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要真理
唐崇懷

Rev_Tang2_Chong2_Huai2

歲月悠悠,人生幾何!人生之夢,夢中人生;空手而來,撒手而去。生命是什麽?!生者生中求生,無奈;死,為人人的結局。死者不聞不問。生死之間,恍惚而過.。“智者”絞盡腦汁,尋根究底,竟然作出了非智的答案:時間就是生命!難道生命就是“時”中的蹉跎無奈,“間”中的奮發掙紮嗎?!非也!

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

福哉!生命之主,直接了當地宣告了生命的實質和源本——生命來自耶穌基督,必須歸回到耶穌基督裏面,並在耶穌基督裏成長,直到歸入絕對者(上帝)的永恒國度裏,這是生命的真正意義。

究竟如何才能獲此永恒的生命呢?!即悔改相信耶穌基督,得到聖靈的重生和更新,並在聖靈的引導下,時常感悟到上帝在自己生命中的奇妙運作,不由自主地產生對永恒生命的回應,使自己的生命在時間中不斷升華,而滿心喜樂地活在上帝永恒的榮耀裏(參羅5:1-5)。

人生在世,不但擁有足夠的“時間”(雖然是短暫的),而且每一個人都會有不同程度地影響自己的生命,以至於影響社會的“時刻”(註:“間”是生命的量,只有那留在記憶長河中的最深感受,才是“刻”在生命的價值意義)。無論是科學界的巨子,哲學界、藝術界、文化界等的名人,都曾因“時刻”的“反動”而促成其一生累累的成果和貢獻。同樣的,基督徒的生命中更有上帝奇妙運作的“時刻”,使自己對生命的價值重新估計,從而建立屬上帝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和實踐觀。

三十多年前,唐崇懷博士(現任美國加州國際神學研究院院長)從一位教會長老的口中聽到一段發人深省的真實事件——因長老對福音真理的無知,造成了一個不可挽回、追悔莫及的遺憾:

故事發生在印尼政府大肆排華的危難時期。那時,印尼政府對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下了一道格殺勿論的通諜。有一天,一位神色慌張,氣喘噓噓的華人(據說這個人是共產黨人)突然衝進長老的家中,用乞憐的眼光望著他,請求說:“我現在要信基督教,請您簡明扼要地把您的信仰道理告訴我!”此時此刻的長老竟無言以對,只是無奈地攤開雙手,然後抱歉地說:“真對不起!我雖為教會的長老,曾幾十年如一日地到禮拜堂作禮拜,可我實在不知道信基督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聽此回答,那求知者(指被追殺的華人)只好帶著茫然不解的神情回頭便走

可誰曾料到,他剛跨出門,正與那群追殺他的印尼人打個照面。只見那群兇神惡煞的蠻人劈口便問:“你是屬何宗教的信徒,趕快報明,否則格殺勿論!”。此時此刻,只見那(沒有宗教信仰的)華人,用無奈哀怨的眼光瞟了長老一眼,然後搖頭無言。霎時間,蠻人手中的刀光一閃,“嚓”的一聲,華人便身首異處,鮮血四濺……。

目睹如此慘絕人寰、驚魂驚魄的一幕,長老怎能心安理得呢?!難怪他一邊陳述,一邊老淚縱橫,幾乎泣不成聲地悲嘆:“作為一名基督徒(何況是長老),我是多麽虧欠上帝而至於虧負於人呀!特別是那些在急難危境中,需要耶穌基督救恩的人。”

聽完這故事,唐牧師心潮澎湃,憂心忡忡地默然祈禱:“上帝啊!您所托負給我們的使命實在是任重道遠!如今的教會中不知道還有多少像長老這樣的無知信徒,我當如何行呢?!”。基於上帝的啟示和聖靈的催促,唐牧師毅然揮毫作書,撰寫了《基要真理》。旨在幫助教會裏的信徒能切實地掌握基督教信仰的基本內容,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基督徒。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一晃幾十年過去了。始料未及的是這位又真又活的上帝,差遣唐牧師來影響我的信仰生命,使我重整了信仰的事奉路線。在他言傳身教的熏陶下,我的靈命開始茁壯成長,時常裝備自己,以便為主打那美好的仗。為此,與其說唐牧師是我的老師,不如說他是我屬靈的引導者,因他對待我,如保羅對提摩太的恩愛培育一樣。

正因為如此,我才欣然接受唐牧師的提攜和信任的囑咐,耳邊似乎回蕩著主耶穌的感慨:“看啊!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參太9:36;可6:34)。眼前不斷地浮現出,今天中國教會裏像那“長老型”的信徒大有人在,只好勉強提起三寸不爛筆頭,冒著“空手挖洞——淺學”的笨拙之嫌,以“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心態,遂根據唐牧師撰寫的《基要真理》之提綱挈領重新編寫。

編寫過程中蒙受上帝的恩眷和聖靈的引導,我為此深情地感謝神,因為他顧念我們不過是塵土!同時,也期望眾聖徒在聖靈的光照下,透過閱讀本書能得到生命的供應,認知上帝在自己的生命中的美好“時刻”,以至於能毫無保留地把對基督的信仰忠實地踐行在生活中,時常與他人分享,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務要記住主耶穌的教導:“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舍去”(太10:8),“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0)。

宥於水平,疏虞之處在所難免,祈盼同工同道不吝金玉,以便勘正。

林懷陽感言於南安市石井基督教會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五日

緒論…………………………………………………………………………………………1

壹論 真神…………………………………………………………………………………3

一、上帝是誰……………………………………………………………………………3

二、怎麽知道有上帝…………………………………………………………………3

三、上帝的形像…………………………………………………………………………5

四、上帝的屬性…………………………………………………………………………5

五、上帝的名稱…………………………………………………………………………7

六、人對上帝應存的態度……………………………………………………………7

貳 論人………………………………………………………………………………………8

一、人是什麽……………………………………………………………………………8

二、人的由來……………………………………………………………………………9

三、人的墮落……………………………………………………………………………9

四、人類的盼望………………………………………………………………………10

叁 論罪……………………………………………………………………………………12

一、罪是什麽…………………………………………………………………………12

二、罪的起源…………………………………………………………………………12

三、罪的種類…………………………………………………………………………13

四、罪的結局——今生和永世的審判……………………………………13

五、罪的解決…………………………………………………………………………14

肆 論耶穌基督………………………………………………………………………15

一、耶穌基督的降生、生活、工作和教訓………………………………15

二、基督的代死……………………………………………………………………18

三、耶穌基督的復活與升天…………………………………………………19

四、耶穌基督的尊稱………………………………………………………………22

伍 論救恩……………………………………………………………………………24

一、何謂得救………………………………………………………………………24

二、如何得救………………………………………………………………………25

四、信心的果效……………………………………………………………………25

五、得救的保證……………………………………………………………………26

六、得救的實際……………………………………………………………………26

陸 論聖靈………………………………………………………………………………28

一、聖靈的名稱……………………………………………………………………28

二、聖靈的工作……………………………………………………………………29

柒 論聖經………………………………………………………………………………30

一、聖經的來源——上帝的啟示……………………………………………30

二、聖經的組成………………………………………………………………………31

三、聖經的主題——基督………………………………………………………32

四、聖經正典的形成………………………………………………………………32

五、信徒對聖經應存的態度……………………………………………………33

捌 論教會………………………………………………………………………………34

一、教會是什麽……………………………………………………………………34

二、教會的權柄………………………………………………………………………35

三、教會的組織——地方教會的行政………………………………………35

四、教會的聖禮………………………………………………………………………36

玖 論撒但………………………………………………………………………………40

一、魔鬼是誰…………………………………………………………………………40

二、魔鬼的工作………………………………………………………………………40

三、魔鬼的權勢………………………………………………………………………41

四、魔鬼的結局………………………………………………………………………41

五、基督徒得勝魔鬼的秘訣……………………………………………………42

拾 論基督徒——聖徒……………………………………………………………44

一、基督徒的地位…………………………………………………………………44

二、基督徒的生活…………………………………………………………………45

三、基督徒的使命…………………………………………………………………46

四、基督徒的盼望…………………………………………………………………46

五、基督徒的家庭…………………………………………………………………49

六、基督徒家庭的事奉崇拜……………………………………………………49

七、基督徒在教會中的本分……………………………………………………50

拾壹 基督徒信仰須知………………………………………………………………51

一、上帝的十誡………………………………………………………………………51

二、律法的總綱………………………………………………………………………53

三、主禱文………………………………………………………………………………53

四、使徒信經……………………………………………………………………………54

拾貳 基督徒信仰思辨…………………………………………………………………55

一、羅馬天主教(RomanCatholicism)………………………………………56

二、安息日會(SeventhDayAdventist)………………………………………58

三、耶和華見證會(Jehovah’sWitnesses)61

四、摩門教(Mormonism)…………………………………………………………63

五、關於其它異端和極端的錯誤教訓…………………………………………64

附錄 教會的異端和教幫……………………………………………………………67

一、異端和教幫的起源………………………………………………………………67

二、異端的教訓…………………………………………………………………………68

三、異端和教幫的基本運作………………………………………………………69

四、異端教訓和純正信仰的界定…………………………………………………70

人類的生活宗旨幾乎是處在過分註重物質而忽略靈性的狀態或說情境中,以致於對信仰的事情,不是麻木不仁,就是昏庸無知。受過教育的人常把宗教視為迷信,而未受過教育的人卻盲目地把迷信當作宗教,他們在各自的偏執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對人生信仰的迷失和無知。作為唯一有宗教信念的人來說,這種錯覺是多麽令人遺憾而可悲的事呀!

感謝上帝借著《聖經》和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實,啟示了自己,使人類迷失的理性可以歸向真正的信仰。讓人因信耶穌基督而擁有真實美好的信仰,使生命煥發光輝,心靈充滿喜樂和平安,並在基督裏因著生命的更新,過上美好且有盼望的生活。

什麽是信仰?信仰就是對所確認的對象有著景慕、信靠、仰賴和敬拜的特殊情操。

真實的信仰是建立在對信仰對象的清楚認識上,知道他與人的關系和對人的要求,並照著信仰對象所要求的切實地履行在生活工作中,使自己的人生因此得到莫大的慰藉和祝福。

基督徒所信仰的是三而一的獨一真神,他曾照自己的意旨創造了宇宙萬物和人類。可惜的是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因違命而犯罪墮落,導致與創造主的生命隔絕,從此便失喪了自己。但因著真神的憐憫,到了時候滿足,就藉著他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道成了肉身,為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第三天從死裏復活,把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一切信靠他的人可以得到赦罪的恩典,領受聖靈,享受永生,與上帝和好,成為上帝的兒女。

“因為我們兩下借著他(耶穌基督)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弗2:18)。

從此,我們可以透過《聖經》了解上帝的心意和要求,在聖靈的引導和幫助下,以自己的生活和行為表明信仰的實質和內容。同時,也在不斷追求上帝所啟明的真道上,建立有根有基的信心。好像一個聰明人把房子建造在磐石上,雖然經歷了雨淋、水衝、風吹的摧殘,仍可保持安然無恙的穩固,因為其根基是建立在磐石上(參太7:24-27)。

使徒保羅(原名掃羅)本是一位極力反對耶穌、逼迫基督徒的宗教(猶太教)狂熱分子,經過大馬色路上的經歷(參徒9:1-19),對耶穌基督有了撥亂反正的認識(參林後5:16),於是便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獻給基督,任憑基督的差遣,終生忠心不渝地為基督的福音勞苦奔命,直到殉道的日子。

為何保羅能如此義無返顧地竭力傳揚基督的福音呢?我們完全可以從提摩太前書和提摩太後書中領略到保羅那鏗鏘有力的信仰表白:“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1:12)。

當一個人真正認識耶穌基督,他的生命必然會經歷到基督的救贖大能,重新確認自己的信仰對象和事奉路線,而且樂意在真道上接受更好、更深的教育,使自己的信仰有根有基。

為這緣故,教會在接納人的事情上,應當讓每一位渴慕真道的人,通過得到基督教會基要真理的栽培和造就,直到他確認自己的信仰已經有了救恩真理的根基,方可為之施行洗禮,讓他正式歸入教會,成為教會的成員。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裏的人了”(弗2:19)。

   既然如此,我們就更當清楚了解自己所承受的信仰,然後依照信仰的托負,把自己所信的真理闡明清楚,以期真確、有效地為主作美好的見證。為此,我們有必要把《聖經》的真理作個概要性的敘述,以幫助聖徒能更好地把持信仰、見證信仰。

壹 論真神

【背誦經文】

“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

“只有上帝借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2:10-11

真神創造人,假神人所造;真神眷愛人,假神殘害人;真神施予人,假神受於人;這是分辨真假神的基本原則。既然這世上的人們都有崇拜神的意識和行動,就能說明在人的頭腦心念中有著不可磨滅的神的觀念——最原始的宗教觀念。

我們從人類的宗教趨向和心理不平衡的狀態中,發現世人對神的態度大致有三:一是畏懼;二是忽視;三是敬愛。前兩種的態度導致了人們對假神的盲目崇拜,以至於形成了自我過分擡高的傲慢,從而失去了與上帝和好的方向與途徑。人就這樣地在不知不覺中丟失了上帝所賜給人類的一切美好福份,只能落在魔鬼誘惑的網羅和權勢裏任其奴役、遭其摧殘,並在自我的迷失和無知中逐漸走向叛逆和滅亡的深淵。

這樣一來,人的生活自然地呈現出悲觀失望、縱欲敗壞、胡作非為的景象,其結局必然在上帝公義的審判中沈淪滅亡,這是何等慘痛的悲劇呀!因此,人只有敬愛上帝,才能獲得上帝的無限祝福和永恒的生命,在世上過著和諧、美滿而有盼望的生活。

究竟什麽人才會懂得敬愛上帝呢?首先人應當在上帝的自我啟示中肯定自己存在的原由和世界生成的事實是源於上帝的真實存在和奇妙作為。其次,是在對上帝本體的認識過程中,產生仰賴、信靠、崇拜的激情。然後能不由自主地支使自己在享受上帝恩眷的同時,用虔誠敬愛的心事奉上帝。

一、上帝是誰?

上帝的存在不是神話傳說,也不是人們從思維中想像的某些形體,更不是某些奇異、抽象的超然事理。那麽,上帝到底是誰呢?是不是我們中國歷史上古聖先賢們著述裏“天”之泛指?誠然不是的。

根據聖經的啟示,我們清楚知道創造宇宙萬有的上帝與我們中國古人所景仰的“天”有著本質的區別,因上帝是自我啟示而“阿門”的神;是獨一真實的創造主;是施行公義的審判者;是慈憐體恤的救贖主;是至聖全能的宇宙主宰……。

使徒保羅曾對那些蓄意崇拜自己所不認識之神的雅典人宣告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是他所生的。”(徒17:28;參看《創世記》第一章)。

二、人怎麽知道有上帝?

1、藉著上帝所造的萬物

詩人說:“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篇19:1)。羅馬書一章二十節說:“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宇宙萬物的由來和規律,生命的起源和奇妙,天體的排列和運轉,自然界的平衡與演化等都是上帝存在的明證。

宇宙萬物無時無刻都在向人們訴說、見證上帝真確存在的事實。若沒有一位全智全能全在全盛的上帝,這一切的一切都無法解釋。雖然人們無法從萬物中找到上帝的實體,但透過一切的被造事物,人完全可以發現上帝的蹤跡和作為,肯定上帝存在的可靠和信實。我們都知道,人們無法從家具和建築物裏找到工匠、設計師和建築工人,卻能從建築物的實際存在,真確地認知工匠、設計師和建築工人的工作和存在的真實性一樣。

2、藉著上帝的啟示

上帝既然按照自己的形像樣式造人(參看創1:27),必將自己啟示給人,讓人可以藉著他的自我啟示,確認他的真確存在和大能的作為。

那麽,上帝到底是如何啟示自己的呢?從聖經的啟示,我們得知上帝是藉著下列事物向人啟示自己的。

聖經

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參提後3:16-17節)。意思就是說惟獨聖經把上帝所要對人說的話完整地記載下來。因此,我們可以從聖經中知道上帝的存在,認識上帝的本性和工作,清楚了解上帝的永恒旨意和計劃,以及上帝對人的評判和要求。

耶穌基督

“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

耶穌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父。”

歷世歷代沒有一個宗教家敢像耶穌這樣說話,也沒有資格這樣說話。無論是使徒約翰的見證,還是耶穌基督的自我宣告,都在表明一個無以否認的事實即惟有耶穌基督是上帝親自在肉身的顯現,可以完全代表上帝,因為他就是上帝。

耶穌降世為人的一生何其短暫——僅有三十三年半的時間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埋葬、第三天復活、顯現四十天後升天……但耶穌基督一生的言說和悲壯的經歷都說明了他就是上帝本體的存有和上帝本體啟示的有力憑據。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短暫一生,充分顯示了他是神而人,住在我們的中間,充充滿滿地把恩典和真理帶給了我們。

從聖靈感孕(太1:18)到馬槽降生(參路2:1-20);從約旦河受洗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參太3:13-17;4:1-11;路3:21-22;4:1-14);從趕逐汙鬼到醫治病患(可5:1-20;約9:1-41);從平靜風浪到叫死人復活(可4:35-41;路7:11-17;約11:41-46等);從五餅二魚的神跡到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參約6:1-15;太26:36-46等);從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感言到橄欖山升天時的應許(參太27:46;可15:34;路23:34,43;約19:30;徒1:6-11等)……,無不顯明了“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1:3)。

神跡奇事

神跡奇事是上帝創造自然以及用超自然的能力所施行的奇妙作為。

上帝照著自己的預言、預示、特別恩典的普施和臨在,在信徒的禱告生活中顯現出自己的作為,以作基督徒和世人可信的憑據(參看徒17:31)。

因此,我們可以透過神跡奇事,可以確知認定上帝的存在。

有一個猶太人的官員或說宗教領袖尼哥底母,曾在某天的晚上拜訪耶穌時,情不自禁地見證說:“因為禰(耶穌)所行的神跡,若沒有上帝的同在,無人能行”(約3:2)。

無論是聖經真理、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還是上帝在歷世歷代的教會裏,信徒的生活中所施行的神跡奇跡,都是上帝自我啟示的作為,叫人無可推諉。

3、藉著人心靈的感悟

“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了。”(羅1:19)。

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是唯一有與生俱來的宗教性。無論什麽人(包括那些未開化的族群)都在潛意識裏有神和敬拜神的觀念。雖然他們絕大多數人是拜錯了對象,但這種從心靈產生的敬拜意識,卻能讓我們驚奇地感悟到真神存在的真確。因為人不可能無中生有。敬拜假神的人雖有自作多情之嫌,卻能從側面反映出真神存有的具體與事實。

4、藉著基督徒的生命經歷

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綜覽教會歷史,歷世歷代有不可勝數的本是犯奸作科、無惡不作的罪魁禍首,因為悔改信靠耶穌基督而徹底離開罪惡,歸向永恒的上帝,從此生命和生活得到脫胎換骨般的更新。他們的切身體驗和身體力行的人生具體見證,難道不是上帝真確存在和生命大能的明證嗎?!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耶穌基督的救贖大能)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11:25-26)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仆,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上帝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6:4-11)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 上帝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裏。”(西3:1-4)

“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誌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 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1-24)

每一個基督徒在基督裏都具有得到新生命的經歷和事實。

三、上帝的形像

“形像”一詞有狀物的實體和理念的本質之含義。正如人有五官身體腿腳的實在形狀,也有心靈的意識形體——公義、良善、誠實、正直等實質形態。

聖經說:上帝是靈(約4:24),即表示上帝是純靈體而非物質狀貌,所以人不能單用肉眼去確認和形容,我們只有用心靈和誠實去感受上帝的實在。

人能認識上帝,絕對不是因為人有足夠的理性可以明白,乃是因著上帝的憐憫和恩典。人有時會看見上帝所顯現的形像(參看賽6:1)猶如聖經中某些經文所描述的上帝有口、耳朵、手、腳等形像。其實,這是上帝為要使人能用有限的理智可以接受上帝永恒而無限的啟示,允許並感動人用人所能理解的話語述說上帝榮耀的本體而已。其實,聖經“擬人說”的表達,目的是要叫人因此可以認識上帝。因此,我們不能把上帝局限在人的理性範疇中,乃要透過上帝所啟示的道去認識上帝本體的榮耀形像。

四、上帝的屬性

上帝的屬性就是上帝本性的基本特征。

有關上帝的屬性,聖經中有足夠清楚的描述,茲羅列如下:

1、上帝是自有永有的(出3:14節)。

這是上帝對摩西的答復,也是上帝自我啟示的詮釋。

2、上帝是獨一的(出20:3;申4:35-39;6:4;32:39;撒下7:22;王上7:22;8:60;詩86:10;賽44:6;45:5;耶10:10;珥2:27;亞14:9;約5:44;林前8:4-6;加3:20;弗4:5;提前1:17;2:5;雅2:19)。

“獨一”表示無以倫比,沒有與之匹配的意思。除了上帝以外,上帝的選民(以色列人)不能有任何的敬拜對象。

獨一的上帝就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上帝。

三位一體並非三位上帝,乃是位有別,體不可分的三而一、一而三的獨一真神。

主耶穌說:“認識禰獨一真神,並且認識禰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3、上帝是永活,永遠不變的(創21:33;申32:40;33:27;代上16:36;詩41:13;45:6;90:1;102:25-27;耶10:10;瑪3:6;太6:17;雅1:17;啟4:8)。

萬物皆有定時(參傳3:1-18),並且在演變的過程中日新月異;在消逝與重現中推陳出新,變幻無窮。惟有上帝是永知而恒常,是貫徹始終永遠不變的,在他毫無轉動的影兒。

“我們縱然失信,他(上帝)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

使徒約翰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長存的”(約壹2;17)。

“主上帝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嘎,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1:8)。

“凡靠他(耶穌)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夠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

4、上帝是全能、全知、全在的——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創17:1;伯42:2;耶32:17-23;啟4:8;19:6)。

上帝是超自然、超理性、超時空的上帝。一切的理性、時空、自然物都要服在上帝的主權之下,按照上帝的意旨運作發展。人只能借著理性功能的善意發揮,在理性完全順服在基督的權能的前提下,方可真正領受上帝所啟示的一切真理。

有關上帝的全能、全知、全在,現就《聖經》的描寫略舉一、二:

上帝的全能: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創18:14)

“在人不能,在上帝凡事都能”(太19:26;參可14:36)。

上帝的全知:

約伯記三十七章十六節說上帝就是知識的全備者。“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約2:24)。

上帝的全在:

耶穌在馬太福音十八章二十節說:“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耶穌復活顯現四十天之後,在橄欖山即將升天是時,對自己所選召的門徒語重心長地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

大衛說:“我往哪裏去躲避禰的靈,我往哪裏躲避禰的面。我若升到天上,禰在那裏,我若在陰間下榻,禰也在那裏。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裏,禰的手必引導我,禰的右手必扶持我。……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禰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禰的眼早已看見了……上帝啊!禰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我若數點,比海沙更多,我睡醒的時候,仍和禰同在。”(詩139:7-18)。

5、上帝是聖潔的(出15:11;利11:44;書24:19;撒上22:3;彼前1:15-16;啟6:10)。

6、上帝是公義的(申32:4;代下12:6;民9:33;伯34:17-30;詩96:13;97:2;145:17;賽61:8;番3:5;徒17:31;約壹1:9;啟16:5)。

7.上帝是慈愛的(出34:6;代上16:34;詩36:7;42:8;63:3;86:5;106:1;107:1,8,43;136:1-5,26;145:8,17;耶31:3;33:11;珥2:13;拿4:2;約16:27;林後13:11;弗2:4;多3:4;約壹3:1;4:8,16;猶21)。

8.上帝是信實的(出34:6;申7:9;32:4;撒下7:28;王上8:56;代下6:15;詩25:10;33:4;36:5;57:3;86:15;89:2;92:1;100:5;賽25:1;49:7;哀3:22;何2:19;林前1:9;10:13;林後1:18;帖前5:23;帖後3:3;來10:23;彼前4:19;約壹1:9)。

以上1-4所述的是關於上帝的非道德屬性, 5-8論述了上帝的道德屬性。

五、上帝的名稱

上帝的名稱在聖經中有兩種:一是上帝對人說話時的自稱;另一種是神的子民對上帝的尊稱。這些專用名稱都具有獨特的含義——啟明上帝本性的實存和與人休戚相關的旨意。

聖經中“上帝”(創1:1)之名稱,是表明他是萬有的本源;“耶和華”(出3:13-15;賽43:15)之名稱,卻表明了他是真實可信的自存者和救贖萬民的守約者;稱為“主”(創14:19,22;傳12:1;羅1:25;彼前4:19)卻直接表明了他是統管宇宙的主宰:而稱為“天父”(申1:30;詩68:5;賽64:8;耶3:19;太6:9等),則表明了他眷顧恩愛人類的原因及他與人類具有特殊關系的內涵;還有諸如“永世的君王”、“全能者”、“丈夫”等尊稱都是向我們表明了他特殊的身份、心意和能力。

六、人對上帝應存的態度

既然我們從以上的討論中,認識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知道他與人類密切的關系,就當用心靈和誠實到他的面前來敬拜他,用謙卑和自省的心意敬畏他,用專一和虔誠的態度事奉他。

總之,我們要盡心、盡意、盡力、盡性地敬愛上帝,聆聽他的話語,遵行他的旨意(書23:14-15;申10:12,13),叫我們一生一世都能敬虔度日,討他歡心,蒙他賜福。猶如大衛所吟唱的:“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詩23:6)

耶穌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4:23)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註:“心靈”或作“聖靈”),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7:6)

貳 論 人

【背誦經文】

“我觀看禰指頭所造的天,並禰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麽,禰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麽,禰竟眷顧他?”——詩8:3-4

“上帝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上帝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上帝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1:27-29

一、人是什麽?

在所謂的科學定論裏,通常把人僅僅當作動物看待。從定義上看這些定義似乎沒有什麽問題,因為人的確是“能動的物體”,當然是動物無疑了。可是,就人的形體、思想的本質而言,人絕非動物能夠完全比擬的。動物僅有個物質的軀體而已,而人卻有上帝自己的形像和樣式,為此,人有從上帝繁衍派生而來的創造性、自主性、道德性、宗教性、公義性、知理性……等,正因為如此,我才更喜歡把人稱之為獨特的活物。人之所以獨特,是因為他的生命中充滿著上帝的尊貴和榮耀形象。

今天的人因為不認識上帝而自甘墮落,竟然不願意承認自己是上帝所造的,結果淪為猴孫。因為科學言論人是由類人猿進化而來,類人猿又與猴同類,這種可悲的人類自我作踐意識,卻被人類捧為抵擋上帝的真理來持守,難道不是人類的可悲和遺憾嗎?!

聖經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訴我們,人是唯一有上帝形象樣式的,是有理性能思考的活物。人的特殊形象和樣式包括兩種基本的質素。

1、身體

身體是人的外部特征和實際形狀。人可以通過身體去接觸開拓外界事物,與他人進行交流合作,發揮一切有別於動物的本有功能與內在潛能,完成上帝所賦予的基本責任——修理(包含經營開拓)、看守(包含治理成全),以及遵行上帝已經告知明示的旨意(參看創2:15-17)。

2.靈魂

靈魂是上帝所賦予的。因為人有靈魂,所以人有情感、理智、意誌的自我感悟,並由此產生思考關乎永生和上帝的事情。

人的本能是可以在自己人生的一切籌劃和實施中,自悟自己的有限和無能,並且鞭策人生發尋求上帝、渴望與上帝相交會晤的自覺。

人是被造界中唯一被上帝造成有靈的活人,為此,人絕不可能只滿足於對物質世界的支取和對知識學問的求索。為這緣故,人只有回歸到賜靈的上帝面前,才能獲得真正的滿足與安息。

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

有人把人三分法,即分為靈、魂、體加以闡述,此論既缺少聖經的佐證,也缺乏神學的立論支持,因此,本文僅用二分法加以說明。以真理的原則而言,人是一元的,即人的靈魂和身體是合一完全而不可分割的。

人的靈魂和身體並非人的兩個組成部分,乃是人位格的兩種不同功用。人的肉體形像是暫時的、能朽壞的、必死的,是靈魂的載體而已。而人的靈魂才是無形的,具有動態和制衡的主要功用。

人的身體和靈魂其實是難以分離的。一旦分離,人必定成為自我分離、支離破碎的兩性人即自我不和諧的人或者成為死亡的人。因為無論是身體還是靈魂都是永恒的存有,起碼在永恒的上帝面前是這樣的。

“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永生”原文作“永遠”),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3:11)。

“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在原文與前文是同一字)是下入地呢?”(傳3:21)。

人若不回到上帝面前,是絕對沒有盼望的,只能悲悲慘慘地下陰間去了,這是上帝所不願意看到的結局,請作為人的你好自為之吧!

二、人的由來

孔子說:“人之發膚,受之父母”。是的,人的身體確實似乎為父母所生,可從本體的意義而言,無論是人的身體或者是人的靈魂都是源於上帝(傳12:7)。

有人提倡且誓死捍衛人是進化而來的理論。實在來說,人不可能進化而來。就我們的經驗而言,人是生命繁育秉承的結果。再說,根據進化理論的推測與溯源,人與宇宙萬物似乎是由非生命的分子偶然碰撞而成的(有關生命的定義請自己去思考,也可以參閱相關的資料)。老實說,這樣的理論是值得懷疑的,坦白地說是根本站不住腳的。如果人真是進化而來的,那世麽界在不斷的進化過程中豈不是亂了套?!

既然是進化就不會停止,也不應該停止。要停止需要制動,而制動的力量必須大於進化的力量,這制動的力量進化論者沒有給出任何的答案。誠然,非生命的物質是無能轉化為生命的,低能的動物是絕不可能進化成為有理性功能的有靈的活人。

人由於悖逆的理性當然就產生了悖逆的觀念和理論了,這不足為奇。

那麽,到底人是從何而來的呢?《聖經》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節告訴我們,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於是,上帝便用地上的塵土造人,並把自己的靈吹在人的鼻孔裏,使人成為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參創2:7)。隨後,上帝又從亞當身上抽出一根肋骨造成了夏娃,使他們夫妻倆人成為一體。從此以後,他們在生命的繁殖過程中,照著上帝的旨意生養眾多,直到今天普天下的人都是由這對夫妻繁衍而來的。這樣,亞當、夏娃便成為了人類的始祖。

因此,準確地說,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人只有歸回到上帝的面前,才能過上本有的尊貴榮耀之生活(參詩8:4-5)。否則,人的生活必然與其它的動物茍同。那將是人類自我褻瀆、自我殘害、自我輕視的獸性行徑和獸性生活,進化的理論是人的悲哀而不是人的幸福。人難道真的就這樣地自甘墮落以至於絕望透頂嗎?!

事實誠然不是的。上帝從一本造出人類,人生的價值和意義絕對不是動物性的,而是永恒性感悟和體認。從現象而言,任何人都是由父母而生,然而,真理的本質卻告訴我們,任何都是上帝創造的傑作。

在上帝創造人類的作為中,歸納起來有四種方式。一是無男無女造亞當;二是有男無女造夏娃;三是有男有女造人類;四是有女無男生耶穌基督(耶穌基督是上帝所生而非事上帝所造的)。為此,對於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實,聖經是這樣表達的“他(耶穌)是末後的亞當(參羅5:14;林前15:45)。”

  其實,人類源於上帝是不爭的事實,是人性崇高尊貴的體現,本來就是無可厚非的。可是,人為什麽要故意離經叛道,否認創造、養育、眷顧他們的上帝呢?!

三、人的墮落

1、人墮落的事實

人住在上帝特別為他們(亞當和夏娃)預備的伊甸園裏,享受上帝為他們所預備的一切。上帝在賦予人類享受的同時,也賜給人一條蘊含自由的禁令即吩咐他們不可吃園中那棵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上帝發表這條禁令的目的和意義並非出自專制的權威,乃是給人有充分的自由,叫人以上帝本身的話語為辨別是非善惡的準則。使人在聽從上帝的話語時,可以盡情享受上帝所賦予的真正自由和永恒祝福。因上帝的本身和上帝所說的話都是永恒的,都是美好的祝福,都是真正的自由……。

非常可惜,人類的始祖因為想設立自我的權威和法則,與魔鬼一拍即合,走了魔鬼墮落的路線。他們蓄意吃了禁果即運用上帝所給的權利去抗拒上帝本身的權威,企圖設立自己的權威,結果成了悖逆犯罪之子。

已經犯罪墮落的人,在上帝的尋找過程中,想方設法逃避面對上帝。當上帝呼喚他們的時候(上帝的呼喚其實是給人又一次可以運用自由的機會),犯罪墮落的人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彼此推卸罪責,結果在上帝的審判中,被逐出伊甸園,承受終身汗流滿面、勞碌痛苦、危機四伏的咒詛。從此以後,人真正地與生命的源頭(上帝)隔絕開來。

這個背叛的事實,就是人類墮落的開始,難道今天的世人不也是如此嗎?(參看創世記第三章)。

2、人遠離上帝的光景

自從始祖犯罪後,罪就進入了世界,死也臨到了眾人(參羅5:12-14)。

罪在世界猶如長江決堤後咆哮的洪流,肆意地吞噬淫役著人性的尊嚴和生命的榮耀,誠如使徒保羅所說的:“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上帝的榮耀”(羅3:23)。

人類在罪惡中不由自主地浮沈而無法自拔,只能在無可奈何中受罪之王、死之王的轄制,在遠離上帝的絕望、痛苦中呻吟。行事為人自然“隨從今世的風俗”、“順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欲”,至終成為“可怒之子”(參弗2:1-3),“與上帝為敵”(參羅5:10)。

“你們這些淫亂[淫亂的人原文作淫婦]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上帝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雅4:4)。

人類上帝為敵,就落在仿徨不可終日的艱辛中生活,帶著悲憐、哀嘆、無望、疲倦、痛苦、憂憤、流離、孤獨、絕情的無奈,度盡自己短暫的歲月。何等的可悲、可嘆、可憐。

3、人遠離上帝的結局

罪在哪裏,哪裏就有咒詛和審判;罪在哪裏,哪裏就有敗壞和死亡的轄制;罪在哪裏,哪裏就沒有自我的價值肯定和真正的自由。

人既然在罪中活著,就無法與聖潔的上帝和好,也無法與生命的源頭——上帝聯合,只能在充滿悲嘆的生命中和在貪圖罪中之樂的生活中斷送自己,埋葬自己,等候死亡的來臨,直走向沈淪、滅亡——永死的歸程。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3:23)

上帝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永遠的滅亡)”(來9:27;參啟20:7-15)。

人類因此就無救絕望了嗎?!不!雖然我們遠離了上帝,但上帝還是顧念我們。

“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註: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3:17-18)

四、人類的盼望

人類面對罪惡的侵蝕和死亡的轄制,千方百計想超越自我。自以為只要竭盡全力、奮鬥終生,實現個人的偉大理想,就能在尋求財勢、權利、福祿等成就上獲得希望。然而事實告訴我們:大凡世界的物質財富、名譽地位、榮華富貴、學問知識都是曇花一現,終歸化為烏有。因為人不過是會成為過去的人,世界不能讓我們永遠擁有。即使我們不願意放棄世界,可是世界卻要丟棄我們。當我們有朝一日撒手塵寰之時,世界就會毫不留情地把我們埋葬了,叫我們永世不得翻身。

悲哉!人類的盼望究竟在哪裏呢?詩人禱告說:“主啊!如今我等什麽呢?我的指望在乎禰”(詩39:7)。為此,人類只有依靠耶穌歸向永恒的上帝才有盼望。因上帝才是人類盼望的本源和實體。

務要記得: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盼望。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我們又借著他(耶穌基督),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地盼望上帝的榮耀。”(羅5:1-2;彼前1:21;西1:5等)。

   為這緣故,“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 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樂意供給人(註:“供給”或作“體貼”),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7-19)

叁  論  罪

【背誦經文】

“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5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6:23

保羅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接著又在加拉太書闡明:“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加3:22)。這兩段經文,直截了當地指出了人犯罪的本質和知罪的唯一法門——《聖經》和聖靈的感動(參看約16:8)。也就是說,罪是人對上帝榮耀的虧缺——讓上帝本意所創造的完美形像備受破損。

不但如此,人還在虧缺上帝榮耀的生活中,企圖以自義來掩飾遮蓋罪惡。因此,上帝在所啟示的道中光照人,使人清楚地看見自己罪身的醜陋和罪人之生活的邪惡;告訴人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過犯罪的生活是人的本性必然與無奈。

雖然在人的眼光和處境裏,人有所謂的善惡好壞之分,但在上帝聖潔公義的真理衡量下,人的邪惡、不義、汙穢、敗壞將裸露無遺,叫人無可推諉(參看3:10-18)。

人類自以為義的所謂善舉,在上帝的面前同樣猶如汙穢的破布,糜爛不堪。

一、罪是什麽?

罪並非是一個抽象的宗教名詞,乃是一種無形存有的邪惡勢力,可以掌控轄制著人性的整體動向。聖經告訴我們,罪就是“射不中的”的意思,即偏離上帝的意旨,使自己在思想、意念、行為和態度上,都無法符合上帝所確定的標準和要求。由此可見,罪就是:

1、不信上帝(啟21:8;羅14:23)

人在上帝面前最深重的罪惡,就是故意否定上帝的存在。甚至對某些被造物產生敬拜行動,從正面褻瀆了上帝的榮耀(參羅1:21-25)。同時也拒絕了從上帝直接賜下的救恩大愛(約3:18),明目張膽地反叛信實的上帝,此等不信的惡心乃是眾罪之源、眾惡之根。
2、違背律法(約壹3:4)。

上帝的法律和國家的法律都是顯明和指控人犯罪的事實。所不同的是,上帝的法律不僅讓人知罪,還能把人引向基督(參羅3:19-20;加3:24)——得到赦罪蒙恩的境界。而國家的法律卻只有叫人知罪和定罪量刑的功用。
3、抹殺良知(提前4:2)

良心其實是屬上帝的心。可是犯罪墮落的人卻常常扼殺良心的提醒和責備,蓄意圖謀違背良心道義的惡事,然後用似是而非的借口賄賂良心、慰藉良心,致使良心失去應有的功用而漸趨麻木。
4、貪行不義(約壹5:7)

凡違背上帝真理的事,都屬不義。上帝的真理都聲色並茂地記載在自己親自啟示的聖經裏面,只要人能拋開自我的成見,虛心地虔閱聖經或是悉心地聽道,就必得到聖靈的感動和光照,看見自己自以為義的不義和罪惡。

5、知善不行(雅4:17)

凡在良心上已經肯定是眾人以為美的事,可自己又不願或不盡力去行的,就是知善不行。良心的肯定只要是與倫理道德相符的,一般來說都具有善良的本意和趨向,人若刻意逃避或幹犯,那就是罪了。

保羅在羅馬人書第二章十三至十五節說:“原來在上帝的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良心)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的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這樣看來,是非善惡在人的心性和行動中完全是清晰可鑒的,沒有人可以推委。

以上種種都是人犯罪的寫照和記錄,這些罪的化身不斷侵蝕霸占著人的心靈世界,使人無法過上良善、公義、聖潔的生活。反而映照出人喜歡罪惡的真正面目——罪人的本相。

罪人的秉性和喜好就是犯罪,這是無庸置疑的事實。

二、罪的起源

始祖在私欲膨脹中接受了魔鬼的試探和誘惑,故意抗拒上帝的命令而犯罪,並在罪中自義而不肯認罪悔改,從此失去了與上帝同在的美好生活。

聖經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就成了罪人”(羅5:19)。

直到如今,罪依然作王控制人類,叫人服在它的權下,過著以自我為中心的逆向生活。

始祖(亞當和夏娃)的破壞性行為(指本以上帝為中心的生活方式,因吃禁果的緣故轉化為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動向)成為罪的起源。

亞當作為人的代表,他的墮落代表著整個人類的墮落。人類既然從亞當而來,自然有了從亞當而來的罪性。人內在的敗壞,以及以自我為中心而達到情感、理智、意誌和態度的滿足的罪性是與生俱來的(參詩51:5)。

為此,人容易接受魔鬼的試探誘惑就成為了必然的事情,即使到了能分辨善惡,能衡量道德標準的理性層次,人還是照樣違背上帝的道德律而選擇順從魔鬼的自我律。

因為人是站在始祖墮落的地位來到這個世界的。這樣,人在原罪裏被生,生後又有本罪的動機和行為,便證明人原來就是罪上加罪的罪人了。

“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5)。

三、罪的種類

人既是罪人,就必然犯罪。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罪惡行徑:

1.    心靈上的罪。

人的罪性是以自我為中心。這樣的生命模式必然導致驕傲自恃,拒絕以上帝為首(主宰)。存著不信的惡心抵擋上帝。其表現形態就是不順服上帝、不敬畏上帝而敬拜偶像、自我欣賞、惟我獨尊、自以為是等。

2.    思想上的犯罪。

思想上的罪是指人的意識裏所隱藏的邪惡念頭和動機。人的心思和意念雖然人無法了解,但鑒察人心的上帝卻一目了然。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想的盡都是惡”(創6:5)。

人的罪性所表現的是如嫉妒、狂傲、惱恨、貪心、淫念、氣憤等心念。

3.    言語上的罪。

人作為能言的活物。雖然人有用言語造就人的一面,但更有用言語中傷害人的事實。細究到底,用言語傷害人的比用利器傷害的猶過之而無不及。如咒詛、毀謗、諷刺、說謊、欺騙、猥褻、咒罵等,都是害人不淺的咒語。

聖經說:“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汙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裏點著的。”(雅3:6)。

4.    行為上的罪

人行為上的罪是顯而易見、有目共睹的。凡是違背公義、聖潔、慈愛、信實等道德律的行為,都屬於行為的罪惡。如行兇、殘殺、偷竊、搶劫、奸淫、傷害、摧殘、拐騙、侵吞等。

“上帝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並毀滅。’”(創6:13)。

人類的種種罪惡表現,控告並證實了人是有罪的人。

為什麽人如此貪行汙穢、犯奸作科呢?都是人公然與至善至聖的生命源頭——上帝隔絕,並蓄意抵抗到底而造成的結果。

以上種種都是人犯罪的寫照和記錄。這些罪的惡相不斷侵蝕霸占著人的心靈世界,使人無法過上良善、公義、聖潔的生活。反而映照出人喜歡罪惡的真正面目——罪人。

罪人的秉性和喜好就是犯罪,這是無庸置疑的。

四、罪的結局——今生和永世的審判

一個犯罪的人,在罪惡的奴役下,究竟有何結局呢?

犯罪的結局首先是人失去了上帝賜給人的榮耀和尊貴的地位(參看詩8:4-5;羅3:23)。

上帝造人時,把人造成了在他自己榮耀的權威之下,而居萬物之上的活物。人可以在世界上代表上帝管理萬物,可是人因犯罪而失去此等尊嚴的形像,竟成了假神、一切的偶像和物質的奴隸,並對這些本是比人低級、庸俗的事物頂禮膜拜,可惜乎!

其次,是失去與上帝密切相交的甘甜(參看弗4:18)。

再次,是失去真實的平安和真正的自由(參看約8:34;賽48:22)。

三次,是失去上帝的憐憫和眷顧,只能在上帝的忿怒和咒詛之下茍延殘喘(參看約3:36;羅1:18)。

四次,是失去本源的良善和公義,導致心性敗壞,道德淪喪,過著人不像人的魔鬼般的汙濁生活。並且在犯罪的紀錄上變本加厲,成為罪上加罪的罪魁禍首(參看弗2:1-3;羅1:26-31;提前1:15-16;約壹5:9)。

五次,是失去上帝所賜永恒安息的福份,遭受應得的報應——身體面臨疾病、痛苦、禍患、災難和死亡的威脅及殘害(參看來9:27;羅1:27;6:23)。

六次,是失去與上帝永遠的同在,失去了享受榮耀的應許(參創3:22-24;帖前4:17;啟21:3-5)。

一個犯罪而不肯悔改,拒絕接受耶穌基督救贖恩典的人,不但今生失去了上帝特別的恩佑和同在,而且在死後(來世)還要被扔到魔鬼和他的差役們受刑罰的地方——地獄,與上帝永遠隔絕。所要承受的是那來自地獄的不滅之火、不死之蟲的煎熬的極大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參看啟20:15;21:8)。這是何等可悲的結局呀!

五、罪的解決

人既然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參看弗2:1),說明了人對罪的威脅和淫役無能為力,只能讓罪惡操縱和擺布。為此,人不能靠著自己的善行、功德、吃齋、祭祀、修身、養性或放生等宗教修煉來解決罪的問題。再者,人因心地天良喪盡,其敗壞的作風擢發難數。加上又習慣於過犯罪汙穢的生活,既不易也不能改掉其犯罪的惡習(參看耶13:23),同時,也無法洗除自己深重的罪孽(參看耶2:22),這樣,人類究竟如何才能擺脫罪惡的挾持與轄制,逃避罪惡審判的終極結局呢?

《聖經》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9:22)。為此,上帝到了時候滿足,差他的獨生子為女子所生(不帶亞當的原罪),帶著聖靈全義的身體來到世界,披上罪身的形狀,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就是耶穌基督解決罪的最崇高、最完美的救贖行動。

耶穌基督用自己所流的寶血來洗凈我們天良的虧欠和一切的罪愆(參看來9:14;弗1:7;約壹1:7),救贖我們脫離撒旦、罪惡、死亡的權勢,使你們這些“從前遠離上帝,如今卻在基督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弗2:13),並且“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弗2:18)。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6:23)。

“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3:17-18)。

“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9:28)。

由此可見,惟有信靠耶穌基督才能解決罪的問題,惟有耶穌基督才是人類的唯一救主。

肆  論耶穌基督

【背誦經文】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認識禰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禰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一、耶穌基督的降生、生活、工作和教訓

耶穌基督到世界來不是為了設立宗教,自立為教主,乃是照著上帝的旨意,成就上帝在創立世界以前所預備的救恩(參看弗1:4-5)。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

1、        耶穌奇妙的降生

歷史上,不論是文人騷客、政客倜儻、英雄領袖、宗教教主,都是由父母的結合而被生下來的,他們的出生是由地上而來的,幾十年後又歸入塵土。惟獨耶穌基督曾親自宣告說:“我是從天而來的。”(參看約3:13;31-32;6:41,58);“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參看約16:28)……充分地說明了他本是源於上帝,是上帝榮耀的本體和真像(參看來1:3-4;約1:18);是與上帝同等、同尊、同榮的至高者(參看腓2:6-11);耶穌就是上帝。

耶穌是太初的道(參看約1:1-2),萬物是藉著他而被造的,也是為他而造的(參看約1:3,10;來1:2;西1:16)。但他為了拯救罪人,道成了肉身啟示給人,住在人的中間(參看約1:14;提前3:16)。

上帝在肉身的顯現是歷史上偶然事件呢?還是人們憑空想象杜撰出來的神話傳說?非也!耶穌道成肉身,完全是上帝在創造宇宙之前所設定拯救世人的計劃在歷史上的實施和成就,是千真萬確的歷史事實。

(1)耶穌降生的預言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件和目的,是在人類犯罪墮落時,上帝在審判罪惡時對已經犯了罪的人的一個極為奧妙的終極應許(參看創3:15),並透過歷世歷代的聖人先知在聖經中不斷地預言預示出來。

早在耶穌降生的數百年前,先知以賽亞預言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給他起名以馬內利。”(賽7:14;參看太1:22-23)。就是耶穌降生的地點和終極目的,先知彌迦也都作了確切的明示(參看彌5:2;太2:3-6)。

由此可知,耶穌基督的來臨乃是上帝本著救贖計劃的實施和需要成就時機而決定的。正如聖經所說的:“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救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份”(加4:4-5)。

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降生來到世界,是聖經所有預言的應驗(參看路4:21;太26:51-54;約19:24;徒7:17-26),是上帝永恒計劃的實施和成就。

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聖經》)”(約5:39)。
(2)耶穌降生的事實

加利利的拿撒勒城裏,有一位敬畏上帝的童貞女,她雖與大衛的後裔約瑟有了婚約,只是還沒有出嫁。有一天,上帝的靈降落在她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蔭庇了她,她便懷了孕(參看路1:26-56;太1:18)。她的未婚夫聞知此事,想暗暗地把她休掉,正思念這事的時候,在夢中得主指示,便順服上帝的旨意,把她迎娶進門。只是不曾與她同房,直到她生了這頭胎的孩子後,又照著天使的指示,給這孩子起名叫耶穌(意即他要把自己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人要稱他為“以馬內利”(翻譯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

由此可見,馬利亞只是耶穌的肉身母親,而約瑟不過是耶穌的養父而已——即與耶穌沒有血統的關聯(參看太1:18-25)。

當耶穌降生在猶大伯利恒的某旅店的馬槽時,寧靜的天空忽然出現了大隊天軍,激昂的贊美歌聲頓時劃破了天空,響徹雲霄:“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上帝;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伯利恒野地裏的牧羊人見此榮耀歡騰的景象,由懼怕轉為喜樂,把這激動人心、關乎萬民的大喜訊息迅速傳開,並歸榮耀與上帝(參看路2:1-20)。

不但如此,連東方的智者在觀察天象時,發現了天上這顆璀璨奪目的明星,心領意會地在上帝的引導中,明白了上帝差遣自己的獨生子降世為人的大事已經發生在世界上,便動了敬畏之心,帶著珍貴的禮物——黃金、乳香、沒藥,不辭勞苦,長途跋涉,千裏迢迢地到伯利恒來敬拜耶穌——剛出生將近兩歲的耶穌(參看太2:1-12)。

(3)耶穌降生的目的

耶穌基督本在天上榮耀的寶座上通觀並主宰管理宇宙,是何等的怡然自得,為何要降世為人,來到這汙濁邪惡、充滿勞苦愁煩的世界呢?因為“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上帝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汙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14:2-3)。“因為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人的血,好象飛鳥,網羅設在眼前仍不躲避,這些人埋伏,是為自流己血;蹲伏,是為自害己命”(箴1:16-18)。

上帝實在不願意人類偏行己路,在罪惡的道路中奔向滅亡,因上帝“不願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8)。為此,上帝差自己的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其目的是:

A.啟示自己,讓人認識。

“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麽?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

B.宣揚真理,呼召罪人。

“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

“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要召罪人。’”(太9:13)。

C.舍命犧牲,救贖人類。

耶穌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參看路19:10;可10:45)。

保羅見證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1:15)。

D.顯明義行,賜人生命。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

使徒約翰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得生命”(約20:31)。

E.摧毀死權,得勝撒旦。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耶穌)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來2:14-15)。

因為“上帝的兒子顯明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參看林前15:55-57)。

F.賜人特權,享受自由。

“凡接待他(耶穌)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1:12;參看羅8:14-17)。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6)。

2、耶穌的美善生活

耶穌基督降生在卑微的馬槽(參看路2:6-7),生長在拿撒勒貧苦寒酸的木匠之家(參看太2:19-23),肩負著雙重使命——肩負著上帝的屬天使命(參看路2:49)和作為人子的家庭責任(參看路2:51-52)。

十二歲那年,耶穌隨父母上耶路撒冷過節,在聖殿裏的聰明應對,讓當時的學者們驚訝不已(參看路2:46-47)。三十歲開始,耶穌專心致力於傳揚上帝的道(參看路3:23);得勝魔鬼的試探(參看太4:1-11;路4:1-13);譴責宗教的錯謬(參看可7:1-13;太15:1-9;23:13-36等);供養饑餓者的需求(參看太14:13-21;約6:1-15等),以及承受兵丁和祭司長等宗教領袖的無理侮辱和傷害(參看太27:27-31;路22:63-65;約19:1-7;可15:16-20)等事實,無不顯示出他那聖潔無暇、堅貞美善、慈祥尊嚴、滿有恩惠的生活品質。

他(耶穌)與我們同有血肉之體,凡事受過試探,只是他沒有犯罪(參看來4:15)。

彼得說:“他(耶穌)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前2:22-23),就是在十字架上接受最殘酷的極刑時,還誠懇地為那些釘死他的人求赦罪之恩(參看路23:34)。如此大義凜然,憐憫寬恕的高尚品格,是人性真正的典範和楷模。難怪監刑官百夫長面對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所成就的大事時,便情不自禁歸榮耀給上帝說:“這真是個義人。”(參看路23:47)。

3、耶穌的至聖工作

世上的每個人都有工作的本能,只要是人包括宗教家、英雄人物和科學巨子等的工作都有開始和結束。人的工作雖有益於人類,卻無法解決人類最基本的問題——如何生與怎樣死的問題。因為他們都只是受時空限制的人而已。惟有耶穌基督在短短的三年半工作中,所帶來的是無以倫比、筆述難盡的永恒指望,因為他所作的一切工作都是為上帝而作的,而上帝是永恒的絕對者。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4:34),又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5:17)。如此與上帝的心意計劃完全合一的工作,當然是永存不朽。

耶穌三十歲開始離開拿撒勒,出來專務上帝的工作。從迦百農的醫病趕鬼(參看太9:27-31;12:22;17:24-27等)到伯賽大叫人重見光明(參看可7:31-37;8:22-26);從拿撒勒會堂的宣道被棄(參看路4:28-30)到撒瑪利亞和加利利邊境潔凈十大麻瘋病人(參看路17:11-19);從迦拿婚筵讓人重溫喜樂的以水變酒(參看約2:1-11)到潔凈聖殿的權能(參看2:13-17);從腓尼基醫治迦南婦女的女兒(參看約15:21-28;可7:24-30)到耶路撒冷城外對空占土地之無花果樹的咒詛(參看太21:19;可11:14);從聖殿裏醫治被病魔纏轄三十八年的病人(參看約5:1-9)到伯大尼叫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復活(參看約9:1-7);從整夜禱告揀選門徒、差遣門徒(參看太10:2-4;可3:13-19;路6:12-19)到復活後用命令讓整夜勞碌而一無所獲的門徒,應時網住153條大魚的神跡(參看約21:1-14)……總之,要追尋耶穌遍行加利利的足跡和事工,正如使徒約翰所說的:“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21:25)。

然而,我們必須從耶穌基督的工作中,去體認“上帝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周遊四方,廣行善事,醫好凡被鬼壓制的人,因為上帝與他同在”(徒10:38;參看約3:1-2)。從耶穌的具體生活中,讓我們清楚地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跡,其根本的目的不是單單滿足人的需要,乃是要榮耀上帝,使人因此可以認識上帝,歸向信靠上帝,並在上帝的恩眷中得安慰、享安息、獲生命。正如他自己所宣明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參看約5:29-30;來10:7;太26:40-46),直到他成就上帝救人的計劃——為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完成救恩的日子。

4、耶穌純全的教訓

鬼說鬼話,人說人話。魔鬼所說的話讓人迷惑狂亂,而人所說的話卻使人刺激冥想、沈迷混亂、自恃狂傲,導致人在叛逆上帝的過程中出現生命枯萎,理智迷失,情感失落……。其實,上帝賜人理智的目的,乃是要人善於發揮自己的理性功用,懂得分辨是非,曉得拒絕連篇的鬼話,而回到上帝的面前領受上帝的啟示。為此,耶穌基督充分地利用在世的時日,把起初屬天的道理和事件都闡述得一清二楚,讓人因此明白上帝永恒的心意和作為。

綜覽福音書的記載,耶穌基督所有的教訓大都是關乎上帝與人間的關系。在登山寶訓中,耶穌告訴我們蒙福的途徑,指明人際關系融洽和諧的秘訣,敘述虔誠生活的本質,闡釋真實信仰的美好(參看太5-7章),叫人因此可以與上帝建立正常而美好的關系。

不但如此,耶穌還不遺余力、簡明扼要地講解了天國的奧秘(參看太13:1-52);譴責假冒偽善之宗教的禍患和危害(參看太23:1-36)。同時,耶穌還語重心長地指示我們,讓我們明白為上帝工作的必要和過信心生活的實際(參看太10:1-42),激發我們對生命的熱愛,清楚生命供養的來源(參看約5:24-65);了解世界末日的情形以及上帝公義審判的威嚴(參看太24-25章);再者,耶穌還闡精竭慮地說明了我們與上帝之生命關聯的內涵(參看約15章)和與上帝合一的美善,可以帶來人類和睦共處,彼此融洽的奧義(參看約17:1-26)。

耶穌在自己所有的教訓中,特別為我們指明了一條通天的道路,叫我們在這短暫而絕望的人生中,可以借著他回到上帝面前,歸宿於上帝為我們所預備的榮美天家(參看約14:1-31;來11:8-16)。

……

總之,耶穌要用“天國的福音”之光,照亮一切住在黑暗中的人,讓他們離開罪惡歸向上帝,與上帝恢復融洽的關系,叫他們成為天國的子民,過天國榮耀而美好的生活。正如祭司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時所預言的一樣:“因我們上帝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1:78-79;1:67-77)。

二、基督的代死

【背誦經文】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耶穌)受的鞭傷,你們便得醫治。”——彼前2:24

“耶穌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舍命。”——約10:11

耶穌基督從天上來到這個世界,並不是為了開宗設教,立言揚名,著書立說。乃是要照著父神的旨意,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舍命作萬人的贖價,把我們從撒旦的權勢下、世界的壓制下、罪惡的操縱下,贖了出來,使人因相信接受他的替死,可以獲得永恒的生命。

1、耶穌代死的必要

A、人類的悲慘光景

自從始祖亞當墮落犯罪以來,罪和死就作了王。人類從此失去了上帝所給予的自由,只能在黑暗中摸索,在罪惡中放蕩,在死亡的轄制下過著行屍走肉、毫無盼望的生活

人能否以修身養性、修煉得道而得勝罪惡?以成全自我、屈己求全、實現自我之努力而免致死亡嗎?縱觀古今中外,答案是否定的。無論是宗教家、道德家、倫理家、君王將相或單純的鄉間小民,都在罪惡的操控下——在偏執、自私、汙穢、彎曲、悖謬、妥協中無法自救。因此,人只能在勞苦終生、汗流滿面的無奈中掙紮,在自義自足的所謂“人定勝天”的傲態中茍延殘喘,其結局當然是以死亡為告終,等候上帝公義的審判。

如此聰明的人類竟然落到如此悲慘的地步,豈不可惜嗎!?所以,人需要救恩,才能擁有真實的盼望。

B、上帝的特別恩典

當人類想玩弄罪惡的時候,結果被罪惡玩弄了生命,在無奈和不知不覺中消耗並度盡自己的年日,不禁喟然悲嘆:“生之為何,死歸何處!?”。

上帝看見我們的困苦,聽見我們的哀聲(參看出3:7-8),及時差他的獨生子耶穌降世為人,要拯救我們脫離諸般的兇惡,把我們帶進永恒的國度裏。“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主耶穌基督裏,乃是永生”(羅6:23)。

是的,依據上帝的公義,犯罪的人應當嘗盡罪惡的苦果,承受罪的刑罰——沈淪滅亡。然而,上帝本著自己慈愛和憐憫的心腸,為我們施行了拯救。

上帝的慈愛和公義絕對不能互相抵觸,為了滿足自己的公義,彰顯自己的豐盛慈愛,他才差遣耶穌來到世界,道成了肉身,親身擔當人的罪惡,情願替罪人在十字架上受刑罰,以此滿足了上帝公義的要求,同時,也彰顯了上帝的慈愛性情(參看約壹4:9;羅5:8),為人類鋪開了一條赦罪蒙恩的康莊大道(參看來10:19-20)。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是上帝公義與慈愛的交融;是生命與死亡的更替;是短暫與永恒的會合;是得救與沈淪的分界;羞辱與榮耀的替代。

聖經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由此可見,人只有通過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得到救贖,享受上帝在創世以前為人預備的豐盛殊恩。

2、耶穌代死的實際

耶穌基督慘死在十字架上,不是歷史的偶然事件,更不是英雄主義的壯舉,乃是上帝拯救世人、恩待世人之旨意的成就。

十字架上的耶穌高聲宣告說:“成了!”(參看約19:30),就是向人類宣告上帝救贖恩典的成就。

耶穌本是生命的源頭和主宰(參看約1:4),卻樂意甘心地為我們舍命,自願為人人嘗死味;耶穌本是無罪的義者(參看徒7:52),卻為我們成為罪身的形狀,成為我們的替罪羔羊(參看約1:29),親身擔當我們的罪孽(參看賽53:4-6)。

耶穌為了拯救我們,甘願死於非命——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耶穌的死完全是義代替不義,無罪代替有罪的,誠然是為我們的罪而被釘死的。面對如此嚴峻而壯烈的事實,難道你還能無動於衷嗎?!如果你忽略這麽大的救恩,又怎能逃罪呢(參看來2:1-4)!

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並非邪惡勢力的暫時得勝,乃是出於上帝既定的旨意成全(參看約19:10-11;加1:4)。是上帝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到他的身上(參看賽53:6),讓他頭戴荊棘冠冕,遍體鱗傷地懸掛在那最殘酷、最無情的刑具上——十字架上,為我們人人嘗盡了罪惡的苦杯。

耶穌寧願忍受被天父離棄的痛苦(這是預示地獄的情形),接受人間最苛刻的諷刺和嘲弄,承受撕心裂肺的煎熬,直到他把自己的靈魂交付給天父的時刻。如此悲壯的一幕,正是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為我們受刑罰的真實記錄。

請問,你的感受如何呢?!

我們還可以從耶穌基督釘十字架所發生的一切事實上,確認他被釘死的非凡功效。

當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時,正是午正時分(烈日當空),瞬息之間,天黑地暗;日月無光;地動山搖;墳墓裂開;聖殿裏那隔開至聖所的幔子竟然裂成兩半(參看太27:51;可15:33、38;路23:44),連那行刑官百夫長目睹這慘絕人寰、驚心動魄的一幕,都不由自主地脫口贊嘆:“這真是一個義人!”(參路23:47)。就是那些聚集觀看的群眾,見了這所成的大事,也都捶著胸回去了(路23:48)。如此有目共睹的慘境奇跡,難道能是神話故事的杜撰之言嗎?絕對不是!

耶穌基督就是上帝在人類歷史中最完美、最偉大的啟示、最成功的壯舉——透過人的悖逆作為直接成就了創世以來所要成就奇妙的救恩。

3、耶穌代死的果效

既然耶穌基督受死的景象活畫在我們眾人的面前(參看加3:1),那麽,我們就應當擯棄各樣迷惑我們的成見,聆聽聖經的教訓,敞開自己的心扉接受耶穌基督,好叫耶穌替我們死在十字架的奇妙事跡,與我們發生生命的關聯,使我們深知他為我們而死的意義和果效。

耶穌代死的果效究竟有那些,在此不妨綜述如下:

1、使人回轉,歸向上帝(參看弗1:7;啟1:5-6;5:9等)。

2、使罪得救,親近上帝(參看亞13:1;西1:14;弗2:13;羅5:11等)。

3、使人稱義,活出基督(參看彼前2:24;加2:20-21;腓1:21等)。

4、使人安息,敬愛上帝(參看弗2:15;西1:20;約壹4:9-13等)。

5、使人更新,奔走天路(參看林後4:16;5:17;來10:20等)。

6、使人自由,得勝魔鬼(參看約8:36;加5:1;來2:14等)。

三、耶穌基督的復活與升天

【背誦經文】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

1、耶穌基督的復活

耶穌基督慘死在十字架上之後,由義士亞利馬太人約瑟樂讓墳墓(參看路23:50),尼哥底母樂獻沒藥和沈香抹屍膏身為之安葬(參看約19:39-40)。

在人看來,耶穌雖風華正茂卻一事無成——未曾建設過一所基督教神學院;未曾著述過一本基督教專論;未曾寫過一首基督教詩歌;未曾留下一點基督教的福音布道資金;未曾領過一兵一卒;未曾組織過咤咤風雲的革命運動……

年僅三十三歲半便被無法之人置於死地,實在失敗極了。

那些曾憎恨厭棄他的族群黨類,更是拍手稱快,蓄意顛覆。

他們派遣重兵嚴守墳墓,用金錢收買兵丁;企圖封鎖耶穌復活的消息(參看太27:62-66;28:11-15)。特別是那掌死權的魔鬼,竭盡末技,想用死的毒鉤把他拘禁,使他永不翻身。然而,耶穌既是生命的主,就能用生命的大能廢棄這一切的一切,以顯明他得勝的權柄與能力,以彰顯永恒的生命榮耀。正如耶穌曾宣告一樣:“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舍了,也有權取回來。”(約10:18)。

耶穌死後的第三天(七日的頭一日——星期日),照著聖經的預言和他親自對門徒所預言的真理,從死裏復活了。

耶穌基督復活的事實是基督教獨特的信息,也可以說是教會設立、建造和存在、見證的支撐性中心信息;是整個基督教救恩真理基礎的重要環節。教會的真理是以耶穌基督的降生、受死、埋葬、復活、升天、再來的全備救恩為基礎的。

耶穌基督用復活的大能顯明了自己是上帝的兒子(參看羅1:4);是得勝的主宰;是永恒的君王;是人類獨一的救主(參看徒4:12);是上帝與人之間的唯一中保(參看提前2:5)。

因為耶穌的復活,我們的生命和信仰在上帝面前有了真確、實在、永恒的保證。

2、耶穌復活的實據

耶穌的復活絕對不是神話傳說,乃是歷史上曾發生過的事實。耶穌的復活是教會傳揚福音的真理中心。若是耶穌沒有復活,福音就變得無“福”可言,也無“福”可信,更不值得我們為他而誠心信服和忠心見證。

諸多真憑實據都見證了基督的復活,沒有人能夠蓄意否定和抹殺。我們對耶穌基督的復活深信不疑,並且以生命相許,樂意把耶穌復活的信息傳遍神州大地,其動因就是耶穌基督真的從死裏復活。

現把耶穌基督復活的事實羅列如下:

(1)空墳墓(參看路24:2-3;約20:1-10)。

任何一個宗教家,其葬身之地,不過為人們留下的只是歷歷在目的兩堆——一堆黃土;一堆白骨。惟獨曾埋葬過耶穌的墳墓卻空空如也。若你有機會到以色列旅遊,請務必到耶穌埋葬過的墳墓去瞻仰瞻仰,以便知道究竟。

門徒親眼瞻仰過主復活的尊榮(參看太28:5-6;可16:5-6;路24:4;林前15:4-8)。

基督復活的尊榮慰藉了抹大拉的馬利亞;祛除了多馬的疑惑;給予門徒實際的安慰和觸摸。

門徒在那非常的時期,曾驚恐萬狀,但由於他們目睹耶穌復活的尊榮,親身感受復活的真實——耶穌吃過魚和耶穌與他們同在海邊一同用早餐等所顯示的超時空限制的奇妙能力,讓門徒刻骨銘心。

尤其是在基督升天後的五旬節,門徒聚集禱告等候的房子裏,親身體驗了聖靈奇妙的降臨,於是乎,身不由己、奮不顧身、疾誌不移地在各種惡劣的情勢下,力傳復活的信息就是最好的明證。

(2)仇敵不打自招的見證(參看太28:11-15)。

祭司長、法利賽人等宗教領袖本就是置耶穌於死地而後快的罪魁禍首,他們處心積慮、想方設法地阻止耶穌復活之事的發生,不惜用重兵把守墳墓,把墳墓圍守得水泄不通,然而,耶穌卻從他們的重圍中悠然地復活出墓,顯出那威嚴榮耀的復活之體,嚇得他們魂飛魄散。

當這些把守的兵士把耶穌復活的事如實地向祭司和長老作匯報時,他們竟想用捏造的謊言以掩蓋復活的事實。正因為這些出自敵擋者口中的證詞,更充分地說明了耶穌復活的無誤性和真實性,同時,更顯出了這些宗教領袖的居心叵測——用金錢收買人的別有用心,以及他們顛倒是非的愚拙行動。然而,基督從死裏復活的真實,豈能被邪惡之人的叵測居心所威脅、所掩蓋、所抹殺?!正因為反叛者的蓄意顛覆,反而證實了基督復活的真確。

(3)門徒生命改變的事實(參看約20:19,26;比較徒1:1-21;2:1-3;3:15-26)等。

耶穌死而埋葬後,全城戒嚴,門徒匿身逃難,唯恐不及。可是他們後來卻一反常態,無視瘋狂的逼迫,不遺余力地公然見證基督。門徒能從閉門隱聚到一舉公開禱告;從重操舊業到放膽見證;從貪生怕死到視死如歸;從弱小無助的膽怯到面對逼迫的凜然正氣等等,無不顯示出他們親眼看見復活之主後的生命大改變,這種生命的改變難道不能說明基督確實復活的事實嗎?!

(4)保羅在大馬色的經歷(參看徒9:1-25)。

保羅本是一位熱心猶太教法律的哲士,與逼害耶穌的黨類乃一丘之貉。他本想利用逼害基督徒的狂熱,來滿足自己對祖宗的遺傳宗教的認同感並以此作為躋身猶太上流社會的契機,可以在上流社會出人頭地,成就個人少年得誌的美夢。然而,當他活在不可一世的囂張情緒裏,直往大馬色拘捕基督徒時,在路上,復活的耶穌用大光照著他,使他俯伏在地,惟命是從地接受復活之主的吩咐,最終成為一個為主殉道的忠心仆人(參看提後4:6-7)。

如果耶穌沒有復活,請問:誰能把一個恨惡基督徒的狂徒,改變成為一個為基督福音鞠躬盡瘁的使者?!

(4)教會屢經迫害依然旺盛發展

我們從《使徒行傳》裏清楚地看見,初期教會的建立是在百般刁難,屢遭迫害摧殘的情境中成型的。雖然環境如此的嚴峻蕭瑟,風雨飄搖中的幼嫩教會卻能在各種超乎想象的危難中茁壯成長,並在歷史的狂風巨浪中百折不撓,且保持純潔向上。教會在歷史的狂飆中不但能完整地生存發展開來,而且還伴有榮耀的復興史跡,維續並成全著教會本有的生命活力——為真理的道作出了美好的見證。這難道不是基督復活最有力的明證和詮釋嗎?!

2、耶穌復活的重要

保羅說:“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4)。

是的,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就沒有傳福音的必要,即便傳了,也不能有什麽樣的果效。而那些信靠耶穌的人也就沒有信仰的需要和把握,更沒有什麽赦罪的平安(參看羅4:25)和生命美好的確切指望了。

“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

為此,我們在基督裏的人就有了今生的福份和永生的指望。

基督的復活對我們的信仰生命和事奉路線有著決定性的導引和成全的作用。

(1)顯示信仰的標準和目的

當我們真正接受、信靠、仰望那位得勝死亡權勢而復活的耶穌基督的時候,我們這些必死的人在基督裏面,就可以滿心喜樂、坦然無懼地向死亡並那執掌死權的魔鬼和罪惡誇勝(參林前15:55-57;約壹3:14-16)。

(2)顯明上帝的真確與信實

上帝在聖經所預言論定的事,到了時候都要成全,耶穌基督在世上所說過的一切話也必要應驗。

耶穌曾對跟隨自己的門徒說過,他將被交給長老、祭司長和文士,上十字架死,但第三天必須從死裏復活。事實證明,我們的主耶穌真的在死後的第三天復活了(參看太16:21;約2:18-19等),這奇妙的應驗就是我們信仰的可靠保證。

耶穌升天前的應許——必要再來行審判的事情,不久的將來必定會完全實現。從此,我們知道耶穌基督是真實可信的。

(3)表現救主的資格和權能

世界上任何一個宗教的教主,雖然其言論流傳甚廣,其精神影響頗深,但他們個人無法超越死亡的極限。故此,他們的屍骨依然在他們的墓穴中。由此可見,他們只能教人,卻不能救人。惟有基督不被死亡拘禁,從死裏復活,得勝死亡和陰間的權勢,除滅了那掌死權的魔鬼(參看徒2:24;林前15:55-57;約壹3:8)。為此,我們深深相信只有耶穌基督才能救人脫離死亡、撒旦和陰間的權勢。

(4)確保他所成就的救恩

因為基督的復活,說明了惟有基督是天父上帝所認可、所悅納的(來7:25)。

“因為他(耶穌)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來7: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要拯救他們”(來9:28)。

3、耶穌復活與我們的關系

我們在上帝面前本是徹頭徹尾的罪人,其結局當然是難逃上帝的公義審判,承受因罪所引起的沈淪和滅亡。但因著基督耶穌是復活的主,我們這些信靠他的人就可以因此蒙上帝稱義(參看羅4:25)——基督成為我們的義(參看林前1:30;彼後1:1)。

我們憑著基督復活的生命,擁有得勝罪惡(參看弗1:19-20),得勝世界的能力(參看約壹5:4),並且在榮耀的盼望中等候身體的得贖(參看羅8:23;林前15:20-21;腓3:20-21等)。如此一來,我們這些信靠耶穌基督,傳揚救贖福音的人,不但不至於徒然無望,反而享有充實、完全的喜樂和平安。

4、耶穌基督的升天

耶穌復活後,不斷地向門徒顯現,向他們吹氣,賜他們平安和權柄(參看太28:9-10;約20:21-23);與門徒同行,讓他們明白聖經的一切啟示(參看路24:28-35);和他們相處,供應他們的需要(參看約21:4-14);托付他們牧養群羊的責任(參看約20:15-17);消除他們的膽怯和疑慮(參看約20:24-31);托負他們向萬民傳福音的使命,重申與他們永遠同在的應許(參太28:19-20;可16:15-19);向他們宣告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太28:18)。

最後耶穌在橄欖山上的顯現中,與他們彼此對話,把極大的福音異象告訴他們——福音要從耶路撒冷、撒馬利亞、猶太全地直到地極傳播開來,然後,在雲彩的簇擁中被接升天,如今坐在父上帝的右邊(參看可16:19;路24:51;徒1:1-11;來10:12),晝夜為我們代求,使我們不至於失腳跌倒;並能在他奇妙的恩眷下跑完人生的道路,完成上帝托負我們的一切工作。

(1)耶穌升天的必要性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雖披上了能朽壞的肉體之身,但通過復活,卻成為永遠榮耀的靈體。既是靈體,照其本性而言,必然要升入高天,與父上帝永遠同在。

正因為基督已經升天,門徒才生發禱告的信心(參看徒1:12-14);得到聖靈充滿的經驗(參看徒2:1-4);擁有屬天的信息;產生布道的熱忱(參看徒2:14-42;7:1-60;13:16-41;26:1-18等)。其目的無非是要人們知道我們所信靠的主是一位從死裏復活,真確地向門徒們顯現四十天後升天,並且還要再來救贖聖徒,審判萬民的永恒之主;使我們在傳揚的過程中,更加確認我們的主耶穌是一位超越時空的人類救主,是萬民屈膝敬拜的獨一真神。

(2)耶穌升天的效應性

耶穌升天後,坐在父上帝的右邊,仇敵便成了他的腳凳。聖經宣告說:上帝要“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10-11)。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來4:14)因為他(耶穌基督)永遠活在父上帝的面前(參看來9:24),為我們代禱(參看羅8:34;來7:25),成為我們信靠之人永遠得救的根源(參看來5:9),保證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上帝面前蒙恩惠、得憐憫(參看來4:14-16)。

耶穌基督的升天是預先為我們到天上預備了永恒安息的住所,等待我們在世界上的年日屆盡,便接我們到他那裏與永遠他同住(參看約14:1-13;帖前4:13-18),同享那屬天的榮耀。這是所有信靠基督的人所擁有的永生盼望。

如此美好的信息,難道你能充耳不聞嗎?!

所以“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3:6)

四、耶穌基督的尊稱

我們既然領受了耶穌基督的救恩,認識耶穌基督是上帝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確認了基督與我們已經建立起來的生命關系,就當依據新約聖經,認同基督完全美善的尊稱。

1、耶穌——救主(參看太1:21)。這是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的使命之稱,即把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拯救出來。

2、基督(希臘文)、彌賽亞(希伯來文)——受膏者(參看太1:1;約4:25-30)。這是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的永恒身份之稱,表明他是永遠的君王、祭司和先知

3、主——主宰(參看路2:11)。這是耶穌基督的權位榮耀之稱,說明他是人類、宇宙萬有的絕對主宰。

4、人子——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披上肉身的形狀,可以拯救同有肉身之體的人(參看路19:10)。這是耶穌基督降世為人時工作責任和成就救贖的自稱,表明他要服侍人,作多人的贖價,把有限短暫的人,帶進永恒的榮耀中。

5、上帝的兒子、獨生子——與上帝同等同尊同榮,是上帝唯一的代表和真像(參看約3:16)。這是耶穌基督神性的尊稱,表明只有他有資格完全代表上帝,施行上帝所有的權柄、計劃和旨意。

伍  論 救 恩

【背誦經文】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

夜半更深,馬其頓城的監牢裏,禁卒目睹保羅、西拉唱詩贊美上帝時地動鏈開的奇事。戰兢異常,不由自主地俯伏在主仆人——保羅和西拉的面前,激動地吶喊:“我們當怎麽行才可以得救?”(參徒16:25-30)。

禁卒的求告,正是面臨絕境的人類,發自心靈深處的共同呼聲,也是人類亟需解決的生死攸關的大問題。上帝既願把自己啟示給人,就賜下聖靈感動人,叫人認識自己是罪人,進而體會上帝在他自己的慈愛、憐憫和豐盛的恩典裏,為我們所設立的救恩,使我們清楚得救的緣由。那麽,究竟我們應當怎樣行,才能獲得拯救呢?

一個尋求真理,渴望得救的人應當明白如下幾個問題。

一、何謂得救?

1、脫離罪刑——免去上帝的忿怒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所以,凡犯罪的都已經被定了罪案,難免要受刑罰。也就是說,世人在上帝公義的審判中,只能無可奈何地在上帝的震怒之下虛度歲月。因為上帝天天向作惡的罪人變臉發怒;只有在耶穌基督裏面,上帝悅納了基督為我們代死的贖罪祭,樂意在基督裏面憐憫恩待我,讓我們自由自在地活在上帝的恩惠慈愛裏,徹底脫離罪的追討和控告。使我們確切知道應當如何過蒙上帝喜悅的生活,享受赦罪得救的真實平安。

“因為上帝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們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3:17-18)。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註: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羅4:25)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8-10)

1、        脫離罪權——得釋放、享自由

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約8:34)。人雖清楚罪是可惡的,但卻無法逃避罪的誘惑和轄制,只能陷在罪惡之中任其擺布。甚至在罪中之樂的情調裏麻木不仁、醉生夢死。這是何等可悲的情形呀!難怪保羅感嘆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24—25)。

因為耶穌已經擔當了我們的罪孽,背負我們的痛苦,為我們得勝了罪惡的權勢;所以,我們要得救,必須依靠耶穌基督的救贖鴻恩,才能真正從罪惡中得到釋放,享受在基督裏的真自由(約8:36;加5:1)。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裏?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 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5-58)

3、脫離罪境——活在永生的盼望裏

人生在世,難免肉體的許多試探誘惑,並在魔鬼猖獗肆恣的淫威下,惶惶不可終日,無奈地等侯死神的剝奪。有誰不是活在生不能自主,病患不能避免,衰老無法控制,死亡無權超越的悲哀中呢?!然而,對於一個得救的人來說,卻與活在罪惡死亡陰影下的人,有著人天壤之別的人生——建立起美好向善的人生觀。因他們在耶穌基督裏有恩典、有真理、有永恒、有把握、有盼望……能瀟灑地面對人的生、老、病、死的威脅。為什麽呢?因他們清楚知道自己擁有了永恒的生命。無論是今生還是來世都可以時刻享有上帝的同在。就是有朝一日撒手塵寰,離開這罪惡敗壞的世界,又有何妨呢?豈不知得救的人正是通過死亡而進入榮耀的天家,永遠與上帝同在嗎!死亡對基督徒來說不過是一個必要且是必然的過程而已。

保羅說:“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1:23)。如此灑脫超越的人生境界,惟有那些脫離罪境,進入永恒國度的人才能擁有的。因“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來11:16)

二、如何得救?

人因為離棄悖逆上帝而成為罪人。罪人的習性和本質就是犯罪作惡。凡在世界上的人都是罪人,罪人哪有辦法自救?!人不能靠自己的善行(世人行善的動機在上帝面前已顯出邪惡——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為了榮顯自己)或宗教教化而得救。哀哉!無可救藥的人!

感謝上帝,在聖經裏向人啟明了得救的途徑:“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10:20)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9:28)“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沈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來10:3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10:1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8-10)。

由此可見,人的得救在乎上帝為人預備的兩個重要因素。

1、上帝的恩——上帝親自為人成就的,並賜人權利享受的救贖恩典。

一個墮落的人,是虧缺上帝榮耀的人(羅3:23),本不配得著上帝的殊恩。然而,上帝既沒有長久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和憐憫,到了時候滿足,差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埋葬、第三日復活,顯現四十天後,在橄欖上升天,以此顯明上帝奇妙的恩典(參羅5:15;6:23;腓2:6-8),並把此恩典償賜給人(參來2:3;羅3:24)。

“論到祂(上帝)的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我們從祂受了恩典,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羅1:3—6)

面對上帝如此浩瀚的恩典,我們這些該死該滅亡的人應當有什麽樣的回應?

“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49:9)嗎?!

事情難道就是如此嗎?不,我們的上帝已經為我們預備,為我們成全了救贖的恩典。我們的感受和抉擇已經在神的永恒旨意裏被確認。因為“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 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你們也因著祂,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又給祂榮耀的 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 神。”(彼前1:20-21)

“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地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裏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什麽時候,並怎樣的時候。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說的一切,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考察這些事。”(彼前1:10—12)

事實既然如此,那麽,我們如今所當做的應該是什麽呢?我們所能作的非常簡單,那就是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承認祂就是我們的救主,就是我們的主基督。

2、信——上帝親自為人成全的一切,人遵照上帝的藉著聖靈的感動,盡上自己所當盡的本份就能獲取上帝在基督裏所為預備的一切恩惠,得知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一切旨意。

希伯來書告訴我們:“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所謂“所望之事”和“未見之事”都是上帝的本體啟示和作為。也就是說,惟有上帝才是人的盼望和信仰的對象。因此,人應當接受從上帝賜下的一切恩惠,順服聖靈的感動和引導,承認耶穌基督為個人的救主。信靠耶穌基督,領受上帝的一切啟示。在上帝的計劃、安排、引導中過著順服的生活。這就是信的內涵和意義。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1:10-11)

三、信心的表現

信心並非洋洋大觀的論著,也非口若懸河的演說,乃是一個具體、活潑,能述說真理,能化諸行動的實在功能和生命見證。

一個信靠主的人,必然在生命、生活和行為中把信仰的美善表現出來。其表現形式有下列幾樣。

1、認識罪惡,敬畏上帝(詩51:3-7,路18:13)。

2、為罪憂傷,歸回上帝(林後7:9-10)。

3、認罪悔改,順從上帝(箴28:13)。

4、棄惡揚善,求告主名(羅10:13)。

5、接待耶穌,確認身份(約1:12;啟3:20)。

6、信服耶穌,宣揚主名(羅10:9-10;腓1:29;徒16:31)。

7、仰望耶穌,持守真道(來12:1-2;提前6:17-20;猶3)。

以上1-4是人對上帝的恩典所作出的自然性的信心回應;5-7卻是信心必然性的生命運作。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耶穌說:“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註: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9-10)

四、信心的果效

使徒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

當一個人面對上帝,想信靠祂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能力相信。而唯一的辦法就是在上帝的奇異恩典臨到時,敞開自己的心扉,讓上帝那美好的善工,親自成全了信所包含的一切工作在自己的身上。因為上帝會讓人產生信的功能和信的行動,使他在信心的內在反應中,順服接受上帝的一切應許。這樣,信心就產生了必有的果效,以堅固信心本身的基礎,達成對上帝的仰賴與順從。那麽,信心到底有哪些果效呢?

1、認罪悔改

一個人在神的面前因為受聖靈的感動,必然會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責備自己就是認罪悔改。認罪悔改的結果是得到上帝赦罪的恩典。但認罪悔改不是條件,而是上帝恩典在人生命中的自然功效與人的本能反應。使徒約翰告訴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2、求告主名

一個在神的面前蒙恩的人,生命的第一反應就是求告主名,求告主名的結果是擁得蒙救贖的保證。使徒保羅告訴我們:“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9、13)。

3、信靠耶穌

一個在神的面前蒙恩的人,必定生發信仰,產生信靠的心誌——信靠耶穌基督。信靠耶穌的結果是獲得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約翰福音清楚地告訴我們說:“凡接待他(耶穌)的,就是信他(耶穌)名的人,他(耶穌)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1:12)。因為“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8:16)。如此,我們就從“因信稱義”的信,進入了上帝在耶穌裏為我們所特定的地位——上帝的兒女(參羅5:1-2)。

“從他(耶穌)豐富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約1:16)。

五、得救的保證

既然人的得救不是依靠自己,就不能憑感覺和己見來斷定,而要根據上帝在基督裏所給我們的憑證。現把這些憑證羅列如下:

1、憑著上帝在聖經中的應許(參看羅10:9-10,13;約10:28-29等經文中,應特別註意經文中的每個“必”字)。

2、憑著聖靈在心靈裏的印證(參看羅8:14;林後1:21;加4:6等)。“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耶穌),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上帝之民被贖,使他(耶穌)的榮耀得著稱贊。”(弗1:13-14)。

3、憑著基督給我們的確切盼望(參看約14:1-3;20:21-23;太16:17-19;羅5:1-2;8:21-25;西3:4等)。保羅在經歷非常的苦難和面對重大的逼迫後,見證說:“自己心裏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上帝,他(耶穌)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耶穌)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1:9-10)。

因此說,一個因信耶穌而擁有基督生命的人,既然確認自己的永恒盼望是在乎那發憐憫的上帝(參看約壹5:13),就能笑對人生的一切挑戰,甚至還能主動地挑戰人生,成為一個視死如歸的得勝者。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參看林後4:16-17;彼前1:3-5;彼後1:10-11,14等)

六、得救的實際

一個蒙救贖的人,他的生命在聖靈裏得到真正的更新,心靈與上帝恢復交通,時刻維系著上帝在原旨中與我們的密切關系——我們是照上帝的形像樣式被造的(參看創1:26-27)。於是,便與上帝和好親近了(參看弗2:12;3:3,5;8:36;林後5:17;來1:9;羅5:1-11;8:6-8等),“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

一個得救的人,雖然仍活在世界上,但由於他的人生觀有了徹底的改變,所以能坦然生活。他既不願活在罪惡之中,享受罪中之樂(參看約壹5:18;來11:24-25),更不願為自己和世界而活。正如保羅所說的:“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又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7-8)。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1)。

如此坦蕩光明的人生抱負,不正表明了得救之生命的實際,乃是活在基督確實的盼望和上帝永恒的國度裏嗎?!(參看羅6:11;詩73:25-26;約壹3:9-10)。

為此,使徒約翰語重心長地說:“父老啊,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裏,你們也勝了那惡者。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2:14-17)

陸  論 聖 靈

【背誦經文】

“他(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裏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16:8-11

“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8:9

   耶穌在世三十三年半,在祂將要與自己所愛、所揀選、所栽培過的門徒離別的關鍵時刻,曾應許要差譴聖靈保惠師與眾聖徒同在(參看約16:7-10),直到耶穌升天十日後的五旬節,門徒在聚會中突然被聖靈充滿,大有能力地向人群傳揚福音時,當天就有三千人悔改歸向基督。從此,便開始了嶄新而充滿活力的教會時代(參看徒2:1-4,14-36,37-42等)——也可以說是聖靈的時代。

何謂聖靈?簡單地說,聖靈是誰?聖靈乃是三位一體的上帝的第三位格。

聖靈是有位格的上帝,和上帝有著共同的屬性和能力作為(參約16:7-18;13-15;林前2:10-11;12:11;羅15:30;尼9:20;徒16:6-7;弗4:30;羅8:14等)。

聖靈是永恒的(參來9:14);無所不在的(參詩139:7-10);無所不能的(路1:35);無所不知的(參林前2:10-11;約14:26;16:12-13)。

聖靈與上帝的工作同份同為(參伯33:4;詩104:30;創1:2)。

總之,我們從聖經的啟示得到了有關聖靈的正確知識,知道在上帝的救贖和創造的事工上,聖父預備救恩,聖子成全救恩,聖靈卻施行了救恩。

所以,我們堅信聖父、聖子、聖靈是同等、同尊、同榮、同受敬拜的上帝。

一、聖靈的名稱

   既然聖父、聖子、聖靈是同等、同尊、同榮、同受敬拜的上帝,我們就應該對聖靈有清楚的認識,以免我們得罪了祂。要認識聖靈,我們就必須透過聖經。那麽,聖經對聖靈到底有何特殊的稱謂呢?現不妨略列數例,供信徒參考。

1、上帝的靈(參看林前3:16;賽11:2;61:1;林後3:3;太10:20)。這是對聖靈本體位格的稱謂。

2、耶穌基督的靈(參看羅8:9;腓1:19;徒16:7)。這是聖靈與聖父、聖子合一的尊稱。

3、聖靈(參看路11:13;徒1:8)。這是指明聖靈本性的品格之稱。即聖靈不但自己聖潔,也能使人成聖。

4、真理的靈(參看約14:17;15:26;16:13;約壹5:7)。這是指明聖靈本質的屬性和工作之稱。即聖靈既是真理,也傳揚真理,為真理作見證,並能把聖徒引向並進入一切的真理的靈。

5、賜生命的靈(參看羅8:2)。這是指明聖靈自己是生命,也能把生命賜給人,叫人在耶穌基督裏得到重生,生命得到更新和塑造,直到完全長成基督的身量——更豐盛的生命。

6、施恩的靈(參看來10:29)。這是指明聖靈不但自己有恩惠,也要引導人進入上帝豐盛的恩惠中,使人因聖靈可以感悟、確知並享受上帝諸般的恩典。

7、榮耀的靈(參看彼前4:14;羅8:16-17;弗3:16-19)。這是指明聖靈自己充滿榮耀,更要榮耀基督,並在基督裏讓人享受上帝的榮耀。

8、永遠的靈(參看來9:14)。這是指明聖靈是永恒的上帝,所以聖靈要在基督裏把人帶進永恒的盼望和國度裏。

9、保惠師——就是勸慰者或安慰者(參看約14:26;15:26;16:7;羅8:26)。這是指明聖靈受聖父聖子的差譴,要永遠住在聖徒的心中,不停地作安慰、訓導、代禱、復興的工作,成為聖徒隨時的幫助。

二、聖靈的工作

   主耶穌說:“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祂(聖靈)來。”(約16:7)。是的,教會的時代,就是聖靈運行工作的時代(參看帖後2:6-8)。然而,聖靈的工作是否就是如今某些追求靈恩而自立派別的人所表現的那樣狂舞亂跳、嚎叫大哭、顫抖跌倒、就地打滾、死去活來等;或是什麽全能醫治呀;什麽第三波的能力呀;什麽方言禱告等等這些東西呢?讓我們透過聖經已經啟明的真理進行考究,便能知曉。其實,聖經非常清楚地啟示我們,聖靈的工作就是要榮耀基督。究竟聖靈是如何榮耀基督的呢?

1、叫人知罪,悔改歸主(參看約16:8-11;徒2:37-42)。

2、使人重生,見證基督(參看約3:3-5;多3:5;羅8:2)。

3、釋放罪人,得享自由(羅8:2;林後3:17;加5:16)。

4、印證信徒,歸屬上帝(參看羅8:9,16;弗1:13-14)。

5、感動信徒,遵循主旨(參看徒16:6-10;羅8:26-27;弗5:17-18)。

6、引導信徒,追求真理(參看約16:12-15)。

7、賜人能力,熱切傳道行道(參看徒1:8)。

8、賜人恩惠,造就教會成全教會(參看林前12:4-11,28-31;弗4:11-16)。

   總之,聖靈的工作絕對不會讓人狂亂,也不會叫人以次要的東西取代重要的主題;以現象的東西替代真理的本質。

聖靈工作的目的就是榮耀基督,引導信徒在真理上向下紮根,向上結果。幫助聖徒禱告(參看羅8:26);印證聖徒的信仰,讓聖徒在耶穌基督裏把握自己所盼望的一切(參看弗1:13-14)……;使信徒在上帝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中保持聖潔的生活。

所以,“不要叫上帝的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聖靈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4:30)。

柒  論 聖 經

【背誦經文】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1-2

“少年人用什麽潔凈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禰的話。我一心尋求了禰,求禰不要叫我偏離禰的命令。我將禰的話藏在我心裏,免得我得罪禰。”——詩119:9-11

   聖經是上帝向人類啟示的一部最寶貴的經典,是人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真理寶藏,更是基督徒人生最美好的財富和生活準則。因為聖經的形成並非出自人意的杜撰,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而照本宣章地記述上帝的永恒心意和信息(參看彼後1:21)。

有史以來,無數的人透過聖經認識上帝,信靠耶穌,使自己的生命得到拯救和改變,從而步入正確的人生路途,找到永恒的歸宿。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這句話確切地宣明了聖經的由來和功用的含義,讓我們深明聖經中不但有得救的智慧,還有靈性的糧食,可以讓每一位上帝的兒女不斷地享用和持守,以指導蒙恩的人靈程方向,讓他們通過聖經學習生活、工作、娛樂等的原則性功課。

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

一、聖經的來源——出自上帝的啟示

   如今世界各類書籍紛呈,綜覽其內容皆受環境世態時態所左右所制約。因它是出自有限而聰明之人的手筆,所論及的問題盡在有限界——自然事物和人類本身的事情。而聖經卻來自於超然的啟示,是絕對而永恒的上帝所發出的呼聲,具有超時間、超空間的絕對價值。閱覽聖經,不難發現其中明載“上帝說”之類的字眼,逾3800次之多。還有聖經各卷的作者也預先聲明,他們所寫下的一切話,乃是照著上帝的吩咐而記述的(參看出34:37;耶30:1-2;林前14:37;啟1:11等)。

“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而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1:21),這一切無不顯明聖經是上帝啟示的絕對權威和終極版本。然而,我們應該從哪裏去體認聖經就是上帝無誤、無謬、完整的終極啟示呢?

1、主題與內容的統一

   聖經共有六十六卷,作者四十多位。他們之中有君王、先知、祭司、牧人、漁夫、醫生、學者、宗教領袖等。其著作地點或在曠野,或在山林,或在宮廷,或在牢獄等地;其內容有歷史、文學、戲劇、詩歌、預言、書信等。並且各位作者的時代、閱歷、身份、背景各不相同,前後年代相距近二千年。然而,由他們各自著述所組成的這部巨著——聖經,其主題卻完全相同,其內容也前呼後應,保持完整一致,毫無衝突之虞。

聖經的作者雖然生在不同的時代,卻宣布了相同的信息——上帝對人類的救贖計劃,為耶穌基督作了美好的見證。如此首尾相應、一氣呵成的聖經,難道不是出自全能、全智、全在、全知的上帝嗎?!

2、聖經之真理信息的恒慣

   真理若是能隨事物的發展、時代的變遷而改變的話,就不能稱之為真理,而應稱之為時理。真理必須具有永恒性和絕對性。對於不同時代、民族、國家、社會都應具有絕對的權威,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永恒法則。飽覽中外書籍哪一本書具有如此的權威本質呢?除了聖經之外,我們一無所獲——經典書籍有之,永恒真理無匹。惟聖經的超時性和永恒性奠定了真理的根基,顯明真理的本體。既滿足各個時代、各個民族、各個階層之人的心靈需要,同時也成為評定世界、判斷人類的唯一準則和法典。由此我們完全可以肯定地宣告說:惟獨聖經、永遠聖經、回歸聖經,因為聖經是那位獨一不變之上帝的完整的終極啟示。

3、聖經的預言和應許的準確與可靠

   嚴格來說,聖經是一部預言和應許的書。所謂預言,並非單指對未來的預測,乃是指上帝指示歷世歷代的先知和使徒們(指上帝的仆人)們,將關於上帝的計劃和旨意向人類宣告出來的信息。這些信息包括已往的事件、現今的諭令、未來的事實,以及上帝的諸般應許等,都將在上帝永恒的計劃和旨意裏——耶穌基督裏得到成全。

歷史證實了聖經的預言未曾落空,上帝的應許信實可靠,上帝的計劃和旨意永恒不變。人類完全可以憑著上帝所賜的信心去支取,享受聖經裏的一切資源——因信耶穌基督,得到永恒的生命。因為聖經是出自信實的上帝。

4、聖經對科學、考古學和歷史的概定

   科學是人類對自然界和人類本身有系統、有個性、有目的、有類別的探索與研究。考古學是對歷史進程的痕跡所進行的追蹤溯源、拾遺尋址的考證。而歷史則是對人類社會自身演變的記述。這些都是發生在被造界裏的事件,是上帝創造人類時,賦予人類理性的基本功用,可以接受上帝的普通啟示和特殊啟示。

因此,無論是科學、考古學或是歷史都能成為上帝的特殊啟示——聖經和耶穌基督的啟蒙和佐證。時到今天,大凡聖經中記載的人、事、地、物等都被科學界、考古學界和歷史所證實。為此,我們對聖經是出自創造主上帝的啟示,更加深信不疑。

5、聖經對人類信仰生命的奇異功用

   涉足教會歷史長河,追尋客觀歷史進程,捕攝歷史的時代鏡頭,我們豁然發現有無數作奸犯科、嗜惡成性的匪夷之類、以及那些放蕩不羈、狂傲不堪的文人騷客,甚至連那些曾極力逼迫基督徒的宗教狂熱分子、獨裁領袖,通過聖經真理的教導和光照,毅然決誌棄邪歸正,皈依基督,並一改已往惡習,過上聖潔公義、舍命為基督作見證的生活。如保羅、君士坦丁、奧古斯丁、馬丁路德、衛斯理約翰等。由此可知,聖經確實有改變人類信仰和生命的奇異能力。這完全是我們的父上帝並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差派聖靈親自運作,把人帶到聖經的真理裏面,使人獲得生命並且得到更豐盛的生命。

“因為出於上帝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1:37)。

二、聖經的組成

  聖經共分為兩大部分。即舊約聖經三十九卷,新約聖經二十七卷。

1、舊約聖經部分:按其體裁和內容而分

(1)律法書——《創世紀》、《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合稱摩西五經。

(2)歷史書——《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撒母耳記下》、《列王記上》;《列王記下》、《歷代記上》、《歷代記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都是記述選民的歷史,共有十二卷。

(3)詩歌書——《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和《雅歌》共五卷,合稱智慧書。

(4)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何西亞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拿鴻書》、《彌迦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和《瑪拉基書》共十七卷,都是記述先知們在各時代所傳的信息。

以上所列,前五卷稱為大先知書;後十二卷稱為小先知書;共十七卷。

2、新約聖經部分:按其體裁和內容而分

(1)福音書——《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四卷,專門記載耶穌基督的生平事略。

(2)歷史書——《使徒行傳》,專門記載初期教會的形式和發展。

《使徒行傳》1-12章記述了彼得、約翰、司提反的工作和保羅的悔改;13-28章是保羅布道生活和教會形成發展的概要。

(3)書信——保羅書信和普通書信,共二十一卷。

A、保羅書信——《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加拉太》、《以弗所》、《腓立比》、《歌羅西》、《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後書》、《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提多》、《腓利門》和《希伯來》,計十四卷。

B、普通書信——《雅各書》、《彼得前書》、《彼得後書》、《約翰壹書》、《約翰貳書》、《約翰叁書》和《猶大書》,計七卷。

(4)預言書——《啟示錄》,專門記述教會歷史情況和末後必成的狀況與事實。

3.新舊兩約的關系

   舊約聖經是新約聖經的載體和延伸,新約是舊約的真相和顯明。新約延續並成全了舊約的一切應許和預示。這樣,就構成了新舊兩約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的啟示效應關系。但需要註意的是:舊約是上帝與選民之間的立約,直接預表了上帝實施救贖計劃的漸進行動;新約卻是上帝與全人類的立約,具體且直接表明了上帝救贖的成功,救恩的實在、完美且絕對。因此,我們應當透過舊約的藍圖看到新約的實體,藉著新約的事實,堅信上帝在舊約應許的可靠,幫助我們堅定不移地追隨基督。現把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的啟示效應關系略作下列的透視。

(1)舊約聖經以律法為本,彰顯在上帝公義的秉性裏充滿慈愛的呼喚。

新約聖經以恩典為本,彰顯在上帝慈愛的本質裏具有審判的威嚴。

(2)舊約聖經預備了新約聖經,並為新約聖經作了確切的見證;而新約聖經卻成全了舊約聖經,成為舊約聖經的確切有力註釋。

(3)舊約聖經隱示人得救的法則和路線;新約聖經卻指明人得救的方法和確切的保證。

   總之,無論是舊約聖經或是新約聖經,其目的都是要把我們帶進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裏,叫“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羅5:1-2)。

三、聖經的主題——基督

   耶穌基督是聖經啟示的中心。舊約聖經預告了基督救贖的必要;新約聖經則集中描述了基督救贖的實際內容——基督的降生、言行、受死、復活、升天、教會及再來等信息。以及信徒經過聖靈的重生和引導,如何用生命彰顯基督真理,見證基督,榮耀基督的生活作了指示性的說明。使人透過基督徒的生命表現與生活見證能真正認識基督,把一切的榮耀歸給我們的父上帝並耶穌基督直到永遠。由此可見,耶穌基督乃是聖經總論性的主題,是聖經的中心和主軸。

四、聖經正典的形成

正典(Canon)意即信仰的準繩法則。所謂聖經的正統性,乃是指我們現在所使用的聖經是通過教會認真細致地審查考證後,公認是出自上帝默示而成的著作。如今教會所承認和使用的聖經版本——《新舊約全書》,是合乎上帝本體的完整啟示,是具有神聖權威的正統經典。除此之外,凡類似聖經的,我們都把它稱之為次經或偽經。

1、舊約聖經

   舊約聖經是猶太民族公認出自上帝默示而成的著作。耶穌基督在世時,以上帝的絕對、獨一的代表——上帝獨生子的身份,宣稱我們今日所擁有的這三十九卷為正統的經典。所以,舊約的形成是上帝親自印證的,是無可厚非的正統經典,我們理當深信不疑。

2、新約聖經

   新約聖經是在主後170年所編定的,到了主後363年的老底嘉基督教大會,以及主後397年迦太基大會(CouncilofCarthage)正式通過,確定宣布這二十七卷為新約聖經的正典——我們今日所擁有的新約聖經,是教會在順服聖靈的運作和感動中,通過長期的考察、印證,認定這二十七卷確是上帝所默示的話語,具有神聖不可增減的絕對權威。

從此,完整的聖經版本——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就被完整地奠定成形了。沒有人敢再在聖經中加添或刪減什麽。使徒約翰在拔摩島親覲基督尊榮,得到重大的啟示後,公然宣稱:“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麽,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麽,上帝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份。”(啟22:18-19)。

五、信徒對聖經應存的態度

   聖經既然是上帝所默示的,是上帝寫給自己的兒女的一封家書,兒女們理當殷勤查考、晝夜思想(參看徒17:11;詩1:1-2;賽34:16),以支取上帝的應許和祝福(參看林後1:20)。並要以聖經為生活和行為的準則,努力遵行聖經的教訓,過一個討上帝喜悅的人生。

   信徒應如何閱讀聖經呢?對於初信者來說應先讀新約,後讀舊約。而對於有信仰根基的信徒,可以隨意分卷讀、專題查考等不一而足。凡是基督徒都應保持虔敬的態度天天讀、循序讀、耐心讀、恒慣讀。或是通讀整卷或者是分章分節地精讀,總之,每一個神的兒女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隨心所欲、恒持不怠地誦讀聖經。

有需要背誦的經文,應當銘記心間;有必須遵行的,要竭力實行出來(參看詩119:9;雅1:21-27;路10:37);遇到難懂的經文不可強解(參看彼後1:20;3:15-16),要及時地向牧師傳道或教會裏的屬靈長輩討教,尋求解答。這樣,才能保持靈性的穩步長進。在自己靈命不斷的進深過程中,竭力保持謙恭、安靜、尋求、受教的心態,透過虔讀聖經,達到與上帝親近晤面的境界,領受上帝在耶穌基督裏所要恩賜給我們天上各樣的屬靈福份。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6:1)。

但願“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腓1:25)阿們!

捌 論 教 會

【背誦經文】

“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1:23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凈,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汙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5:26-27

  “教會”一詞,據希臘文直譯為“被召出來”,含有聚會的意思。意思是說上帝藉著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把那些預定揀選的子民,從撒但、世界、罪惡的權勢裏召出來,使他們全然歸屬上帝。這些蒙上帝特別呼召出來的群體,他們要與世界分別,完全對耶和華為聖,要過與蒙召的恩相稱(參看弗4:1)的生活。

為這緣故,凡是蒙上帝恩召的人,在基督裏必須彼此聯絡,常常聚集在一起敬拜真神,學習真道,以便在真理的熏陶、督促和激勵下,竭盡全力宣揚基督的救贖福音,以完成服務人群、榮耀上帝的天職與使命。

聖經告訴我們,無論哪個時代、哪個種類、哪個階級的人,只要信奉基督,經歷聖靈的重生,接受教會的洗禮,宣告自己的信仰,均可為真教會的成員。雖然這些人在教會中有疆域居所、地方語言、習俗風情、文化修養、宗派體系等的分別,但他們仍是基督身體中的一部分,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教會的根基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另立根基(參看林前3:11)。

時至今日,教會無論經受何等逼迫苦害、蹂躪攻擊,總是穩固堅定地向前發展,其信仰的內容和實質仍保持永恒不變。因“主上帝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1:8)。

一、教會是什麽?

   上帝為了讓人明白教會的意義,在聖經中用一些通俗易懂的言辭,或一些淺顯的比喻加以形容闡明有關教會的真理。現將這些喻辭歸納說明,以幫助我們明白教會的實質性涵義。

1、教會是上帝的家

   教會是上帝的家說明了教會內的每一位信徒在基督裏已經擁有了永恒的地位。都是上帝家中的一份子——上帝的兒女(參看弗4:5;羅8:15-17;提前3:15)。他們在教會中生活,彼此之間的關系都是兄弟姐妹(參看弗2:19;加6:10)。正如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的開頭所說的:“我們在天上的父……”充分說明了我們站在教會的地位上與上帝親近的真實身份,同時也凸顯了教會在上帝面前的本質屬性——教會是神的家。正如使徒保羅對年輕的提摩太的提醒一樣:“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上帝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 上帝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2、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充分說明了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要擔當教會的一切軟弱,供應教會的一切需用,帶領教會的前程,指導、滿足、成全教會的生活,直到教會全然成聖(參看弗5:26-27)。

  教會為基督的身體,生活在教會裏的信徒彼此為肢體,為要在基督裏彼此成全——在成全別人的同時建立自己(參看弗4:11-16)。所以,“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3-4)。

當我們能對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的真理完全認同的時候,就能在與眾聖徒一同領受基督豐盛恩典供養的同時,讓自己和教會的一切行動都聽從基督的命令和指揮。凡事本著上帝的恩典和權能,按著上帝的真理,將上帝在基督裏的公義、慈愛和權能彰顯出來(參看弗1:23;4:12;林前12:27)。

3、教會是聖靈的殿

   教會是聖靈的殿直接說明了教會是上帝居住的聖所,是上帝旨意通行的使者,所以教會應當讓聖靈充滿,讓聖靈自由地運作——順服聖靈的感動和引導,在真道上不斷長進;在見證基督榮耀福音的事工上竭力忠心;讓聖靈的能力得到自由且是完全的彰顯;使上帝的名得到當得的榮耀(參看弗2:21-22;彼前2:4-5;羅8:14;弗5:15-18;太5:16等)。

4、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說明了教會應當用真理——聖經的啟示來建造,而不能用任何思想學說——人的理性學說、荒誕故事、宗教理論加以取代。教會只有這樣,才能以真理作為支撐,才能使教會在歷史的進程中屹立於不敗之地。為此,教會應依照上帝的托負和耶穌基督的吩咐,自始至終地忠於真理、宣揚真理、持守真理(參看提前3:15-16)。“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爭辯”(猶3)。

教會不是社會,更不是民間的團體組織或廟宇式的崇拜體系,所以教會絕對不允許信徒把世界的方法、世俗的思潮,以及敬奉假神的模式帶進教會,以玷汙真理的光輝和純潔。

教會應在聖靈的引導下,歸服真理,用誠心實意、謙卑虔敬的態度,遵照聖經的明訓和諭令事奉上帝,並用聖經真理的原則處理教會的日常事務,建立教會的組織體系,帶著福音的異象、使命、熱誠和聖靈的能力拓展教會的一切事工。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林前3:11,14),所以“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林前3:10)。

5、教會是基督的新婦

   教會是基督的新婦說明了教會是主所揀選、所救贖、所潔凈、所喜愛、所迎娶的對象(參看林後11:2;啟19:7)。因此,教會應當保持對基督聖潔堅貞,忠誠不渝的意誌和生活見證。在基督博大精深的愛中(參看弗3:17-19),存著對基督愛的執著和虔誠,以誓死忠心的大無畏精神完成基督賦予的偉大使命。並能以真理為裝飾,以聖道作為端莊的內涵行事為人。專心等候基督的榮耀降臨,以無暇無疵的情操與身份獻給基督,作個榮耀的教會,使基督的尊名在教會中得到稱贊(參看弗5:25-27;1:14;西1:22,27;帖前2:12;提前6:16等)。

二、教會的權柄

   教會既是上帝的家,也是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教會的權柄當然是源於耶穌基督。基於基督權柄的超越性與臨在性,教會的權柄必須是超過一切執政掌權、有形無形、天上地下的所有權力(參看腓2:9-11)。因這權柄是耶穌基督升天後,差遣聖靈保惠師自由運行在教會裏,促使眾聖徒都順服在真理的約束之下而施行出來的。

上帝既然把基督復活得勝世界、死亡、魔鬼的權柄托付給教會和聖徒,目的就是要聖徒在教會裏能依照聖靈的引導,根據聖經的教訓,在確認上帝純全、善良、可喜悅的旨意上,做好管理教會的工作,牧養信徒的靈性——做好教導的工作,拓展教會福音的事工——做好差傳的工作,使世人因聽聞真理、明白真理而歸順基督。

總而言之,教會的權柄應當隸屬於上帝,本著上帝的旨意行使榮耀上帝的事務。

上帝賜給教會的權柄既是由聖靈直接施行的,那麽,教會就當按照聖靈所賜下的各種恩賜來建造(參看林前12:4-11,28-31;弗4:11-16)。

從形式上看,凡是教會正式的會友都具有選舉、接納、懲戒、表決的權利。然而,在處理教會的常務或特殊事務時,卻應當由那些通過教會信徒選舉、確認生命裏有神的恩膏和聖靈的恩賜的弟兄姐妹來執行。因為他們是上帝在教會中的代表(或稱真理的共同權柄)(參看羅12:5-21;13:1-7)。

教會的權柄從原則上講,牧師、傳道、長老、執事應當在順服聖靈的同時,憑著聖經的真理法則,施行指導、安慰、教訓、勸勉、警戒、懲罰的權柄(參看太18:15-18;林前5:1-5;提後4:1-2;約叁9-11),以引導信徒在教會的屬靈生活中,進入合乎真理的榮耀境界。

“所以,我不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把這話寫給你們,好叫我見你們的時候,不用照主所給我的權柄,嚴厲的待你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林後13:10)

三、教會的組織——地方教會的行政

   教會在上帝面前具有不分國家、地域、種族、膚色、修養等的宇宙性身份和地位。這是無以否認的真理實況。然而,上帝為了使教會健康成長,允許各地方教會具有完善的組織功能,分派齊全的恩賜,預備合適的人才,以便因地制宜地宣揚福音、見證基督、建造教會。因此,教會必然有其地方性的管理體制和特色見證。

地方教會乃由本地區那些真實悔改、重生得救、誠心接受洗禮而正式歸入教會的信徒所組成,並由那些蒙上帝特別選召出來,托付聖工,被教會信徒所認同、肯定的執事長老、傳道牧師等聖職人員加以管理和護衛(參看彼前5:1-4)。他們在聖靈的引導下,依照上帝的旨意,憑藉聖經的真道帶領、治理教會。教導信徒在凡事上規規矩矩,凡事照真理而行,以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各按各職各體的功用建立基督的身體——教會(參看林前14:40;弗4:11-16),從而成全教會,以推進教會事工的全面發展,使上帝的國度日見擴張和興盛。

從原則上講,地方教會的信徒在地位、身份、權利、本分上都是平等共享的。絕對不能因性別、年齡、貧富、貴賤、智愚、種族的差異而分等級,乃因上帝的揀選和恩寵同稱為上帝的兒女——弟兄姊妹。

在行政管理方面,上帝既然“讓聖靈分賜各樣的恩賜給信徒來服事教會”(參看林前12:4-11),那麽,信徒就要因真理的緣故,尊重順服這些來自聖靈恩膏的組織機構。聖經明訓:“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5:17)。

按照教父特土良的說法,一個有長老、監督(猶如現在的牧師、傳道)和長執的組織結構存在,就說明這個教會有很強而齊全的見證,讓教會在這個地方可以持續地發展並完善地建立成全。為此,教會在設立長老、監督以及長執的時候要特別的慎重。因為長老、監督以及長執是教會組織的根本成員,所以要特別的謹慎。必須根據聖經的明示加以鑒別和認證,否則遺患無窮。

有關長老、監督、長執的設立和委任請參看提摩太前書第三章一至十三節;提多書第二章一至十五節以及以弗所書第四章一至十六節以及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四至三十一節等。

四、教會的聖禮

   所謂聖禮特指耶穌基督在世時所設立、所親自經驗的洗禮和聖餐(參看林前11:23-26),是歷世歷代教會所必須遵行的兩項極其重要且是不可或缺的禮儀。這兩項禮儀具有救贖福音的象征性意義和具體化標誌。

洗禮和聖餐這兩項聖禮直接把真理的內涵和教會的本質,用具體的形式——洗禮的決誌和領受聖餐的感動和行動有形有體地表達出來,作為上帝之子民與世人的界定性見證。直接而實在地為福音真理作美好的宣告,使基督徒的生命有了供養和保證(參看林前11:27-34)。

(一)洗禮

   洗禮源於施洗約翰的傳道時期(參看太3:1-17;可1:1-11;路3:7-17),成全於耶穌出來傳道的起始。同時,也是耶穌基督升天前,對門徒的特別囑咐:“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

“你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5-16)。

基於命令的本身是主耶穌親口頒布的,有著福音使命的成全性意義。門徒當然要責無旁貸地切實施行。今日的我們更要奮勉遵守。使徒彼得勸勉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徒2:37-38)。因此,教會的洗禮是件非同小可的聖事,絕對不可以敷衍、潦草行事。我們務要明白謹記如下幾個要點。

1、洗禮的意義

   洗禮是用水藉著道在公眾面前,站在教會的地位上,奉父、子、聖靈的名對願意公開承認自己已經真實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救主的信徒所施行的接納禮儀。表明了一個信靠耶穌的人,藉著基督的寶血,洗凈除盡一切罪愆孽障而成為聖潔(參看弗5:26;約壹1:9;5:6-9)。對於接受洗禮的信徒來說,同樣是站在教會的地位上向上帝、向教會、向撒但、向世界、向罪惡、向人群、向天使宣告自己已經與主耶穌同死、同埋、同復活(參看羅6:3-11)。

施洗的人奉父、子、聖靈的名為受洗者施洗,表明他們的身份從今以後,不但承認三位一體的上帝,而且歸於三位一體之上帝的名下,有份並享受三而一的上帝的永恒靈恩和生命。這種特殊的屬靈標誌,是人歸服上帝,歸入教會的必然行動和當有的見證。

2、洗禮的見證

   洗禮是救恩真理在某種意義下的涵蘊性表達,而非人得救的根源(人得救是因信耶穌基督),所以,人不能靠洗禮得救。但人悔改歸入基督,得著聖靈的重生,可以透過洗禮見證自己歸屬上帝的事實和生命見證。由此可見,洗禮的見證是人在上帝面前、教會面前、天使面前、世人面前、世界面前、甚至魔鬼的面前,公然表明自己真正信靠耶穌基督,樂意加入教會團契,勇敢宣稱信仰的身份——永遠歸屬上帝,立誌活在基督永恒的國度裏。

因此,凡是願意信靠耶穌基督的人,都應當接受教會的洗禮,才能持守美好的見證。除非沒有機會受洗,如十字架上那個悔改信耶穌的強盜,或那些在臨終時霎那間受聖靈光照感動而接受救恩的人。此外,教會中每一位信徒都應當有受洗的經歷和見證。

“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不復活,因何為他們施洗呢?”(林前15:29)。

所以說教會施行洗禮事關生命和敬虔的見證,絕對不能馬虎草率。

3、受洗的對象

   洗禮既是一件真實而嚴峻的生命必然見證,教會就不能隨便敷衍,濫收濫洗。凡要受洗的人,必須領悟福音,清楚自己是罪人,立誌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通過教會察驗,確認此人真正經過聖靈的重生,在真道上得到栽培和教育,滿有生命和生活的得救見證,方可為他施洗。

一個接受洗禮的人,通過施洗的印證,表明自己完全徹底地屬於基督,歸於教會。有責任與教會的眾聖徒一同持守真理,為上帝救贖人類的福音作至死忠心的見證。

4、受洗的預備

   凡要領受洗禮的人,必先預備自己的心靈,用真實虔誠的立誌面對上帝的呼召,作出終身追隨基督的抉擇。對施洗者所提出的信仰問題,更要誠實無偽、心口一致地作答。一個願意接受洗禮的人起碼要誠心實意地回答四大問題:

(1)是否承認自己是罪人,並願意相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是生命的本源,是自己個人的救主。自己已確切地知道在基督裏,已得著聖靈的重生。

(2)是否承認相信並接受聖經是上帝的話,是基督徒信仰、生活、行為的唯一準則;自己已藉著聖經的話——上帝的道而重生得救。

(3)是否願意在上帝、教會、天使、眾人,甚至撒但面前,將自己完全交付基督歸屬教會,成為教會的成員。從今以後熱愛教會,竭盡全力服事教會,甘心樂意地接受服從教會的權柄。

(4)是否願意在上帝的家——教會裏克盡己責,盡上作為上帝兒女的本分,切實履行十分之一的奉獻,以便有份於傳揚福音的偉大使命。

   教會有史以來,曾有為嬰孩施洗的事例,在此我要作些有關幼洗的說明。凡是由父母帶著自己的嬰孩接受幼洗者,成年後,教會認證他有真實悔改,重生得救的表現,應為他作追認信仰的宣告即由牧師為之施行堅信禮(或稱堅貞禮,絕對不可再洗一次),此人便能以教會成員——上帝的兒女的身份,與聖徒同領聖餐。

5、洗禮方式與次數

   如今在教會通行的洗禮有多種形式,如點水禮、浸禮、灑水禮等,但無論領受何種方式,各選其便。千萬不可彼此否定或因此產生口舌之爭,而應當在彼此尊重教會傳統的同時,以興旺福音,高舉基督為重。因洗禮本不在於方式,而在乎本身所表明的靈意和見證,所以,教會應相互接納為宜。使徒保羅曾宣稱:“基督差譴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林前1:17)。

無論你接受何種方式的洗禮,是在哪個教會,由哪個牧師施洗,只需一次即可,絕對不能重復。因為聖父、聖子、聖靈是三而獨一的真神。再者,重生得救也是聖靈在基督裏一次所成全的,所以,我們不能造次僭越。

“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位。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4:4-6)。

另外,需要一再重申的是,洗禮只要一次,其目的是要避免教會因此分門別類,杜絕彼此藐視、排擠攻擊的魔鬼作為。

“一洗”是真確地表明眾聖徒在基督裏同歸於一的見證。雖然信徒有可能因為工作或生活的關系需要遷徙他方,然則,只要在轉會時接受教會的考問而受堅信禮即可。不需要重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裏的人了。”(弗2:18-19)。

(二)聖餐

1、聖餐的意義

   聖餐又稱最後的晚餐,是主耶穌受難前夕與門徒共聚,具有特殊意義的餐會。聖餐解釋了舊約逾越節的真實涵義(參看出1:1-28),直指基督受死所帶給教會的生命之恩,以及基督復活、升天、再來的信仰確據(參看太26:26-30;可14:22-26;路22:14-23)。因此,聖餐是藉著擺在教會面前的掰開之餅和杯中的葡萄酒,記念主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的受死、埋葬、第三日復活的重大事實,激發我們對基督再來的渴慕與響往。使我們保持積極向上的信仰盼望,活在教會合一的團契裏。與教會的弟兄姐妹彼此接納、寬恕恩涵、和睦相處,同心合意地事奉上帝。

讓我們在領受聖餐的時候,體認自己的身份,開闊我們的心胸和視野,產生宇宙公民的強烈意識。

因為在聖餐所掰開的餅和同飲的杯裏,我們會看見、會真確地體認、紀念世界各國各民中還有許多與我們一樣是同蒙基督寶血救贖的族類;與我們在神的面前同樣是神的子民;在基督的身體裏同樣是我們的肢體;與我們在基督裏一同藏在神的裏面,等候基督榮耀的降臨。

由此可見,聖餐是教會的重大禮儀,包含三個層面的特殊意義。

(1)往日的追憶

  當我們領受餅和杯時,生命中必然清楚看見餅和杯的分開,是代表耶穌替我們受死,舍命流血,甚至為我們流出最後的一滴血,以致於肉身與血液的絕然分開。此情此景的追憶(參看加3:1),喚起那在我們心靈深處的潛在感悟——對基督為我們付出的無上代價,自然而然的生發無限的感激和回應。從而,在自我省察和聖愛的感召下,在聖靈的感召中反省悔悟,毅然作出完全屬主、專心敬愛主、立誌討主喜悅的人生抉擇。

(2)今日的聯合

   當我們與眾聖徒共領受餅與杯的實在時,表示我們既然同領基督的肉與血作為生命之糧(參看約6:53-56)。就要在基督的生命中與眾肢體維系融洽的交通和必然的脈動。保持肢體間彼此建立、彼此恩助、彼此供應、彼此關顧的美好德行。使基督的身體漸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同時,透過餅和杯的領受,開闊我們的心胸,體悟到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基督徒,都是我們關懷眷顧的實體。

“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祂為那設立祂的盡忠,如同摩西在上帝的全家盡忠一樣。”(來3:1-2)

(3)將來的盼望

   耶穌基督在設立聖餐之時,已經應許我們有朝一日,要與祂在父的國度裏喝“新”的酒(參看太26:26-30;林前11:23-34)。因此,我們領受聖餐時,自然而然會聯想到今日坐在上帝右邊的耶穌基督,有一天要得國回來,帶領我們進入那榮耀的永恒國度(參看太25:31;帖前4:13-18等),讓我們與祂同享創世以來的一切榮耀。何等真實有福的盼望呀(參看羅8:18-21)!怎能不使我們心潮澎湃,心悅誠服地吶喊:“阿們!主耶穌啊!我願禰來。”(啟22:19)。

2、領受聖餐的對象

   我們從聖經中確知,主耶穌所設立的聖餐不是大眾共享,乃是為其門徒特別預備的。所以,領受聖餐的對象應囿於教會裏的那些重生得救者。由於聖餐具有印證信徒屬靈生命的特質,而信徒領受聖餐則是表明自己的生命與主聯合的實際。這樣,領受聖餐就不能一視同仁,來者皆享。為了避免混淆是非,把聖餐的神聖意義輕描淡寫,教會嚴格規定:只有接受洗禮的人(幼洗者應經堅信禮後),才可以領受聖餐。

3、領受聖餐的心態

   聖餐既然是上帝為教會特別設立的,具有重大而神聖的生命意義。主持和領受聖餐的人就不能潦草從事。一般來說,聖餐的餅必須是無酵的一個薄餅,聖餐的杯則要真正的紅色葡萄酒,才能使聖餐的意義在形式上得到體現。不僅如此,凡是有資格領受聖餐的人,還應該慎思明辯。

(1)要自省除罪(參看林前11:28;5:7-8)。

   凡有資格領受聖餐者,表明他是一個屬乎主的人,所以他要徹底地省察自己是否真正屬主。凡有資格領受聖餐者表明他的生命在基督裏,與眾聖徒同歸為一體,所以要認真省察自己是否與眾聖徒融洽和好,若是沒有,就當先向主認罪,除去心靈上與弟兄姊妹之間的一切嫉恨、嫌隙等罪,即刻與有嫌隙、有隔閡的肢體和好——握手言歡。否則,就不能領受聖餐,如果掩藏內心的罪惡而領受,那便是自欺欺神——吃喝自己的罪。

(2)要明辯真理。

   一個領受聖餐的人一定要在心靈裏,存著對真理的執著和生命見證的渴慕與敬重。依照真理的原則,清楚上帝的旨意,才能本著對基督的敬愛和對教會的認同。在省察中悔改認罪,有聖靈的平安印證自己的罪在基督裏已經得到赦免,才能成為一個問心無愧的聖餐領受者。那麽,究竟要如何分辨聖餐呢?

1分辨所領的餅和杯

   主持和領受聖餐者首先要知道我們所領受的聖餐與一般的餐會是絕對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是絕對不可同日而語,同等看待的。聖餐實在是基督的身體和寶血,所以,要存分別為聖的心去領受(參看太26:26-28;可14:22-24;路22:19-20;林前10:21,11:29)。

2分辨自己是主所贖回的人。  

因為聖餐實際性地表明、體現了主耶穌受死的救贖恩情,是確認主為我們在上帝面前所立的新約已經生效在我們的生命中。所以,我們在領受聖餐的同時,必須重新立誌把自己完全托付給上帝,從今以後,作一個榮耀上帝的人。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上帝。”(林前6:20)。

3分辨共同領受的涵義(參看林前11:33)。

   既然聖餐的意義如此的重大和深沈,主持者、領受者就必須以敬重的心誌去體會和贊賞。免得在懵然無知中,帶著與弟兄姐妹不調和的心情,以及帶著偏彼狹隘的成見等罪惡的心態領受。因為領受者若是存心邪惡、掩藏汙穢、與人結仇、心懷怨恨等罪惡而領受,那麽,他就是糟蹋聖餐。這樣的人,就難免上帝的責罰(參看林前11:30-32)。

4分辨救恩是完全出於上帝(參看羅5:15;8:31-32;弗2:8-10等)

   還有,主持聖餐者、領受聖餐者千萬不要自以為義,而要深知深信我們今天所領受的是主的身體,是上帝親自成全親自賞賜的。上帝既然把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的生命都毫不保留地恩賜給我們,我們還要向上帝祈求什麽呢?正如羅馬書第八章三十一和三十二節所認證的一樣。“既是這樣,還有什麽可說的呢!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麽!。”

因此,無論是主持人,還是領受者,都不要也不可以在領受聖餐時有所祈求。意思是說在領受聖餐過程中的禱告,不要向上帝祈求任何事情和物件,只能存著感恩的心在上帝面前贊美。當我們在基督豐盛的恩典裏有了親身的體驗,就必然誠心所願地向上帝發出感恩和贊美的聲音(參看帖前5:8)。

為了慎重起見,教會在舉行聖餐前,應事先告知會眾,讓信徒有充分預備心靈的機會,以便按理領受聖餐。叫他們在享受聖餐的恩眷裏,得靈恩、受安慰、趨進深、得堅固、獲能力、受激勵、存盼望,得以在基督裏擁有豐盛的生命。

如果有人隨便應付,因為不按真理領受聖餐而遭刑罰,這是咎由自取。因為他們是吃喝自己的罪(參看林前11:29-30)。

玖 論 撒 但

【背誦經文】

“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彼前5:8-9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4-5

   魔鬼是基督徒的真正仇敵,它藉著各樣的事物和巧計誘惑世人、試探信徒,使人在不知不覺中落入他的掌控和轄制下。

魔鬼有時裝作光明的天使(參看林後11:14)惑亂人心。魔鬼通常藉著某些美色悅目的東西,或用一些甜言蜜語、似是而非的道理等動搖我們的信心,使我們在不自覺中忤逆背叛上帝。有時卻如吼叫的獅子,露出猙獰恐怖的面目威嚇信徒,或是加諸患難和逼迫、威脅和利誘等摧殘我們的信心,使我們懷疑上帝的慈愛和信實,讓我們在信仰上遊離而出現靈性麻木無知、軟弱怨嘆等心態。多麽狡猾而殘忍的詭計,我們要小心識辨。

始祖亞當、夏娃就是因為私欲的牽引(參看雅1:15)主動與魔鬼搭訕,結果在他的誘惑下,蓄意背叛了上帝旨意,同時也喪失了自己。自此便開始嘗受罪惡的苦果。被趕出伊甸園,從此失去上帝的同在,與生命樹——生命的源頭隔絕。為此,保羅提醒我們要曉得魔鬼的詭計(參看林後2:11)。彼得則要我們用堅固的信心抵擋魔鬼(參看彼前5:9)。

在這末後的世代,魔鬼知道自己的末日將屆,必然顯出狗急跳墻的窮途末技,使出渾身解數,千方百計地攻擊、迷惑信徒。因此,我們務要認清魔鬼的邪惡面目和伎倆,用強而有力的兵器——上帝的道,戰勝魔鬼本身以及屬下的那些垂死掙紮的殘兵敗卒,作一個有備而戰,戰無不勝的成功基督徒。主耶穌就是我們得勝魔鬼的楷模(參看太4:1-11;路4:1-11)。

一、魔鬼是誰?

   今天有一些人認為魔鬼無非是一個宗教的抽象名詞,它代表著一切的邪惡勢力。其實,聖經明確地啟示我們:魔鬼是一個受造而有位格的墮落之靈。從聖經中我們了解到:魔鬼本是上帝所造的天使長,在尊貴的位份上因驕傲自恃,欲與上帝爭奪同等的地位以取代上帝而被上帝逐出天庭(參看賽14:12-14;結28:12-19)。於是,魔鬼便帶著三分之一的天使一同墮落(參看啟12:3-4),從此,開始了專門與上帝以及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樣式所創造的人對抗為敵,蓄意攪亂整個被造界,成為人類世界罪惡的罪魁禍首。尤其是那些在耶穌基督裏蒙上帝拯救的基督徒,更是魔鬼蓄意攻擊的對象。

當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樣式創造了人以後,本已經墮落的魔鬼就和那群與他一同背叛上帝的天使(參看彼後2:4;猶6;太25:41)同流合汙,大肆運動蠱惑人心。他們企圖以世界為大本營,以人類為擄物,達到自己可以與上帝相抗衡的邪惡目的。為此說,魔鬼是罪惡的始作俑者,是眾善的仇敵,更是與基督徒勢不兩立的亂黨或者說恐怖分子。

二、魔鬼的工作

   自從魔鬼誘惑人類的始祖以來,上帝便啟動了創世之前為人類所預備的救贖恩典的事工,開始了施行拯救人類的計劃和行動(參看創3:15)。可魔鬼也不甘落後,在引誘始祖犯罪墮落成功的同時,更肆無忌憚、變本加厲地大肆攔阻和破壞上帝的一切工作,企圖抑制刪除人類在上帝的憐憫和恩典中可以回歸的任何機會。為此,聖經根據魔鬼的行蹤和工作,給予幾個名符其實的名稱,讓我們可以透過了解魔鬼這些特有的專用名稱,認識其行惡作亂的本相和本質。

1、撒但(參看伯1:6,12;路10:18)

   撒但原文即敵對者的意思。說明了魔鬼是專門蓄意與上帝和上帝的子民相敵對。是一切彼此敵對勢力的始作俑者、煽動者、催化者。

2、魔鬼

  魔鬼原文意即讒謗者。說明了魔鬼是極盡能事地在人面前毀謗上帝,讓人無端地懷疑上帝和不信上帝(參看創3:1-5)。因此走向自甘墮落、萎靡不振而遠離上帝的悲慘道路上(參看伯1:9,11;啟12:10)。而在上帝的面前卻挑釁性地無故且費盡口舌地控告信徒(參看看伯1:6-12)、制造紛爭、挑起戰亂等。

3、大龍、古蛇(參看啟12:9)

   這兩個名稱把魔鬼的猙獰面目、邪惡本性以及狡猾的手段,描述得淋漓盡致。說明了魔鬼是善於運用陰謀詭計的籌劃者,能利用任何的機會,企圖擄掠、剝奪信徒的權益,使之成為他所設置的羅網中可獲之魚。因此,我們當謹防善辨,免得在毫無防備的松懈之時,落入魔鬼的網羅。

4、惡者(參看太6:13)。

   這是指明魔鬼乃是罪惡的本源(參看約8:44)。他不但自己喜歡作惡,同時也不停地引誘人類作奸犯科、惡善好惡。由此可見,惡並非來自上帝的創造。因上帝的本性是善,善中必是無惡,否則,怎能稱“善”!惡是對善虧損,是墮落的被造界蓄意叛亂的結果——制造以混淆視聽、抗拒至善的產品。

5、那試探人的、那誘惑人的(參看太4:3;帖前3:4) 

這是魔鬼工作的手段和特征,讓人在不知不覺、後知後覺中拒絕上帝的啟示,背叛上帝的旨意,從而離開上帝,陷在他所設計的圈套和錯謬的教化之下(參看猶9-11)。

6、這世界的神、這世界的王、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參看林後4:4;約12:31;弗2:2)

   這些名稱顯明了魔鬼欲以自己取代上帝的墮落原形,以及魔鬼蒙蔽人心,使人昏昧無知的邪惡手段。在魔鬼的興風作浪下,人常常會誤以為它有權柄管理自然、掌控禍福、分賜財物,以至於人在是非莫辯的情形中與它同流合汙、狼狽為奸,一同拒絕基督、敵擋上帝。這就是魔鬼所要達致的邪惡目的。因此,使徒約翰疾聲高呼:“我們知道我們是屬於上帝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的手下。”(約壹5:19)。

7、鬼王(太9:34;路11:14-18)。

   這是顯示魔鬼是一切邪靈汙鬼的魔君(參看弗6:12),可以任意驅使它們遍地遊行、搗亂世界、作威作福、迷惑世人。今天世上的偶像崇拜者、巫術的施行者、交鬼者、占蔔者、入冥界者,還有那些鬼泣魂嚎、附身說話的鬼靈等怪誕不經之事,都是魔鬼指使其差役興風作浪的行蹤。我們只有充分地了解這群邪靈汙鬼的權限,才能更主動地去打敗魔鬼(參看林後10:4-5)。

三、魔鬼的權勢

   聖經一再向我們申明,魔鬼在被造的有限界中,確實擁有了巨大的魔力。在上帝許可的範圍內,魔鬼似乎有恃無恐地猥褻破壞自然界;並能毫不費力地進入世人的心靈,肆無忌憚地附在人的身上,任意擺布作弄人,甚至在人間自稱為神。然而,有限的被造畢竟是有限的,魔鬼也只不過是故意把相對界的活動絕對化,以此作為誘惑人心的鉤餌。

要知道魔鬼本身在上帝和耶穌基督面前,最終必要受到應有的制約和審判(參看伯1:10-12;路11:22)。因此,當耶穌在世上時,它看見我們的主耶穌不得不俯伏認命(參看可5:1-12);就是那些奉耶穌基督名行事的基督徒,魔鬼見了也要聞風喪膽,逃之夭夭(參看路10:17-20;徒16:16-18;19:15等)。

總而言之,魔鬼在暫時界中雖然有破壞性的行動,卻沒有主宰宇宙的權能;雖有置人死地的作為,卻沒有生命的主權;雖有興禍作難的手段,卻沒有永恒的絕對權柄。

看啊!“賜平安的上帝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和你們同在。”(羅16:20)

四、魔鬼的結局

   有許多人面對魔鬼的猖獗作為,膽戰心驚;有許多人卻對魔鬼的存留不以為然;有許多人對魔鬼的行為竟然認為是上帝的許可而深感不解。換句話說,他們對上帝仍然讓魔鬼存在世界上的事情茫然不解。其實,稍加分析,你就能知道上帝容許魔鬼存留,自有上帝永恒且美好的旨意。

如果上帝現在就除滅魔鬼,背逆的人類就有可能代替魔鬼。當上帝審判魔鬼之時,人會自動地為魔鬼辯護,所以,上帝存留魔鬼,讓魔鬼自我表演,叫人類可以親眼熟睹魔鬼的敗壞作為,直到時候滿足,上帝施行公義審判,人們才會啞口無言。

什麽時候是魔鬼的結局,其結局又如何呢?當耶穌基督再來,建立千禧國度後,那被拘禁於無底坑的魔鬼暫時得釋放,繼續迷惑列國(參看啟20:1-3,7)。直到最後,上帝將魔鬼扔在硫磺的火湖裏,用權能的榮光廢掉它,使它永世不得翻身,承受永遠滅絕的結局(參看啟示20:7-8,10)。

五、基督徒得勝魔鬼的秘訣

   有人說:“可怕的鬼(有形)並不可怕,不可怕的鬼(占據人心的無形鬼)才可怕,不可怕的鬼比可怕的鬼更可怕。”但對於基督徒來說,因為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打破了魔鬼的頭(參看創2:15);並從死裏復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魔鬼(參看來2:14)。如今的魔鬼不過是死頭活尾而已(像蛇一樣,頭死了,蛇尾還在不斷地蠕動作威)。因此,我們大可不必懼怕。

可是單有不懼怕魔鬼的心靈,仍屬被動消極的心態。而積極主動的基督徒卻要懂得如何勝過魔鬼。“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它的詭計。”(林後2:11)。

為此,彼得告訴我們:“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使徒約翰則直言不諱地闡明:“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

我們知道基督耶穌“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2:15)。

歸納以上的經文,我們不難認清魔鬼的醜行惡相,同時也不難發現得勝魔鬼的秘訣。此乃孫子兵法所言:“知己知彼(魔鬼),百戰不殆”的戰略關鍵。因此,我們略把穩操勝券的策略分述如下:

1、謹守儆醒,有防無患

   基督徒千萬不要閑散懈怠,乃要藉著常常禱告的生活,與上帝建立親密無間的生命關系。並在聖靈隨時多方的提醒下,用屬靈的智眼識破魔鬼的詭計(參看彼前5:8;太26:41)。並時常保持聖潔的生活,處處防備試探的誘惑,使自己不給魔鬼留地步(參看弗4:27)。以穩健的腳步、清醒的理性奔那擺在前面的路程。

2、依靠寶血,篤信真道

   啟示錄第十二章十一節說:“弟兄勝過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所以,我們千萬不要憑借自己的血氣之勇,乃要依靠耶穌基督的寶血,潔凈身內身外的一切盈余邪惡,以杜絕撒但的控告。努力追求在真道上的長進,用真理、公義、平安的福音,上帝的救恩以及信德裝備自己,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用堅固的信心抵擋魔鬼(參看弗6:14-17;彼前5:8),方能保持百戰百勝的殊榮。

3、疾誌不移,至死忠心

   魔鬼既是掌死權的首領,其拿手伎倆必然是用死亡的恐嚇來轄制那些貪生怕死的人。為此,復活的主耶穌在拔摩海島預示訓勉說:“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裏,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2:10)。

如何才能堅定不移、至死忠心,而得勝魔鬼呢?雅各告訴我們:“故此你們要順服上帝;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4:7)。為此,我們要學習古聖先賢們為主殉道的榜樣:“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生命。”(啟12:11)。面對任何的逼迫患難,都能保持威武不屈的品格,勇往直前的鬥誌,視死如歸的堅貞。把生命置之度外,誓死忠心地為上帝的道作見證,直到覲見主的尊榮。如司提反面對石頭的襲擊,滿有屬天的榮光;面對死亡的威脅,充滿永恒的生命活力。結果天門打開了,主耶穌站了起來,迎接他榮歸天家(參看徒7:54-56)。

務要謹記:“殉道者的血,乃是教會福音的種子”。這樣,我們就能滿有把握地得勝魔鬼了。

拾 論 基 督 徒——聖 徒

【背誦經文】

“祂(耶穌)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凈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2:14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禰來。”——啟22:20

“耶穌升天時,天使對門徒說:“你們為什麽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再來。”——徒1:11

“看哪!祂(耶穌)駕雲降臨,眾目都要看見祂(耶穌),連刺祂(耶穌)的人也要看見祂(耶穌),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耶穌)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啟1:7

   基督徒顧名思義即耶穌基督的門徒,原文有“小基督”的含意。所以,基督徒應當效法基督,本著基督的教訓去行事為人(參看約壹2:6)。

說到基督徒名稱的由來,原是外邦人從一群信靠耶穌基督的人身上,看見他們的行事為人滿有基督的風範,便根據他們的生命和生活,確認他們是真正信靠耶穌基督之人。因為他們所行、所言、所遵的一切都有別於世人的作風,完全是耶穌基督的生命再現。於是,人們便稱這群人為基督徒(或稱基督人)(參看徒11:26)。如今有人把基督徒稱為聖徒,實指其地位在基督裏成聖,其生活合乎上帝聖潔的要求,而完全歸屬上帝而言的(參看林前6:11)。

一、基督徒的地位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4:23)。這一節經文已經直截了當地指出世人在上帝面前皆成了罪人,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罪惡之奴仆(參看羅6:16),在撒但的權下受非人的奴役(參看約壹5:19),大有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悲哀。

人難道就這樣自甘墮落地站在死囚待斃的地位上,過著醉生夢死的絕望生活嗎?誠然不是的。“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仆,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裏得到釋放,就作了義的奴仆。”(羅6:17)。這樣,基督徒在基督裏的地位就有了史無前例的特殊變更——在神的面前成為有尊榮、有福分的身份。其地位和身份究竟如何呢?現分述如下。

1、成為上帝的兒女、子民、後嗣(參看約1:12;8:35;羅8:17;加4:5-6;多2:14)

   這些奇妙的稱謂,是上帝在基督裏賜給每一位信靠者的特殊地位,使他們從可怒之子變成了蒙恩的群體,隨時隨地都能坦然無懼地進到上帝面前得憐憫、蒙恩惠。在接受上帝管理的同時,與上帝建立密切美好的永恒生命關系,過著得上帝恩眷、討上帝喜悅的人生。

2、成為基督榮耀的見證(參看路24:47-48;賽43:10)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弗2:12),如今卻因基督的救贖,成了基督永恒生命的見證。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耶穌)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耶穌)一同顯現在榮耀裏。”(西3:3-4)

這是基督徒特有的生命見證和人生盼望,讓世人可以透過我們生命的自然表達,認識那位在人不能靠近之光中的永恒之主,與我們共享永恒的生命樂趣。如此看來,基督徒的生命應具有作光作鹽的功能(參看太5:13-16),即不失時機地滲透到黑暗與敗壞的人群中,使人棄暗投明,歸向聖潔的上帝,使基督的榮耀得到稱贊。

3、成為屬靈的戰士(參看弗6:10-18)

   基督徒之所以稱為基督徒,乃是他們在世上代表基督,與空中的掌權者——魔鬼和人類肉體的私情邪欲作殊死的爭戰。其人生的基本職責就是不失時機地引導那些失喪的靈魂歸向上帝(參看徒26:16-18;林後10:4-5)。

因此,保羅勸勉說:“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象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提後2:3-4)。

二、基督徒的生活

   保羅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如果你們聽過祂(耶穌)的道,領了祂(耶穌)的教,學了祂(耶穌)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誌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1-24)。

由此可知,基督徒的生活必有與眾不同的品質,而且一定有屬天的印證和榮耀。

1、是完全屬靈的

   基督既是從天而降仍舊在天的完全之主(參看約3:13),在祂(耶穌)裏面,我們所獲得的生命也必然是完全屬天的。因此,我們的生活藉著禱告、讀經、默想、聚會、崇拜、見證(真道)保持與主交通和親近。雖然我們的肉身仍在世上活著,但我們不為世界的物質和自己而活,乃是活在基督的裏面,為著那位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參看林後5:15)。無論歲月長短、境遇如何,都要讓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參看腓1:20)。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上面的事情,那裏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西3:1)。

2、是光明聖潔的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象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弗5:8-9),所以,基督徒應當棄絕那些暗昧無益的汙穢之事(參看羅13:12;林後4:2),用聖潔尊貴守住自己的身體(參看帖前4:3-4)。

3、是喜樂平安的

   基督徒的人生是凡事信靠交托主(參看詩37:5;西3:15;腓4:4-7);在上帝的信實應許中,享受基督裏的永恒平安(參看約14:27,16:33;腓4:6-7;賽26:3)。有時歲會遭遇患難困苦、憂傷流淚,但仍可以在基督裏心安理得,寧靜致遠,並在聖靈裏保持恒久的喜樂。因為喜樂既是聖靈的果子,也是信心的果效(參看加5:22-23;腓4:1,4,10;彼前1:8)。

彼得說:“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上帝,因為祂(耶穌)顧念你們。”(彼前5:7)。

所以,保羅肯定地說:“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7)。

為此,基督徒“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4、是自由蒙福的

   保羅說:無論哪一件事,總不受它的轄制(參看林前6:12)。因此,基督徒不應該被某些不良的習慣和嗜好、情感和物欲等所轄制。倘若有什麽事纏繞捆綁我們,叫我們無法自由地事奉上帝,我們理當禁戒不作。否則,就與我們的身份不相符合。因為一切能叫我們失去在基督裏的自由的事,都是罪(參看羅6:12-14)。要知道基督所賜給我們的自由(參看約8:36;加5:1等),乃是要我們不再成為罪惡或嗜好的奴仆,而是完全活在上帝的恩惠裏,作一個享受浩瀚靈恩、承受永恒祝福的基督徒。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羅3:22)。

“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前3:9)。

5、是上帝所喜悅的

   基督徒的生命既然源於上帝的救贖和聖靈的重生(參看約3:1-15),就必定對上帝的旨意產生內在的回應,知道上帝開恩賜給他們的一切事。況且生活又是生命的外在表現,所以,基督徒的生活毫無疑問地要向上帝負責交賬。為這緣故,他們必然會凡事察驗何為上帝純全、良善、可喜悅的旨意(參看羅12:1-4),並在已知的真理上行事為人(參看腓3:16)。

“所以,你們該效法上帝,好象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著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給上帝”(弗5:1-2)。

6、是他人的祝福

   我們基督徒的生命應該與亞伯拉罕一樣,都是上帝從世界中呼召出來歸屬上帝的人。他能在上帝的揀選中成為萬人的祝福(參看創12:2),我們亦然。因此,基督徒無論在生活、工作、事業上,都應當謹慎自己,凡事不可妨礙、危害別人,叫人因此受虧損。而要處處留心,事事讓人得益,做一個熱心為善的人,把基督救贖的福音用語言和行動雙重地表達出來,叫人因此蒙受上帝的祝福(參看羅15:1-3),從而使自己擁有叫人得福的人生。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不可咒詛……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4,17-18)。

總而言之,基督徒的生活原則是:凡事都要奉主的名,行合乎真理的事,叫上帝的名得到榮耀(參看太5:16;林前10:31;西3:17)。

為此,保羅說:“我活著就是基督”(腓1:21),又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7-8)。

總之,基督徒的人生觀,就是行事為人要與所蒙的恩相稱(參看弗4:1)。

讓我們的生命完全榮耀基督,在我們的生活中把天上各樣的福氣帶給眾人。誠如保羅所說的:“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是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有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是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弗1:3-10)

三、基督徒的使命

   保羅說:“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

為什麽保羅對福音使命有如此執著而深刻的認知呢?難道這使命感是單屬保羅所有的嗎?

不!因為傳福音的使命,是主耶穌基督升天前對所有門徒的指令和派遣:“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參看太28:19-20;可16:15)。

所以,凡是基督徒都應當竭盡心力、才智傳揚福音,把人的心意奪回歸向基督,從此引人與上帝和好。雖然有許多的傳道人並非真基督徒,但是每一位基督徒都應當是傳道人。由此可見,基督徒的使命就是遵照基督的吩咐,成為福音的使者,把上帝救贖的恩典傳達給世界上每一個人。

因為“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但願這偉大的使命,讓你看見上帝在永恒中給你的機會,使你能重新思考人生的意義和價值,對傳福音的責任作出正確的評估和抉擇。請你帶著這挑戰性的激情,翻開羅馬書第一章第十四至十七節,進行反復而深入地默想吧!

“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4-17)

四、基督徒的盼望

   耶穌基督的再來是上帝的救恩徹底成全在基督徒身上的重要事件,是新約應許的中心信息。綜覽聖經,舊約預言基督再來要比預言基督道成肉身的信息多出二十倍,而新約預言基督再來的經文也比論述耶穌降世為人之事多出八倍。單在保羅的書信裏,我們就可以發現他提及基督再來的事情,竟達五十多次。由此可見,基督再來的真理是福音的重要信息。它不但是主耶穌親自應許的,也是使徒們竭力闡明的重要真理(參看帖前1:10,3:13,4:16;腓3:20-21;彼後3:8-13;猶14-15;啟1:7等)。

基督的榮耀再來,的確是基督徒人生中最偉大、最完全、最喜樂的有福盼望(參看羅8:18-25)。

(一)耶穌基督再來的必然

   毋庸置疑,基督的再來既是基督親自多次的宣告——“我必快來”(參看啟3:11,22:7,12,20),也是使徒見證的重要內容。基於聖經啟示的真確和上帝本身的信實,基督的再來絕不會有任何的阻攔和延遲,乃是必然即將發生的事實(參看啟1:7等)。

(二)耶穌基督再來的實在

   耶穌基督的再來絕非人們臆測杜撰的抽象理念,也非宗教靈異性的胡謅,乃是實實在在的全備救恩的實現(基於耶穌的生、死、埋葬、復活、升天,都是事實,當然再來也是實在的)。使徒行傳第一章十一節天使告訴我們說:祂(耶穌基督)怎樣升天,也必然怎樣再來。祂(耶穌基督)要在榮耀中,帶著審判的權柄,以完全得勝的身份降臨,讓眾人有目共睹:祂(耶穌基督)是如何使萬物歸服上帝的(參看帖前4:13-18;徒1:11;啟1:7;帖前1:7-10)。

(三)耶穌基督再來的時間和預兆

   聖經明訓,耶穌再來的時間是上帝所隱藏而不為人知的(參看太24:36;徒1:6-7),沒有人有權利預測其降臨的日期。信徒只有隨時儆醒,常作準備,等候迎接的本分(參看摩4:12;瑪2:1-2;羅13:11-12;太24:43-44;帖後2:1-3)。堅信祂(耶穌基督)到了時候,必要降臨。

雖然我們無法確定耶穌再來的日期,但上帝在聖經中卻讓我們看見了一些關於耶穌再來的預兆,讓我們可以透過這些預兆的發生,確知耶穌基督再來的臨近。

1、關於宗教方面的

   自從耶穌基督道成了肉身以降,時有異端興起誘惑人心,離教叛教者也時有湧現(參看太24:4-5;帖後2:3;彼後3:3-4等)。甚至出現敵基督者——擁有掌控世界的權柄,在世人中以神自稱自居者(參看太24:37-39;啟13章)也不在少數。

2、關於世界方面的

   今天的世界真的是讓人惶惶不可終日。天災人禍瀕臨;苦難戰爭不斷;饑荒地震多發;瘟疫天象恐怖。發生在世界上的這一切變故都是導致人心惶惶、生活無定、痛苦不堪的(參看太24:3-4,7;賽51:6;但12:4;路21:25;雅5:1-3;亞8:10)成因。

3、關於人性方面的

   先知耶利米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17:9)。綜觀歷史和當今的世代,人性邪惡;縱欲無度;道德淪喪;自私自利;追求物質;貪婪肉欲;吃喝嫁娶;混亂不堪;人人自危(參看太24:37-39;路17:26;提後3:1-5;雅5:1-4等。)無一不在昭示著人性已經完全崩潰、徹底敗壞的本性與特征。

4、關於選民——以色列方面的

   以色列復國、選民回國定居、重建復興等一系列重要重大的歷史事件是本於聖經啟示,到了日期滿足而得以成全的(參看太24:31-33;羅11:25-26;路21:29-31)。尤其是中東整個局勢的變化與發展,更是聖經歷史延續的明證。

5、關於福音方面的

   依照聖經的啟示,主耶穌再來之前,福音要傳遍地極,向萬民作見證(參看太24:14)。我們知道近代科技突飛猛進,無線電廣播、電視、電腦互聯網的普及,以及印刷技術的高超等,正是福音進展的媒介和工具。為此,福音傳遍地極之事,指日可待(參看太24:14;徒1:8)。

6、關於教會方面的

   主耶穌再來前夕,教會內部的異化、錯誤教訓的泛濫(參看彼後2:1-2,3:3-4;帖後2:3;提後3:1-5,4:3-4);信徒靈性的萎靡不振,昏憒無知,愛心逐漸失落(參看太24:12,25:1-13;路18:8)等跡象不斷暴露湧現。只要我們稍加留心觀察,便能知道主再來的日子的確臨近了。

主耶穌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太24:36)。為此,我們不要以兆頭來分析臆測,更不要輕信那些推測基督再來之日的言論,而要曉得拒絕那些諸如靈異怪象、聖經密碼、狂熱無羈等的異端邪說。因這些本是邪靈的工作——隨意混淆篡改聖經真理。所有的假使徒、假先知、假師傅等都具有以私意篡解聖經真理的特征,最終他們是自取沈淪。當然了,我們也要謹慎提防(參看提後4:14-15),以免陷入他們誘惑的圈套。

雖然主再來前有許多的征兆,但我們不要根據征兆加以臆測。因為一個看兆頭而不追求明白真道的人,遲早要變成一個“又惡又懶的仆人”。要知道我們的主必然帶著千萬的使者,以及聖徒從天降臨(參看太16:27;帖後1:7;啟19:11-16)。根據各人所行的或惡或善加以審判,叫人無可推諉,讓人無可逃避。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四)耶穌基督再來的目的

   如今信與不信的人,似乎都一樣在上帝的普通恩典中安度年日。就是我們這些蒙恩的基督徒,在教會的生活裏,所表現出來的言行舉止,許多時候都與自己作為重生得救者的身份相違背。這些讓人甚為憂心的現象,如今並沒有照著各人的所言所行得到應有的報應。諸如冷漠與熱心的;背道與追求的;遠離與歸回的;退後與熱誠的;麻木與忠心事奉的……好象沒有什麽分別,都能在上帝的特殊恩惠中——耶穌基督的救恩裏,各自安然自得。然而何時才是評判儆醒與沈睡、殷勤與懶惰、忠心與不義的信徒呢(參看太25:1-30)?何時才是分別山羊綿羊、信與不信者的時候呢(參太25:31-46)?……到了耶穌基督再來時,這一切的一切就能一目了然了。

1、對世人——那些故意拒絕救恩的人

   當耶穌基督再來時,正是上帝寬容人類的日期滿足了。那時上帝將審判的權柄完全交在耶穌基督的手中,以大公無私的身份和客觀真實的準則毫不留情地關閉救贖的恩門,接著公義的施行審判。在審判中對那些拒絕救恩的人進行定罪,不信的人將自食其果,其結局就是永遠的沈淪——在永死永火的煎熬中無休止地懊悔自責(參看詩96:13;啟1:7;6:12-17;11:18;21:8,11-15等)。

2、對魔鬼——那起初就敵擋上帝的撒但

   耶穌基督再來之時,就是撒旦徹底失敗、永遠沈淪的末日,這是撒旦非常清楚的。當耶穌基督榮耀降臨的時候,將完全徹底地結束它的一切邪惡作為,並用威嚴的權柄把它交在永世不得翻身的刑罰中——烈火的刑罰(參看啟20:1-10)。

3、對信徒——那些重生得救的人

  耶穌再來時,必要按照各人的言語和行為報應各人。審判的條件包括兩大方面:一是信徒的生活——言語(參看太12:36-37)、意念(參看林前4:5)、行事為人(參看太16:27;羅14:12)。二是信徒的工作——良善忠心與又惡又懶(參看林前4:2;林後9:6;太25:14-30)、金銀寶石與草木禾稭(參看林前3:12-15)。

凡是生活聖潔、意念清新、行為公義、榮神益人、良善殷勤、得勝忠心的都能與主同赴羔羊的婚筵(參看太22:11-13;25:9-10,23;啟19:6-9);而那些生活汙穢、行為不檢、軟弱灰心、失敗跌倒、兇惡懶惰的卻要受極大的虧損(參看太24:50-51;25:30;路14:47-48;林前3:15等)。事實雖然如此,但我們仍可以確信一點:凡在基督裏重生得救的人,都能居住在上帝所預備的、充滿永恒福樂的新天新地(參看帖前4:16-18;約14:1-3;啟21:1-27;22:1-17)。

(五)耶穌基督再來的程序

   耶穌基督如今坐在父上帝的右邊,等到祂(耶穌)依照上帝的旨意從天降臨時——在降臨的必然過程中實現整個再來的程序。因此,耶穌基督再來的過程有著極其重要的真理意義和現實意義,現分述如下,以供考證。

1、在空中顯現(參看約14:3;林前15:51-53;腓3:20-21;約壹3:2;帖前4:17)。

   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首先是天使把號筒吹響,那些在基督裏睡了(已死)的聖徒聽到號筒的呼喚,從墳墓中復活。而活著的聖徒卻要改變形體與主相似,一同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

接著歷世歷代所有的信徒都必恭必敬地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接受審判(參徒17:31;約5:22,27;帖前4:16-17;彼前4:17),直到舉行羔羊婚娶(參啟19:6-9)。而地上的萬族卻要遭受史無前例的大災難(參看但7:25;9:24;啟6:15-17;7:14;13:11-18)。

2、在地上立國——建立千禧年國度(參看太16:27;24:30;路21:27-28;24:50-51;亞14:1-8;帖後1:7;啟1:7;19:11-16等)。

   當再來的主耶穌基督評價審斷信徒完畢,就招聚猶太人,用聖靈澆灌他們(參看賽11:11-12;14:1-2;亞12:10-14;13:1,8-9;結20:33-44;太8:12;24:31;路19:27)。這時,他們將負起傳福音的偉大使命,向列國傳揚真理的道。直到末日的來臨,開始殲滅大罪人(參看帖後2:8),繼而審判列國(參看太25:31-46;林前6:2),捆綁撒但(參看啟20:2-3),建立天國。屆時,就是基督真正居首位、掌王權直到永永遠遠的榮耀且完全得勝的美好時刻(參看賽9:6-7;32:1-2;彌4:1-8;摩9:11-15;啟11:15)。

   千禧年後,所有(自創造以降)的死人都復活,站在白色的大寶座前接受審判。那時,撒但和不守本位的天使都被扔進火湖裏(參看猶6;彼後2:4;啟20:7-10),遭受永遠的滅亡。所有的邪惡勢力霎時之間化為烏有,地球被火更新,現今的世界徹底結束告終,新天新地的展現正是永世的開始(參看帖前4:16-18;林前15:51-54;彼後3:10-13;啟20:1-15;21:1-4)。

“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在,他們要作祂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啟21:3)。

“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上帝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22:5)。

何等榮耀聖潔的國度,你我難道不羨慕向往嗎?!

(六)信徒等候耶穌基督再來應存的心態

   根據以上基督再來的事實,仿佛把我們帶進了那永恒榮耀的實際中,激勵我們在世能過信心的生活,履行愛心的責任,持定真正生命。雖然自我們的主耶穌道成了肉身,上十字架死,埋葬,復活,升天已時過二千年的漫長歲月,基督的再來仍未實現。然而,我們所知道的:“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3:8)。因此,我們不能以有限的時空觀念,去推測無限的主宰所定下的時間,而是要以領受啟示者的姿態,等候上帝應許的實現。

根據聖經真理,基督徒等候、迎接基督再來的正常或說正當心態應該是:

1、當存盼望、愛慕的心等候(參看提後4:8)。

2、當有殷勤、務實的工作,存著隨時交賬的謹慎態度等候(參看太24:44;路25:13;約壹3:1-3)。

3、當用恒定、堅忍的毅力,持守信、望、愛的真諦,用真道裝備自己的心誌等候(參看路12:35-36;雅5:7-8;啟3:11)。

   但願耶穌基督再來的真理,切實有效地幫助我們在等候中,擯棄一切糊塗馬虎的觀念,脫離一切不虔不義的生活,矯正一切錯誤虛偽的心態。用具體的行動,真理的見證,“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9)。

在主耶穌“是了,我必快來”(啟22:20)的宣告中,但願我們能以使徒約翰那樣堅定不移的心誌回答說:“阿們!主耶穌啊!我願禰來”。並在上帝宣告:“你當預備迎見上帝”(摩4:12)的呼聲中,肯定證實我們盼望的實在。

五、基督徒的家庭

   婚姻是家庭組構的基礎和實體。婚姻的美滿與幸福,決定了家庭的完善與成功。因此,婚姻人人都當尊重,絕對不能草率隨便,變態淫佚,否則,家將不家也。為這緣故,基督徒在婚姻的事情上,應當根據聖經“信與不信原不相配”(林後6:14)的原則,順服聖靈的引導,慎重地選擇自己的配偶,讓自己的婚姻生活滿有上帝的祝福。

基督徒究竟要如何選擇自己的配偶呢?根據聖經的要求最好是信仰相同者為佳(參看尼13:23-31),可是事實往往有不盡人意的變故。

也許有人會說:如果我已經與非基督徒(不信與未信者)有了水乳膠融的愛情關系,該怎麽辦呢?我奉勸你切要安靜在上帝的面前,等候順服上帝的安排(參創24:1-27)。最好先帶領對方悔改信耶穌,使對方成為基督徒,然後才與之合婚。

   婚姻既是上帝安排和配合的(參看太19:3-6),家庭當然也是上帝所建立所祝福的。

基督徒的家庭應抓住主的應許——“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這句給我們的提示是讓我們在家庭中不遺余力,勇敢放膽地為主作見證。對那些未真正歸主的家人,要常常在上帝面前保持不灰心的代禱,並竭盡全力地帶領他(她)們歸主,使家庭完全基督化,尊耶穌基督為家主。這樣的家族,必然是上帝所恩眷和賜福的。但願每一位基督徒的家庭都能成為蒙愛得福的家庭!

六、基督徒家庭的事奉與崇拜

   基督徒的家庭既然明確是照著上帝的旨意組合,有基督耶穌為家主,那麽,基督徒的家庭崇拜應當擺在議事日程的重要地位上。為了使家庭的每一位成員都成為蒙恩守道的基督徒,家人用真理彼此教導乃為必然之事。為了使每一位家人都能虔誠度日,家人同心禱告的見證是非持守不可的。

總之,“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你們作父母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1,4)。

並且“兒女是耶和華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121:3)。

作為兒女的既要明確他(她)們與父母的關系,是出自上帝的恩待和指派,就當遵行上帝的旨意——“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上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2-3)。如此,方能保持家庭喜樂洋溢的氣氛,把家庭帶進上帝豐盛的恩典中。

因此,家人一同讀經禱告,追求學習真道,使全家都活在上帝面前,乃為理所當然之事。但願每一位基督徒都能使家庭成為虔誠的家族,使後輩成為虔誠的後代。

詩人見證說:“我從前年幼,現在年老,卻未見義人被棄;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詩37:25)。

這樣看來,敬虔的生活的確是世代享受上帝祝福的美好見證,是基督徒親近上帝不可或缺途徑。

七、基督徒在教會中的本分

   基於基督徒在上帝面前的特殊身份和位份,堅定並確立了自己的家庭觀和確認了自己的本分。基督徒的家庭觀有三:一是由婚姻組成之家;二是由基督的救贖所建立的上帝之家(教會);三是因基督的升天所為我們預備的天家。其實,基督徒若能盡上在教會裏的本分,不但能守住家庭的本分,而且還能體認天家的本分。那麽,究竟基督徒在教會中應盡什麽樣的本分呢?

1、對肢體——弟兄姊妹

   在教會的生活中,我們這些同蒙天召的弟兄姐妹,必須保持彼此包容、彼此擔待、彼此關懷、彼此照顧、彼此幫助、彼此代禱的愛中之生活體系和見證(參看加6:2;腓2:3-5)。

2、對聖工——事奉和事工

   既然我們知道自己是上帝的兒女,清楚上帝恩召的旨意和目的,就當保持殷勤火熱、甘心樂意、竭力忠心、真知灼見的事奉態度去拓展教會的一切事工,竭力忠心真理的付托。因為我們所言、所行、所做的不是單單在人的面前,當然也就不能裝模作樣,讓人稱羨而已。我們的一切是要在上帝的面前有所交代,因此,必須以純正、完全的心態,務實地為主而作(參看羅12:11;西3:23-24;來3:1-2)。

誠如保羅所說的:“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上帝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麽。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3、對教會——身體的認同

   基督徒是在基督的恩召裏完全地歸入教會,因此,必須存著以教會為家的心念與態度,各盡所能、各盡其職地維持教會的見證——興旺福音。務要切記十分之一的奉獻,即把所有收入的十分之一交還教會,歸屬上帝,以便供應教會這個大家庭的一切需要,這是上帝基本的命令,也是信徒基本權利和責任,更是信徒特別蒙福(參看路18:29-30)的途徑。

聖經明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7-12)。

4、對牧人——傳道牧師

基督徒的身體成長與補給,需要水分和食物,而靈性生命的長進與維持,卻需要傳道牧師用真理的道及時供養。為這緣故,基督徒對傳道牧師應當有誠心敬重、樂意供給的胸懷與實際(參看帖前5:12-13;加6:6;提前5:17;來13:7等)。因他們甘願撇下世務,專心傳揚福音,牧養教會的精神和毅力,不但值得我們效法,更值得我們格外敬重。我們不但要聽從他們出自真理的教導,順服他們在靈程上的引導與衛護,更要為他們代禱,供應他們的生活需要。上帝絕對不允許信徒在金錢上苛待他自己的仆人。為此,信徒絕對不能把牧師傳道當作雇工看待——任意壓制、打擊、侮慢、毀謗、虐待等。因為若有人蓄意制造虧負主的仆人的事件,我們的主必然鑒察審斷。

或許有人要問:如果傳道牧師不忠於職守,我們應該怎麽辦呢?其實,除了那些搗亂教會,傳講錯謬教訓的異端分子(參看提前1:20;提後4:14-15;約貳9-10;約叁9-10;啟2:20-23),我們應當謹慎防備、絕然棄絕外。至於其他的傳道牧師,我們都應當抱著:“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羅14:4)的態度和原則接待款待。要知道凡是主的仆人,有一天都要向主交賬。你只要在上帝面前盡你當盡的本分就是了。

拾壹  基督徒信仰須知

【背誦經文】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7-18

“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裏。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3:14-15

   基督徒的信仰完全源自於上帝的啟示:自然界的啟示、歷史的啟示、心靈的啟示、聖經的啟示,以及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啟示。因此,基督徒應對上帝的啟示,藉著聖靈的感動,作出正確的回應。基督徒信仰的確切評估所依據的是上帝絕對位格的價值觀,然後,才能把信仰付諸社會性的美善行動。並且還要以信仰為基準,樹立正確的宇宙觀、社會觀和人生觀,通過與上帝的對話(藉著禱告、讀經)明白並遵行上帝的旨意。

面對蕓蕓眾生,尤其是那些正在失喪的靈魂,身體力行地把福音真理盡都傳明,使世人因此信服基督,可以說是我們的當務之急,更是我們的終生使命。為此,基督徒要規範自身的行為,必須了解上帝的十誡;要過好屬靈的生活,必須深諳主耶穌所教導的禱告文;要確認信仰與生命的價值,必須熟誦使徒信經。

一、上帝的十誡

   上帝的十誡明文詳載於出埃及記第二十章三至十七節和申命記第五章七至二十一節。

十誡的頒發時間是在上帝降臨在西乃山,呼召摩西在雲中與他相會(參出19:16-25;申5:22-27)時,是特別頒賜給以色列人的誡命。如今不但成為人類各國立法的基準和總綱,而且更是歷代基督徒必須遵循的信仰率、道德律。現把各誡簡述如下。

1、除了我(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上帝;

   表明上帝是自有永有、至尊至榮的獨一主宰和救贖主(參看出8:10;15:11;申4:35;6:4;亞14:9;約8:41;17:3;羅3:30;林前8:4;提前2:5等),除他以外的一切神明皆屬虛假,這是上帝自我啟示的宣告。因此,我們不可向任何東西敬拜。否則,就是敬拜魔鬼。

2、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跪拜它;

   宇宙和世上的一切存有都是受造之物,是人類可以開拓、研究和使用的,根本不值得敬拜。由於人類遠離上帝,想獨立自主,於是人類生活在背叛上帝的境地而自甘墮落。又在自我崇拜、個人崇拜、形象崇拜、存在主義的思想誘惑和轄制之下,難免墮入雕刻偶像的無知中(參看出20:23;利26:1;申16:21;27:15;詩115:4;135:15;賽40:18-16;徒17:29;羅1:25等)。致使因敬拜偶像——有形無形的,而無法用專一的心誌敬拜真神。因此,上帝向蒙揀選的子民發出如此的警告。

3、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

   既然人認識耶和華上帝是獨一至尊的真神,就應當敬尊耶和華的名為聖。若有人以輕慢的態度或視主的名為戲耍,必會自食其苦果,在永生上帝的手中受責罰。為此,基督徒在奉耶和華的名所立的約上,諸如婚約、契約、起誓等,都應當切實履行,絕對不能棄信背約。由於上帝了解人本性的軟弱,所以,作此提醒性的明示。

4、要守安息日,尊為聖日;

   安息日即星期六(禮拜六),原是律法之下被造之人,為了紀念上帝創造之工完畢的安息之日。新約的信徒因信靠耶穌基督,在救贖的恩典下應尊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為聖(參看來4:1-11)。因這日是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之日,我們藉此放下俗務,以虔誠敬拜的心紀念基督的復活,使我們的生命可以在永恒的國度裏,不受死的拘禁,享受真正的安息。

為此,基督徒不能借故搪塞而不參加禮拜日的聚會,如果這樣,必不蒙上帝的喜歡。所以,基督徒應尊禮拜為聖,、享受在基督裏完全蒙救贖的真正安息。這是上帝有福的告示。

5、當孝敬父母;

   基督徒既然明白人是有靈的活人,就要在道德和倫理的觀念中,遵行上帝的旨意。孝敬父母正是倫理道德的基本法則。因此,信徒應當盡上作為人子的責任和義務——贍養順服父母,本著“在主裏”的原則(參看弗6:1-3),克盡孝道。這是上帝命令式的提示。

6、不可殺人;

   因為人都是照著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所以,殺人是對上帝的猥褻和侮慢,是侵犯上帝的主權,其罪深重,是信徒絕不可為之事。殺人不但是指對人身的傷害行為,同時,也是指向心存惡念,無端地忌妒、惱恨人(參看太5:21-26)。這是上帝禁戒性的特諭。

7、不可奸淫;

  人的罪包括身內和身外兩部分。奸淫是身內之罪(參看林前6:18),所以,信徒不可妄行,以致得罪身子,虧欠上帝的榮耀。為此,信徒應當保持心清手潔,擺脫世界的風俗,堅守一夫一妻的法則。使婚姻在上帝的旨意裏,受到應有的尊重。這是上帝禁戒性的特諭。

8、不可偷盜;

   墮落的人類常在自私自利的本性中胡作非為,自然產生了損人利己的貪心。貪心與拜偶像是同樣的罪。上帝不允許信徒侵吞盜取他人的財物。當然也包括以不正當的手段和欺騙詭詐的心術謀財取利,就是借貸不償也屬偷盜。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太5:26)。由此可見,不可偷盜乃是上帝限制性的禁令。

9、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自從人類墮落以來,弄虛作假、損人利己早成為了人的生活法則。中國古人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就是人心最貼切、最真實的寫真。基督徒因為在基督裏已經完全歸服上帝,所以必須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基督徒的基本責任就是傳揚福音,傳揚福音的基本表現就是上帝的信實。為此,基督徒絕對不可為私利說那些違背良心和事實的話,導致無辜的人蒙受不白之冤。信徒應當銘記主耶穌的訓誨:“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參看約8:44)。此誡命乃上帝訓導性的明示。

10、不可貪心;

   俗語說:“無貪不吐,貪之受苦”,所有的痛苦都與貪心有直接的關系。一個貪得無厭的人,必定是一個心靈貧乏空虛的人。“貪”是萬惡之根,敗壞之源(參看提前6:10),可使人自甘墮落、自取滅亡。為此,上帝要我們在豐盛的恩典裏凡事知足。因為“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由此可知,“不可貪心”乃出於上帝眷愛性的警告。我們務要杜絕“貪心”之欲,保守自己常在知足中喜樂洋溢。

   綜上所述,前四誡是人對上帝應負的責任;後六誡則是人對人應有的義務和道德規範。因此,基督徒應當誓死忠心於上帝而終生關愛世人。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二、律法的總綱

   耶穌基督將把法律歸納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

三、主禱文

   基督徒藉著禱告與上帝交通,把自己的心願坦誠地告訴上帝(包括感謝、頌贊、認罪、祈福、求恩、代求、祝謝等),並從上帝那裏重新得力,維持屬靈生命的正常成長。禱告是基督徒屬靈生命的呼吸。保羅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6-7)。

禱告是接受上帝的邀請,使生命回歸上帝,可以在了解上帝心意的基礎上參與上帝的作為,與上帝切實地同工。為此,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要遵照聖經的真理,在聖靈裏本著敬虔的信心,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本乎上帝的旨意)俯伏在父上帝的面前,如實地陳明自己的心意。如此慎重懇切地與上帝會晤交通,必得上帝的應允和成全。

我們應當“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6:18)。主耶穌在世上時不但自己非常註重禱告的生活(參看太14:23;26:36;可1:35-38;6:31-36;路6:12;23:39-41;約6:15;17:1),同時也要求門徒以禱告為念,並且就禱告的內容作出詳盡的闡述,讓門徒可以照本宣章的去過好禱告的生活。

我們把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的詞章稱為“主禱文”。由此可見,“主禱文”是基督徒禱告生活的指南和範本,我們務要銘刻心間,熟記心頭。現將“主禱文”摘錄如下。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禰的名為聖,願禰的國降臨;

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禰的,直到永遠。

阿們!(參看太6:9-13)。

   根據主禱文的內容,我們應當如何了解其中的真理涵義呢?現略述如下,以供回應。

“我們在天上的父”是禱告時對禱告對象的稱呼。這稱呼不但表明了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系,同時也表明了上帝雖然是超時空的上帝,但卻與我們有著生命切切攸關、息息相通的密切關系——父子關系。因此,我們當存兒女之心,坦然無懼地進到上帝的面前,與上帝開誠布公地親密晤談。

“願人都尊禰的名為聖,願禰的國降臨,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三願”表明了一個在上帝面前禱告的人,應當存著專一等候、甘心順服上帝一切旨意的心態,懷著對上帝的敬畏,體貼盼望上帝的一切計劃、救贖的行動早日圓滿成全。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這“三求”表明了基督徒的人生實際,乃要依靠上帝的恩眷,讓自己的生活、工作、行事為人展現真理的胸懷——赦免、包容的胸懷,使自己在上帝的旨意和恩典中能飽受天恩、彰顯救恩真理。確切地認知自己在耶穌基督裏不但要與上帝和好;與宇宙自然和好;與自己和好;與他人和好;而且還能使人與上帝和好,以及使人與人和好。並因上帝的保守過聖潔得勝的生活。

禱告文中的“三求”,讓我們清楚明白祈求的原則和事理。叫我們在禱告的時候,應存滿足的心祈求合宜的事,而不至於妄求。並且在內在的生命中保持心清手潔的身份,渴慕與上帝的心意合一。以便在上帝的關愛和看顧中,擁有得勝世界、撒但、罪惡,過一個討上帝喜悅的人生。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禰的,直到永遠。”這是基督徒頌贊的情懷、信心的把握、生命的超越、靈性的感悟。也是基督徒對上帝的啟示、救贖、永恒、本體的認同和肯定。並確認自己從暫時界進入永恒界,從有限界歸入無限界,從敗壞界超脫出來,享受上帝的絕對完全。

“阿們”意即實實在在、誠心實意、誠心所願!表達了基督徒對禱告價值的認知和肯定。

四、使徒信經

  “信經”拉丁文(Caedo)意即“我相信”。

《使徒信經》就是我相信使徒們所見證的信息(參看弗2:19-20)。

《使徒信經》乃是教會的信仰宣言或說稱信仰告白。它源於使徒們對福音真理的感悟與認知。換句話說,它是從新約聖經使徒們的教訓歸納而成的(參看太28:19;徒8:37;16:31;羅10:9;林前15:3-4;林後13:14;弗4:4-6;腓2;10-11;提前2:5-6;3:16;6:13-14;提後2:8;約壹5:1等經文的歸納),為早期教會的基本信條。今天,同樣可作為基督徒的信仰宣告和基準,因此,每一位基督徒都應能背誦。現將詳文謹述如下(詳義闡明請見本書拾論——基督徒(或說聖徒))。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害,被釘在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聖徒相通。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

拾貳  基督徒信仰思辨

【背誦經文】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意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裏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上帝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指挪亞時代)。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沈淪的日子,用火焚燒。”——彼後3:3-7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彼前4:7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些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提前4:1-2)。

世界上一切的宗教都是人在尋求上帝,如果真是人尋找上帝的話,說明是上帝失喪了,所以,人要把上帝尋回。然而,這顯然是背乎真理的法則,因為若是上帝失喪,需要人尋回,上帝怎能稱“上帝”,而只能被稱為“下帝”了。聖經明顯地告訴我們,因為人的失喪,需要救贖的恩愛,所以,上帝親自在歷史中成為人——道成肉身——耶穌降世為人,為要尋找失喪的靈魂(參看路19:10),把上帝永恒的救恩白白地賜給人。

失喪的人類的確需要上帝的救贖,才能完全歸回本位。教會的使命就是把福音真理盡都傳明,叫外邦人(世人)都聽見(參看提後4:17),使世人信服,被天使看見,被接在榮耀裏(參看提前3:16)。使人因此得享救恩,與上帝和好(參看弗2:13)。

可是,魔鬼為了混淆視聽,攪亂人心,已經千方百計地把許多的宗教糟粕——一些墮落之理性的思想,以及篡改救恩真理實質的教訓滲透教會,故意造成教會信仰的混亂。使信徒不是盲目附從,就是在無可適從的迷亂中徘徊。這是教會面臨的最嚴峻挑戰。

我們應當提醒信徒認清這些異端邪說的真面目,撕破它們冒充真理的偽裝,使信徒加以識辨,以免受其迷惑。

縱析宗教,大體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所謂的自救宗教(Auto-Soterism)。它們的教條學說錯綜復雜,繁文縟節不可勝數,理論體系各有千秋,但基本信念只有一條:即人要得救,必須依靠自己的求索、努力、善行、功德等來成全。總之,它們認為救恩來自人的本身。大凡異教思想以及打著基督教幌子的旁門左道、異端邪說,都是能把人引向自救論歧途的謠言謬論。

二是代贖性的宗教(SubstitutionaryAtonement)。其基本信念是救恩源自上帝,是本著上帝的慈愛和恩典、公義和聖潔的本性,把救恩白白賞賜給人。任何人都能以“本乎恩,也因著信”的原則享受救恩的榮耀。此乃基督教的純正信仰的具體表達,也是主耶穌宣告“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中所蘊含的真義:耶穌基督是救恩的本源、生命的實體,是唯一通天的道路。除祂以外(救恩以外)的任何宗教或理論,都將與世界一同歸於滅亡。

今日有些宗教邊緣(或稱合成)科學理論體系宣稱,世界所有的宗教歸根到底都是殊途同歸的信仰理念,何等的荒謬絕倫?!

我們應當謹慎自守,把持真理的原則、救恩的要義,分清是非曲直,免得受此論調所蒙蔽、所欺騙、所迷惑,導致在信仰上陷入差之毫厘、謬之千裏的陷阱。

為了幫助當代基督徒能正確辨明正誤,徹底分清黑白是非,茲將教會中一些錯誤教訓略述淺析。

一、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

   有人認為基督教是從天主教分離出來的,與天主教是同一宗教的不同派系,是殊途同歸的共同信仰。其實這種論斷純屬錯誤。根據可考的教會歷史,我們知道教會是因基督復活升天,聖靈降臨而奠定成形的。隨著星移鬥轉的歲月推移,後人因為錯誤教訓的影響,以及政治勢力的介入,逐漸由當時以帝國首府羅馬為中心的大公教會,演變成為政教合一的羅馬天主教,開始了宗教的黑暗時期。

直到十六世紀,上帝為了驅散長期籠罩在教會中的黑雲暗霧,徹底揭露天主教內部所隱藏的鮮為人知的九十五條罪惡——改教家路德的《九十五條論綱》。指出他們錯誤教訓的實質和企圖,把教會重新帶回正路——回到聖經裏面。雖然如此,但仍有些頑固分子繼續以當時羅馬為中心教會,拒絕接受真理之道的譴責,變本加厲地推崇錯謬的傳統信仰理論,與改革宗教會抗衡到底。這些墨守陳規的教徒誓守前謬,使羅馬天主教延續至今。

嚴格地講,天主教乃是根據基督教信仰,通過脫胎換骨的人為造作,而趨向錯誤信仰的一種宗教。它以叛經離道的抉擇與純真的基督教訓相抗衡。今日的基督徒若對天主教的錯誤信仰未能清楚認識,在其魚目混珠的教唆下,絕難抵制謝絕他們的信仰滲透。

天主教與基督教的信仰有許多的共同之處。他們雖然接受聖經裏的一些基本要道,但他們在此基礎上,又加進許多人意的教訓,以致於把真道遮蓋得面目全非。他們用所謂的會議、遺傳和人意的解釋來掩飾所有的基本真理,致使真道失去當有的效能,使純正的信仰帶著很濃的異教色彩。如果我們未經仔細研究,而隨便與之附和,必會走入信仰危機的歧途。為此,我們有必要把天主教的一些不合乎聖經真理的教訓公諸與眾,幫助眾教會明辨是非,以便在擁有充分的理由下,對他們加以拒絕。

1、天主教認為聖經不是要讓人明白真理而得救,因此禁止普通信徒閱讀聖經,而且,他們還刻意加上了有關信仰和道德的遺傳。

天主教教皇庇烏四世曾公開宣稱:“若容許聖經公開讓人閱讀,其惡劣後果將比益處多”。由此可見,天主教蓄意禁止普通信徒直接閱讀聖經的目的,實際上就是要剝奪信徒明白真理的權利,意欲愚弄信徒。今日,某些區域裏的天主教雖容許人讀聖經,卻嚴禁人思想和領受聖經的亮光和啟示。竭力提倡信徒對聖經的理解必須受教於神職人員的定奪。

天主教認為聖經的權威是教會所定的,所以,所有的真理和信仰都應服在教會的權柄——教皇體制的權柄之下。如此獨裁的體制,直接扼殺了信徒靈性的功能,難道不是出於人狂傲的意誌嗎?

上帝在聖經以賽亞書第三十四章十六節和耶利米書第十五章十六節,三令五申地命令人查考宣讀聖經;啟示錄第二十二章十八至十九節和馬太福音第十五章三至六節同樣嚴誡人除了聖經以外,不得加上任何的遺傳和人論。天主教卻無視此訓誡,公然與之抵觸,難道不是別有用心嗎?難道不是要廢掉上帝的話,設立人的權威嗎?

   2、天主教認為惟有羅馬天主教才是普天下唯一的真教會,所以,教會的元首代表非教皇莫屬。因此,天主教拘守並認定:凡是教皇擬定頒布的一切有關信仰、道德的諭令,都是絕對正確的。

他們如此高舉教皇權威的目的,乃是要告訴信徒:順服教皇是得救不可少的條件之一。這些無稽之談絕非出自聖經的教訓。因此聖經的明訓是:教會的根基是耶穌基督(參看林前3:11);除了耶穌以外,別無救主(參看徒4:12);信徒應當絕對順服上帝而不應體貼人情,順從權勢(參看徒5:29)。由此可見,相信教皇無誤實屬幹犯上帝,偷竊了上帝的榮耀,是將人擡高至上帝的地位。這是墮落的寫真(參看賽14:12-20;結28:11-19)而非信仰的真實。

   3、天主教認 為 信 徒 都 不 配 直 接 接 近 父 神 和 耶 穌 基 督,必 須 通 過 那 有功 有 德 先 聖(如 耶 穌 的 母 親 馬 利 亞或 其 他 的 聖 徒)的間 接 救 助, 才 能 達 到 上 帝 面 前。

因 此,他 們 敬 拜 馬 利 亞,尊 她 為 天 上 聖 母。不 但 如 此,他 們 還 向 眾 多 的 天 使和 已 故 的 眾 聖 徒 禱 告。天主教的 觀 念或說 信 仰 裏,有意增 添 了 上 帝 與 人 之 間 的 好 多 中 保。諸 如 此 類 的 錯 誤 教訓,只 要 我 們 對 聖 經 有 所 了 解,就 能 識 破 其 錯 謬所在。因 為 聖 經 嚴 厲 地 禁 止 我 們 拜 偶 像,就 是 天 使 本 身也 曾 拒 絕 人 的 崇 拜(參 看 出20:4;啟22:8-9),我們 怎 能 擅 自 向 天 使 或 已 故 的 聖 徒 祈 求 呢?

聖經非常 清 楚地 闡 明:“只 有 一 位 上 帝,在 上 帝 和 人 中 間,只 有 一 位 中 保,乃 是 降世 為 人 的 耶 穌 基 督。”(提 前2:5),我 們 根 本 無 須 依 靠 別 人 得 救。只 要 仰賴 信 靠 耶 穌 基 督,就 可 以 坦 然 無 懼 地 進 到 上 帝 面 前(參看來4:16)。

還有,天 主 教 故 意 刪 掉 十 條 誡 命 中 的 第 二 誡,卻把 第 十 誡 一 分 為 二,其 邪 惡 動 機 豈 不 是 顯 而 易 見 嗎?

4、天 主 教 認 為 罪 應 分 為 兩 種:一 種 是 該 死 的 罪 —— 下 地 獄 的 罪; 另 一 種 是 可 恕 的 罪——凡 犯 此 類 罪 的 人 不 必 受 永 刑。

聖 經 說:“世 人 都 犯 了 罪,虧 缺 了 上 帝 的 榮 耀”(羅3:23)。“罪 的 工 價 就 是 死”(羅6:23)。顯 而 易 見的,人所 犯 的 一 切 罪,無 論 大 小 都 足 以 導 致 滅 亡,承 受 永 刑。“惟 有 上 帝 的 恩 賜,在 我 們 的 主 基 督 耶 穌 裏,乃 是永 生。”(羅6:23)。因 此,人 接受 在 聖 靈 的 感 動認 罪 悔 改,一 切 罪 都 能 得 到主耶穌基督的饒 恕和赦免。若 是 負 隅 反 抗,不 思 悔 改,一 切 的 罪 都 該 受 永 遠 的 刑 罰。因 為 他 們 藐 視 了 上 帝 的 救 恩。

“我 們 若 認 自 己 的 罪,上 帝 是信 實 的,是 公 義 的,必 要 赦 免 我 們 的 罪,洗 凈 我 們 一 切 的 不 義。”(約 壹1:9)。由此 可 見,天 主 教 的 罪 觀 是 違 背 聖 經 的 杜 撰 之 詞。

5、天 主 教 自 私 地發 明 了 功 德 與 功 德 庫 的 新 名詞。他 們 認 為 人 得 救 只 靠 信 心 是 不 夠 的,必 須 依 賴 善 行 和 功 德 方 可——功 德 可 以 抵 消 個 人 的 罪 過。功 德大 的 人 若 所 積 的 功 德 超 過 本 身 的 需 要,應 把 剩 余 的 功 德 交 付 給 教 會 的 寶 藏 —— 功 德 庫 加 以 保 存。然後,由“基督 的 代 表 人”—— 教 皇 全 權 處 理 運 用。天主教 有賣“贖 罪 券”的 記 錄由此產生。他 們 為了達到私利的目的,還聲 稱 人 的 捐 獻 和作 彌 撒 可 按 功 德 庫 中 功 德 分 配 的 多 寡,來 縮 短 或 免 去 煉 獄 之 苦。

如 此 荒 唐 的 無 稽 只 談,不 但 毫 無 聖 經 根 據,而且 完 全 出 自 唯 利 是 圖 的 宗 教 騙 術,我 們 理 當 加 以 杜 絕。

聖 經 明 訓 我 們:“你 們 得 救 是 本 乎 恩,也 因 著 信,這並 不 是 出 於 自 己,乃 是 上 帝 所 賜 的。也 不 是 出 於 行 為,免 得 有 人 自 誇。我 們 原 是祂的 工 作,在 基 督 耶 穌 裏 造 成 的,為 要 叫 我 們 行善,就 是 上 帝 所 預 備 叫 我 們 行 的。”(弗2:8-9)。

“我 小 子 們 哪,我 將 這 些 話 寫 給 你 們,是 要 叫 你們 不 犯 罪。若 有 人 犯 罪,在 父 那 裏 我 們 有 一 位 中 保,就 是 那 義 者 耶 穌 基 督。祂為 我 們 的 罪 作 了 挽 回 祭,不 是 單 為 我 們 的罪,也 是 為 普 天 下 人 的 罪。”(約 壹2:1-2)。

6、天 主 教 認 為 多 數 人 雖 是 信 了 耶 穌, 死 後 未 必 直 接 上 天 堂。有許多人 必 須 先經 過 煉 獄 的 煎 熬後才能上天堂。

為 此,他們特別提倡那 些 需要經過煉獄的死 者, 必 須 藉 著 仍 活 在 世 上 的 人,為 他 們 作 彌撒、禱 告 和 買 贖 罪 券 等去 支 取 功德庫中 的 剩 余 功 德,以 減 輕 縮 短 死 者 在 煉 獄 受 苦 的 時 間,而 早 日 上 天堂。這 些 關 於 煉 獄 的 謬 論,在 聖 經 根 本 找 不 出 任 何 佐 證,他 們 卻 死 守 到 底。悲 哉 !愚 昧 者 的 信 口 雌 黃。

聖 經 豈 不 是 已 經 非 常 清 楚 地 啟 示 我 們,人 的所有罪惡都能靠 耶 穌 的 寶 血 得 到 塗 抹,死 後 必 然 立 即 與主 耶 穌 同 在 樂 園(參看 路23:42;林 後5:8;西3:3-4;啟14:13;約14:1-3)。我 們 為 什 麽 不 回 到 聖 經,而 要 盲 目 附 從人的胡言亂語,以 致 於迷 失 呢 ?!

關 於 天 主 教 的 謬 論 真 是 罄 竹 難 書,以上所列舉的有關天主教的謬論,很顯然的,不 是 出 自 聖經 的教 訓,而且是刻意對 聖 經 的 曲 解 ,是對上 帝 全然啟 示 的 藐 視。我 們 務 要 竭 力 拒 絕。

還有,諸 如 他 們 所 註 重 的 洗 禮 ,把洗禮當作重 生 得 救;所 持 守 的 念 禱 文、念 珠、燒 香、臨終 抹 油 等 ,都有 很 濃 厚 的 異 教 味 道,直 接 混 亂 了 基 督 教 真 理 的 絕 對 性 和 純 潔 性。

近 來 ,有 福 音 派 的 天 主 教 徒,雖 然 重 恩 典、論 救 贖、談 信 心,但 未 能 徹 底 地 從傳 統 的 枷 鎖 中 解 脫 出 來。面 對 這 種 天 主 教 徒,我 們 不 應 該 拒 之 門 外,而 要 存 愛 心 幫 助 他 們 從 歧 途 中回 轉,引 導 他 們 進 入 真 理 的 本 源 —— 上 帝 的 啟 示。

二、安 息 日 會(Seventh Day Adventist)

安 息 日 會 本 名 為 基 督 復 臨 安 息 日 會。該 會 由 浸 信 會 會 友William Miller創 始。William Miller在 研究 聖 經 的 預 言 時,錯 解 了 預 言 的 本 意,隨 便 斷 言 基 督 要 於1843年10月10日 再 來。結果,基 督在該日並沒有降 臨,成為謊言一場。為要 自 圓 其 說,他遂 把 日 子 改 為1844年10月22日, 其 說 仍然純 屬 子 虛 烏 有。直到最後,他才 不 得 不 承 認 錯 誤,甚 覺 無 臉 見 人,在 個 人 的 遺 憾 中退 隱 匿 跡。可他 的 隨 從 —— 懷 特 夫 婦(Mr. and Mrs. Ellen G. White)卻不 甘 示 弱,提 出 一 些 新 的 理 論(其 實,後 來 連Miller先 生 也 反 對 懷 特 夫婦 的 教 訓)。懷 特 夫 人 四 方 遊 說,宣 稱 自 己 見 了 異 象,不 遺 余 力 地 證 實 基 督 確 於 該 年 日(1844年10月22日)降臨,不 過 並 非 來 到 地 上 的 聖 所,而 是 進 了 天 上 的 聖 所。他還 親 自 進 入,看 見 裏 面 有 約 櫃,約 櫃 裏 放 著 兩 個法 版,上 面 寫 著 十 誡,惟 有 第 四 誡 滿 了 特 有 的 光 圈。因 此, 堅 稱 只 有 第 七 日(星 期 六)才 是 上 帝 的 印 記,至於七日的第一 日(星 期 日)純 屬 獸 的 印 記。從 此 以 後,懷 特 夫 人 便 成 為 基 督 復 臨 安 息 日 會 運 動 的 女 先 知。

該 會 常 常 自 我 宣 稱與 歷 史 上的 福 音 派 基 督 教會,在 某一 些 基 本 教 理 上 是保 持 一 致的。就 是 他 們 的 著 作 ,也 常 抄 襲 引 述 基 督 教 純 正 信 仰 的 名 人 言 論(即便 這 些 言 論 與 他 們 是 風 馬 牛 不 相 及 的)。其 實,只 要 仔 細 考 察,不 難 發 現 該 會 的 信 仰 自 創 立 至 今,多 有更 改。直 接 說 明 了 他 們 的 信 仰 體 系 是 不 完 全 的 錯 謬 之 說。還有, 他 們 一般都 盡 可 能 地隱 藏 自 己 的 身 份,含糊 其詞地 承 認 一 些 基 本 要 道 。根據他們這種縮頭烏龜的 作 風, 我 們 完全可以確 定 他們的 信 仰 本 質 必 是 藏 頭 露 尾、似 是而 非 的 邪 說 無 疑。茲 將 其 錯 謬 道 理 羅 列 如 下。

(一)關 於 耶 穌 的再 來

安 息 日 會牽 強 附 會 地 引 用 多 處 經 文,狂 妄 地 斷 定 基 督 再 來 的 時 日, 這 是完 全 違 背 上 帝 旨 意(參看太24:36)的虛妄 行 為。因 為 上 帝 既 然 將 基 督 再 來 的 時 日 隱 藏 不 啟,我 們就 不 能 強 加 論 定。可 他 們 卻 背 道 而 馳,偏 偏 窮 盡 心 思 去 校 閱 算 計。其實,上 帝曾 一 而 再、再 而 三 地 讓 他 們發 現 自 己 的 錯 誤,可他 們 不 但 不 肯 悔 改 認 錯,反 而 強 解 聖 經、自 圓 其 說。此 等 悖 逆 到 底 的 反 叛,我 們 豈 肯與 之 茍 同?!

(二)關 於 守 安 息 日

懷 特 夫 人 宣 稱:只有第 七 日(星 期 六)才 是 上 帝 的印 記,堅 守 此 日 者便有 助 得 救。 第 一 日(星 期 日)原 為 獸 的 印 記,信徒不宜拘守。如 此嚴 重地 扼 殺 真 理 的 錯 謬 教 訓,難道 不 是 強 詞 奪 理 之 詞 嗎?啟 啟示錄14:9-11清楚地說 明 了 凡 有 獸 印 記 的 人,都要 在 硫 磺 火 湖 中 受 痛 苦 直 到 永 遠。他 們 卻 利 用 這 令 人 恐 怖 的 景 象,蓄 意 威 脅 並 猛 烈 地 攻 擊 正 統教 會 守基督復活之日——星期日的 目 的究竟 何 在 ?!只 要 我 們 稍 加 分 析,便 見 其 堅 守 安 息 日 的 理 由,不 過 是 一 些 斷 章 取 義 的 片 面 理論而 已。現 將 他 們 所 謂“引 經 據 典”地 守 安 息 日 根 據 歸 納 如 下。

1、安 息 日 會尤其喜歡引證四 福 音 記 載 基 督 在 世 時 常 在安 息 日 進 會 堂,使 徒 保 羅 也 常 利 用 安 息 日 進 會 堂 講 道等,他們便由 此 可 證,基 督 和 使 徒 都 是 守 安 息 日 的。所 以,新 約 的 信 徒 應 當 效 法 其 榜 樣。

2、安 息 日 會利用上 帝 用 六 日 創 造 天 地 萬 物,第 七 日 便 安 息 了,並 把 此 日 定 為 聖日,應 許 賜 福 此 日作為基本根據;繼而以 上帝在 十 誡 中 明 文 規 定 了要 人 守 安 息 日作為辯詞;在以基 督 在特定的場合所曾宣 稱 的——安 息 日 是 為 人 設 立 的等能圓其說的經文作陪襯,就蓄意斷定:安 息 日 是 普 天 下 的 眾 人 都 當 遵 守 的,何 況 聖 徒更要拘守不殆?!

3、安 息 日 會解釋主 耶 穌 說:“我 來 不 是 要 廢 掉 律 法,乃是 要 成 全”(太5:17-18)裏的 律 法 顯 然 是 指 十 誡。為 此,十 誡 中 的 第 四 誡守 安 息 日 不 但 不 可 廢 除 而 要 被 成 全。所 以,信 徒 守 安 息 日 是 依 照 基 督 的 教 訓 而 行 的。

4、安 息 日 會認 為 安 息 日 是 上 帝 所 設 立 的。至於第 一 日(星 期 日)乃 是 羅 馬 天 主 教 的 教 皇 所 擬 定 的。他們指出:羅馬 天 主 教 的 教 義 問 答 裏 說:“因 為 吾 主 耶 穌 復 活 和 聖 靈 降 臨 都 在 主 日,所 以 聖 教 會 決 定 了 主 日 停 工,為 紀 念 吾 主 耶 穌 的 救 贖 恩 典”。為此,他 們 指 駁 教 皇 既 為 但 以 理 書 所 說 的“小 角”,故 利 用“改 時 易 法”的 本領,把 安 息 日 改 為 星 期 日(第 一 日)。由 此 而 論,凡 守 第 一 日(星 期 日)的 都 是 隨 從“小 角”的 敵 基 督 者。

除 了 以 上 四 點, 他 們 還 有 許 多 不 足 以 憑 的 理 由。乍 聽 初 看,他 們 所 持 的 觀點 似 乎 全 都 出 於 聖 經 的 教 訓。然 而,我 們 知 道 保 羅 曾 勸 告 說:“祂(耶穌基督)叫 我 們 能 承 擔 這 新 約 的 執 事,不 是 憑 著 字 句,乃 是 憑 著 精 意。 因 為 那 字 句叫 人 死,精 意 叫 人 活。”(林 後3:6)。

安 息 日 會 所 以 如 此 註 重 安 息 日,其 目 的 是 想借 此 動 搖 信 徒 的 信 仰 基 礎 —— 放 棄 純 正 的 信 仰 去 接 受 安 息 日 會 的 全 部 信 仰(當 然 包 括 他 們 的 錯 誤教 訓)。

使 徒 保 羅 一 再 強 調,不 可 為 著 日 子 彼 此 論 斷,只是 各 人 的 意 誌 要 堅 定(參 看羅14:5)。可 他 們 卻如 此 高 舉 守 安 息 日 的 所謂 理論,我 們 若 不 加 以 駁 斥,怎 能 做 一 個 為 一 次 交 付 我 們 的 真 道 竭 力 爭 辯 的 真 理 衛 士 呢?!茲 根 據 聖經 戳 穿 他 們 以 上 四 點 謬 論 的或說偽 裝 騙 局。

1、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因 為 是 生 在 律 法 之 下 的(參 看加4:4),所以 要 按 律 法 的 規 定 守 安 息 日(參 看路4:16)、受 割 禮(參 路2:21)以及到 聖 殿 行 “歸 聖 禮”—— 獻 給 上 帝 分 別 為 聖(參 卡路2:22-23)、守 逾 越 節、住 棚 節 (參看 路2:41-42;約7:2-10)等,耶穌基督如 此 行 乃是 要 成 全 律 法。而 我 們 這 群 蒙 救 贖 的 兒 女,已 經 不 在 律 法 之 下,乃 在 恩 典 之 下(參看羅6:14),當 然 無 須 盡 守 律 法 的 責 任 和 義 務。況且, 我 們也 不 能 守。關 於 這 些 請 通讀 羅 馬 書 和 加 拉 太 書 便 一 目 了 然。至 於 保 羅 在 安 息 日 進 會 堂,根 本 不 是 守 安 息 日,乃 是 藉 安 息 日(安息 日 是 猶 太 人 聚 集 之 日) 向 猶 太 人 傳 揚 基 督 的 福 音, 讓 他 們 有 機 會 在 福 音 裏 重 生 而 脫 離 律 法 的咒 詛,回 到 上 帝 救 贖 的 恩 典 之 中,過 上蒙 赦 罪、享平 安 的 屬 上 帝 的 生 活,怎 能 與 守安息 日 混 為 一 談 呢?

2、安 息 日 是 紀 念 上 帝 的 創 造 工 作 —— 因 為 上 帝 在 第 七 日(安 息 日) 息 了 工,其重 點 意 義 在 於 安 息 不 在 乎 日 子。其 實,上 帝 賜 下 十 誡 時 ,已 經 闡 明 了 安 息 的 意 義 所 在。並 且 我 們 還可以 從 出 埃 及 記3:12-18的 經 文 可 見,安 息 日 是 屬 於 猶 太 人 的 過 渡 時間。因 為 律 法 的 總 歸 就 是 基 督。至 於 耶 穌 說 安 息 日 是 為 人 所 設 立 的,究 其 說 話 背 景 ,不 更 顯 明 了 主 耶穌 這 樣 說 的 意 思,乃 是 告 訴 猶 太 人 不 要 為 日 子,而 要 為 安 息麽。凡勞 苦 愁 煩、背 負 重 擔 的 人 類 都需 要 安 息。而這 安 息 只 有 在 基 督 耶 穌 的 復 活 裏,才 能 得 到 真 正 的 享 受(參 看太11:28;羅4:25)。

3、安 息 日 會 把 律 法 分 為 兩 大 部 分:一 是 儀 文;二 是 律 法。他 們 表 示 儀 文 被 毀而 律 法 永 存。由於十誡中的第四誡 純 屬 律 法,所 以 不 能 消 毀。於 是 他 們 便 利 用“耶 穌 來 了,為 要 成 全 律 法”這 句 話作 為 守 安 息 日 的 憑 據。 其 實,這 句 話 的 真 正 意 思,乃 是 表 明 基 督 耶 穌 降 世 為 人 的 目 的,是 要 讓 猶 太 人明 白 上 帝 律 法 的 真 正 功 用 ——是 要 叫 人 知 罪,而 非 讓 人 引 之 誇 口。讓 他 們 透 過 律 法, 看 見 自 己 的 可 憐和 絕 望,以 至 於 仰 望 耶 穌 基 督 而 得 救。可以站 在 上 帝 的 恩 典裏,歡 歡 喜 喜 地 盼 望 上 帝 的 榮 耀。

由此可見,凡 是 把 “耶 穌 來 是 要 成 全 律 法”誤 解 為人 應 當 遵 行 律 法 而 得 救 的 理 論,都 是 使 人 步 入 歧 途 末 路 的 劊 子 手。況 且 把 律 法 一 分 為 二,是 肢 解 律法 的 人 意 之 舉,是 完 全 背 乎 真 理 的 行 為,我 們 絕 對 不 能 敷 衍 贊 同,任 其 汜 濫,導 人 失 迷,而 要 據 理 力 爭。因為“無 論 如 何,總 要 救 些 人。”(林 前9:22)。若 要 詳 加 辨 識,請 你 參 看 歌 羅西 書 第二 章 二 十 至 二 十 三 節。

4、羅 馬 天 主 教 的 教 義 問 答, 並 不 能 顯 示 是 完 全 出 於 教 皇 的 杜 撰。因 他 們 裏面的有些 條 文 還 是 從 聖 經 引 論 出 來 的,況 且,羅 馬 天 主 教 既 不 能 代 表 聖 經 本 身,也 不 能 代 表 基 督 的 教 會,怎能 視 若 同 出 一 轍 呢?

我 們 若 能 悉 心 查 考 聖 經 和 教 會 歷 史,必 然 知道 自 教 會 成 立 以 來,就 以 七 日 的 第 一 日 為 基 督 徒 的 聚 會 聖 日,以 紀 念 見 證 基 督 復 活 的 事 實(參 看徒20:7)。並 且 我 們 在 保 羅 的 書 信 中 也 可 以 清 楚 看 見,初 期 教 會 已 將 一 個 特 別的 日 子 分 別 出 來。這 日 子 絕 非 安 息 日,且必 然 是 七 日 的 第 一 日。新 約 聖 經 所 傳 揚 的 信 息 都 是 指 向 基 督的 復 活。由 於 基 督 的 復 活,才 能 肯 定 基 督 受 死 的 意 義 和 價 值;才 能 有 升 天 和 再 來 的 必 然 和 榮 耀。所 以,我們 能 絕 對 肯 定 地 說:教 會 從 一開 始 就 沒 有 守 安 息 日,而 是 守 第 一 日(星 期 日)。

此 外 ,我 們 還 可 以 從 初 期 教 會 的 記 錄 和 第 二世 紀 初 的“使 徒 遺 訓”(The Didache)中 看 到:在 主 自 己 的 日 子 ,你 們 要聚 集 一 起 掰 餅 和 感 謝(參 看啟1:10)。由 此 可 證,七 日 的 第 一 日(星 期 日)乃 是 主 耶 穌 基 督 親 自 分 別 出 來的,是專門為 信 徒 的 生 命 安 息 而 指 定 的,我 們 無 人 有 權 加 以 篡 改。一 些 有名 的 古 教 父 也 堅 定 地 一 再 申 明:

(一)依拿修氏(Ignatius,主後67-116年)說:“基督徒不再守安息日,乃是照主的日子活著而拒守舊例。因得著新希望的人不守安息日(舊例),只守主日。”

(二)遊斯丁馬特(JustinMartyr,主後110-115年)見證說:“在那稱為星期日(Sunday)就聚合在一個地方讀眾使徒的言行錄和眾先知的著作(指新約和舊約聖經)”。

(三)愛任紐(Irenaeus,主後178年)說:“復活的奧秘只在主日舉行慶祝。”

(四)革利免(Clements,主後194年)說:“舊的安息日已成為一個普通的工作日。”

由此可見,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或主日)是源遠流長的教會既定之日。此外,我們還可以從以下的聖經真義中,明白守主日和棄絕守安息日的原因。

   1、安息日只是上帝和以色列立約的憑據,與普世教會的信徒沒有直接的關系。

   2、舊約中的十條誡命裏,除了第四條外,其它的九條曾多次被新約聖經所引用。由此可見,第四條誡命“要守安息日”,並非如安息日會所認為的那樣重要,以及不守會導致那樣嚴重的後果。

   3、新約第一次在耶路撒冷召開的教會會議,除了討論外邦信徒應當如何盡本分——不吃偶像之物、不吃勒死的牲畜、不吃血和不奸淫外,議案中絲毫沒有提及守安息日的問題(參看徒15:28-29)。

   4、保羅明說安息日對外邦信徒是不必要的。他在歌羅西書中特別指出:“有塗抹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參看加4:10)。

   5、守安息日是等於把我們重置於律法之下,其結果不是得救,乃是把守安息日的人置於咒詛之下(參看民15:32-36;加3:10)。

   6、教會謹守主日,一同聚會敬拜主,並不是用第一日(星期日)代替第七日(安息日)。乃是讓信徒在第一日裏,真實地紀念耶穌基督的救贖和奇妙的復活,並因此甘心樂意地同心敬拜而榮耀主的聖名。以表達見證真正生命安息的奧秘和真理。

因此,安息日會的人無須誠惶誠恐地加以抨擊,我們也不要與他們一般見識,為日子的事多費唇舌。我們乃要實實在在地活在基督裏,照著基督生命的大能和使命,把福音真理如實地宣揚出去。

(三)關於律法——他們以為守律法是得救的條件之一

   雖然安息日會也談信心、恩典等要道,但他們更註重遵守和實行律法。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全守律法,而聖經規定人一旦犯上一條律法,就是犯了眾條(仔細參看讀羅2-7章;加2:16至5:12等經文)。保羅曾直截了當地指示加拉太的信徒說:你們既是靠聖靈入門,就不要靠肉體(指行律法)來成全。因為律法是把人置於死地,是叫人死的,為要使人在死的絕望中回轉,信仰耶穌基督而脫離律法的咒詛(參看加2:19-20;3:21;羅3:20-31;7:4等)。

(四)關於得救——他們認為人接受救主耶穌仍然沒有得救的把握

   安 息 日 會裏的人不能確認自己得救的事實——與基督同死同活的真理憑據,所以產生了:“我們必須接受試煉,以衡量我們是否配得永生”和“得救與否必要等到耶穌再來時方能確知”等一套完全不符合聖經的連篇鬼話。無形中,把那些隨從他們教訓的人,領到坐立不安、惶惶不可終日的恐懼裏,好讓他們能完全地轄制和誤導。要識別此論的錯誤,請參看約5:24;20:31;約壹5:12-12,19;3:2,14,24等經文。

安 息 日 會認為:“悔改的人雖然能藉著主耶穌的血,其罪得到赦免,然而他們的罪惡個案仍在聖所的案卷裏。於是便認定了耶穌於1844年降臨,但沒有降到地上而進入聖所的目的乃是為我們洗罪除名。”如此荒渺無憑、信口雌黃的自圓其說,我們怎能信以為真呢?!聖經豈不是已經告知,耶穌基督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參看來9:26)。“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耶穌基督)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要拯救他們。”(參看來9:28;10:12-14)。

(五)關於人的結局

   安 息 日 會認為,當耶穌再來時,才會把不死的特性賜給那些稱義的人。並胡說八道:“人死後是無意識的,到復活時,從墳墓出來才恢復意識。”。“至於那些終不肯悔改的,連撒但在內也要被化為烏有”等,這些故意搗亂聖經的謬誤教訓。說實在的,不把人帶到知而不信、故意抗拒上帝的地步才怪呢!如果我們把他們的這些謬言錯論對照聖經(參看傳3:11;約3:36;路16:19-31),他們還能在上帝面前有立足之地嗎!哀哉!一錯再錯的安息日會,恐怕在基督的國度和威嚴中,要真正“安息”——滅亡、沈淪了。

安息日和主日都不含有得救的因素,惟有某種象征的意義而已。安息日會若只為持守安息日,那也無可厚非。但他們一反屬靈的美好境界常態,除了守安息日外,故意謬講聖經的真道——包括救恩論、人論和末世論,增加了許多駭人聽聞的謬論,把人帶進“不安不息”的信仰狀態中。因此,我們要徹底地棄絕他們。

三、耶和華見證會(Jehovah’sWitnesses)

   近代異端教派中發展最快、最有進取心的首推耶和華見證人,又名“守望臺”。

該會的創辦人羅索爾(CharlesTazeRusell,美國人)由於對任何宗教都非常不滿,遂起意創辦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宗教,自命“牧師”。

有關他不道德的醜聞風靡全城,如此敗壞淫蕩的生活行為怎配稱基督徒呢?可他那自命不凡的野心促使他故弄玄虛,以預言家的身份自居。曾多次預言教會、學校、政府將要滅亡。這些危言聳聽的預言都不曾實現。他第一次宣稱教會、學校和政府將在1914年10月被毀,後又改為1925年,結果都成了謊言和騙局。

羅索爾在安息日會錯謬教訓的影響下,制造出比安息日會更荒謬的理論。為要避免他人的戳穿和攻擊;為了迎合人們的心理。他絞盡腦汁地改變教訓和存在形式,以致於一錯再錯。

羅索爾死後,該會由羅德福(Rutherford)接過衣缽,於1931年正式以“耶和華見證人”的名號造謠惑眾。為方便信徒加以識別,茲將其錯謬教訓列舉如下。

1、關於上帝

   耶和華見證人否認三位一體的真理,並把三位一體論,說成是出於撒但的捏造。並說上帝是永遠隱藏的不可知者(欲要駁斥此錯謬,請參看聖經賽6:1-8;太3:16-17;約1:1;10:30;羅1:20;約14:9;1:8;西1:15等就能識破其詭計。)

2、關於耶穌

   耶和華見證人強詞奪理地宣稱:耶穌不過是被造的天使長米加勒的再現。這樣的論斷直接否定了耶穌的神性。不但如此,他們又說耶穌是神的一位,根本不是全能的,而是大能的神而已。雖然他們承認耶穌的復活,但只承認是純靈性的復活(駁斥依據,請參看本書“論耶穌基督”一節)。

3、關於聖靈

   耶和華見證人只相信聖靈是上帝的一種能力,而完全否認聖靈的生命位格(駁斥依據,請參看本書“論聖靈”一節)。

4、關於人

   耶和華見證人把人說成是只有身體而沒有靈魂的人,直接否定了人的靈性(駁斥依據,請看本書“論人”一節)。

5、關於救贖

   耶和華見證人否認了基督的救贖工作。認為基督的救贖並不能保證使人得永生,只是給人有第二次的機會而已(駁斥依據,請見本書的“論救恩”一節。同時參看聖經:羅3:21-26;5:1-11等經文)必能曉得其論點的錯謬。

6、關於救恩

   耶和華見證人與安息日會可以說是異夢同語:他們都認定人要靠行為得救。是道地的“自救性”宗教的翻版(駁斥依據,請見本書的“論救恩”一節。)

7、關於耶穌的再來

   羅索爾因預言主耶穌將在1844年再來,結果未實現。於是便自圓其說:“主實在於1844年再來”,又預言所有的聖徒將於1914年復活,結果仍屬謠言惑眾。為了蒙騙信徒,他們竟大言不慚地解釋說:“主耶穌再來時是在靈性的狀態裏,人的肉眼根本無法看見;再說,耶穌在那日子降臨後,瞬間又馬上回到天上的聖所……諸如此類等言詞,很顯然就是為了掩飾自己的謬論。”(駁斥依據,請見本書之拾“論基督徒——聖徒”一節的中“基督徒的盼望”。另參見聖經太24:25-31;徒1:11;帖前4:16;啟1:7等)。

8、關於罪惡與刑罰

   耶和華見證人認為:罪的結局就是死,而死卻把生命徹底消滅了。生命不復存在,從而否定了地獄的存在。他們還認為:就是千禧年時,人的復活無非是享有第二次得救的機會而已(駁斥依據,請見本書“論罪”一節;另參見太25:46;可9:44-46;路16:23-24;啟20:5-10等經文)。

9、關於教會和政府

   耶和華見證人說:教會是敵基督的魔鬼組織,政府卻是魔鬼的差役(駁斥依據,請見本書之捌“論教會”一節)。

   耶和華見證會的會友,經常會主動拜訪信徒家庭。他們一般都是以查經為借口;以用聖經原文為幌子。在口口聲聲引用聖經的背後,隱藏著誘人離開真理的邪惡動機。

他們所謂的根據聖經,完全是以曉得一些皮毛的原文來迷惑信徒。我們若能擁有聖經的真理知識,就會很容易識破他們的引經據典,純屬是斷章取義,胡亂引用的。並且他們以略懂原文為本錢,意欲達到論斷聖經、歪曲聖經的目的。

因此,我們基督徒應當絕然拒絕他們的訪問,不閱讀他們的書籍,才能做到完全杜絕他們的誘惑和侵蝕。

四、摩門教(Mormonism)

摩門教由美國紐約美以美會的教牧史密斯約瑟(JosephSmith)發起的,原名耶穌基督末日聖徒會(ChurchofJesusChristoftheLatter-daySaints)。其時,美國社會的破裂家庭、受虐待的婦孺及被遺棄的幼童不斷增加,史氏對此感觸頗深,遂組織專門機構施行救助。隨著歲月的推移,接受救助的孤寡婦女、兒童人多勢眾。史氏突生自立教派之想,苦於沒有相應的教義支持。經過苦思冥想,得一錦囊妙計,遂向外公開宣稱自己常在異象中與天使接觸頻繁,具有先知的職份。

1823年史氏又公然告示:自己已掘出《摩門經》,遑稱此經原系先知摩門族長(Mormon)所有預言和預知的未來之事的記錄——詳細記載了先知摩門族長作為在主前600年,帶領猶太人自耶路撒冷遷往美洲,與美洲土人作殊死搏鬥的史實,全部銘文於金版之上。

當摩門在戰鬥中身受重傷不治,臨死之際,將金版傳交其子。此後,全族在美洲覆滅,由其子埋於土中的金版便鮮為人知。

而今,史氏得天使的特別啟示,獨掘得到此版,譯為英文Mormonism-摩門經。史氏為了惑眾深信,特意造作了一些所謂人證加以證實。於是,史氏在1830年正式宣布創立耶穌基督末日聖徒會。為了避免他人責詢,史氏創會後不久便聲明:所得摩門經因被天使收回,現已不存於世。

創教後,史氏提倡兼愛、誠信及清凈生活,嚴禁暴力行為。因此,信徒不斷增加。立教不久,史氏在照應信徒生活的同時,感悟到內中的婦女們極需家庭的溫暖,遂宣稱由於三受神諭,只好奉神命納娶數妾。並揚言,為要多產純潔之子,發揚家庭和樂,盡心服事真神,極力拯救世人,善男必以擁有多妻為妙。於是乎,多妻便成為該教門的信條之一。

多妻之舉後來公諸於眾,甚受當時群眾的反感和憎惡,幾遭排擠彈劾。逼於無奈,史氏遂由俄亥俄州,經密蘇裏州遷至伊利諾州。沿途費盡口舌宣教,吸收信徒不少。不幸的是,史氏在伊州被暴民殺死,導致教會分裂。部分信徒由楊百翰(BrighamYoung)帶領,繼續西遷至美西猶他州的鹽湖城。其時,此城荒漠一片,土地幹旱貧瘠,故無人開發。摩門教徒便聚居於此。星移鬥轉,世代相傳,鹽湖城經過摩門教徒的苦心經營漸成城邦。而今,此城已成為該教的大本營。

摩門教自創立以來,惟多妻制度為社會所難容。然因該教制定了懲罰甚重的教規,對信徒生活嚴加管束。尤其刻意規定眾信徒都要切實履行宣教義務。因此,在短短的一百五十年之內,該教擁有遍布全世界各地的信徒,號稱五百多萬。為使信徒了解該教的錯誤信仰本質,遂將其主要謬論略加陳述。1、摩門教的信仰依據

   摩門教認為聖經只是一本形式上的普通書卷。教會應在不斷的成長中得到上帝的新啟示,而拋棄那古老過時的舊啟示——《聖經》。經過如此意識性的引申,很自然地發展為用人的意念代替上帝的旨意的宗教派系了。

摩門教的信仰除了使用英文欽定譯本聖經外,特別註重《摩門經》、教主言論及教會的會議決定等信息作為信仰的依據。從而,間接地否定了《聖經》的完整性和終極性權威。

《摩門經》內容怪誕無稽,捏造之詞、神話傳說充斥其書。為要挽回信徒對摩門經的閱讀情趣,他們一再搪塞摩門真經因被天使收回,僅有詞版以饗信眾。究竟詳情如何,恐怕惟有史氏知道而已。

2、摩門教的神論

   摩門教雖自稱為基督教的一個宗派,但他們除了廢棄三位一體的真理外,還將上帝的靈性位格人性化。他們宣稱父上帝既有身體又是多位,甚至胡說八道——上帝有婚姻關系——娶妻生子。世上所有的凡人都是上帝的兒子。因為在天上的上帝待到地上的人出生時,便取了人身體來到世界。此說真是荒謬絕倫呀!

3、摩門教的人論

   摩門教認為凡人都是先存的。人不但在地上有家譜,在天上也有家譜。人若能忠實地信守摩門教,日後,可皆升為神。至於人的罪,無非是違反道德律和不守摩門信條的結果。

4、摩門教的基督論和救恩論

   摩門教雖稱基督為上帝,卻絕對否認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他們認為基督不過是與我們人類一樣,本為上帝的兒子,後來才生在世上成為肉身罷了。他們還認為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並非贖罪之恩,乃是為人類賺來復活的權利。因此,人要得救,不但要信靠耶穌,而且更要靠史密斯約瑟和自己的善行,以及過清潔的生活,並自願把自己的一生分別出來傳摩門教,謹守順服摩門教規,才能得救。

5、摩門教的教會

   摩門教既稱自己為耶穌基督末日聖徒會,自然自以為只有自己的教門才是唯一的聖潔教會。為此,他們要求信徒在入教時,應宣死誓——永不離教。否則,甘受“報復使者”任意處死。因此,摩門教裏的那些賦有職位者,在教會中操有生殺予奪之特權,有如密宗體系的教門。他們嚴禁信徒不準公開教內之事,故意造成了教內甚為恐怖的氣氛。

6、摩門教的家庭生活

    摩門教的家庭生活極其嚴格。他們錯誤地認為上帝在天上生子眾多,為要與上帝合作,讓天上的眾子有機會進入人的身體中而來到世界,他們廣泛推行縱欲繁殖生子。近些年來,他們雖然放棄了多妻制度,但在“凡是女人都應有子女”的家庭基本觀念的左右下,依然難免淫亂的後遺癥。

他們特別規定了女人在家族中,應處在沈默、順服的被動地位,直接廢棄聖經中男女自由平等的原則。至於他們所允許、所鼓吹的:兒女應隨父入教理論,同樣是剝奪人權的象征。

總而言之,摩門教是一種把基督教義和美國印第安人的本地宗教相揉合的邪教。因此,他們的教義混淆不清,自相矛盾之論處處可見。此外,他們又不斷地依照教會的監督、長老、會議等決議作為立規的標準。其教規自然是日新月異、變化無定。由此可見,他們是一種以人意為出發點,妥協時代的需要,迎合人們普通心理的異端組織。

   縱觀摩門教的歷史進程,不難看出其吸引人隨從入教的並非其教義的真理性,而在於他們以人的方式為崇拜法則,憑著隨從人意——入鄉隨俗的適時性。即他們以人性本善為基本論點,讓人在靠功勞、靠積德、靠己善的作風中自我陶醉,積功自恃。使人在自傲、自足、自義、自私、自利、自閉的墮性中走向滅亡。為此,他們又別出心裁地以文化、教育、宏偉建築、家族生活等外在的事物為誘餌,從而吸引著許多人,尤其是那些現象主義者,更是甘心附從,樂意入教。

摩門教不但是一種偏離真道的異端,從本質上講,已成為一種初具規模、叛經離道、抵擋真理的異教。他們從來不談耶穌並祂釘十字架救贖的救恩這裏,由此得知,他們不過是假借基督耶穌的名迷惑信徒入教罷了,以達到引誘信徒背離純正信仰的目的。這完全是出於魔鬼的詭計和陰謀。諸如此等明目張膽的邪教分子,我們務要謹慎提防,嚴加抵制。使他們在基督教會裏無立足之地,方免落入他們詭計多端的危言聳聽中。但願父上帝在基督耶穌裏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參看腓4:7)。使我們能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參看弗6:17),徹底戳穿他們的騙術。

五、關於其它異端和極端的錯誤教訓

(一)新派神學(或稱不信派,Modernism,Liberalism)

該派人士以人的理智為信仰的根據和權威,來衡量聖經的啟示和神跡,結果離棄了真理。他們不但不信上帝的全權和位格,而且也不信耶穌為童貞女所生,更不信神跡與復活、聖靈與重生、天堂與地獄。他們喜歡隨己意曲解聖經真理,把福音社會化——離棄救恩,以善為首要,以社會福利為福音運動。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因為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你們在祂(耶穌基督)裏面也得了豐盛。祂(耶穌基督)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你們既受洗與祂(耶穌基督)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耶穌基督)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上帝的功用。”(西2:8-12)。

(二)基督教科學會(ChristianScience)

   該會是一個借用基督教名稱而實質根本與基督教無關的教派。是一個專門以治病為主要的組織。他們認為一切病癥都是無形的幻想,只要用寧靜和沈思,就能祛除病患。如此看來,他們既拋棄了基督教的一切教義,也拋棄了科學研究的探索原則。由此斷定,該會是一個既不屬宗教,又不信科學的民間迷信組織,是純異端。

(三)極端靈恩派(ExtremeCharismatic)

   該派雖不能稱為異端,然而卻非常極端。他們註重聖靈的恩賜過於追求聖靈本身;追求說方言超過追求聖經的教導;結果給魔鬼留了地步。他們常以神醫和說方言標榜自我的屬靈經歷。他們把追求某些超然的經驗,當作是來自上帝的直接啟示,自然而然地放棄了對聖經的敬愛,而轉向隨從教會領袖。如此以感性和自我為中心的理念,促使他們逐漸形成了分裂教會,標榜異能的極端意識。結果,自然要誤入以感性認知取代基督裏的真正平安和喜樂的歧途。

極端靈恩派對傳揚福音的熱誠雖值得提倡,但因他們那種以個人為一切活動中心的偏激,我們應在以溫和的態度與之交往的同時,更要有目的地用真理幫助他們,使他們在上帝的恩典和知識上能平衡長進。

話說回來,極端靈恩派自引以為榮的事,無非是說方言和醫病。就具體事實言說,他們所說的方言都是些人們聽不懂的,不知來自何方何地的語言,又沒有翻譯的人,沒有人能夠知曉和理解。根據新約聖經林前14:5-6,13-18,26-33的原則,這樣的方言不但無益,也不應當在教會裏面實行。

至於極端靈恩派所提倡和標榜的以神醫治病,合計起來痊愈率還不到百分之二。普通醫生的治愈率最少也在百分之六十以上,這樣又如何能榮耀上帝呢?根據林前12:4-11,28-31;弗4:11-16的經文對恩賜的排列看,神醫和方言是聖靈恩賜中最微不足道的,他們卻捧為至尊至榮的事。況且在教會中,聖靈的工作完全是為了施行救恩、榮耀基督的。我們又怎能以別的東西加以代替,更改其功用呢?這顯然是不合真理的事。

總之,教會應當順服聖靈的引導,高舉基督並祂(耶穌基督)釘十字架。並要身體力行地傳揚救恩真理,藉著聖靈的奇妙運作,把人帶進聖經的一切真理裏面(參看約16:13),才能有效地建立基督的身體,並在愛中建立自己。

我們絕對不允許在教會裏以現象取代本質;以次要的取代重要的;以外表的取代內在的;以神跡取代上帝的本身。請問:如果一個人信靠耶穌的只是想得到世界的好處,如物質財富、名譽地位、個人享受等,其宗教動機與外教敬拜鬼神的動機豈不一樣嗎?

我們務要知道,基督徒的經歷各有不同,而聖父、聖子、聖靈卻是獨一不改變的真上帝。因此,我們不要在教會裏以經歷取代上帝本身的真理。因為上帝叫我們能經驗祂的一切作為和大能,旨在叫我們能透過經歷,感受體驗到上帝的真實存有。好叫我們以敬畏的心更加親近祂;更加珍惜祂所啟示的一切真理;更加持定祂在主基督耶穌裏所賜給我們的永生;曉得順服聖靈的感動和引領。以至於能在凡事上尋求明白上帝純全、善良、可喜悅的旨意,凡事規規矩矩,依照真理,按次序而行。但願我們能抵制異端異教,並能切實地幫助極端的信徒早日歸回真理的正途。

資料來源:http://13571023.blog.hexun.com.tw/58169414_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