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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怎麼看同性戀?

張宇理

近來同性婚姻在美國鬧得沸沸揚揚,媒體和政客雖沒一致支持同性婚姻,但對同性戀 行為早視作正常。傳媒和政客說,同性戀沒有不對的地方;這是他們的自由和人權, 人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大家當尊重他們。至於那些反對同性戀的,就 都被視作無知、偏狹和歧視。所以,需要糾正的,不是同性戀者,而是那些反對同性戀的人。

人的聲音

這種論調,我們天天都能聽到,耳濡目染,很多人不知不覺便以為這是真理,是天經地義的事;就像「天賦人權」一般不證自明。但無可否認,這只是人的聲音,不是上帝的聲音。

上帝的聲音在哪裡?上帝有什麼看法?只有敬畏上帝的少數人在乎。

人的世界越活越小,小得只能容納自己的聲音,容不得上帝的聲音。這個世界是,人人都可以躲進自已狹小的神龕中稱王封神。所以神龕以外真實的上帝,就被視作前來侵犯領土主權和干預內政的外敵。這是人權與神權之爭,是權力鬥爭,不僅是觀點上的矛盾而已。歸根究底誰是上帝呢?

真實世界

無神論者的論調是:沒有上帝。人是自己的主人。所以人是絕對自由的。但是,這只是人的幻覺,並不真實。真實的世界是:人不是神。人只能活幾十年,縱有活過百歲的,卻如風中殘燭,奄奄一息。人也不是自己的主人,對於自己的生老病死也無法作主。人可誇口說:「人是絕對自由的!」事實上,卻只能運用上帝賜的有限度自由。人可以否定自然規律─ ─否定男女的配合是天經地義的事──卻是逃不過死律。而且我們一生之中,都得伏在自然規律底下,例如受制於地心引力,必須生活在陸地上而不能活在水中等。

事實上人類真正的敵人不是上帝,而是自己。世界最大的災禍是戰爭;殺害最多胎兒的是家庭計劃;破壞家庭最大的元兇是不守婚約;最敗壞年輕人的是破碎家庭(據統計,美國監獄中的犯人,有超過出自破碎家庭);導致最多私生子誕生的是性解放和性文化;而自由、人權,加上無神論,就是性解放最有力的依據。

真實的情況是:浩瀚的宇宙設計得無比精密,我們的太陽系就像是專為人設計的。舉幾個例子,太陽和地球的距離若太近或太遠,其質量或年齡中的一樣只要太大或太小,地球上的生物便不能生存。因太陽的質量若稍大,燃燒的速度便太快和不規則。同時,只有中等年齡的星體才穩定地燃燒。地球也是一樣,若地球太年輕,自轉的速度就會太快,不適合生命存在;若年齡太大,自轉速度太慢,日夜的溫度便相差太大。地球的磁場稍弱,臭氣層便不能保護地球上的生物不受星體及太陽放出的輻射傷害;若太強,電磁風暴便會太強烈。殞星和流星相撞的頻率太高,便會毀滅很多物種;太低,地殼便沒有足夠的物質維持生命。(參《混沌初開──從科學觀點論創造》,Hugh Roses, Ph. D.)。

結論是:上帝是生命的創造者和承托者。上帝不但不是人類的敵人,反之,他是我們的創造者,我們慈愛的天父,我們的救主。他在人類誤入迷途,踏上死路時,前來拯救。「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節)。「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章8節)。上帝是愛。他的命令是愛。上帝給人的誡命就是人類──上帝的產品──的保養說明書。

上帝為什麼憎惡同性戀行為?

上帝在他的保養說明書上怎樣論同性戀呢?上帝憎惡同性戀的行為。(參利未記十八章22節、二十章13節;申命記二十三章17 至18節;羅馬書一章26至27節;哥林多前書六章9至10節;提摩太前書一章9至10節)

但是上帝憎惡同性戀行為的原因,絕不是因為心胸狹窄。從來沒有人比上帝心胸更寬。現在的世界常把寬容掛在嘴邊,卻不能容納反對聲音,不能容納上帝。上帝則完全不同,很多著名的無神論者活到七老八十,甚至九十多歲。上帝心胸寬大的程度令人難以理解,致很多人常問:「上帝為什麼不消滅壞人和魔鬼?」

上帝不歧視人。祂揀選最卑微的人,看顧孤兒和寡婦。救主基督降世時,揀選了一個貧窮又平凡的家庭;耶穌在世上與被社會遺棄的人做朋友。祂叫瞎子看見,使跛子行走,醫治淋瘋病人,使坐在黑暗裡的人看見大光。

上帝憎惡同性戀行為的原因更不是出於無知。上帝是全知的神。祂什麼都知道。沒有人比上帝知道的更多。上帝無論做什麼事都有他的全知作基礎。上帝知道祂設立和賜福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婚姻;上帝造的男女是異性相吸;上帝知道只有男女結合方能生育,讓人類生命延續下去(創世記一章27至28節)。上帝知道孩子需要真正的父母。上帝知道什麼思想和行為使人蒙福,什麼思想和行為招來災禍。上帝知道每一個長線和短線的結果。舊金山有一個法官說,他看不到同性戀婚姻對社會構成什麼害處。他說的對:他看不到。人的生命太短促,眼光也太狹窄了。種下去的惡果,有時尚未開花,人已一命嗚呼。像馬克思主義,像性解放的謬論,若不是經過多年實驗,誰能知道這些理論會造成怎樣的社會?人的視野和生命一樣,是短暫和狹窄的。有時,礙於個人心智,到了瓜熟蒂落,自食其果時,很多人仍懵然不察。就好像美國有些法官,總極力維護色情販子的出版和言論自由,說無證據顯示色情影片與刊物會誘人性犯罪;但是當民眾對菸商大鞭撻伐時,吸菸廣告在法院也就成了引誘兒童上勾的罪證。

上帝知道,人不見惡果並不真沒惡果。上帝說,祂知道祂向人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耶利米書廿九章11節)。上帝知道婚姻有益身心健康,結婚的比單身者快樂長壽。上帝知道同性戀帶來相反效果。同性戀者中,患抑鬱症、自殺、感染性病、吸毒、酗酒和家庭暴力的比率遠比異性戀者為高,只有自我形象遠遠低於異性戀者。上帝知道祂是聖潔公義忌邪的,祂知道祂是烈火(希伯來書十二章)。上帝不願見我們引火自焚。上帝愛我們,祂對我們滿懷善意,祂願意看見我們蒙福,願意我們趨吉避凶。所以才嚴禁我們做傷害自己的事。

誰是罪人?

當然,同性戀不是世上唯一的罪。上帝不只憎惡同性戀行為(羅馬書一章26至27節; 哥林多前書六章9至10節;提摩太前書一章9至10節)。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聖經明說:「世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三章3節)。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可福音二章17節)。基督徒需要耶穌拯救,需要耶穌流血贖罪,正好說明基督徒本身都是罪人。我們只是回應上帝呼召,離罪歸主的罪人而已。

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以自己為例,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摩太前書一章15至16節)。很多人誤會保羅歧視同性戀者。其實不是。保羅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那麼,他這個罪魁就沒有資格指別人犯罪了吧!對嗎?

這想法不合邏輯。難道一個淋瘋病人就不能坦誠地對同病相憐的病友說:「你患了淋瘋」嗎?難道一個癌症病人就不能對另一個癌病人說:「你患上癌症」了嗎?當然可以。只要對方不逃避現實。

稱病為病,稱罪為罪,不必出於仇恨心態。可能只是坦誠溝通。

保羅對哥林多教會明說同性戀是罪後,緊接下一句是:「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六章9至11節)。那是說,哥林多教會裡「也有人從前是這樣」的;但是「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換言之,同性戀者,若接受耶穌基督的寶血贖罪洗罪,離開罪惡,跟隨耶穌,也能成聖稱義。「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耶穌)得救」(約翰福音三章17節)。保羅這罪魁很明白這一點。他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他深深領悟像他這樣的人也蒙拯救,其餘的人也就一樣能蒙拯救了。關鍵只是在那個人有沒有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的拯救。

結語

當人帶了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到耶穌跟前,迫耶穌發動群眾用石頭打死她時,耶穌保護她,讓群眾自疚離去,不敢傷害她。但是他對婦人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參約翰福音八章1 至11節)

這句話可圈可點,耶穌拯救的人不是仍活在罪中的人。約翰福音三章17至19節說完了「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耶穌)得救」後,緊接著就是:「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說得非常明白。上帝並不是永遠不定人的罪。而人被定罪,並不是因為他曾幹了什麼,而是因他拒絕真光,堅執黑暗。上帝是慈愛的。上帝也是聖潔公義忌邪的。神是愛,卻輕慢不得的。 (參加拉太書六章7節)

原載中信月刊二零零四年六月號.總第506期.第43卷.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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