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天民新文集
窮人在佛教中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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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講「超度」,講「功德」,就靠這兩件「法寶」,不單養活了佛寺中的一大堆人,也斷續地延長了佛教的「壽命」。中國一般對佛教並無研究,但卻自稱是「佛教徒」的人,碰到家中有人死時,照例要請僧、尼來念經拜懺,為死人超度一番。大家模糊地相信只要和尚能駕到,「佛事」完畢。死人靈魂(龔按:佛教不用「靈魂」這個說法,但另用「阿賴耶識」等的術語代替靈瑰),便能直升西天成佛,或投胎到大富大貴的家庭去呢。但佛教和尚是人,也要吃飯,如請和尚來超度死人,是要付錢的;每堂佛事多則需花幾百萬臺幣(或更多),少則亦得幾千元或幾百元。如死者家中富有,能在很多錢,那麼來的和尚不單數目很多,且有「高僧」在。(在日本,如付錢很多,連死人的牌位,也會被加上許多佛教頭銜《類似封號》,寫得很長。)但如錢很少,那麼可能只來一個「小和尚」敷衍了事。 但如果有很窮的佛教家庭,家中死了人,雖渴想有「法師」來為死人超度,但卻不敢也無顏去佛寺懇求和尚來家免費義務超度的。即使附近住有和尚,他們也不會自動上門來做沒錢拿的超度的。臺灣聖嚴法師好像說過,超度如不付錢,則超度無效(原意如此)。但即使聖嚴沒有講過,中國和尚不替窮人免費超度則是事實,大家都知道。那我們不禁要問:「窮人在佛教中怎麼辦呢?」佛教的超度像是和尚的「專利」,如不是由和尚超度,則無效。難怪佛教信徒對此毫無辦法,只好讓人擺佈了。 臺灣基督教馮叔康先生寫了一篇見證,題名:「從佛教家庭出來」。馮父曾對佛教熱心得作了三年和尚,到處遊行佈道,也到過常州天靈寺。但有一天,馮父忽然回家,不再當和尚了。馮父對家人說,有錢的人請和尚去超度死人,不單大擺素筵請和尚們吃喝,臨走時,還送很多錢給和尚,藉以保證死人去西方極樂世界享福。(龔按:請閱拙著《答妙貞十問》第六篇:「唸經拜懺,亡魂能得超度嗎?」便知去西方靠不住。)馮父最後說:「可是,我想不通,那些窮人死了甚至連棺材也買不起,難道這些窮人該下地獄了嗎?這是極不公平的枉事。因此,我向寺主方丈辭職不幹了。」(一九八○牢十月十二日臺灣《福音報》)馮父不願作「經懺鬼子」(佛教稱那些唸經拜懺吃死人飯的和尚為經懺鬼子,看不起他們;但又要靠他們來賺錢養活大家,真是矛盾極了!龔按),把真相說了出來,真是難能可貴! 某年,我在韓國釜山華僑教會牧會。某天,宋太太突然去世,孤零一人,身後蕭條。此人不熱心,一年只來教會幾次,但當她死去前的那個主日,卻「希奇」地來了教會,大家都看到了她。我接到宋的死訊后,立刻請了教會的兩位年長姊妹去宋家,並立即決定由教會來接辦喪事。因當時無人要管這個吃力不討好的閑事,附近人們也只是鬧哄哄地交頭接耳,亂說一陣罷了。當宋的棺材擡出華僑村子時,我特別請教會的孫太太用大聲向圍觀的人群說:「宋太太一年中只來教會一、二次,平日也沒有拿錢奉獻給教會,但今天她死了,還是由我們教會憑著主耶穌的愛心來舉辦這個喪事。我們不收一分錢。至於宋太太死後留下的一些雜東西,我們已經統統地交給當時在場的×先生了,以表示我們清清白白。」圍觀者聽后,才恍然大悟,原來如此。 基督教就是這麼「老實」,凡是信耶穌的人死了,不論貧富,我們一律要為他們舉行基督教喪禮,使死者遺體能妥為安葬,不致「死不瞑目」。也許有佛教徒會反駁:「那你們基督教是不是也為不信耶穌的人行葬禮呢?你們豈不是隻愛信耶穌的自己人嗎?」(佛教徒常如此批評基督教。龔按。)我們的答覆是:「那些不信耶穌的死者,可說大都是所謂佛教徒或異教徒,他們既生前不信耶穌,我們怎麼能隨便地『自作多情』替這些不信耶穌的死人去行基督教的喪葬禮呢?何況這也是違反聖經教訓的。同樣情形,我們基督教也絕對不曾勉強死人的親友來接受基督教信仰的喪禮的。」但相反地,在佛教方面,只要有人來請和尚超度,即使原來根本不認識這死人或家人,但只要被請,且有錢拿,便照去不誤,能把死者統統算是「佛教徒」。(聖嚴法師的書中也如此主張,可代表中國僧伽的一般意見。) 佛教弄錢的另一妙法,是特別強調「功德」思想。甚麼「積功德」、「功德無量」以及「功德圓滿」,都是屬於功德範圍。簡單來說,諸凡佛教建寺、造佛像……以至於其它任何佛教事業,都可用「積功德」的名義向信徒或傾向於佛教的人募款。佛教徒只要聽說能為自己積下功德,不單為現世好,也為來世好,於是便極慷慨地把自己辛苦賺來的錢送到佛寺或送給某一位和尚––自己的皈依師了。難怪在臺灣的佛教能大興土木,大建佛教寺院,招徠觀光客,錢上加錢;而有些佛教和尚或尼姑個人也都成了巨富。上次在臺灣開甚麼佛教大會時,有一位法師個人向大會一次搞了一百萬臺幣(約合二萬五千美元),另一位尼姑好像也是個人一次捐了一百萬(?)或幾十萬臺幣(?)。難怪臺灣的報紙要大大抨擊佛教僧尼太有錢了!那次大會系按每個人的捐款數目而才決定參加資格的。那些窮和尚只好望「錢」興嘆,不得其「門」而入了。佛教《海潮音月刊》社論對此亦曾有強烈批評,佛教不應以錢「取」人! 現在話再說回來,在「積功德」一事上,可憐的窮人們又沒有分了。連自己吃飯、生活都成問題,那有錢來積功德呢?如果佛教的「功德」思想確是如佛教所講那麼有用有效,既能福被今生,又能獲益來世,那麼,這種種的「好處」也只有送錢給佛教的富人以及多少能拿錢給佛教的人去「享受」了。再如嚴格來講,只有越多拿錢給佛教的人,才會越多得到這些因「積功德」而來的益處。至於無錢給佛教的窮苦人,只好「永入地獄」?永不解脫了?這豈不是顯得不公平嗎?一個宗教的教義,如只顧到一小撮能出錢給這宗教的人,也就可看出這個宗教是大有問題,何等「勢利眼」呢!我國民間流傳,人上廟去,會碰到「茶,泡茶,泡好茶」以及「坐,請坐,請上座」的三種不同待遇,端看你的「穿著」如何,以及「錢」出手的氣魄如何而定。 韓國釜山華僑教會有一些窮苦人。(因韓戰結果,華僑失去財物,大多僅能溫飽而已。)某次,有一位十分窮苦的孤苦老姊妹,很愧疚地對我說:「牧師,我很窮,沒有錢奉獻結上帝,但我愛主,我要去教會做禮拜。牧師,這沒有關係嗎?」我立刻安慰她道:「×大娘(山東人尊稱年長婦女為大娘),主耶穌絕對不看人的外表,他不會嫌人窮的,他自己也是窮苦人家出身。主耶穌只看人的信心。你只管放心來做禮拜好了,沒有人會說什麼的。」除這位×大娘外,另外還有一些窮苦的同道也都和大家一起做禮拜敬拜神,其樂融融!當我們全家離韓赴日時,那位×大娘以及不少弟兄姊妹都在碼頭上依依不捨地送行。 基督教就是如此平等、博愛,無論貧富,一視同仁。只要你愿相信主耶穌救你,你便得救,成為上帝的寶貴兒女。基督教如果也講甚麼「功德」,看錢「收」人,我想那位×大娘和許多其它窮苦僑胞也就得不到福音的福氣了。但幸虧不是如此,因基督教所講的與佛教剛剛相反。經上說:「你們得救是本平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 8~9) (寫於一九八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