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海/台北報導】2010.09.12 02:59 am

陸委會昨日宣布,海基會與海協會已完成「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IPR)的換文程序,兩項協議將於今日(2010.9.12)正式生效。ECFA

大陸商務部發言人姚堅昨天隨即發表談話。姚堅指出,非常高興看到協議即將正式生效。商務部作為業務主管部門,將積極落實好協議內容,推動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早期收穫的實施,相信協議的實施,將促進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推動兩岸經濟共同發展。

巧合的是,九月十二日也是也是兩岸打破長期僵局,簽署「金門協議」廿周年的日子。陸委會表示,廿年前的九月十二日,兩岸打破長久對立、互不往來僵局,簽署「金門協議」,廿年後的ECFA則是共創雙贏。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楊毅昨天表示,生效日期完全是因為海基會今天來函,依照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第二天生效。

兩項協議生效後,「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架構與人員安排也將隨即展開。

經濟部表示,經合會的人員組成,會在協議生效後加速進行;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透露,目前台灣方面對於經合會的規劃,是由次長來擔任主委,不過這部分還需要與陸委會商定。

【特派記者李志德/北京報導】ECFA今天將生效,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本周將率團訪問中國大陸。據透露,訪問團十六日抵達上海後,江丙坤和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將共同主持會議,討論經合會、投資保障協議等課題。

江丙坤將從十六日起率團訪問大陸四天,行程相當緊湊。

消息人士透露,江丙坤一下飛機就安排與陳雲林會面,主持海基、海協兩會的工作會議,商討ECFA後的相關事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根據ECFA的內容,兩岸將設立「經濟合作委員會」的組成和相關事宜。

此外,江、陳也將討論年底第六次「江陳會」所要進一步討論的投資保障協議等相關議題,同時就ECFA後續要洽簽的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等相關協議的文本和內容。

據指出,這個訪團將有多達六位部會副首長同行,包括經濟部次長林聖忠,政務官人數之多,創下紀錄。【2010/09/12 聯合報】

ECFA今日生效  2010-09-12工商時報【記者劉馥瑜/台北報導】

海基會與海協會已於昨日上午進行ECFA換文,ECFA與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將同步於今(12)日起生效。在ECFA生效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將率董監事團於16日啟程赴大陸,包括經濟部政務次長林聖忠、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等6位官方代表將與海協會及大陸對口官員,就經合會組成與投資保障協議,進一步交換意見。

由江丙坤率領的海基會董監事團,將於16日至19日走訪上海、昆山兩地。據了解,16日抵達上海首日,將隨即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協會董監事進行會談;由於ECFA生效後,兩岸可望優先啟動兩岸經合會組成與投資保障協議協商,因此雙方代表見面,預期會針對相關議題進行交流。

根據ECFA協議文本,兩岸雙方將於ECFA生效後半年內,啟動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爭端解決機制等後續4項協議的協商;由於投資保障協議已列為年底第6次江陳會主要推動議題之一,而兩岸經合會將針對另外3項協議進行相關協商準備,因此,這兩項議題都有時間上的緊迫性。

另外,海基會董監事團將於17日參觀上海世博會;18日參訪在新加坡掛牌上市的台資企業奐鑫電子、台灣餐飲連鎖業85度C等上海台商,並於當晚轉赴昆山,19日參加昆山媽祖安座大典。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海基會首次率董監事團前往大陸參訪考察,也是首次有台灣副部層級的官員參與海基會交流團赴陸,同時,也是兩岸兩會組成以來,雙方董監事與理監事首次面對面交流座談,對兩岸交流的形式與實質意涵上,都別具意義。

目前已知,海基會董監事團參與成員除了林聖忠、李紀珠,還包括內政部次長簡太郎、陸委會副主委高長等,以及長榮集團副總裁林省三、世新大學董事長成嘉玲、美吾華集團董事長李成家、金仁寶集團董事長許勝雄等20多位董監事。

此外,ECFA正式換文並生效後,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昨日表示,商務部作為主管部門,將積極落實好協議內容,推動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早期收穫的實施。

而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日在歐洲出訪時表示,ECFA生效後,依據兩岸簽署的協議,雙方將開啟官方的連結與接觸,有助台灣與大陸處理後續的難題。

(中央社記者劉正慶台北11日電)海基會上午通知大陸海協會:「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與「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我方已完成相關程序。海協會下午隨即函覆通知,雙方同意9月12日生效實施。

海協會回覆說,大陸除了確認已做好該兩項協議生效的相關準備外,並通知雙方完成換文程序,且同意協議於9月12日正式生效實施。

海基會表示,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與「智財權保護協議」關於簽署生效的規定,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對方,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

海基會指出,立法院於8月17日第二次臨時會審議通過ECFA與智慧財產權保護2項協議後,並將審議結果函覆行政院。在該兩項協議完成相關程序後,陸委會10日已授權海基會就兩項協議的生效日期,立即與海協會進行聯繫確認,並以書面完成相互通知的程序。990911

相關閱讀:
1.
ECFA官方網站

2.兩岸經濟協議(ECFA)論壇
3.ECFA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