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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掌死權的是魔鬼?不是一切的權柄都在上帝那裡嗎?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2章14-15節)

問題:聖經中為何稱魔鬼為掌死權的魔鬼?人的生命在神的掌握之中,為何聖經中稱魔鬼為掌死權的魔鬼?為什麼掌死權的是魔鬼?不是一切的權柄都在上帝那裡嗎?為什麼死權在魔鬼那裡?

 

基督成為人子,使祂可以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

希伯來書2章14-15節這兩節解明基督要成為人子的原因:

14    A.祂必須成為人子,才能與人一樣同有血肉之體。

祂要有和我們相同的身體,才能把神的愛向我們說明。但祂既「親自」成為血肉之體,親身擔當我們的罪,就把神的愛顯得完全。

B.祂要有血肉之體才能為人受死。

祂若沒有血肉之體,根本不能替我們死,並且因未經歷血肉之體的一切軟弱,人就可能疑惑祂體恤的心不夠完備。

C.祂要藉著血肉之體為人受死,才能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

死為一種權勢,是從罪而來(羅5:12)。
人一犯了罪,就被神判為當死的(羅1:32;6:23),
凡在罪的權勢下,就是在死的權勢下(林前15:55-56)。
死權是根據罪權,而罪卻是根據神的律法(羅7:11)。
魔鬼被稱為掌死權的,因為所有犯罪的都在魔鬼的權下,都是背叛了神,作罪和死的奴僕(約一3:8;5:19;羅6:20;來2:15)。
所以所有的罪人都在魔鬼的死權掌握之下。

耶穌基督藉著死,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
因為基督既為我們的罪死了,受了我們應受的刑罰,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又從死裡復活,勝過死亡,使一切在祂裡面的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2),這樣,罪和死就不能再在我們身上掌權了。

15    D.祂要敗壞掌死權的魔鬼,才能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基督既藉著死,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使「罪」不能再藉律法掌權;又賜人復活的生命,使魔鬼的「死權」失效,消除了罪和死的權勢。這樣,那些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就可以因信靠基督而得著釋放,不再作「死」的奴僕了。

人生的許多痛苦,都是因為死的權勢作崇而有的,如疾病、貧窮、飢餓、損傷……無非都是催逼人走向死亡之路,人為著怕死而求生存,就增加許多痛苦,作了死的奴僕。但基督得勝了死亡的結果,使我們不再怕死,因那永遠的死既不能摸著我們,則肉身的死對我們,只不過是息了今生的勞苦,進入永遠的安息而已。

資料來源: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延伸閱讀:如果這是天父世界的話,為什麼聖經又說,「這世界都臥在惡者的手下呢?」

*後記補充<聖經教師:林勝倫 提供>

未信主的聖經讀者或已信主的基督徒,都會從經文中發現不可理喻或不明其意的地方,
一個人讀經的態度決定了他屬靈的高度!

經上說撒但掌死權,主耶穌親口說撒但是這世界的王或神,就說明撒但的權勢是來自天地的主所給的,撒但墮落的刑罰已定(被丟到火湖裡),但刑期尚未完全到來。

神對墮落的天使沒有預備救恩,但對墮落的人類卻有預備救恩。
罪人都生在亞當裡並受撒但的權勢的管轄,義人卻生在基督裡並不再受制於罪的權勢。
經上所稱的死是與神隔絕,經上所稱的生是與神同在。

屬靈高度的人看重終局的結果,屬靈低度的人常困在過程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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