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216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所定義的紙張尺寸國際標準,為今日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使用。知名的A4紙張大小即為此標準所發展出來。
歷史
這個標準最初是德國標準化研究所(DIN)在1922年納入的DIN 476,雖然其中一些格式法國在同一時期也自行研發出來,不過之後就被遺忘了。
在ISO 216被廣泛採用之前,國際間有著許多不同的紙張格式。這些格式並不是一個連貫的系統,而且很多都不是用十進制的單位來定義的。
標準定義
ISO 216定義了A、B、C三個系列的紙張尺寸。C系列紙張尺寸主要使用於信封。
ISO 216的格式遵循1:√2的比率;放在一起的兩張紙,長寛比相同,側邊也相同。這個特性簡化了很多事,例如:把兩張A4紙張縮小影印成一張A4紙張;把一張A4紙張放大影印到一張A3紙張;影印並放大A4紙張的一半到一張A4紙張等等,都會用盡紙張的空間,不多不少。
A系列 B系列 C系列
A0 | 841×1189 | B0 | 1000×1414 | C0 | 917×1297 |
A1 | 594×841 | B1 | 707×1000 | C1 | 648×917 |
A2 | 420×594 | B2 | 500×707 | C2 | 458×648 |
A3 | 297×420 | B3 | 353×500 | C3 | 324×458 |
A4 | 210×297 | B4 | 250×353 | C4 | 229×324 |
A5 | 148×210 | B5 | 176×250 | C5 | 162×229 |
A6 | 105×148 | B6 | 125×176 | C6 | 114×162 |
A7 | 74×105 | B7 | 88×125 | C7 | 81×114 |
A8 | 52×74 | B8 | 62×88 | C8 | 57×81 |
A9 | 37×52 | B9 | 44×62 | DL | 110×220 |
A10 | 26×37 | B10 | 31×44 | C7/6 | 81×162 |
A系列
A系列紙張尺寸的長寬比都是1:√2然後捨去到最接近的毫米值。A0定義成面積為一平方公尺,長寬比為1:√2的紙張。接下來的A1、A2、A3……等紙張尺寸,都是定義成將編號前一號的紙張沿著長邊對折,然後捨去到最接近的毫米值。最常用到的紙張尺寸是A4,它的大小是210乘以297毫米。依定義可推出An紙張寬度為2 − 1 / 4 − n / 2米,長度為21 / 4 − n / 2,面積為2 − n平方米。
B系列
B系列紙張尺寸是編號相同與編號前一號的A系列紙張的幾何平均。舉例來說,B1是A1和A0的幾何平均。同樣地,C系列紙張尺寸是編號相同的A、B系列紙張的幾何平均。舉例來說,C2是B2和A2的幾何平均。此外,日本有一種不相容的B系列紙張尺寸,是用算術平均而不是用幾何平均來定義的。依定義可推出Bn紙張寬度為2 −n / 2米,長度為21 / 2 − n / 2,面積為21 / 2 − n平方米。
C系列紙張尺寸主要使用於信封。一張A4大小的紙張可以剛好放進一個C4大小的信封;把A4紙張對摺成A5紙張,就可以剛好放進C5大小的信封,餘此類推。依定義可推出Cn紙張寬度為2 − 1 / 8 − n / 2米,長度為23 / 8 − n / 2,面積為21 / 4 − n平方米。
各國使用
這個標準最主要的障礙是美國和加拿大,它們仍然使用Letter(尺寸接近於A4)、Legal(尺寸接近於A3)、Executive紙張尺寸系統。而加拿大用的則是一種P系列紙張尺寸,不過它其實是美國用的紙張尺寸,然後取最接近的公制尺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148-1997《印刷、書寫和繪圖紙幅面尺寸》,與ISO 216:1975非等效採用。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5《紙張尺度(裁切後)》,與ISO 216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