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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愛中說真理

在愛中說真理

 

       基督徒的交通,是分享亮光彼此相助,在愛中說真理,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我們討論的前提是非常重要的,若是不根據聖經,則必是各說各話沒有幫助。「定義不清,語意不明」的對話與討論,造成許多誤解誤傳。所以,本文的目的,在於根據聖經真理與教會歷史,題出「四大要點」作為出發點,然後回答「五大類的問題」,以澄清事實真相,以增進日後的繼續討論。

 

壹、開宗明義:四大要點

 

一、基督教會的立場是「宗教改革」信仰

 

       基督徒Protestant Christian是「宗教改革」的子孫。我們不是天主教,也不是東正教。所以,「宗教改革Reformation」的信仰必然是「基督教會」的立場,強調「宗教改革」的五大「唯獨」:「唯獨聖經,唯獨恩典,唯獨信基督稱義,唯獨基督是中心,唯獨神得榮耀」,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奉。

 

        雖然「宗教改革」的信仰告白本身並不等同於聖經,改教家路德與加爾文也不是全然無誤,但是這五大「唯獨」的確是聖經的基要真理。如果說我們要高舉聖經,而不需堅持「宗教改革」的信仰,則等於是架空聖經,隨個人以「理性,經驗,傳統」各自解釋聖經。大多數的極端異端,都是以所謂「高舉聖經」起始的。

 

        近年來,自稱為「福音派人士Evangelicals」與天主教愈走愈近,盧雲的靈修著作,與泰勒莎修女的救濟事工,皆被福音派人士接納或高舉。基督教與天主教的的界線日益模糊,人們日漸忽視遺忘「宗教改革」的真理。不但如此,連「自由派」的大師史懷哲與潘霍華,也被不明內情的福音派人士吹捧為英雄。仔細分析他們的神學,他們都是高舉「耶穌精神」,他們所信的耶穌,根本不是聖經所見證的主耶穌唯一的道路,唯一的聖名,唯一的中保,使我們得救。

 

        2007年上半年,在美國福音派中發生一件大事:「福音神學協會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是信仰保守的福音派神學家與牧者聯會,其會長Francis Beckwith 宣布辭職,因為他正式入籍加入天主教會。這引起極大震撼:一個多年是福音派神學家(基督教大學教授),竟然離棄「宗教改革」的信仰,顯然今日福音派應嚴肅反思檢討,目前的寬鬆開放路線,所造成的可悲後果。

 

        所以,面對天主教,三自教會,靈恩派人士,我們的立場不是與他們合作認同,乃是幫助他們要歸回「唯獨聖經」的改教真理。

 

        「宗教改革」的基要真理,是每一基督教會(the Protestant Church)都應持守表明的。「回歸宗教改革」並非採取某一宗派的立場,乃是「宗教改革」子孫所共同持守的基要信仰,也是忠於聖經的基督教會,各宗各派所信守的福音。例如信義宗的馬丁路德,改革宗的慈運理與加爾文,浸信會的司布真,海外宣教之父的威廉克里,循道會的懷特非,公理宗的愛德華滋,弟兄會的達秘,來華宣教的馬禮遜,聖公會的巴刻,獨立教會的鍾馬田等,都是明顯的例證。

 

        真正「基督教會」,不論哪一宗派,都應持守「宗教改革」的保守福音信仰。即使是不屬於任何宗派教會,自稱為「超宗派」者的獨立教會,也絕不能超出到脫離或背棄「宗教改革信仰」的地步。

 

二、「基督教會」應該完全遵照聖經,以經解經,來事奉生活

 

        「以經解經」是指:聖經自己解釋自己,因為聖經就是神的話,活潑大有功效。關於救恩的真理,聖經是非常清楚的,不需要用人的理論學說來解釋。面對一些難解的經文,我們應當以眾多清楚的經文,來解釋比較不清楚的少數經文;以整本聖經的總原則與正意,來解釋任何一段經文。所以,解經原則與聖經立場,不是博採眾家之長,找出一個最孚眾望的合乎人理性的解釋;乃是靠聖靈光照,更加認真研讀經文,被聖經全面真理所降服。

 

        歷史教訓昭昭在目,極端異端的起始,都是以不合「宗教改革」信仰的論點開始。因為今日教會忽略了這些基要真理,以致無法分辨拆穿異端教訓的真面目。即使是所謂「福音派教會」內部,也出現「新福音派,開放福音派,開放神論」等怪異教訓。今日的「福音派」定義與界線都非常模糊。我們若不是認清與持守「宗教改革」的基要立場,則必會與「各寬廣宗派合作,博採眾議,截長補短」。如此一來,不能「中流砥柱」,只能「隨流失去」。

 

        鍾馬田忠心良善又有見識,死守善道不與葛培理合作;葛培理晚節不保,傾向普救論,背離聖經真理。這真是何等的對照!「神本」與「人本」截然不同,「忠於聖經」與「偏離聖經」無法合作,「宗教改革信仰」與「亞米念派」不能妥協。

 

        我們應不應該放寬立場,各自表述,與葛培理這樣的人合作,邀請他們來講道講課呢?今日保守福音信仰的教會,若是不堅守「宗教改革」的基要真理,則必會漸漸與一般「開放福音派」合作,隨波逐流,最後隨流失去。因為根基若是毀壞,義人還能作什麼呢!

 

 

三、 辨別「基要信仰」與「非基要信仰」的關鍵,在於歸回聖經

 

        有人解釋「基要信仰」是與得救有關,「非基要信仰」是不影響人得救的。雖然這是一個功能上(得不得救)的定義,但這不是本質上(是不是真理)的定義。「功能上的定義」,有其相對的參考用途,但是將此作為絕對劃分的界線,會造成許多困惑。舉例來說「亞米念派」人士不相信「真正重生,永不滅亡」的真理,他們得不得救呢?如果認為亞米念派人士也得救,則「真正重生永不滅亡」就不是基要真理了。

 

        如果以此論證方法推論下去,則後果不堪設想:天主教會不相信「唯獨因信基督稱義」,如果「天主教」有得救的人,則證明「唯獨因信基督稱義」就不是基要真理了?「三自教會」認為教會應受政府的控制指導,如果「三自」裡有得救的人,則「教會不應受政府控制」就不是需要堅持的基要真理了?「靈恩派」偏離「唯獨聖經」真理,去追求聖經之外的靈恩經歷,如果靈恩派裡有得救的人,則顯示「唯獨聖經」就不是必須堅持的基要真理了?

 

        其實,以「影不影響得救」來作為判定「是否為基要真理」的標準,在信仰生活上是沒有實際果效的。例如「真正重生永不滅亡」是否為基要真理,無法從「亞米念派是否也得救」來判定。原因在於:我們不能否定或肯定亞米念派裡有人得救,因為亞米念派人士自己也不能肯定自己是否至終得救到底。根據亞米念信仰,重生的人可能會失落永生;亞米念派不能保證自己是否得救到底,這要看自己能不能繼續信主到末了。

 

        既然亞米念派在今生沒有「永蒙保守永遠得救」的確據,只有「現今暫時得救」的把握,所以,用「關不關乎真正得救」作為區分「真正重生永不滅亡」是否為基要真理,根本是派不上用場,也沒有觸及問題的關鍵。

 

        然而,主耶穌在聖經上說的很清楚:「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約1028)。「有永生的人,永不滅亡」這是聖經清楚說的真理,就是基要信仰。我們真正得救到底的確據,不是在於我們努力持守信心(雖然這是重要的),乃是神的主權恩典保守我們到底(這才是我們永遠得救的終極原因)。

 

        所以,我們不是以「是否影響得救」作為區分基要信仰與非基要信仰,乃是以聖經所清楚啟示的救恩真理來劃分。那些不相信「真正重生永不滅亡」的人當中,若有人至終也得救了,那只能證明他們糊里糊塗的想要靠「神人合作」來得救,更證明神滿有豐富憐憫恩待了那自以為是的人。正如嫁娶不信主的配偶,雖然後來不信主的配偶,特別蒙神憐憫也得救了,但是這不能證明「與不信的人結婚」是正確的或非基要的。

 

        區分基要與非基要的真正關鍵在於「歸回聖經」:唯獨聖經本身告訴我們什麼是真理,凡是真理,都必須堅持到底,這才能真正榮耀神,造就人。辨別基要真理的唯一準則,就是聖經真理本身,不是「影響得救與否」;唯有在主的光中,我們才能見光。

 

四、「基督十架救贖是確定贖罪」是福音的基要真理,中心教義

   

        有些讀者的問題關鍵,在於他們不清楚「特定救贖」與「普遍救贖」何者是聖經真理,他們認為目前無法作出定論,因此將之列入「非基要真理」。這不是正確的方法,乃是迂迴逃避。對於持守「宗教改革信仰」的人來說,「主基督在十架上,為選民付出贖價」是福音的基要真理,是基督徒重生得救,永蒙保守到底的真正確據。

   

        其實,聖經已經明說:「人類始祖犯罪至使全人類都墮入罪中,墮入罪中的人類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失去了真正的自由意志,即自由選擇歸向神的意志」。換言之,人人都是死在罪中,沒有任何罪人會自己作選擇接受主耶穌的救恩,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310-11)。

   

        按照「普遍救贖論」的解釋,主耶穌為全世界古往今來每一個人受死十架,為每一個人付出贖價,作成得救的可能性,然後讓每個人自己作決定,要不要接受主的救恩,根據人的選擇才能定案。這樣的說法純屬臆測,毫無聖經根據。並且,此說法根本是不可能成立的,因為事實上,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聽到福音;即使聽到福音的人,也沒有一個人會自己選擇接受的。

 

        根據聖經真理,「宗教改革信仰」已經清楚宣告「罪人已經失去了自己會自由選擇歸向神的意志」。我們之所以會信主耶穌,是因為神賜給我們信心,使得我們接待主耶穌,信祂的名,祂就賜我們權柄作神的兒女(被收納,得兒女名分);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不是基於人的選擇),乃是從神生的(約112-13)。所以,主耶穌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1516)。

  

        所以,「宗教改革信仰」根據聖經,已經否定了「普遍救贖論」的可能。我們清楚表明「主基督贖罪,是特定救贖,確定贖罪」是理所當然的。我們堅信,凡在耶穌基督裡蒙父神揀選,被聖靈重生,絕不會從恩典中失落,必蒙神的保守,堅忍到底,永遠得救」。這顯明我們蒙主寶血所灑、付出贖價的人,有至終得救的確據。真正徹底得救的確據,不是出自我們自己的選擇,乃是主基督為我們特定代贖,確定贖罪的果效已經在十架上完成。所以,主耶穌在十架上所說的最後一句話是:「成了!」(約1930)。

 

        神的救恩計畫與施行,真是奇妙。這樣奇妙浩大的救恩,是三一真神的拯救大工:「聖父主權的揀選,聖子確定的贖罪,聖靈的有效恩召」,使得我們從「全然墮落的罪人」到「永蒙保守的聖徒」。這是「宗教改革信仰」所高舉的「唯獨恩典:一切都完全是恩典」,令我們永遠感恩不已,讚美不完,因為一切都本於祂,倚靠他,歸於祂,願榮耀都歸給祂,直到永遠!「唯獨神得一切榮耀」!

 

        如果我們否定或不清楚「聖子的確定贖罪」,則也就否定或不清楚「聖父的主權揀選」與「聖靈的有效恩召」,因為三一真神的救贖大工,是不可分割的;同時,也就會否定或不清楚「聖徒的永蒙保守」,失去我們基督徒得救到底的真實確據。如此一來,就會墮落至「天主教」的「神人合作說」:自己要努力配合,來維持得救的地位。這正是漸次遠離「宗教改革信仰」的悲劇下場,也是今日教會亂象橫生的寫照。

 

貳、敬答客問:五大類問題

 

一、有關「宗教改革信仰」的問答

 

1.關於「宗教改革」信仰的五大唯獨,是否只有五個唯獨?

 

        如前所述,「宗教改革」的信仰核心是五大「唯獨」:唯獨聖經,唯獨恩典,唯獨因信基督稱義,唯獨基督是中心,唯獨神得榮耀。唯獨聖經是神的話,是我們信仰與生活的唯一標準;唯獨神的恩典使人重生得救,一切都是神的恩典,並非神人合作;唯獨因信基督,才使罪人稱義,不是信心加上行為;唯獨基督是我們生命事奉與教會生活的中心;唯獨神得一切榮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他,歸於祂。所謂五大「唯獨」並非指有五個「唯獨」,乃是說「唯獨以神為本」的真理(即「宗教改革信仰」的中心信仰)在這五大方面的彰顯。

 

2.「宗教改革信仰」是否只是基督教中的一個宗派?

 

        基督教會的真正信徒,都是「宗教改革」的子孫,因我們基督徒Protestants不是天主教,也不是東正教,當然是要堅守「宗教改革信仰」。所以,凡是真正的「基督教會」的信仰告白,都是根據這五大「唯獨」的架構寫成的。後來的歷史發展顯示:一些自稱為基督教的宗派,偏離了「宗教改革信仰」,重新定義或扭曲解釋之。我們的任務是歸回聖經,持守「宗教改革信仰」。

 

    「宗教改革」不是一派,因為基督徒Protestant就定義而言,都是「宗教改革信仰」者。所以,信義會的馬丁路德,長老會的約翰諾克斯,浸信會的司布真,循道會的懷特非,公理會的愛德華茲,聖公會的巴刻,獨立教會的鍾馬田等,都是持守「宗教改革信仰」的各宗各派人士。本文前面已經詳述,請再細讀。

 

3.何謂「改革宗」?

 

        「改革宗Reformed」此字的原義,是指持守「宗教改革信仰」者,在十六世紀包括了歸回聖經信仰的兩大主流:馬丁路德領導的德國改革教會,和慈運理與加爾文所領導的瑞士改革教會。所以,這些領袖都被稱為是「改教家Reformers」。後來為了區分德國境內的「路德宗」與「加爾文宗」,前者自稱為「福音派教會」,後者繼續自稱為「改革宗教會」。此後「改革宗」在狹義上,是指歐洲大陸採取瑞士改革教會路線者,如荷蘭改革宗,法國改革宗,德國改革宗,波西米亞改革宗等。

 

    路德與加爾文等改教家所高舉的「宗教改革信仰」,並非是某一宗派的專利。凡是正統信仰教會都應持守的。凡是不完全贊同「宗教改革信仰」的教會或個人,乃是漸次偏離「宗教改革信仰」。純正「改革宗教會」是根據聖經,高舉「宗教改革信仰」,呼籲各宗各派人士歸回「宗教改革信仰」。凡是清楚明白「宗教改革信仰」和熟悉教會歷史者,就會明白今日一般教會許多亂象的癥結,在於或多或少遠離了「宗教改革信仰」。

 

4.「宗教改革信仰」立場所強調的,是否只是一些神學細節的解釋?

 

        現代教會史清楚昭示:在「宗教改革信仰」各大宗派中,都陸續出現偏離正統信仰的派別人士。所以,名稱「基督教會」的各宗各派中,皆有偏離「宗教改革信仰」的人士,只是程度輕重不同。連「瑞士改革宗教會」也不例外,例如新正統派的卡爾巴特,正是該會的牧師,他也稱自己是「福音派」,稱自己的神學是「福音神學」。如此說來,這些與「宗教改革信仰」分歧的立場,不應解釋為「對一些神學細節解釋不同」,乃是以人本思想掛帥的現代與後現代的產物,在各宗各派教會中都出現了。

 

        遺憾的是,今日華人教會有不少牧長同工,不太清楚「宗教改革信仰」,更不用說持守並教導會眾,以致教會中亂象橫生,忽視正統基要信仰,以世俗方法追求成功,認同世界投其所好,使得教會軟弱無力積重難返。我們領受主所託付的使命:「凡主所吩咐的教訓,都教訓他們遵守」(即整本聖經的教導),唯有歸回聖經,堅守「宗教改革信仰」,才能撥亂反正,發聾振聵。

 

5.關於「誰能得救」,不持守「宗教改革信仰」的人,是否也會得救?我們對「非改革宗信仰」者的評析,是否論斷他人?

 

        誠如眾所周知的,「人如何能得到神的救恩,『聖經』已寫得很清楚,無人能另立標準」。但是,『聖經』所清楚明示的「救恩之道」,我們有沒有清楚認識,有沒有按著正意傳講,卻是我們需要留心注意的。固然我們不應憑己意論斷人,但是我們有責任按聖經真理來分辨判斷。如果根據聖經與歷史事實,來提醒弟兄姊妹注意某些人在謬講神的道,防範異端教訓,這正是在主裡互相提醒守望。

 

        我們評析歷史人物事件,例如前文指出芬尼與葛培理,目的是鑑古知今,作為我們的鑑戒。我們所舉證的,都是有憑有據的事實,絕非主觀論斷。如果一概以「不可論斷」來迴避討論,那麼我們根本不需學習教會歷史,我們也不必討論彼此的立場,我們更不需指出異端假道。相反的,聖經教導我們要「凡事察驗,分辨是非」。

 

        有人說「我們有什麼權柄說天主教會,東正教會,亞米念派中沒有人得救呢?」。的確,我們自己沒有權柄說這些教會的人沒有人得救,當然,我們自己也沒有權柄說這些教會的人有得救的。所以,我們就不能以「影不影響得救」作為判斷「是否為基要真理」的主要標準。這正是我們前文所討論的中心,請再細讀,不要誤解我們認為這些教會裡沒有人得救。

 

二、關於「基督十架救贖範圍」的問答

 

1.對於不同意「基督確定贖罪」的人,我們當如何對待?

 

        在『主愛長闊高深』文中,我用了相當的篇幅論及救贖範圍的經文解釋,期待讀者提出針對性的解經討論,彼此可以進一步學習。凡認真研讀『聖經』的人,應該本於聖經做出回應。我特別指出「聖經中的贖罪」不是造成可能性possibility,乃是實際付出贖價actuality;我也提出所謂「普遍救贖,不確定贖罪」的五大矛盾。我們不能逃避這些重要論點,而堅持己見。

 

        也許我所寫的不能令某些人信服,但是可以繼續討論;若有人根據聖經提出他不能信服的理由,我們就可進一步針對某一論點,繼續深入討論,彼此學習。我盼望讀者再接再厲,回應這些重要論點,不要關閉「解經討論」。

 

2.有人說「約翰福音316」明說「神愛世人」,當如何解釋?

 

        有人認為,如果依照「確定贖罪」這樣解經,『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就得改寫。其實「普遍贖罪論」對此經文的解釋是望文生義。他們已將『約316』改寫成:「神愛世界上古往今來的每一個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事實上,原文是「神愛kosmos,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下(並無「他們」此詞)」。請再細看我在文中的解釋。也請參看DACarson以及其他保守聖經學者對此經文的註釋,即可明白這乃是許多正統信仰聖經學者的共同結論。

 

3.有沒有其他相關資料,可供進一步探討此重要真理?

 

        關於討論「主基督救贖範圍」的解經名作,請讀十七世紀John Owen的經典之作『Th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巴刻在1950年代對此重要課題也掙扎數年之久,研讀Owen此書之後,得到極大幫助,終於豁然開朗走出迷宮。從那時起,巴刻堅信「主基督的十架贖罪,是特定與確定的」才是聖經所說的福音。後來,他從司布真的講章,也得到同樣的答案。

 

    巴刻將自己的研究心得,寫成一篇專文『Saved by His Precious Blood蒙祂的寶血拯救』,作為Owen此名著再版的導言。巴刻表明「特定救贖,確定贖罪」是聖經的基要真理,是福音的核心。巴刻認為今日福音派教會是處於混亂與搖動之中,唯有傳講「主基督確定贖罪」的十架救恩,才能恢復真正的福音。巴刻此文真是暮鼓晨鐘,收錄在其名著『追求敬虔A Quest for Godliness』(Crossway Books, 1990)。唯願大家都閱讀此文『蒙祂的寶血拯救』,必能大得幫助。

 

三、關於「基要與非基要信仰之分」的問答

 

1.只有關於「救恩」的才是基要真理,這樣的看法對不對?

   

        有人認為「神制定完成救恩計畫,感動人接受救恩,因信稱義,基督的受難,復活和再臨,是救恩論的基要信仰;如果偏離了它,人就不能得救。其餘的部分,是非基要信仰」。

 

        如果按照此種劃分標準,天主教會符合此種「救恩論」的基要信仰,因為他們不反對「因信稱義」,乃是反對「唯獨因信基督稱義」。如此說來,基督教會的「宗教改革信仰」所堅持的都是「非基要信仰」。「三自教會」也能通過此劃分標準,因為他們不是反對「因信稱義」,只是要加上「因愛稱義」來沖淡「因信稱義」。

 

        不但如此,連摩門教的救恩論也能通過如此寬鬆的標準。2008年美國大選,共和黨內角逐總統候選人的Mitt Romney,曾作過摩門教的主教與教區長,他想淡化一般基督徒對摩門教的反感,就公開說:「我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人類的救主,至於怎麼解釋這些教義,各宗各派可以有不同的看法」。

 

        我用此例子,是要表明:相信這些「救恩論」基要信仰是重要的,但是不夠的;如何按照聖經解釋這些教義,則是更重要的。當然,偏離了這些教義,人就不能得救;但是,人只是相信這些,仍不能保證他是真正得救的。

 

2.如果有人大體相信「福音派信仰」,只是在「救恩論」方面採取這些寬鬆論點, 我們可不可以接受呢?

   

        有人說:人若在其他教義(如「聖經論」,「神論」,「人論」,「基督論」等)是「福音派」的信仰,則在「救恩論」方面,只要相信他所認為的這些「基要信仰」,就足夠得救了。但是問題在於「福音派」其他教義各論裡面,是否也有「基要與非基要」之分呢?誰來劃定區分的標準?

 

        我在前文已經舉例詳細說明:要區分「基要與非基要」,所謂「影不影響得救」不能作為決定標準。自稱為「福音派」的人士中,有些人不相信「聖經完全無誤」,他們相信其他基要真理,請問這影不影響他們的得救?其實,不論他們得救與否,聖經清楚啟示「聖經完全無誤」是基要真理。

 

        所以,「區分基要與非基要的真正關鍵,在於『歸回聖經』:唯獨聖經本身告訴我們什麼是真理」。聖經所清楚啟示的救恩真理,都是基要的。主的羊聽主的聲音。聖經的啟示是全備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在「主基督的十架贖罪」是「特定的與確定的」,是聖經許多經文的直接明示,所以必是基要真理。

 

3.大家都說自己是根據聖經,堅持各自的立場來爭論,我們當怎麼辦呢?

   

        分歧的雙方都認為自己的觀點是符合『聖經』的,故互不相讓。然而,真理是沒有是而又非的。面對「基要真理」的爭論,問題關鍵並不在於「他或誰認為」,真正解決問題的答案,也不在於雙方互讓,乃是在於雙方都歸回聖經來討論,尋求答案。

 

        早期教會的「耶路撒冷大會」(徒15章),分歧的雙方互不相讓,最後,使徒雅各引用聖經『阿摩司書』來定案。從第四世紀的「尼西亞會議」到第五世紀的「加克敦會議」,都是根據聖經來定案,保守了教會不偏離「三一神論」與「基督論」基要信仰,直到今天。

 

        十六與十七世紀的「宗教改革」透過基督教會會議所制定的「信經,信條」,解決了「人論」與「救恩論」的爭論。奧斯堡信條,比利時信條,海德堡問答,瑞士信條,多特信經,西敏信條,撒沃衣宣言,倫敦浸信會信條等,都是堅守「宗教改革信仰」。其中十七世紀的「多特信經」與「瑞士公認信條」,更是針對「基督確定贖罪」基要真理,皆有仔細的討論,根據聖經定案。

 

        從教會歷史來看,顯明神的手在掌管,帶領這些會議制定忠於聖經的信仰告白,保守了基督教會直到今日。雖然福音派教會中,有忽視或輕看這些信仰告白者,以致漸次遠離「宗教改革信仰」,但是我們感謝神行作萬事,藉著這些信條來保守與造就教會。我們深信歷代教會也在神的帶領之下,制定了忠於聖經的「信仰告白」與「信經」。除非根據聖經提出證據,否則我們不應按照己意修改之。

 

四、關於「福音派」的問答

 

1.大家都說自己是福音派,應當彼此接納合作,不要對立辯論,這樣不是很好的見證嗎?

   

        何謂「福音派」?

 

    常有人說「其教會或機構是福音派的立場,而不是某一個神學宗派的立場」。然而,說這話的人並未給「福音派」下個清楚的定義。如果僅是根據其寬鬆的信仰立場內容來說「我們是純正的福音派」。請問不完全接受其「信仰告白」者,是否就不是「純正」的「福音派」?何謂「純正的福音派」?是否自稱為「福音派」的人,都是真正的「福音派」呢?

 

    「新正統派」的卡爾巴特也稱自己是「福音派」;不相信聖經完全無誤的人,也稱自己是「福音派」。有些人認為在「主基督救恩」之外人仍有得救的可能,有些人認為神不是無所不知的,有些人認為將來沒有地獄永遠刑罰,這些人都稱自己是「福音派」。所以,若說自己是「福音派」立場,甚至說是「保守福音派」的立場,仍然是含糊不清的。除非清楚定義何謂「福音派」,何謂「保守」,不然說自己是「福音派」的意義不大。

 

2.如何分辨誰才是持守真正「福音信仰」的?

   

        既然「福音派」此詞已經如此氾濫,不如說我們是持守「宗教改革信仰」,這才是真正純正的「福音派信仰」。堅守「宗教改革信仰」的「信仰告白」,是最具體又實際的方法,來表明自己是歸回聖經的純正福音信仰。

      

        教會或機構的「信仰告白與守則」所定規的,應該是根據「宗教改革信仰」的總立場,符合歐洲大陸的改革宗教會(比利時信條,海德堡要理問答,多特信經,瑞士信條),英國的長老會(西敏信條),公理會(撒沃衣宣言),浸信會(倫敦浸信會信條)所見證的。唯有依據如此具體的「宗教改革信仰」,才是真正持守「福音信仰」。

       

        若是不持守「宗教改革信仰」,則所謂「超宗派的保守福音派教會機構」必然會變成「界線模糊,立場寬鬆」,因為無法實際定義「福音派」,無法具體定義「保守」。如此一來,當初的理想宗旨,經過若干年間,漸漸褪色變質,「基督教青年會」與「救世軍」就是明顯的例子,都已脫離了當初創會的宗旨。

 

3.如何面對「福音派」中的信仰分歧?

 

    其實,大家若是都歸回聖經,歸回宗教改革信仰,就沒有信仰分歧。雖然各人或各教會歸正的時間有先後,程度有多寡,但是真正的教會必然是根據聖經不斷的歸正。「比較歸正」的教會應當幫助那「尚未歸正」或「不夠歸正」的教會,直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漸漸同歸於一,長大成熟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對於「基督特定救贖,確定贖罪」認識不清楚的人,承認自己還在掙扎中,無法下結論者,我們應當耐心的與他討論。我們必須堅守「宗教改革信仰」的立場,以謙卑柔和的態度,在愛中說真理。對於反對此基要真理者,我們要根據「提後224-26」來勸誡對方。既然神的主權恩典已經感化我們的剛硬之心,深信也必能改變對方之心。

 

五、關於「神學派別爭議」的問答

 

1.我們應當如何面對「不同神學立場的爭議」?

 

        有關信仰問題的爭議,教會與機構的一切決議,都應以聖經為最高裁判者。我們必須承認:任何以人的「理性,經驗,傳統」作為前提與根基,所發展出來的神學體系,必然是不完全的,更是錯謬的,因為人是有限又有罪的。我們若要認識聖經真理,就不能採用人為的神學體系;我們只有謙卑聆聽聖靈藉著聖經向我們說話,我們才能明白真理。

 

    認識救恩真理的途徑,不能採用任何「人本主義」的神學體系;乃是放下自己的神學體系,悔改進入聖經本身的體系中。聖經既是「神的話」是煉淨的,祂的道完全的(詩1830),其本身就是真理,真理自有其本身的完美完整體系。聖經是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因為其本身就是完整的真道系統。這正是「宗教改革信仰」的基要真理:聖經是「權威的,必要的,清晰的,足夠的」,聖經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絕對是清晰完整與充分夠用的(提後316-17)。我們若不先回歸聖經,則根本無法認識真理。因為不在真理中的人,根本無法認識真理。

 

2.同一本聖經,各人有不同的解釋,如何分辨哪一解釋才是正確的?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聖經是神的話,本身是活潑大有功效的,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聖經本身有其完整體系,神學的目的乃是放下自己,倚靠聖經來學習聖經本身的系統。聖經自己解釋自己,聖經自己運用自己,不需要一套聖經之外的神學或解經體系來解釋它,使它發揮功用。這就是「宗教改革」所堅持的「唯獨聖經」真義:唯獨聖經自己解釋自己,不需要靠外在的神學體系。我們若不活在聖靈中,在聖經真道裡造就自己,則根本無法真正認識聖經,也更無法逼近聖經。唯有在主的光中,我們才能見光。

 

        有人宣稱他所相信的神學體系,是最接近聖經的。其實,這也是誤解。我們不持守聖經之外的任何神學體系,我們乃是堅持「唯獨聖經」真理,也就是「宗教改革信仰」的精髓。我們都應當持守的,乃是聖經本身的體系,根據「以經解經」的聖經總原則,來歸回聖經。

 

3.有人說聖經中有許多矛盾的兩面真理,所以不應該堅持某一特定立場,這樣對不對呢?

 

        有人說「聖經有許多『二律相悖』的真理,如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神的揀選和神對世人的愛,等等」。其實,聖經並無任何相悖的真理,因為聖經的真正作者是神自己;神的話就真理(約1717),真理都是合一的,怎麼可能相悖呢?除非有人想要憑己意誤解錯解,才會帶來表面的矛盾相悖。但是就真理本質而言,毫無矛盾衝突,反而是相輔相成的。

 

        聖經啟示「神的主權統管萬有,人有其責任回應神的主權」,這是奧秘,並非矛盾。當我們固守真道的奧秘時,就避免陷入「宿命論」與「人自主論」的錯謬。「神對選民的愛,與對世人的愛有分別」,這是聖經的啟示,毫無矛盾,當我們固守「神主權揀選之愛」的奧秘時,就不會陷入「博愛普救論」與「因愛稱義論」的陷阱。

 

        聖經清楚啟示「主基督的贖罪,是特定救贖與確定贖罪」,是顯明「神對選民的特定之愛Special Love」。這並不會與「神對人類的普遍之愛Common Love」有任何矛盾衝突。正如「特殊啟示」與「普遍啟示」之間,「特別恩典」與「普遍恩典」之間,不但沒有衝突,反而和諧。巴刻有一篇專文『The Love of God: Universal and Particular神的愛:普遍與特殊』(收錄於『Still Sovereign』書中,Baker, 2000),精闢的解經討論,言簡意賅,指點迷津,敬請閱讀。

 

        對於救恩真理,聖經的啟示是一貫清晰的,從來沒有矛盾衝突;是「大哉,敬虔的奧秘」,是「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提前316;羅1133)。主基督十架特定救贖,與確定贖罪的真理,更是清楚顯明。我們不需要以任何聖經之外的神學體系來解釋之,以免強解。若「特定救贖」是對的,「普遍救贖」就是錯的,不可能兩個都對。因為「在你們中間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祂只有一是」(林後519) ,所以,在此基要真理上,持中間立場是不可能的;因為主耶穌說:「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

 

4.有人說「福音派各神學宗派各有長短,彼此應該不是對立,而是互補的」,我們當如何回應?

  

        如前所述,我們必須先給「福音派」下個清楚嚴謹的定義,也指出判斷「長短」的標準何在,此句敘述才有意義,也才能實踐。我們無須也不應該「捍衛自己的神學體系的完整性」,乃是「堅守聖經本身的真理系統」。在基要信仰上,我們必須合一,是不容許有「不合聖經」的差異。

 

參、結語:務要傳「真道」

 

        在這「追求多元並存,沖淡絕對真理」的後現代,「追求成功現象,輕看教義真理」的歪風已經滲入教會。教會是永生神的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要幫助信徒在至聖真道上造就自己。值此亂世,疾風勁草,我們務要傳「真道」使人歸正,不論得時不得時。我們唯有「完全靠主恩典,只為神的榮耀」,歸回聖經持守真道,才能完成使命,不辱恩主所託。

 

        關於「基督十架救恩」,我們必須堅持「主基督特定救贖,確定贖罪」的基要真理。雖然這在一般世人為愚拙,在開放福音派為絆腳石,但是對親身領受「基督贖罪之愛」的選民而言,這是我們真正明白與經歷「基督的愛」之關鍵。正因祂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所以是「何等長闊高深」;正因祂的愛是永不與我們隔絕的,所以是「得勝一切有餘」。「基督十架代贖之愛」是我們生命與事奉的唯一根基。根基若是毀壞,義人還能作什麼呢?

 

        願我們繼續在主施恩寶座前,禱告仰望,求主繼續使用我們,完全根據「唯獨聖經」來傳講「宗教改革信仰」,以造就中國教會和海外華人教會的廣大需要。這完全要靠主的恩典,也完全為了主的榮耀。

 

        唯願我等主內同道,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林前1613),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提前612),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爭辯(猶3),在我們已有的真道上堅固(彼後112),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固守真道的奧秘(提前3913)。

 

 

資料來源:聖經歸正教會Bible Reformed Church呂沛淵牧師 9/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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