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悖逆神、充滿罪惡,理當通通被棄絕、永受地獄苦刑(弗2:1-4;約3:36;太25:41;賽66:24),但因著祂不可思議的愛,三一神定意要拯救一群人,這群人,完全不配得到這樣的憐憫(弗1:5;羅8:29-30)。 

拯救的執行,是藉著聖子,取了人的樣式,凡事與祂的弟兄姊妹相同,只是祂沒有罪。 

聖子耶穌基督,末後的亞當,以義的代替(substituting)、代表(representing)不義的,祂一生順服(positive obedience)天父,聖潔無瑕,代替、代表人遵行神的律法;祂的死也是順服(negative obedience)神,代替、代表人承受人罪惡的刑罰。因信與基督聯合(union with Christ)的人,因這種代替及代表,免去了當受的永刑,得到了不配的永生。 

神學家Derek Thomas (http://teampyro.blogspot.com/)在一次聚會中朗讀我們熟習的民數記六章24-26節祝福的話: 

  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 
  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 
  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讀完了,Dr. Thomas問會眾,「耶和華如何賜這些福氣給你?」Dr. Thomas自問自答,「辦法是:神定意對祂的獨生愛子說: 

  耶和華咒詛你,傷害你。 
  耶和華使祂的臉怒視你,定你有罪。 
  耶和華轉臉不看你,把地獄之火加給你。 

這是福音,這是救恩,這是重價恩典,這是十架道理,這是因信稱義的道理。 
人不是因他相信「因信稱義」這道理而得救;我們得救,因為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相信祂為救贖我而死。 

聖子的死與復活(十字架),成就了以下的事: 

  使神人、人神之間和好(reconciliation)。 
  平息(propitiation)神的義怒。 
  用祂的寶血,贖(redemption)罪奴得自由。 
  聖子耶穌基督把自己獻為贖罪祭,除去世人的罪孽,勝過人的仇敵:罪惡、死亡、撒旦。 

凡是悔改、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他們的罪孽、罪刑都完全被免除,也脫離了罪惡的權勢;又被加上基督完全的義,信徒因此在感恩中,順從並服事他們的救主,在聖靈的大能下,繼續不斷的成聖、活出基督的形象。 

向所有的人傳福音,就是傳這因恩藉信而得的救恩,是神給教會的使命。 

康來昌牧師 20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