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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十條誡,乃是十句話

前言

我們熟知的『十誡』,在我們現代的英文聖經常常翻譯成『Ten Commandments』、也就是十條誡命,但早期英文聖經翻譯為『Decalogue』、意思是『十句話』。這個字的來源是希臘文:『Deca』是『十』、『Logos』就是『話語』。由希臘文、翻譯成拉丁文、進而形成了英文的『Decalogue』。現代的英文版本可能是力求使用英文字彙、而非希臘文而來的字,所以開始使用『Ten Commandments』。

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十誡』並沒有『誡命』的意思,希伯來文表達為『עשׂרת הדברים』(Aseret HaDevarim;出34:28;申4:13;10:4),『עשׂרת』(Aseret)是『十』、『הדברים』(HaDevarim)是『冠詞 + 話的複數』- 因此神賜給我們的是『十句話』。

除此之外,在摩西五經的其他地方,雖然沒有出現『הדברים עשׂרת』(十句話),但是有一些替代性的用字也體現出『十誡』是『話』或『約』的性質。首先,片語『這些話』(出20:1;申5:5,22);第二,『約』(出19:5;24:7 – 8;31:16;34:10,27 – 28;申4:13,23;5:2 – 3;9:9,11,15;17:2)。這兩個片語都可以形容、並且在上下文中指向『十句話』。

以前很多基督徒都可以通篇背誦十誡,但是如今的基督徒好像比較沒那麼重視十誡,甚至有些人說不需要遵守這些誡命。我相信這樣的說法是基於誤會,或許我們不了解『十句話』的意義。這十句話是『約』,是神賜給我們人類的 – 不單單是給以色列人,所以我們需要明白到底這十句話是什麼意思。

到底是哪十句話?

基督徒所知道的『十誡』源於舊約聖經的出埃及記20章和申命記5章兩個地方。簡單來說,我們基督教一般歸納為:第一,不可有別的神;第二,不可雕刻偶像;第三,不可妄稱耶和華神的名;第四,守安息日為聖日;第五,尊敬父母(中文翻譯特別使用了含有中國文化色彩的『孝』);第六,不可殺人;第七,不可姦淫;第八,不可偷盜;第九,不可做假見證;第十,不可貪戀 / 貪圖。這是我們一般所知道的『十誡』。

我從大約高中開始,就不太明白一件事。就是第一句話和第二句話為什麼會分開說?或是第一句話和第二句話實際上是一條?『沒有別的神』和『不可雕刻偶像』不是差不多同一個意思、因此應該是同一句話嗎?大學的時候,閱讀了幾本有關『十誡』的書,發覺書裡面表述得也並不清楚。後來我到以色列讀書,我發現猶太人認為的『十句話』跟我們的編排不同,後來我更發現撒瑪利亞人的『十句話』也非常不同;而我從高中時期就有的、有關第一句話和第二句話的疑問,在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的角度是一條。後來我也查看了不同宗派、不同教父的看法,整理成如下表格:

基督新教
約瑟夫
希臘天主教
希臘東正教
奧古斯丁
天主教
基督新教中的路德宗
猶太人撒瑪利亞人
1並無別神並無別神 不可雕刻我是耶和華 你的神並無別神 不可雕刻
2不可雕刻不可妄稱並無別神 不可雕刻不可妄稱
3不可妄稱守安息日不可妄稱守安息日
4守安息日尊敬父母守安息日尊敬父母
5尊敬父母不可殺人尊敬父母不可殺人
6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姦淫
7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姦淫不可偷盜
8不可偷盜不假見證不可偷盜不假見證
9不假見證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不假見證不可貪戀
10不可貪戀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不可貪戀為神築壇於 基利心山
不同宗派、不同教父針對十句話的看法

通過表格的對比,我們發現天主教、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把『並無別神』和『不可雕刻偶像』都合併成一條;猶太人把這條放在第二句話,第一句話是別的宗派都沒有的『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另外,以天主教為主的觀點,在最後把『貪戀房屋』和『貪戀妻子』分成兩句話(雖然有時這兩個的順序可能相反)。撒瑪利亞人只相信摩西五經,他們的『十句話』在最後故意加入了『為神築壇於基利心山』、並非摩西五經出現的原文。

雖然聖經希伯來文沒有說清楚哪些詞句是哪句話,但既然聖經明白地說耶和華神賜下『十句話』,那麼我們就必須整理出十句話的編號。我個人的觀點介於猶太人和基督教觀點之間:

1我是耶和華你的神 + 並無別神
2不可雕刻
3不可妄稱
4守安息日
5尊敬父母
6不可殺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盜
9不假見證
10不可貪戀
金京來牧師整理之十句話

金京來牧師

首先,我將『我是耶和華你的神』與『並無別神』設為第一句話,因為兩處經文中(出20:1 – 2;申5:4 – 6)表達『耶和華神說』之後,緊接著就是『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所以『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應該算入這十句話當中。另外我仍然把『並無別神』放入第一句話,與『雕刻偶像』分開;其他每句話和我們一般的認知都一樣。

十句話的內容

第一句話

耶和華是我們神的名字,祂曾經在以色列的歷史中行事。以色列民族曾經在埃及地為奴,而耶和華神介入人類的歷史,把以色列民族領出來。除了這位介入人類歷史、拯救了以色列民族的耶和華神,你不可以有其他的神。

大部分的宗教中都可以找到類似『命令』或『誡命』的內容,我們的『十句話』中的第五到第十句話也比較類似『誡命』的概念。但我們的信仰並非以道德性的命令開始、而是始於獨特的第一句話,這句話表達了我們敬拜的對像是誰。沒有這句話,我們的信仰就跟其他宗教沒有什麼差別了。我們強調耶和華神的名字,我們相信祂介入並干涉人類歷史,並且在介入之後、賜下與人的約。

第二句話至第五句話

『不可雕刻偶像』的重點在於『如何事奉神』。既然前文表達了唯一的神是那位在以色列歷史中做了大事的耶和華神,那麼祂要求我們如何事奉(Serve)祂、敬拜(Worship)祂呢?我們不可以自己雕刻,而把雕刻出來的東西當成神;我們的耶和華神不允許我們自行造神。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在希伯來文是『אֱלֹהֶ֖יךָ לַשָּׁ֑וְא אֶת־שֵֽׁם־יְהוָ֥ה לֹ֥א תִשָּׂ֛א』(Lo Tisa Et Shem Yahweh Eloheichah LaShave)。其中動詞『תִשָּׂ֛א』(Tisa)表達『抬起』、『拿』或『提起 / 稱呼』,不可稱呼什麼呢?『耶和華你神的名字』。不可怎樣稱呼耶和華神的名字呢?希伯來文的『לַשָּׁ֑וְא』(LaShave)、中文翻譯為『妄』,原文副詞的意思是『虛空地』。『不可虛空地稱呼耶和華你神的名字』這句話的重點在於『如何代表你的神』。由於當時的人並不認識耶和華神,那麼怎麼辦呢?以色列民族有責任藉著自己把神呈現出來:如果他們表現得不好,那麼耶和華神的名就被羞辱;如果他們表現得好,那麼耶和華神的名字就得榮耀。今天我們周遭有很多人不認識耶穌,我們就有責任藉著我們自己把耶穌呈現出來。如果我們的思想和行為是好的,那麼看到的人會對耶穌感興趣,甚至可以引發他們愛耶穌;如果我們的思想和行為不好,那麼可能會引發別人討厭耶穌。如果我們在世界上不討神喜悅,你不如不要稱呼耶和華為你的神;一邊稱呼神的名字,一邊卻有不好的思想和行為,這對於神來說是羞辱。如同一個孩子的表現很差,父母就不太希望孩子提起自己,因為這樣會顯得自己顏面無光。我們這些與神立約的人,我們如何呈現我們所相信的神呢?

在福音書中,法利賽人與耶穌的矛盾很多都集中於安息日的誡命。『當守安息日』這句話的意義應該與『我們如何管理時間、如何安排人生』相關。我們每個人都有人生的計劃,但問題是誰來制定和主導我們的人生計劃呢?我們有很多想做的、也有很多自己的計劃,但神藉著安息日的這句話、掌管以色列人的時間表。我們的時間和計劃在乎神,我們要把我們的人生和計劃交給神。

『尊敬父母』在中文和合本翻譯成『孝敬父母』、這是中文獨有的文化和翻譯。尊敬父母包含尊敬社會上身份地位高的人、年長的人、甚至包含了尊敬宗教領袖和政治官員。這句話的重點在於『神在人類社會中設定次序(Order)』,因此我們需要順服神、負責任地接受和遵守這些次序。當然,如果地位高的人、年長者和官員走向邪惡的話,神也會審判他們;但我們的責任是接受神在社會中設立的次序。羅馬時期的皇帝雖然邪惡,但是保羅還是呼籲基督徒為他們禱告,他尊重神所設立的君王。

第六句話至第十句話

第六句話至第十句話比較類似『誡命』的概念,可能在大部分宗教都有類似的內容。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曾經耶和華神禁止的事情,在今日的社會或許已經成為正常的事情:第七句話中說『不可姦淫』,但今日社會對於『姦淫』的概念已經改變了;第十句話中說『不可貪心』,但是不貪心如何能支持資本主義下的經濟系統呢?

我們如何理解和應用這五句話呢?在馬太福音7:12和路加福音6:31提到了『Golden Rule』(黃金法則):『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主耶穌認為舊約中對人的要求可以總結成一句話:『你想別人如何待你,你就先如何對待別人。』而我認為這句話可以總結第六至第十句話。既然我們不希望他人殺害我和我的家人、不希望他人姦淫我的家人、不希望別人偷竊我的財產、不希望他人做假見證陷害我、不希望別人貪圖我的妻子和財產,那麼我就要先在這些事情上禁止惡行。

十句話屬靈意義
第一句話(我是耶和華你的神 + 並無別神)表達了我們敬拜的對像是誰
第二句話(不可雕刻)如何事奉耶和華神?
第三句話(不可妄稱)如何代表你的神?如何呈現我們所相信的神呢?
第四句話(守安息日)誰來控制你的日程安排?
第五句話(尊敬父母)接受神在人類社會中設定的次序
第六~十句話(第六,不可殺人;第七,不可姦淫;
第八,不可偷盜;第九,不假見證;第十,不可貪戀)
你想別人如何待你,你就先如何對待別人。
十句話背後所代表屬靈意義

結語

神當日藉著摩西傳遞給以色列民族的『十句話』,跟我們今日的基督徒是否有關係呢?我們是否仍然需要遵守呢?當然要。

很多人說我們不是猶太人、而是外邦人,藉著信靠耶穌、成為基督徒,不必遵守舊約的律法。我對這類觀點感到非常遺憾,難道我們不稱呼耶和華為我們的神嗎?難道我們不尊重父母嗎?我們去放縱種種惡行嗎?雖然有關『安息日』的第四句話在今日應該要做另外的考量和應用。

耶和華神不但一次介入人類的歷史、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奴役,並且還多次介入人類的歷史,祂曾經藉著耶穌介入了人類歷史,拯救了我們、與我們立約、使我們可以進到祂面前、稱呼祂為神,這一點是永遠不會變的。

既然我們經歷祂的拯救、我們與祂立約,我們就要按照祂喜悅的方式服事和敬拜祂、按照祂設定的時間和次序生活(第二至第五句話);既然我們經歷祂的拯救、我們與祂立約,就應該在人際關係中展現美德、杜絕罪惡,我們希望他人如何待我們、我們就先去如何待人(第六至第十句話)。

本文作者:金京來牧師,金博士非常有語言的恩賜,他通曉韓文、英文、中文、希伯來文、亞蘭文、希臘文與德文,早年在以色列希伯來大學取得聖經經文鑑別學博士學位,曾親自在耶路撒冷洛克菲勒博物館作《死海古卷》研究員,是知名旅美韓裔聖經專家,現在紐約信心聖經神學院擔任副院長與教務長。
資料來源:信心聖經會;本篇文字內容係摘錄自底下金京來牧師視頻 (From Youtube)

相關閱讀:
1.走出死海的金京來(生命見證)
2.天國使者–金京來博士

後記:(摘自鄔恆彬老師上課補充)

  1. 上述十句話有關不可(不可雕刻、不可妄稱、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假見證、不可貪戀),在原文希伯來文中沒有”“字,而是不雕刻、不妄稱、不殺人、不姦淫…….。不是不可,而是不要(語句比較柔和),其實原文沒有不可不要,而是溫柔的否定句(‘不’是直譯,’不要’是比較柔和的譯詞,’不可’是較強烈命令式的律法)。
  2. 不OO雖是否定含意,但是積極面卻是正向的,如不殺人,實際背後含意是為逆向的正面,即要愛人,助人或成全人;不貪戀背後含意是要慷慨…….。此在希伯來文化中否定句是含有正面積極的意思,這是我們外國人無法理解的文化。
  3. 十誡原文除了是十句話外,此十句話內涵也不是律法或誡命,乃是神給人的愛的”盟約”(=婚禮誓約),信物是:法版(一式兩份,每份是正反面皆刻字的十句話),按理雙方應各執一份放在各自最神聖的地方。而上帝卻將祂那份也給了摩西保管,兩塊同時置放於至聖所的約櫃內。代表重視信任另一半且無反悔可能。
  4. 第一誡是其他宗教所沒有的,也是最重要的。第一句話,除了我以外,你不要有別(神、老公)。衪愛到,為我(你)死去 (又復)活來;除祂以外,別無所愛。
  5. 聖經首五卷書(妥拉)被記載下來的方式,就像是上帝與祂百姓之間的一紙婚姻合約;妥拉就是神與人的愛情合約(神的情書;神的愛誨),也就是猶太結婚證書(ketubah),此五卷書經研究卻正正呼應了古代希伯來結婚證書的五部份。
  6. 創世記提供新郎和新娘的共同家族史;出埃及記寫下了新娘個人和家庭的歷史;利未記提供了上帝的「家人」—利未人的歷史;民數記講述上帝與百姓在曠野的愛情故事,並記錄當祂向祂的新娘伸出援手的喜樂哀愁;申命記詳細說明了新郎和新娘雙方,必須履行的責任。所以此聖經首五卷書(妥拉),根本就是上帝與祂百姓之間的婚姻合約。(可謂最詳細的婚前協議書)
  7. 猶太結婚證書上必須蓋滿七個印章才算正式有效,分別是新郎、新娘、雙方的父親、兩個見證人及立證書人。神奇的是此聖經首五卷書(妥拉)對應啟示錄的七印(七個教會),前後相互呼應印證。
  8. 從希伯來原文分享十誡到底是什麼意思?(Youtube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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