge Marsden 是卓越的基要主義史學家,他將基要主義定義為教會中與自由神學主義相反,或與文化價值或道德觀之改變相反,如與“世俗人道主義”聯合的激進福音派(註7)。

與基要主義特徵相似的,有敬虔主義、信仰復興主義、保守主義、認信主義、千禧年說、聖潔與五旬節運動,及福音派。福音派與基要派是同一淵源的,福音派在其運動的最初幾年,常認為自己是“真正的”福音派,因為“福音”一詞,意味著推崇福音、委身福音與傳揚福音。基要主義嚴守為基督贏得迷失靈魂的命令,認為社會需求與學識的增進都為次要。大多數人都是堅持聖經絕對無誤;以按照字面的六日創造論對抗所有的進化論;並且精確地計算出人類過去的歷史以及未來。基要主義之前千禧年觀的末世論不關心俗世的問題,只全心專注等候,相信耶穌就快再來(註8)。

福音派

福音派是另一個需要定義的20世紀教會運動。事實上,福音派學者所面對最大的挑戰,就是給福音派下定義。

福音派是多元的。世界各大洲的更正教基督徒,不論男女貧富,大多認為自己是福音派。福音主義在實質上是運動,而不是宗派。福音派包括了數百個不同的宗派,其中甚至有彼此立場對立的教會。福音派中有路德宗、改革宗、重洗派、英國國教、衛理宗、聖潔會與五旬節派,還有數百萬沒有歸類的“獨立”教會。

沒有一個宗派,可以包容所有的福音派教會。福音派沒有建立過正式的機構──雖然福音派有許多知名的教會領袖和機構,但他們並無權柄去管理整個運動。
嘗試定義福音派的最有名的神學家,是牛津大學的麥格拉斯(Alister McGrath)。在其著作《論福音派與基督教的未來》中,麥格拉斯提出:“福音派立基在6個主要信念上,每一個信念都被視為真理,依據聖經,同等重要。”這6個基要信念是:
    1.聖經是認識上帝的來源,並且是指引基督徒生活的最高權威。
    2.耶穌基督的尊榮在於,祂是道成肉身的上帝與主,也是罪人的救主。
    3.聖靈的主權。
    4.個人悔改的必要。
    5.對基督徒個人,以及教會整體而言,傳福音是優先要務。
    6.強調基督徒社群對靈性滋養、團契與成長具重要性(註9)。

但歷史學家David Bebbington的定義,最為知名,也最有助益。他那被廣泛引用的著作《福音派與當代英國》中,寫道:“福音派宗教有4個特質:歸正(conversionism)──生命需要被改變的信念;行動主義(activism) ──致力於傳福音;聖經主義(biblicism)──對聖經特別的尊敬;及或許可被稱為十架中心主義(crucicentrism)──對基督在十架上犧牲的強調。這些組成了福音派基本且首要的4個邊。”(註10)

靈恩運動將自己從福音派區分出來。福音派運動影響了大部分的更正教教會。靈恩運動則顯然不只在更正教裡,也在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會中發生。

神學上,福音派強調聖經為上帝的啟示與權威的唯一根據。靈恩運動也相信上帝藉著聖經,權威地對信徒說話,然而,靈恩運動者還強調聖靈個人的內住,因此而強調持續性的個人啟示。福音派傾向告白式的信仰,靈恩運動則較喜歡強調屬靈經驗(註11)。

在核心部分,福音主義強調個人的重生得救、高舉聖經,和上述的十架中心主義。另一方面,靈恩運動是基於共同的靈洗,主觀上與上帝相交,情緒化的相交的靈恩經驗(註12)。

我們或許可以總結地說,宗派、小派與運動將繼續存在。因為它們在教會歷史中早已多元地呈現,我們不需要對此感到驚訝。讓我們依其原貌接納他們,但也需知其有限,避免自己淪為宗派主義或是小派主義。為了福音,基督徒必須一起努力,超越宗派、小派的限制,彼此團契。
註:
1.Frank Mead, Handbook of Denomin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85).
2.D. G. Tinder, Denominationalism”, in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edited by Walter Elwell, (Grand Rapids, Michingan, 1984), 310-312.
3.Ernst Troeltsch, The Social Teaching of the Christian Churches, Translated: Olive Wyon (Louisville, Kentucky: Westminster/John Knox Press, 1992).
4.D. O. Moberg, “Denominationalism,” in Dictionary of Christianity in America, Editors: Daniel Rekd, Robert Linder, Bruce Shelly, Harry Stout, (Downers Grove, Illinois: InterVarsity Press, 1990), 350-352.
5.Stanley Grenz & Roger Olson, 20th Century Theology, (Downers Grove, Illinois: InterVarsity Press, 1992).
6.Smidt, Corwin E, “‘Praise the Lord’Politic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Social Characteristics and Political Views of American Evangelical and Charismatic Christians,” Sociological Analysis, (50 no 1 Spring 1989), 55.
7.George M Marsden, Understanding Fundamentalism and Evangelicalism,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1): 1.
8.Marsden, George M, “Fundamentalism as an American Phenomena, A Comparison with English Evangelicalism,” Church History, (46 no 2 June 1977), 215.
9.Alister McGrath, Evangelicalism and the Future of Christianity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95), 55-56.
10.David W. Bebbington, Evangelicalism in Modern Britain: A History from the 1730s to the 1980s (London: Unwin Hyman, 1989), 2-3.
11.Smidt, Corwin E, 55-56.
12.Magaret Poloma, The Charismatic Movement: Is There a New Pentecost, (Boston: Wayne, 1982), 51.

作者為中華福音神學院教授,譯者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研發中心牧師。
*此文是特請作者從教會歷史的角度,簡述宗派、小派、異端、運動……等名詞定義的來源與演變。
本文選自《舉目》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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