ㄚ門助福網

母親的法則

母親的法則

蘇文安
兒女不是父母的所有物,乃是上帝為了使世界進步,暫時交託給父母的,因此作父母的,不但要好好照顧他們的肉體,更重要的,是要引導他們的靈魂直接和上帝交往,才好讓他們在各位的崗位上,榮神益人。」  

這是家母常常與兒女、與她所關懷的夫婦分享的一段話,引自幼稚園的創始人福祿貝爾。

她自一九四一年與家父結婚,到二○○七年榮歸天家為止,六十六年之久,夫婦同心經營婚姻家庭,牧養帶領兒孫行主道、遵主旨,留下了永不衰殘的屬靈產業。

她厲行了「啟發教導」、「靈命生活」、「身體力行」和「禱告祈求」的法則,在平凡的一生中為上帝結出了不平凡的果實。

啟發教導的法則,就是在精彩生動的聖經故事講述中,教導我們相信並尊重神的話;並在親子共讀中,啟發我們效法古今中外信仰偉人的榜樣。

靈命生活的法則,就是以每天的背誦經文和家庭崇拜,以及督促我們建立個人與神的關係,來讓兒女擁有永生的盼望,和能運用於多變人生的堅實信仰。

身體力行的法則,就是以美好的夫妻關係,以及敬虔簡樸的生活,來操練兒女愛主、愛家、愛人,且樂意奉獻與助人。

禱告祈求的法則,是自己注重禱告,也帶領兒女經歷祈禱的大能,並與家父一同以三十年不間斷的家族禱告信,將長大成人的兒女緊緊連結在一起。

「我兒,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參考箴言一章18節)

是的,母親肉體雖逝、典範永存、法則長在,且透過兒孫的事奉不斷在說話。 

資料來源:2009年5月份中信月刊

Exit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