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今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孩子們,感覺被父母和社會冷落,得不到愛,而趨向縱慾,以求得到所需要的愛。當然,他們對“愛”沒有正確的認識,所用的手段多是錯誤的,因此得不到真愛;但共同表達了一項事實:人需要愛。
人們缺乏愛,幾乎是已經感受到了在陰間火燄中的乾渴情形,而聖經恰如祛解枯渴的活水甘露,告訴我們: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愛的來源——神
愛的唯一來源,乃是神。神就是愛。人用“非愛”的方法去求“愛”,本身就是一種矛盾。人沒有真實的愛,自私自利,忽略別人;更大的悲哀是人不知道“愛”是甚麼。難道滿足自“我”,使“我”快樂,這就是“愛”嗎?而結果,必然會帶來永恆的痛苦。只有神有真實的愛。
愛的對象——世人
世人都需要愛。這“愛”就是億萬金錢也不能買得的;能買得到的,必然是假愛。為甚麼世人都感覺現實的痛苦?我們常有一種被隔絕的孤單之感,因為缺少愛的滋潤,生命陷於枯萎。在人類環境中的愛,含有最大真實成分的,是父母兒女之間的愛了;但這種愛,既不夠周闊,也不夠長久,因為對象並不是每一個人,時間上也有限制。所以,世上每一個人都需要神的愛。
愛的表現——賜下基督
愛必須有行動的表現。神愛世人的行動,乃是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因為世人犯罪,公義的神要刑罰罪孽,人就不能得神的愛;罪是使人不能得神的愛的阻隔。愛,使神把獨生愛子捨了,為世人釘死在十字架上,代替了人的罪──除去了愛的阻隔。耶穌基督背負世人的罪孽,使人得與神和好,得着神的愛,何等奇妙!罪孽使我們與神隔絕,但因著基督為我們流血捨命,我們的罪就得到神的赦免了。
愛的接受——信
如何得?神的愛呢?既說是愛,是恩典,是賜下的,就不用代價去買,不用工作去換,乃是因“信”而白白得着。聖經既說“一切信祂〔耶穌基督〕的”,就是不分甚麼人,只要相信就可以。我們要做的,就是知道自己的需要,承認和離棄自己的罪,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聖經說:“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
愛的效果——永生
“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馬書6:23)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
人因為犯罪,所以要被定罪,並且要受第二次的死,就是永遠的滅亡沉淪。但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埋葬了,三天三夜之後從墳墓裏復活,且活到永永遠遠;祂戰勝了死亡,將復活的永遠生命,賜給信祂的人。因此,信主的人就可以安然以凱旋的姿態面對死亡,正如大佈道家慕迪(D. L. Moody)即將行完世上路程的時候,說:“這是我加冕的日子,是我進入天國的樂日!”因為他知道神的永遠生命在他心裏,他必要永遠得福,不至滅亡。聖經說:
凡靠著祂〔耶穌〕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耶穌〕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7:25)
信子〔耶穌〕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
現在就歸向祂,接受主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吧!
作者:于中旻
金燈臺活頁刊第184期 2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