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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鳥瞰:救恩歷史概論

聖經鳥瞰:救恩歷史概論
Overview of the Bible: A Survey of the History of Salvation
誠之摘譯自:ESV Study Bible  (經文全引自聖經新譯本)

整本聖經是如何拼湊在一起的呢?記載在聖經中的事件,發生在數千年之間,在不同的文化處境內。它們統一的脈絡是什麽呢?
聖經中一個統一的脈絡是它的神聖作者。聖經的每一卷書都是神的話。我們之所以會知道記載在聖經中的事件,是因爲上帝要它們被記錄下來,並且是爲了祂的子民和這些事件所要傳達的教訓而被記錄下來的:“從前經上所寫的,都是爲教訓我們而寫的,好使我們借著忍耐和聖經中的安慰得著盼望。”(羅15:4)

神對歷史的計劃
聖經在這點上也很明確:神對所有的歷史有一個統一的計劃。 祂最終的心意是:“到了所計劃的時機成熟,使天上地上的萬有,都在基督裏同歸于一”(弗1:10),“使祂的榮耀得著頌讚”(弗1:12)。神甚至從一開始就有了這個計劃:“你們當記念上古以前的事,因爲我是 神,再沒有別的神;我是 神,沒有神像我。我從起初就宣告末後的事,從古時就述說還未作成的事,說:‘我的計劃必定成功,我所喜悅的,我都必作成。’”(賽46:9-10)“但到了時機成熟, 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由女人所生,而且生在律法之下,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好讓我們得著嗣子的名分。”(加4:4-5)

基督在地上的工作,特別是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受死複活,是歷史的最高峰,它是一個偉大的轉捩點,神實際地完成了救恩的工作——整個舊約歷史所進行的方向。當前的世代回顧著基督所完成的工作,也期盼祂的工作達到歷史的終結(consummation),那時,基督會再來,“有公義在那裏居住”的“新天新地”就會顯現(彼後3:13;見啓21:1-22:5)。

神的計劃的統一性,使神能在更早的時間點作出許多應許與預言(promises and predictions),然後讓這些在稍後的時間點得到應驗(fulfillment)。有時候,這些應許所采用的是一個非常詳盡的形式,例如神對彌賽亞——以色列所盼望的偉大救主——將要來臨的應許(賽9:6-7)。有時候這些應許是以一種象征的形式,例如當神吩咐獻上動物的祭牲,作爲赦罪的一個象征(利未記4章)。這些獻祭的本身,並不能永遠地除去罪,贖回他們(來10:1-18)。它們是指向基督,祂是最後與完全的贖罪祭。

舊約中的基督
既然神的計劃聚焦于基督以及祂的榮耀(弗1:10),很自然地,神的應許以及舊約的象徵都應該是指向祂的。“因爲 神的一切應許,在基督裏都是“是”的,爲此我們借著他說“阿們”,使榮耀歸于 神。”(林後1:20)當基督複活之後,向門徒顯現,祂教導的焦點集中在引導他們明白舊約如何指向祂:“耶穌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心裏信得太遲鈍了! 基督這樣受害,然後進入祂的榮耀,不是應當的嗎?’于是祂從摩西和衆先知起,把所有關于自己的經文,都給他們解釋明白了。 ”(路24:25-27)我們也可以查考路加福音24:44-48:“主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的時候,對你們說過的話:摩西的律法、先知書和詩篇上所記關于我的一切事,都必定應驗。’于是祂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明白聖經;又說:‘經上這樣記著:基督必須受害,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人要奉他的名,傳講悔改與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國。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

當聖經說,“祂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明白聖經”(路24:45),它並不是說一些分散的關于彌賽亞的預言。它是指整部的舊約聖經,也就是猶太人傳統所整理的。“摩西的律法”包括創世記到申命記的摩西五經,“先知書”包括“前先知書”(歷史書如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以及列王紀上下),以及“後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以及12小先知書,何西阿書~瑪拉基書)。“詩篇”是猶太聖經第三部分“聖卷”(Writing)的代表。了解這些舊約書卷的核心,是它們都指向基督的受害,祂的複活,以及之後福音要“傳到萬國”(路24:47)。舊約作爲一個整體,藉著它的應許,它的象征,以及它所描繪的救恩圖象,都在期盼救恩的實際完成,而在耶穌基督的降生、死亡以及複活上,一次而永遠地完成。

神的應許
舊約是如何指向基督的呢?首先,它透過救恩的應許和關于神對祂的子民的承諾,直接指向基督。神在舊約賜下關于基督將作爲彌賽亞(出自大衛的子孫的人類救主)而來的具體應許,藉著彌迦這位先知,神應許彌賽亞會生在伯利恒,大衛的城(彌5:2),這個預言在新約中驚人地應驗了(太2:1-12)。不過,神通常是賜下更一般性的關于未來拯救的日子的應許,而沒有把祂將會如何完成的細節都公布出來(例如,以賽亞書25:6-9;60:1-7)。有時候只是應許祂會作他們的神(見創17:7)。

一個常出現的副歌是:“我會作他們的 神,他們會作我的子民”(比較耶31:33;何2:23;亞8:8;13:9;來8:10)。有時候這個比較寬泛的主題的一些變化,會聚焦在神的百姓和他們將成爲怎樣的百姓上面,而有時候它們會聚焦在神和祂將會作什麽上面。神應許會“作他們的 神”,實際上是祂全面的承諾,答應與祂的百姓同在,要照顧他們,教導他們,保護他們,供應他們的需要,與他們建立個人的關系。如果這個承諾繼續下去,它最終的應許是那在基督裏才會完全實現的救恩。

這個原則可以適用于所有舊約的應許。“因爲 神的一切應許,在基督裏都是“是”的”(林後1:20)。有時候神會賜下即時、暫時的祝福。這些只是預嚐那透過基督而來的豐富而永遠的福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在基督裏,曾經把天上各種屬靈的福分賜給我們……”(弗1:3)

警告與咒詛
神與百姓的關系不止包括賜福,也包括警告、威嚇與咒詛。因爲這些是神對罪正確的回應,所以是恰當的。它們在兩個獨特的面向上,會期待並指向基督:首先,基督是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約1:29;彼前2:24)。祂完全無罪,卻爲我們成爲罪,在十字架上承擔了神的咒詛(林後5:21;加3:13)。神對罪的忿怒,以及祂對罪的刑罰的每個事例,都期待著祂將傾倒在十字架上的基督的忿怒。

其次,基督在祂的第二次再來時,會戰勝罪,並消滅它。第二次再來和歷史的終結,是執行對罪的最後審判的時候。所有早先對罪的審判,都期盼那最後的審判。當基督在地上生活的時候,祂趕逐污鬼,並斥責宗教領袖的罪,就是在預告這個最後的審判。

諸約

神在舊約的應許不止出現在神對祂百姓的承諾的背景上,也出現在教導百姓如何委身上帝,以及他們對上帝的義務上。挪亞,亞伯拉罕,以及那些神與他們會面,向他們說話的人,都蒙召要作出回應,不只要信靠上帝的應許,並且要在生活中結出果子,這些是他們與上帝交往的結果。神與百姓的關系可以用神與人立的不同的聖約來總結。人與人之間所立的約(covenant)是有約束力的承諾,雙方有義務要忠誠地對待彼此。(例如雅各和拉班在創31:44所立的約)當神與人立約時,因爲神是掌管主權的,所以祂會規定雙方的責任義務。“我會作你的神”是神這邊基本的義務,而“他們會作我的百姓”是人這邊的基本義務。但是細節有一些不同的出入。

例如,當神呼召亞伯蘭的時候,祂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到我指示你的地方去。”(創12:1)這個吩咐具體指明了亞伯蘭的義務,這是人這邊的責任。上帝也表明祂這邊會作的:“我必使你成爲大國,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爲大,你也必使別人得福。”(創12:2)神的承諾是以應許、賜福與咒詛的形式出現的。應許和賜福指向基督,祂是諸多應許的應驗,以及最後祝福的來源。諸多咒詛則指向基督爲人擔當了咒詛以及祂將要執行的審判與對罪的咒詛,特別是在第二次再來時會發生的。

人在聖約這邊的義務也和基督有關。基督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身爲人,祂與祂的百姓同樣站在人的這邊。祂藉著完全的順服(來5:8),成全了神的聖約的責任。祂在複活與升天中接受了順服的獎賞(腓2:8-11)。因此,舊約聖約中,人這邊的責任是指向了祂的成就。

基督藉著處理了神對罪的震怒,將本來與神隔離的狀況,變成一個和平的狀況。祂使信徒得以與神和好(林後5:18-21;羅5:6-11)。祂也帶來個人與神親密的關系,以及成爲神的兒女的特權(羅8:14-17)。這個親密的關系正是舊約諸約所期盼的。在以賽亞書,神甚至宣告說,祂的仆人,彌賽亞,會成爲衆民的約(賽42:6;49:8)。

後裔
我們大可把焦點放在舊約的聖約的一個特別元素,也就是關于後裔的應許上。當神與亞伯蘭立約的時候,祂呼召他:“你要在我面前行事爲人;你要作完全人。”(創17:1)這是人在約中的義務。在神的那面,祂應許要使亞伯蘭成爲“多國的父”(創17:4),並將他改名爲“亞伯拉罕”(創17:5)。這個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實際上超過亞伯拉罕,延伸到他的後裔:“我要與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成爲永遠的約,使我作你和你的後裔的 神。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作永遠的産業,我也要作他們的 神。”(創17:7-8)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在舊約中是非常重要的,因爲它們是以色列這個國家的基礎。亞伯拉罕之後的歷史表明,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以撒,應驗了神對撒拉的應許。以撒是神對後裔的應許直接的結果,他會繼承那地。以撒也生了一個兒子,雅各,而雅各成爲12個兒子的父親。這12個兒子繁衍而成以色列的12支派。以色列這個國家成爲神所應許的後裔的下一個階段。

但是這與基督有何關聯呢?正如馬太福音的家譜(太1:1)所表明的,基督是大衛和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事實上,祂是那個特別強調的後裔:“那些應許本來是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的。 神並沒有說‘給衆後裔’,好像指著多數;而是說‘給你的一個後裔’,指著一個,就是基督。”(加3:16;見創22:15-18的注解)

神告訴亞伯拉罕要“在我面前行事爲人;你要作完全人。”(創17:1)亞伯拉罕基本上是個有信心的人,他信神(加3:9;來11:8-12,17-19)。但是亞伯拉罕也有他的失敗與罪。誰能在神面前行事爲人而完全無可責備呢?不是亞伯拉罕,也不是地上的任何人,只有基督自己(來4:15)。所有的亞伯拉罕的“後裔”,最終都無法成爲完全人。因此亞伯拉罕之約和基督之間,有著牢不可破的關聯。基督是那最終極的後裔,是其他的後裔所指向的。我們可以列出這個後裔的清單:以撒,雅各,然後是雅各的衆子。在這些兒子當中,猶大是他們的領袖,會擁有王權(創49:10)。大衛是亞伯拉罕和猶大的後裔;所羅門是大衛的後裔。然後是羅波安以及其他從大衛和所羅門而出的子嗣(太1:1-16)。

基督不止是他們所有人的後裔,擁有合法的地位,祂也超約他們所有的人,成爲那獨特、無可指摘的後裔。藉著基督,信徒能與祂聯合,而使他們能成爲“亞伯拉罕的後裔”(加3:29)。所有的信徒,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成爲神對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所應許承受産業的:“並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作奴仆的或自由人,男的或女的,因爲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爲一體了。如果你們屬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按照應許承受産業的了。”(加3:28-29)

基督:末後的亞當
基督不只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且要回溯到更早的時間,神更早的應許上—女人後裔上:“我要使你和女人彼此爲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爲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5)戰勝蛇,也就是戰勝邪惡,並扭轉罪的效果,乃是透過女人的後裔而成就的。我們可以追溯這後裔,從夏娃所生的塞特與他敬虔的子嗣,透過挪亞,然後到亞伯拉罕——神的應許有了具體的形式,是出自亞伯拉罕的後裔(見路3:23-38,往上追溯耶穌的家譜一直到亞當)。如此,基督不只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且是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49)。和亞當一樣,耶穌代表了所有屬祂的人,而祂會扭轉亞當墮落的效果。

影子,預示,與“預表”
新約不斷地提到基督和祂所帶來的救恩。那是很明顯的。不明顯的是,舊約亦是如此,只不過它是以期待的方式來表達的。它給我們將要來的事情的“影像”和“預表”(見林前10:6,11;來8:5)。
例如,林前10:6指出,以色列人在曠野所經歷的事件,是“我們的鑒戒”。而林前10:11說:“這些事發生在他們身上,作爲鑒戒,並且記下來,爲了要警戒我們這些末世的人。”這兩處經文,“借鑒”(example)的希臘文都是 typos,也就是英文“type”的來源(比較羅5:14)。

在神學語言中,“預表”是一個特別的例子、象征或圖象,是神事先設計好的,祂把這個“預表”放在歷史稍早的時間點上,以便指向一個後來的、更大的應驗。舊約的動物獻祭預示著基督最後的獻祭。所以,這些動物的獻祭就是基督的“預表”(types)。聖殿作爲神的居所,也預示著基督,祂是神最後的“居所”(dwelling place),藉著祂,神與祂的子民同在(太1:23;約2:21)。舊約祭司是基督的預表,祂是最後的大祭司(來7:11~8:7)

在基督裏的應驗是很明顯的(弗1:10;林後1:20)。但是在新約中那些“在基督裏”的人,也就是以信心信靠祂,並且經歷到與祂相交與祂的福分的人,會得到祂所成就的恩益,因此,我們也可以在舊約中發現這些指向新約教會的期望或“預表”。例如,舊約的聖殿不只是預示基督——祂的身體就是聖殿(約2:21),而且預示著教會,教會也被稱爲聖殿(林前3:16-17),因爲聖靈住在裏面。有些舊約的象征也特別指向救恩的完成,那是在新天新地才會實現的(彼後3:13;啓21:1~22:5)。舊約的耶路撒冷預示著那將要“從天上由 神那裏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啓21:2)。

中保基督
聖經明確地說明了,自從亞當犯罪墮落後,罪和罪的後果就變成人類普遍的問題。這是整本聖經一貫的主題。罪是對上帝的背叛,而這配得死亡的刑罰:“罪的工價就是死”(羅6:23)。神是聖潔的,任何一個有罪的人——包括像摩西這樣的偉人——能站立在神的面前而不會死亡:“你不能看我的臉,因爲沒有人看見了我還能活著。”(出33:20)有罪的人需要一個中保(mediator),代表他到神的面前。基督同時是神和人,且是完全無罪的,所以是唯一能如此事奉的:“因爲 神只有一位,在 神和人中間也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爲人的基督耶穌。  他舍了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適當的時候,這事就證實了。”(提前2:5-6)

雖然從一個終極的角度來看,中保只有一位,但是在一個次要的角度來看,舊約中的許多人物也充當了一些中保性的功能。摩西是其中之一。他上到西乃山上與神會面,而所有其他的百姓在山底下等候(出19章)。當以色列百姓聽到神在山上發出來的聲音感到極度害怕時,他們從那時起,要求摩西把神的話帶給他們(出20:18-21)。神答應了這樣的安排,讓摩西把祂的話帶給百姓(申5:28-33)。

但是,如果只有一個中保,如同提前2:5所說的,摩西怎麽可能符合這個要求呢?摩西不是最終的中保,而是“預示”(prefigured)基督中保的性質。因爲摩西是有罪的,如果沒有神的赦免,他不可能在神的面前存活,也就是說,必須有一位無罪的中保來代表他。根據神的計劃,神讓摩西進如祂的同在中,只因爲基督將要來,爲摩西贖罪。基督工作的恩益被提前算到摩西的頭上。這對所有舊約的聖徒而言,都適用。若非如此,他們怎麽可能得救呢?神是完全聖潔的,他們都必需是完全的。因爲那將要來的基督的緣故,完全被算在他們頭上了,這完全是恩典。

這意味著整個舊約和新約一樣,得救只能通過一種方法。只有基督能拯救我們。“除了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爲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舊約中得救的例子也全是倚靠基督。而在舊約中,救恩通常要透過一個中保,站在神與人之間的一個人或者一種制度。舊約中所有微小的中保的事例都是在預示基督。如果不是這樣,有其它可能嗎?因爲只有一個中保,只有一條得救的道路。所以,當我們特別注意 神帶來拯救的事例 ,以及 一個站在神與人之間的中保 的事例,我們對聖經的統一性的認識就會增加。

這些事例不止包括神以個人性的交往,屬靈的親密,以及永生的應許的形式所帶來的屬靈上的拯救,它們還包括暫時的、外在的拯救——肉體上的“得救”,這預示著屬靈上的得救。的確,得救不只是屬靈上的。基督徒殷切盼望身體的複活,也盼望一個“新天新地,有公義在那裏居住。”(彼後3:13)個人的救恩是從心靈的更新開始的,但在末了的時候,會是全面而且是在全宇宙的範圍的。舊約所注意的雖然是實質的地,實質的財富與實質的身體健康,其實是盼望在新天新地中信徒實質的昌盛。

舊約裏中保的事例還包括先知,君王與祭司。先知 把神的話帶給神的子民。君王,當他們順服神的時候,使百姓接受神的治理。祭司 代表百姓來到上帝的同在前。基督是那位最後的先知,君王和祭司,祂最終應驗了這三個職分(來1:1-3)。我們也可以查看 智慧人,他把神的智慧帶給其他人;戰士,拯救人脫離敵人的手;以及 歌唱者,代表百姓把贊美呈獻給神,並對百姓述說神的屬性。

中保不止是透過人物,也透過各種制度。約 扮演了一個中保的角色,把神的話帶給百姓。 聖殿 把神的同在帶給百姓。動物的獻祭 把神的赦罪帶給百姓。在閱讀聖經時,我們應該查考有哪些方法是神透過那些祂所設立的 途徑 (means),把祂的話和祂的同在帶給百姓的。所有的這些途徑都執行了某種中保的角色,因爲只有一個中保,而很清楚地,它們都指向基督。

資料來源:網絡基督使團http://www.ccim.org/node/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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