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  徒  信  經


  1.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2.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
  3. 因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4.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5. 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裏復活;
  6. 祂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7. 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8. 我信聖靈;
  9.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10. 我信罪得赦免,
11. 我信身體復活;
12. 我信永生。阿們!

《使徒信經》是最簡短且在今日教會中使用最為普遍的一篇,全篇共十二條。據說在五旬節後,十二使徒分散往各地傳道,為確保真理的合一,臨行前制定了此信經,由各使徒每人提供一句,所以共有十二句。此說已不可考,但大部分人認為是後人根據使徒所傳之道而寫成的,故稱《使徒信經》。最早曾在愛任紐(Irenaeus,ca.130-c.200)二世紀的著作中發現,但今日所呈現之形式是大約於七世紀間形成的。

此信經乃是根據教會的需要而制定的。在早期教會中,信徒受洗加入教會之前所需要的基本真理教導,即以此信經為準則。一般教會的教導也以此為根基,而教會信仰之純正與否也以是否符合信經的教導為考核。在早期教會受逼迫時,信徒皆秘密地信守此信經,直至逼迫結束。而何時成為公共崇拜的一部分則不可考。也有人認為信經具有辯證的性質:撒伯流派(Sabellianism)宣稱聖父、聖子、聖靈是獨一神之三種顯示;馬吉安(Marcion,100-165)否定基督道成肉身及復活;諾斯底派(Gnosticism)不承認基督有身體;多納徒派(Donatism)不接納大公教會;《使徒信經》清楚指出以上各派之錯誤。

此信經可分為三段:第一段宣認父神為創造之主;第二段宣認基督為神也為人,並承認其救贖之工;第三段宣認聖靈、大公教會及信徒成聖之生活。《使徒信經》不是抽象偏重邏輯的陳述,而是真實的信仰告白,歷代教父皆尊崇此經,且至今仍為各宗派所接納,成為眾教會彼此相通的基礎。

資料來源:http://china.swim.org/theology/frames4.html
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使徒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