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乞丐積鉅金贈經廟宇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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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訊息,有一個雙腳殘廢、不能站立或行走、活得非常可憐、令人不忍卒睹的乞丐,他用汽車內胎包住臀部,用雙手拿兩塊木板,坐在地上,慢慢地向前移行;天天向人乞討,以此為生。但這個受人憐憫的乞丐,卻做了一件使臺灣人們吃驚的異事。他把平日省吃儉用、從乞討所得積存的新臺幣二十萬元(約合五千美元。目前臺灣普通一般人月薪約自六、七千元至一萬五、六千元新臺幣,所以二十萬元是一筆鉅金),買了兩部佛教大藏經,一部送給了北港慈德堂,另一部送給了苗栗凈覺苑,「並皈依佛門,成為虔誠佛教徒」。這個成了臺灣新聞人物、看似不平凡的殘障乞丐,名叫鄭國臨,五十九歲,原籍高雄縣旗山鎮,現露宿北港鎮中正路第一銀行騎樓下。

不必說,這個被臺灣新聞記者追蹤拍照的無腿乞丐,全是受了佛教的「業力」(Karma)和「積功德」兩種思想的影響,而才甘心樂意地贈經佛教的。印度佛教承受了古代婆羅門教的信仰,主張每個人的今生,或窮或富,或禍或福,以至於日常生活中的所有一切結果(如頭痛),都莫不是由個人前生所作的業力所致。中國佛教和尚們常強調,如人前生行善業,今生便得善報,大富大貴,住洋房,坐飛機,僕婢如雲,生活舒適;但人如在前生作惡業,則今生定必貧苦無依,災難不絕。四面楚歌,痛苦莫名。無疑地,這個自己捨不得吃、捨不得用的鄭姓乞丐,他迷信他是前生曾作了惡業,所以今生才會落到如此悽慘可憐地步。(但如在歐美等福利制度健全的國家,這個雙腳殘廢的乞丐能從政府領取救濟金過活,或入官辦的救濟院度日。)因此,他爲了修修來世,才毅然決然地把他長年來從乞討所得的存款新臺幣二十萬元,買了佛教藏經送給寺廟。所以,他的這次向佛教贈經,可說全是出於佛教信仰,想為自己在今生造善業,積功德,以求來世福祿。因此,他在贈經同時,也正式按佛教三皈禮儀,皈依了佛門,作了佛教信徒。

其實,照我們來看,佛教所講的業力和積功德,卻問題多多。簡單來說,那些貪官污吏、走私販毒以及用不正當手段致富的人,豈不個個都是有錢有勢?難道他們都是前生作了善業與積了善功,而才有今世的這種「好」結果嗎?但這些人都屬惡人與壞人類,根本不值得令人羨慕甚麼的。佛教教主釋迦牟尼勸人要好好苦修,以求悟道得解脫;但如今人們只要拿錢或購物送寺廟便能成為作善業,積功德,為自己的「解脫」加分數,豈不是大大地便宜方便了有錢的人?但那些無力送錢送物給寺廟的人怎麼辦呢?他(她)們都該死嗎?那個雙腳雖是殘廢的鄭姓乞丐,腦子卻很清楚,他極清楚地知道這些「條件」,他必須先要積存一筆巨款,買東西送給佛教后,才能被佛教接受,「皈依佛門」。他天天在北港鎮行乞,他的一部佛經就是送給北港鎮的慈德堂的。但為何要他花十萬元新臺幣購大藏經送廟宇后,才能皈依佛門?才被收留成佛教徒?這真像是一手交錢(佛經),一手交貨(給功德)。銀貨兩訖。這次佛教僧伽不費吹灰之力,白白地拿到了兩部佛經。那個乞丐無疑地是想到:「阿彌陀佛!我今生捐了兩部佛經,已經作了善業,積了善功,我來生不必再作乞丐了,我來生也會大富大貴啊!哈哈哈!」難怪中國佛教世世代代有錢,大家渴望為自己及家庭成員積功德和作善業,都拚命熱心捐錢給佛教,甚至連乞丐也不落人後。結果,中國佛教能蓋大廟,造大佛像,做各種佛教的大事業,包括觀光遊覽;和尚尼姑大多也都成了財主,開佛教大會時,個人向大會捐出個五十萬、一百萬元臺幣,已不算稀罕的了。至於泰國北部及世界各地的中南半島難民營,和尚是不想去,也懶得去和難胞們打交道的:「因為他們個個前生作惡業,所以今生才會淪落到如此地步啊!」(業力不可信,請閱拙著《答妙貞十問》第四篇:「真的是前世種因,今世受報嗎?」)只有基督教不趨炎附勢,不向富人堆中鉆,但卻去這些可憐的難民中傳福音。目前,由泰國華僑教會紀經才長老等領導的泰北難民營傳道,便是最好的見證。我常收到他們寄來的屬靈刊物––《泰宣之聲》,讀後令人感動流淚。祈求父神大大地賜福他們的聖!,也請各地有經濟能力的同道用代禱和金錢支援他們的工作,他們的地址是:Elder Kee Ken-chai, Thailand Christian Mission, P.O. Box4-x4-11, Bangkok, Thailand。

現在我們要從另一角度來看「乞丐贈經」。這個乞丐以為如此行,「行善業,積功德」,便能來世福祿無窮,則是大錯特錯的了。這種信仰當然不可信,不過是佛教中的一種錯謬教義與弄錢的方法而已。但這個乞丐對所信的佛教的虔誠態度與熱心奉獻精神,卻值得我們注意。從這人的行為,難道我們不能得些教訓嗎?(如有人以為他是迷信,所以才捐鉅金贈廟宇佛經。那麼,信基督教的我們,豈不比他更應對主虔誠與誠心奉獻?下段將論及。)基督教不講甚麼業力,因它只是一種似是而非、尊富欺貧、錦上添花的無聊教義。基督教也不講功德,因它只是一種商業買賣行為,你出錢,我給功德;和尚像是成了商人,信徒都變成了一些顧客。(對於行善業,積功德,佛教甚至大言不慚地向人說:「快來吧!我現在給你一個行善業、積功德的好機會,不要錯過,機會難得,以免後悔!」於是錢財滾滾而至。)但基督教只專講「愛」,有兩種愛:一是神愛世人,差祂的獨生子耶穌降世救人的愛;另一是信徒得救后,心存感恩,同主報答的愛,或獻身作傳道人或熱心義務參與聖工,並同時努力熱心奉獻金錢紿教會以推廣福音救人。在奉獻上,新約的馬利亞打破價值昂貴的真哪噠香膏抹主,便是最好的榜樣。

我們在中國教會中能發現一個怪現象,有些人在未信主前、作佛教徒時,十分熱心奉獻錢給佛教。但信主后,反而變得冷淡,借口我是「因信稱義」,還要奉獻錢幹嘛?但這是完全錯了!一個真悔改了的信徒,一定是非常熱心奉獻金錢給教會,並同時努力參與聖工發展的。我們在教會中也確能看到這類「感恩型」的熱心愛主的弟兄姊妹。有一位姊妹在大熱天,自己連一瓶汽水也捨不得買來解渴,但即要把錢一點點地省下來奉獻給教會。在金額上,她對教會的奉獻是最多的一位;她真心誠心愛主,她努力亟力奉獻。主在天上也看得很清楚,絕沒有虧待她。從她自己和兒女們的身上,我們已確實地看到了主加給她和家人許許多多的恩典與福氣。

一個信佛教的殘障乞丐居然能如此慷慨奉獻,叫人大吃一驚;作基督徒的我們,難道還比不上他嗎?決不!我們必須要超過這個乞丐的所行––熱心奉獻。因我們所信的,是一個專講愛的福音。朋友,你對主所加給你的厚恩,有對祂的具體表現嗎?請讀詩篇一一六篇 12 節至 17 節,阿們。

(寫於一九八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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