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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神學的錯謬

一個多世紀前,司布真對當時全基督教界最大教會的會眾說:

我相信,對任何基督徒來說,生活的目的是積累財富,這是敵基督教和不聖潔的。你會說,「我們難道不應竭盡全力能賺多少錢就賺多少錢嗎?」你可以這樣做,我不能懷疑你這樣做可能會對神的事有所貢獻。但我剛才說的,就是以積累財富作為生活目的,這是敵基督教的。[1]

但是歷經歲月之後,在世界上其中一些最大型的教會裡傳講的信息已經改變。確實今天許多教會教導的是一種新的福音,人已經冠與這種福音許多名稱,比如「有求而必得」,「放膽說出,一把抓住」的福音,「興盛福音」和「積極認信神學」。

不管人用什麼名稱,這種新福音的本質仍然是一樣的。簡單來說,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成功神學教導,神要相信的人身體健康、物質豐富、個人生活幸福。請聽成功神學其中一位最出名的發言人迪爾頓(Robert Tilton)的說法:「我相信神的旨意就是要所有人興旺,因為我在神的話語裡看到這一點,而不是因為這給其他人帶來極大幫助。我不定睛在人身上,而是定睛在賜我能力得到財富的神身上。」[2]教導成功神學的人鼓勵追隨者為物質財富禱告,甚至要求神賜下物質方面的興盛。

成功神學的五個神學錯謬

最近伍德布里奇(Russell Woodbridge)和我寫了一本書,書名是《健康、財富和幸福》,這本書察驗推廣成功神學的人所宣告的內容。[3]雖然我們寫的這本書內容太廣,不能在此加以概括,但我在本文要評論這本書涵蓋的五個教義,在這些教義方面,推廣成功神學的人都犯了錯誤。通過分辨成功神學在關鍵教義方面的這些錯誤,我希望本文讀者能清楚看到成功神學的危險。我要講的教義是,亞伯拉罕之約、贖罪、奉獻、信心和禱告。

1. 亞伯拉罕之約是獲取理應得到的物質興盛的途徑

我們來看的第一種錯謬,就是成功神學把亞伯拉罕之約看成是獲取理應得到的物質興盛的途徑。

亞伯拉罕之約(創12,15,17,22章)是成功神學其中一個神學基礎。成功神學的神學家認識到聖經的大部分都是在記載對亞伯拉罕之約的應驗,這是好的;但是他們不持守一種對這約的信仰正統的觀點,這就很糟糕。他們對這約的起頭有一種不正確的觀點,更重要的是,他們對這約的應用持有有一種錯謬觀點。

在成功神學對亞伯拉罕之約應用這問題上,愛德華•寶森(Edward Pousson)做了最好的概括,他寫道:「基督徒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是繼承信心祝福的人……亞伯拉罕之約的產業,首要體現在理當獲得的物質祝福的方面。」 [4]換言之,教導成功神學的人教導說,亞伯拉罕之約的首要目的,就是神在物質方面祝福亞伯拉罕。因為基督徒現在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他們已經繼承了這些金錢方面的祝福。

教導成功神學的肯尼斯•科普蘭(Kenneth Copeland)寫道:「因為神的約已經設立,興盛是這約的一種供應,你們就需要認識到,興盛現在是屬於你們的!」[5]

成功神學的教師為了支持這種宣告,就訴諸於加拉太書3章14節說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但是很有意思的是,教導成功神學的人忽略了這節經文的後半部分,「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在這節經文中,保羅很明顯是提醒加拉太人救恩這屬靈的祝福,而不是財富這物質方面的祝福。

2. 耶穌的贖罪擴展包括物質貧窮的「罪」

成功神學的第二種神學錯謬,就是對贖罪的錯誤觀點。

神學家薩爾斯(Ken Sarles)寫道:「成功福音神學宣告,贖罪已經為身體醫治和金錢興盛作了預備。」 [6]有鑑於肯尼斯•科普蘭說的這句話,「基督徒生活的基本原則,就是認識到神已經把我們的罪、疾病、憂愁、哀傷和貧窮加在加略山的耶穌身上,」 [7] 薩爾斯的觀察就是準確的。這對贖罪範圍的誤解,是支持成功福音神學的人犯的兩種錯謬。

首先,很多相信成功福音神學的人對基督徒人生有一種根本的錯誤認識。例如,教導成功神學的艾梵茲尼(John Avanzini)宣稱:「耶穌住漂亮的房子,大房子,」 [8]「耶穌有大筆大筆的金錢過手,」 [9]祂甚至「穿名牌服裝。」 [10]很容易看出,這種對基督的生的歪曲觀點,會導致對基督的死同樣歪曲的觀點。

導致對贖罪錯誤觀點的第二種錯謬,就是對哥林多後書8章9節的誤解。這節經文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雖然一個人膚淺地看這節經文,可能會讓他相信保羅是在教導物質財富加增,但是根據上下文的解讀讓人看到,保羅實際上是在教導完全相反的原則。確實保羅教導哥林多的信徒,因為基督已經通過贖罪為他們成就了如此大事,他們應當在財富方面倒空自己,服侍救主。這就是為什麼只在短短五節經文之後,保羅就敦促哥林多人奉獻他們的金錢,給他們有需要的弟兄,他寫道:「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林後8:14)

3. 基督徒奉獻,為的是從神那裡得到物質補償

成功神學的第三種錯謬,就是基督徒奉獻,應當為的是從神那裡得到物質補償。成功神學神學家其中一個最令人震驚的特徵,就是他們看來是專注在奉獻這舉動上。學習成功神學的人,被敦促要慷慨奉獻,這些教師用這種敬虔的話對他們說:「真正的興盛是有能力使用神的大能,滿足生活任何領域中人的需要,」 [11]「神已經呼召我們用金錢支持向全世界傳福音。」[12]雖然這些話聽起來值得表彰,但這強調奉獻的做法,是建立在除行善以外任何的動機之上。這種教導背後的驅動力量,就是成功神學教師迪爾頓所說的「補償定律」。根據這種據說是建立在馬可福音10章30節[13]之上的定律,基督徒需要慷慨為其他人奉獻,因為他們這樣做的時候,又導致神多賦予回報。這轉過來帶出一種越發加增興盛的循環。

正如柯麗•科普蘭(Gloria Copeland)說的:「奉獻10塊錢,得到1000塊錢;奉獻1000塊錢,得到100,000塊錢……說白了,馬可福音10章30節是一樁很好的買賣。」 [14]那麼很明顯,成功神學關於奉獻的教義是建立在錯誤的動機之上。耶穌教導門徒「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路6:35),成功神學的神學家教導他們的門徒要奉獻,因為他們要得到更多回報。

4. 信心是出於自己的屬靈力量,使人興盛

成功神學的第四種錯謬,就是它教導說信心是人自己生出來的屬靈力量,使人興盛。而正統的基督教信仰認識到,信心是信靠耶穌基督,成功神學的教師採納的是完全不一樣的教義。肯尼斯•科普蘭在《興盛的定律》一書中寫道:「信心是一種屬靈的力量,一種屬靈的能力。正是這種信心的力量,讓屬靈世界的定律發揮作用……神的話語啟示了一些支配興盛的定律,信心使這些定律發揮功用。」 [15]這很明顯是一種錯誤,甚至是異端性的對信心的理解。

根據成功福音的神學教導,信心並不是一種神賦予,以神為中心的意志作為,而是一種人做成,向神發出的屬靈力量。確實任何只把信心看成是得到物質好處,而不是在神面前得稱義途徑的神學,都必須被判斷為是錯誤和有欠缺的。

5. 禱告是強迫神賜下興盛的一種工具

最後,成功神學把禱告當成是一種強迫神賜下興盛的工具。成功神學的傳道人經常指出,我們「得不著,是因為我們不求。」(雅4:2)鼓吹成功福音的人,鼓勵信徒為生活每一個領域個人的成功禱告。杜祁福(Creflo Dollar)寫道:「我們禱告的時候,相信我們已經得到了我們正在禱告的事,神就沒有選擇,只能讓我們的禱告成就…..這是基督徒取得結果的關鍵。」 [16]

當然,為個人蒙福禱告這本身並沒有錯,但是成功神學過分強調人把禱告變成一種工具,信徒可以用這工具強迫神賜下他們所願的。

在成功神學裡,人——而不是神成了禱告的焦點。很奇怪的是,成功神學的傳道人經常忽略雅各對禱告教導的第二部分:「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4:3)神並不應允那不尊榮祂名的自私請求。

肯定的是,我們應當把我們一切所要的告訴神(參見腓4:6),但成功神學太過專注於人的願望,以致會讓人作自私,膚淺表面的禱告,並不把榮耀歸給神。而且,當這種教導與成功神學對信心的教訓結合起來的時候,可能就會讓人企圖為了得到他們所要的而操縱神,而這是徒勞的。這和禱告祈求神的旨意成就相距十萬八千里。

假福音

在聖經的光照下,成功神學在根本上顯為錯誤。歸根到底,成功神學實際上是一種假福音,因為它對神與人關係的觀點是錯誤的。簡單來說,如果成功神學是真的,恩典就過時了,神就變得不相干,人就是衡量一切的標準。成功神學的教師,無論是在談論亞伯拉罕之約、贖罪、奉獻、信心還是禱告,都是把神與人的關係變成一種交換買賣。正如高夫(James R. Goff)指出的,神被「縮減成一種『宇宙間的服務員』,服侍祂受造物的需要和願望。」 [17]這種對神與人關係的看法完全是有欠缺和不符合聖經的。

 

[1] Tom Carter, ed., 2,200 Quotations from the Writings of Charles H. Spurgeon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88), 216.
[2] Robert Tilton, God’s Word about Prosperity (Dallas, TX: Word of Faith Publications, 1983), 6.
[3] David W. Jones and Russell S. Woodbridge, Health, Wealth, and Happiness: Has the Prosperity Gospel Overshadowed the Gospel of Christ? (Grand Rapids: Kregel, 2010).
[4] Edward Pousson, Spreading the Flam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158.
[5] Kenneth Copeland, The Laws of Prosperity (Fort Worth, TX: Kenneth Copeland Publications, 1974), 51.
[6] Ken L. Sarles, 「A Theological Evaluation of the Prosperity Gospel,」 Bibliotheca Sacra 143 (Oct.-Dec. 1986): 339.
[7] Kenneth Copeland, The Troublemaker (Fort Worth, TX: Kenneth Copeland Publications, 1996), 6.
[8] John Avanzini, 「Believer’s Voice of Victory,」 program on TBN, 20 January 1991. Quoted in Hank Hanegraaff, Christianity in Crisis (Eugene, OR: Harvest House, 1993), 381.
[9] Idem, 「Praise the Lord,」 program on TBN, 15 September 1988. Quoted in Hanegraaff, 381.
[10] Avanzini, 「Believer’s Voice of Victory.」
[11] Kenneth Copeland, The Laws of Prosperity, 26.
[12] Gloria Copeland, God’s Will is Prosperity (Fort Worth, TX: Kenneth Copeland Publications, 1973), 45.
[13] 用來支持建立「補償定律」的其它經文包括傳11:1,林後9:6和加 6:7。
[14] Gloria Copeland, God’s Will, 54.
[15] Kenneth Copeland, The Laws of Prosperity, 19.
[16] Creflo Dollar, 「Prayer: Your Path to Success,」 March 2, 2009, http://www.creflodollarministries.org/BibleStudy/Articles.aspx?id=329 (accessed on October 30, 2013).
[17] James R. Goff, Jr., 「The Faith That Claims,」 Christianity Today, vol. 34, February 1990, 21.

作者:David W. Jones,是東南浸信會神學院基督教倫理學副教授。
資料來源:古舊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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