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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召恩賜順服——《約拿書》

我要介紹一位可能是有史以來,最會講道的人物。他不是葛理翰、不是保羅,而是約拿。
  
進入正題前,我要勸各位,在神學院如能學好聖經原文,那是有益又有趣的事。但千萬不要一知半解的誤用原文。字句叫人死,精意教人活。讀任何書,特別是聖經,要緊的是懂它的意思。原文學得好,能助我們深人瞭解。

  但恐怕多數人沒學通,反掉到文字魔障中。蔡麗貞老師提醒過:上下文比原文重要,這是James Barr批評Kittle字典後,解經學者的共識。不要忘記,精通希伯來文的法利賽人,和許多希臘文好過我們千萬倍的希臘哲學家、文學家,不信也不明白聖經。他們是鑑戒,叫人別迷信原文。你講道時,不妨假設聽眾是猶太人希臘人。這最少有個好處:講道時能專心分解道,而不是炫耀自己浮淺的原文(在他們面前,還敢說「這個字原文是……」?)同時,也請謙卑點,我沒聽過念了六年英文的高中生說梁實秋的莎士比亞譯錯了。卻聽到許多念了六週希臘文的傳道人說和合本這錯那錯。和合本是有錯。但批評時要謙卑點、小心點,不要冒充專家。

  請看拿一:1—2「耶和華的話臨到亞米太的兒子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呼喊」一詞,十分重要,神所有的作為都可以被這個詞包括。創一:5中「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的「稱」字即是「呼喊」(qara);賽四十:26里面說:「你們向上舉目,看誰創造這萬象,按其數目領出,祂一一稱其名,因它的權能,又因它的大能大力,連一個都不缺。」「稱」字即是「qara」。顯然這裡有創造兼命名之意。命名再引出管理之意:「誰行作成就這事,從起初宣召歷代呢?就是我耶和華。」(賽四十一4) 「宣召」,也是「qara」。「qara」還表示差遣與使用:「我招呼(qara)我的勇士,就是那矜誇高傲之輩,要成就我怒中所定的o」(賽十三3)耶和華呼召一些不認識它的人,甚至是敵擋它的人(此地是巴比倫),為要成就它的旨意。耶和華也用呼召來拯救:人墮落後,神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呼召:「你在那裹?」 (創三9)神用它的話(呼召)創造,管理,托住世界;用它的話差遣祂的僕人;用它的話拯救人(道成肉身,就是話成肉身)。

  墮落後,神不斷的呼召人。來十一8神「召」(Kaleo)亞伯拉罕。希臘文Kaleo相當希伯來文的qara。

  墮落的世界離棄了神,神就用它的話呼召人,離開他們本地本家,到祂要召他們進去的那國裡(彼前二9)。神差遣它的僕人,對它的兒女說話(何十一1-2)。可是先知愈發招呼,他們越發走開:「神因為愛惜自己的民……從早起來,差遣使者,去警戒他們。他們卻嬉笑……藐視……譏誚,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它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代下卅六15—16)。到新約時,神差聖子到世界呼召:「來跟隨我」。那就是呼召。在布道會,傳道人最後所作的呼召,是代表神,也是歷史上主耶穌所作的呼召:「來跟隨我」。我們很熟悉一句話:「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不過萬事不是對所有人互相效力,只對愛神的人效力,叫他們得益處。誰是愛神的人?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預先所定下來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28—30)神學上這叫做有效的呼召(effectualcalling)。這是加爾文宗最喜歡的預定論經文。神全能的呼召,是很有加爾文的味道。但下面我們又會看到,人居然可以改變神的呼召,這又有亞米念派的成份了。「約拿卻起來,逃……躲避耶和華。」(拿一3)神呼召他的僕人,僕人卻逃走,差點死在海中。相反的,神呼召尼尼微人。(一章二節『呼喊』即『呼召』),為要滅掉他們,卻因他們的正確的反應施恩憐憫。一方面,神的呼召,帶來預定了的福和禍。另一方面,預定了的福禍,卻可以因人的反應而改變,這也是聖經的教訓。

  約拿書中,有許多難譯的妙語。如大(gadal)字,不止指外形,更指『重要』。大城大風大魚大臣都因是神使用及憐憫的對象而大而重要。船員的「大大敬畏」(一10、16)和約拿的「大大不悅」,也顯示順服及自義的重大後果。其次,本書很多雙關語:尼尼微的「惡」達到神,約拿的「不悅」也達到神,而「惡」及「不悅」原文都是rah。約拿自吹敬畏耶和華,船員聽了懼怕。「敬畏」、「懼怕」原文都是yare。神把風「丟到」(tul)海中(一4原文),船員則把約拿tul海中。約拿有一起兩下(起來……下約帕……下底艙),尼尼微王也有一起兩下(從寶座起來脫下朝服……坐下灰中)。這都是要讀者細心體會的對比。還有,約拿書中,神qara人(一2;三2),但人也qara神(一6,14;二2;三4,5,8)。神qara人,是恩典的呼召,也是審判的呼喊。人qara(求告)神,神的qura就一定變成拯救(脫離風浪,死亡、烈怒)。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珥二32;羅十12)約拿躲避神的呼召,其過程值得我們反省。第一,他躲避的很順利。我不大喜歡用環境順利與否來衡量神的旨意。常聽人說神開路了。我們要小心,別假傳聖旨,替天行道。削尖腦袋去鑽,總可以鑽出門路。譬如說要離開甲教會要到乙教會。自己遞辭呈,自己跟乙教會商量。自己撞開那個門,然後說「神開門。」「神開路。」其實是自己撞出來的門路。我們常說,一切都很順利,所以是神開路,是神的旨意。弟兄姐妹,再沒有比約拿逃避神更順利的。就算現在,也不能今天要去美國,今天就可以買到機票。可是約拿買一張躲避神的票,卻連等都沒等,馬上「遇見」。有時,違反神的旨意,順利得很呢!有時,遵行神的旨意,卻險阻重重。各位,別受成功神學的影響,把世俗的成敗得失當神旨意的指南針。還有人說,如果你順著神的旨意心裹就很平安。這也不一定。弟兄姐妹,我沒有看到一個人違背神旨意時比約拿更平安的。他下到艙底沉睡,不暈船,風浪都吵不醒,他沒有良心不安啊。良心可以作參考,但非絕對的標準;環境的印證可以作參考,但環境的印證不是絕對的標準。主耶穌也在狂風大浪之中睡得平安。那是因為他順服神旨。這裡有一個人在違抗神旨,他卻也睡得很好。所以睡覺睡得好不好,並不保證你是不是順服主。

  「你這沉睡的!」(一6)外邦人叫醒神的僕人。這很像驢子對巴蘭說話。不認識神的人提醒神的兒女。這是約拿書甚至整本聖經及教會歷史上常出現的反諷。神的兒女,僕人沉睡遠離神。驢子。外邦船員,罪惡的尼尼微人,海浪,大魚,動植物卻清醒甚至喚醒神僕。耶穌在家鄉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猶太人聽道,「滿心嫉妒」,外邦人則歡喜讚美神的道(徒十三45、48)。「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路十五1),「他本國的人卻恨他……不願意這個人作王」(路十九14)。「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卻不接待他」(約一11)。這些話一再重演。蒙恩的基督徒忘恩,認識真理的教會抵擋真理。求主保守我們,不沉睡、躲避神。更不要落人某些衛道之士的光景:「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約十六2)。

  一章9節約拿說了第一句話。教會歷史上有一個名叫屈梭多模的人,意思就是「金口」。約拿也是「金口」:「我是希伯來人,我敬畏耶和華,那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神。』講完的效果是什麼?「他們就大大的懼怕。」約拿很有恩賜,但有傳道的恩賜並不表示是一個好傳道人。

  約拿非常會講道,講道就是把神的旨意表達出來。他知道神的旨意,會講神的旨意,很不幸,他不遵守神的旨意。

  約拿說他敬畏耶和華,跟著說他逃避耶和華。如果真敬畏,逃避什麼呢?耶和華創造滄海。虧他講得出,他就在耶和華的滄海上悖逆祂。但是我們這些傳道人、基督徒,豈不是常這樣嗎?我們一面跟人家講神如何如何,一面在思想言行上悖逆神。求主赦免。

  不過雖然一點榜樣也沒有,約拿的話卻真是有效。他在悖逆耶和華之中使外邦人求告耶和華,甚至使他們作出類似主禱文的禱告:「因為你耶和華是隨自己的意旨行事。」(參太六10:「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你說約拿會不會講道?不但是金口會講道,還是鐵嘴會預言:「你們將我抬起來,拋在海中,海就平靜了……他們遂將約拿抬起拋在海中,海的狂浪就平息了。

  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華」。這段記載,像極了耶穌平靜風海。可惜如上面已說過的,耶穌是順服行事,約拿是悖逆行事。約拿在船上叫人想起耶穌,他在魚腹中,則叫我想到參孫。參孫和約拿一樣,大有能力,但聖經很少記載參孫禱告。他渴得要死會禱告。眼睛瞎了,被非利士人戲耍的時候會禱告。可憐的時候、需要的時候會禱告。他不會在順利、有力量的時候禱告、敬拜、讚美。我們是不是也窮極才呼天,困境才求神?甚至石頭都呼叫了,還閉口不禱告(路十九40)?約拿什麼時候禱告?被魚吞掉,在死亡的陰間裡才禱告。他真是金口鐵嘴,說出來的話,每句都有極大的效果。他對人說什麼,人就聽什麼。甚至他對神說話(禱告),耶和華也聽:「耶和華吩咐魚,魚就把約拿吐在旱地上。」(二10)可是這麼大的恩賜有什麼價值?神不是從智慧和強壯,而是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參林前二27;詩八2)。許多基督徒像參孫、約拿及哥林多教會,有恩賜、求恩賜,但滿腦功名利祿,滿心血氣情慾。天上地下,唯我獨尊,恩賜只為建立自己小王國。這不是神僕而是逆臣。

  三章4節: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約拿書記載他對人只講了三句話,第一句話說完,人懼怕;第二句話說完,人求告神;第三句話說完呢?「尼尼微人信服上帝,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在教會歷史上,那一個布道家有這種能力?尼尼微城不是好土,是罪惡滔天的城。罪惡達到耶和華面前,這句話曾用在所多瑪,蛾摩拉(創十八21)。但聽約拿講一句話,全體都披麻蒙灰悔改。不只是人,連牲畜都不能吃草,而且他們很謙卑(這是約拿缺少的。他在神面前充滿自義),知道所行的惡太多。所以只敢說:「或者神轉意」。第十節:「於是上帝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祂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後悔」這字即是第八節的「回頭」及第九節「轉意」。這裡我們又看到亞米念神學:神竟然會因為人的回轉而回轉。聖經的確講神控制及預定一切。但聖經也講人順從,抗拒、改變神的既定政策。全能神給人這麼大的空間,這是莫大的恩典。

  稀奇的是,神的僕人,先知約拿居然為此大怒。而且怒中祈禱神。上次在患難中,這次在發怒中祈禱。祈禱總是好事,但他兩次祈禱動機都不理想。從這個禱告,我們才明白為什麼約拿當初要躲避神。因為1.他知道自己講道的恩賜。2.他知道神的心意。約拿知道他講道大有能力,很可能尼尼微人聽了會悔改。他又知道,尼尼微人悔改,神也會回心轉意(與「悔改」同字),赦免他們。尼尼微人(即亞述人)是約拿本族(猶太人)的死仇。約拿是一位有高度民族意識的人,他深知自己的講道能力,非常瞭解神的慈愛。他最怕的事便是到那裡傳福音。那些人悔改,神也赦免,這樣國仇家恨就不能報了。所以他要逃。
  他不要這樣的事發生,他希望那城的人繼續作惡,然後被神消滅:『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所以我急速的逃往他施去。』各位先不要責備約拿,如果你全家在南京大屠殺中死了。神要你去日本傳福音,你去不去?捨己,跟隨主、背十架,不一定指物質,肉體上的苦。而是指我們要無條件的順從神。包括放棄自己的仇恨及喜好。

  約拿不死心,出城為自己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蔭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後來是否會犯罪?再招神的懲罰?此處及上下文,我們又看到耶和華是掌管宇宙的大主宰。一章4節耶和華使海中起了大風,風在耶和華的掌管中:一章17節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而且是吞不可咬,魚就沒咬);二章10節吩咐大魚吐出來,魚就吐出來。風、海、大魚的吞吐都要聽耶和華。四章6節耶和華安排一棵篦麻;然後耶和華安排束風吹,日頭曬。

  風、海、魚、蟲、日頭、動物、植物等宇宙萬物沒有一件事不在耶和華的掌管之下運行:「萬有服在他的腳下」(弗一22)。唯有一個東西,就是神所造,要他管理一切,按祂形像所造的人,敢違背神的命令。更叫人遺憾的是,約拿書不只講人的悖逆,而且講神僕人的悖逆,比尼尼微人還悖逆。幸好神對人的悖逆是百般忍耐。神早就可以消滅尼尼微人,祂卻一再給機會。(參彼後三9:「不是耽延,乃是寬容。」)神也早就可以任約拿淹死,祂卻一再行神蹟拯救他,循循善誘教導他。約拿很像路加福音十五章的浪子,因他遠離天父。他也像浪子的哥哥,因他自義。父親勸完,哥哥進去沒有?我們不知道。神提醒約拿,約拿認錯沒有?我們也不知道。約拿書和浪子的比喻一樣,都是未完結篇。歷世歷代的基督徒要繼續寫完它。求主幫助,使我們用順從寫完,不是用悖逆寫完。

  約拿書的神學有個奇妙的平衡。一方面,神預定掌管一切。約拿怎麼躲都躲不掉。另一方面,全能神沒有把人變成死板的機器,祂看人反應行事。正統的神學家,不論那一派,都肯定三位一體的真神掌管萬有。因此,我們應當有平安穩妥及謙卑的心。救恩不是取決於我們的行為,若取決於我們,我們就沒有平安。我們常會犯罪、會軟弱,常因信心的起伏而沒有平安。神掌管萬有,使我們有平安穩妥謙卑的心。神掌管萬有,不應使我們有宿命論的想法,以為一切出於神,所以什麼都不做,因為一切都是神已經定了的。教會歷史中真有人存這種宿命論,甚至連禱告,傳福音,也覺得不需要,這並不是聖經的本意。聖經讓我們看到神的掌權,叫我們將生命交在在祂的手裡,而不是交在我們的定意和奔跑當中(參羅九16)。叫我們謙卑,叫我們有真正的平安。但另一方面,聖經也用很多的篇幅強調了人的自由和責任。在羅馬書,保羅用一個非常感動的頌讚來結束預定論:「……因為萬有都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然後,像自打嘴巴的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傚法這個世界……。」(羅十一36一十二2),這些似乎都是廢話。神都預定好了,勸什麼呢?將身體獻上,這是多餘的吧?該奉獻的就奉獻,勸什麼呢?不要傚法世界?預定傚法的就傚法,預定不傚法的就不傚法,勸什麼呢?但那不是廢話,保羅在那裡提醒人的責任。今天我們看到約拿書說,神居然會「後悔」。萬事都在祂永恆的計劃中了,怎會後悔呢。不只約拿書,聖經多處講到神後悔(Nahum,shub)。人行惡,神後悔造人(創六6);摩西求,神後悔降災(出卅二12、14);羅波安自卑,神後悔生氣(代下十二12);邦國離惡,神後悔降禍(耶十八8);先知代求,神後悔忿怒(耶十八20);人悔改,神後悔(亞一3)。這是真理的兩面,是人的智慧無法理解的。一切都在神的手裡,但一切也都在人的手裡。人順服,不順服;抗拒、不抗拒,可以改變神的作為。神的旨意永不改變,神的旨意又會改變!人想調和這樣的事,我勸各位不要想調和。教會歷史上,有人強調神的作為,變得像宿命論;有人強調人的自由,人可以決定一切,走極端,就變成人文主義。有人想,都不好,那各佔50%好了,神做一半,人做一半。

  「伯拉糾主義」講人可以憑自己的努力把事情做好,神祇是幫助我們把事情做得更好更快,這是異端。太強調人了。那麼就來個「半伯拉糾」吧!神做了它的救恩,人要跟祂合作。今天在教會中,到處都是這種「半伯拉糾」的異端。聖經告訴我們的,不是神做一半,人做一半,而是神做百分之百。但人在神的掌權下,也有百分之百的責任和自由。加起來,還是百分之百,這不能用邏輯來解釋。

  我只能說聖經上如此說。尼尼微人悔改,神也後悔。從人這方面來講,人的命運是開放的,順服有順服的結果,不順服有不順服的結果;從神那方面來講,有神定好的不變旨意,但神的預定不是人能知道的。直到人死前,我們不能說神預定他得救或不得救,他可能在最後一分鐘信靠主或棄絕主。申命記廿九:29:「隱密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唯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這裡告訴我們神顯明的旨意和隱藏的旨意。在申命記這段話的上下文中,摩西講將來會發生的事:以後以色列人會犯罪,離棄神。耶和華會把憤怒傾倒在地上。說完這預言,為了避免百姓有宿命論,命中注定,何必聽話的反應,就特別指出:將來會如何發生,是神隱密的事。我們不能知道也不應去探索,而明顯的,當行的,就是律法和誡命。聽話得生,不聽受禍,是明顯的事,是屬於我們的,是我們當行。請看申命記卅15一16節:「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吩咐你……。」「勸人」、「吩咐人」都顯示,不要因為神不可知的預定而忘了人的自由及責任。神完全掌管世界上每一件事,如風、海、魚、束風、篦麻、日頭、蟲、……都在神的帶領之下。不僅自然界,連人心,歷史也在神手中(參但四17;賽四五5—7)。但神給人一個很大的特權,就是我們可以選擇順服祂。也許你說,順服與否也是祂定的。不錯,但那不是人可以知道的。我們當做的是選擇順服和聽從神。請看以弗所書二章8—10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它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神預備我們行,卻是叫我們行,我們可以拒絕不行。一方面神都定好了,另一方面人可選擇同意或不同意。腓立比書二章12—13節:「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裹,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善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它的美意。」看到其中的矛盾嗎?一方面是神做的,一方面我們當恐懼戰競的作。這是矛盾的。但我們不應調和這矛盾。我們在神手裡,所以有真的安全感;我們在神手裡,所以沒有可誇的,但神又讓我們做選擇,求神讓我們在恩典下選擇那上好的福份。

資料來源:康來昌個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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