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3:15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註:或作「禮」)。」 

主耶穌一生受過兩次洗:一次是在約旦河,一次是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而復活,被主耶穌自己稱之為受洗,「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12:50)但在這裡,我們卻不是默想主耶穌的死而復活。而是要來默想主耶穌在約旦河受施洗約翰的洗禮。當然,這兩次洗禮是無法截然分開的。

我們直接切入正題:
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註:或作「禮」)。』
根據上下文,我們知道,主耶穌是回答約翰。主耶穌專門從加利利的拿撒勒趕到約旦河,見了約翰,想要受約翰的洗(主耶穌想受約翰的洗似乎也很迫切)時,約翰就攔住耶穌,不讓主耶穌受他的洗:「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於是主耶穌就說了上面的這句話。

約翰為什麼獨獨攔住耶穌?不願意讓主耶穌受他的洗,反而說他要受耶穌的洗?想要回答這些問題,就先要弄清楚洗禮到底是什麼意思?在什麼情況下,一個人就會接受洗禮?「路加3:3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馬太3:6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他的洗。」「馬可1:5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他的洗。」通過這三處相關的經文,我們就知道洗禮是與認罪悔改密切相關的。人都是先承認他們的罪,才接受洗禮的。

如此,我們就可以猜測約翰為什麼不讓耶穌受他的洗的原因了:或許約翰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至少他認為耶穌比他約翰要更聖潔。如果是無罪的,那就無罪可認,就更不需要受洗了。如果耶穌比約翰更聖潔,那約翰就覺得他應該受耶穌的洗。這是不是真正的原因呢?

有人認為不是的,他們認為,約翰是認識到耶穌是彌賽亞,是神的兒子,是「後來的那位」,所以才攔住耶穌的。這個理由是與聖經的啟示相違背的。因為約翰自己都作見證說,「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1:31-33) 

也就是說,耶穌在受洗之前,約翰「不認識他(耶穌)」。這「不認識他」,不是說約翰就沒有見過耶穌,而是說他沒有認識到耶穌是神的兒子。門徒跟隨了耶穌那麼久,都沒有認出耶穌是基督,唯有彼得受到啟示才認識了耶穌。但之前,他們顯然對耶穌有了一定的認識。

在為耶穌施洗之前,約翰是知道耶穌的,因為他們是親戚。「那時候馬利亞起身,急忙往山地裡去,來到猶大的一座城。進了撒迦利亞的家,問伊利沙伯安。伊利沙伯一聽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裡跳動。」(路1:39-40)約翰比耶穌大幾個月,兩位還未從母腹就已經見面了,想必出生後更有機會見面。所以,約翰對耶穌的品行即使不是完全清楚,但最最起碼也不是一無所知。最起碼他知道,耶穌要比他約翰要好得多。所以約翰才說:「我當受你(耶穌)的洗。」

耶穌沒有認為約翰說得不對,約翰確實應該受耶穌的洗。耶穌沒有說,不,不,我是應該受你的洗。沒有,耶穌說「你暫且許我」,意思是,雖然你說的對,但你還是為我施洗吧。為什麼呢?耶穌為什麼要受約翰的洗呢?「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註:或作「禮」)。」現代中文譯本的翻譯是:「因為這樣做是實行上帝的要求。」 

盡,就是實行、遵行的意思,比如盡職盡責。我們說一個人在工作上盡職盡責,就是說這個人實行、遵行了公司(老闆)所提出的要求。這裡所謂的「盡諸般的義(禮)」,很顯然就是實行、遵行上帝所提出的要求。耶穌對約翰說「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註:或作「禮」)。」耶穌沒有說「因為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註:或作「禮」)。」祂說的是「我們」,包括耶穌自己和約翰。

那上帝對約翰、耶穌分別有什麼要求?我們先來看上帝對約翰的要求。上帝對約翰的要求早在他出生的成百上千前之前就已經表明出來了:「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所以,我們對約翰的認知,他是主、王的一位開路先鋒,是一位先行官。那麼約翰通過什麼手段去達成上帝對他的要求呢?主要是通過施洗。

那上帝對耶穌又有什麼要求?這也是早就命定了的。「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註:「中保」原文作「約」),作外邦人的光,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賽42:6,7)「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1:21)那麼,耶穌通過什麼手段去達成父神對祂的要求?答案是:通過受洗!

一個施洗,一個受洗,這樣「我們」才能「盡諸般的義」。任何一方缺失,都無法達成上帝的要求。所以,當約翰攔住耶穌時,耶穌提醒約翰,我們應該這樣做,因為這是神對我們的要求。「於是約翰許了他」。毫不遲疑!

為什麼說施洗就能完成他「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的使命呢?通過施洗,能夠讓人認罪,就會意識到對中保(彌賽亞)的需要。「那時,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並約旦河一帶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他的洗。」(馬太3:5,6)如果人沒有認識到有罪,那麼即使彌賽亞來了,他也不會接待彌賽亞。比如,就有人有在政治軍事上復興以色列國的需要,因為他認識到了自己國家的軟弱,所以就期待一位有政治能力和軍事將領的王出現。但耶穌不是這樣的王,祂來是找罪人的。

但世人知罪還不是約翰施洗最主要的目的。那到底約翰為什麼施洗?這個問題,早在兩千多年前,就有人親自問過約翰。「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他們就問他說:『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為什麼施洗呢?』」(約1:24,25) 是的,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認罪,不僅不認罪,還質問約翰有什麼權柄施洗。約翰是怎麼回應他們的呢? 

「約翰回答說:『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他解鞋帶也不配。』」(約1:26,27)「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約1:31)是的,約翰施洗是為了把「他(神的兒子)顯明給以色列人」。 

也就是說,約翰也「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約1:18),也沒有見過神的兒子。但「神的話臨到他」(路3:2),告訴他說:「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約1:33)所以,約翰知道,在他為之施洗的眾人中「有一位」是「他解鞋帶也不配」的。但這一位究竟是哪一位,約翰不知道,他只知道,這一位一定「站在你們(受洗的人)中間」。

我們可以設想。有一天,約翰領受了神的要求(使命),就是「預備主的路,修直他的路」。他心裡會不會問,誰是主?主長得什麼樣子? 有什麼特徵?這就好比有一天老闆讓你獨自去機場接一個客戶,你從來沒有見過這個客戶,也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反正就是「一個客戶」(主),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到機場,穿什麼衣服,長得怎樣。總之,你對這「一個客戶」可以說一無所知,只知道他是你老闆的客戶,客戶是「上帝」,很重要。你雖然很怕老闆,但恐怕最起碼你還是問老闆:這個客戶究竟是誰?我想,老闆一定會告訴你的。 

神也告訴了約翰怎麼認識這一位主,不認識主,談什麼「預備主的路,修直他的路」呢?神告訴約翰的方法就是:「你去施洗吧,施洗時,有聖靈降在誰的身上,誰就是你的主。」從此,約翰就歡天喜地地施洗。他洗呀洗呀,很多很多人都接受了他的洗禮,可是他就是沒有發現任何一位有聖靈降在其上。或許,他會那麼一點點的灰心失望,但他依舊那麼堅定地相信神的話,所以繼續施洗。 

直到有一天,他為耶穌施洗後,「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我們無法想像,這一刻,約翰會有多麼開心和興奮!他終於等來了這一位。他是不可能沒有注意到聖靈降落在耶穌身上的。無疑,他是第一個發現這一點的人。「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1:34)

他知道耶穌就是神的兒子是主後,並不就此打住,而是要告訴世人,大聲地宣告他的見證。施洗約翰為耶穌做見證是何等的迫切,在約翰福音一章,老約翰就連續四次記載:「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約翰所作的見證記在下面」「約翰又作見證說」「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是的,我們似乎聽到,開路先鋒、先行官約翰,在大聲叫喊:主來了!主來了!主來了! 

接下來,我們來分析,為什麼說耶穌受洗是達成神要求的手段。很明顯的是,如果耶穌不接受約翰的洗禮,約翰就無法把耶穌是神兒子的身份顯明出來,也就是說約翰無法完成神吩咐他的要求。所以,耶穌受洗成全了約翰的使命。幫助約翰完成其使命,也就是完成神的要求、旨意。哪怕這要求、旨意看起來比較小,耶穌也願意去成全。 

但耶穌受洗,也是為了完成父神對祂自己的要求或旨意:「作眾民的中保」,「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黑暗、牢獄等權勢)裡救出來」。我們一再地說,這裡的受洗不同於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而復活。這裡的受洗,從實質上來說,並不能把眾民救出來。但死而復活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準備的。從父神的角度來說,祂為此準備了無數的世紀。耶穌也需要為祂將要死而復活做準備。 

為死做準備,這對人來說,是非常艱難的事情,除非有什麼特殊情況發生,發現死之將至,比如自己犯罪要被處死、自己得絕症等死、太老了行將就木等等。但即使是發生了上述種種情況,讓人去準備去死,也是非常困難的,更何況耶穌無罪、正值青年,祂也知道祂的身份地位是何等的尊貴,而且祂說祂就是生命。這就是說,死亡,與耶穌是根本不相干的,是對立的。但為了遵行父神的要求、旨意(盡諸般的義),祂就甘願如此準備。無疑,這需要耶穌極大的降卑、捨己。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這是主耶穌的自我介紹,祂形容自己為心裡柔和謙卑,同時祂也要求我們學祂的樣式。這節經文是非常的特殊,因為在聖經裡,主耶穌極少直接要求我們向祂學習。值得我們留意的是,主耶穌惟獨要我們傚法他的心裡柔和謙卑。 

聖經說的謙卑不是世人說的謙虛,聖經說的謙卑是自我降卑、看自己為卑微。這就是主耶穌的性情。我們人都拚命地貶低別人、抬高自己,而這位至高無上、創造宇宙萬物的全能主,祂的內心竟然是柔和謙卑的。這真是叫人難以想像。主耶穌自願從高天的寶座上謙卑自己來到我們中間;他不但成為人的樣式,甚至成為奴僕,接受一個罪人(約翰)為祂施洗,被人棄絕,最後還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就是他的卑微。

屬靈的質素有很多種類,有些人可以為主忍受一切的苦難,有些人有智慧能夠講解聖經的奧秘,有些人有熱心為主勞碌奔波。這些都是好的屬靈素質。但是我們今天所談論的謙卑,遠比其他屬靈素質來得更為重要,它是我們屬靈生命最重要的素質。如果我們內心裡沒有這份素質,即使我們擁有其他一切的素質也沒用。為什麼呢?因為那些不肯降卑自己的基督徒,是不會蒙神的喜悅。沒有謙卑這個素質,其他好的素質也會逐漸成為污穢,因為這一切好素質最終將會被我們用來表現自己,並且用一種隱晦的方式來抬高自己。

讓我們來看一個非常重要的屬靈原則。這原則出現在馬太福音23章12節: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聖經多處提到這個原則(參考:路加福音14章11節;18章14節;雅各書4章6節)。主耶穌的生命就是這個原則的最好闡釋。當主耶穌將自己降卑,接受一個地位遠遠比不上自己的約翰來為祂施洗,這時神便將耶穌升高,在眾人面前指出:他是我的愛子,是我喜悅的。對我們來說,耶穌這樣做是在承認施洗約翰的地位比祂優越。但是主耶穌所關注的不是要得人的榮耀,而是天父的喜悅。人是否接納或者稱讚我們都不是重要的,最重要這是我們必須傚法的。

主耶穌的降卑是有目的,不是為降卑而降卑,祂降卑是為了準備受死,也就是遵行神的旨意。無疑,這叫父神非常高興,看到耶穌盡了這諸般的義,實在是歡喜,就用聖靈膏祂,用「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來確認祂,表示耶穌因為這樣行實在討神歡喜。

在舊約中,一個人若是擔任先知、祭司、君王中任一職分,他都會受到「聖油」的膏抹。父神用聖靈膏道成肉身、擁有神人二性的基督耶穌,因為基督要承擔「彌賽亞」(受膏者)的君王、祭司和先知的職分,基督的「受膏」(外在的標記就是受洗),可以說是他作為「彌賽亞」的就任「聖職」的典禮。我們可以說,受洗就是耶穌的「聖職」典禮。 

耶穌基督沒有因為自己知道神是他的父(早在12歲,耶穌就已經知道了),就不參加這樣的聖職典禮。祂沒有因為自己是神的兒子,就拒絕領受從父神那裡來的聖靈。因為在祂看來,祂理應盡這樣諸般的「禮」。因為這禮,從舊約開始,神就已經是這樣設立了。這就好比一位皇帝登基,雖然他可以不舉行相應的典禮也可以做皇帝,但總歸是不像樣子的。 

經過聖靈的膏抹和父神的確認,包括約翰的見證,耶穌就開始了祂的傳道服侍,真正走上了祂的「受洗」(受死、死而復活)之路。是的,我們可以說,約翰為耶穌所施的洗是對耶穌死而復活的一次完美的預表。耶穌接受約翰的洗禮,就表示祂接受死,且要復活。這是真正能把罪人拯救出來的方法,而這就是父神交託給耶穌基督的使命。 

這樣,我們可以總結說,耶穌受洗,主要是表明祂降卑以準備受死的一個儀式或典禮,而耶穌的這個心志顯然為父神所喜悅,就賜下聖靈和用話語來確認耶穌,讓祂承擔中保或彌賽亞(包括先知、祭司、君王)的職分。

作者:山谷洞人

資料來源:歸正福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