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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識」的史實及展望全文

(中央社台北3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秘書長高孔廉在「九二共識」20週年前夕,於今天發表「『九二共識』的史實及展望」,回顧「九二共識」形成史實,展望「九二共識」未來。

「『九二共識』的史實及展望」全文如下:
今年11月16日是海峽兩岸達成「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20週年,此一共識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關鍵基礎。本人於1992年時在陸委會擔任副主委,參與研擬對策並監督協商過程,2008年又任職海基會,擔任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負責第一線的協商談判工作,對於共識的來龍去脈及其發揮作用,知之甚詳。本文將回顧其形成過程,分析其意義,並展望未來兩岸互信發展的契機。

一、「九二共識」的緣起
「九二共識」緣起是因為我方不接受中共版本的「一個中國原則」。 1991年3月9日 海基會成立,在主管機關授權下與大陸方面展開協商談判。當時主要是談「文書驗證」及「掛號信函查詢補償」等兩個議題,儘管實質協議內容已談妥,但因大陸堅持在協議前言加入其所謂「一個中國」的原則,此為我方所不能接受。

二、「九二共識」的過程
1. 從1991年3月起,雙方協商一年半,都無法達成共識,直到 1992年10月28日 ,兩會在香港再度展開會談,針對此一僵局,雙方各提了五個方案,但均互不接受。我方於10月31日又再提三個方案,雖我方代表留在會場等候對方回話,但對方卻先行於 11月1日離開會場,返回大陸。

2. 隨後海協會於 11月3日 透過新華社發佈新聞表示願意接受三案中之一案(以口頭方式表述一個中國),並建議就表述的具體內容另行協商。

3. 我方則認為既可各自表述,何須再協商,乃由海基會於 11月3日 發佈新聞稿表示我方將依據國家統一委員會1992年8月1日 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並正式去函通知海協會,表示已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

4. 海協會接獲海基會函後,同日( 11月3日 )即電告海基會「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

5. 11月16日海協會正式回復海基會 11月3日 去函,表示「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一個中國原則),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回函並將我方表述原文全部共83字作為附件(「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函中也將該會表述的要點說明,計72字(「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三、「九二共識」的內容
由前述雙方交涉協商過程可知,雙方表述的內容並不一致,但雙方相互尊重並接受,此即所謂「Agree todisagree」。由於各自表達的內容長達數十字,當時媒體即將之濃縮為八個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或再精簡為「一中各表」四個字,雖然並非原始的共識文字,但其精髓則充分表達。

有人批評「九二共識」是接受「一個中國」,是「賣台」,但其實這是斷章取義。正如前述緣起指出,我方完全不接受中共版本的「一個中國原則」,才有此「九二共識」的產生。至於我方的表述內容,也完全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規範與精神。

四、「九二共識」的作用
其實兩岸的政治爭議,現階段並無雙方可共同接受的完美解決之道,「九二共識」可以說是模糊處理,求同存異,發揮了「擱置爭議、務實協商」的作用,也正因為有了這個共識,雙方展開協商的籌備。1993年兩會在新加坡舉行了兩岸歷史上第一次的會談-辜汪會談,簽署了四個協議,解決了前述文書驗證及掛號信函處理問題,並建立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為兩岸關係發展帶來歷史新頁。

五、「九二共識」名稱的由來
1992年雙方達成的共識,其實並沒有名稱,引述時並不方便。後來有若干媒體及學者開始倣傚歷史事件,以其發生時間命名,乃逐漸出現「九二共識」的名詞。

2000年3月總統大選的結果,由民進黨執政,當時陸委會主委蘇起,鑑於民進黨一貫的主張,恐不易接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說法,乃於當年4月基於好意,積極提倡以「九二共識」稱之,藉以模糊爭議的問題。此一命名遂普遍為各界使用,隨後大陸方面亦逐漸使用此名稱。其實名稱只是個代表符號,並非關鍵,如果仿照「辛亥革命」,以天干地支來命名「壬申共識」亦無不可,只要大家習慣接受就可以了。

六、 兩岸陷入低潮及再度恢復協商
1995年大陸方面以我方違反共識為由,片面宣告中止兩會協商;1996年我方總統大選,大陸方面又「文攻武嚇」,兩岸關係陷入低潮;1998年雙方有意緩和緊張關係,乃舉行了辜汪上海會晤,汪道涵並應允次年回訪台灣,可惜1999年又因李前總統提出「兩國論」,海基會與海協會的聯繫管道再度中斷。

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由於其兩岸政策否認「九二共識」,而且反反覆覆,兩岸關係乃陷入高度緊張,大陸甚至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為其採取非和平手段定下了條件。民進黨執政期間,兩岸關係緊張,衝突一觸即發,可以說是達到了危險邊緣。

2008年,馬總統當選,國民黨在 5月20日 再度執政,大陸政策的主軸定為:「以協商取代對抗,以合作創造雙贏」,並主張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恢復協商,大陸方面則積極回應同意,於是在 2008年6月13日舉行了第一次「江陳會談」,雙方同意在「先經後政,先易後難」的原則下協商,簽署了「陸客來台觀光」及「兩岸包機直航」兩項協議。

協商過程中,我方始終秉持「對等、尊嚴、互惠」與「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迄今,兩會共舉行了八次會談,簽署了18項協議,涵蓋了許多經濟、民生議題,積極的保障了民眾權益,也沒有犧牲任何我方的主權,更創造了兩岸和平穩定的局面。台灣因此從「麻煩製造者」變成「和平締造者」,普遍為國際社會所肯定。

七、究竟有無「九二共識」?
反對人士常以大陸的說法來質疑「九二共識」,他們指稱大陸認為「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但這種說法並不是共識的全貌,反對人士以大陸的說法來質疑並不公平,因為當年的共識就是各自表述或各說各話,為什麼只引大陸的表述,而不引我方的表述?
有人又以當年並無雙方簽署的文件為由,認為沒有九二共識,但所謂共識並非正式協議,只代表雙方共同看法或認知,有時根本沒有文件,而「九二共識」還有雙方往來信函及新聞稿,白紙黑字,稱之共識並不為過。

「九二共識」史實俱在,問題是稱呼為什麼名稱最好。但務實來說,此一共識既能各說各話,又能擱置兩岸爭議,台灣內部實不必為此爭論不休。反對人士如可提出一個普為各方接受的說法,當然最好,否則為此內耗,最後受害的反而是台灣自己。

2008年3月26日,大陸胡錦濤總書記與美國小布希總統通熱線電話,新華社報導指出「…He said it is China』s consistent stand that the Chinese Mainland and Taiwan should restore consultation and talks on the basis of 「the 1992 consensus」which sees both sides recognize there is only one China,but agree to differ on its definition.」(他說中國一貫的立場就是中國大陸與臺灣應該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恢復協商,「九二共識」就是雙方都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但同意彼此定義不同)。此段英文記載於新華社所發的英文新聞稿,也見諸於大陸駐聯合國代表團的網站。

因此至少美國官方也知道「九二共識」內容,而且如今美國學者亦常以「 92 Consensus」稱之,足見「九二共識」不僅存在,亦已為國際社會所知悉,也可以說「九二共識」為台、美、中三方普遍認知的歷史事實。

八、「九二共識」的未來
由於有了九二共識的基礎,海峽兩岸擱置了政治爭議,才能務實展開協商。談判的常識是「雙方各讓一步,各取所需;都不滿意,但可以接受」,如此才能順暢運作。
「九二共識」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如果不予切割,斷章取義,整個連貫來看,其意義實即馬總統2008年競選時所提兩岸政策的政見-「不獨、不統」,因為前段是不獨,後段是不統,各說各話。就現階段而言,唯有不獨不統,才能避免武力衝突,兵戎相見,因此又加上「不武」,整體而言,國民黨的大陸政策是一以貫之,「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從不搖擺。

當然,僅僅只有「九二共識」是不夠的,兩岸關係的發展重在建立互信,2008年以來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成果得來不易,兩岸均應珍惜。雙方應在這個基礎上續謀發展,進一步「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累積互信,體諒對方的需求。特別以台灣處境而言,以一個小型海島經濟,必須與國際社會往來,交換資源,才能有繼續生存發展的機會;因此有尊嚴的參與國際活動,既是台灣成為國際村一員應享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這已是台灣不分朝野的全民共識,大陸方面如能頓悟,調整其處處提防的態度,對於兩岸關係發展必能更上層樓,和平穩定也能更為鞏固。1011103

詳全文 「九二共識」的史實及展望全文-政治新聞-新浪新聞中心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21103/8216589.html

資料來源:中央社 (2012-11-03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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