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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認識神

為什麼要認識神?

認識神是一件合乎情理的事。這正如一個失散的孤兒需要瞭解自己的身世一樣天經地義。人成不了神,無論怎樣自我“神化”。在生命的終極路上,“神人”和“凡人”都無法回答一個問題──我要往哪裡去?

簡單的答題方法:“人死如燈滅”,和小學生解不出算術題就寫“零”一樣,不合邏輯。人只有認識神,才能解答關於自身的問題。

什麼叫認識神?

認識神就是找到人與神之間那個天經地義的關係,這種關係在神造人之初就確定了,只是因著人類始祖的叛逆,這個關係被割斷了。可是,無論人失喪多麼久,人類的“根”卻仍在神那兒,但為什麼許多人找不到這個“根”呢?

其一,因為早已認定自己是進化而來的,所以根本不存尋找的心。
其二,認為自己已經“進化”到一個絕對“高級”的地步,以至於無所不知,無所不能。

人因著掌握了較為客觀的認識世界的科學方法,就將“客觀性”奉為金科玉律,當作認識真理的唯一標準和途徑。其實,所謂“客觀”只是相對於“主觀”而言,侷限是顯而易見的。

當人以自己有限的智力對“無限”進行“客觀”判定時,人的“主觀性”已經膨脹到了荒誕無稽的程度。何況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不是主客關係而是“位格”關係,這種關係是無法用客觀規律來實驗的。正如夫妻之愛、親子之情,無法從解剖學中找到客觀證據一樣,實驗室裡證明不了的東西並不意味著這種東西不存在。

怎樣認識神?

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聖經上也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

神造人,也給了人認識自然的一定的能力,並讓人管理自然。人可以研究自然界,但無法研究神。因為神是造物主,他的位格和智慧遠遠高過人,以人的低層次的智慧怎麼能夠研究神的高層次的智慧呢?因此,唯有靠神自己來向人啟示,神的啟示寫在聖經中,也藉著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向人顯明。

公義聖潔的神對於有罪的人來講是忿怒的審判者,一個人犯了罪,逃避審判是他的本能,除非他確信自己的罪可得赦免,否則,他是絕不會主動接受審判的。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並從死裡復活,顯彰出神赦免和愛罪人的福音,消除了罪人對審判的恐懼和反抗心理,他從死裡復活則給人帶來了盼望和信心。因此,人只有藉著悔改並相信、接受耶穌基督,才能認識神。

資料來源:海外福音雜誌 福音單張/信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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