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之上
磐石之上
   The Christian Life — A Doctrinal Introduction

原著:傅格森(Dr. Sinclair Ferguson)

目錄  ——————————————————- 1
序言 ——————————————————–2
緒論 ——————————————————–3
1 『知』道為要『行』道  ———————————–4
2 神形象的虧損  ——————————————–9
3 永恒的救贖計劃  —————————————–14
4 上帝的恩召  ——————————————— 19
5 悟罪悔罪  ————————————————25
6 重生  —————————————————- 30
7 在基督裏的信心  —————————————–38
8 真悔改  ————————————————–43
9 稱義  —————————————————-49
10 作上帝兒女  ——————————————–56
11 與基督聯合  ——————————————–62
12 上帝的揀選  ——————————————–68
13 罪勢的瓦解  ——————————————–78
14 基督徒的屬靈交戰  ————————————-84
15 治死心中惡  ——————————————–88
16 聖徒的堅守忍耐  ————————————— 95
17 在基督裏的安睡  ————————————– 103
18 在永恒裏得榮耀  ————————————– 109

序言

很高興能為此書寫序。我認為這是一部相當出色的作品,本書所要針對的正是目前教會急需要做的事。曾經有一位智者說過,基督徒的生命就好像一張三腳凳:第一條腿是神的道(即教義);第二條腿是信徒的個人經歷;最後一條是屬靈生命的實踐--也就是對順服真道的操練。人若想在靈程路上站立得穩,這三根支柱缺一不可。然而,近年來,不少信徒的靈命並沒有全面地具備這三方面:他們不是只註重教義(這些多半是加爾文主義者),就是只講求個人經驗(這些多半是靈恩派人士),再不然就是只講屬靈操練(這些人多半是為了某些目的--有些正確,有些不太正確),而健全的、三者俱備的、滿有基督身量的信徒則是少之又少。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基督徒靈命的失衡帶來了一個矛盾現象,就是我們越是談遵從聖靈引導,就越發叫聖靈擔憂;叫嚷的聲音雖大,卻鮮有生命和能力的彰顯。要糾正時下這種病態現象,我們必須重新回到《聖經》有關真生命的源頭、真生命的本質和其外在的表現之基本教導上。這正是傅格森博士著此書的主旨所在。

此書論及的乃是神學,但大家先別給嚇怕,傅博士乃是那最優良的、蘇格蘭_____傳統的最佳典範。在討論到那些需要高度思維能力的課題時,傅博士並沒有使用一些叫人望而生畏的神學術語。反之,正如加爾文(John Calvin)、歐文(John Owen)等神學界先驅給他的啟發那樣,他用了最顯淺、最適當的用語,把《聖經》經文直接了當地向讀者展示、闡明。他在這裏所寫的是一本聖經神學(Biblical Theology),其結論卻是基於那悠久、成熟、豐富、淵博的歸正神學(Reformed Theology)。凡讀過加爾文《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tian Religion中、下冊或歐文的《聖靈論》The Treatiseson the Holy Spirit and the Christian Life的人,或者會以為傅博士是從他們的著作獲取靈感的。其實,本書的一切根據乃是源於《聖經》本身,只是作者以他純熟的文筆和精辟的見解,把一些耳熟能詳的經文以嶄新的面貌帶給讀者,讓人讀時有耳目一新之感,猶如從未讀過般新鮮。更難得的是,傅博士的神學教導是以實踐為出發點,他以他那獨到的透析力和豐富的智慧,把《聖經》的教導應用在一般信徒的日常生活當中。有人指出,主耶穌要彼得餵養的是衪的「羊」,並非衪的「長頸鹿」。傅博士正是這樣把高深的理論從空中拉下來,用最簡單易明的話闡明給我們每個人。不但初習聖道的信徒會從中獲益良多,就是那些主的「老羊」--或是又老又倔的老羊--也必能從此書中得到造就,說不定他們會因此變得柔軟一些。

但願我們不要再妄視此類著作為不合時宜的教導。教導過時與否並不重要,最重要的乃是所講的是否合乎聖經,以及是否切合生活需要。我認為此書的確達到了這方面的要求,故此我極力向大家推薦此書,並熱切期望傅博士有更多的作品面世。

巴刻
於加拿大溫哥華
維真神學院

緒論

信徒對教義性書籍的需求好像潮水一般,時起時落。曾幾何時,從書籍中、講壇上、以及種種別的途徑裏,信徒可隨時大量地獲得有關教義方面的教導。結果,這種單側重教義知識的現象只促成了信徒對實際屬靈經驗的渴求。於是,過不久,另一種風氣又形成了,各類有關屬靈經驗的書籍又充斥了市場。人們似乎難以在知識與經驗兩者間抓到一個平衡點。

不過,近幾十年來,有人已經開始註意到另一個新趨勢,就是信徒中不斷有人期望能將他們的屬靈經驗建立在一個穩固的真理根基上。於是,有關這方面的教導和書籍漸漸受到註視,且廣受信徒歡迎。也就是說,今日的信徒所渴求的乃是一種以教義知識和個人經驗相結合的屬靈供應。

我深切期望這本書能為這個可喜的新趨勢出一份微力。我在為此書命題時是經過相當慎重的斟酌,我以生命而非教義作全書的主題。因為教義知識對不同的信徒來說有不同程度的理解,但基督徒彼此間卻都存有一些共通的屬靈生命本質。此外,本書中每一章的標題,單按其字面意思而言,已足以道出它與基督徒這種共同經歷的密切關聯。同時,對於那些欲更深認識教義真理的信徒說,這些標題也提供了一些入門指引。

《本書書名》並不是要為基督徒的每一種宗教經驗提供一本完整的手冊。本書所涉及的範圍,只限於一般神學教科書中所謂的「救贖論實踐學」的那個範圍。因此,有關教會、聖禮、禱告等方面的教義,我就不打算在此提及了。也許有一天,我會有機會寫到有關這些方面的題目。

本書有的地方引用了大量經文,有的地方則對某一兩節經文作了詳細的分解。在經文引用方面,若非特別註明,則一般采用〈聖經新譯本〉。您若能在讀這本書時,同時翻開一本《聖經》隨時作參考,將會更有助閱讀。

在此,我想藉機會向那些一直在我背後鼓勵我完成此書的人表示感謝。首先要致謝的是鴻駱柏牧師(Rev. Robert Horn),因為他在本書初稿完成時給了我不少有益的建議;其次要謝的是赫莉沁姊妹(Miss Alison Haid),多得她甘心樂意地幫我打好整份手稿;還要感謝巴刻博士(Dr. J. I. Packer)為此書惠贈序言;最後特別要感謝我的家人一直以來對我的支持和鼓勵。

辛克萊¡傅格森

1  『知』道為要『行』道
剛開始教神學的時候,我以為基督徒最需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要接受「更高深」的真理教導。但過不多時,無論是從我個人的經歷中還是從對別人的觀察,我都發現自己那種想法實在是大錯特錯。其實,所謂「更高深的真理」(若是真的有這回事的話)並非是什麽信徒生活中的奢侈品;反之,此乃他們每日生命的必需品。這一發現令我不禁感到不安。我意識到,原來今天許多宣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對聖經基本教義架構的認識原是如此膚淺。我們往往自以為對《新約》信息早就熟悉了,其實有時我們對這些信息的了解,莫過於初階程度。
當我反復思想這個問題時,我似乎意識到一件事:我想,也許今日信徒的光景跟使徒保羅那個時代的相差無幾。記得保羅在《羅馬書》中、在《哥林多前書》裏,一次又一次地問到:「你們豈不知…,你們豈不曉得…」(羅6:3,17;7:1;林前3:16;5:6;6:2,3,9,15,19;9:13,24)他連連追問,仿佛要藉此喚醒那些早期教會的信徒,讓他們緊緊抓住那些他們本該熟知、卻沒有學好或早已忽略了的真理。基督教教義和基督徒信仰生活是息息相關的。信徒唯有對這一原則有深刻的認識才能真正地成長。
許多教牧同工常常發現教會裏有這樣一個現象:大多數信徒,生性多半不是思考型而是實踐型的。人們總是愛做不愛想。然而,《聖經》與教會歷史均告訴我們,往往是思想家產生了行動家。不信,你大可回顧一下,在教會發展中,甚至在你個人生命歷程中,有哪些歷史人物的生命曾經產生過最實際的影響力?你不難發現,縱使這些人對真道的研習可能並不一定隸屬一套正規模式,他們當中鮮有不是聖經真理的學生的。從最偉大的神學家、殉道士、或思想精密、博學多才的布道家和傳導人,一直到那些沒有什麽特別恩賜卻大有能力的平信徒,他們都毫無例外地做過真理的學生,而這也正是他們大有成就的秘訣之一。知識和靈性是不可分割的。這一點,無論對我們常人的理性來說是何等矛盾的一件事,仍是一個必然的定律。基督徒的靈命應當建立在悟性和知識上面;正如《箴言》所說:「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怎樣。」(箴23:7)這句話實在是基督徒靈性光景最恰當的描述。我們的思想和觀念如何,我們的生活行為就如何。從整本《新約聖經》中,我們不難歸納出這個貫徹始終的基本定律。

基督耶穌的教訓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所講的無不是實用的基督教教義。也許對許多人來說,這些教訓並不太實用。但是,主所訓悔的,從頭到尾都是有關日常實際生活的事。從祂的這些教訓中,我們獲得有關行事為人、意念動機、禱告、憂慮以及其他種種生活方面的實際教導。但是這些具體課題背後的根據是什麽呢?主耶穌在教導中指出,信仰生活的根基在乎對神的認識,即對神的本質和神的道路的了解。主告訴我們,我們禱告最基本的出發點是:承認神是我們的天父,我們是衪的兒女,並且確信衪在我們祈求以先已經知道我們的需要。整篇「主禱文」可以說是一份教義手冊,(如果真的有「教義手冊」這回事的話)。「主禱文」提到神為父,衪高居在天、衪的聖潔、衪的名、衪的國度和衪國度的降臨、衪神聖旨意的本質、衪的保守和供應、衪的赦罪、以及魔鬼的存在和試探誘惑的問題。在登山寶訓中,那被譽為「天國生活藍圖」的教導,乃是對神的知識,以及神的屬性和作為的展述,而這些即成為我們在世一切實際信仰生活的依歸。
對於主的其他教導亦然。《馬太》二十四章至二十五章、《馬可》十三章、《路加》二十一5~36這幾段被喻為「袖珍啟示錄」的經文,乃是主在世上對「末後的事」的教導。看它至今產生了何等實際的回響!主耶穌並沒有只為傳講知識而傳講。衪教導、裝備門徒,無論在順境或逆境之中都要活出基督徒真正的生命素質。
在《約翰福音》十三章至十七章中,主耶穌在被賣之前於馬可樓上給十一個門徒的最後贈言,更清楚地表現了這一點。在那個時刻,我們的主心裏感受到極大的痛苦,《聖經》說衪「心裏憂愁」(約13:21);而他的門徒呢,顯然也感受到沈重的壓力和極大的苦惱,《聖經》說他們也是「心裏憂愁」(約14:1,27)。這時,主怎樣行、怎樣反應呢?我們的主只把思想集中在今日教會視之為至高至聖的基督教教義上面。主的思想提升到「三一神論」的教義上,衪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約14:16~17),「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14:7,9,10),「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16:15)。同時,我們的主也思想到有關「神的榮耀」的真理,祂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祂。」(13:31~32),「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17:1),「父啊!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17:24)
如今,我們應當如何著手發掘這些寶貴、豐富字句中的含義呢?我們首先必須清楚認識一點,這些偉大的真理、就是那些常常被我們妄自視為只屬於「教義」範疇的東西,正是主在最有實際需要的時刻用以激勵門徒、甚至用以自持的基礎。衪好像在說:「唯有抓住這些真理的核心,人才能在屬靈經歷的幽谷中站立得住。」
種種例證足以告訴我們:基督教教義是有其實際功用的。我們必須再度反省我們向來對教義性教導所持的態度和反應,好叫我們今後能更正確地將我們的屬靈經驗與教義一同結合起來。長久以來,有太多的信徒一直視教義為不切實際、枯燥乏味、甚至是沒有多大用處的東西。但是,如果我們厭棄神在《聖經》裏所賜給我們的教義,我們怎能說自己是在順服、聆聽主的教導呢?我們的主在世的生活,是再現實不過了。然而衪卻是用教義性的教導來餵養我們,好叫我們的生命成長得健全紮實、滿有恩典。

使徒保羅的教導
請問,講以下這些話的人,可否被視為是一個不切實際的人?
我比你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饑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林後十一23~28)
保羅在這一連串的困苦中何以把持自己呢?只有一個可能,就是他對上帝的性情、基督的工作、上帝行事的原則、以及聖靈內住在他身上的能力等知識,有清晰而確實的掌握。保羅的一生正是將信仰知識化成信仰經驗的具體表現。這也正是為什麽他會三番四次地追問早期教會信徒:「你們豈不曉得…?」的原因。他仿佛在說:「要是你們早知道、早明白這些真理,你們的日子就不會熬得這麽艱難了。」
在這裏,沒有哪本聖經譯本比腓力譯本(J.B.Phillip)對《羅馬書》(12:1-2)演繹得更貼切了。經文譯道:
弟兄們,我睜眼定睛在神的慈愛上以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聖潔且蒙悅納的活祭,此乃你們最明智的敬拜。不要容讓周遭的世界把你們擠壓成它那樣的模樣。倒要讓神重新陶塑你們裏面的思想意識,以致你們能夠在實踐中印證出神為你們所定的計劃是美好的,是合乎衪一切要求的,並且是叫你們逐步邁向真正成熟的境界的。
這裏所寫的,本是一個忠心事主的生命所當具備的基本要素。但叫人意外的是,保羅反倒在此呼籲:信徒啊,好好運用你們的頭腦吧!將身體獻上給主「作為你們最明智的敬拜」,又「讓神重新陶塑你們裏面的思想意識」。是的,只有當我們睜眼定睛於神的慈愛之時,我們才能自然而然地以一種完全徹底的自潔回應衪;而這樣的聖潔生活正是基督徒生命所結的果子。也只有當我們真正明白、真正領會到神的慈愛,我們才能為主活得更豐盛。

那麽,究竟神的慈愛是什麽意思呢?我們如何才能得知呢?答案是,神的慈愛已經在《羅馬書》前面第一章到第十一章中詳加闡明了。《羅馬書》第一到第十一章已被公認為保羅書信中有關教義性教導的最深刻、最詳細的一段。當我們掌握了這段經文的教導,我們的雙目自然會被擦亮,繼而被神為救贖我們所預備的浩瀚宏恩所吸引;也唯有當我們開始親嘗到主為我們所成就的無比恩典,並且不斷將自己牢牢地連接到那早已向我們啟明的恩典之源頭那裏,我們的自潔和實際的信仰生活才能來得更有意義。
在《羅馬書》的前半部份,保羅鄭重地告訴我們,這種知行合一的生活對信徒來說並非一項可有可無的選擇,而是我們信仰生活最基本、最必需要的。在《羅馬書》六章17節,保羅說我們基督徒乃是領受了「教義的規範」(新譯本)。所謂規範也可譯作模式或模子。我小時候經常愛用塑料模子制做石膏模型,只是不常成功。我最喜歡的石膏模型是小醜,我把石膏漿趁稀灌進模子裏,然後等它慢慢凝固。可是每次打開模子的時候,發現小醜總是少掉一個鼻子。但是,如果有一次,在打開模子,有一個完整的模樣倒出來,那種喜悅的心情簡直是無法形容的。這正是保羅講那番話時腦海中所呈現的圖畫。他的意思是說:「現在,當你們成為基督徒以後,你們舊有的生命會被神漸漸溶化,以至於能夠被衪的恩典重新塑造,並且,藉著這教義的規範可以模成新的樣式。」可見有關基督福音的教義,原是旨在把我們鑄成滿有基督身量的模式。

在某程度來講,《羅馬書》給我們指出了這個「模子」的一些概略性的總綱。它指示我們,神在基督裏的救贖計劃是怎樣一回事兒,並且,當我們開始明白這恩典所帶來的教導,我們的靈命和行為表現也會隨之有顯著的更新。這教導奠定了我們行事為人的基礎。可能你會問,不少信徒對信仰真理並沒有多少掌握,然而他們不是每天也照常過他們的信仰生活嗎?他們好像也不見得有什麽不妥嘛?問題就在這裏!我們所謂的「沒有不妥」,乃是對現今世俗社會來說沒有不妥。我們對社會沒有多大震撼力,就正如福音真理對我們沒有多大震撼力一樣。在歷史上,許多依靠神的能力而有所成就的信徒,無不是藉著真道行事的。此乃強調了又強調的事。也許,這些屬靈偉人沒有用「教義」兩個字來形容他們的成功之道,而只是視自己為上帝真道的學生而已。然而正因為他們對聖經教義的尊重,他們才能在神的手中成為合用的器皿。
事實上,這也正是保羅對他年輕的同工提摩太的教導。當他提到有關《聖經》的本質和《聖經》的價值時,他說:
但你所學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裏;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4-17)。

請註意,保羅在這裏將《聖經》跟教訓、教導連在一起,並且認為,《聖經》是為那些作基督精兵的信徒做好「裝備」以便「行各樣的善事」的。教義本身乃是具有最基本的實用性質的,它能塑造我們的思想,甚至到了一個地步,成為我們行為表現的決定因素。
教義不可脫離現實生活
我們接下來要談的是不折不扣的教義性的事宜。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會輕視信仰經驗的重要性。恰恰相反,當我們的思想頭腦被神的恩典不斷充實、開導後,我們的心也應當相應地被神的愛所激勵,從而使我們對主為我們所做的一切有所回應。我們的心得到激勵後,就自然會更豐富地再進一步經歷到主的恩典。我們絕不能掉進一個錯誤的陷阱裏,就是以為把教義搞清楚了就會疏忽屬靈經驗,又或者以為屬靈經驗就會因此受到藐視。剛好相反,我們將在經驗中歡喜快樂。但是,我們之所以至終能從經驗中得益處,乃是由於我們看見了這些屬靈經驗是如何確切實在地反映了那些偉大的真理。

在以下的十幾章書裏,我將集中講論有關新生命的教義。在此,我並沒有意思要像系統神學手冊那樣,概括每一個可能涉及的聖經教義範圍。我只是期望能提供一些對新生命教義的經文講解,從而使到大家能正確解釋那些大家已相當熟悉的信仰經驗。這些真理將帶我們進入神豐盛的救贖奇恩中,這也可以預防我們墮入那種常見的基督徒自卑光景裏。(這種自卑感往往在告訴人:基督徒的信仰經驗不過是一件微不足道、平平無奇的事。)然而,最要緊的一點,還是期望大家能因此認識到教義性的教導乃是為了信徒生命的改變和品格的塑造。我在這裏所談到的乃是靈程中的一些重要教義。在現今這個資訊普及的時代,基督徒對聖經教義的知識居然還比不上前幾個世紀那些主日學兒童,這實在有點叫人大惑不解。但這的確是個事實,縱使有人可能會反駁說從前的主日學兒童不可能明白那些《信仰要理問答》中的教義(其實這種觀點本身仍值得相榷)。這也許正是為什麽今日信徒的品格素質,遠遠不及前幾世紀的信徒,尤顯遜色不如的原因了。
美國著名神學家華爾斐(BenjaminB.Warfield)曾以一則精短佚事,生動貼切地道出基督教教義如何塑造信徒品格的那種微妙關系。故事是這樣的,他說:
我們美國部隊裏,有一位軍官曾經有過這樣一個經歷。有一次,他來到西部一個大城市,那城當時正發生暴動,全城氣氛緊張,街上到處都是瘋狂的暴亂群眾。有一天,他看到一個神色自若的人朝他這邊走來,那人的舉止穩定自信。這位軍官不禁給這人的那股氣質風範吸引住了,尤其是當時四周是那麽狂、那麽亂。於是,他不其然地註視著這人,在他們擦肩而過後,他又不禁回過頭來再看看這人。不料,那人也同樣地回過頭來看他。兩人雙目交接之下,對方立即走到他跟前,毫不客氣地用手指頭指向他胸膛,開門見山就問:「人在世活著,最主要的目的為何?」(這是《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的第一條問題)。軍官見他那手勢,連忙答道:「人生在世最終的目的是要榮耀神,並且永遠享受衪的同在,以祂為樂。」(這是《小要理問答》第一題的答案)。那人聽了便說:「就是嘛!我早就看出來你是上過《小要理問答》主日學的。從你那神態我就能猜出來!」軍官聽了,納悶地說:「是嗎?奇怪了,我還正想告訴你,這正是我對你的感覺呢!」
這就是教義如何能具體塑造生命的例子。教義足以潛移默化地、在我們靈性深處影響我們整個人的氣質,以及決定我們在關鍵時刻如何作出反應。基督教教義是具有生命塑造力的。它告訴我們,我們所敬畏的這位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並光照我們的思想,使我們明瞭衪兒子的愛和聖靈的工作。教義是基督徒靈命的一切依歸。

2  神形象的虧損
萊爾主教在他著名的作品《聖潔》一書中,開門見山地寫道:「明白基督徒的聖潔始於全面認識罪。樓宇要想築得高,唯有地基挖得深。若在聖潔這第一步的環節上差之毫厘,往後一切都將會謬之千裏。人們對聖潔的誤解往往可以追溯到對人性的敗壞有錯誤的認識。因此,在寫《聖潔》這本書之前,我要毫不客氣地先來談談罪。事實上,對罪的正確認識是了解救恩的基礎。缺乏這一基本的概念,什麽『稱義』、『悔改』、『成聖』…等教義都只能是虛渺之談,不可能產生任何意義。這也是為什麽神重生一個人的時候,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光照他內心的眼睛,使他看清自己原來是罪人一名,汙穢不堪。」

萊爾這番話講得再正確不過了!他不僅在教義的層面上講對了,在信徒實際生活的層面上,更是一言中的。唯有當我們認識到我們在未信主時是怎樣的人,(或者說,如果我們今天不是成為基督徒的話,我們會是怎樣的人),我們才能夠真正體會,上帝在基督裏把我們造成新造的人是一件何等巨大的工程。縱使人類沒有犯罪墮落,我們還都需要上帝的慈繩愛索來牽引我們走在正途上,更別說現在了。福音之所以賜給人類,乃是由於人類現今的光景比什麽時候都嚴峻危險。除非我們先察覺到自己為什麽需要上帝的恩典,否則,我們永遠不可能正確認識上帝在信徒生命中所作的工。

罪的後果:

聖經用了許許多多的描述,要表達的不過是同一個訊息,即人與上帝、人與人、人與己之間的和諧關系已因罪而遭到破壞。罪的意思就是「不中的」:上帝給人的目的,人喪失了;上帝造人所賦予的榮耀,人虧缺了(羅3:23)。罪的意思就是指人類偏離了正道,以致於在永生審判主的面前被定為有罪。說得更淺白一些,罪的意思就是指對公義、慈愛之君的反抗,或者說,是對上帝美善本性的叛逆(羅3:10-18)。為免籠統,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要點著眼,好叫我們能更仔細地認清犯罪後的人類,是身處在什麽樣的光景中。

(i)神的形象被扭曲了:

在創世記一章26、27節,上帝向我們啟示了人類原有的、神聖且崇高的生命樣式:人乃是上帝形象的記號,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以及全地,和地上所有爬行的生物!」於是,上帝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人;就是照著他的形象創造了人;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創世記1:26-27)

神學界對「上帝的形象」一詞向來有很多見解。究竟是上帝擁有物質界形體的特性呢,還是物質界的人裏頭具有三位一體的性質呢?又或者說,是不是由於人有思維和語言的能力,所以他像那位會跟人說話的上帝呢?也許「上帝的形象」一詞,應該指,上帝造人的原意是為要叫人反射出他聖潔的本性,又使人藉著對其他受造物管治的權柄,讓他彰顯出作主作王的位份。正是從這個角度來說,人要像上帝。

試想想,上帝把人安置在天地間,目的是要人成為他自己在地上的代表,這是一件何等奇妙的事!創世記一開頭的幾章正是在默默地述說上帝這般奇妙的作為。上帝造人,賦之予創造性(創1:28);人可以行使管治權(創1:26);人像上帝一般,是一個富有創意的工匠(創1:25)。

可是,來到創世記第三章,一件事情的發生使到以上提到的這些範疇,都一一受損,以致於上帝美好的計劃被歪曲了。從人犯罪的那一刻起,就好像有一種劇毒的傳染病菌開始蔓延,蔓布到人的每一個部份,延伸到人的一生。他要在園子中藏身以躲避上帝(創3:8-10);他和妻子、妻子和他的關系也頓時變質了,變得失和醜陋,相互反咬(創3:13-17);大地也受了咒詛,人每天的工作不再是享受,而變成勞苦(創3:17-19)。這些本來已經夠可悲的了,但更甚的是,伴隨著這一切的悲劇而來的是上帝的形象遭到破損。

神學家常常愛討論一個有趣的問題,就是:聖經是不是說如今上帝的形象已不在人身上復現呢?還是說,那形象仍然存在,但已遭到全面的扭曲呢?其實,還有比這些更可悲的看法。試想想看,這世上有什麽事比消滅上帝形象一事更具災難性呢?但是,事實上的確發生了比這更可怕的事。您不妨問問自己,要是那原本用來彰顯上帝偉大榮耀的「上帝形象」,現在變成了他本性的扭曲,那會如何呢?又,要是人沒有將上帝的榮耀反射出來,反倒開始反射出一切上帝形象的反面,那又會怎樣呢?要是上帝的形象變成「非上帝」或「敵上帝」了呢?以上種種並非假設的問題,而恰恰是墮落後的人對上帝所做出的冒犯和侮辱。上帝施恩予人,叫人因順服而能夠自由、喜樂地生活。但人卻將這一切上帝賜予的恩典倒戈相向,使之成為敵擋那位造他之主的武器。上帝賜予人每日的氣息,人卻肆意用來犯罪。人的罪有多重,就表示他對救恩的需求有多切。然而上帝救贖目的之奇妙乃在於,他期望在我們身上所恢復的,不僅是我們曾經失喪掉的那些這麽簡單。舊的創造會過去,新的再造會成全;人要是想有機會再次嘗到墮落之前上帝的榮耀,那麽,凡在亞當裏所失去的,都必須在基督裏得到恢復。關於這一點,相信沒有人比加爾文闡釋得更清楚有力,他說:
亞當是頭一個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以致於他可以像一面鏡子,反照出上帝的公義。但由於那個形象已經被罪抹除掉了,現在必須在基督裏重新得以恢復。敬虔本質的再生是必須的,正如林後3:18所言。那裏所說的莫過於上帝形象在他們身上的重現。但是這第二次的創造比起第一次的創造,帶有上帝更豐富、更有力的恩惠。亞當那失去了他起初所領受的形象,因此在基督裏,恢復那個形象就是必要的。因此他(指保羅)在此教導我們說,重生的巧思安排是為要引導我們從歧途重新歸回,歸返到我們原本受造而有的目的那裏。
(ii)人處在罪與死的權勢之下:

罪與死的警告早在創世記一開始就發出了。上帝在創世記2:17給了人一道吩咐後,人就被放在一個考驗期裏,上帝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撒旦以蛇的化身出現,來破壞這人與上帝之間的契合。它以「你們不一定死」(創3:4)來攻擊上帝給人的「人會遭到死之轄制」的告誡。此外,它為要抵毀上帝的良善,揚言上帝妒忌人會與他有同等的智慧同住在伊甸園中(創3:4-5)。創世記第三章接下來的部份所記載的,是人如何向試探低頭之悲劇的開始。緊接著下一章,我們就發現,「罪就伏在門口了;它要纏住你了。」(創4:7)在這裏呈現出一幅圖畫,罪被描繪成一頭兇猛的野獸,等待隨時攫取倒黴的獵物。有關同樣的真理,耶穌則用了另一種的描述來道明,他說:「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約8:34)而保羅在羅馬書中也作了同樣的強調,指出人活在罪中如同奴仆一般。而事實上,羅馬書5:12-6:23所提及的「罪」字,在希臘文原文裏常常用的是「那罪」,仿佛罪是據有位格特質似的。

正因如此,人在罪面前變得軟弱無力,即使人立誌行善,但「我所不願意的罪,我倒(一味地)去做。」(羅7:19)這種罪的結果,在同一卷書信中的另一處有更透徹的論述:
「肉體的意念是死--因為肉體的意念跟上帝為敵,不順服上帝之律法,也實在不能順服。」(羅8:6-8,呂振中譯本)

(iii)人在上帝面前有罪了:

上面提到的兩方面都集中在罪的後果對人自身的影響。但聖經還強調了一點,就是罪也破壞了人與上帝之間的關系。人有罪了。人不僅要承受由罪所帶來的痛苦後果,還要面對上帝的審判。

羅馬書在這一點上,有再清楚不過的宣告,保羅在羅馬書2:1-6明確地列示出上帝定人為罪的原則。他首先指出上帝的審判永遠是以真理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的(第2節);其次,上帝是照著各人所作所行的來審判各人(第6節);並且是根據人對律法的領受程度而裁決的,而這審判則是藉著基督來執行的(第16節);因此,連人的隱情也通通要計算在內。有人認為這些話暗示上帝在審判時會采取一種寬松的態度。這是對上帝的嚴重誤解,也是對保羅的錯誤認識。保羅的信寫到這裏,提到這些,為的是要清楚揭示人在上帝面前的罪惡。他之所以講上帝審判的原則,不過是想要以此為工具來更清楚地道明罪的事實和本相。我們人沒有義行可誇;按照上帝安置在我們心中的是非標準,我們都是有罪的罪人。可見,上帝的審判的確是依據真理的。保羅以為無論根據以上任何一項審判的原則,都足以定人的罪,判人的刑。也就是說,當末日來臨,面對最後大審判時,各人均難辭其咎,當上帝宣判人有罪時,人也只有默然認罪。(羅3:19)

保羅並不是說人會「感覺」到有一股罪惡感。人是否自覺罪大惡極,不是他的重點。保羅要描述的是上帝的審判,並非人的心理狀態。然而,還有更可怕的事隨著這審判而來,那就是上帝的憤怒,從天而降,傾倒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羅1:18)。那位以愛見稱的使徒約翰也說,除了藉著基督使罪得赦以外:「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vi)人受控於撒旦:

在聖經裏有一個定律,就是上帝啟示之光照得越亮、與黑暗所形成的比較就顯得越強。光是能夠照出黑暗的本相,對揭露邪惡勢力來講,光更是如此。在舊約裏,我們也能找到有關撒旦和它工作的記載,並且可以隱約看到它的本性和它邪惡的目的。但畢竟還是要等到新約,在基督全然的光輝照耀之下,撒旦才被赤裸裸地顯露出來,叫我們能認得出它來。在新約聖經裏,例如以弗所書2:1-4,我們也同樣可以找到一些光照性的經文。在這些經文裏,人不但顯得像行屍走肉,隨從今生世俗之風飄來飄去,人更被描述成是伏在魔鬼的權勢之下的。使徒約翰更進一步指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的權勢之下。這也正強調了耶穌的話,主稱撒旦作「這世界的王」(約壹5:19對照約12:31;16:11)。人類最大的悲劇,莫過於人自以為自己是自由的,能夠像一個絕對自由的主體去愛、去恨、去做選擇,卻意識不到自己早已是罪的奴仆,所能順服的只有撒旦的意願。

照這樣說的話,福音能滿足我們哪些方面的需求呢?
我們需要基督的再造,好讓那曾遭受扭曲的上帝形象得以恢復。
我們需要從罪中得到釋放,以致於我們能夠向上帝自由地活著。
我們需要從撒旦的權勢中被拯救出來,以致我們的生命能夠歸給主基督,甘心樂意地作主的仆人。
我們需要從上帝的憤怒中被解救出來,好使我們既然從這最可怕的景況中得到了釋放,今後就能夠過著罪蒙赦免,如釋重負的日子了。

上帝的救恩:

福音的榮耀正在於它滿足了人的基本需要。福音是當我們仍在罪中時賜予我們的,並且糾正了我們生命中的錯誤,以致於上帝的形象在我們身上得以重現。不但如此,福音還宣告,我們在基督裏已經成為我們在末日將會有的樣子--像主一樣的潔凈(約壹3:1-3)。或許這就是奇妙中的奇妙:上帝不僅從我們的本性中把我們拯救、提升到亞當當初被造時的地位上來,更進一步把我們提升到亞當原本可以藉順服而達到的那個更高的境界中去。福音並不是只將我們帶回亞當起初的無知狀態中,而是叫我們像基督,完完全全地彰顯出上帝。這就是基督救恩的本質,勾劃出信徒成長的經歷模式,也為新舊約中的教義豎立了框架。(羅8:29)

到底如此奇妙的救恩是怎樣藉著基督施予我們的呢?神的救贖計劃是這樣的:基督來到世界成為”第二個人”,即“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47)。由於他全然地反射出上帝的形象,藉著聖靈的大能,我們被吸引到他跟前。他向罪死了(羅6:10),讓我們因在他的死上有分,也脫離了罪的轄制。在他的蔭護之下,我們才得以躲避上帝的憤怒,因為我們知道他已擔當了我們的罪(加3:13),他以無罪為我們成為有罪,好使我們在上帝裏面成為義(林後5:21)。他的死是以義的代替不義的,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來(彼前3:18)。他在十字架上擊敗了撒旦,以凱旋的姿態把撒旦公開示眾,讓我們認清敵人的真相(歌2:15);因此藉著他的名,我們也同樣可以得勝(啟12:10)。基督是我們的智慧,我們的公義,使我們成聖,為我們成為贖價(林前1:30),我們一切所需所求的都能在他恩惠的供應中找到。

那麽,現在剩下的只有兩個問題了。這些問題的答案也正是以下諸章所要講的內容:
第1, 我們如何才能進入基督裏支取救恩?我們將藉著查考聖經中有關基督徒新生命誕生的教導,第2, 來找出答案。
第3, 我們如何使基督的恩典和基督的性情進入我們的生命中?我們將藉著查考聖經中有關基督徒生命塑造的教導來找出答案。

3  永恒的救贖計劃
凡研讀過基督教教義的人,都難免要涉及到所謂的「救贖計劃」或「救恩次序」這些名詞。這些詞句的意思是指上帝在與人相交的過程中,有祂一定的行事方式或模式,而這種模式,多多少少是既定了的。簡而言之,就是上帝行事是有計劃的。這些名詞的含意,並不是指上帝的作為是墨守成規,一成不變,好象我們處理電腦數據那樣地機械化。這些名詞之所以會產生,乃是基於一個客觀事實,就是罪人的得救、罪人重新恢復上帝起初在他們身上的形象,往往都會經歷一個相當類似的屬靈過程的。為什麽一定都會是類似的呢?無他,只因眾罪人都存有一些共同的需要。
要是我們認識到上帝是如何在祂獨生子身上精心策劃整個救贖計劃時,我們就不難體會,上帝的計劃和行事方式對每一個信徒來說是何等地親切,何等地個人化。基督的道成肉身,並非歷史上一樁意外的事件,也不是上帝在人墮落之後才作出的補救決定。主耶穌在世三十三年,絕非一件偶然的事。主耶穌自己曾多次向人指明祂一生的目的。祂在世生活的方式都是早安排好的。主看自己在世每一天的日子,是要一步一步朝著一個為祂所特定的那個「祂的時候」邁去,那個時候一到,祂為自己所預備的都要成就。由於祂清楚意識到父上帝為祂所定的時間表,祂在某些時候,對某些事情,寧可退避不行(約2:4;7:30;8:20;12:23,27)。福音書記錄主的生平,來到「受難篇」的時候(約13:21),我們便看到主耶穌那時清楚曉得「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約13:1),因此,祂禱告說:「父啊,時候到了。」(約17:1)
當早期教會研究主生平的時候,主如何按照計劃受苦乃成為他們認識這位救主的主要課題。不但如此,就連主的受死也不是一個意外。事實上,應該說在眾多有關主的事件中,最不意外的要數祂的死。五旬節,彼得的第一篇道就指出了這一點,他說主是「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的。其後,在教會眾信徒遭到逼迫,同心合意向上帝禱告時,他們又再一次強調了這一點:
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族人和以色列民,真的在這城裏聚集,反對你所膏立的聖仆耶穌,行了你手和你旨意所預定要成就的一切。(徒4:27-28)
上帝的計劃
上帝是一位有計劃的上帝,此乃每位信徒必須掌握的基要真理。我們的主在世生活,就正正抓緊了這項基本要義。若有信徒因這項真理而感到為難或者頹喪的話,實在是沒有必要的。
聖經多方多次明明地告訴我們,上帝對祂的兒女有祂一定的計劃。我們若要徹底明白上帝在基督裏為我們成就了些什麽,我們就必須深入地查考這個救贖計劃。在我們未開始詳細探究諸如「稱義」、「重生」、「成聖」這些有關基督徒新生命的聖經用語到底是什麽意思之前,我們必須找出這些教義與我們的屬靈經驗之間的關系。
當然,這個探究的過程是具有一定危險性的。最明顯的就是在我們一旦建立了對上帝的恩典及其形式的認識後,我們或許會誤以為這就等於我們個人的經歷。對真理知識系統的認識和對真理能力的主觀體驗,兩者間是有差別的。此外,還有另一危機,就是從此我們可能會希望將一切都套進一個模式裏,不管聖經有沒有為我們提供足夠的資料足以使之模式化。然而,從另一角度來講,這個探究的過程對我們還是有很大益處的,其中一項最主要的得益就是,我們因此會擁有一個屬天的角度來看自己的生命,我們的雙目會從自己微不足道的經歷,轉移或提升到上帝全盤偉大的救贖目的那裏,那時,我們就會發現,正如保羅所說:「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羅13:11),不但「更近了」,而且更叫人興奮了!
在新約聖經中,有三段經文從三個不同的角度把完整的救恩解明給我們:
(i) 羅馬書8:28-31
我們知道,為了愛上帝的人,就是按他旨意蒙召的人的益處,萬事都一同效力。因為上帝預先知道的人,他就預先命定他們和他兒子的形象一模一樣,使他的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他預先命定的人,又呼召他們;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使他們得榮耀。
我們在下面會再回到這些經節上來,但在這裏,我想點出這幾節經文的精義。首先,上帝的救贖計劃,或用保羅的話--上帝的「旨意」,無疑是上帝的兒女感到巨大鼓舞的源頭。「神旨」、「預知」、「預定」、「呼召」、「稱義」、「得榮」這些沈重的神學術語,不是由一個視神學為模棱兩可的人所講出來的。保羅不是在此玩猜字遊戲,正如我們不能把優美的音樂用縱橫夾雜的猜字遊戲猜出來一樣。不僅如此,保羅用這一系列詞句所編寫成的,乃是一篇樂章,這篇樂章還夾著一個進行曲的節拍。因此,如果我們認為聖經經文不過是供給神學家爭論的來源,我們對聖經的認識就大錯特錯了。讓我們再回頭看這幾節經文。概略而言,經文在教導我們,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在上帝為其子民所定計劃之外的。事實上,非但我們沒有任何的遭遇可以叫上帝詫異,反之,更正確的說,應當是上帝主動地安排了一切,為要使我們蒙福。祂叫萬事互相效力,好象一個紡織工人織布一樣,她把各種顏色的紡線集在一起,一針一針編織成一個交錯復雜的圖案。若不等到整件衣服編織完,圖案是看不出來的。若看到了這一點,你就能夠在最灰心、最幽暗的日子裏,仍然得到安慰。
保羅似乎在此欲解釋上帝意願背後的理性因素。上帝何以叫萬事互相效力呢?答案很清楚,因為上帝最終極的旨意是要叫我們像基督。祂的目的是要在祂的兒女身上,完完全全地恢復祂的形象。這項工程之巨大,以致於祂要動用宇宙所有可動用的資源互相效力,並且徹底搜查出每一個叫人喜樂憂愁的機會,好使基督的品格在我們身上得以呈現。你可能會問,「問題在於我們難成大器呀,以我們這種料子,怎麽能保證最終會產生出榮耀的作品呢?」答案是,基督的追隨者雖然各有不同,但有一些東西他們是一致的:他們都是為上帝所預知和預定的,他們也都是為祂所召而進入祂的國度,並且被祂所潔凈的。正是這樣的一批人,將要在進入榮耀的日子裏,披帶基督。
保羅的這番話給了我們提供了幾個固定的參考點。他所講的對每一個愛上帝的信徒都適用。這些人當中的共同點是,他們都是上帝本著自己的先見所預知、所預定、所呼召、所稱義、所榮耀的一批。保羅在此把上帝的救贖之恩,以不同的層面向我們展示。整個浩瀚恩典出於祂神聖的救贖計劃。祂對我們的愛始於創世以前,且一直延伸到世界末了以後!
誰能叫我們與主基督離別?
誰能使我們與祂的愛隔絕?
又有誰有能力斷裂
接連天地的慈繩愛煉?
困苦呀,盡管興起吧!
驚嚇呀,盡管擊來吧!
黑暗呀,盡管降下吧!
一切的危難,
我們蔑視你,
我們戰勝你!
我們在主裏,
是生、是死、是地上、是陰間,
還是歲月摧毀我們肉身的那一天,
總不能把我們從你心版上除去,
總不能把你的大愛沒淹。
詩人如此意味深長的表述,如此深刻的信心表達,若非建立在對上帝恩典計劃的把握上,如何能寫得出來?
(ii) 以弗所書1:3-14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在基督裏,曾經把天上各種屬靈的福分賜給我們:就如創立世界以前,他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因著愛,在他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瑕疵。他又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好使他恩典的榮耀得著頌贊。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裏賜給我們的。我們在他愛子裏,借著他的血蒙了救贖,過犯得到赦免,都是按著他豐盛的恩典。這恩典是他用各樣的智慧和聰明,充充足足的賜給我們的;他照著自己在基督裏預先安排的美意,使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到了所計劃的時機成熟,就使天上地上的萬有,都在基督裏同歸於一。那憑著自己旨意所計劃而行萬事的,按著他預先所安排的,預定我們在基督裏得基業,借著我們這在基督裏首先有盼望的人,使他的榮耀得著頌贊。你們既然聽了真理的道,就是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就在他裏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作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到上帝的產業得贖,使他的榮耀得著頌贊。
如果羅馬書八章是能夠唱出來的話,以弗所書這幾節則是必須得唱出來的,何況這裏還重復出現有一段「使他的榮耀得著頌贊」的副歌。和羅馬書8:28-30一樣,這段經文常被人仔細研究,因為這裏道出了上帝永恒的計劃。在對這段經文作理性分析前,讓我們首先沐浴在此溫暖陽光中,理性的查考,再怎麽合情合理,也總不應該妨礙情感的享受吧!
保羅在以弗所書講救恩一題的處理手法,和在羅馬書中所用的手法是不太一樣的。在羅馬書,整卷書信開門見山就提到人處在上帝的忿怒和咒詛之下,人是有深切需要的。他在講完了這個普世人類的需要後,繼而再提到上帝的恩典以及我們在基督裏的基業。這一切之後,來到這個大段的末了,他才追溯到上帝永恒的計劃和旨意,並對此發出贊美。但在以弗所書卻截然不同,他以上帝的救贖計劃作開始,保羅並沒有在此詳細解釋救恩的多個步驟,諸如在羅馬書八章中提到的:預知、預定、呼召、成聖、稱義、得榮等。反之,保羅鄭重提到救恩是以基督為中心的;一切屬靈的基業都在基督裏屬於我們了。羅馬書第八章那裏,保羅的教導好象鐵鏈上的環子,一環套一環;但在以弗所書,保羅的教導就好比輪軸上的輻條,它們圍繞著基督這一中心排列成一圈。我們在基督裏得蒙屬靈的福氣,蒙上帝揀選,蒙上帝預定成為兒女,蒙恩典,蒙光照,蒙收納,蒙印記。保羅在此強調的這幾點,所註重的並不是次序,他只是要點出我們在基督裏所得到的恩典是何等的豐富。不過,保羅在這裏所講的範圍,有些是羅8:28-30所沒有提到的。在弗1:3-14中,保羅指出在聽到上帝呼召後的下一步,就是信心的回應。接著保羅似乎也指出,接受聖靈乃一切相信基督之人的必然經歷。因此,他開始詳細解說上帝起初的計劃。如果我們現在把羅8:30擴充的話,也許該這麽寫:「上帝預先所預定的人,就召他們來,祂用真理所召來的人,就都信了,並且被稱為義了,更被聖靈加上了印記,而這些人,上帝又叫他們得榮耀。」
(iii) 約1:12-13
凡接受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為上帝的兒女。他們不是從血統生的,不是從肉身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而是從上帝生的。
約翰以這段新生命的教義展開了全卷約翰福音。這也同樣是約翰寫約翰壹書的特色。基本上和保羅一樣,約翰教導說,基督是用信心接受的(西2:6-7),不過,約翰在保羅所論及的範圍外又加上了一點,他說信心帶給我們一個專利權,就是被上帝接納成為兒女的權柄。然而有趣的是,這信心偏偏又是上帝所賜的新生命所結出的果子。
凡接待基督的,且為上帝所認為兒女的,並「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主與尼哥德慕的那段對話中,也作了類似的強調。主對尼哥德慕鄭重申明,人不重生就不能看見、也不能進入天國(約3:3,5)。保羅在前面告訴我們這新生命是出於上帝的計劃,就是那在創世以前所定、直到世界末了所成就的計劃。而約翰在此為這新生命的教義又作了更豐富的補充。他指出我們得救的經驗始於重生時上帝的大能對我們心靈的觸動。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這些教義是何等的寬,何等的廣,這一切加起來就成了基督徒屬靈生命的教義。上帝以祂的愛,在永恒裏揀選了我們,又在歷史過程中借著呼召觸及了我們的生命;祂重生了我們,使我們能夠因著信和悔改的心進入祂的國。當我們相信和悔改之時,祂就稱我們為義。被上帝接納稱為兒女則是上帝進一步的恩典,好叫我們因擁有做上帝兒女的確據,便成為聖潔,可以在世過聖潔的生活,直到進入榮耀的那日子。概括而言,這就是上帝的救贖計劃。我們在下面數章中,還會依照這個次序一項一項地仔細研究每一個教義。
在此要特別一提的是「在基督裏」這個概念。我們是在基督裏領受這一切信徒屬靈生命的福氣:我們是在基督裏被揀選,在基督裏被預定要成為祂的樣式,在基督裏蒙召,在基督裏被重生因而獲得新生命的樣式(彼前1:3,在基督裏得信心,在基督裏受聖靈,在基督裏得享在上帝大家庭中以弟兄姊妹相稱的特權,在基督裏成聖(林前1:30),以及當我們見主面時,我們也將會有祂的樣式,因為當祂在榮耀中顯現時,我們將與祂一同顯現(約壹3:2;西3:4)。自始至終,一切的祝福無不在基督以內。
教義的實踐
我們早講過,頭腦的分析,不僅是為了學術研討,而也是為了要讓我們更能認清,自基督在我們生命作主之後,我們成了何等樣的人,從而更懂得珍惜如今的恩典。以下你將會不斷發現,對作基督徒身份的認識增加,應當產生更加相稱的基督徒生命。
知識的增加應該把我們帶到更謙卑的地步。謙卑不是自卑,不是感到自己一無是處,微不足道。謙卑是首先看到上帝的偉大和榮耀,然後看到在這位上帝面前的自己。聖經說謙卑是由恩典而結出的果子,不是因懼怕而產生的結果。是上帝的愛叫人真正謙卑。聖經強調這一點,是要告訴我們上帝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讓我們曉得上帝是如此地愛我們,好叫我們因這真知識而真謙卑。
這種認識也會把我們帶到更確信的地步,缺乏確信往往是由自卑或自負而產生的。但我們有了得救的確據,無論我們多麽了不起,或者多麽渺小,都不在乎我們。確據在乎上帝,是上帝永恒的救贖計劃保守了我們,羅哲夫(Samuel Rutherford)有一次在他的獄中書信裏說:「你們要信靠上帝的話語和上帝的權能,不要憑自己的感覺經驗。你們的盤石是基督,盤石是不會起起伏伏,浮來浮去的,搖動不定的是你們心中的大海。」我們越了解盤石的力量,並明白一切的祝福都不在基督這盤石以外,我們就會活得更有把握、更喜樂。
最後,認識這救贖計劃會將我們帶入敬拜的境界。羅馬書第八章和以弗所書第一章最末,不正是為我們開拓這樣一個面向嗎?我們能夠在一切仇敵面前昂首挺胸,揚聲頌贊,我們也能夠稱謝上帝,並且以祂為最終的喜悅,以事奉祂為唯一的滿足。
接下來我們會仔細來看看這樣的一個救贖計劃,對我們個人來說是怎樣開始的。我們是同樣聽到上帝的呼召而成為基督徒的,但這其中的細節是怎樣的呢?下一章詳談。

4  上帝的恩召
「基督精兵」那首詩歌對教會信徒是這樣描述的,說他們是「被揀選,蒙呼召,忠心追隨主的人」。可是,這樣講,對聖經經文卻做了一些微妙的更改。啟示錄中所記載的則是另外一個次序,基督徒在那裏被稱為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人(啟17:14)。這是不是意味聖經教導說,人是先蒙召,然後才再被揀選的呢?根據我們前幾章所談的、在羅馬書和以弗所書中所講的,這是不可能的。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我們能先來探討有關「恩召」這個教義,然後再來詳細查考「揀選」、「預定」這些比較敏感的課題,這對我們的研習也許會更有效。
我這樣安排的原因,幷非僅僅是為了把具爭議性的課題擱到最後。其實,不少人發現,就算是那位提及預定論時不能不提的改教家,加爾文自己,也曾經為了如何安置「上帝的揀選」那一章書而大傷腦筋。在他的那部經典作品《基督教要義》裏,他終於決定把這個題目放到全書的最後。把「上帝的揀選」這一章放到最末了,實在有點奇怪。事實上,應該有更合乎邏輯的排列次序,比如說,西敏斯特信條就把這個題目放到整個教義系統的最前面。但加爾文的處理手法和羅馬書裏的排序則非常相似。當然,要是和以弗所書對照的話,則又是另一回事了。「上帝的揀選」在以弗所書中是明顯放在一開始的。因此,聖經可以說是兩種排列都有。
從某一個角度來說,為了使學習可以循序漸進,我覺得將預定論放到最後才討論不失為明智之舉,因為基督徒在遇到具爭議性的課題時,往往就會給某那一點跘住,結果忘記去綜合整本聖經的教訓,或結合其他有關的教義一幷思考。就以「上帝的揀選」為例,若不先對基督徒新生命的特質有一完整的認識,想要領會揀選這個題目的真正意思幾乎是不可能的。為此原因,讓我們暫時放下這個題目不談,等我們把剩下的聖經教導都弄清楚了,再回過頭來處理這個題目。在本章裏,我們要集中講論的是「上帝的呼召」。
上帝的呼召
我們之所以成為基督徒,是因為上帝呼召了我們。彼得告訴我們:「然而你們是蒙揀選的族類,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民,是屬上帝的子民,為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同樣的描述也經常在新約其他地方出現。主召聚人進入天國,有時用的字眼也是「呼召」。祂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13)這幷不是說主只是來召聚某一部份的人,這召喚對所有人類都適用,所有的人都需要悔改接受福音。但是,同一個召喚,凡能打開心裝載的,則會覺悟到自己的罪和自己的需要,也正是這類人才能「聽見」主對他們的呼喚,其他人對主的邀請是聽而不聞的。約翰福音就此情形,在「基督好牧人」那章書裏這樣寫道:
「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約10:2-5)
當時在場的人聽見耶穌說這番話,不明白祂是什麽意思。其實祂的意思幷不難理解,祂只是用了一幅圖畫來表達做基督徒到底是怎麽一回事。許多時候我們對所聽見的,所看見的不以為然。但到了某個時刻,當我們一旦意識到,在我們裏頭有另外一個聲音在對我們說話,我們就會立即感到敬畏懼怕了。對許多人來說,這種經歷就好象他聽了一篇道,或者讀了一本書,或讀了一段聖經,然後發現這一切好象就是針對著他個人講的。傳道人常會被人責怪,說他們愛揭露聽眾的私隱。其實傳道人根本不知道聽眾當中誰做了什麽,誰給他說中了什麽。聽眾感到紮心是因為他們給上帝那銳利、切骨的話語觸及到了。上帝的話進入人心,在人裏頭發動,漸漸地,在外面聽到的是傳道人的聲音,在裏面卻浮現出另一個聲音,這聲音正是那好牧人的聲音。這位好牧人是按名呼召我們的,祂牽引我們進入祂的羊圈,成為祂的小羊,我們也因此會認祂的聲音了。自此之後,我們一生就只聽從祂永無差誤的命令。(約10:27)
有關對主呼召的個人經歷就講到這兒。不過,聖經中有關恩召的教導比我們剛才所講的要深、要廣得多。
舊約背景:
在舊約裏,Qara這個動詞可以是「命名」(創1:5,8,10)也可以是「呼喚」(創3:9)的意思。這兩個意思在整本舊約裏是幷存的。不過在先知書裏,上帝的呼召常被視為是命令式的,是要人用心聆聽且要順服跟從的。在這一點上,眾先知所作的,只不過是呼籲百姓重拾起初與神立約的那種忠心。先知常常引用申命記26:16-31:13上帝與以色列民立約的那段經文。但是,當先知們再度思想上帝早在西乃山上與祂百姓所立的約,他們的內心頓然感到一股新的負擔。由於以色列民的悖逆,先知的教導也就因此呈現了新的要點。他們看見上帝對人的呼召不單是向人說話那麽簡單,而是還有更廣的意思。首先,人受造是出於上帝的言語,上帝的召命。正如祂一聲令下,整個宇宙就被召集成形,祂也同樣發出命令,宣召聚集一群人成為祂的百姓,好讓他們在地上反射出祂的慈愛和榮美。祂按名呼召了以色列,以色列是屬祂的(賽43:12)。祂說:「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何11:1)。上帝的呼召不只是一種召喚,而且似乎帶有塑造能力的。
先知除了強調以上這個重點,另外還提出了一些令人大惑不解的教導。上帝似乎發出了一個沒有人理會的呼召。以賽亞痛苦之至,用了最強烈的文字來刻劃這個景象,他說:
我要命定你們歸在刀下,
你們眾人都要屈身被殺;
因為我呼喚,你們不回答;
我說話,你們都不聽。
所以,我也必選擇迷惑他們的事,
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身上;
因為我呼喚你們,卻沒有人回答;
我說話,你們都不聽,
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
選擇我所不喜侻的事。
(賽65:12;66:4)
至於感情豐富的先知耶利米,很明顯,他的心也感到同樣地沈重,他寫道:
「現在因為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不斷懇切的告誡你們,你們卻不聽,我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話。」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至於你,不要為這人民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為他們向我懇求,因為我不會聽你。」
「因此,耶和華萬軍的上帝、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看哪!我必使我對他們預告過的一切災禍,臨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所有的居民,因為我對他們說話,他們卻不聽從;我呼喚他們,他們卻不回應。』」
(耶7:13,16;35:17)
這些經文好象是很矛盾的,一方面,上帝的呼召像是具有塑造能力的;而另一面,雖然上帝張開了雙手,打開了心房,但面對一群叛逆的子民,祂的召喚又好象是徒然發出、毫無果效的。上帝的呼召不是大有能力,不可抗拒的嗎?怎麽又好象可以被人隨便拒絕呢?
來到新約,這種矛盾的現象仍然持續存在。耶穌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在這裏好象是將一群較大批一點的人和一群較小批一點的人相對照。呼召是兩批人都給了,但只有後者作了正面的回應。相反,在保羅的書信裏,上帝的呼召幾乎盡是有能力和有效的。對這兩種顯然不同的呼召,常有人用「普遍的呼召」和「有效的呼召」這兩個名詞來形容,這兩者的分別,到底是怎樣的性質和形式呢?
普遍的呼召:
上帝召喚人來認識祂。祂借著自己的創造 (Creation) 和一直以來的掌管護佑 (Providence) 向人「說話」。詩篇十九篇就反映了舊約詩人對這方面的意識,詩人說:
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
穹蒼傳揚他的作為。
天天發出言語,
夜夜傳出知識。
沒有話語,沒有言詞,
人也聽不到它們的聲音。
它們的聲音傳遍全地,
它們的言語傳到地極,(詩19:1-4)我幷沒有意思要用這個論點來證明上帝的存在。若是單憑這段經文,就推伸到上帝存在這基本命題上,的確是強解了經文,脫離了詩人寫這段詩的原意。在寫這篇詩時,時人早已假設,讀者都承認上帝已經在歷史中向祂的百姓猶太人啟示過自己。而在這一基礎上,詩人另外還要宣告,同一位上帝、就是那位用言語和作為啟示過自己的上帝,正是那一位在諸天穹蒼中親筆署名的上帝。上帝向全人類發出的(述及祂的存在、祂的作為、祂的榮耀等)呼喚是超越語言和文化隔膜的。祂對祂自己屬性的啟示是刻劃在所有人的心裏的,無論是哪一族哪一方,也不論是古是今。保羅在羅1:20就講到這一點。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顯明在所有人心裏的。縱使人墮落後被罪所沾汙扭曲,他裏頭的良心仍然可以為上帝作證,幷且上帝刻在人心裏的律法,即使已經肢離破碎,卻仍然會有間歇性的功用(羅2:12-16)。
上帝除了用這樣的方式向人類啟示祂自己,另外也要我們將十字架的信息遍傳萬邦。教會在每個時代、每個地區的責任就是要向每一個人傳講上帝。在基督裏,人類可以找到一切難題的答案,滿足他一切的需求。當初,主的門徒就需要順服幷且傳遞這個從主而來的大使命--往普天下去,向萬民宣講這福音訊息。凡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這個救恩的邀請是在基督的福音裏是向全人類發出去的(徒2:38;17:30;太11:28-30)。但很明顯,幷不是所有人都接收到了這個呼召。被召的人是有很多,但被「選上」的則很少。其實,這福音信息一宣講出來,不只是能夠使人心軟化歸向基督,同時也能夠使人更加心硬以致於拒絕福音所帶來的恩典。無論在舊約還是在新約,先知、使徒在他們的事奉中總是會同時遇到這兩種人的反應。於是你會發現,以賽亞先知和耶穌基督都講了同樣的話。(參賽6:9-10;可4:12)。顯然,聖經用了同樣的詞匯,來形容這足以導致兩種不同結果的呼召。
有效的呼召:
新約聖經中描述聖徒時,最常用、最精短的形容詞之一,就是說他們是「蒙召的」。羅馬教會的信徒(羅1:6,7),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林前1:2),加拉太教會的信徒(加1:6),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弗4:1,4),腓立比教會的信徒(腓3:13-14),歌羅西教會的信徒(西3:15),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帖後1:11),通通被稱為是「蒙召」的,而且很明顯,在每一個個案裏,上帝的召喚都達到了目的,沒有落空。也正因如此,保羅在談到上帝拯救人的一系列偉大工程時(羅8:28),用的都是這個詞。我們如何解釋,同一個「呼召」居然有這兩種極端不同的表現呢?難道上帝給了人兩種不同的呼召嗎?也許最簡單的答案才是最好的答案。怎麽說呢?上帝在宇宙中,在人類歷史中留下了祂存在的記號,向全人類發出呼召,但有時候,上帝會對某些人再發出個別「通牒」(註意:是通牒,而不是另一份備忘錄)。意思就是說,上帝這時會親自到來找你,來敲你的門,而不是只發一封信函讓你們自己去傳閱。
當然,這裏頭包函著一定的神秘成份。我們都知道上帝借著聖經或信息是怎樣真實而有力地跟我們講話。但要是我們嘗試把同樣的信息與其他人分享,我們往往會發現,對他們來說,這信息卻絲毫不起作用。我們或許無法解釋為什麽上帝跟我們講的時候會是那樣地清晰,對其他人來說,卻是講也講不清楚呢?我們只知道,上帝有祂的主權和祂的智慧,不是我們可以明白的。我們也看到過,兩個人去聽同一個布道會,一個聽見的是基督在邀請他相信接受,而另一個則聽到的是臺上的那人滔滔不絕。我們實在不知道為什麽會這樣,我們越想弄懂普遍呼召和有效呼召的分別,就越覺得糊塗困惑,摸不著頭腦。我們只知道這分別確實是存在的就是了。
說到這兒,倒是有幾個要點值得註意:
(i) 我們是被父上帝所呼召的
新約聖經有多處經文都在表明,呼召我們要我們作基督徒的源頭是父上帝。也許我們會忽略這一點的實際意義,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是慈愛的父上帝親自召人來到祂跟前。如果對這一點掌握好了,我們就不必再覺得患得患失了。許多基督徒常常會懷疑上帝的慈受,這種懷疑不斷地纏繞著他們,使他們感到困惑。在以前,人在傳講福音時,把上帝的形象歪曲了,好象上帝是礙於祂愛子的不斷請求,很勉強地、很不甘願地把救恩施舍一點給我們。然而,聖經中,如羅馬書1:6-7;8:28;哥林多前書1:2,24;希伯來書9:15;猶大書一章等經文,均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的父,上帝自己,就是那位偉大的邀請者。祂愛我們、呼召我們、拯救我們,祂的決心就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同樣地堅定。小孩子都知道,當他們在外面玩得樂極忘形時被爸爸叫回家時的那種感覺:自知自己晚歸了,渾身還又濕又臟,戰戰兢兢地踏入家門,等待父親發火,那是一種什麽滋味!但是,對我們來說呢,情形恰好相反,被父上帝叫到跟前不是來領受刑杖的,乃是來接受祂張開雙手的擁抱。
(ii) 我們是被聖靈的大能所感召的
上帝的呼召是祂大能的彰顯。保羅在羅馬書8:30整節經文中,就是表達了這個主題:上帝是如何一步一步,有節奏、有步驟地運用祂至高的權柄來成就祂永恒的旨意。在聖靈的大能中,我們蒙召出黑暗入光明(彼前2:9);幷且得以從黑暗的權勢下被釋放出來(西1:13)。主更告訴我們,我們是蒙召出死入生的(約5:25)。在此,聖經很鮮明地點出了呼召本身的悖論(Paradox):「死人」又怎麽能聽得見呼召呢?上帝呼召我們,就賜給我們一顆能夠對祂呼召有反應的心,因此,上帝呼召的同時,也正是祂賜下新生命的一刻。對這一點最具體的闡釋,要算在約翰福音中,主如何叫拉撒路復活的那一幕了。拉撒路即是死人一個,怎麽會回應耶穌的呼喚呢?在這個神跡中,有些地方是超乎我們所能理解的。但拉撒路復活的這個經歷,正好用作描繪我們得新生命、進入天國的屬靈經歷。我們是從捆綁中蒙召得自由的。從前我們是罪的奴仆(弗2:3),如今基督釋放我們,以致我們可以自由地來伺奉祂。保羅將基督徒的自由和上帝的呼召一幷提出來,加拉太書5:13說:「弟兄們,你們蒙召得了自由。」主說:「所以,上帝的兒子若使你們自由,你們就真的得自由了。」(約8:36)
(iii) 我們是被上帝的恩典所召,為要叫我們成為聖潔,進入天家。
上帝的呼召是個恩典,也就是說上帝的恩召表明了上帝的恩惠,也表明了這恩召是無條件的,是我們完全不配得的。我們蒙上帝呼召,就等於上帝要我們成為祂恩惠的領受者(提後1:9)。保羅在這一點上曾經用了強而有力的措詞--上帝沒有揀選有智慧、有權勢、出身尊貴的人,上帝定意邀請那些愚昧的、軟弱的、卑賤的,好象就是為了要表明祂對人的呼召只是出於祂自己,只基於祂的愛和對罪人的鐘情。(林前1:26-29)
上帝的呼召是聖潔的,我們因此被稱為聖徒。當然上帝召我們是要我們成為聖徒,但保羅講這句話還有更深一層的意思,是上帝的呼召將我們分別為聖的,是上帝的呼召使我們成聖的。領受呼召就等於放棄汙穢,從此過一種聖潔的生活,也等於踏足天路,從此順服主的引導,不偏不倚,直往天家走去。請註意,這個呼召的性質,正是決定我們生活見證的內涵。我們蒙召是為要叫上帝的美德得以宣揚(彼前2:9);我們蒙召也是為了與基督一同受苦,效法祂的生命。(彼前2:21)
上帝的呼召是屬天的,我們是同蒙天召的(來3:1)。這也是我們的盼望(弗1:18),幷且如今在世的日子就已經可以彼此分享了(參弗4:4)。我們蒙召進入上帝的國度和上帝的榮耀裏(帖後2:14),幷且上帝也給了我們確據:「滿有恩典的上帝,就是在基督裏召你們進入他永遠榮耀的那一位,….必定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建立你們。」(彼前5:10)很明顯,上帝的呼召即叫一個新生命開始,也叫這個生命日後的每一個階段被塑造成型。
恩召的含意
上帝的恩召到底有那些含意呢?首先要強調的是,人屬靈的經驗是由上帝采取主動而開始的,而不是由人自己作主動的。對於上帝的呼召,我們即沒有權力也沒有資格向上帝要求什麽。正如宇宙初形之前,空虛、混沌、漆黑的一團東西,無權向上帝的聲音要光、要秩序一樣。而那位說「要有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上帝,也就是那位把上帝的榮光借著基督向我們心裏照射進去的上帝。(林後4:6)
其次,上帝的呼召是帶有道德印記的。我們的行事為人,必須要與所蒙的恩召相稱,生活樣式應當像一個天路客的樣子,與屬天的恩惠一致。從西乃山崗照射下來的光輝,也許照出了一條引向永生的窄路,但是,對靈裏灰暗的人來說,這條從天上而來的光輝,無論是如何的細窄,總是給人指引出一條引向永生光源的路途。我們終究會發現,越靠近那源頭,上帝的恩典就向我們照耀得越燦爛、越輝煌。那位曾經在上帝的恩召上失足過,在漆黑無人的耶路撒冷深夜裏痛苦過的彼得,也終於可以因著那召他出黑暗進光明的恩召而歡呼快樂。(彼前2:9)
第三,上帝的呼召是要我們有所回應。彼得又吩咐我們,要我們使所蒙的呼召堅定不移(彼後1:10)。我們要是想確定,我們是否真的聽到了上帝的聲音,唯一的方法,就是像小撒母耳一樣,對上帝說:「請說,仆人敬聽。」(撒上3:10)屬靈的聆聽最好的試驗就是順服聽命。
主耶穌今召我來,
面向全然信與愛,
在地上,在天家,
完全的盼望,平安與信賴,
神施恩典我心中,
主來堅固不搖動,
恩上加恩渡一生,
得勝死亡凱歌頌。路易斯.赫德梭(主,我來就你)
不過在經驗平安之前,你也許會發現,上帝會先到你心中來擾動你呵!

5  悟罪悔罪
將新生命的教義公式化往往是很危險的,因為這會給人一種錯覺,以為屬靈生命可以不必花時間去慢慢陶塑就可以馬上達到成熟的地步。對上帝的恩召那個題目來說,剎那間的感召也許可以講得通。不過這麽說也不太妥當,好象意味了上帝的呼喚是即興的、短暫的。聖經中其他有關新生命的教導,和我們個人實際生活中的經驗都告訴我們,上帝有效的恩召是會延續一段相當長的時段的。而事實上,教會歷史中,有人甚至把上帝有效的恩召和上帝重生的工作視為同義詞來理解。後來,才有人把它看作是上帝突如其來的行動。以前人們用的「覺醒」那個詞,可能有助了解這個概念。覺醒就是說,有人在我們沈睡的時候要把我們叫醒。他們叫喚的聲音,我們潛意識聽到了,那聲音不斷地在幹擾我們的睡夢。不久,我們漸漸覺察到這個聲音是外來的,於是,我們意圖制止它,好讓我們繼續安靜地睡下去。但這聲音已經進到我們的意識裏了。我們漸漸開始覺察到自己的存在和我們周遭的處境,並且也開始能分辨是誰在叫喚我們。對許多人來講,他們靈裏面的醒覺就是這麽一個過程,有時這幹擾的經歷可以是很深刻的。
我小的時候,英國還沒有廢除死刑。要是哪一天有人要被行刑,我往往會在那一天早上,突然從夢中驚醒過來,然後感到懼怕。試想想,如果有一天我們從夢中醒過來,意識到自己居然已是被判刑的囚犯,並且記起來那一天就是行刑之日,那會是一種什麽樣的感受呢?「覺醒」就是上帝向人的呼喚,一種心靈裏的過程,而這種呼喚就是讓人察覺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正像剛才所說的那般可怕。它讓我們覺悟到,我們因自己的罪已是被判死刑的人了,除非我們想辦法找人來救我們。
這也是我們的主在講到那個浪子(或者那位等候浪子回頭的慈父)時,所要表達的意思。在遠方,這個荒淫無度的年青人已是饑寒交逼,走投無路了。然後他仿佛在良心深處聽到了家鄉的召喚。於是他「醒悟過來」(路15:17),要回到父家裏去。在大數的掃羅也有過同樣的經歷。他一向以為自己一切都很不錯,起碼和他的同輩相比,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似乎是無容置疑的(腓3:6)。然而,上帝對他說話了,借著道,上帝的律法直刺入他的心(羅7:6-13)。掃羅起初極力反抗,用腳踢那定罪之刺(徒26:24)。然後,他醒悟過來了,意識到自己靈性的需要了,他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被主截住,他與主相遇了,他蒙召進入了上帝的國度。他當時的經歷可以被形容為:「罪人脫離麻木不之仁狀態。」說得淺白一點,就是他覺悟到他是罪人了。
我們對悟罪這個屬靈經驗實在談得不夠多。但悟罪和我們的靈命素質是息息相關的。由於我們向來對悟罪、悔罪這些題目沒有好好註意,以致於今天的信徒,靈命變得十分膚淺、貧乏。當知道,上帝恩惠之大能彰顯得越強烈的地方,就是罪被剖析得越透徹的地方。主與法利賽人西門的對話中就提到了這一點:自覺蒙赦免越多的人,愛就越多(參路7:36-50)。但是自覺蒙恩越大的人,豈不正是那些悔悟罪孽越深的人嗎?
使人知罪的是誰?
耶穌應許,祂必要差派聖靈來,「他來了,就要在罪,在義,在審判各方面指證世人的罪。」(約16:8)約翰在這裏用的「指證」這個詞,有「藐視」、「折服」、「使之自漸形穢」的意思。聖靈要來執行的,正是這種嚴厲的控告職份。祂來的目的是要高舉基督,印證基督的工作。為要達成這個使命,祂必須要在人心裏先開這痛苦的一刀;祂要維護基督,為基督作見證,但如此行,祂就必須得在上帝的法庭裏,作罪人的檢控官。
要正確了解主指著聖靈所說的這句話是什麽意思,我們必須從上文下理來看。主說聖靈要來,乃是指著五旬節說的,因為只有等「聖靈來了」,人才能「在罪,在義,在審判各方面」受責備(約16:8)。主在祂的信息中清楚表明,要等到基督受死、復活、升天,坐在父上帝右邊之後,聖靈才會來(約14:26;15:26;16:7)。「祂來到」的那一天,就是五旬節的日子(參徒1:8;2:1),如果我們從五旬節之預言的應驗來看主的這項預言,就能夠揭開聖靈的工作範圍。聖靈在每個世代的工作都是一致的。
聖靈指證的工作分三方面:在罪、在義、在審判。
為罪受責備是因為人不信基督(約16:9)。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人是因為不信基督所以才是罪人。常有人誤解這段經文,說如今是主後的世代,唯一的罪就是不信基督,而不信就是被定罪的唯一理由。但這根本不是主的意思。祂的意思是說人之所以不信,乃是由於他們是罪人,而罪的最頂峰就是不信,就是在面對從天而來的真光時,仍然拒絕這光。這樣,當聖靈進到一個人的生命裏,喚醒了他,他這時會有什麽感覺呢?他會認識到自己在上帝面前原來是有罪的,同時還會發現,他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脫罪,也不知道該往那裏躲藏才能逃避上帝的憤怒(因為他不信基督嘛!)他沒有基督,沒有盼望。(弗2:12)
為義受責備是因為基督往父那裏去了(約6:10)。要是這句話是這麽說:「人為義受責備,因為當他們被聖靈喚醒後,發現自己是何等的不義,而基督卻能將這義加給他們。」這就容易理解多了。但問題是主不是這麽說的。這句話裏根本沒有提到聖靈將人指向基督。主說,人在義這方面受責備「是因為我到父那裏去。」讓我們就從這句話本身找答案。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基督往父那裏去,是借著死亡、復活和升天(參約14:12,28;16:28)。聖靈正是為這一系列的事情為基督作見證,因為這些事就是基督神聖的工作印證。這一系列的事件,表示了在人拒絕了上帝兒子的時候,上帝為祂申辯,稱祂為義,也許正是這一點,擊發了保羅在提摩太前書3:16寫道:基督是「被聖靈稱義」(很可能特別指的是祂的復活;羅1:4)。當聖靈宣布基督的義時,也就同時宣告了人的罪。因此,隨之而來的,就是叫人有一種責備感、悔疚感。
為審判受責備是因為這世界的統治者已經受了審判。許多人一聽到那末日有審判,常會嗤之以鼻,譏笑嘲諷這種講法。他們這樣做是因為撒旦蒙蔽了他們(林後4:4)。但在十字架上,基督戰勝並審判了這個世界的王,並且以凱旋的姿態將仇敵公開示眾(約12:32;西2:13-15)。如果連那個不信、不義的王都受了審判,何況他的手下?不信的人視基督的死為上帝對祂的刑罰,他們卻萬萬沒有料,到受審判的居然是自己的主人。因此,他們自己的命運也是可想而知的。
我們可以看見,聖靈工作的果效跟我們所想的剛好相反,聖靈來是要調整我們的思想。從前我們來質問基督,如今發現我們自己被聖靈質詢;從前我們藐視祂、厭棄祂,如今我們自覺羞愧,又覺得該被棄絕的是自己;位置整個倒過來了:不是十字架上的基督被上帝定罪,是我被宣告有罪了;不是基督受審判,是我要受審判。
在五旬節那天,這些有關聖靈的預言得以應驗,也證實我們剛才所講的。當聖靈在門徒講道時降臨在人身上,基督的名被宣講、被高舉,有三件事情發生:
叫人為自己以往的不信深深覺得心情沈重(徒2:23,37);
他們被基督的義和上帝給祂義的印記所折服;
他們認基督是那被高舉、勝過一切仇敵的主(徒2:34-36)。接踵而來的結果就是眾人都感到受責難。使徒行傳2:37說:「他們聽了以後,覺得紮心,就對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應當作什麽?』」這就是人感到罪疚時講的話。主所預言的應驗了。
福音派信仰一般認為,五旬節那一天對罪的責難並非基督預言的應驗之全部。我們可以這麽說,五旬節那一天的經驗只不過是基督徒信仰經歷的一個典型例子。同樣的例子有很多,大家耳熟能詳的就有馬丁路得、本仁約翰等人物的故事。
不過,近年來,有人質疑,悔罪、悔罪這些前提假設是否仍然正確。今天,普遍來說,要追隨主必須先認罪這個教導,已經沒有什麽人要講了,有的甚至要否定這個定律。所以,以下讓我們來思想三個問題:
有關悟覺、悔罪的問題
(i) 為罪而自責是必須的嗎?
的確有不少人信主時從來沒有感到過該為自己的罪憂傷痛悔。有許多基督徒根本無法想象別人信主時怎麽會經歷那般的衝擊。還有一些是在青少年期或再大一點信主的,從來未嘗到過什麽內心爭戰的滋味。我們必須承認這些的確是事實,否則我們很可能會未經聖經的許可,擅自把聖靈的工作僵化了。這也是為什麽保羅要強調:「工作的方式有許多種,但仍是一位上帝。」(林前12:6)司布真在《美滿的收割》一書講過這樣一段話,他說:
「在我的教牧事奉中,看到有成千上萬的人信主。我在他們當中,就常常發現有相當一部份人,有的甚至是教會中相當不錯的會友,他們信主不是出於律法的責難,而是借著一些溫和的方式…我曾經問過一個靈性美好的年青女子,我問她:『到底是什麽催使你尋求這個救主的呢?』她回答說:『哦,是基督慈愛的性情。當我看到基督是那樣的仁慈,那樣的完美,那樣的無私,那樣的舍己,我就感到我自己是何等的不一樣。我對自己說:「哎,我怎麽不像耶穌!」我想做祂的門徒,於是我回到家裏,自己開始禱告,就這樣信了。』」
司布真的這段話有幾點很具啟發性。首先,在我們把保羅信主的經驗視作是所有人經歷的唯一模式之前,我們得把聖經再好好仔細讀一遍。五旬節所發生的事件並非後來的人悔改信主必須經歷的,那不是一個定律。但司布真的話也提到了一個要點:即使上帝用「溫柔的方法」來帶領人歸主,也總是會有指證罪的成份的(起碼,對那些心智已經成熟的人來說,是如此的。)「哎,我怎麽不像耶穌!」這句話就顯示了這位女子對罪的覺悟。如果我們要被聖靈從罪中喚醒,從而進入上帝聖潔的國度,沒有類似的悟罪經驗是講不過去的。
我們當曉得,知罪、悟罪不是我們人能自發的。假如我們真誠對待信仰,就當知道因罪疚而產生的懼怕和憂慮,是我們大可不必承受的副產品。如果你看到本仁約翰對罪徹悟得那樣深刻,然後你自己也刻意去照著做,你就大錯特錯了。上帝不是用那種方法來待我們的。清教徒作家約翰歐文(JohnOwan)則表達了一種較正常的心態,他說:
「在這事上,上帝有祂的特權,有祂的主權,祂愛怎樣行使就怎樣行使,祂可以用無數種方式來救人靈魂。有的,祂讓他們看到陰間的大門,然後再把他們接到祂慈愛的懷抱中--另外的,祂也許會給予較平坦、較順利的道路。」
(ii) 為罪而自責要責備到什麽程度才足夠呢?
最好的答案是:只要最終能把我們引向基督就行了,罪責的深度和長度是不重要的。正如信徒不都一樣,同樣,罪責的程度也不盡相同,要拿出一份通用處方是不可能的。我們也不能事先斷定聖靈是怎麽樣運行的。在此,讓我們再回到早期聖徒的作品中,看看這個涉及牧納的課題,有沒有人可以提供一些啟發。我們來看另一位清教徒湯馬斯.華遜(ThomasWatson),他寫過一段相當有力的話,他說:
上帝並沒有說人必須嘗受多大份量的憂傷和羞愧…一堆糾纏到一塊兒的木材自然多需要幾下斧頭來劈砍;有的人的腸胃就是比別人要腥臭些,因此用的藥也得重些。究竟到了什麽地步,你才算是在罪上夠謙卑了呢?答案是:當你願意對罪放手的時候。浮渣從烘爐中被倒出來時,金早已在爐火中燒足燒夠了。照樣,當你把對罪的愛戀清除後,你的靈魂就夠謙卑,可以被上帝接納了(縱使仍不足以叫上帝滿足)。現在,你若已經夠謙卑了,請問你還要做什麽?假如一根針已經可以將一個膿瘡挑破,那麽要一支長矛來幹什麽?你對待自己的尺度休要比上帝的更嚴。
(iii) 為罪自責的目的是什麽?
聖靈之所以責備我們,為的是要領我們歸向基督。悔罪只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得以認識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從而投向十字架的恩典和憐憫中。悔罪一定會給信徒帶來兩個特征:
1. 叫我們謙卑
當保羅論到罪人在上帝面前無可推諉時(羅1:18-3:20),他要表達的就是這種謙卑下來的態度。到時,所有的人都將啞口無言,整個世界都知道自己有罪了。這種經歷一直存留在人心裏。在上帝的寶座前無言以對是一件難忘的經驗。每一次我們跟人交談時,都會流露出我們這曾經有過的經驗。
2. 叫我們感恩
我們的需要有多大,對上帝恩惠的領受就有多深;我透過悔罪對自己的光景了解得越清楚,上帝向我們所施的恩就顯得越突出。感恩的心在悔罪的搖籃裏最能生長得好,就好象有一些夏天開花的植物,它們的種子是必須先埋在冬天的土壤裏的。
環境無論是對肉身嬰孩的誕生,還是屬靈生命的誕生,是同等重要的。上帝知道祂要將我們培育成怎樣的人,因此祂就讓我們經歷不同的罪責。有的人,好象聽彼得講道的那些人一樣,受責片刻就行了;有的人,像保羅,也許需要受責數天;還有些人則要渡過一段漫長的心靈黑夜,像本仁約翰、馬丁路得那樣。這些的分別,是由上帝來決定的。我們可以做的是,不管我們心中的罪責有多大或多小,我們都需要來到主跟前,完全信靠祂,唯獨信靠祂,以祂為救主。當「我需要主」這個意念在我們裏面不斷加強時,我們就自然能學會過一種向上帝衷心感恩、完全順服的生活了。
我靈深處感罪疚,
向你呈述我苦愁,
求主施恩側耳聽,
聽我衷心的祈求。
主若不以慈面迎,
察驗罪孽不徇情,
隱罪顯惡一一數,
主前誰能不顫驚?
我罪如山重難挪,
我主恩惠掩蓋過,
主施恩手供我需,
我罪越重恩越多。
主耶穌,好牧人,
以色列民祂羊群,
常引導,時看顧,
終必贖其脫罪汙。
馬丁路得(我靈向主呼求)

6  重生
前幾章,我們談到信徒靈命的一些基本特征。首先,作為一切屬靈經歷的起點,我們指出人對救贖計劃的需要,然後我們再思想到上帝的呼召,上帝如何在我們沈睡、對罪麻木不仁的情形下把我們喚醒,從而祂讓我們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人,並叫我們為此深受責備,繼而領我們踏入救恩之門。
來到這裏也許就來到了一個重要關頭,我們要來看一個關鍵性的教義,就是重新再生的教義。若對這一點弄清楚了,就等於為余下的教義鋪順了道路,相反,若在這一點上理解有誤,就足以導致我們整個思想的偏差。
重生與福音
有史以來,對布道的理解,跟許多別的事情一樣,是有好幾個階段的。有段時期強調的是重生的必須,有段時期是這新生命的本身,還有段時期則是重生的過程。還清楚記得,當我十幾歲的時候,曾經有過一次難忘的遭遇。有人問我是不是基督徒,我回答說「是」;他又問我是不是一個「真基督徒」;我再回答說:「是,我希望是吧!」結果那人還不滿意(大概認為我剛才的兩個答案不可能是真的),於是他帶著一種略為叫人惱火的語氣繼續問我是不是一個「重生了的基督徒」。在那個年代,人們流行強調「人必須重生」這個教訓。
從多方面來講,在布道過程中,要是越來越少講這一點可能是好事。怎麽說呢?「你必須重生」這句話本身並不是什麽好消息。從另一個角度來講,聖經從來沒有說過這就是福音的中心信息或者是信仰的目的。比如說,保羅布道的時候,就分明沒有成天把這個信息掛在口邊到處跑。他傳講的信息是基督的被釘、復活、升天和人必須悔改信主。所謂物極必反,當人在布道時過份強調了重生的必須,所導致的結果就是另一個的極端。要是你聽到有人說,在聖經裏,實際上根本沒有提到重生時,你不要感到太驚訝。「重生」這兩個字在英文欽定本聖經裏只出現過兩次,在其他譯本裏,甚至只有一次(譯者註:在中文聖經裏則有多次)。在馬太福音19:28提到的重生指的是,在末了的日子萬物都要被更新,有新天新地;而提多書3:5 所指的,也許是這新生命的個人經歷,也許是洗禮對新生命的象征意義。從聖經的支持度來看,要說「重生是一個關鍵性的教義」,好象有點說不過去。
但是,縱使我們承認「重生」二字在聖經裏明顯地用得不多,但「重生」的教義卻是不可否認的。聖經中有多處提到這個概念,只不過用的是別的譬喻,別的類比,別的闡述。不過,在查閱這些經文之前,有一點關於「重生」這個詞的理解是不可不提的。
傳統上,提到重生就會聯想到受洗,兩者好象是緊密扣在一起的,例如約翰福音3:5,以弗所書5:26,提多書3:5等,提到受洗帶來重生,以及「重生」實際上就等於受洗的同義詞。我們固然尊重這種觀點,但「重生」這個概念必須得與其前文後理一並來理解。在聖經中不是每一次講到重生都會講到洗禮的,有些經文,對重生這個教導,則用了完全不同的語言來表達,其上下文根本沒有提到洗禮。
而另一個極端呢?有的福音派傳統觀點把「你必須重生」和「你必須信耶穌」劃上了等號。是的,我們必須重生,但在新約裏,新生命是上帝所賜的,「重生」這個詞就包含了「非我力所能及」的意思。
又有的時候,「重生」被視作是指從不信到相信的「整個過程」,是一個比較寬一點的含意。加爾文就是這樣用這個詞的。
在這本書裏,我們所說的「重生」,指的是那最基本的概念,即上帝是怎樣將新生命從祂自己殖播到人的心裏,也就是約翰壹書中所講的,那賜人新生命種子的那一刻。
重生教義圖解
「重生」這個詞有「新的開始」的意思,綜觀整本新約,我們起碼可以看到三幅畫面:
(i) 被生下的圖畫
根據約翰福音1:12,成為基督徒、接受主是始於上帝的旨意。來到第三章,耶穌更告訴尼哥德慕,重生是見天國、進天國不可缺少的一環(約3:3,5)。約翰把信徒定義為從上帝生的(參約壹2:29;3:9;4:7;5:1,4),這一個主題乃貫穿了整卷約翰壹書。「生」的這個概念也不僅是約翰書信中所獨有的。雅各書亦講到上帝借著真理的道生了我們,使我們在萬物中作初熟的果子(雅1:18)。雅各在那裏用的是一個婦產科用的醫學名詞。彼得前書中也兩次提到信徒是「新生命」的領受者(彼前1:3,23)。在聖經其他地方,保羅也有類似的講法,例如:基督徒是「新生的嬰孩」,他們要長大成人(西1:28;弗4:13-16);做牧者的,要為他們屬靈嬰孩受分娩之苦,「我的孩子們,為了你們我再受生產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們裏面成形。」(加4:19)
(ii) 再創造的圖畫
這第二幅圖,把上帝起初創造世界的那個景象,和上帝藉救恩在基督裏對我們的重新再造情形,並列在一起。把這兩個景象合並到一塊,我們就不難產生出「新的開始」這個概念了。這幅圖畫是極具震撼力的。保羅寫加拉太書寫到最後,正是他情緒最激昂、對上帝的工作想得最深刻的時候。然而在那一刻,他要再次強調的只有這句話:別的都不要緊,要緊的是作新造的人(加6:15),若少了這個,其余的都是徒然的了。此外,保羅在往後的事奉中,又再次更詳細地展述這個意念:保羅提到那道直照入我們黑暗心靈裏、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的光,可以說是將人類歷史上兩件事情平衡地提了出來,即上帝起初對世界的創造,和基督之復活對那要來的新天新地的預告(林後4:6-12)。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更作了一個榮耀的宣告,他說,如今我們在基督裏就等於已經嘗到了那將要再臨的新天新地的滋味:「若有人在基督裏--新造的!」(林後5:17)。在這幾節經文中也好,在其他地方也好,保羅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向我們指出,上帝藉祂的恩典在我們卑微的生命中所成就的是何等偉大的事工。如果我們能夠好好思想這些話,從而體驗這個豐盛的特權,我們就不難發現,上帝的榮耀會在我們生命的品格和素質裏慢慢呈現。
(iii) 復活的圖畫
以上我們隱約提到,新生命的誕生相等於從無變有的創造。但這裏還有更奇妙一層的意思。保羅曾感嘆到這從空虛混沌中而創造出來的、有條不紊的生命之上,則有更大的勢力--死亡的勢力!但是,如今這新生命的力量居然連死亡也超越了,這就表明上帝在我們身上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並且那叫耶穌從死裏復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因而,保羅在羅馬書6:13論到說:正因為我們是與一位復活的基督連合,分享到祂復活的大能,我們就應當活得像一個「在死亡中得到新生命」的人。當我們死在罪中時,上帝以祂的恩惠在基督裏伸手把我們拉上來,且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5)。基督徒是已經「出死入生」的人了(約壹3:14)。
無論「重生」是被描繪成什麽樣的圖畫,所有的描述都含有一個共同的前提--重生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我們人不是主動而是被動的。就好象我們不能叫一個瘸腿的人自己起來行走,一個瞎眼的人自己睜開眼睛看見,同樣,我們怎麽能叫一個死人自己活過來,一個沒有屬靈生命的人自動有生命,或者對人說:「你必須重生」呢?這不是極其荒唐的事嗎?這就是福音的悖論(paradox):我們最需要的恰恰是我們能力所不及的。關於這一點,容後再詳談。
為何一定要重生?
用重生這個詞用得最多的是約翰,而最具代表性的經文則是在約翰福音第三章耶穌與尼哥德慕的那段對話--主對以色列的大教師說:「你必須被重生」。尼哥德慕夜裏來找耶穌,目的是要得著屬天的福份。所以耶穌告訴他,他必須先得被重生才能進入他想要進的地方。主對他說的那番話,是要開他的心竅,糾正他思想中一些錯誤的觀念。他是「以色列的教師」,或者可以說是當時最出色的神學家,但他卻連耶穌所講的有關「地上的事」也不能接受,講到「天上的事」,他能明白多少呢?除非一個人被重生,否則他是無法看見上帝的國的;除非一個人被重生,否則他更是無法進上帝的國的(約3:3,5)。這一定律不只適用於尼哥德慕,凡是人都適用。為什麽呢?主給了我們三個答案:
(i) 人是屬肉體的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6)這句話最簡單的意思就是,人靠其本性是根本沒有能力產生出屬靈的生命和實體,正如約翰在前一章第13節所暗示的一樣。這裏所講的「屬肉體」,跟保羅所講的「人的罪性」是不太一樣的。但也不能說兩者完全無關,約翰用這個詞時是不可能沒有想到為何人會落到如此田地--因人已在罪中墮落,對上帝的事只能抗拒。「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15:50)。這是個定律,約翰也好,保羅也好,都是這樣認為的。只有聖靈才能將我們帶進上帝的國。
(ii) 人是瞎眼的
人靈裏的眼睛瞎了,因此「不能見上帝的國」(約3:3)這裏所講的「見」,是指「認得出」、「意識到」、「領略到」上帝國度的重要性。主在世的時候,人這種瞎眼情形就表現的很明顯。主對他們用比喻講有關天國的事,許多耳聰的人聽了主話的聲音,卻聽不見主召他們進天國;在他們的頭腦裏,比喻中描述的景象他們都看見了,卻看不見救主透過比喻要他們看見的、要召他們跟隨自己的圖畫(太13:13-15)。
尼哥德慕的眼瞎就是屬這種的。對許多委身於宗教事業的人來說,盲目地渡過一生而不自知,這是很可悲的事。他們幹、幹、幹,卻看不見。我還記得我做學生的時候,有一次參加一個夏令會,而大會的講員則是當時很有名的教牧人員。我和其他朋友硬被邀請到他家作客,我其中一個朋友和他太太談起話來,談話中,她很自然也很坦白地承認她不知道「重生」是怎麽一回事。(當然,你或許會以為年青人講起這個題目,多半會比較熱烈,比較激動,以致於講話時往往用詞不當,冒犯了別人的尊嚴,所以別人在被質詢後可能會以極端的語氣回答說不知道何謂重生。不過在那次的交談中,情況剛好相反,我那位朋友是一個相當圓滑,講話非常得體的人!)那位女士的回答不過是她坦誠的告白罷了。同樣地,尼哥德慕也是以這種虛心誠懇的態度來問耶穌:「怎樣能有這事呢?」(約3:9)他看不見天國,他也看不到自己的需要,不覺得有必要先獲得從天上來的生命才能進去。
人不止是瞎眼的,他更是被蒙蔽在黑暗中的。約翰福音三章後面特別強調,人處在黑暗裏,喜愛黑暗,躲避光明。保羅說他們是黑暗的(弗5:8),並且愛作暗昧無益的事(弗5:11)、陷在黑暗的權勢之下(西1:13)。但借著福音的榮耀,光要照射到黑暗中,並且上帝的呼召就是要我們出黑暗、進光明(彼前2:9)。但這一切,對尼哥德慕來說都是極模糊的。他和他的同僚其余的法利賽人一樣,甚至和他們的祖宗一樣,他一向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是眼明的,是行走在光中的。身在黑暗中,面對著這位世上的光,居然一點認不出祂來,正如主在約翰福音後幾章的告誡:「我到這世上來是為了審判,使那看不見的能夠看見,能看見的反而成了瞎眼的。」(約9:39)人生最大的悲劇莫過於身處黑暗裏卻自以為在光明中,把基督的光視為黑暗而要逃離祂。但這不正是我們對待上帝和祂國度的態度嗎?
魯益師(C.S.Lewis)對這一點認識得最透徹了。在他的兒童故事集裏(Narnia Tale),《最後之役》(The Last Battle)中對這一點有非常生動的描寫。故事說,到了世界末日的時候,有一群去過拿尼亞(Narnia)神秘王國的小朋友遇見了一群小矮人。拿尼亞國的救星、獅子王艾斯蘭(Aslan)也來了。故事接下來講的就是那些親身經歷過、看見過基督國度的人和那些在國度外面的人,兩者間的差別是何等的大。故事講到露絲 (Lucy) 流著眼淚對艾斯蘭王子說:「艾斯蘭王子,你能不能,你願意不願意救救這些可憐的小矮人呢?」艾斯蘭王子回答說:「親愛的,我給你看我所能做到的和我所不能做到的。」他走到小矮人那裏,輕聲地吼了一聲,聲音雖然不大,但四周都被震動了。但小矮人聽見後,彼此問對方:「大家聽到了嗎?是農場另一邊的那些土匪發出來的聲音,是要嚇唬我們的,那聲音一定是用什麽機器制造出來的。別理它,他們是嚇不著我們的。」
艾斯蘭王子擡起頭來,抖了抖鬃發,即時,一頓豐富的大餐展現在小矮人跟前,有烘餅、有舌肉、有烤鴿子,還有各式冷熱甜點,每個小矮人手中還有一大杯美酒。但這還是不管用。他們開始搶著吃,爭著喝,連味道也來不及好好品嘗,還以為桌上擺的不過是農場裏可以找到的雜糧。一個小矮人說他吃的是幹草,另一個說他找到了一根爛蘿蔔,還有一個說他找到一片花菜葉。他們把盛滿紅酒的杯子端到咀邊,然後說:「吪,這些飲料是不是拿驢槽裏的汙水做成的?沒想到我們居然會淪落到這種地步。」但很快,每一個小矮人都開始懷疑其他的小矮人找到的食物比自己的要好,於是他們就去搶別人手上的食物。接著,大家你吵我鬧,你推我打,亂成一堆。不消片刻,所有的美食給糟跶盡了,有的給潑到臉上,有的濺到身上,有的踩在腳下。但當他們打鬧完了,坐下來療傷的時候,他們竟然說:「還好,總算我們當中沒有人搗鬼,我們總算沒有中敵人的什麽詭計。我們小矮人之間還是同心合意的。」
艾斯蘭王子說:「你看到了沒有?他們根本不要我們的幫助,他們要用猜疑詭計彼此對待,就是不要彼此信任。他們的意念就是他們的監牢,而他們又把自己鎖在這個監牢裏,還生怕從這些密封的禁錮中被釋放出來。」
的確,人就像這些小矮人一樣:「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罪的原因,就在這裏。凡作惡的都恨光,〔他們〕不來就光,免得(生怕)他的惡行暴露出來。」(約3:19-20)
(iii) 人是軟弱無力的
人沒有能力進上帝的國。耶穌說,除非人獲得從上而來的生命,否則他是軟弱的(參羅5:6)。如果人要有能力看見屬靈層面的事,要有能力憑著信心進入天國。因此,上帝在他身上作工,叫他有這能力,則變成一件不可缺少的事了。其實,這是聖經裏最常見的教導(林前2:14)。屬肉體的意念與上帝為敵,它即不願、也不能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羅8:6-7)。
我們對待這個教訓向來不夠認真,原因大概是由於這個教訓把我們本性中自足自救之心態的殘余,連根拔起了。這一個教導要突出的重點正是,救恩完全是恩典,我們獲得救恩最關鍵的要素,正是我們自己無力提供的,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會唱:
兩手空空無代價,
單單投靠你十架,
赤身,求主賜衣衫,
無助,求主恩扶攙,
罪身奔至活泉旁,
求主潔凈免淪亡。
(杜普雷狄AugustusM.Tojulady《萬古磐石》)
唯有上帝才能叫我們的靈重生,
求主拯救,唯有主能施拯救!

重生的性質
(i) 新生命是屬天的
首先,新生命的源頭是屬天的。這一點,耶穌對尼哥德慕再三強調。尼哥德慕必須從水和「聖靈」生,因為只有聖靈才能生出靈來。風隨著意思吹,「凡從聖靈生的」也是一樣。重生這兩個字就是要強調這個道理。約翰用到的「重」這個字,即可解作「再一次」,也可解作「從上而來」。這個字的重要性,很難把它教條化地來解釋。尼哥德慕一方面好象聽懂了耶穌講的這個「重」的意思,即重新、第二次的意思,所以他會問人老了怎樣能進母腹再被生一次。但是,在其他經文裏,我們會發現約翰用這個字比較傾向「從上而來」這個意思。約翰福音3:31;19:11,23 都有從上至下的這個含意。如果我們接受這個講法,我們仍然能夠理解尼哥德慕的反應,就是說,當耶穌告訴尼哥德慕他需要一個從上而來的生命,尼哥德慕似懂非懂,心中納悶人怎麽可能還有另一次的誕生呢。
鮮有人會這樣想,如果要成為天國一份子,首先就要有屬天的生命嘛!這是很合理的事。換言之,如果我們成為基督徒,唯一的可能只能是,上帝奇妙地介入到我們當中,把新生命賜給了我們。每一位信徒必須花時間認真思想這事,因為,我們總是不免會有一股世俗的想法,以為某些人的信主比另一些人的信主更奇妙些。當我們得聞某某名人重生得救了,我們說:「這真是個神跡!」當然這話不錯,但是,不論是約翰也好,珍妮史密斯也好,還是別的沒人記載過的無名小卒也好,他們的重生經歷沒有不是神跡的,沒有不是同樣奇妙的,天上因此而歡呼快樂的理由,沒有說是不一樣的。因此,要是我們想真正享受到新生命所帶來的喜樂,我們該做的不是去妒忌別人在得救傳記中記載的,而是去看看聖經中所講的,上帝傾瀉在祂兒女身上的恩典是何等巨大。
(ii) 新生命是上帝所賜的
其次,重生是上帝以自己的主權所賜予人的。當主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它的聲音,卻不知道它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靈生的也是這樣。」(約3:8)祂要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而尼哥德慕作為一個受教於崇尚行為宗教學派中的一員,只知要贏取,不知可接納,難怪聽了主的這番話,他會覺得金剛丈八高,摸不著頭腦,他說:「怎能有這事呢?」(約3:9)這是一個僵化了的頭腦所做出的必然反應。它用人的能力來看上帝工作的方式,這也就是新約聖經所說的「靠行律法稱義」(加2:16;3:2,5,10)。但是,耶穌的首批門徒接受的教導是,上帝的恩典是白白得來的,他們知道救恩的喜樂始於上帝的作為。約翰有這個觀念我們已經說了,另外還有彼得,他說:「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照著自己的大憐憫…..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永活的盼望。」(彼前1:3)雅各也說過這樣的話:「他憑著自己的旨意,借著真理的道生了我們,使我們作他所造的萬物中初熟的果子。」(雅1:18)保羅也一樣:「〔上帝〕使我們在基督耶穌裏,與他一同復活…你們得救是借著恩典,借著信心。這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上帝所賜的…我們原是上帝所作成的,是在基督耶穌裏創造的,為的是要我們行各樣的善事,就是上帝預先所安排的。」(弗2:6-10)
或許有人會反對說,把一切都說成是上帝在作主動,莫非是為了推卸人的責任?這是一種誤解。我們說重生始於上帝的主動,並不表示人就不必悔改信耶穌了。耶穌自己說重生是上帝主權的行動,但當有人對這種教義想不通,反問主說:「主啊,是不是只有很少的人得救呢?」主回答說:「你們應當竭力進窄門!」(路13:24)簡而言之,不要把不同的東西混為一談,你的責任是,你要確定自己正走在救恩的道路上。
(iii) 新生命是借著更新的大能而產生的
這是第三點。新約聖經指出這股更新的能力是全面性的,在我們靈命的每一點上都要產生效用。這並不是說重生即等於完全,但正如人完全的墮落已沾汙了生命的每一個角落,上帝的恩典也同樣能觸及各個層面,凡罪所感染過的地方,上帝的恩典都能滲透得到。正是借著重生,上帝的形象好象胚胎一樣在我們裏面恢復了,這胚胎在信徒往後的靈命階段中慢慢長大成熟。耶穌在與尼哥德慕的對話中,透露了幾方面這種更新的範疇。
首先,頭腦得到了光照,我們能夠看見上帝的國了。你能夠在與聖徒團契交通中,跟人分享你這一新的發現:「前我眼瞎,今得看見。」這豈不是巨大的榮幸嗎?重生做上帝的兒女,這等於給你人生來了一個新的面向,你看自己,你看別人都會有一個新的角度。許多年青人都承認,當他們信主後,才開始發覺他們父母親的需要,因而願意愛他們,關心他們。我們能用一種新的眼光來看世界,我們唱道:「萬物之中,新氣象現,不信之眼,未曾看見。」
重生後的人,心被潔凈了。主說「要從水生」(約3:5)起碼就帶點這種潔凈的意思。這句話曾經引來了許多種解釋,但主用到「水」字,很可能是用以象征潔凈。對一個法利賽人來說,這無疑是他們最容易聯想的解釋,並且那時他們在約但河所見到的,更容易叫他們有這種聯想,(尼哥德慕也許到過約但河那裏去,聽施洗約翰講當悔改受洗,洗去罪孽的道。)況且,這也是上帝給以西結先知有關新的約之應許:「我必用潔凈的水灑在你身上,你就潔凈了。我必潔凈你們一切的汙穢…」(結36:25)作為以色列的教師,尼哥德慕不可能記不起這些經句的。
但是,究竟一個潔凈了的心是什麽樣子的呢?保羅對哥林多的信徒說「你們…都已經潔凈了」(林前6:11)的時候,他是什麽意思呢?保羅的意思是說,上帝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而這賜新生命的能力,在我們裏面產生了對合宜生活一種新傾向、新性情。祂把新的誡命寫在我們心板上,以致我們能行在正道上來服事上帝、榮耀上帝的這個動機,不再是一股外在的壓力,而是從內心發出的動力了。
重生之後,我們的欲望也重整了。從肉體生的是肉體,從聖靈生的是靈,且有聖靈的性情。這個品種的比喻,保羅在羅馬書8:5-8描述得更為詳細:屬肉體的意念是敵視上帝的,也是不願順服律法的,它不能討上帝的喜悅,且要引你步向滅亡。所有的欲望都是為己的,對屬靈的事物沒有知覺,也沒有胃口,反倒厭之棄之,好象魯益師童話中的小矮人一樣。但上帝的新生嬰兒就不一樣了,他渴慕純凈的靈奶,好讓他能健壯地成長。他嘗到了主確是美好的,因此渴望能得到更多(彼前2:2-3)。重生叫我們渴望敬拜上帝,認識祂的真理,與屬祂的人交往,委身於祂的國度,以及愛祂的兒子,榮耀祂的兒子。當然,有了這些誌向並不表示我們已經完全了,我們還是會不時潮起潮落的。有的時候,我們甚至會為自己的軟弱而哀哭。但是無論我們認為自己離開了那應有的狀態有多遠,我們和未重生以前的情形還是不一樣的,我們的意念已經是會尋求天上的事了。(西3:1-2)
重生叫我們過一種新的生活。這一點就是講重生講得最詳細的約翰壹書所要強調的主要信息。那裏提到,凡行公義的就是從上帝生的(約壹2:29)。這種公義的生活可以從三方面表現出來:第一,從上帝生的會愛其他的信徒(約壹4:7),第二,他能夠勝過世界(約壹5:4),第三,他不會不斷地犯罪(約壹3:9)。信徒所處的世界是誘人犯罪的主要來源(約壹2:15-17),但信徒與世界的關系已截然改變了。當世界向他伸出誘惑的魔爪,他會覺悟到他的新生命已經使他成為一個新造的人,而一切誘惑對這個新造的人來說,已經無力征服了。同樣的,這個新人與其他主內肢體的關系也會變得很美很美,他會用一種難以言喻的情義來愛他們。信徒聯合交接,越過了任何一種人際關系的阻隔,這實在是新生命本質的最有力見證。但是,我們是否同意約翰的說法,重生後的人就不再會不斷犯罪呢?這個問題,我們後面十三章時還會再談。但在這裏,有一點我們要註意,我們斷不能以自己的經驗來衝淡約翰的教導。如果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如果救恩的目的是來拯救人脫離罪的捆綁,那麽約翰所講的這番話,即使在表面字句上也應有它的合理性了。重生乃徹底地、完全地改變了我們與罪的關系。基督耶穌來成全我們,並且正在將所有的一切更新,這就是從天上而來「重生」的意義了。
主,我曾眼瞎看不見,
你淒苦面上愛無限;
如今你慈容清晰現,
榮耀光輝射我面。
主,我曾耳聾不能聽,
不聞慈聲喚我名,
今聽主音心花放,
聖言常思倍溫馨。
主,我曾啞口不能唱,
你奇妙聖名恩無量,
如今主愛燃我心,
我口終日樂頌揚。
主,我曾死在罪惡中,
無情無義無感動,
今你復蘇我靈魂,
起身直奔你懷中。
主,你大愛實可敬,
叫瞎眼能見聾能聽,
啞巴開口死復生,
鎖煉俱落獲新生。
William Tidd Matson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照著自己的大憐憫,借著耶穌基督從死人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1:3)

7  在基督裏的信心
重生,即新生命在我們裏面的栽種,與進入天國所必須的悔改和信心是不可分割的。當一個人被重生後,他得見天國,並且得進入天國(約3:3,5),同時他也必須藉著向上帝悔改以及對耶穌基督的信靠才能進去。

我們或許會覺得,照著以上這個次序,大概聖經的教導是悔改先於信心。有時候,你甚至會看到這樣一道公式:除非我們先認錯,先為自己的罪感到難過,否則我們是永遠不能信靠基督的。這種想法不但是一種誤解,而且更無助於了解救恩。我說是一種有誤解,是因為它把悔改和悟罪混為一談了;我說無助於了解救恩,是因為它鼓吹了一種觀點,即悔改是有一個固定的指標,因為悔改成了信心的先決條件。新約聖經的教導分明不是如此,悔改有別於悟罪。往往,對罪徹底的悔悟是發生在信主之後而不是在信主之前的。

其次,如果我們能把悔改和信主這兩項的次序對調一下,也許更為合適。只有把信心建立在對上帝和對他話語之上,在這樣的信心所產生出來的悔改,才是福音派信仰所指的悔改。這也是寫詩篇130篇之作者的立場(詩130: 4),由於詩篇作者看見了並且相信了上帝的赦罪之恩,他才在悔改中敬畏上帝。同樣,五旬節那一天,彼得勸戒他的聽眾說:「你們應當悔改,並且每一個人都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徒2:38)這話提到赦罪的盼望,這盼望提出來是叫人憑信心抓住這個應許後,能存悔改的心奔向主懷。因此,信心和悔改的心應當被視為一對鴛鴦伴侶,彼此是不可分割的。

聖經中提到的信心

如果有人告訴你,根據英文欽定本譯本,「信心」在舊約聖經裏只出現過兩次,不曉得你會不會感到驚訝。況且,這僅有的兩次到底翻譯得是否準確,還很具爭議性呢。第一處是在申命記32:20,第二處是在哈巴谷書2: 4,兩處的經文,有人認為,更準確的翻譯應當是「信實、忠實」。不過,聖經的教義向來不是建基在數據統計之上的。在其余的舊約經文和在新約對舊約的詮釋經文中,我們不難看到,信心在屬上帝的人生命裏占有多重要的角色。例如,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就列舉的眾多前約中的先賢,在那裏所強調的都是他們有信心的本質。還有,律法和先知所見證的這個福音信息(羅3:21),是可以根據舊約經文來傳講的。保羅在羅馬書中提出的因信稱義這個教義,其根據乃來自哈巴谷書2:4的。所以說,無論「信心」這兩個字的出現率有多低,信心這件事,在舊約,在新約,都是一件不容置疑的事實。

其實,在舊約裏,「信心」往往是用「信靠、順服」等詞句來表達的,這些詞的意思就是依偎、投靠或者對什麽東西有把握。有多處的經文,尤其是在詩篇,經常提到這種使人得救的信靠(詩4:5;9:10;22:4;25:2)等,聖經要表達的是要信靠上帝的本性,順服他話語中活潑的聲音。如此一來,信心的對象在舊約裏就自然成了上帝的應許,即那等到基督來成就的應許。他們的信是往前看的,正如我們現在的信是往後看的一樣,信的對象都是基督。希伯來書對這一點講得非常妙:「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的把握,是還沒有看見之事的明證。」(來11:1)而這個觀點則貫穿了希伯來書十一章整章,如:挪亞在「沒有看見的事上」相信了上帝的話(7節);和亞伯一樣,以諾和亞伯拉罕都是「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只不過是從遠處看見,就表示歡迎。」(13節)。希伯來書的作者給予這些人極崇高的評價,他說:「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了的」(13節)。連那些殉道者,也是「因著信得了應許,卻還沒有得著所應許的。」(39節)。對這些人來說,信就是聽到了上帝的印記,相信他的應許,並活在上帝信實的光中。

在新約中,像「信心」、「相信」這些字句出現了約二百四十多次,幾乎在每一卷書裏都出現過(除了約翰二書和三書)。

信是什麽

「信」(Faith)在聖經裏有重大的含意。不幸的是,如今這個字已經被濫用到成了普遍的宗教術語。我們剛才提過,在聖經裏,信指的是一種對基督活潑的個人信靠。但當下有人把其他的宗教也形容成其他的「信仰」(Faith),可是聖經中從來沒有讓「信」(Faith)這個字有這樣的用法。聖經中的「信」是一個極為豐富、極為整體的概念,起碼包括以下多種要素:

(i) 信建基於知識

信心是建立在對上帝可知之事上的認識,甚至,在新約聖經中,信心更可說就是對上帝自己的認知。在約翰福十七章我們大祭司的禱文中,主一提到這種的認識,就滿心歡喜地對父上帝說:「認識你是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這句話應當跟約翰福音1:18一並來理解:「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把他彰顯出來。」(約1:18)希臘文「把他彰顯出來」這個動詞和我們現在用的「註解、釋譯、釋經」這些詞是同出一根的。約翰的意思就是說,耶穌就是上帝的註釋(或作耶穌的一生就是在釋譯上帝是誰〔譯者註〕),他的出現是把上帝彰顯給我們看。馬太福音11:27那裏也有同樣的教導:「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沒有人認識父。」父透過子向門徒的啟示,門徒憑著信看見了,就因此對上帝有了認識(知識)。

凡信都是要有知識作基礎的。照這麽說,我們就要問問自己,我們這麽信任那些外人,隨隨便便讓他們盜用我們的詞匯,我們對他們難道已經有足夠的認識了嗎?信心所依據的知識不光是頭腦上的知識,因為聖經中講的真知識一定會帶來一種位格之間的關系。丈夫和妻子之間的親密關系就是用這樣的話語來描寫的。「知」不是說把自己抽離出來遠遠地站在那裏,很冷靜地、很客觀地去分析研究一個客體。這裏所指的「知」,會立即帶我們接觸到上帝自己。試問,還有比這更高的殊榮嗎?但一殊榮,這正是要我們憑信心來領受的。

(ii)  信是一種認同

除了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系以外,信心含意還包括認識到事情的真確性,並且對之表示贊同。相信基督即表示與關乎基督的真理認同,並且想更進一步了解他。其實,這裏所講的認同,不一定是在合乎你的意願之下所作的,有時,認同很可能是在與你的意願相違背的情形下發生的。在大數的掃羅,他的信主,就是這種情形,還有許多其他人也是一樣。他們本來是不要信主的,但是擺在他們面前的證據太強了,叫他們不得不信。就算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有時也會說某某人的為人實在太可靠了,不由得我們不信任他。華菲德(B.B.Warfield)講過:「『信』(Faith)或者『信念』(Belief)的含意,不是指一種隨意的、武斷的行動,而是在有足夠理由支持下而產生的一種思想狀態或行動。」麥銳約翰(John Murray)則對此多加了一段意見:

信是一種「被迫」的同意。什麽意思呢?當理性對所搜集到的證據說夠了的時候,這時的理性是被折服的。那一刻的思想狀態就好像什麽東西被猛的一下摔在地上的那種感覺,這不再是我們可以抗拒、否認或暫緩判決的事。從這個角度來說,「信心」就是一種被迫的、被迫要交出來的、被吩咐要有的一種反應,因為只要是理性斷定足夠合理的,不管我們情願不情願,信已經是必須的結果了。無論我們多麽期望、多麽渴望、多麽熱望事實不是如此,但這不能叫我們相信與證據、判斷相違背的事。

比方說:我們有時會說這個人叫人不得不相信他。我們信任一個人,不會是因自己期望、情願或立誌要去信任他;同樣我們不信任一個人,也不是基於情感或意誌的。我們信一個人,因為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這人是可靠的。當理性告訴我們這人可信,我們就不得不相信他,縱使我們不甘心見到他為什麽如此可信,並希望若事實不是如此該多好。(例如:一個想脫罪的犯人,他來到他認為是公平、公正的法官面前,他會盡一切能力為自己表明清白。為什麽呢?因為他信任這個法官,並不是因為他甘願來到法官面前,或者他對這位法官有感情。)

當然,如果「信」僅僅是這樣一種贊同的話,那就和聖經所說的大有出入了。「信」有比贊同更廣的意思,但絕不會比贊同的意思更窄。多馬對復活後的主的信心,是對復活這件事的認同,但他的信不止這麽簡單,他從心中發出一句話:「我的主,我的上帝!」(約20:28)

(iii) 信是對基督的信靠

這是信仰的核心。雖然「信靠基督」在新約聖經裏不是最常出現的句子,但這句話無疑是指向了整本新約的中心教導。耶穌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而信他名的,耶穌卻不信任他們(約2:25),為什麽呢?就是因為他們的信不是對準基督,而是基於他所行的神跡而矣。來信靠「基督」這一呼召,不斷地在耶穌邀請人來跟隨他時表現出來,最明顯的要數這句寶貴的話語:「你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啊,到我這裏來吧!我必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應當負我的軛,向我學習,你們就必得著心靈的安息。」(太11:28-29)此外,聖經還有其他的用語來表達了同樣的意思--親自投靠主。約翰福音15:1-11說,信就是常住在主裏;1:12 說,信就是接受他,並且以完全的信心緊緊抓住他。

這樣的信心永遠是要付代價的,因為它要求我們向基督交出自己生命,這也是為什麽在符類福音書裏(即馬太、馬可、路加),耶穌從未把「信心」抽空出來講,而總是與跟從他或背負十字架等教訓一起提出來講的。他這麽做就是要告訴人,信心是要付代價的。信意味著實際承認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主,意味著為主的緣故舍棄一切,意味著犧牲,意味著事奉。

這就是為什麽新約會用摩西的生命來闡明信心的本質(來11:23-28)。對摩西來講,信象征了放棄世俗的榮華富貴和名譽地位,象征了忠心服事一群會經常發難的百姓,也象征了放棄罪中之樂而去與百姓一同忍受艱難。一個人會願意如此為信仰難為自己,到底是出於什麽動機呢?動機在於,他得到了「基督」這一更寶貴價值!「在他看來,為著基督受的淩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來11:26),這就是有信心之人的印記了。他單單抓住基督為救主,也將自己單單交付給基督,以基督為生命的主。

信心的種類

以上所說的固然是信心的特質,但信心還有其他層面的意思。真正的信仰特性和本質不在於信的本身而在於信的對象。信能叫人渾然忘我而進入基督,因此信的力量乃在乎基督的屬性。即使信心最軟弱的人,也和其他人一樣,有一位剛強的基督!

(i) 信心的程度

信心的程度有大有小。新約聖經提到「小信」(太6:30;8:26;14:31;16:8)和「大信」(太8:10;15:28)、軟弱的信心軟弱的和剛強的信心(羅4:19-20)、漸長的信心(帖後1:3)、無偽的信心(提後1:5)、健全的信(多1:13;2:2)、信心的確據(來10:22)、全備的信(林前13:2)和失落了的信(提前1:19)。信的對象是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永不改變的基督。但是我們對他的愛、對他良善的認識、對他道路的順從,以及對經歷上帝能力的大小,都會隨著信心的加強而增長的。強壯的信心是源自於他的恩典,並且能將我們從生活中一切的鉗制中釋放出來;強壯的信心能促使我們把從上帝而來的恩賜,發揮得淋漓盡致(羅12:3)。同時保羅也教導我們,要我們各自看自己信心的大小要看得合乎中道,不可只因別人的信心比我們的弱或者比我們的強(羅14:1)而輕看別人,或可論斷別人。在信心的大家庭裏,永遠會有改變、有成長、有進步,但有時也免不了會生病軟弱。信心在屬上帝的人心裏是有分別的,信徒不是個個像油印副本一樣的。教會永遠是依靠永活基督而堅立的。

(ii) 信心的類別

新約聖經暗示信心除了有程度上的分別,還有種類上的分別。因見到神跡而信主的(約2:23)不等於就是使人得救的信心。主對這種信心作不同的回應,是不足為怪的。同樣,主在快講完登山寶訓時,對那些奉他名行異能的人作過這番警告:「到那天…我必須向他們聲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3)。這會不會就是指保羅說的可以挪移大山卻沒有愛的信心呢?(林前13:2)很明顯,建基在屬靈恩賜上的信心不一定就是得救的信心。新約聖經斬釘截鐵地道明恩賜不是恩典,恩賜的實施是可以在經歷救恩以外發生的。這的確是對所有領受過聖靈恩賜之人的一個嚴重警告,無論他們領受的是講道的恩賜、治理的恩賜、牧養的恩賜,還是其他什麽恩賜。

真正的、使人得救的、叫人信靠的信心,即我們對上帝恩典有所回應的信心,是上帝救恩所賜的。無論你怎麽解釋以弗所書2:8:「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藉著信心,這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上帝所賜的。」(其實這裏說得很清楚,信心是上帝所賜的),保羅在以弗所書後面明確表示信心是「從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臨到」我們的(弗6:23)。這不是說上帝會代替我們相信,不然的話,我們都會變成消極的宿命論者了。是我們自己信基督,上帝不會、也不能夠替我們信耶穌。但我們之所以有信,乃是因為他先在我們心裏賜下了信的可能性。當我們說:「主啊,我信,求你幫助我的不信。」我們就是已經踏進了上帝這救恩計劃中的一個新階段了。

8  真悔改
上一章提到,信心和悔改是一組手牽手不可分割的教義。任何真正合乎福音的信仰經歷,都少不了這兩者其中一項。如果我們真的相信主的話,這樣的信就必須帶著悔改的態度;同樣,如果我們真心悔改的話,這悔改也必須帶著相信的態度。此外,這一組對上帝恩典的反應,不只是在新生命誕生時才形影不離地在一起,就是在我們今後一生的日子,它倆兒仍是繼續不斷地攜手同工,從不分離的。當我們不斷信靠基督時,我們也就會不斷認罪悔改。約翰加爾文對悔改的理解就是這樣的,他給悔改下了以下的定義:

悔改—真誠地以己歸向上帝的轉變,出於對上帝單純、迫切的敬畏,也包含了治死自己的肉體和舊人,並在聖靈裏作新人。

雖然到目前為止,我們只談到救恩起頭的種種經驗和信徒所嘗到的優惠,但我們不可忘記,悔改可是一生一世的事。舊約聖經中,悔改包含了多個意思。Nacham這個字,含有心中難過的意思,且有具體改變原有目的或作法的意思。有時,聖經用這個字來指因心中憂傷痛悔而產生的結果,並且帶有安慰、安撫的意味。或許可以這麽說,這個字所概括的意思就是指人在悔改後,將發現自己心靈得到了一種無比的釋放和安慰。這些話在舊約裏甚至可以用到上帝自己身上。神學上有個很重要的字“Shub”,就是「回轉」的意思,表示把以往的事拋諸腦後,永不再提。它所包涵的是一種很強烈的形象描繪,而且是用來形容被擄到巴比倫後再次回歸到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上帝向他們應許自己的同在。在這批人心中所存的,就是悔改的心,就是歸回上帝的心。

在舊約裏,一般來說,悔改總是和一些外在的表現連在一塊兒的(王上21:27;賽58:5;尼9:1;何7:14;拿3:8)。有時,在舊約的宗教觀裏,悔改一詞也被人訛誤成苦行的意思,他們以為單憑外表的愁眉苦臉,上帝就會受感動,又或以為悔改是一種可以換取功德的行為。舊約聖經半點沒有支持過這種的觀念,舊約從未給律法主義留過余地!又有的時候,悔改被理解成一種表面的、機械式的動作。何西亞的時代,人們就好像有這樣的表現,何西亞先知用了在整本聖經中被喻為最尖銳、最生動、最透徹的描述,來形容當時的以色列民:

來吧!讓我們回轉歸向耶和華;因為,他雖然撕裂了我們,但必定醫治我們;他雖然擊傷了我們,卻必替我們裹傷。兩天以後,他要使我們復原;第三天,他要使我們起來,我們就可以活在他的面前。(何6:1-2)

而上帝對這些話的回應是什麽呢?

以法蓮啊!我要怎樣待你呢?猶大啊!我要怎樣待你呢?你們的愛心像早晨的雲霧;又像瞬即消逝的朝露。(何6:4)

縱使以色列民對上帝的心意模糊不清,先知卻清楚認識到悔改是要付很大代價的。以賽亞先知把眾人指向上帝所要的那種悔改。這樣的悔改能結出道德行為上的果子,並且能帶來新生命。「你們要撕裂你們的心腸,不要撕裂你們的衣服。」(珥2:13)真正的悔改是發自內心的,不是僅僅外在的表面功夫。

在舊約先知的勸戒下,人們被召回頭,真心悔改,從心靈裏和道德行為上悔改。這種召人悔改的呼召,集中點則放在上帝與人所立的約上(正如何西亞書6:7所指出的)。以色列民是一群違約的百姓,他們必須回到上帝的約、和立約的上帝那裏。

在舊約裏,真心悔改的記號有三方面:

(1) 真悔改乃對主產生新的信靠:「你們得力在於平靜和信靠。」(賽30:15)

(2) 悔改結出的必然果子就是順服,在耶利米先知的時代,就提到這種順服的表現,耶和華說:「現今你們悔改,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自己的同胞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了約。」(耶34:15)

(3) 這種順服尤其表現在對邪惡之事的棄絕,並且回頭歸向所立之約的生活方式。人要聽從,轉離自己的惡道。(耶26:3;36:3)

這即是向整個民族發出的呼籲,也是向每一個個人發出的呼籲。以西結在這一點上所表達的,可謂再清晰有力不過了(結3:19;18:21,23,27;33:12,14,19)。如果一個人從自己的惡道中回轉,他必會發現這悔改所引向的是生命(結18:21-23)。你能看出以西結這句呼籲的邏輯嗎?「為自己造一個新的心和新的靈。以色列家啊,你們為什麽要滅亡呢?」(結18:31)所以,你看到了嗎?信心和悔改的前題是重生,這個道理,不只是耶穌在他的教導中才提出來的,連舊約先知也是這麽說的。

在一些英文聖經譯本裏,「悔改」(repent)翻了原文兩個字,一個是metanoesymbol,意思是叫人改變心意;另一個是metanelomai,其真正的意思比較接近「懊悔」(to regret),過於接近「悔改」(t板orepent)。

真悔改(metanoia)就是歸回上帝。這歸回使基督徒的靈命開始,也使基督徒的靈命的延續,一直到這靈命結束。悔改就是浪子從遠方回到父家,從此服事他,被他接納。浪子之所以會歸家,很明顯是由於被心中一種懊悔的意念所促使:「我父親有那麽多雇工,又有豐富的食物,我卻要在這裏餓死麽?」(路15:17)然而,我們在這裏所講的悔改,不僅僅是指懊悔。悔改是指一種「方向的扭轉」。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七章裏,他「懊悔」和「悔改」兩個字都有用到,並且清楚劃分了兩者的意思。他提到一種「沒有懊悔的悔改」(林後7:10),此乃憂傷的結果。但保羅也講到,人的心也許會感到憂傷,但不一定會向上帝悔改。

悔改所包含的要素

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中有一條問題問: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什麽意思?回答是:

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上帝所賜的救恩,使罪人因真正覺悟自己的罪,又確知上帝在基督裏的恩慈,就痛心懊悔,恨惡並離開自己的罪,歸向上帝,立誌竭力重新順服。

悔改包含些什麽呢?悔改的實際經驗和用情深度是會因人而異的,也會因各種各樣的人生背景和生活環境而各不相同。但在不同之中,有某些特征是相同的。

(i) 羞愧感的產生。

當我們認識到罪已經使我們墮落,而且更重要的是,罪已經奪去了上帝在我們身上所有的榮耀形象時,我們便產生出悔改的心。這悔改的心往往與一種自覺羞己辱神的感覺一起產生。所以保羅說羅馬的信徒會覺得有「現今以為羞恥的事」(羅6:21)。

(ii) 謙卑感的產生。

很奇怪的,當一個人開始為自己以往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愧時,他內心很可能會被他的傲慢所充斥,於是他開始為自己找藉口!他的心也就因此變得越來越剛硬。但當上帝叫我們真悔改時,我們則會感到無法狡辯,唯有在上帝面前認罪、謙卑降服在他的審判臺前(羅3:19)。

(iii) 憂傷悔疚之心的產生。

被上帝降服後,我們因看到了自己的現狀而會悔不當初,乃很自然、也很必要的事。我們會為自己曾經對不起上帝、對不起別人、對不起自己而感到痛悔不已。我們問自己:從前怎麽會浪費了那麽多的恩典,虛渡了那麽多的光陰呢!

(iv) 這一切還不能算是悔改。

這些只是為真悔改而鋪路。真悔改會產生一股對罪恨惡的心,也就是悟罪時的感覺,因為那時,我們嘗到了罪真正帶來的苦頭;這也是上帝光照人心時所作的工作,叫我們全面認清罪的醜陋和可怖。我們不僅為罪所帶給我們的後果和不便而懊悔,我們更會像詩人大衛一樣,說: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得罪了你,惟獨得罪了你;
我行了你眼中看為惡的事,
因此,你宣判的時候,顯為公義;
你審判的時候,顯為清正。
看哪,我是在罪孽裏生的;
我母親在罪中懷了我。(詩51:3-5)

我們也會像寇佩爾(William Cowper)那樣說:

我痛恨罪,
罪使你傷透心,
罪使你遠我靈。

(v)  還有一點常會被人遺忘,也許是由於這一點與以上四點看上去不屬同一類吧。真悔改一定包含對上帝赦免之恩的認識。

就好像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所言,我們悔改因為我們「確知上帝在基督裏的恩慈」。就是這恩慈,我們才懂得懼怕;也因這恩慈,我們得以從懼怕中得釋放。對這一點的闡述,最具代表性的經文要數詩篇130篇了。馬丁路得稱這篇詩作「保羅之詩」,也就是這個原因。在這首詩裏,詩人對自己的罪認識得極為深刻,幾乎要被這悔疚感所吞沒,他從深處向上帝發出呼求(第1節),他知道在上帝那裏有他犯罪的檔案(第3節),他也不能妄想自己能夠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第3節)。但是,他的盼望是:「但你有赦免之恩,為要使人敬畏你…耶和華有慈愛,也有豐盛的救恩。」(詩130:4,7)。只有當我們的雙眼不再註視著自己的罪,而是定睛在上帝的慈容上,看到他的赦罪之恩,我們才會開始悔改;也只有當我們看得到原來上帝是有恩典、有赦免的,我們才敢悔改,敢回到上帝跟前,敢與他契合。

因此,在新約裏,悔改被視為福音的禮物,是藉著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徒5:31;11:18;參提後2:25)。保羅說領我們悔改的是上帝的恩慈(羅2:4)。律法或許能使我們知罪,帶給我們一種罪疚感,正如讓保羅感受到的那樣(羅7:7-13)。但是,只有當恩典從水平線上升起來,把上帝的赦免展現在我們眼前,我們的心才會被上帝慈愛的陽光所溶化,以致能夠回心轉意歸向上帝。

悔改的記號

有關悔改的教導,聖經從頭到尾都很清楚地指出,悔改和道德表現是分不開的。那不只是一種對惡行的懊悔或者對罪過的覺悟而矣,而是回歸上帝,回轉去過一種帶有上帝榮光的生活。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信徒說:

「你們從前是黑暗的,現今在主裏卻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應當像光明的兒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你們要察驗什麽是主所喜悅的。」(弗5:8-10)

至於關於悔改之記號的經文,最具代表性的是哥林多後書7:8-11:

「雖然我在那封信上使你們憂傷,但我現在並不後悔;其實我曾經有點後悔,因為知道那封信使你們憂傷,雖然只是暫時的。現在我快樂,不是因為你們憂傷,而是因為你們的憂傷帶來了悔改。你們依照上帝的意思憂傷,凡事就不會因我們受到虧損。因為依照上帝的意思而有的憂傷,可以生出沒有懊悔的悔改,以致得救;世俗的憂傷卻會招致死亡。看哪,你們依照上帝的意思憂傷,在你們中間就產生了怎樣的熱情、申訴、憤慨、戰兢、渴望、熱誠、正義;你們在各方面都表明了自己在那事上是清白的。」

當然,這些詞句所指的,並非一般的悔改個案,而是在指一個集體的經歷,但是,哥林多信徒的悔改表現,給真正的悔改例出了標記。保羅在這裏提到七件事:

(i) 熱情(或譯作真切、迫切)

原文中spoude這個字,暗示哥林多教會的人開始在他們自己的現狀一事上,態度變得認真、正確了。他們態度之真切正好與他們要糾正的狀況成正比。從前,他們對待生命的態度是漫不經心,等閑視之的。如今,他們被更新了,對上帝顯明在他們眼前的罪,深深意識到了。因此,一個人為罪懊悔,永遠是從上帝的角度開始去看自己和自己的罪。人的心早已麻醉到對上帝漠不關心了,要對上帝的事有正確的反應,別無他法,只有先讓人清醒過來,從而產生出一股真切感。

(ii) 申訴(或自訴)

原文apologia是指為著對自己的指控而申辯。也許你們覺得這豈非說他們為自己辯護?這不是跟悔改的意思相距甚遠嗎?但保羅用apologia是說這個字有糾正錯誤的意思。由於他們的罪已經帶來了後果,他們現在關註到的是求上帝幫助他們去處理後果背後的原因,免得他們下次再被定罪。

(iii) 憤慨(或自恨)

這個字有自己惱火自己的意思。這是一種新的恨惡感,和他們以前所作的完全相反。在新約聖經中,這個字的動詞被用來表示不悅的意思(太21:15;26:8等)。

(iv) 戰兢

原文phobos是恐懼的意思。這裏沒有講恐懼的對象是什麽,也許對象是保羅也說不定!畢竟,在前一封信中,保羅對他們說:「你們願意怎麽樣呢?要我帶著刑杖到你們那裏去,還是以溫柔的靈,帶著愛心去呢?」(林前4:21;參林後7:8)也許這戰兢是對準上帝的,若然,就表示他們有渴望得赦免的心(詩130:4)。但因什麽懼怕,我們沒有辦法、也沒有必要知道。無論他們因什麽懼怕,我們可以看出這懼怕表明了一個真正被喚醒的心,而這顆心被帶了到上帝的真道下受管教。

(v) 渴望

一般這個詞不常會跟悔改連系到一塊。但根據上下文,我們也許能為保羅的思路找到一條線索。除了因罪而導致的與上帝的隔離和與屬他之人(尤其指保羅)的隔離以外,還有什麽能叫他們產生渴望之情呢?這也就是為什麽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把會友逐出教會是必要的;這樣做不但是為了達到叫那人得以重整之目的,其本身也是達到目的的方法,因為這會使被逐的那人因自己的現況而渴望恢復從前所享有的特權。

(vi) 熱誠(或熱忱)

保羅用的希臘文是zelos,即與英文的jealousy(妒忌)同一字根。它象征對某種事物專一的渴求。在這裏,這個渴求的對象可能是保羅或保羅對他們的情意。重新恢復事奉的意願,並且參與事工,與上帝所興起的仆人一同作工,正是真心悔改的一個記號。在我們所講的這段經文中,哥林多人表示悔改的其中一種方式,就是對保羅的勸勉作出了回應--因他那封信帶給他們的憂傷,引他們步向悔改之路(第8、9節)。

(vii) 正義

中文聖經和合本翻成「自責」,英文(Reversed Standard Version)翻成Punishment(刑罰)。乍眼望過去,不禁會叫我們大吃一驚,倒退三舍。其實這麽翻譯實在是個不幸。或許新國際版(NIV)的翻譯比較恰當些,它能帶出「準備好等候見到公義的彰顯」(Readiness to see justice done)這個意思。這詞含有「補償」的意思。就好像撒該,當他看見自己以往的罪過,他立誌要以實際行動盡量修補他的過錯,償還他的虧欠(路19:8)。悔改不單是建立在赦免上的新生樣式,也是深入探究以往,看看有什麽能補救的地方,靠上帝的恩典盡量去補救。

以上對悔改的分析足以告訴我們,悔改是一件何等徹底的事,它影響到我們的情感,但也涉及到我們生命的每一個層面,並且直斥我們對人、對上帝的關系。如果你以為悔改只是在剛信主時一次性的表現,那你就大錯了。悔改是指一生都要歸回上帝的目的,因此,我們要一生一世不斷悔改。

但這持續性的悔改仍然是有個開始的,就好像果實總是有種子的。這悔改的種子在我們重生的時候,也就是當基督向罪死的能力扣住了我們心靈時候,就種在我們裏頭了。靈性成長的悖論(Paradox)就在於,當信仰紮信得越深、喜樂和確信發得越大的時候,同時也是悔改來得越徹、對主的需要感覺越迫切的時候。上帝的目的很清楚,我們越感到自己的需求大,就越會發現再大的需要已經早在基督裏得到滿足了;我們越覺得滿足就越愛親近主;當我們越親近主,就會發現我們的心在說:「如果你究察罪孽,主啊,誰能站立得住呢?但你有赦免之恩,為要使人敬畏你。」

當馬丁路得把他的九十五條釘在威登堡教堂的大門上時,他很智慧地選了這句話作第一條:

當我們主、生命的主、耶穌基督說:「你們要悔改」之類的話時,他的意思是要信徒整個生命都要悔改。

然而,有一點是我們千萬不可忽略的,悔改的第一步就已經把我們帶到聖潔的上帝面前叫我們得以稱義這個殊榮裏了,此後,我們的信心和悔改的心會不斷進深。但稱義本身卻不是漸進的。我們下一章會講到,它在一開始就是完全的、無瑕的,也是一次性、不反悔的賜予了我們。

9  稱義
對福音的詮釋比許多人都深刻的馬丁路得曾經說過稱義這個教義決定了教會是否站立得穩。他說:「這一信條是教會的房頂,也是教會的房角石,單憑這一條就足以孕育教會、培養教會、建立教會、保守教會和維護教會。若是少了這一條信條,上帝的教會便不能存留片刻。」路得講得非常對。雖然,為了有助了解基督徒新生命的全貌,我們前面認定重生為最重要的教義,但是稱義卻是信仰的核心。它不只關系到教會的興衰,也關系到信徒個人靈命的堅立或頹落。我們可以說,如果對這一條教義解釋不夠透徹或者了解有誤,信徒靈命出毛病的可能性,比其他任何一條所帶來的都要容易。當上帝的兒女對上帝的關系失去平安時,對別人愛的關懷枯幹時,又或者對上帝的美善和恩惠漸漸模糊時,都是由於他不再從這口泉源中汲取力量。相反,如果我們在這條教義上紮穩根基,我們會一生享受平安喜樂。

何謂稱義

聖經裏,「稱義」或「算為義」含有成為義的、或者活在一個正確的關系裏的意思。相反,在希臘道德觀裏,義(或者作正直)是他們所推崇的四大美德之一(與節制、良善和勇敢並列)。而對希臘人來說,正直基本上就是指與社會上一般所接納的道德標準相吻合。但是,聖經中的義卻有更高的意境,成為義就是要正確對待上帝和上帝的律法。

「稱義」和「義」都是法律用語。在法庭裏,法官要問的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法律對庭上這個人是怎麽說的。在大英帝國,這個問題還有另一層意思:即這人與君主王權之間的關系現在是怎樣的。因此審訊的案件常常是這樣編檔的:
R vs Ferguson[即女皇Regina控被告人傅格森] 因此,當法庭宣讀判決時,正是在宣告這被告與法律之間的關系。

所以說,聖經中所說的稱義不是說去把一個人變為義的,好像把人的品德改變一樣,而是以宣判的形式算這人為義。也許你會覺得這樣不夠全面,因為這好像把稱義的教義貶為僅僅一項宣告而矣,稱義竟然變成了一個虛構的法律概念。其實這樣想不太正確。布澈南(James Buchanan)稱義教義經典著作之作者,把人作出的稱義和上帝所作的稱義作了個比較:

人間的法官所作的判詞只不過是一項宣告,這個判決不能說算這個人有罪還是無罪,只能在法律之下,宣告這人究竟有罪還是無罪,何況法官的裁判有時還會有錯誤,不是會冤枉好人就是讓壞人逍遙法外。但上帝不是如此,在宣稱一個罪人為義時,上帝作了一件沒有一個人間法官能作的事--他先把這個曾經是不義的人算為義,然後使他被稱為義。當然這一切都是按照他絕不失誤的、依據真理而行使的判斷。

也許你要再問:我們怎麽知道聖經中稱義是先算為義、再稱為義呢?我們可以提供多個證據來證明這一點。
有罪之人的罪。很明顯,定一個人的罪不是去使那人變成有罪的人,而是宣告他本身的罪,他是按照審判算為有罪的。相對而言,宣判無罪也不能是算人無罪,只能是宣告無罪的為無罪。(參箴17:15)

與「義」相關連的用語具有審判性的特征,例如創世記18:25強調上帝是審判全地的主;類似的話在詩篇143:2也出現過。

所有稱義的同義詞或代替詞都沒有「使之變成義」這個意思,而只有「宣稱、算為」的意思。(參創15:6;詩32:1-2,以及保羅在羅4:3,6-9中各自用到的兩方面的意思。)

有關稱義就是「當眾宣布地位的更改」這方面的最大證據,要數聖經對主復活的宣告。聖經裏,主的復活是他自己被稱為義的憑證(提前3:16)。我們總不可能從這段經文中得出結論說,主被稱義就是主的品格被改變吧!這段經文只能理解成,上帝透過基督的得勝和復活為他辯護,證實了他是義者,透過復活顯明了他和上帝之間名副其實的關系(參羅1:4)。

稱義的大能

有關這一點的實際重要性是不宜過份渲染的。福音的榮耀就是上帝宣布了人與他自己的關系(而非與罪的關系)回復正常了。但是我們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希望把人的品德稍稍地算到恩典之上,我們很容易就陷入這樣一種假設裏:我們之所以一直被稱為義,就是在我們人格品德上有可稱義的地方。但保羅的教導是,我們所做的沒有一件是足以叫我們稱義的。他在這方面強調得如此強烈,以致有人指責他,說他在教導人隨便生活也不要緊,反正上帝已經稱他為義了。上帝既然會按我們的本相稱我們為義,我們還何必講聖潔呢?我們至今仍會面對一項掙紮,就是我們要不要把福音中上帝如此的恩典帶給世界。你會問:這樣的信息,會不會叫人誤以為,我們把這恩典講得這樣便宜,是不是要告訴人,無論他們怎樣生活都不要緊呢?我們看到,法利賽人當時反對耶穌的理由正是如此!

稱義是不分程度高低的,但上帝在我們心中的工作則是有分別的。我們各有分別,讓上帝的靈在我們心中作工的程度也有分別。聖靈的工作是要把我們塑造成有基督的樣式,因此,無論人與人之間差別多大,他們或多或少也會像基督的。但是,要我們或多或少被稱義是講不通的。保羅不比你更稱義;本仁約翰漫長的悟罪經歷和被罪捆綁的經歷,也不能叫他比你更稱義。何況,稱義過後再沒有第二次的宣判了,因為稱義是末日審判全地的上帝把本來要等到那時才宣布的判決,提前到現在給我們宣告了;而我們本來應得的刑罰,也被提前提到基督的十字架那裏被他承受了。這就是杜普雷狄(Toplady)的偉大詩歌:From Whence This Fear and Unbelief(為何憂疑)中要表達的:

神豈未將我眾罪過
盡歸他兒子身上麽?
主已為我還清罪債,
公義之神豈會再來
要我再及重新償還?

你的救贖已完全,
沒有剩下一文錢
要我自己去承擔。
怒氣我今何足懼,
若我藏身你懷裏
靠你寶血來稱義?

你既為我領得赦免,
我惹怒氣已落你肩,
白白賜我免責恩典
神就不會兩邊追討,
先向你釘穿的手要,
再要我自己去消賬。

只有當我們認識到稱義與自然定律是相違背的,我們才會懂得真正感恩。按定律,不義的不可能自動被稱義、被宣告無罪。但稱義是不可能與上帝的本性相違背的。因此接下來的問題就是:上帝怎麽能夠既是公義的,又是會稱不義的為義的呢?

上帝何以能稱人為義?

上帝不是憑我們是何等樣的人或者我們做了何等樣的事來稱我們為義的。保羅在羅馬書1:18-3:20中,用了這麽長的篇幅要證明的就是,人是沒有辦法憑己力叫上帝悅納他們的。若是人真的想憑自己的建樹來換取些什麽,所能換取的只能是上帝的忿怒而不是被上帝稱義。羅馬書2:1-16提出四大原則,把這一點講論得入木三分:

人受審判是按照真理,根據事實而受審的。沒有一樣事可逃得過審判之眼的(羅2:2)。

上帝是按各人所行來審判的。由於「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所以,所有的人都被定罪(羅2:5-6)。

另外,保羅說上帝的決定是依照人對光的領受多寡來審判的(羅2:12-15)(這話常常被人誤解)。但這也毫不例外,對沒有律法而犯了罪的和有了律法仍然違背律法的,一律都被定罪。

最後,上帝藉著耶穌基督來審判人(羅2:16)。在主的光照下,人將毫無藉口。人若想以自己所成就的工夫來到上帝面前,所得到的只能是把自己永遠展露在上帝的審判之下。

新約聖經中唯一認可的稱義基礎,只有在基督所成就的事工上。當然,基督之所以會成就這事工,因而使我們之所以能稱義,其最終之因乃在乎上帝的愛。這裏請註意,我們一刻也不應容許自己的思想去肆意曲解聖經的教導,誤以為充滿愛心的救主使我們與一位勉強願意的父和好。但是上帝的愛,即單憑上帝的愛,是不能叫我們稱義的。法院裏的法官不能說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他的孩子,他愛這孩子就隨便稱他為義,宣判他無罪釋放了。要稱他為義還須滿足另外的一些要求。新約聖經提出這樣的論證:我們「因著上帝的恩典,藉著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為的是要顯明上帝的義….」(羅3:24-25)。上帝的愛是使我們能夠稱義的根源,而基督的死則是我們得以稱義的基礎。「我們現在….因他的血稱義。」(羅5:9),這是他順服的結果,他的血就使我們被稱為義了,正如他為我們的過犯被交去處死,又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一樣(羅4:25)。

這些要是都清楚了,你可能仍會問,基督所作的稱義之工為何能夠、如何能夠歸到不義的人身上呢?羅馬書開頭幾章講到的,人不虔不義應如何面對審判和現在不義的稱為義免受刑罰,前後如何協調呢?上帝是如此公正嚴明,怎麽能稱不義的為義呢?我們用三個步驟來回答這個問題,頭兩個是關乎基督所作的,最後一個表示基督與他的選民所維系的關系,以致他所成就的可以變成我們的,因而「因著這一人的順服,眾人也被列為義人了。」(羅5:19)。

基督過了一個完全順服上帝的生命。這種順服有時會被稱為「主動的順服」。他被「生在律法之下」(加4:4),並且一生以律法之仆的形象渡過。他道成肉身為人,但與一切有肉身的人不同,他不需要承受罪的代價而死,他是「聖潔、沒有邪惡、沒有玷汙、從罪人中分別出來」的(來7:26),因此他不必承受因違背律法而帶來的懲治。

縱使基督是無罪的,他卻被視作罪人看待。在路加福音有關耶穌受難其中一章書裏,就記載了五次有人親口承認耶穌是無罪的(路23:4,14,22,41,47),但是他竟然如同犯人一般被釘。初期教會看主受難這件事,不只是惡人之手的所作所為,更是上帝之手的工作。聖經常用的字有:他「被交在….」「被交給….」(參太20:19;26:15;27:2,18,26等)。保羅也用過同樣的句子,他說:「他連自己的兒子都舍得,為我們眾人把他交出來。」(羅8:32)。而舊約先知以賽亞講到受苦的仆人時,也用了同樣的觀念,他說耶和華喜悅把他的仆人壓傷,使他受痛苦(賽53:10)。這種受苦的經歷,即基督好像因違背上帝的律法而被定罪受苦的經歷,我們常常稱之為「被動的順服」,用「被動」不是說主不願意主動地順服下來,而是說他的順服是以一種對上帝的旨意心甘情願接受的形式表現出來的。

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受罰,解開這一個迷的鑰匙,就在上帝所建立的基督與他選民之間的契合上。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的兄弟,以致於他能夠站在人的地位上,以人的身份,以他一生的順服,尤其以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代表人,代替人。他替我們承擔了罪,為我們還清了的債。在聖經多處地方特別強調到這個易位的發生,基督站在我的位子上承受本應由我來受的刑罰;而在上帝面前,我就站在基督本來的地位上,以致我受到了基督該得的宣判--我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了。這種位子的易換,從耶穌被指控的兩條罪名上來看,尤其顯著。耶穌被定的罪名,就是人在伊甸園中犯下的罪,人渴望成為上帝,違背上帝的聖律,這就是對上帝位格的褻瀆,對他慈愛權柄的叛逆。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就連對我的救主的控罪,也表明了他不是在該亞法和彼拉多的審判席前,為自己的罪行被定罪,而是站在至高真神的審判座前,代表兼代替罪人領受宣判。所以,在基督裏有這樣一種奇妙的地位對調:他站在不屬於他的位子上,被定罪成為罪人,以致於我們能夠站在不屬於我們的地位上,被上帝稱義,在上帝面前成為義人。保羅說了一句新約聖經中極其激烈的話:他「替我們成為有罪的」(縱使他自己是無罪的),目的為要使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的義。他自動、甘願地做了上帝咒詛的對象,為要使我們得以免去上帝的咒詛(參林後5:21;加3:13)。這就是稱義的意思了!

然而,這麽偉大的教訓,我們有時不把它當作一回事,沒有感受到在我們身上應有的震撼。舉例,有人說「稱義」(justified)就是「好比我從未曾犯罪」(just-if-I’dneversinned)。別說這句話毫無半點屬實,它對聖經的教訓也是極不公平的。為什麽這麽說呢?因為這話沒有充份有力地指出被稱義的人原是一群不義的和有罪的人,而這一點正是聖經教導的核心,也是稱義教義的榮耀。另外,這麽說,是沒有把稱義的全貌展示清楚,因為稱義不僅是把我帶回原本的地位而矣,稱義的教義不只是告訴我們,我們欠的罪債已經還清了,更告訴我們,我們如今領受了基督的義!我們不再像亞當一樣,從頭再來一次;我們現今是在基督裏。在上帝眼裏,我們不單止是無罪了,而且尤如基督一般的有義,因為我們這義是從基督裏領受的。你有這樣的信心嗎?這是聖經要我們相信的,並且也是叫許多人得到確據的真理:

主,你寶血,你的義,
是我美麗,我的錦衣,
在寶座前,服此盛裝,
擡頭歌唱,歡樂不已。

你已全然為我除去
罪過、責難、羞恥、畏懼,
審判大日欣然站立,
主所稱義誰敢問罪?

聖潔、溫柔、無罪羔羊,
父懷中來,真神之像,
竟為我死,竟贖我罪,
欠主之恩,何以還償?

聖潔義袍永不褪變,
天地可易時空可遷,
歲月無法改其榮美,
基督義袍永遠新鮮。辛贊多夫(Nicolaus Ludwig von Zinzendorf)《我主耶穌是我的義》

正是由於這樣的一種認知和信念,我們前面一開始才會說稱義是沒有程度之分的,也不會有陰晴圓缺之變的。只有當我們抓住這些原則;只有當我們認識清楚稱義是我們在基督裏獲取的,因此我們和基督一樣確切完全的被稱為義;並且只有我們確信這稱義是白白得來,不能用功勞換取的,我們才能夠享受與上帝越來越深的和諧與平安,並且進而歡喜快樂盼望得上帝的榮耀!(羅5:1-2)

因信稱義

上帝因為基督所作的,公平公正的稱罪人為義。基督成為我們罪的贖罪祭(約壹2:2)。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凈我們脫離一切的不義(約壹1:9)。但是基督的義如何能變成我們的義呢?答案是藉著在基督裏的信。

稱義之道在舊約很早的篇幅中就提到了。保羅在加拉太書和羅馬書,就提到亞伯拉罕,以他來例證稱義的教義。猶太人問:「亞伯拉罕不是靠行為稱義的嗎?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不是照著我們祖宗的腳蹤行嗎?他豈不是因他所行的討上帝喜悅,所以蒙上帝稱義嗎?」保羅的回答是一個斬釘截鐵的「不」!
亞伯拉罕不是因行為稱義,這一點聖經講得很清楚,他被稱為義人是因為他信上帝(羅4:1-3)。亞伯拉罕的子孫就是那些有信心的人(加3:6-7)。況且,亞伯拉罕不是因行割禮而稱義的,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他是在被稱義之後而不是在此之前行割禮的(羅4:9-12)。那麽,他難道不是因遵行律法而被稱義的嗎?保羅又重新亮出他的底牌:律法只能定人的罪,律法揭示出人的罪和罪的本質,這樣亞伯拉罕又如何能憑律法稱義呢?(羅4:4)。何況,正如他向加拉太人所說的一樣,若有人以為靠律法可以稱義,就表示這人在聖經知識上的無知。律法是在亞伯拉罕蒙應許、因信稱義後四百三十年才賜下來的。而事實上,律法是「加上的」(加3:19),是從「側門」進來的,為要叫人知道依靠稱義的應許是何等的必要。律法既然是為了揭示罪惡而被賜下的,怎樣能帶給我們稱義呢?那些猶太人(以及許多後來的人)不止是對信心誤解了(這信心是他們根本不去依靠的),也是對律法誤解了(而這律法則是他們所依靠的),所以保羅才會如此大聲地疾呼。

信心只是一道工具

我們把討論集中到信心這個題目上,你可能因此會誤會,以為我們稱義是因為有信心。希臘文新約聖經用了很豐富、很多樣的方式描述信心和稱義的關系。但有一種表述是從來未曾出現過的,新約從來沒有講過稱義是由於、是基於、或是根據「信心」。(英文R.S.V.版本把羅馬書3:30翻成:「因為他們的信心,稱受割禮的為義。」但同樣一句話,在羅馬書1:17則被翻成「藉著信心」。[譯者按:在中文聖經中,常用到的是「因信稱義」,而「因」這個中文字在這裏的意思是很含糊的,它有「藉著」、「透過」、「通過」的意思,也有「因為」、「根據」的意思。正確的解釋應該是前者。]信心向來都只是一項工具,一條渠道,藉此我們可以領受恩典和被稱為義。萊爾(J.C.Ryle)對這一立場作了很生動的表達:

真正的信心是沒有任何功德可言的,或在最高層的意義上不能稱作「一種行為」。它只不過是伸手把自己交付給救主,好像妻子倚偎在丈夫懷裏,病人領取醫生開的藥….而矣。這沒有給基督帶來任何好處,所帶來的只有一個罪人的靈魂。這個動作不能付出什麽,不能貢獻什麽,不能償還什麽,也不能成就什麽;反之,它只是在接受,在領取,在收納,在抓住,在抱緊基督所賜下的稱義的恩惠大禮,並且在每一天更新的生活中享受這份禮物。

信心使人無可誇口

我們要再進一步斷言:如果稱義是藉著恩典,那麽人就沒有在上帝面前誇口的余地了。這一點也就是保羅用了很激動的語氣反問的一點:「這樣,有什麽可誇的呢?沒有可誇的。」(羅3:27)如果稱義是藉著信心的話,那麽它一定也是藉著恩典的,既然是藉著恩典,那麽就無功勞之可言,因此也無可誇口了。

信心包含了保證

保羅最後強調的一點是,稱義是恩典,是用信心來領受的禮物,以致上帝可以保證他救恩的應許。如果救恩是要靠行為來成就的,那麽人就無法獲取救恩了。即使可以獲取得到,所得的始終是會腐朽的,除非這人可以一直不斷的靠行為稱義。感謝主!幸虧不是這樣,救恩是藉著基督所作的而不是我們所做的。因此,上帝才能夠向我們保證這個效果。上帝保證這救恩歸於我們的,因為上帝不撒謊,他的恩賞和呼召是決不會反悔的(羅11:29)。

一個知道自己已經被稱為義的人,是一個有無限信心和確據的人。他知道無論他有多大的失敗軟弱,都不能改變上帝的判決。這是在永恒裏不變的定案,是絕對有保證的:

主外別無避難所,
無助靈魂向主托,
求主切莫將我棄,
仍舊安慰親扶助。
我心惟有主可恃,
我援全由主所賜,
我頭無遮身無蔽,
求主聖翼來覆庇。

主啊!你是我所需,
夠我一切還有余,
軟弱、跌倒你扶持,
疾病、瞎眼你醫治。
你名至義至聖潔,
我全不義沒良善,
罪中墮落滿罪汙,
惟主救贖顯恩慈。

主前我遇浩瀚恩,
恩廣足蓋我罪深,
醫治恩泉望湧流,
洗我汙穢滌我心。
主是永遠生命源,
流進我心成活泉,
主乃湧泉溢我靈,
千秋灌溉流涓涓。
查理斯¡衛斯理(CharlesWesley)《耶穌我靈好朋友》Jesus, Lover of My Soul

請問還有什麽事比這更奇妙呢?有!就是稱我們為義的、作審判官的上帝,現在以父親的身份,邀請我們進入他的家讓我們作他的兒女。

10  作上帝兒女
相對來說,有關被上帝收納作(Adopt)他兒女這方面的教義,寫書的人不多。一百多年前,有一位在當時相當著名的蘇格蘭神學家康吏胥(Robert S. Candlish)曾經寫過一部關乎這方面題目的作品。他那本書在當時蘇格蘭的神學派系中,引起了極大的爭論。他那部著作的主題是「上帝為父的身份」(或作:「上帝的父職」The Fatherhood of God)。接下來,他還發表了一系列講章,分別以「信徒為子的身份」(或作:「信徒的後嗣位份」)和「信徒彼此間為弟兄的身份」(The Sonship and Brotherhood of Believers)為題。但自此之後,就再沒有什麽人著墨在這類題目上了。其原因,很可能是聖經有關上帝之父職這方面的教導,已經被普救論所取代了;也就是說,人既然在本質上是上帝的兒女,那麽又何需被上帝收納作為他的後嗣呢?

的確,每當一個偉大的教義被誤用時,這教義就難免傾於為人所貶抑。因此,福音派講臺上的信息,一直缺乏強調上帝的父職、以及與其相對的、作上帝兒女這方面的教導。人們生怕給人誤會他們是在宣揚普救論。除此之外,當然還有別的原因,例如,許多人在研究救贖的教義時,常常把「被上帝收納」或「成為上帝後嗣」這個觀念,不是跟「稱義」就是跟「重生」視為同一件事來看待。所以,在一開始的時候,我們就要先分清楚,收納不是稱義,收納也不是重生。

非稱義也

有些神學家把收納說成是稱義中的「積極因素」。無疑,新約聖經的確從來沒有把稱義和收納分割開來,但也沒有把兩者混為一談過。試用人的常識來想想:一個人在被宣告無罪之後,你很難想像他竟然會冒起一個被收養的念頭吧!稱義和收納兩者間簡直是風馬牛毫不相幹的事。難道當一個法官在宣判被告人無罪釋放時,就表示他必須得把這人帶回家,讓他享受一切作自己兒子的特權嗎?恐怕很少會有被告人有這種的癡心妄想吧!然而,聖經用了這些不同的詞匯,目的是要讓我們對上帝豐富、多重的恩典有更寬闊的了解(彼前4:10)。當救恩的光芒透過聖經文字的三棱鏡時,聖經豐富的詞匯就把這道光析射成一片絢燦的光譜,每一道色彩都有它獨特的榮美。收納教義中所強調的我們和上帝之間的關系,是在稱義教義中找不到的。

非重生也

收納也不是重生。新約的眾使徒在他們的書信中把這兩樣分得很清楚。使徒約翰所寫的是最明顯的例子,他說對於那些「不是從血統生的,不是從肉身的意思或從人意生的,而是從上帝生的」人,上帝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為上帝的兒女。」(約1:12-13)。在這裏所提到的後嗣位份包括兩件事:首先是我們被重生,因而獲得足以成為上帝兒女的本質;其次是上帝賜予我們一種權利,叫我們獲得真可以作他兒女的位份,好與我們新獲得的這個本質相對應。約翰壹書3:1對這一點講得更清楚些:「你們看,父賜給我們的是怎樣的愛,就是讓我們可以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了!」約翰這話的意思是,我們被稱為上帝的兒女因為我們被上帝收納了,但這不只是一個虛有的頭銜,而是我們實實在在可以經歷得到的福份。這個名份與我們重生以後的心是相匹配的。上帝作了一件不是人能做的事--他在收納我們為兒女之余,更把父自己的本性賜給了我們(彼後1:4)。跟稱義同一個道理,被神收納是沒有程度高低之分的,反之,收納所表達的,乃是上帝賜給我們的新位份。要完全體會這個位份的榮譽,只有等到我們在榮耀裏完全披戴基督的形象時才行(羅8:19,23;約壹3:2)。對收納的教義認識清楚了,就應該表示我們對上帝的美善和上帝的慈愛等觀念有了無比豐富的加增。

上帝收納我們為後嗣的含意

雖然說,收納(或後嗣)都是保羅專用的詞匯,新約聖經其他地方也提及過作上帝兒女這個概念。保羅在加拉太書四章5節,以弗所書一章5節,以及羅馬書八章15、23節和九章4節,均明確用到這些詞匯,但是每當他講到上帝為父時,這些思想都一並湧現出來。成為上帝後嗣,就是指重生之大能將上帝生命的種籽種在我們心中(約壹3:9);成為上帝後嗣,就是對我們已是他兒女的一種宣告。

收納的背景

被上帝收納這個概念究竟從何而來?根據舊約的家庭生活方式,沒有任何律法條文提到有關收納、領養的事。那時的家族結構,在性質上根本沒有收養的必要。即使以色列被稱為是上帝的兒子(參何11:1),但這稱謂是指出於上帝的創造,不是指上帝的收納。即使舊約中有提到作君王的是上帝的兒子,但這也不是從家的這個觀念而說的。

新約聖經中收納這個觀念,大致應該是從羅馬律法典中套用過來的。保羅身為一個羅馬公民(徒22:27-29;23:27),對羅馬的法律應當是相當熟悉的。羅馬當時的社會和我們現在的不同,他們那時訂立收養法的目的,不是為了保障被收養孩子的權益,而是完全以收養人的利益作出發點。(當然你也可以說在我們今天的社會中,領養父母也獲得了許多的利益。這話不錯,但這不是領養法最主要的精神,領養法主要是為了保護被領養的孩童。)那時就有些案例,講到有人收養了比自己更年長的人,目的是為了產業的繼承!收養比自己年幼的人,也被視作是為自己防老的好方法。有趣的是,保羅有提到收納這個觀念的書信,全都是寫給在羅馬法律管轄下之區域的信徒(加拉太、以弗所和羅馬本身區)。在此,我們不妨用羅馬的這個法律背景,來作為我們個人的提醒,就是說,即使基督徒生命的最高權利,也不可只用作我們自己的享受、只用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所有的恩典最終都應當用來榮耀上帝。在上帝立我們為他後嗣一事上,他乃是為他自己的緣故,在我們身上重新恢復了他兒子的形象,即那在人墮落時被破損失落了的形象。

上帝收納之舉動

我們被收納為後嗣,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這裏頭包含了兩個基本步驟,當事人舊有管轄權的失效和當事人新得管轄權的豎立。即使新約聖經中有些地方沒有用到收納這類字眼,但這些概念則不難找到。由罪所建立起來的國度必須被拆毀,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林前15:56),罪利用律法作為杠桿支點來操縱人的生命(參羅5:20;7:7-13);罪也對人宣稱其合法管轄權利,因為人因自己的悖逆已經自動放棄了自由權。如果上帝的收納要長期有效,黑暗的勢力和權能就必須要被粉碎。這一點上帝已經在基督裏做到了(參羅6:1-4)。但單憑這一點還不夠。上帝為我們開創了一個與他自己的新關系,他立我們為他家中的嗣子,賜給我們只有真正兒女才能享有的權利和殊榮。而事實上,康吏胥在他那本《上帝的父職》一書中,甚至說到,我們所享有為後嗣的權益,和基督所享有的那個並沒有什麽分別,唯一的分別只在於基督比我們先嘗到這種福份而矣。你不難想像為什麽這句話會引起那麽大的爭辯。其實,無論在當時也好,在現今也好,最大的困難就是,人們很難證明康吏胥這句話那裏不合乎聖經。或許康吏胥的言論超出了聖經所記載的範圍,但你很難說他的言論是違背聖經的。他希望把我們的視線提升到一個地步,讓我們好好看清上帝認我們作兒女這尊榮是何等的奇妙。他這一出發點還是值得稱贊的:

看哪!何等奇異厚賜,
父神親手予施。
本為罪惡之子,
竟成父神後嗣!

收納的重要性

我們前面談到稱義的時候,看見在舊約和新約裏,得救的方法都是一樣的--本乎恩、藉著信。對聖經作任何其他的詮釋,都會叫我們在對上帝的性情和對聖經的理解等事上出岔子。但是,如果我們只認定新舊約的一致性,這也會造成對聖經認識的失衡。舊約和新約,在對啟示的清晰度、啟示的完整性、經歷上帝的深度等方面,都有極大的分別。兩者的分別不在於救贖的事實,也不在於救贖的方式(彼前3:20;羅4:18-25),而是在於經歷救恩的深淺多寡。舊約和新約之間不單有延續性--舊約的預言在新約的基督身上應驗--而且從舊約到新約有著難以計算的恩典倍增。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舊約的信徒若不跟我們連在一起就不能達至完全(來11:40)。

有關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新約聖經中講到時代的劃分這方面來看。保羅列出了一大串上帝定人罪的判詞後,在羅馬書3:21,他告訴我們一個新事件的來臨:「現在…..上帝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羅3:21)。在基督裏,上帝所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祝福臨到了外族人(加3:14),並且一個更美的約、更美的應許開始了(來8:6起)。

不過,舊新兩約之間最大的分別,乃在於人與上帝相交的性質不同了。在舊約,即使最偉大的聖徒也未敢與上帝建立一種親密關系,親密到一個地步,好像父親與孩子之間的關系那樣。許多學者都指出,耶穌的教導中最特別的一點就在這裏。也正是這樣的一種關系,突出了這新紀元的特色,帶我們達到了屬靈經歷的頂峰。試想想,我們居然能稱這位宇宙萬物的創造主為「阿爸,父!」這是何等大的特權!這簡直不是數學計算能推算得出、理性思維想像得到的事。這就是為什麽說,除了希伯來書2:13引用以賽亞書8:18對耶穌的描繪以外,你很難找到有同樣感人的畫面。那段經文描寫到主列席在敬拜的會眾中,帶領著眾人敬拜,他向父舉起雙手,揚聲歌頌,與眾聖徒一同歡樂,他說:「看哪!我在這裏,這就是上帝賜給我的兒女!」

這種與上帝的契合,乃聖靈的工作所結出的果子,也是基督救贖之工的成果。當耶穌提到「活水的江河」時,約翰註腳道:「他這話是指著信他的人要接受聖靈說的;那時聖靈還沒有降臨,因為耶穌還沒有得著榮耀。」(約7:38-39)。雖然所有的聖經譯本把約翰這段話的意思都表達清楚了,但這些翻譯卻沒有把約翰這段話的力度很適切地翻出來。約翰這段話更準確一點應該這樣翻:「那時還沒有聖靈」(Up to that time the Spirit was not)。當然,約翰絕不是想說聖靈不存在(參1:32-34),他要強調的是主在世的那些日子和聖靈降下來的日子,兩者之間根本上的區別。約翰在後幾章書裏就把這個重點作了較全面的突出。當耶穌要離開門徒時,他說他不會「撇棄」他們(約14:18)。希臘文原文用的字是orphanos,而新國際版聖經就幹脆翻成orphans(孤兒)。門徒一直所接收到的信息就是,當上帝的聖靈來了,他會帶著基督所有的恩典來。不但如此,他會叫人打心底裏覺悟到,他們有一位父在天上深深愛著他們。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所提到一切有關父的事,如今他們透過聖靈的工作,都能親身體驗了(參太6:5-14,25-32)。正如耶穌很獨特地提出上帝為父的這個觀念,當耶穌的靈進入門徒的心時,他們同樣會以一種嶄新的方式體會呼叫「阿爸,父」是什麽滋味(羅8:15)。

其實,我們若想正確了解作上帝後嗣的特權,就必須先對聖靈身為「使人成為上帝後嗣的靈」這方面的事工有所認識。

立嗣的靈

保羅在兩處地方講到,聖靈的工作與我們成為上帝後嗣一事,兩者之間的特殊關系。在加拉太書4:1-7裏,保羅講到上帝作的一件新事,把我們帶進所立的新約裏,在羅馬書8:12-27,他講到我們如何親身經歷這位立嗣的靈:

蒙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接受的,不是奴仆的靈,使你們仍舊懼怕;你們接受的,是使人成為嗣子的靈,使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親自和我們的靈一同證明我們是上帝的兒女。

羅馬教會的信徒早已經知道那「仍舊使人懼怕之奴仆的靈」是什麽。保羅在這裏也許是指從前他們深深覺悟到自己有罪,認識到自己被罪所困,而且為此極度畏懼的光景。但是這福音已經帶給他們釋放,並且他們已經接受了這立嗣的靈。他們現在已經進入了一種特權裏,這特權是用寶血買回來的,可以叫我們認基督為長兄,認上帝為父親。

聖靈同在的記號:立嗣的靈與人同在時有四種記號:

(i) 被上帝的靈所帶領(羅8:14)。就好像父親引導自己的兒女一樣,(意思就是說,兒女在日常生活當中發現,父親的心意往往是決定他們自己如何處理事情的主要因素),上帝的靈也同樣地引領上帝的兒女:「蒙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羅8:14)。但保羅這裏所講的引導,是有一個清楚特定的內容的。這引導是與聖靈密切有關的,並且在13節說,這引導是為了「治死身體的惡行」。聖靈所作出的引導是對罪毫不含糊的拒絕。若有人一方面宣稱有立嗣之靈在心中作工,而另一方面卻仍在罪中作樂,他是在自欺欺人。收納人歸父家的靈也同是那位保羅之前提過的,聖潔的靈(羅1:4)。聖靈的同在給我們帶來一種對待罪惡的新態度。凡用這種新態度看待罪惡的人,就表示有聖靈與他同在了。

(ii)  會呼叫「阿爸,父」(羅8:15)。正是在這一點上,許多人產生了種種誤解。有人說,這認我們為兒女、又讓我們有為上帝兒女確據的靈與我們同在的證據,就是當我們在上帝面前有一種很平靜的感覺的時候。無疑上帝的靈是會賜給我們這樣的福氣的,但是羅馬書8:15所形容的絕不是這樣的一種泰然的經驗。保羅是說信徒會呼叫「阿爸,父」的!原文用的動詞是krazein, 而在新約中,這個字表示大聲地呼喊,通常是指在極度痛苦中所發出的大叫(參可15:39,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的叫喊;啟12:2,婦人在生產時候的叫喊)。這裏給我們的圖畫,不是一個信徒很平靜地依偎主懷,好像天真的兒童安睡在那裏一般,而是像一個跌倒在地上的孩子,痛地大叫:「爸爸!爸爸!」那樣的情形。這種呼叫,就是擁有立嗣之靈同在的記號,這表示在信徒有需要的時候,我們會仰望我們在天上的父。

(iii)  有聖靈的印證(羅8:16)是所有經文中最難理解得無誤的經文之一。約翰衛斯理的父親對衛斯理說,此乃基督教信仰的真正憑證。他父親這話實在有一定的道理。這種印證常被解釋成一種很神秘的內在聲音,這聲音帶給信徒安慰和確據。還有一些人認為這是指聖經的見證,聖靈只透過聖經向人說話。看來對保羅這話最佳的理解應該是,這聖靈的同證與其他和聖靈有關的經驗一樣,(例如那治死罪惡的經驗和危難中仰望父上帝的經驗),在這種實際體驗中,保羅說聖靈很主動地在我們心中證實,讓我們感受到自己已經是上帝的兒女了。

(vi)  有立嗣之靈內住的人,會在今生發出嘆息(羅8:23)。不止是被造之物會嘆息(22節),聖靈自己會嘆息(26節),我們自己也會嘆息。這裏講的嘆息不是指13節中信徒在與罪搏鬥時的嘆息。羅馬書八章所提到的嘆息是具展望性的。受造之物往後看,為它們將來要得的自由而嘆息;聖靈往後看,為他所禱告將來要成就的而嘆息;而信徒嘆息則是為了他們將來所能完全經歷到的救恩。我們大可與瓦茲(Issac Watts)一同唱這首詩歌:

蒙恩的人已發現,
永生榮耀今世見,
屬天種子斯土栽,
信望澆灌果實堅。

我們在今生就能透過聖靈享受到這樣大的救恩。但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到上帝的產業得贖。」(弗1:14; 參羅8:23)。由於我們今生不能體驗到救恩的全部,所以我們嘆息,渴望那日的來臨,到時我們可以飲於整條活水的江河,而這江河就是我們現在已經開始稍微經歷到的那條。

只有現在對這種的經歷心中有數,才能覺悟到自己已經是上帝的兒女了,並且欣然享受這立嗣之靈的工作。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會同時發現做上帝兒女不但有權利可享,也有責任要負。

權利與責任

新位份。我們現在渴望與歷世歷代、各方各族的人一同進入上帝的家。在人的社會中,找不到有這樣的契合。我們共同擁有一個新的名份--如今我們是上帝的兒女,而不再是魔鬼之子(約壹3:10),或者悖逆之子(弗5:6),又或者可怒之子(弗2:3)了;我們獲得從上帝家裏延伸過來的一切特權和享受--與上帝親近、認識上帝(英文“familiar,(認識)”和“belonging to the family(屬於同一個家庭)”有同樣的意思);我們可以坦然無懼、自由自在地來到他面前,並且確知父上帝的慈手會叫萬事互相效力,叫他自己的兒女得益處。

而我們相應的責任,就是要像他,並且要向他所有的兒女流露出他的愛,因此要以愛、以憐恤、以開放和溫柔的態度對待其他上帝家裏的弟兄姊妹。當我們認識到大家彼此是弟兄姊妹,與我們一樣同是上帝愛的對象時,我們就要從心裏對他們發出一股深切的愛。這一點實在是我們常常容易忽略的。

對上帝之眷顧的新觀念。耶穌說:「在你們祈求以先,你們的父已經知道你們的需要了。」(太6:8)。這樣基本的真理,我們卻很少認真地去默想。彼得花了多長的時間才能夠以個人的親身經驗印證這句話!因此他最終能夠用這句話來鼓勵歷世歷代的信徒:「你們要把一切的憂慮卸給上帝,因為他顧念你們。」(彼前5:7)

我們的責任就是要放下憂慮,把它們帶到我們的父跟前,確知他會顧念我們,凡事交托給他就行了。

對人生終極的新觀念。我們最終的一切特權都有待將來完全體驗,因為雖然我們已經經歷與基督同為後嗣所享的基業,更多的好處還在後面!因此保羅把作上帝兒女和上帝的一系列救贖行動連在一起來講,上帝的救贖計劃只有在榮耀裏才會完成(弗1:5,11,14)。這方面的責任,在這一節經文裏講得很清楚:「凡對他存著這盼望的,就潔凈自己,像他一樣的潔凈。」(約壹3:3)。當我們覺悟到自己是被上帝收納作他兒女的,就應當約束自己以表彰他的性情,因為有一天我們會永遠住在他家裏。既然如此,我們必須樂意分享我們的長兄基督的生命樣式,因為:

既然是兒女,便是後嗣;是上帝的後嗣,也和基督一同作後嗣。我們既然和他一同受苦,就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8:17)

我們若能堅忍,就必與他一同作王。(提後2:12)

11  與基督聯合
這本書的每一個主題,都旨在讓讀者更深、更清楚認識成為上帝家中一份子的意義。身為基督徒,這是我們必須認清的事,我們要清楚看到在基督裏的新生命是何等榮耀尊貴,而且這樣的確據是真實的。大多數信徒常遇到的危機是,我們覺得這救恩對我們好像沒有產生作用,我們還不是會跌倒、犯罪、大大虧負那在基督裏屬乎我們的至高呼召?聖經鼓勵我們從新的角度,更寬更廣地認識上帝為我們已經成就的,以及他正著手在我們裏頭成全的。

在這一章裏,我們來思考一個信仰生活的核心教義,這教義也是與我們前面所講過的每個教義密切相關的,它好像一個扣環,在中間把所有其他的教義都和諧地串連在一起。新約聖經,在講著講著的時候就會回到這個主題上來--基督徒是與主基督聯合了。

在基督裏

與主聯合常被形容成「在基督裏」。保羅稱他的收信人為「聖徒」--被上帝、也是為上帝分別出來的,而他也總是同時稱他們是「在基督裏」或「在基督耶穌裏」(林前1:2;弗1:1;腓1:1;西1:2;帖前1:1;帖後1:1)。與此平衡的另一方面,就是要強調基督也在信徒「裏」(參羅8:10;加2:20;西1:27)。這些表述都顯示出我們的主與他子民之間的聯合是何等的密切。這是福音啟示給人最大的奧秘之一(西1:27)。這也只有透過上帝的啟示才能夠了解。

與基督聯合是所有屬靈經歷和屬靈祝福的根基。這一切是「在基督裏」賜予我們的,也只有「在基督裏」的人才能經歷得到。保羅對這一點的強調尤見於以弗所書1:3-14,(這在前面第二章講到救贖計劃時已經提過了。)這12節經文在希臘文原文裏實際是一句很長的句子。保羅寫的時候,被上帝這般豐富的福份所吸引,以至他連停一停筆的機會也沒有。他說,我們在基督裏得到了祝福,例如在基督裏我們蒙上帝揀選(第4節),得恩典(6節),蒙拯救(7節),與上帝和好(10節),蒙他預定將來(11節),以及受他印記(13節)。基督徒的生命由始至終都是以基督為中心的,並且我們也要不斷地仰望他來支取我們一切的需要。所有的屬靈福份都在基督裏,只有當我們(用保羅的話來說)「在基督裏」,這些本來在基督裏的福份才會被我們在實際經歷中體驗得到。

與主聯合之教義背景

「與基督聯合」這個概念是如何成為保羅神學的中心思想呢?曾經有學者辯論說,這個概念是保羅從異教「神秘」宗教中套用過來的。但是,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多方流露出他切切想見主面的心情,而且他的書信多以舊約為背景,我們若忽略這些因素不看,就斷言他的思想是受了異教影響,這是個武斷。畢竟,經文的前文後理已經可以提供足夠的背景了,並且要找出這個背景也絕非難事。

請大家註意一件事,契合(Union)與相交(Communion)是舊約上帝與他百姓之關系的中心。用來表達這個觀念的比喻之一就是婚姻。上帝與人立約就等同於夫婦的婚約,並且上帝也常用婚約來解釋他與人所立的約。在以賽亞書裏有一段感人的描述,先知講到以色列的創造主,向他不忠的妻子呈明他自己的信實(賽54:5-8);耶利米也提到上帝是他百姓的丈夫(耶31:32);何西亞書也是建基在同一個概念上的。

舊約聖經也常提到一個代表性(Representative)或者合共性(Corporate)的概念,就是說一個人代表許多其他人站出來作一件事,或者眾人被視作聯合起來成就某一人要成就的,一人得勝,眾人得勝;一人失敗,眾人失敗。這個原則表現得最顯著的,是在大衛擊敗歌利亞一事上(撒上17章),在那裏,少年大衛的得勝,很明顯被視作是整體性的而不是個人性的。他的勝利就是他整體民眾的勝利,也是他們追趕及擊敗非利士人的基礎(撒上17:51)。在舊約,其他人物也用來闡明這個代表性的原則,他們所成就的,都可以歸給他們所代表的那群人身上。例如但以理書7:13,14,22中所說的人子,即有個別性也有合共性;在獻祭的規矩中,大祭司獻祭牲、禱告,是以代表性的身份為全體百姓行的,百姓每人都與他所作的有份;在以賽亞書有關仆人之歌的篇章裏(42章;49章;50章;52-53章),提到那義者承擔了眾人的罪,他所成就的也歸於眾人,因為這仆人和眾人之間有契合。

在新約聖經裏,這樣的教導在約翰福音表現得最明顯。馬可樓上,耶穌好像就是圍繞著這個中心思想不斷加重語氣,當他向上帝坦然禱告時(約17章),他就把他為自己與門徒所建立起來的這種合一,用很優美的話表達出來了。他提到門徒之間的合一,就好像他自己與父上帝的合一同樣地緊密,因為這合一是建立在各人與他合一的基礎上(約17:23,26)。再看他先前提到的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約15:1-11),我們不難看出,主對門徒的教導是有一個中心思想的--正如一條抽枝接插到葡萄樹上,從樹上吸取營養一樣,門徒是「在基督裏」的,因此從基督那裏支取所有屬靈的好處。

保羅根據這些初期的教導,在他的書信裏使之進一步得到發揮。事實上,保羅的教導乃進一步發展了基督在大馬士革路上對他最初的啟示。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耶穌對保羅所講的話,正是從他與信徒合一這個角度出發的。掃羅那時以為自己不過是在迫害基督徒,但主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麽迫害我?」(徒9:5,參22:8;26:14)。由於基督與教會之間建立了這一奧秘的聯合,掃羅所迫害的乃是耶穌自己了。保羅在後來的書信中,用了各種的比喻來表達這個屬靈真理的能力,例如有婚姻上的聯合(弗5:32)或者頭與肢體的聯接(弗4:15-16)。他教導說,凡是與基督聯合的,就是「在基督裏」的。可是我們要問,這種聯合究竟是什麽性質的呢?又有哪些層面的含意呢?

與基督聯合的性質

這種聯合有時被稱為「神秘的聯合」。這不是聖經的話,而且這樣形容太過含糊,不足以明確表示「在基督裏」是什麽意思。「神秘的」常常帶有合並融匯的味道,好像說一個人與上帝融為一體了。

從以下這幾方面來思考與基督聯合的含意,也許會有助理解。

(i) 聯盟性的結合

聯盟(federal)是來自拉丁文foedus,是條約或盟誓的意思。這裏要強調的,是上帝為基督和屬他的人建立了一個關系,而這個關系可以視為一個盟約。基督所做的一切都歸於他們,只因他們與他聯合在一起了。

神學家曾經常提到的一個名詞,就是「工作之約」(Covenant of Works),指在這個約裏,所有的人類都與他們的代表亞當聯合在一起,因此亞當一人的過犯,也叫所有人跟他一起墮落了(羅5:12-21)。保羅把人與亞當之聯合和人與基督之聯合作了平衡對比。基督以「反面的亞當」(Adam is reverse)出現,把亞當做錯的解除掉,把亞當失去的復收回來,把亞當喪失的恢復給人。因此保羅說,藉著基督的順服,基於與他之間盟約的關系,恩典蓋過我們的過犯,稱義變成一個事實,信徒重獲新生。這一切只因一人的義(羅5:18-19),但若非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是個事實,這是不可能臨到我們的。這種聯盟的結合,是在人外面、在基督裏面生效的。

(ii) 肉身的聯合

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成為我們當中一員,擁有人的本質。他「成為人的樣式來到人間」(腓2:7),並且「成為罪身的樣式」(羅8:3)。對這些話,有人有過不同的詮釋,但這些話似乎都在暗示基督受孕於童貞女馬利亞腹中時,他的確是以我們人的本質成形,他的肉身為聖靈所潔凈,他也一生甘心受制於肉身的軟弱和局限。他來實在是為要與人成為弟兄,並且在各方面受試探,以致他可以同情我們的軟弱(來4:15)。同時,他在肉身中為我們築起了一道通往上帝那裏的橋梁,以致他可以接觸到人的罪,且替我們「成為有罪」的(林後5:21)。我們與他聯合是藉著上帝的約,也藉著上帝的道成肉身。因此,我們與基督的聯合,乃是建立在基督與我們認同、與我們的聯合之上。

(iii) 信心的聯合

信心不只是仰望基督,根據新約的說法,信心更把我們帶入「基督裏」。聖經總共有五十多次提到「信基督」(英文作believe “into” Him,例如約2:11;3:16;羅10:14;加2:16;腓1:29)。所有屬靈的福份,在基督裏都是我們的,但只有當我們進入基督裏,這些福份才能對我們產生實際的效益。

那麽,我們如何「進入基督裏」呢?聖經說:藉著信!在我們平常講臺上的教導,常常會忽略這一點的重要性,這裏所強調的是從己身中出來,進到基督裏。有時新約聖經也會說,作基督徒就是接待基督,邀請他進入我們心中。但我們在這裏要講的,就是從這個「我」中間出來,從罪中出來,而在「基督裏找到自己」。這就為與基督聯合一起帶來一個很實際的透視層面。我們再不只是以主觀經驗往裏面看、往下面看,相反,我們要擡頭往上面看、往外面看,把註意力集中在上帝兒女所得的榮耀的釋放上。因此,在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裏(約15:1始),枝子或插枝最大的需要,就是接在葡萄樹上,完全依靠它來提供營養。

(vi) 在靈裏的聯合

或者這一點已經是很明顯了,明顯到不值得浪費時間去講。但這一點最基本的意思是,我們與主的聯合是藉著聖靈撮成的。他帶領我們進入基督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6:17表達這種聯合的緊密度時是這樣說的:「那與主聯合的,就是與他成為一靈了。」

(v) 廣泛的聯合

這種聯合延展至基督人性經歷的每個層面。保羅對這一點作了極詳細的論述:

如果我們是與基督聯合,那麽我們就是與他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聯合。

有多處的經文,例如羅馬書6:1開始;加拉太書2:20;歌羅西書2:20-3:4,都指出這種聯合有多麽深遠的含意。如果我們與基督聯合,我們會分享他的生、他的死、他的埋葬、他的復活、他的升天、他的榮耀,以及他的再來。這種聯合廣泛到一個地步以至保羅會說,基督就是「我們的生命」(西3:4)。所以衛斯理的詩歌講得不錯:

我今願跟主腳蹤,
追隨元首至天宮,
像主榮形亦復生,
經歷十架亦得勝,<成功/湊功>。
榮耀君王寶座中,
天上地下聖名頌,
頌主得勝大權能,
復活救主齊尊崇。

既與基督有如此深廣的聯合,我們就會問衛斯理到底是想說,我們來歌頌主的得勝呢,還是我們在得勝中來歌頌這位與我們永遠聯合在一起的主?

(vi) 生命的聯合

保羅在以上的經文中,對這一點所強調的是,我們與主聯合所結出的果子就是生命。這也就是為什麽我們會被插進葡萄樹上,以至於這葡萄樹的生命可以在我們的生命中顯露出來。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是因信那愛我又為我舍己的,上帝的兒子而活的(加2:20)。

看完這幾方面的聯合之後,你也許會覺得,我們大概要在靈程路上掙紮好些年才能進到這些層面裏去吧!不!你這樣想就錯了。這些不是信心漸漸栽培出來的果效,而是在我們信主的那一刻就賜予我們的福份。如果我們是基督徒,這一切對我們每一個人每時每刻都是真的。當基督屬於我們的時候,他是在永恒裏屬於我們的,以便在我們裏頭成全整個救恩。而這就是我們一直在講的這個聯合的最終目的。

生命的更新

我們已經談過了,與基督聯合後,一切屬於他的,藉著道成肉身,因著信,都成為我們的了。他的舍己變成我們死了,以致我們的罪得赦免;他順服的生命成為我們的了,以致我們可以獲得上帝後嗣的新位份;但當我們和他聯合的時候,這裏頭還有一重意思,就是他的生命和能力成為我們的了,以致可以更新我們的生命。甚至可以說,當我們與基督聯合以後,基督所有過去的生命都成為我們的了,不單是藉赦免之恩補償了我們的過去,並且確確實實地潔凈了我們現在的生命,以致我們的過去,無法再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生命有必然的支配權。這一群在過去曾經玷汙扭曲過上帝形象的人,現在可以定睛於基督的慈容,在他臉上找到能力和聖潔供我們飲用,因此,過去罪的勢力不再足以毀滅今天的我們。所以,伯克富(Louis Berkhof)寫了這樣一段概括性的話:

透過這種聯合,信徒按照他的人性,被改造成基督的形象。基督在屬他的人身上所作的,可以說是以曾經在他身上所作的為模子,為他們造了復制。這復制品不但是客觀地相似,而且也要主觀地相似, 他們要受苦,背負十架,被釘死,死而復活,擁有基督的新生命。主所經歷的,他們也要有份經歷:太16:24;羅6:5;加2:20;西1:24;2:12;3:1;彼前4:13。

與主聯合要付的代價:這話的含意是非常深遠的。與基督聯合即表示與基督一同受他所受過的,這也等於表示委身於一位被釘死而後復活的主。在主的傳道生涯中,這正是他一切信息的中心。若有人要作他的門徒,就必須天天背負起十字架來跟從他(太16:24;可8:34;路9:23)。這一點,新正統派神學家潘霍華用了很優美的話來表述:

十字架是落在每一個基督徒肩上的,第一個基督所受的苦楚,也是每個信徒要經歷的,就是拋棄世俗享樂的挑戰,也就是與主相遇後對舊人的治死。當我們願意成為主的門徒,我們把自己交付給基督,與他的死聯合--我們也把自己交給了死亡。因此,我們先要死。十字架不是一個敬畏上帝喜樂生命最後才會遇到的恐怖結局,而是在我們與主交往的第一步就要面對的。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的時候,他吩咐他來,來受死。

換句話說,與一位復活升天的主聯合,與一位把豐富屬靈福份澆灌與我們的主聯合,這一切權利的背後有一個條件,就是它不能與受死的基督分開,與他的死聯合,我們必須要向自己向世界死。保羅在加拉太書提到有關十字架三樣事情時,特別指出了這一點。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透過這十字架,世界對我們來說已經被釘死了,也因為這十字架,我們對世界來說也是被釘死的了(加6:14)。只有當我們進入與基督更深的契合,我們的生命才越發結出果子。當保羅形容他在基督的受苦中有份時,他說他自己四面受壓,心中作難,受到迫害,被擊倒(林後4:8-9)。為什麽原因呢?「我們身上常常帶著耶穌的死,好讓耶穌的生也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我們這些活著的人,為耶穌的緣故常常被人置於死地,好讓耶穌的生也在我們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在我們身上運行,生卻在你們的身上運行。」(林後4:10-12)。正是這樣,保羅認識到基督的復活,並在與主契合中,在主的受苦上也有了份。

與主聯合所結出的果子:十字架的另一端是復活,這是一個不變的定律。透過與基督的聯合,必須帶來與他復活的聯合,並且在他的得勝上有份。叫他從死裏復活的能力,也是他用以在我們身上運行的能力(弗1:18-21)。如果這是真的話,保羅說基督徒可以有榮耀的得勝(羅8:37)就不足為奇了。我們可以從不同的方式經歷到這種得勝的榮耀:

(i) 認識與基督聯合能帶給我們極大的尊榮

當我看到自己的時候,我看到失敗、罪惡,有時甚至看到羞愧、恥辱。但這絕非我作基督徒的最終真相,亦非全部的真相。我已經與基督聯合,與他一同繼承他的基業,我是上帝的兒女。當我知道這對我來說是真實的事時,我即得到恩典與能力來面對人生。

(ii) 知道我們與主聯合能帶給我們禱告的信心

當耶穌講解清楚這合一的緊密程度之後,他開始把禱告的真義也講明給門徒聽。禱告的意思就是說基督住在我們裏面,我們也住在基督裏面,由於有主的話語藏在我們心中,我們就以他的名禱告,上帝也就因此聽了我們的禱告(約15:4-7)。但這一切的表述,不過是這基本概念的延伸而矣,基本來說,就是如果我們與基督連合,那麽一切屬於主的都屬於我們了;只要我的心、意、智都在主的話中與主合一,我就能夠來到上帝面前,謙卑地相信上帝會聆聽並且會應允我的禱告。

(iii) 知道我們與主聯合能夠保護我們免受誘惑

當我們知道我們是誰--上帝的兒女,與基督聯合的人--我們手中就有世上最堅固的盔甲,來抵禦世俗的引誘和肉體情欲的誘惑。「我已是與主耶穌基督聯合的人,怎麽能容許這些引誘得逞呢?」如果約瑟被他的主母引誘時可以拒絕她說:「在這家裏沒有比我大的,…..我主人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我怎可以做這極惡的事,得罪上帝呢?」而且他可以用這個理由來拒絕多次的挑逗,那麽我們若是對試探說:「我已經與基督聯合,在眾人中,我豈能犯這罪呢!」這話豈不是更有力的反擊嗎?

這也是保羅用以指正哥林多教會,要他們正視他們不以為然的罪所用的論證:「你們豈不知你們正在把基督拖進你們的罪中嗎?」(林前6:15-20)。我們現在藉恩典已經獲取的身份和地位,永遠是我們用以防衛自己的盾牌,以免再度滑進天生舊我的光景之中。

在我們所講的所有關於信徒生命的教義中,這一條,這最叫人自豪的一條,乃是最實用的一條。不過,也許你會感到驚訝,原來在新約聖經中,揀選的教義竟然也是同樣的實用。在下一章裏,我們就來談談這個題目。

12  上帝的揀選
在魯益師著名的童話故事書《獅子、女巫與衣櫃》(TheLion, the Witch and the Wardrobe)裏,講到有一個神秘的動物王國,這個王國被一個無情的白色女巫拿尼亞(White Witch of Narnia)所掌管。她對大地下了一個咒語,使大地永遠是冬天,但聖誕節卻永遠不會來臨。只等到艾斯蘭王子、獅子王救星來到這個王國,犧牲了他自己,才出現一種比巫婆的法力更強的力量,這就是魯益師所說的「在時間誕生之前更深奧的法術」。當艾斯蘭犧牲了又再復活後,這個法術就解開了:

「這是什麽意思呢?」當其他小朋友還靜靜地坐在那裏時,蘇珊忍不住問了。艾斯蘭回答說:「意思就是說,雖然女巫知道那個深奧的法術,女巫所知道的只限於時間誕生之後的事,但如果她再往前看得遠一點,看到在時間開始之前靜止無息、陰沈黑暗的世界,她就會發現,在那裏另有一個咒語。她會發現如果有一天一個自願的犧牲者,沒有作背叛的事卻被當作叛徒被殺害時,桌子會斷裂,而死亡本身也會往前面推移……」

然而,不止是在拿尼亞王國才會有「在時間誕生之前更深奧的法術」!我們在聖經中發現,那永恒的愛與能力,一直在為我們的救恩作工。我們的獅子王是一只被宰割的羊,是在創世以前就存在的(創13:8)。在他裏面,上帝在永恒裏的奧秘被啟示出來了(弗3:2-6)。他是上帝所揀選的(賽42:1)。他的一生啟示了上帝揀選的目的。一切發生在他身上的事都是出於上帝的預定(徒2:23;4:28)。如果我們借用魯益師的比喻,就是「時間誕生之前那更深奧的法術」在基督的事工上運作了。

如果我們能根據這樣的思想來看聖經有關揀選和預定的教義,我們就不難感受到新約作者在寫到這些教義時所感受到的心靈震撼。對於這些作者來說,這些真理非但不具爭議性,而且還帶給他們極大的喜樂。他們認識到自己既是與基督聯合,就表示他們對基督的選擇和對上帝的愛,原是出於上帝對自己預先的揀選。

「預定」和「揀選」常被人當作同義詞來用。不錯,兩個詞都是指向同一個教義,不過這兩個詞各自有一點不同。「揀選」是作出一個選擇,而「預定」則強調的是這個選擇所要達到的目標(徒4:28;羅8:28-29;林前2:7;弗1:5-11)。簡而言之,揀選反映了上帝對他子民的選擇,而預定則反映了上帝為選民所定的最終目的地。

上帝的選民

揀選和預定在整本舊約中占主要的篇幅,也是舊約神學的主題之一。猶太民族的歷史被視為是一群「選民」的故事。正是由於上帝的揀選,才會有以色列民的出現。

自創世記一開始,上帝就啟示了他救贖人類的主權計劃(創3:15; 12:3; 18:18; 22:18; 26:4; 28:14)。為了促成這已啟示與人的計劃,上帝揀選了一些個人,揀選了一些家族,以至揀選了整個民族,來作為他救恩之應許的承受者和傳遞者。在啟示的初期時段,上帝從世上揀選一些人成為他的仆人和他的救贖大計的出口。在創世記9:25-26那裏,上帝揀選了挪亞後代中的一個支派,而沒有選擇其他的後代。再往後幾年,他的揀選集中到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身上,直到出埃及記時,整個民族壯大形成了一個以神權治理的族群。而在那時,上帝不斷提醒他們,他們民族的形成和建立,乃是出於上帝主權的揀選(參出20:2;24:6-7)。其後,律法書也好,先知書也好,都在警誡以色列民,要他們知道自己是上帝恩愛的對象,而不是叫上帝產生恩愛的原因:

因為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才揀選了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把你從埃及領出來。(申命記4:37)

耶和華喜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的人數比別的民族多,其實你們的人數在萬族中是最少的;而是因為耶和華對你們的愛,又因為他遵守他向你們的列祖所起的誓,他才用大能的手把你們領出來,把你們從為奴之家,從埃及王法老的手裏拯救出來。(申命記7:7-8)

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驅逐出去以後,你心裏不要說:「耶和華把我領進來取得這地,是因著我的義。」……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美地賜給你作產業,並不是因著你的義;你本來是頑固的民族。(申命記9:4,6)

基於這種的聖經根據,在百姓忘記了權利和義務原是對等的這個基本原則時,先知就大聲疾呼,要糾正他們對上帝之揀選的錯誤理解。

耶穌與揀選論

耶穌曾教導過揀選的教義,他說他的父是根據一個計劃和目的,在人的生命中工作。在他有關天國的教訓中就充滿了這類的教導。天國是為「蒙福」的人從創世以來就預備好了的(太25:34);天國的福份和榮譽是在父的手裏,又,依照他的旨意分派給人的(太20:23)。這些經節都在表示上帝有主權性的目的,但耶穌也堅持說,每一個進天國的人都是要接受呼召的(太9:13),而且如果這個呼召上帝沒有使之扣住人心,它是沒有效用的。至於對誰有效,對誰無效,則是上帝的決定: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耶穌以下講的這句安慰人心的話語,正是基於以上這個原則的:
就在那時候,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贊美你,因為你把這些事向智慧和聰明的人隱藏起,卻向嬰孩顯明。父啊,是的,這就是你的美意。我父已經把一切交給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願意啟示的人,沒有人認識父。你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哪,到我這裏來吧!我必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25-28)

這些話是極深奧的,仿佛把人帶進上帝的隱密處,講到父與子之間親密的相交關系。這些話所指向的奧秘,是超過我們理性所能了解的,但這些話也淺白地告訴我們,人只有因父和子的揀選才能在基督裏認識上帝:

蒙你揀選,因不在我,
罪中醒來,急避怒火,
求主作我,避難處所,
求主聖靈,洗我罪過。
主恩浩大,銘感心窩,
求主教我,愛你更多。
墨賢(Robert Murray McCheyne)
(When this Passing World is Done)

正是為了要達到這些揀選的目的,基督才用那些喻言。他堅持說,透過這些喻言講到,蒙揀選的人就會被召,而那些自以為義的傲慢之徒的心,就會越發剛硬起來(太13:14-15)。

這一真理在約翰福音講得更有力。在那裏,耶穌分享到他清楚意識到父在他身上所預定的目的,他按照父的旨意而行(約4:34; 5:30; 6:38-40),他朝著那個父早已為他安排好的「時候」走去(約2:4; 7:30; 8:20; 12:27; 13:1; 17:1)。耶穌自己清楚知道,也多次表示他是按照上帝預定的目的而來的。

但在約翰福音中,耶穌也被視為是萬民的救主,他的聖工是普世性的,因為他是上帝唯一兒子,因此他也就是世人唯一的救主。正因為如此,他將被高舉,以致可以吸引萬人的註意力(參約3:14; 8:28; 12:32; 12:34)。但我們不能光給這一點遮住雙眼,而看不到約翰強調的另一點,約翰把兩方面的教導都提了出來,他並沒有覺得不對勁。著重揀選的教訓貫穿整個福音書。一開始當耶穌講到重要關頭時,這一真理就被提出來了,而它的重要性則可以從耶穌聽眾的反應中看到,耶穌講到這裏時,眾人都離開他去了: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物,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但我告訴你們,你們雖然見了我,還是不信。凡父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決不丟棄他,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行自己的意思,而是要行那差我來者的旨意。那差我來者的旨意就是、他所賜給我的人,我連一個也不失落,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們復活。」…..從此,他的門徒中有多人退去了,不再與他同行。(約翰福音6:35-40,66)

當有人來信靠耶穌的時候,這不僅僅是他們自己意誌的結果。耶穌教導說凡是父賜給他的都會到他那裏去,換言之,人是不可能透過別的途徑到他那裏去的。主既對上帝的選召作了如此詳盡的介紹,我們就絕不可忽視這麽重要的教導。上帝揀選了人成為他的後嗣,耶穌稱這些人作「屬於他自己的」人(約6:44;13:1)、他所揀選的(約13:18;15:16,19)。主是為這些人付上代價(約17:9),也是賜予這些人永遠的生命(約10:28;17:2)。他對首批門徒所說的可以推廣適用於所有的基督徒:「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約15:16)。有權利就有義務。

保羅的教導

我們對耶穌的教導已有足夠的了解了,因此不能再輕易給人蒙騙,以為耶穌所講的不過是簡單的福音,而保羅卻用自己的神學把它復雜化了,(曾經有人就是這樣批評聖經的)。保羅書信的確很強調上帝的主權和上帝揀選的愛,但是他所講的絕對強不過主耶穌基督自己的話,所用的表達方式也不比耶穌更嚴肅格。

根據保羅的意思,上帝隨己意行萬事(林前12:18; 15:38; 弗1:11,參照林前8:6;羅11:36)。上帝對他墮落了的被造物有他普世性的權柄,他可以按照他的意願來使用他們榮耀他自己(羅9:22)。下面有三段經文是極其重要的:

(i) 羅馬書8:28起:

在這段經文中,與聖經其他地方一樣,預定論被提出來時,是用來鼓勵那些受迫害以及有可能會恢心的信徒的。保羅教導說,你們在患難中的安慰乃是,在經歷患難時或者藉著患難,上帝會成就他美好的計劃。苦難非但不會妨礙上帝的計劃,相反,它們是上帝計劃的一部份,並且有一天我們會看到全幅圖畫。為了上帝自己的兒女的益處,他叫萬事一同效力(羅8:28)。這是「我們所知道」的。但我們是怎麽知道的呢?保羅的答案是,上帝的計劃是不改變的,他已經為我們信徒的靈命成長定下了幾個主要階段。保羅一共列出了五個階段:預先知道、預先命定、呼召、稱義、得榮耀。頭兩項是這一章所著重要談的。當保羅講到上帝這些行動時,他全部用過去式,並且視之為已經成全了的事實。況且,這些詞句是彼此並列,一氣呵成寫出來的。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整段經文:

凡他所預先知道的人,他就預先命定他們;凡他所預先命定的,他就呼召他們;凡他所呼召的,他就稱他們為義;凡他所稱為義的,他也使他們得榮耀。被預先知道就是,當我們在母腹裏的時候,就已經被預定、被呼召、被稱義、被得榮。我們怎樣來理解預知和預定呢?

預知(proginosko)這個動詞在新約裏有兩種用法。當與事物、事實連在一起用的時候,它就表示「預先獲知或預先得到資料」,在使徒行傳26:5和彼得後書3:17就是這種的用法。當這個動詞與人連在一起用的時候,就有另一種意思了(羅8:29; 11:2; 彼前1:20)。這裏所指的「知道」帶有一種希伯來語所用的、較強的那種「認識」的意思,知道就是說對這人有很親密的了解和交往,而不止是關乎這人的一些客觀事實的知曉而已。正因如此,預知其實就等同「預愛」,甚至等於「揀選」。例如,在耶穌的登山寶訓中所提到的,就是這樣一種愛和親密的契交,耶穌說,到了末了的日子,他要那些聲稱自己靠過他能力行事的人離開他去,因為他從來不「認識」他們。耶穌在那裏所指的認識,一定是主觀的契交式的認識,而不會是對這人客觀的知道。

這樣,我們可以從保羅的那番話中得出一個什麽樣的結論呢?保羅基本上視預定論的基礎為上帝慈愛的心腸,上帝的心在我們未出生之前已經向我們跳動了。上帝的預定若有比這更大的含意,我們或許還能從聖經中找得到,但若你連這僅有的含意都不相信,你就不可能說自己仍然持有合乎聖經的救恩觀了。預知就是預愛,就是揀選!

(ii) 羅馬書9至11章:

保羅在羅馬書講解稱義教義。在第1至8章中,他解釋到因人的罪,所以有稱義的必要;因上帝的義,所以有稱義的可能,並講到稱義所帶給信徒的成聖。

在第9至11章裏,保羅講到稱義的教義被上帝自己的子民猶太人所棄絕。保羅在第9章裏為上帝的作為辯護和解釋,在第10章裏指出猶太人如何因不信喪失了天國的權利,在第11章裏,他講到上帝原有更豐盛的恩典有待顯明,在討論到這一點的時候,他把論述轉回到第9章的揀選上,作為他討論的基礎。他的思路是這樣的:
論點:
不是上帝的應許要建立在以色列的存在和被接納之上,而是以色列的存在和被接納是建立在上帝的應許之上。這應許對人永遠是具有劃分性的,因為
a)  並非亞伯拉罕所有的子孫都是被應許的兒子(7-8節)
b)  即使同有一個父親也不保證獲得同樣的恩典(10節)
c)  上帝的施恩乃是根據揀選的計劃(11-13節)

當然,把事情講得連一點轉彎的余地也沒有,必定會招來反駁的。保羅自己就列出兩種反駁的論調,並對之加以回應:

反駁一:這樣來講,上帝豈不是不公平嗎?(14節)
回應:非也,我們在這裏講的不是公平的問題,而是憐憫的問題。保羅的意思就是說:你要公平嗎?按公平的原則你就只能被定罪。罪人不可能來到上帝面前,以他自己所配得的為理由向上帝求。他只能抓住上帝的憐憫向上帝求。(15節及後)
反駁二:那麽,一切豈不都是上帝自編自導自演嗎?(19節)
回應:
a)  人用這種態度跟上帝說話,正表示出他不曉得自己是有罪之受造物的本相。(20-21節)
b)  人用這種態度跟上帝說話,對上帝的計劃根本不了解。(22節始)

當然,以上的大綱還需要再發展一下,而這幾節經文也得用心細讀,才能體會得到保羅講這些話的份量。不過,這個大綱已經把保羅想講的都講清楚了。他要表明揀選的教義彰顯出上帝的屬性。這教義顯示了上帝恩典的本質,即上帝對人的慈受和憐憫是自由的,是不受外因束縛的。這論據所帶出來的光是如此的強烈,直刺入人最隱密的地帶,把人深藏的驕傲和自義從底層深淵中挖了出來,看人還能不能再強嘴堅持自己有權利得到或上帝有必要使人稱義?即使是我們作基督徒的,要我們真正相信救恩是完全出於恩典,往往也是一件極為遲鈍的事!我們要唱:

縱我雙手勤不休,
無法滿足你要求;
縱我熱心能持久,
縱我眼淚永淌流,
仍無法贖我罪尤;
除主誰能施拯救?
杜普雷狄(Augustus Moutaque Toplady)
《萬古磐石》

羅馬書第9章所講解的揀選之教義,要告訴我們的是:這就是事實的真相--你的得救完完全全是靠上帝所作的,他先揀選了你,他再差他的兒子為你死,他又差聖靈來感動你,吸引你進入他的國度!

(iii) 以弗所書1: 4-14:

大部份學者現在都同意寫給以弗所教會的這封信,原本是給小亞細亞一帶的教會傳閱的,而其中一份副本是特別給以弗所教會的。要是這樣的話,也許我們就可以解釋在這封溫情洋溢的書信中,為什麽竟然會沒有個人的問安。這也更有助我們欣賞保羅是如何開始寫這封書信的。保羅一開始就為這個所有信徒共同享有的救恩獻上感謝,他提到這救恩的預備(4-5節)、實施(6-7節)、宣揚(8-10節),以及實踐(11-14節)。這裏清楚呈現出兩個重點:
a) 成為基督徒就是成為豐盛恩典的領受者,而b) 認識到這一點,c) 便更能增進我們感恩的心(6,7,12,14);
d) 所有這一切e) 的恩典都是在基督裏賜給我們的(正如我們之前所提過的),f) 因此,g) 這些恩典可追溯到上帝永恒的計劃裏(4,5,9,11)。

保羅好像拆禮物似的,為我們把上帝在他兒子裏給我們預備的豐富厚恩,一件一件呈列在我們眼前:赦罪、救贖、收納、以及所有我們行走天路所需要的祝福。當他把這些祝福一一揭示在我們眼前時,我們就越加看得清楚他所講的,是一個上帝在我們未出生以前就為我們安排好了的計劃。甚至早在創立世界之前,上帝就已經將這些福份一件件裝進基督裏,並且在上面都印上了我們的名字。

這十一節的經文是保羅所講有關這個主題的最主要、最紮實的部份。但是這個教義在保羅其他書信中也都普遍提到,(例如見:林前1:26-31; 弗2:10; 西1:27; 3:12; 帖後2:13; 提後1:9)。對保羅來說,揀選是對福音的最佳形容詞,因為它是福音用到的第一個詞語!

我們已經看到,尤其是羅馬書9章至11章,保羅對這一點的強調就招來了反駁。在再前一段,我們也看到有人決定不再跟隨耶穌的原因,部份就是在於耶穌在他的教導中強調了這一點的真理。與昔日無異,今天這樣的教導同樣遭受駁斥和攻擊。

有關預定論和揀選論的疑難

(i) 預定論否定了人的自由意誌:

這已經是個很古老的問題了。如果是上帝揀選我們,那麽我們對上帝的選擇又有多自由、甚至有多真誠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要清楚三件事:

首先,既然聖經教導說,上帝在永恒裏揀選了信靠他的子民,無論這對我們來說是何等難以理解的奧秘,是上帝說的,我們就安心接受。除非我們的心能達到為上帝的揀選歡欣歌唱的境界,否則我們還不能真正領會到新約教導在字裏行間所流露出的精神。

其次,在我們親身的信仰經歷中,我們發現上帝的旨意和人的意誌是可以和諧共存的。我們知道是我們運用了自己的能力來信靠基督的。上帝不會代替我們信的,是我們自己去信的。但是,同時間我們屈膝向他謝恩,稱謝他慈手牽引我們,引導我們來到他跟前。而事實上,當我們為別人禱告時,我們都會不約而同地求道:「主啊,求你自己吸引他,好讓他認識你!」如果有人把我們各人的禱告一一記下來,對照一下,就不難發現,我們對新約聖經教導所持的信念,彼此是極其地接近的。

再者,也許我們應當對這個眾所公認的「自由意誌」一詞提出質疑。在聖經中,「自由意誌」一詞只是在講到管家時提出來的;在講到對基督的信靠時,從未曾用過這個詞。這個詞現在已經被肆意泛解到一個地步,對討論上帝的旨意一事上早已失去意義了。根據聖經,凡提到人的意誌時,總是傾向於強調這意誌是受捆綁的過於是自由的。只有當我們在上帝話語的光照下不斷意識到自己的黑暗面,我們才能夠完全降服於上帝,徹底放棄意圖靜悄悄地為自己的救恩加添些功勞,憑己力賺得功德乃罪人的本性。

(ii) 預定論帶給人驕傲和沾沾自喜的心態:

的確,聖經的教導有時會帶給人這樣的誤會。在蘇格蘭詩人賓洛柏(Robert Burns)的時代,預定論偶而會被傳講得、或被理解得與人的倫理道德責任毫不相幹。賓洛柏在聖威利的禱文(Holy Willie’s Prayer)中記述了這種信息所帶來的不幸後果,他所用的措詞,沒有哪個基督徒讀了會不痛心的。有人聽到聖威利這樣禱告:

啊,高居在天上寶座的父,
這都是你所喜悅的事,
接一人進天家,送十人入地府,
啊,全為彰顯你榮耀之故!
世人得救或沈淪,
不因己身奸或純。

每個蘇格蘭的小朋友都知道,這個禱文接下來把威利視為被選上的人,然後例舉出他自己的一些罪孽,而照聖經而言,有這些罪行的人根本沒有資格說自己已經有了得救的確據。威利對預定論的曲解,在於他以為既然自己是蒙揀選的人,一切都無所謂了:

現今世代我是誰
何以如此被高舉!

這話正反映出他自我恭賀、傲慢自大的心態。

這是對聖經教導的錯誤理解,我們在聖經中也看到犯同樣錯誤的例子。猶太人所犯的最大的錯誤就在這裏。但是對上帝的揀選有真正了解的人只會變得更謙卑,因為它鄭重地告訴了我們,我們人對自己的救恩毫無功勞。因此,當人對上帝的揀選有了正確的認識,詩詞還是會有的,只是內中是會充滿了謙卑的語氣:

主啊,不是我選擇了你,
只因這原非我願意,
若非你主動揀選了我,
我如今仍然拒絕你。
主啊,我滿身汙穢多罪尤,
你潔我、凈我、使我自由,
從亙古你已命定我,
叫我生命氣息為你存留。

啊,是你主權的憐憫向我呼召,
也是你恩惠的大愛開我心竅,
世俗一切思慮困擾,
只能遮蔽屬天榮耀。
如今我心舍你其誰?
豐富恩慈極其慕垂。
若我心愛你因這識見,
一定是因你愛我在先。
康德爾(Josiah Corder)

(iii) 預定論否定了人道德上的努力:

這一結論是常見的,起碼我們在理性上會這樣認為:既然上帝揀選了我們,那麽我們怎麽活也不要緊了。但是新約所強調的恰恰相反!蒙上帝揀選是聖潔生活的基礎。保羅展述羅馬書9章至11章的中心思想就是上帝揀選的目的,也正是基於這一點,保羅繼而在羅12: 1-2中作出以下的呼籲:
所以弟兄們,我憑著上帝的仁慈勸你們,要把身體獻上,作聖潔而蒙上帝悅納的活祭;這是你們理所當然的事奉。不要模仿這個世代,倒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變過來,使你們可以察驗出什麽是上帝的旨意,就是察驗出什麽是美好的、蒙他悅納的和完全的事。

這樣的主題思想貫穿整本新約,正如以下數節經文所示:
就如創立世界以前,他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因著愛,在他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瑕疵。(以弗所書1:4)
我們原是上帝所作成的,是在基督耶穌裏創造的,為的是要我們行各樣的善事,就是上帝預先所安排的。(以弗所書2:10)
所以,你們既然是上帝所揀選的,是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的心腸、恩慈、謙卑、溫柔和忍耐。(歌羅西書3:12)
就是照著父上帝的預知蒙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因而順服,並且被耶穌基督的血灑過的人。(彼前1:2)

聖經有關揀選的教導,給我們的激勵是蒙揀選的人會有更新的生活樣式。上帝的揀選是聖潔的基礎,並且人會表現出一個道德更新了的生命,這生命是被聖靈充滿後,而樂意順服上帝的話語所表現出來的。若說上帝的揀選摧毀了人的道德努力,實在是再錯謬不過了!事實上,上帝的揀選不但沒有摧毀,反而更加激勵了道德努力。既然上帝揀選了我們,我們如何生活才能叫他的名得到稱頌呢?

(iv) 預定論打擊了傳福音的積極性:

既然人得救的基礎都給上帝主權的抉擇定好了,那麽傳福音還有必要嗎? 同時,預定論常被人這樣誤會而作出這種結論, 舊約上帝的選民就是如此,他們沒有意識到上帝揀選他們,為要使用他們成為自己的見證,在外邦人面前發光。他們對揀選的錯誤認識叫他們失去了傳道的熱忱。或許今天教會中持守預定論信仰的信徒也是如此,沒有好好盡他們傳福音的責任。但以現象來評教義是很脆弱的,因為持相反論調的人當中,也有不好好傳福音的。反之,我們應該問的是,既然揀選和預定是聖經教導的話,這些教義應如何跟布道扯到一塊呢?

我們最好帶著這個問題來研讀新約的幾處經文,這對我們全面理解新約教導會很有幫助。我們會發現,早期教會由思想揀選的問題開始,很自然地思想到布道的問題上來。他們無疑是跟主學來的,在馬太福音11:25-28(上面已經提過了)中,主講完了上帝永恒旨意的奧秘後,立即轉過來向那些軟弱的、負重擔的發出充滿柔情的召喚。同樣,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8章立好了預定、預知的偉大理論根基後,馬上在第9章就講到這些理論應如何實踐到猶太人身上,並且他道出了幾句他所有書信中最感人的話語:

我在基督裏說的是實話,並沒有撒謊,因為我的良心在聖靈裏一同為我作證。我天天憂愁,心裏常常傷痛。為我的同胞,就是我骨肉之親,就算自己受咒詛,與基督隔絕,我也甘心,他們是以色列人。(羅馬書9:1-4)

弟兄們,我心裏切切盼望的,並且為以色列人向上帝祈求的,是要他們得救。(羅馬書10:1)

如果說保羅正是由於對上帝的揀選有正確的認識,所以才會有如此強烈的布道心態,這會來得更正確一點。不但如此,當保羅在布道過程中面臨各式各樣的攔阻、灰心,甚至表面上看來毫無效果時,預定論是支持保羅繼續作工的基石。當保羅在哥林多時,當地的猶太人要攻擊他,保羅感到自己身處險境,但主當夜在異象中對他說:

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必定沒有人能害你,因為在這裏有許多屬我的人。(使徒行傳18:9)

對揀選之恩的認識,是保羅在事工艱難灰暗時刻的安慰和鼓舞。

當然,以上所說的不能解決我們對預定論所持有的所有疑難,也不能完全舒緩預定論給我們理性所帶來的張力。但我們已經從新約中查考了足夠的經文,叫我們認識到上帝的揀選帶給我們的,不應是哀樂而應是樂歌;不應是傳福的攔阻而應是激勵;不應撩動起驕態而應帶來謙卑;不應削弱道德責任而應激發人一生為主而活,過討上帝喜悅、與所蒙的恩相稱的生活。聖經中所講上帝的揀選是我們敬拜上帝的原因,因為揀選顯明了上帝對罪人的愛是偉大而自主的。到那日,我們要承認:「奧秘的事,是屬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只有顯露的事,是永遠屬於我們和我們的子孫。」(申29:29)。但同時,我們也要承認: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在基督裏,曾經把天上各種屬靈的福氣賜給我們;就如創立世界以前,他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

13  罪勢的瓦解
約翰一書對一個人從不信到相信這一過程,作了個很重要的見解,用約翰的話來說,就是「一個從上帝而生的過程」。約翰提出了被上帝所生的概念後,繼續發揮下去,他說:「凡是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為上帝的生命在他裏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從上帝生的。」(約一3:9)。這是一句非常令人震驚的話。但若我們能感受到約翰這話的份量,我們就會認識到,他想極力強調的就是這新生命在本質上的改變,這新生命對自己和對罪有了新的定位,有新生命的人是不會繼續不斷地犯罪的。的確如此,從某一個角度來講,他是不可能繼續犯罪的。

約翰這話是很難理解的,當代解經家也例舉出多種的詮釋,但種種解釋都有一個共同的重點:新生命使人徹底切斷與罪的牽連。雖然罪的性質在人信主前和信主後沒有什麽分別,但罪的地位則大大改變了。這話到底是什麽意思,而這改變又有什麽象征呢?我們在本章後面會詳細討論,目前我們先來探討一下大家思想裏回懸著的問題:「新約聖經所要強調的,當然就是那在信徒生命中持久的、與罪爭戰的重要性,還會有別的嗎?」

有關信徒靈命成長,傳統的教導的確是很正確的:成功是沒有捷徑、要付出代價的。但每個時代,總是會有些人出來建議什麽特別的途徑,新的經驗,新的公式或新的教導,叫人可以馬上達到某些成果,或把人提升到某種屬靈新境界裏去。萊爾(J.C.Ryle)正因為鑒於這種現象,才促使他寫下他那本膾炙人口的名著《聖潔》(Holiness)。在書中他寫道:

當有人聽到別人言之鑿鑿地提出「因信或因舍己委身可以成聖」時,自己也宣稱領受到了「這樣的祝福」,或找到了「更高境界的生命」,然而他的家人或朋友則看不出他日常言行脾性有什麽更聖潔的表現,這對於基督的名會造成極大損害。我們必須緊記,真正的聖潔不僅停留於內在的感官和表面的印象層面,成聖不只是眼淚、悲嘆、身體的興奮、加速的心跳、對某傳道人的狂熱擁戴,或對所屬宗派大發熱心,或隨時作好作好準備與異見份子針鋒相對等外在的表現。聖潔是「基督形象」的表彰,是別人能從我們私下的生活,日常的習慣,我們的品格,我們的言行中觀察得到的。

我們不能不同意萊爾的這番話,並且要為一切成聖生命的速成法大大哀嘆。然而,與此同時,如果我們就此認為成聖只能是一個漫長的、艱難的、與罪搏鬥的苦戰,好像鮮有基督徒可以在世成功地活出信仰的生命,(或就算有,也不過是早些世紀的聖徒罷了),那麽我們對新約的理解也是有偏差的。我們指出一種錯謬的危險性時,卻不可讓自己掉進另一個極端裏。其實,聖經有關成聖的教導是,這是一個過程,而在這過程前後有兩個危機。到了我們與基督一同得榮耀,我們改變形象時,還會有一個危機(林前15:51,52)。這危機現在還未到來,但根據新約聖經,我們有一個最基本的危機,這危機在基督徒踏入天國之門的那一刻就已經歷到了。如果說對明白成聖之道或聖潔生活有什麽「秘訣」的話,這想法就是了。保羅教訓中有幾點都支持這種說法:
(i)  在新約聖經裏,每一個基督徒都是「聖徒」,是「聖潔的族類」。這話不是漸進式,邁向聖潔的意思,相反,它指的是一個現今已經享有的地位。

(ii)  新約聖經中有某些經文,除非把成聖看作是過去已成就的經驗,否則是很難理解的。哥林多前書6:11保羅對信徒的評語是這樣的:「但現在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靠著我們上帝的靈,都已經潔凈了,聖潔了,稱義了!」所有的動詞都是過去時態的,並且所講的秩序跟平常我們所想的也剛好倒置過來。我們以為保羅大致會說:「稱義了,聖潔了」為什麽秩序會倒置了呢?這個秩序反映出保羅神學中的一個重要真理,也就是說,成聖並非在稱義之後,而是在此之前。保羅在使徒行傳20:32中,也作了類似的用法,他稱信徒為:「所有成聖的人」。彼得在彼得前書中也用了同樣叫人訝異的倒置秩序,他說他們是:「照著父上帝的預知蒙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因而順服,並且被耶穌基督的血灑過的人。」(彼前1:2)。對基督的順服總不會先於聖靈使人成聖吧!一般來說,是的。但彼得在此所暗指的是基督徒信仰歷程一開始那一刻的成聖。

彼得的這個思想只停留在萌芽階段,保羅則在探討信徒與主聯合、與罪脫鉤的重要性上,將這個思想全面發揮。每當新約聖經提到與基督的死聯合時,總會指出他的死對於他與罪之間的關系,以及我們與罪之間的關系的重要性,在我們以下要詳細查看的歌羅西書2:20-3:14;加拉太書2:20,特別是羅馬書6:1-14,所講的就是這個中心思想,這思想乃為信徒的新地位與罪之間的關系,作了最明顯、最詳細的描述。

向罪死
這樣,我們可以說什麽呢?我們可以常在罪中,叫恩典增多麽?絕對不可!我們向罪死了的人,怎麽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羅馬書6:1-2)

保羅寫羅馬書寫到這裏,主要是在講稱義這個主題。他提出這樣的質問,是要反駁那些人的指控,說稱義的教導在鼓勵人隨便過信徒生活,他們以為反正不敬虔的人也能稱義嘛,況且保羅在羅5:20甚至把上帝的恩典擴大到一個地步,說過犯在哪裏越顯多(即先是亞當,繼而擴至全人類),恩典就更加增多了。但是,這樣的教導招來強烈的評擊:如果真是如此的話,豈不表示我們犯的罪越多,上帝的恩典就彰顯得越大嗎?既然如此,那麽我們盡管隨心所欲讓上帝有更多機會施恩好了,怎麽還會是惹他的怒氣了。

保羅以上的辯駁就是針對這種質疑所作出的回應。他對這種思想竭力作出反駁,因為這種思想是對真理極為嚴重的曲解。他辯解道,叫我們稱義的恩,同樣是叫我們成聖的恩,也就是說,藉稱義把我們帶到基督裏與他契合的恩,也就是叫我們與基督聯合、「向罪死」(第2節)的恩。我們既然向罪死了,我們就不能仍然活在罪中。

保羅這個論證的焦點就在這幾個字上:「我們向罪死了的人」(羅6:2)。保羅在原文所用的這個代名詞有這樣的意味,即「我們這些已經屬…..類別的人」,它要強調的是這個主體的某項主要特性(譯者註:英文翻譯只作“We died to sin”。中文翻譯也許較英文翻得更接近保羅原文的語氣)。有時在英文裏,當我們對某人極度驚訝時,我們會說:“How could you, you of all people; you, the last person I would have expected to do such a thing—how could you…..?”(怎麽會是你呢?怎麽誰都不是,偏偏會是你呢?我怎麽也料不到會是你呀--怎麽會是你嘛……?)我們這樣說就跟保羅在這裏用這個代名詞的用法一樣的。這種表述就是要點出一種不協調的現象:這人的人格、身份、與他人的關系……和他所幹出來的事,是不相稱的。正因為基督徒是基督徒,有基督徒的身份和性情,因此不能繼續不斷地犯罪。若繼續以罪為伍,就有違他的身份。約翰講的也是同樣的道理:我們不能犯罪,因為我們身份已不同了,我們是有上帝性情之種籽內植於心中的人。而在羅馬書6章,保羅的論點則是:我們不能繼續犯罪,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是屬於那種已經向罪死了的族群。

保羅在往後幾節經文中,就談到我們「在他(基督)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羅6:5),更詳盡地演繹了這方面的論點。他在那裏所用的字,其字面意思就是:「與生俱來的」,「生來固有的」,「先天性」。即表示基督的死已經在我們重生的那一刻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份了,因此在我們裏面有這死的本質。當上帝的大能將屬天的生命賜給我們的那一天,我們和罪的關系就頓時徹底調整了。但可悲的是,我們卻沒有認識到這一點,也沒有根據這一事實度過每日的生活。

保羅的論證

來到這裏,我們必須詳細分析保羅在羅馬書六章中提到基督徒「向罪死」的概念。這是一個偉大的真理,是極具釋放力的。這也是為什麽多年來有關這方面的著作已經堆積如山了。我還記得在我年青的時候,當讀到一些這方面的傳記和喻道故事,心裏非常激動。但是,在讀完之後常常覺得,興奮過後,自己好像走進了十裏雲霧,因為這些故事和經歷,並不是建基在對聖經努力鉆研後所得的知識上,因此,我找不到穩固的基礎來衡量或支持我個人的經驗。或許要完全了解真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掌握保羅有關的教導,當我們對真理充份掌握之後,真理就自然會掌管我們的心了。

保羅教導的中心思想是,基督徒在基督裏向罪死了,並且向上帝復生出一個新的生命。保羅在以下的各段經文中,提出了這新生命的三個階段:

(i) 我們向罪的死是藉著與基督聯合而達成的

難道你們不曉得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麽?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與他同葬,為的是要我們過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羅馬書6:3-5)

保羅把論點放在信徒的受洗之上,他們是受洗歸入基督的(第3節,無論所指的是聖靈的洗或是象征性的水禮,結論都一樣。)他們既然是受洗歸入基督,他們就歸入了一個死而復活的基督,因此,他們也就等於受洗歸入了他的死和他的復活。正如基督的死為他贏來了一個嶄新的、復活的、向上帝而活的生命,與他聯合的信徒,他們的生命也是如此。

保羅論述的第一點乃是:那些與基督一同死、一同復活、有新生命樣式的人,不能仍舊不斷地活在罪中,若仍舊活在罪中,就等於否定了他的新生命(我們是那種已經向罪死了的族群)。

(ii) 我們與基督聯合牽涉到對「舊人」的治死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身喪失機能,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仆,因為死了的人已經脫離罪了。(羅馬書6:6-7)

保羅在這裏所持的論點是羅馬基督徒早已知道的。要是所有屬主的都是羅馬信徒該多好!但他所說的主題思想並不能領會,我們可以先把他的論點提出來,然後再詳細分析:

保羅論述的第二點乃是:我們既然從罪中獲得釋放,我們就不能繼續活得像似仍舊受制於罪的權勢之下。
但保羅闡述這一點的方式並且欲藉此帶出的要點,是值得我們仔細查究的。因為我們註意到保羅用了多種不尋常的表達方式,接著就告訴我們,我們已是從罪中得釋放的人了。他的這番話實在需要好好解釋。
「舊人」指的是我們與基督聯合之前的那個「己」,英文New English Bible用的詞是:「那從前的我」(the man we once were)。不但如此,保羅的意思很可能是「從前在亞當裏的我」。他在前面已經詳述過這個論點了(羅5:12-21)。當我們來到基督這裏,我們被接納與他合一了,那個「舊人」也就與基督一同被釘、死去了。

「罪身」應該被理解成我們現時居住其中的這個身體,而這身體猶如被罪用來驅使奴役的一輛汽車,它具有罪惡權勢的特征。這「罪身」已經「喪失機能」,或作已經「滅絕」(新譯本,和合本)。保羅不是說內心的罪意已經滅絕,而是說罪的地位和權勢已經因基督的緣故完全摧毀了。從前罪是坐在寶座上掌王權的(參羅5:21),如今,雖然它仍然會出現,但它已經從寶座上被拉下來了,對我們的生命再沒有任何控訴權和支配權了。基於這個理由,保羅在後面才會激勵我們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肉身上掌權,使你們順從肉身的私欲。」(羅6:12)

舊人的被釘死和罪身的被治死則會使我們的生命產生巨大的改變。我們已經不是從前的自己了;我們與罪之間的關系也跟從前大不相同了。我們現在要仔細查究的就是這個新關系。釘死舊人、滅絕罪身的結果,就是不再成為罪的奴仆。這裏頭的原因是很明顯的:任何已死的人即從罪中得了釋放。當然,更基本要問的問題就是:從罪中得釋放是什麽意思?

很明顯,這話不可能有以下這些方面的意思:保羅的想像力怎麽豐富,也不會誇張到要暗示信徒從此不必再與罪爭戰了;保羅也不可能在此只是指著某一部份「已經得勝了」的少數信徒而言(正如某些人對這段經文理解的那樣),他在此是指著所有信徒說的;保羅的意思也不可能是指基督徒從此不再犯罪了,因為從他接下來的論證我們可以看到,基督徒對罪的自由正是我們足以與罪交戰的基礎:
所以,不要容罪…..掌權,…..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

常有人認為,從保羅的措詞和表達方式看來,基督徒是「從罪中被稱義」的(Justified from sin)。保羅自己所用的詞只是「被稱義」(to be justified)。把「被稱義」理解成「從罪中被稱義」是值得我們細心分析的。持這種解釋的人乃是持著一種立場,他們反對任何宣稱基督徒是無罪、免受引誘、心中沒有罪念的論說。從這一個角度來說,我是很同意的。但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當保羅說我們被「宣稱為義」時,所指的不只是在罪中稱義那麽簡單。

保羅的這番話是在提到成聖而不是稱義時講的。況且,保羅一直所講的是人如何作了罪的奴仆,因此,從上下文來看,救恩在這裏所指的一定不只是稱義而已。再者,保羅在後面幾段經文中實實在在講到我們是從罪中得釋放了,他在18節和22節那裏,原文所用的就是「使之得自由」(eleutheroo)這個一般性的動詞。這就表示保羅在這裏用的「稱義」一詞是指我們從前與罪之間的關系終止了。

那麽,保羅說由於我們已經從罪中得釋放,所以我們不再是罪的奴仆,這話到底是什麽意思呢?有兩點可以幫助我們找出答案。首先,在羅馬書5:12-6:23中,保羅把罪視為一個奴役我們的主人和暴君,這也就是為什麽在希臘文原文中,保羅講到「罪」用的是大寫的專有名詞,當他講到罪在人的生命中作王,人受罪的奴役和束縛時,把罪的權勢完全擬人化了。其次,保羅也的的確確用到了奴仆這樣的字眼,來形容我們從前與罪的關系。從這兩點看來,保羅所講的,是罪在信徒身上的管治、權勢或掌權。這種的管治權在基督裏已經被瓦解了,罪從此之後再沒有同樣的權柄了,縱使罪的性質還是一樣的。也正因如此,我們才有可能活出一個向罪誇勝的生命才是可能的。

(ii) 我們與基督聯合帶出新的生命來
我們既然與基督同死,就信也必與他同活。我們知道,基督既然從死人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轄制他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這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著。(羅馬書6:8-10)

保羅進一步辯解道,我們既是與基督聯合,因此就與他的死聯合。但由於基督的死和他的復活是分不開的,因此我們可以肯定與那位死過一次的基督聯合,(基督親自來到罪的權勢之下,為了能夠為我們的過犯死),我們就必然能夠與那位復活、有新生命樣式、在上帝面前永存的基督聯合。在基督身上所成就的一切,在我們身上也要成就。我們不但對罪的關系調整了,而且更擁有他的新生命!

保羅論述的第三點乃是:我們不繼續活在罪中,不僅是由於我們已經向罪死了,更是因為我們身為基督徒這一本質,乃是叫我們活出新生命的樣式來榮耀上帝。

罪勢瓦解對信徒實際生活的意義

保羅講完了理論之後,也把我們帶到實際生活中去。如果這一切所講的都是真實的話,那麽對我們的生命應該有重大的意義。罪對我們已經失去了管治權了!正因這緣故,我們必須認識清楚,我們應當時時刻刻與罪交戰,不容罪肆意侵入我們心中,像它以前那樣在我們身上掌權。保羅辯解說,如果我們真正知道我們現今的身份--在基督裏死而復活的人;如果我們把信仰建立在這種確信上,拒絕把自己的身體獻給罪作奴仆,那麽,我們就會發現保羅給我們的確信:「罪必不能管轄你們」這話,在我們每日生活中是千真萬確的事了。

這對基督徒實際的生活能帶來什麽分別呢?也許我們可以舉個例子來加深這個教導的重要性。當我小的時候,英國廣播電臺有一個兒童點唱節目。有一首歌在節目結束之前老是會播送的,因為太受歡迎了,就是蓋丹尼(Danny Kaye)唱的「醜小鴨」(The Ugly Duckling)。那首歌是說一個自我意識較重的小鴨子,它和其他小鳥兒在一起的時候感到很自卑,因為它的羽毛又粗又短又不鮮艷。它也被其他的同伴瞧不起,並且覺得自己什麽都不及別人,尤其是當它看見其他鳥兒都比自己長得美麗。但有一天,「醜小鴨」低頭往湖裏一看,竟看見了一件極其叫人不可思的事。它不再是一只擁有棕色醜陋羽毛的小鴨子,而是成為絕頂美麗的白天鵝中的一份子。於是它驚喜地到處叫嚷說:「我是一只天鵝!」「我是一只天鵝!」雖然它曾經以為自己是一只小鴨子,但它從來就不是小鴨子,它向來就是一只天鵝。但只有等到它看清楚它到底是什麽的時候,一切才都改變了。它對自己真正身份的認知是新喜樂的開始。

我們在這一章所教導的目的也是如此。許多信徒最大的毛病,就是只看見自己的罪過和失敗,然後灰心絕望地問:「我該怎麽辦呢?」我們所要做的是不要這樣想,而是先去明白上帝為我們所作的,認識到原來他已經把我們造成與基督一同向罪死,並且與他一同復活,有新生命的人。我們已經不再是那些罪可以肆意管轄的人了。我們要像醜小鴨一樣,大聲叫道:「我不再受罪管轄!我是新造的人!我不再是從前想像中的自己!我不再是一只『醜小鴨』基督徒,我是上帝的兒女!」

我們是一群與基督一同向罪死的人,
我們是一群與基督一同復活的人,
像我們這種人,豈能讓罪繼續在我們身上掌權?
我們豈能仍在罪中
叫神恩典造極登峰?
若我心中有此惡念,
懇求我主嚴懲毋縱。
與主一同向罪死去,
與主同將新生命取,
這新生命今天譜序,
天家再續全聖詩句。
撒但奴役去日苦多,
今得釋放鎖練脫落,
我主已勝死亡罪惡,
自由新生重新屬我。

但這種從罪惡權勢中獲得的自由,並不表示我們與罪的爭戰已經結束了,反之,此乃一種新交戰的開始。因為在我們向罪死的時候,罪並沒有向我們死。我們在下一章就要來仔細探討這種新爭戰。

14  基督徒的屬靈交戰
我們對有關信徒靈命成長之教義的理解,經常局限在自我滿足的層面。但若想信仰生活真正達到平衡和諧的地步,就不能只著重在個人經歷的某一點上。很有可能在基督徒當中,很有可能有人會認為如果信徒沒有完全擺脫罪的困擾以享受內心的平靜釋放,他便是個小信的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有人會視這天路歷程為灰暗的、艱苦的、荊棘滿途的、甚至要是你認為救恩唯一的價值就是在將來的寄望,在他看來也是情有可原的。但今世作基督徒不應當是未來要享受之福樂的悲慘序曲,況且將來的福樂還不一定能為今生的生活帶來什麽啟迪!

采取以上任何一種極端的觀點都是不正確的。基督徒生命歷程不會總是笑口常開的,但也不會永遠是淚痕滿面的;不會老是平安無事,也不會是整天損兵折將的。信徒的信仰歷程有「因信而來的喜樂平安」(羅15:13),同時又有《西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中所稱的:「持續而無法和解的爭戰」(a continual and irreconcilable war)。

新約聖經視基督的降世(包括他的道成肉身、在世的生活、他的死、他的復活和他的升天)為劃分歷史的時刻。這個時刻的來臨是極具震撼力的,它扭轉了歷史的軌跡,使現今的時代具有重大的意義。一個人身為基督徒,乃是生活在人類歷史的一個非常特殊時代,即在基督第一次的降臨(也就是聖經所說的末世的開始)和基督的再來(也就是世界的末了)這兩個時段之間。所以,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就具備了這段過渡時期中的種種特點。基督救贖之工作所結出的果實和基督的得勝,已經開始彰顯在整個人類世界中,在信徒個人的身上,以及社會整體地新社群中。我們因信是「已經得救」的人,但我們也可以說,我們是正在被救贖的人,主在我們心中仍舊不斷在作工;我們甚至還可以說我們是尚未完全得贖的人,要等到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才能徹底地更新,擁有主的形象。我們是活在「兩段歷史時刻之間」的人。

用來形容這個過渡時期的一個很生動貼切的例子,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按照聖經的教導,十字架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一切就好比D-Day,D-Day乃是決戰並戰勝之日;而V-Day則是當大局在D-Day已經奠定之後,向前瞻望那全面獲勝的凱旋之日。基督徒擁有戰勝敵人的保證,然而,在現今的處境中,小的戰役、掃蕩肅清殘敵的工夫,一生中還是免不了的。用上一章所講的話,基督徒已經在基督之死的得勝上向罪死了,但罪本身還沒有被消滅。罪還是罪,並且正如我們在下一章所要講的,我們仍然要把罪當成罪來看待。保羅的教導中含蓋了一個重要的真理,就是如今我們與罪的關系已經大大改變了,因為我們已經踏入了D-Day的勝利局面,但在還沒有到達罪惡被徹底殲滅的V-Day時刻,我們免不了仍然要與罪交鋒,並且會發現自己心內不斷有交戰。對一個基督徒來說,當他來到主跟前時,感到「外面有爭戰,裏面有恐懼」是必然的事。這種「無法和解的爭戰」其本質就是如此。爭戰來自兩個源頭,正如艾力奧特(Charlotte Elliott)在詩歌”Just I am”(照我本相)中(也是根據保羅在哥林多後書7:5所講的)巧妙地指出,這兩個來源分為內在的和外在的。

新約聖經則告訴我們試探的來源,即基督徒經歷到衝突的地方主要有三:從世界來的、從肉體來的、從魔鬼來的。在這些試探當中有一種勢力要動搖我們與主的關系。在以弗所人信主之前,他們和其他人一樣,受制於「時代的潮流」,以及「空中掌權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的人身上運行的靈。」(弗2:2-3)。而在約翰壹書所指出的也正是這三股典型的、難以切斷的繩索:

孩子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太初就存在的那一位。青年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強壯,上帝的道在你們心裏,你們也勝過了那惡者。不要愛世界和世上的東西。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原來世上的一切,就如肉體的私欲、眼目的私欲和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世上的私欲都要漸漸過去,但那遵行上帝旨意的卻存到永遠。(約翰壹書2:14-17)

「外在」的爭戰是與世界和撒旦的爭戰,「內在」的爭戰是與肉體的爭戰。

世界

保羅向他主內的弟兄姊妹問安,有他很特殊的方式:對哥林多的信徒,他說:「在哥林多…..在基督耶穌裏已經被分別為聖」的(林前1:2);對以弗所的信徒,他說:「住在以弗所,在基督耶穌裏忠心的聖徒」(弗1:1);對腓立比的信徒,他說:「住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聖徒」(腓1:1)。他這些話,是把基督徒在世的兩大方位串連到一起了。是的,基督徒最終所處的位子是在「基督裏」,基督是他的歸屬,他也屬於基督,他是根據D-Day的戰果來面向V-Day邁步向前的;但基督徒也是處身在以弗所、哥林多、腓立比等地方的,而這些地方是有試探、有一切攔阻我們忠心事主的敵對勢力和潮流。每一個基督徒的使命,就是要在這個不認識基督的世代中,活出一個有基督同在的生命來。我們是在「基督裏」,但我們同時也在倫敦,或格拉斯哥,或曼徹斯特,或紐約,或香港,或墨爾本。我們愛耶穌,服事耶穌,與他保持親密的關系,但我們也得每日乘車上班,路過那些誘人的廣告牌;我們還是每日在擁擠的地下鐵路中穿梭,再乘電梯到地面呼吸一口新鮮空氣,重溫一下當天早上主給我們的應許。在我們身前身後都有肉體暫時的快樂向我們召喚,並且這些誘惑都經過了精心包裝,要在我們最軟弱、抵禦力最低的時候來襲擊我們。你和我是在「基督裏」,但也是「在世上」的。當然,我們的安慰乃是:是基督要我們在這裏的,他不是曾經這樣為我們禱告嗎?

我不求你使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他們不屬於這世界,像我不屬於這世界一樣。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約翰福音17:15-17)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主的這番話,更是加重了而不是減輕了信徒所面臨的張力、突出了而不是免除了這場戰役的嚴峻性。我們面對著的是一個外在的、持續不斷的殺戮戰場。世界是一個很實際的試探源頭,它迫使我們「變成它的模樣」,而往往我們很難抵禦從它而來的壓力。

新約聖經指出世界吸引人的多種途徑。在撒種的比喻裏,耶穌用「滿布荊棘的心田」來形容人聽道後的反應:

那撒在荊棘裏的,就是人聽了道,有今世的憂慮和財富的迷惑把道擠住,結不出果實來。(馬太福音13:22)

在這比喻裏,世界的律被描寫成是會「擠住」上帝道中的恩典。耶穌所講的是一個認基督為主的信徒,如何一邊心系世俗財富,一邊又要跟隨主的情形。最終,(由於這個信心的過程是非常緩慢,一方面是慢到你根本察覺不到它的成長;另一方面它對主又是若即若離的。)這信徒的生命就被擠住了,上帝的話語全給擠出去了,並且所有先前擁有的屬靈生命也盡枯幹了。這「世界」,就目前這個時代的情形來看,一切世俗的東西,其價值觀和時代意識等,不應該在我們屬天的歷程中占統治地位;意思就是說,身為基督徒,我們無一僥免,必須時常與我們自己的欲望爭戰。

保羅在這方面講過一些極具啟發性的話,在哥林多前書第7章這段常被人誤解的經文裏,保羅說: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人,掛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樣去得主喜悅;但娶了妻子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妻子的歡心,這樣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掛念的是主的事,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但結了婚的婦女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丈夫的歡心。我說這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我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的對主忠誠。(哥林多前書7:32-35)

有時候,保羅這番話會被人理解成他對婚姻存輕視的態度,但那些活在像哥林多人所經歷的那種解放性日子裏的人,就會明白保羅只是在主張現實主義而非禁欲主義。保羅並不是說婚姻是個戰場,而是指一個已婚的人,為要保守對主的忠心熱誠而產生的內心交戰。婚姻是一項祝福(正如保羅給歌羅西和以弗所信徒的信中所說的)。但這也就是為什麽婚姻也能夠成為試探的來源。地上的福份帶給我們的矛盾,就在於因為己欲的喜好,我們往往會傾向崇拜恩賜而忘掉賜恩的那一位。因此,在哥林多前書較前一段,保羅提到要培養一種抽離於世的情性:

弟兄們,我是說時候不多了。從今以後,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買了東西的要像一無所得的,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沒有享用的一樣,因為這世上的情況都要過去。(哥林多前書7:29-31)

加爾文對這段經文有很獨特、很具啟發性的見解:

所有為現今生活而提供的享受,都是從上帝而來神聖的禮物,但都因我們的誤用將之搗毀了。如果我們想知道為什麽會這樣呢?原因就是我們往往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在世界上流連忘返。結果呢?那賜給我們,要用來幫助我們行走天路的祝福,反而成了我們的鎖鏈把我們給拴住了。

為了點醒我們,叫我們不再沈迷今生的享樂,保羅如實地指出人的一生是很短暫的。正因如此,保羅才引伸道,我們對待今生一切事物的正確態度,乃是要視有為無,拿得起放得下。因為一個人若看自己不過是世上寄居的客旅,他對待世上的物質享受,一定會抱著一種借用別人東西的心態。也就是說,人家借你用,可能只借一天。這話的主要意思乃是說,基督徒的心思意念不應該被世俗的東西所占據,也不應該以享有這些東西為滿足。因為我們活在世上,應當抱著隨時有可能被主接去的心態而活。保羅並不是建議基督徒從此拋棄產業,一無所有,他只是要他們不要被這些東西占據一生。

保羅說,俗世不但要擠住我們,也在模塑我們。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防止自己被它套住,把我們卷進它那套思維方式中。世俗化這一概念,不應當只是指名牌跑車、燈紅酒綠這麽簡單,而是一種更深層的、更陰險的意識。它有自己的一套價值標準,那是次聖經、次基督教的文化的,它會從各方面來侵蝕我們的思想觀念。一個人很可能外表生活舉止符合基督徒的體統,但內裏的心思意念卻在與世界為伍。這也就是那些法利賽人最大的毛病,他們是最「屬世」的「出世」者。這種偽善的危險是很微妙的,幾乎是出招必勝,永不失手的。當我們自我省察時,它會善於閃避,讓你無法察覺得到。但這正是當下在圍攻福音派基督徒的咒詛之一。每當我們每天說要遵從前人的步履,卻又只是有名無實作作樣子,心中還是貪愛現今的世代,我們就立即落到這個危機裏了。

這個世界為我們設下的陷阱,就是要攔阻我們親近基督。我們不知道底馬離棄保羅的具體原因是什麽,他是否變節背叛了整個使徒團呢?我們很難說,但我們確實知道他為什麽會與保羅分手;他所愛慕的是「現今的世界」(提後4:10)而不是「基督的顯現」(提後4:8)。在現今時代中,有一些世俗的纏累,世俗的觀念,叫他離棄了起初對基督的愛和為同胞受苦的心誌。底馬一定是發現了自己與以往不同了,起碼當時是這樣,但他發現的時候已經太晚了!他顯然已經失去了許多的屬靈能力,以致於他對真理的肯定,即使徒約翰所講的那種確信,也失去了:

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就是那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的麽?(約翰一書五章4-5)

15  治死心中惡
在上一章裏,我們首先談到基督徒各種各樣的交戰,然後我們集中談到那些外在的爭戰。當然這不表示說,這些屬靈的爭戰只是在頭腦中進行而已。仇敵先是從我們的心外面攻打我們,然後強行進入我們心裏,把我們對主的愛慕奪去,繼而叫我們把戀慕轉移到他們身上去。但他們之所以有這能力,還有另一個原因,就是他們能夠在我們生命裏找到落腳點。

當我們的主意識到他的時候到了,而撒旦則欲與他會晤,主卻能夠這樣說:「它在我身上毫無作用」(約14:30)。在我們主耶穌的性情中,沒有任何地方,可以方便撒旦用作支撐點,來操控主的生命。只可惜,對我們來說,情形就不同了。我們在早前已隱約過,在基督徒生命中,仍然有一些可以讓撒旦運作的基地,即我們有內在的仇敵,我們的心是一個通敵的「內奸」。就讓我們來好好認識並嚴肅處理這個問題。

我們有內在爭戰的原因,在於我們裏頭仍然有罪內住其中。當我們討論到保羅的教訓,說基督徒已經向罪死了,我們發現罪並沒有在我們裏頭死去。罪還在那裏,並且仍舊是罪。它存留在我們心中的這個事實並沒有改變,所改變的是它的地位(它不再作王了),我們與它的關系也改變了(我們不再是它的奴仆了)。我們已經談過,這是一個極大的改變,這改變也帶給我們極榮耀的釋放。但是,正因為我們有這自由,我們對付罪就要有一種得勝的姿態。不僅是我們與罪的關系改變了,上帝更在我們裏頭播下了他生命的種籽(約壹3:9)。從這個角度來講,上帝一方面削減了罪的身份,另一方面又加增了我們的能力!我們絕對有理由以樂觀的心情來迎接這場戰爭。不過,我們不可以輕敵,不要以為打這場仗,不必流血、流汗、流淚就可以戰勝。我再說一遍,尚存的罪已不再作王,但罪仍舊是實實在在的罪!

這幅爭戰的圖畫,在新約聖經中有更詳盡的解說。這內在的爭戰,由於「肉體」與「聖靈」之間的張力而顯得尖銳化。在此,「肉體」不是指「身體」,而是指整個人的被造性(Creatureliness)、罪性和軟弱。正因如此,聖經列舉出肉體的罪時,一並把心思上的罪和身體上的罪都列了出來(參加5:19-21)。摩利斯(Leon Morris)說:「這肉體的意思,是指整個人的性情被調配到一個錯誤方向去,追求的是屬地的享樂,而不是屬天的事奉。」簡而言之,人性是被罪所支配。

但基督徒不是屬肉體的(羅8:9),他是屬聖靈的,他是由基督藉著聖靈而支配的。然而,肉體仍在他裏頭,即罪也仍舊在他裏頭。另有兩點必須指出來:(1)當肉體仍舊存在時,上帝的靈在上帝賜給我們的新生命中運行,一定會與肉體交戰(加5:17)。身為新造的人,我們怎麽也會遇上這場爭戰,但這應當是加給我們的鼓勵。(2) 保羅告訴我們:「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和邪情私欲都釘在十字架上了。」(加5:24)。保羅這段話所講的,與他在羅馬書6:1開始及後至加拉太書2:20所講的,要清楚分別開來。保羅在這裏所指的,不是藉著我們與基督的聯合,上帝所作的那決定性的行動,而是指當我們與基督聯合之後,我們對罪所作的決定性的拒絕行動。保羅這番話的措詞是很嚴厲的,但也是屬靈的。他指的是信徒在信主的那一刻所作出的,對罪的一種很殘忍的(很不自然的)反應,而這種反應在往後的信仰歷程中,不斷地得到內心的認可。

也許,我們可以把以上所說的,用圖表的方式排列出來:
向著上帝的反對上帝的
新造的人肉體
聖靈魔鬼
憑信心與罪決裂的決定世界

在每一欄的對比上,聖經都告訴我們,賜給我們的能力遠遠勝過那些敵對我們的勢力。勝利是在望的,但戰爭勝利之日也就是戰役進入高峰之時,即上帝召我們置罪於死地的那一刻。

與罪交鋒

古人常提到抑制罪惡。也許這會叫你連想到隱居避世的克欲之士,他們用盡一切方法防止身體有犯罪的機會。我們從聖經清楚知道,身體有可能成為犯罪的工具,但它絕非罪的源頭,因此,苦待身體並非治本之道。「肉身」不僅僅是指這個「血肉之軀」。但中世紀的這些行為將兩者混為一談,會導至基督徒以為治死罪惡,或多或少是跟律法主義或靠律法稱義有關的。

我們必須在此強調,釘死罪惡是靈命成長中最核心的實際問題。這一項常為人所忽視的教導,必須再度予以重視。在現今這種文化潮流中,無論是年幼的還是年長的,都要好好受教。今天許多年青信徒在信仰上觸礁失落跌倒,不正是因為他們從來沒有學習如何對付內心的罪欲嗎?更糟的是,有人甚至還鼓勵他們漠視罪的存在。今日教會裏頭道德觀念混亂不已,其中一個現象,就是在罪的事上表現得模棱兩可,猶豫不決。我們已經對聖經清楚的命令持懷疑的態度了。

「抑制」這個詞,即使在早期的聖經版本中,也不常出現。但嚴厲對付罪這一思想卻在新約聖經中處處可見。我們的主在登山寶訓中就提到對付罪惡的必要性: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份,勝過全身被丟進地獄裏。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份,勝過全身進到地獄裏去。(馬太福音5:29-30)

當主對我們說,如果我們要作他的門徒,我們就要舍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時,他講的也是同一個的意思。在福音書裏,正如在書信裏,十字架是死的最鮮明的記號。跟隨基督即表示向罪宣判死刑,並且透過不斷釘死所有與上帝為敵的意念,將這判決一步步落實在每日的生活中。當然,正如耶穌在登山寶訓中也親自指出:「如果你的右眼叫你犯罪…..」,試探的來源是有可能不盡相同的,因為人的個性、氣質和所處的環境各有不同。我們每一個人都得找出自己特別軟弱的地方在哪裏。往往不碰點釘子,我們可能還找不出呢。但對罪的制裁,無論讓你覺得多麽不自在,仍是普遍需要的。沒有一個主的門徒是不必天天背負十架的,屬於基督的人,已經將肉體的邪情私欲釘死了(加5:24)。

而事實上,在新約聖經裏,對於如何治死罪惡這一現實問題,詳細的討論,並且,那是在後來教會歷史中那些錯誤教導出現之前,早就提出來的。歌羅西書就是在這樣的寫作背景底下寫成的。有一些假教師給教會加增一些特別的條例,有什麽是不能吃的,有什麽事是禁忌,聲稱此乃對付罪惡之道、達到聖潔完全之法。但保羅毫不客氣地毅然拆穿了這套騙人的鬼話:

在隨著己意敬拜,故作謙卑,和苦待己身等事上,似乎是智慧之言,其實只能叫人放縱肉體,再沒有任何價值。(歌羅西書2:23)
很明顯,保羅在這段經文裏要作兩件事:第一,要為我們在上帝的恩典上豎立正確的根基,以便我們對付罪惡;第二,要為如何實踐治死罪惡作出辯解。

治死罪的根基

歌羅西的信徒給人家勉強去用一種完全錯誤的態度治死罪。保羅說他們是被人擄去了:「有人不照著基督,而照著人的傳統,和世俗的言論,藉著哲學和騙人的空談,把你們擄去。」(西2:8)。約翰歐文(John Owen)就是以這個題目為他布道的標準講題,(值得註意的是,這些講章是對著當時十來歲的孩子講的),他說:「憑己力抑制情欲,用自己發明出來的方法來達到自我稱義的果效,是一切人類宗教的本質和內容。」如果我們將一切都建立在人為的規條上,(這事情不許做,那地方不能去,這個不能看,那個要躲開),就此以為自己真的在對付內在的罪,其實,我們只不過是改變了外在的行為而矣。這樣的根基是不穩固的,並且當「邪惡的時代」(弗6:13)把危機帶到我們跟前時,我們便會發現自己會一蹶不振,直往下沈。

真正對付罪惡的根基是與基督的聯合。我們已經在前面(第十一章)談過這聯合的柔和本質,並且因聯合而帶出的實際效應(第十三章)。現在保羅把這兩樣連在一起,並指給我們看這種聯合的廣闊含意--我們與主同死(西2:20;3:3);與主同復活(3:1);現今在世的生命在他屬天的主權下受蔭庇(3:3);當他再來之日與他永不分離(3:4)--這一切就是我們處死罪惡的基礎。保羅的意思是,「由於….」這些事情是事實,「所以」我們要治死一切屬地性質的東西(西3:1,5)。

究竟保羅這個論證的內在邏輯是什麽呢?此乃在於(正如第十三章所說)我們與基督的聯合帶給我們一個新身份,使我們與罪的關系完全改變了,我們也在基督裏得到了一個非常尊貴的地位。由於我們是這樣與主聯合的,我們生命的根基則是為一種全然不同的生活方式而立的,叫我鐘情於新的喜好和品味。我們的新身份本身就是叫我們能夠對付罪的動力來源。就好像一個新婚的新娘一樣,她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和新的身份,而這個新身份乃是使她樂意凡事以她丈夫為中心,事事表現出對丈夫的傾慕的動力。在此之前,她也許對其他人有過不同程度的愛慕,但如今,她的丈夫必須得到她專一的愛,任何損害、歪曲或搗毀這種愛的事物,都必須一律嚴厲拒絕。同樣,凡因信藉恩典成為基督新婦的也是如此(參羅7:4)。

置罪於死地

對於這一點,我們得講解清楚些。到目前為止,我們一直在說保羅所用的「治死罪」這句話,但我們還沒有為這句話下定義。這話到底是什麽意思呢?

也許,先說說這話不是什麽意思會比較容易些。「治死罪」不是把罪連根拔起。沒有基督徒可以達到一種地步,他內住的罪給他完全拆毀了,罪在他心中完全不存在了(約壹1:8)。要達到那種完全得釋放的境界,我們仍須耐心等候。「治死罪」也不是把罪轉移到別處去。有時候當一個人年紀越來越大的時候,外在的環境和他生活的規律可能變到一種程度,他的「老」罪對他已不起作用了。但是如果他因此就以為罪已經死了,那是自欺欺人的事,這就好比一個人酗酒,他酗到一個地步,已經對酒精完全麻木了,他什麽欲望也沒有了,只想去睡覺,然後他對自己說他已經戒酒了。「治死罪」也不是指為怕面對自己的罪,我們把自己罪性的習慣,轉換成另一種一般人較能接受的,比較不容易察覺到的罪的形式。把罪改頭換面,並沒有更改它的本質。這不是治死罪。治死罪也不是一種安靜和詳的氣質,或一種只講理念,不問世事的性情。新約聖經很明確地指出「肉體的罪」是在思想上過於在物質上的。

這樣,究竟把罪治死是怎麽一回事呢?這是指我們一生要不斷打的一場仗--拒絕讓自己的眼目去看、自己的意念去想、自己的情欲去沾那些叫我們遠離基督的事。也就是說,刻意地對任何不潔的思想、提議、欲望、誌向、行為、處境或挑逗,一旦察覺到它的存在時,立刻加以拒絕。此乃我們不斷需要作出的努力,盡一切所能,削弱罪勢的普遍支配能力、和在我們個人身上肆虐的能力。然而僅僅對錯誤的事說「不」還不足夠,我們還要定意接受這福音所帶給我們一切美善的、有益的屬靈約束。我們要以一種不屈不撓的精神為心田除草,並且播種、灌溉和培育基督徒的恩惠,然後罪就會被治死。我們不僅要殺滅罪的雜草,更要看到恩典的花朵盛開,因在我們心田裏,灑下了有聖靈同在而流放出來的養料,只有當我們心中充滿恩典時,罪也就找不到呼吸和發芽的空間了。

歌羅西書3:5-11在此就很有意思了,因為那裏很適切地總結了基督徒靈程中要對付罪的環節,從字裏行間,我們可以領會出治死罪的幾種方式: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汙穢、邪情、惡欲和貪心,貪心就是拜偶像。因著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要臨到悖逆的人。你們從前在其中生活的時候,也曾經這樣行過。但現在你們要除去忿怒、惱怒、惡毒、毀謗,以及粗言穢語這一切的事。不要彼此說謊,因為你們已經脫去了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照著他的創造者的形象漸漸更新,能夠充分認識主。在這一方面,並不分希臘人和猶太人,受割禮和未受割禮的,未開化的人和西古提人,奴隸和自由人,惟有基督是一切,也在一切之內。

在何處要將罪治死?

保羅好像指出了基督徒為中心的三個圈子,在這三個圈子都有治死罪的必要。

(i) 在我們私人生活中:

在第5節中所指的是地上性質的罪,主要指的是內在的動機和外在的操守。我們的內心世界自成一個宇宙,在這個小宇宙裏,會冒出各種各樣的罪來。保羅只是把我們難以啟齒的罪惡欲念一一揭露出來而矣。而在他寫給以弗所的書信中,提到類似的事情時,他視這些話為「壞話」(弗4:29)。但他在此提出這些事情,因為這些正是許多基督徒面臨嚴峻考驗的地方。假裝這些痛苦的試探不存在是無補於事的。聖麥欽芮(Robert Murray McCheyne)有一次在他的日記中寫道,他發現每一種已為人知之罪的種子,都在他心裏找得到。有時候,除非我們認識到,也只有當我們對自己、對上帝清楚交代屬於我們自己的罪究竟有哪些,否則我們會無法真正在成聖之路上再向前奔。如果我們覺得汙穢的思想真是我們的問題,叫我們感到羞恥,我們仍須正視它,把它釘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情欲也好,貪念也好,都應當一視同仁對待。

(ii) 在我們每日經歷中:

在第8節,保羅繼而舉出一系列在我們家中或工作中所犯的罪之特色。憤怒和惱怒!惡毒的靈--對自己所嫉忌的人、所針對的人表示幸災樂禍!基督徒可以粗言穢語嗎?保羅則無法想像出這是可行的。「但現在你們要除去….這一切的事」(第8節)。淩斯基(R. C. HLenski)在他所寫的歌羅西書註釋裏,建議把「惱怒」(rage)翻成「激憤」(exasperation)。這實在是一語中的!有時候,人覺得這種失控的表現是基督徒的美德。不!保羅說不!應當制止它。

(iii) 在教會團契中:

與被贖的人一同相交時,我們必須常常警惕,不容任何足以危及團契和睦的意念在我們心中作祟。「不要彼此說謊」(第9節)。這不過是一種消極的表達方式。在以弗所書4:15有一句相應的話,就是:「以誠實彼此相待」。我們不僅要說真話,也要活得真,彼此坦誠相待。保羅的意思就是「不要活在虛假中」。我們也不應高舉自己的背景。在當時,教會是由各式各樣的人組成的,有猶太人,有外邦人,有文明人,有未開化的人,有自由人,有奴隸。今天的教會至少也多元化了,但這些人與人之間的不同,原是為了合一的緣故而有的,而不同人種的合一,乃是為了傳福音的緣故而有的(約17:23)。所以,任何基於個人背景而產生出來的優越感、結群感,諸如IQ程度的高低、畢業於哪所名校、出生於哪個城鄉、穿什麽牌子的衣服、講什麽口音的話等等,都是上帝的家所厭惡的。為基督的緣故,這一切都得拖到十字架上,毫不留情地將之治死,因為他愛教會,為教會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縱使他是那般的富有,為教會的緣故,他成為貧窮;既成為貧窮,他就為上帝的子民能夠合一的緣故,為社會唾棄至死。無論我們是在自己思想上有這種優越感,還是我們讓別人感覺到我們這種優越感,還是我們的的確確作了一些事,講了一些話表現出我們這種優越感,這些幹犯基督那件上下織成一片之袍子的惡行,都必須狠狠地被釘死。

如何治死罪

如果我們能從歌羅西書第3章字裏行間來揣摩保羅這番教導的精意,我們就會發現,保羅也提出了治死罪的具體步驟,從他的教訓中,我們可以歸納出五大「原則」:
(i)  認識罪的真相(西3:5,8,11):心理學家有時會將他們所稱的「制約」(Suppression)和「抑壓」(Repression)分別開來。制約所指的是拒絕一切作某件事情的機會,而抑壓則是指否認我們心中有想作某件事的欲望。前者,我們都知道,乃是一種正常健康的舉動,(的確,對基督徒來說,這乃是一項必須的操練。)但後者則會招致各種各樣的心理不平衡。對於一個信徒來說,這種失衡現象會從他的心理層面潛入他的靈性面,繼而帶來可怕的後果。無可否認,在我們本性中有種微妙的傾向,叫我們總是想在人前表現得比真正的自己要好看一點,但要是靠自我抑壓的方法來介紹自己,是足以致命的。又無疑,撒旦也會盡量利用我們內在的罪大作文章--我們已經領教過它的控訴:「你身為一個基督徒,怎麽在你思想裏會有這些念頭出現呢?你還算是基督徒嗎?」在那一刻,我們是多麽容易頓時感到失落,忘記了原來救恩是藉著恩典而不是憑行為換來的、稱義是藉著信心而不是憑自己的義得到的,以及是基督而不是我們自己能救我們的。也許在別的時候,讓人聽起來覺得你膽子太大了,但在此時此刻我們一定要大膽地說:「縱使我有這些思想和欲望,但我從來沒有比此時此刻的我更配得到稱義,然而我仍然要靠基督,並且依靠他的恩典,我將會治死這些罪的。」但只有當我們肯正面面對這些罪,照著罪真正的面目來認清它,我們才能認識到十字架乃是罪應有的結局。

(ii)  把罪帶到上帝的面前受光照:往往我們本性最不想做的事,就是屬靈定律要求我們第一要做到的事。「因著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要臨到」乃保羅對我們說的話!我若想看清楚自己的罪,好使我有心決定除掉這罪,我必須先把罪帶到能讓我看清楚的地方,這地方就是上帝對一切不虔不義之人的憤怒所在地(羅1:18),這地方就是十字架。讓我們把罪帶到十字架前,讓我心中的眼睛可以看見,耶路撒冷城門外那灰暗的下午,讓我目睹基督的受辱;讓我看見太陽也不忍目睹這種羞辱而隱藏起來了,看見圍觀的人也嚎啕捶胸而散(路23:48);也讓我們聽到那位飲下憤怒之杯者的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什麽離棄我?」;讓我們再來回頭看看自己的罪,並對主懊悔地說:「主耶穌啊,我知道為什麽,就是因我這罪你才要承受這樣的痛苦!」我們要是來到這個地步,怎麽還可能不舍得置罪於死地呢?

(iii)  回憶起往日罪行帶來的羞恥:「你們從前在其中生活的時候,也曾經這樣行過。」(西3:7)。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基督徒生命成長中的「對比原則」。有時候,回頭看,然後來量一量我們的屬靈溫度,是不太健康的事。但在這種情況下回顧以往,很可能是一種恩典。保羅問:「你們在現今以為羞恥的事上,當時得了什麽呢?」(羅6:21)。在這裏的原則也是一樣。為什麽還要回到老路上去呢?為什麽仍然活像「舊人」呢?在基督裏一切舊的不都已過去了嗎?

(iv)  記住你已經是與基督聯合的人了,保羅在1-4節中已經詳細解釋了這一點,在9-10節又再暗示這一點。這「新人」和「舊人」的概念幾乎可以說是新約的專有名詞。「舊人」是我們與亞當聯合的本性,「新人」則是在基督裏與基督聯合而有的性情。「記住你在基督裏」,這就是保羅對我們講的話。「就讓有這樣的認知,在你一生中發揮巨大的效力。你當記住你已經與基督緊緊聯合在一起了。你和他是不可分割的。」這也是保羅在提出其他教導之前的前提動機。在哥林多前書6:17那裏,保羅更說道,即使我們犯罪,也不能叫我們與基督分割開。我們自己也許會覺得與主疏離了,但我們與主仍舊為一--以致於導致的結果就是,當我們犯罪,我們把主也扯進我們的罪中來了。「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就是基督的殿嗎?」

(v)  禱告渴望結出聖靈的果子:這一點乃是保羅接下來正面的勉勵我們的(見西3: 12-17)。約翰法勒夫(John Flavel)說過:「以恩典迎腐敗,猶如澆水於火上。」如果我們藉聖靈種,就會從聖靈收。如果藉著聖靈治死肉體的罪行,就必能得到存活的應許(羅8:13)。因此,我們最需要做的,就是在主裏堅守忍耐(Preserverance)。

16  聖徒的堅守忍耐
奇異恩典,何等甘甜,
我罪已得赦免,
前我失喪,今被尋回,
瞎眼今得看見。

這首詩歌,出自一位曾經以販賣奴隸為生之人,約翰紐頓(John Newton)的手筆,已經有過許許多多持各種神學見解的信徒,從內心深處對這首詩歌發出和應。我們前面一直所談的,就是紐頓這首詩歌的主題思想如何在聖經中的表達。這恩典最奇妙的地方,乃在於它拯救了我,使我罪得赦免。每次當我回想我曾經是「失喪的」,「瞎眼的」,而如今得以在基督裏,被基督尋回,瞎眼得見真光,我不禁再一次感到驚嘆,驚嘆這恩典之奇異!我們發現此乃新約不斷出現的主題思想。但是,這裏所說的、叫人感到奇異驚嘆的,只在於人們嘗到了上帝領自己進天國的恩典。

「奇異恩典」另一段歌詞則提醒我們,上帝在我們身上所開始的這善工,是上帝要定意成全的:

歷盡許多危難綱羅,
飽受百般患禍,
此恩領我安然經過,
更領我回天國。

或許我們要問,紐頓有沒有弄錯,我們不是才探討過,每一個基督徒都要面對與世界、與肉體和與撒但的交戰嗎?既然是這樣的話,紐頓這麽快就說「此恩必領我回天國」呢?這樣是不是有點過早了?無疑,乍眼看上去,尤其是當我們以一種衷心、喜悅的心情來唱這首詩的時候,我們很難看出歌詞中有什麽信徒內心交戰的味道。如果紐頓有認真思想過那些「危難、綱羅、患禍」是何等切膚的話,他還能這麽輕易地寫出這些詩嗎?

自然,這裏所引介出來的,就是聖徒是否能堅守忍耐到底這個問題了(the question of preserverance)。我如何能夠確知,在開始基督徒的生命歷程後,一定能夠到達終點呢?如果本仁約翰在「天路歷程」中所說的不錯的話,即使來到天國的門口,也會有一條引向滅亡的道路,我怎麽能夠有把握自己一定能堅持到底而不失落呢?不但如此,遠的不說(「天路歷程」也許只是一部虛構的故事,我們暫且不談),就說近的,談談我們現實教會中每天所見所聞的好了。決誌信主後,流失的、背叛的、中途退縮的不是大有人在嗎?在十六世紀,當改教運動在意大利進行的時候,在威尼斯司他底拉市(Citadella of Venice)有一位律師,他接受了歸正的信仰後,被人拖到異教裁判所審訊,他當時就否認了他所認信的,並且還作了宣布放棄信仰的聲明。而不久,就在同一年,1548年,他死了,死之前他落在一種極度憂郁的狀態中,深信自己犯了無可赦免的罪。本來他的一生就此結束,是沒有什麽好提的,只是當時有人把他那段黑暗的日子記錄下來,結果給後來許多英國的布道家提供了活生生的布道實例,用以來說明信徒不能持守信仰到底是極有可能的事,這樣,這位史柏拉先生(Francis Spira)才顯得有點貢獻。本仁約翰在他的自傳中”Grace Aboundi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s”(罪魁蒙恩記),也談到他自己在讀過有關史柏拉的生平後的一些感受:

我感到整個人好像被絕望吞沒了一樣…..「上帝任由我跌倒….我所犯的罪是無可赦免的….」讀到這裏,I did light on that dreadful story of that miserable mortal, Francis Spira,這本書當時對我心靈的刺激簡直猶如有人用鹽大力抹在我的傷口上一般;那人所說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哀哼……,尤其是當我讀到他說:「Man knows the beginning of the sin, but who bounds the issues there of?」我的心極其懼怕…..有時,我感到我全身甚至我的思想整天都在顫抖,好像上帝可怕的審判隨時會臨到我這個罪大惡極的人。

所以,我們就要面對一個問題,就是當看到周圍的人屬靈歷程中有不愉快的結局,我們要問:既然畏縮、跌倒、離經叛道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我怎麽知道,這事有一天不會輪到我呢?這個就是我們要談的信徒堅守忍耐的問題了。

新約聖經曾經用訓誨,用實例,鄭重地警告過我們有些當眾宣告過自己基督徒信仰的人,可能會堅守不到底,中途就把信仰放棄了。在主的門徒當中,就有一些跟隨主跟到一半就離開的,有的甚至招至可怕的下場。在保羅的同工當中,不只是離棄保羅,連主也離棄了的人好像也不只一個。我們因此不能隨隨便便以為這種現象沒什麽大不了,很容易就找到挽救良方。耶穌自己在撒種的比喻中好像也在暗示,只有一種聽道的人才能信仰結實,持守到底,其他的最終都會被各種邪惡的勢力吞食掉,這些勢力會叫基督徒抵禦不了,信仰持守不下去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對主內信徒所講的話,就是針對這樣的背景:
所以我奔跑,不是沒有目標的;我鬥拳,不是打空氣的。我要克制自己的身體,叫身體服我,免得我傳了給別人,自己反而落選了。(哥林多前書9:26-27)

同樣,當我們讀到希伯來書,我們不能不受震撼,甚至感到訝異,怎麽整卷書會不斷出現有關失喪的警告字句,或勉勵信徒堅守忍耐的字句?對於新約作者來說,這顯然是一件不尋常、需要特別關註的事。

然而,在另一方面,在同一本新約聖經中,又有強烈的、幾乎是以絕對的保證那樣肯定的話,來強調基督徒必定能夠堅守到底。也正因如此,紐頓才有那麽大的信心,認為無論將來的危難有多大,也無法阻撓基督徒跑完這場競賽。那位說要克制己身,免得自己落選的使徒保羅,不也表露過他無限的信心,說在末了的日子他要得生命的冠冕嗎?(提後4:6-8)

不至失喪的保證

如果你認為聖徒可以堅守到底這種論調,只不過是邏輯推理而非聖經教導的話,那你就大錯了。別的不看,就讓我們來看耶穌自己的話: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隨我。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手裏奪去。那位把羊群賜給我的父比一切都大,也沒有人能把他們從我父手裏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27-30)

我們很難想像,主的這番話如何能被人理解成聖經根本沒有給予我們持守信仰到底的保證。主既講過這麽清楚直接的話,我們怎麽還能說聖徒堅守到底的教義,聖經沒有明講,只是有人推斷出來的而矣?再沒有比約翰10章耶穌的這番話更清楚直接的答案了。

保羅在他的書信中也同樣地證實過主的這番話。在腓立比書,他說他深信:「那在你們中間開始了美好工作的,到了基督耶穌的日子,必成全這工作。」(腓1:6)。我們承認,他的這番話是對著一群人而不是個別人說的,但那段經文所指的也必定得包括個別信徒才行呀!羅馬書第8章則一定是指著各個不同的信徒說的。保羅在那裏向天上、地下、地底下一切的權勢挑戰,然後肯定地說,沒有任何一件事可以讓上帝的兒女與基督的愛分開。他這信心的基礎在前面已經講解了,上帝叫我們稱義得榮的恩典乃是他信心的所在。在聖經中,沒有絲毫跡像暗示上帝的計劃有可能變成泡影,又或者有什麽事足以切斷那條「連接天上地下的慈繩愛練」。上帝既然連他自己的兒子也不顧惜,為了我們,把他送到十字架上,我們很難想像他竟然會吝嗇那用來保守我們到底的恩典不給我們。要是我們能正確地理解基督的死,我們就會知道基督的死乃保證了我們永遠的得救。這一點就是保羅在羅馬書8:32所要極力明辯的。

新約聖經更集中談到了多項在教義層面的理由,為要進一步說服我們,不管阻力多大,上帝有能力保守他的兒女堅守到底。

上帝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福音中所有的福份都是從這口泉裏流出來的,其中也包括保守聖徒永不失喪的恩典。既然上帝的揀選可以被形容成上帝的預定,那這種保守就無容置疑了,除非上帝的旨意是會落空的。他不僅向我們施予慈愛,更定意要我們永遠成為他的子民,此乃我們永恒的歸宿。保羅在同一段經文中指著信徒將來得榮耀一事所講的話,同樣適用於信徒的堅守忍耐。既是這樣,上帝的兒女一定能堅守到底,因為有上帝一路保守著他,因此他可以放聲高唱:

信心征服能力夠,
危難時分凱歌奏,
我主基督作護守,
仇敵莫望將我蹂。

惡人四面向我攻,
天上地下惡勢兇,
無奈主愛不移動,
我心系主亦始終。瓦茲(Issac Watts)

因此,用彼得的話說,就是藉著信,我們得蒙上帝能力的保守,為要得那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1:4-5)。也許你會反駁說:彼得在此為聖徒的堅守附加了條件,他用了信心作為堅守的工具。然而,聖經從來沒有講過堅守是不需要信心的。但彼得也說過,凡有信心的必能堅守到底。

上帝差聖靈內住在屬他的人心中。耶穌應許賜下他的聖靈,保惠師,他會與我們「永遠在一起」(約14:16)。正因他內住在我們心裏,我們大可用肯定的語氣,用約翰的話對自己說:那在我們裏面的比那在世上的更大(約一4:4)。所以華森(Thomas Watson)對聖靈內住聖徒心中的聖經教導,有以下的表述:

凡有屋居住者,均會修理維護這間屋子;因此,聖靈既住進聖徒的心裏,也必會維護保養在他心中的恩典。恩典好比生命之水的江河(約7:38),這江河是永不枯乾的,因為上帝的靈是那泉源,不斷往江河中灌註泉水。

基督為信徒代求。這個被教會常常忽略的真理,乃是堅守到底這個教義的核心。聖經多次提到基督之死的能力,是與他持續不斷的工作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因為他是我們的大祭司,常為我們代禱。保羅說,基督不但死了,並且從死裏復活了,坐在上帝的右邊為我們代禱(羅8:34);希伯來書的作者說,是的,因為他長遠活著,為我們代禱(來7:25;參來6:20);約翰說,他是我們天上的代言人,而在約翰福音17章那篇禱文中,我們看見這位主和君王的代禱工作是如何彰顯出來的。我們的主所祈求的,起碼其中的一項,就是他門徒的信心得以的持守,以致於他們能夠堅信到底,並且他們的見證也能得以保存(約17:11,15)。這個信念,給查理斯衛斯理準確地捕捉到了,並且體現在他那首優美的詩歌:”Where with, O God, Shall I draw near”(上帝啊,我還能投靠誰呢?),這首詩反映了查理斯衛斯理最好的神學思想:

我見主立寶座前,
制勝禱祈為我獻,
展示他脅他雙手,
我名刻劃在那邊。
我主永存為我求,
主與我敵愾同仇,
主禱我來說阿們,
有主代禱還不夠?

西門彼得的經驗可謂主為我們代禱的一個典型例子。他曾經否認過基督,然而縱使他有過如此嚴重的失敗,他仍舊得以保全。為什麽呢?無他,只因他的生命在上帝寶座前有他救主的代禱托住。耶穌也解釋過他禱告的重點是什麽:「西門,西門,撒但設法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的信心不至失掉。」(路22:31-32)。我們看到,即使在這裏,堅守和信心也是分不開的。然而,基督的祈求,使信心即使在最黑暗的日子裏也能得著堅固。每當我們發現我們好像彼得一樣陷在魔鬼的網羅中,我們就不能倚靠自己的力量,或仗著自己的信心,而是要仰望基督的信實,仰望他為軟弱之人的祈禱。你要是有這樣的認知,就必能得到安慰。這一認知更能帶給我們確信,知道世上沒有任何事情,可以使我們與上帝在基督裏對我們的愛隔絕。

因此,堅守與信心,或堅守與基督徒在信心受衝擊時繼續爭戰的責任,在聖經中從來不是兩極分化的,從來不是:要麽這個要麽那個;而永遠是:既有這個就有那個的。事實上,我們是因著信而不是在信以外堅守信仰到底的。這裏所呈現的圖畫是對上帝充滿動態而活潑的信靠,而他則主動的牽著我們的手,以致於我們得以堅信不移。堅守忍耐是沒有什麽總括承保(blanket gurantee)的,從來沒有什麽信徒「保險」的教義,好像說不管我們如何度日,上帝總是會保著我們的位子的。在新約聖經中從來沒有說一個信徒的堅守到底,已經保險到一個地步,以致於他可以隨便忽視聖經中不斷出現的警告字句。早期信徒為免自己成為被棄絕之人,其儆醒度日的程度,不下於那些曾經的的確確跌倒過,然後卻被證實其信心仍舊得以保存的人。這些人事後發現,原來即使赤身露體、危險、刀劍,也無法消滅基督對我們的愛。

然而,把註意力單單集中在聖經給我們的確據上不夠的,我們還需要留意另外兩件事,即持守信仰之信徒所會遭遇到的攔阻,以及上帝為維持我們信心所定的方法。

堅守信仰的攔阻

耶穌在撒種的比喻中親自論及這方面的問題。當他解釋每一種心田對上帝的道作如何反應時,我們發現:上帝的道要麽給人窒息住了(以致於即使看上去好像已經開始作基督徒了,中途還是會撤退),要麽沒有在人心中結出果實。

我們有一種攔阻,就是不要讓上帝的道滲入我們心裏,因此道的種子就容易被撒但奪去。有些人堅守不到底,只因他根本從來沒有讓上帝的道鋤松他內心堅實的土壤。耶穌將這種人的心比作路旁。在這個比喻中,路旁很可能是撒種的人每逢撒種季節必然會經過的地方,你會感到奇怪嗎?這個屬靈的比喻實在會叫人百思不得其解:竟然會有些人,偏偏越是聽道心越硬,耳朵聽見了,卻沒有用信心領受(參來4:2)。對這種人來說,要「結出果實,茁壯成長」是絕不可能的。

第二種可能性是「石地」的心田。這些人聽了生命之道,「歡喜」領受,立即發芽。但耶穌鄭重地強調,當患難和迫害來到時,他們很快就會枯乾雕謝了,因為他們沒有根。一般堅守不到底的人,開始聽道時往往都是會表現得歡喜快樂的。在牧養工作中,it is invariably a warning sign and acause anxiety to those who have a care for us,因為聖經的教導暗示,只有當我們的心同時感到歡喜也感到憂傷,我們才是真的在回應福音信息。即使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一個罪人在為自己罪得赦免,獲得永生而歡喜快樂之余,是不可能絲毫不為自己以往的所作所為感到難過的。同樣,在基督徒靈命成長的過程中,憂傷和喜樂的交替是必然的事,這一點在新約聖經則是不斷有強調的。基督徒在世上有「憂愁,卻是常常喜樂的」(林後6:10),從來不會只是有其中一樣的--起碼在今世不是如此。

因此,對於聽了道只覺歡喜快樂的人,耶穌好像是在說,這等人的問題在於他們只接受了福音的一半,但是半個根基是不保險的,當風浪席卷而來的時候,當逼迫兇猛而至的時候,根基就難免會動搖。如果有人以為基督徒的生命永遠是花香常漫,喜樂連年,他總有一天會被無情地驚醒。

第三種持守不下去的心田,主稱之為布滿荊棘的土地。荊棘可以是些什麽東西呢?是「今世的憂慮,財富的迷惑,以及種種的欲望」(可4:19)。它們「把道擠住了,就結不出果實來。」我們看到主的這教導,對社會各階層的人士來講都是十分適切的。無論是富有的人還是貧窮的人,是聰明人還是沒什麽知識的人,道理都是一樣。所有的人,無論能力有多大,社會地位有多高,總有今生的憂慮,總是覺得「草是隔壁綠;花是隔壁的香」(即使百萬富翁也會有這種感覺!)但這些纏慮是我們的致命傷,攔阻了上帝的道在我們心中的運作,因為纏慮會把道擠住。

無疑,我們必須緊記這些教訓,不斷應用在我們一生的生活中,此乃影響我們堅守信仰的攔阻。主耶穌在這比喻中所講的都是人心的寫照,在我們起初聽道時就沒有好好糾正的心態。這些心態所產生的後果,後來就慢慢呈現出來了。但這些之所以會叫基督徒不能堅守到底,乃是因為他們從起初就沒有根,因此也無法結果的。在信徒靈命成長歷程中,有許多毛病都是因為起壞了頭。因此,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尋根探源,看看根是否乾凈,用屬靈的除草器把一切我們從起初就任由它們生長在心中的那些雜草除去。否則,我們可能會發現,正如比喻中所說的那樣,我們在心中裝了太多與上帝為敵的欲望,以致於再沒有空間讓上帝居住其中了。可以保證一個信徒堅守到底的心田只有一種:
但那落在好土裏的,就是人用誠實善良的心來聽,把道持守住,忍耐著結出果實。(路加福音8:15)

接下來要問的是,我們怎麽能擁有這樣的心田,即能守住上帝的道,又能堅守忍耐,結出果實呢?

持守真道的方法

我們在持守真道一事上,最大的鼓舞莫過於發現原來是上帝在保守我們。我們常常有衝動想往內來依靠自己。我們須要往外轉向上帝,轉向上帝的話語所給我們的確據,他說過他永不離開我們,永不舍棄我們。我們既在基督的手中,又在他父上帝的手中,此乃托住我們的雙重保證:

喜樂憂愁相交錯,
我心驟起又驟落,
美好產業在搖動,
患得患失難捉摸;
千頭萬緒心中度,
今朝堅強他朝弱;
唯有主你不移挪,
昨日今日永屬我。

向主支取我力量,
主賜平安心堅強,
我曾心系俗世鄉,
方覺灰暗心旁徨。
求主免我再流浪,
求主將我懷中藏。
此恩叫我心歡暢,
主你大能我保障。

流離失所我曾嘗,
轉眼已逝苦不常;
我靈飛向天上鄉,
有主居住在那方。
堅固膀臂向我張,
緊抱弱軀切勿放,
有主護佑何需慌?
一切險惡頓隱藏。

在主有永恒美意,
求主指示叫我知;
我願單靠主意旨,
心緒起伏莫視之。
有主陽光照我靈,
烏雲滿布不用驚;
萬事不外主命定,
心仗主愛靈平靜。

夏普約翰(John Campbell Shairp)

不過,這並不是新約聖經的全部教導。上帝不但在我們生命中有他絕對自主的作工,他也透過一些方法來工作。他的保守促成了我們的堅守。為使我們能夠忍耐到底,他提供了足夠的恩典。

到底上帝提供給我們用以持守信仰的方法有哪些呢?

首先,當然就是上帝自己的話語。我們把他的道藏在心裏,免得我們犯罪(詩119:11)。上帝話語中有好些警戒性字句,可以激勵我們憑信心勇往直前。上帝的話啟示了他計劃的模式,這就足以叫我們有勇氣在試煉中,或在靈性低落時堅定不移。上帝的話帶給我們從他而來「又大又寶貴的應許」(彼後1:4),在我們為主爭戰時,成為我們的勉勵和安慰。彼得在基督受難時,遭到那惡夢般的經歷時,他就有主的話伴隨。他否認了他的主;他幾乎來到了變節的邊緣;他落在撒但兇猛的攻擊之下。但他「想起主對他說過的話」(路22:61),主的話不單只擊中了他的良心,把他從迷糊中叫醒,使他悔恨落淚;想主的話也必然提醒了他主對他其他的應許:「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的信心不致失掉。」主的話在這裏正發揮其雙重作用,一方面耕種了彼得的心田,鏟除荊棘,另一方面則重新建立他,預備將來要用他。在此之前,他只是以歡喜快樂的心來回應基督。他回答主的時候,豈不是語帶嬉笑嗎:「這種事也許別人會幹,絕不會是我!」現在呢,他感到憂傷難過,因為主的話把他傲慢和自信的荊棘劈開了。然後呢,他真的感到喜樂了,是悔改的眼淚所帶來的喜樂。從這裏,我們看到上帝的話是保存我們、使我們堅守下去的最好方法,因為上帝的聖靈,那位堅固人心的,會不斷使用上帝的話,好使我們在服事主的歷程中,有能力向一切艱難邁進。

第二種叫我們堅守下去的方法,就是我們要盡忠職守。基督徒生命中之「職責」這一概念,這幾十年來已不怎麽被人提及了。這是一項急需被恢復的教導。許多基督徒生活中的失敗,都可以歸咎於在這方面過於其他任何一方面的失敗。當我們在靈性上偏離正軌了,我們所偏離的正是我們應盡的職責。自從創世記三章開始,亞當夏娃就沒有盡到對上帝、對彼此間的責任,到撒母耳記下11章至12章,大衛所犯的罪也是一樣,(大衛偏離了他作王的職責,因當時正是「列王出征的時候」撒下11:1,他卻留在宮中尋求安逸的生活),到了今天,也許現今在失敗一事上,所出的屬靈差子比任何其他方面都要多。當我們感到情緒低落時,還有什麽比不禱告、不讀經、不作見證、不敬拜更容易做到呢?不消多時,我們就會變得越來越懶散。因此,無論得時不得時,我們必須把基督徒生活中各自的責任,牢牢烙在良心之上。

第三種方式是聖徒之間的團契。老一輩的傳道人常愛用的一個比喻,就是一塊燒紅的炭若是從火中取出來,它就會漸漸熄滅。即使對心中火熱的基督徒來說,這比喻仍然有很重要的意義。上帝把我們造成要有團契生活的基督徒。敬拜、與別人一同作見證、在思想上和靈性上與別人有社交來往,以及分享上帝所賦予的恩賜等,都是上帝應許用以保守我們「邁向錫安」的途徑。諸如羅馬書12章,以弗所書4章,哥林多前書12至14章等經文,全都在告訴我們,我們屬靈的長進與我們造就他人的能力,以及被他人造就的可能性均成正比。保羅說我們是同屬一個身體的肢子--這個身體是整個一起來轉動、生活、成長的。這就是為什麽我們生活的正常模式,乃是要歸屬一個活的、有禱告的、有敬拜的、屬上帝之人的團體。

上帝把這些祝福賜下來,為要使我們能堅守信仰。只要上帝把這一切從我們生命中收回一個短的時間,我們就會立即覺悟到,它們在我們心目中所扮演的角色有重要。因此,讓我們不要輕易藐視這些方法,這些方法是能夠讓我們持守信仰到底的。

17  在基督裏的安睡
死亡!一般我們不認為死亡是基督徒屬靈歷程中的一部份。然而,我們畢竟是會死的,而我們則沒有想過這也是一件要靠上帝恩典完成的事。我們一般也不認為死亡也是聖經的教義之一,對基督徒現今活著具有很切身的實際作用。回應。說實在的,這個題目並非一個時下基督徒會產生共鳴的題目;這個題目與現今的時代精神(Spirit of our time)相去甚遠,談這個題目,或許別人會指你是否有「病態」行為,(甚至你自己可能也這樣怪責你自己)。

無論怎麽說,我們只需用一點時間仔細想想,就必然會發現「死亡」在基督徒人生中的確占一席位,不僅如此,死亡標誌著靈程中的一個關鍵時刻(great crisis)和轉捩點(transition point)。

我們已經講過,一般而言,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工作特性是漫長的、漸進的。而非突發性或危機性的。但我們同時也認識到,我們的一生乃是充滿關鍵時刻的:一開始,重生就是一個決定性的時刻,因為重生內含一種潔凈的大能,叫我們一次性徹底地擺脫罪勢的管轄;接踵而來的乃是一種持續的、漫長的、與世界、與肉體、與魔鬼之間的爭戰;但這場戰役總得有個了結,基督徒總不能永遠爭戰下去,入了墳墓以後還在爭戰呀!這最後一站就是死亡這個關鍵時刻了。越過了這個時刻,我們就要踏入一個嶄新的領域。在本書最後一章,我們將會看,到在這新的領域裏,上帝的形象將會得到恢復,原來死亡並非真正的終點,好戲還在後頭。這就是為什麽說基督徒最大的盼望不是死亡,而是基督在尊貴與榮耀中的再來。基督再來之後一切都要結束!但是,如果基督不在我們有生之年再回來,我們人生的路途總會先讓死亡給我們畫上休止符,那救恩的終曲會在此之後才奏出。這樣,死亡對我們來說,就有必要好好思想。我們要對聖經有關的教導好好了解,並且好好預備自己,為主的榮耀,在基督裏迎接死亡。

死亡的本質

醫學和科技在近幾十年來的突飛猛進,也為人類帶來了許多現實和倫理上的難題,醫學界人士也為如何界定「死亡」而大傷腦筋。然而盡管科技如何發達,仍然沒有為我們解開死亡之謎。從某些方面來說,反而更加增了它的神秘性。讀者當中若有人曾經有過喪親之痛的,相信一定不會忘記你們所熟悉、所親愛的人那個軀體當中所隱含的神秘。一個垂死的人(即使他身體已非常虛弱)和一個已死的人,兩者之間是有無限的差距。你說你感覺到那個「人」已經不在了,已經「走」了,這種感覺是很難用言語表達清楚的。由於我們認識對方都是透過這個軀體,我們整個人的個性為人都裝載在這個軀體裏,所以當我們發現這個軀體和以往的那個不同了的時候,也難怪我們會覺得難以置信,不知所措。對有些人來說,到了這個時刻,他們才恍然意識到原來人不只是這軀體而矣,在我們裏面有比這僅僅的物質更超越的東西。

但這一切不過是人類共同經歷的一些特征。聖經有關死亡的教導又是什麽呢?死亡對基督徒又有什麽意義呢?

聖經教導說,死是罪所帶來的後果。在羅馬書,保羅最核心的教導,就是解釋了人在整個宇宙中的狀態。他指出了第一個人類的罪,藉著他的罪,死亡就臨到了人間,並擴散到全人類--因為所有的人都在亞當的罪上有份,亞當是他們的代表,是帶頭悖逆上帝的(羅5:12-21)。這也是為什麽保羅說死就掌了王權,即使在那些不與亞當犯同樣罪的人身上,也有轄制權。這是不是就是聖經為嬰兒夭折的解釋呢?這些嬰孩可是從來不曾自願地、有意識地犯罪喔!早期的聖徒的確認為是這樣的。罪的工價乃是死,而且工價平等分配,人人有份。

不但如此,在聖經裏,死亡被視為罪的咒詛。死亡並不是像我們有時誤解的那樣,是一種祝福,一種解脫,一個平安的結局。不錯,這一切在一個基督徒離世的時候或許都是真的,但這些情形實際上是與死的本質相違背的。因為死即等於決裂、離散。死乃使我們與上帝所造的契合(Fellowship)隔絕了,死亡的身體乃是極醜惡、極具毀滅性的--死乃我們「最後的仇敵」。

為什麽會這樣呢?因為死將我們與我們所愛的人分隔開了;它把使我們彼此間身體、思想、心靈相聯接的系帶割斷了;死奪去了我們世上一切的產業;他人的死叫我們與他們隔離,並將他們帶到一個無法與我們溝通的地方;我自己的死則表示我撇下了我一生所愛、所牽掛的人在後面,也就是說,死將我和我生命的一部份:我的丈夫、妻子、兒女、父母、弟兄姐妹…..割絕了。

死亡還帶給我們另一種的分割,不僅是我與我自己生命的一部份(即與自己心愛的人)相分隔,死還把我自己分裂了--我的身體和我的靈魂分家了。我們這個暫居其中的帳棚必須留在地上(林後5:1),我這副唯一的、用以認識自己、用以與別人交往的器具,必須與我的永恒的靈魂分割開來,與我天性相違的部份(contrarary to nature)。這樣的事,實在遠遠超過我脆弱的理性所能想通的。僅僅涉足窺探一下這種事情,已足以叫人不寒而栗。此乃咒詛也!這也是為什麽當我們的主想到死之將臨時,他說他心中充滿憂傷。聖經形容他當時的心理狀態所用的描述,暗示了主在想到他將要親嘗的可怖經歷時,整個人在戰栗。聖經形容主在客西馬尼園的那一幕所用的形容詞是屬於用來形容「困惑、不安,因身體上的失調或精神上的困擾、憂傷、羞辱、失望而產生的近乎精神錯亂的狀態」。難怪馬丁路得評述說:「從沒有人像那人一樣,在面對死亡的時候,表現得像那般驚恐。」

所以,唯有當我們看到基督時,才能發現死亡真正的本質。在其他人身上,我們會看到各式各樣的反應,有的懼怕到不在乎,有的悲傷,有的樂觀,林林種種,什麽都有。而這些反應都是基於當事人對死亡之後的眺望。但當我們的主思想到死亡的時候,他卻是因看見死本身而退縮起來。當他看到他究竟要藉著死來肩負什麽東西的時候,他對上帝說假若許可,叫這杯可以被撤去。因此,我們不能忽視死亡本身的厲害。死亡是生命的毀滅者,而生命則是上帝他無窮的大愛所賜予人類的,因此死亡不僅是我們最後的仇敵,同樣也是上帝的仇敵。

死亡之死

雖然以上所說的都是真的,也的確是聖經的教導,但仍然不是真理的全部,至少對信徒來說,不然。因為信徒不會單單思想死亡本身。基督徒看待死亡,正如看待其他所有的事,都是「在基督裏」來看的。死亡本身確實是一個叫人退避三舍的經歷,但在基督裏,死亡的必須帶來了一個全新的面向。這也就是為什麽在新約聖經中,我們每逢讀到有關死亡的經文時,所講的總是死亡如何已被擊敗。正是由於這個原因,那些殉道者在面臨死亡時才會以得勝者的姿態出現;而大大小小的信徒在自知死之將臨之際,才會仍然安之若素。我們看到,在一個已經戰敗的仇敵面前,人們勇敢面對,好比早期衛理公會的信徒那樣,他們知道他們的信徒是「安然去世」的。如果我們也想有同樣的勇氣,就必須清楚對基督徒來說,死亡為什麽會被擊敗,以及是怎麽被擊敗的。

死亡啊,你少狂傲!
有比你壯的已向你開刀,
他直搗你的黃龍,逮了你去報到,
休想我們今後會再給你嚇倒!
布倫克(William C. Plunket)

基督是如何直搗死亡的黃龍、奪去死亡的權勢呢? 聖經給我們提供了幾個答案。

基督以和我們一樣的肉身形狀來到世上,以致他可以親嘗並且分擔我們的死亡。希伯來書的中心思想,就是,基督成為我們的形象,體驗我們的軟弱,接受試探的考驗,忍受我們的苦難,為了要經歷死亡。他這麽做,以致可以成為我們救恩的「元首」(來2:10)。他的父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好讓他成為永活的救主,人類的朋友,並且能夠承諾永不離開我,也永不丟棄我(來13:5)。即使他沒有再做別的什麽事,已足夠叫死亡成為我面前的敗將,因為我知道,當我行過死蔭的幽谷,他會與我同在,我不會是孤單一人的,我有那位既是復活的主又是生命的主伴我同行。我們可以將這種信念,稱為對死亡之驚恐的誇勝。
基督已經征服了「那掌握死權的」(來2: 14)。希伯來書這裏用的這個動詞,英文聖經常常被翻譯成destroy(消滅),基本上就是「廢除了別人的武功」的意思(hors de combat)。原文katargeõ 這個字,有用在無花果樹的比喻上,那無花果樹乃是「白占」地土(路13:7),也就是說,對土地使用來講,它絲毫起不了作用。這就是基督的死給黑暗帶來的影響(參林前2:6;15:24)。死亡依然存在,但其權勢已經完全給廢除了。當邪惡勢力試圖攻擊信徒的生命時(正如現今這些勢力力仍然不斷努力嘗試在做的),發現它們已經沒有權柄了。因此,它們只能欺騙嚇唬基督徒,讓信徒以為自己仍然在它們的管轄之下。

基督究竟是怎樣征服撒但,尤其是指那位「掌握死權」的撒但的呢?基督耶穌的得勝到底帶來了什麽局面?他的得勝是針對撒但用來控制我們生命的鉗子,即罪著手的。保羅說基督透過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過犯,以致他能夠為一切王權繳械。基督藉著在十字架上的得勝,把這些權勢公開示眾(西2:15),魔鬼用來鉗制我們的鉗子就因此失去力度、脫鉤斷裂了--我們不必再受它的奴役。這帶給我們的第一個結果,就是我們可以從此不必再受制於死亡的威脅!由於我們的過犯已經從我們身上挪去了,而我們也不再是可怒的兒女或今世掌權者的奴仆(弗2:1-3),死的毒鉤已經由基督為我們承受了(林前15:55-57)。只要我們註視著基督的得勝,就沒有什麽可怕的了。

這顯然就是新約聖經為什麽把聖徒的死視為聖徒的安睡,(這裏所講的安睡並不是像有些基督徒所想的那樣,基督徒的靈魂會在他們離世之後和世界末日之前這中間階段安睡)。當死亡的毒鉤己經消失,死亡所帶來的恐懼已不足為懼時,死亡反倒變成了一道橋梁,在此橋梁的另一端,即我們醒過來新的一天的早上,我們就會發現自己已經與上帝同在了。縱使死亡還極力想威脅和捆綁人,但對那些把信心安定在基督身上的信徒來說,死亡只不過是安睡而矣。保羅說,這就好比一艘船解開了系泊繩,「離開了」我們靈魂今生今世所暫泊的居所,駛入無邊際的海洋,在那裏更靠近基督,甚至更是「與基督同在」(腓1:23)。

這一切並不是要否認基督徒的離世,仍有各自不同的、難以言喻的經歷,正如我們每人的睡眠,也各有不同的經歷。由於我們各人的心理構造是相當復雜的,有的人很容易入睡,想睡就睡,而有的則整晚輾轉反側,難以入眠。我們面臨死亡也是如此。在聖經中沒有說死亡一定要有什麽模式,因為死亡這經歷本身也是上帝用來預備我們迎見他的方法。我們只能模糊地猜度,為什麽有些基督徒一生非常有把握地生活,反而到了最後這一役竟會打得如此艱辛,甚至有時感到幽暗慘淡;而另一些一生比較小信的人,到臨終時竟會感到格外的甘甜寧靜。上帝有他的計劃、目的和他工作的方式,他是不會做錯事情的。我們大可以放心把自己的靈魂交付在他手中。

預備迎接死亡

如此說來,基督徒又當如何看待死亡呢?基督徒要學會用一種正確的態度來面對死亡。我們不應當輕易地、很膚淺地視之為無物;也不應該容許自己怕死怕得要命。基督徒要認識到死亡是我們的仇敵,但我們要歡喜快樂,深知即使死亡也無法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羅8:38),因為,在基督裏,死的毒鉤已經被廢去,雖然死亡仍然可能會臨到,或必然會臨到(除非主在此之前再來),但是死亡已經無法傷害我們了。

然而,即使如此,我們發現死亡始終會帶給人一些不自在的感覺,即使明白聖經教導的基督徒,在感情上也會感到有難以協調的地方。死亡摧毀了一個人在世暫時所擁有的和他所珍惜的一切。他不可能毫不難過地對死亡,向死亡表示友好和歡迎。我們必須操練自己的靈性,使自己在死亡來臨之際有足夠的勇氣來面對死亡。我們大可從以下三方面來操練自己:

我們的心必須以基督並與他同在的榮耀為至寶。保羅就是持著這樣的心態。他認為與基督同在乃是「好得無比」(腓1:23),因為對他來說,活著就是基督,死了也有益處--這益處就是獲得了一個與主更親密的關系,對主更有深刻的認識。這一切只有對那些今生愛主的人才有意思。如果我們看重基督,超過世上萬事,尋求他的國和他的義,超於萬事,那麽,與主面對面相見,與我在世上要舍棄的一切相比,自然寶貴得多了。至於有多寶貴,我們目前也許講不清楚,但我們起碼知道一點:與上帝的兒子同在是不會叫我們失望的。

基督徒往往很容易失去這種識見。有一種想法往往很微妙地就給我們設下了網羅,例如,有人會認為只要我們今生慢慢培養我們基督徒的事奉,將來我們總會有足夠的時間慢慢培養對主的愛和與主的團契。我們與主的關系是件大事,不能等到死亡使者來臨時才處理,因為人一定是在活著的時候死亡的!我們要清楚一點,活著的時候習慣了對上帝不冷不熱,這習慣是會習以為常的。這種習慣既不容易說改就改,其後果也不能夠說補嘗就修嘗。不是說完全沒有可能,但相對來說,說我們將來一定會比現在作更好的基督徒,是不怎麽可能的事。基督徒為末日預備自己的靈性,必須從第一日就開始。

我們必須以那將來所要獲得的祝福來提醒自己。基督在那裏,我們便會在那裏與所有與基督聯合的人一同相聚,有我們認識的:我們的朋友、教牧、長執、父母祖先、弟兄姊妹--大大小小凡幫助過我們的人。在天上的教會是何等的榮耀!來到眾聖徒一同聚集的教會是何等的榮幸(來12:23)。

無疑,講到將來的喜樂,我們現在知道的實在有限。還有許多問題,我們知道的答案也許只是模模糊糊的:到那時,我們彼此間應當是怎樣的一種關系呢?沒有世上這一切的享受,或者再沒有那些舊有的,上帝賜予我們在世時的關系,我們的日子會怎樣過呢?那些在年幼時或嬰孩時就離世的人,在天上會不會再長大呢?我們對上帝的知識是一下子頓然增加的呢,還是會經過一個過程,漸漸不斷增加的呢?到時候,我們還會不會認得大家呢?這一切合乎情理的問題只有一個可能的答案:到那時再沒有咒詛,只有喜樂和滿足,因為上帝的祝福將毫不間斷地湧至他的子民。我們今生所嘗到的任何一種喜樂,到那時,只能顯得不過為鳳毛麟角,不足為道了。在那時,一切都會是真實而永恒的!但唯有當我們真正經歷到這一切時候,我們的問題才會消失。那時候,我們就會承認說:「現在我終於『完全知道了』」(林前13:12)。

要是我們的思想能夠專註在這些確據上,我們自然會以一種嶄新的眼光看自己的離世和進入將來的美境。

我們必須在今生就覺悟到這世界不過是短暫的。換句話說,我們每一日活著,都必須抱著一種態度,就是以那一天可以隨時成為我們向世界告別的一天。這也是保羅對哥林多人的勸告(我們在前面已經講過了):「因為這世上的情況都要過去」,保羅說,所以「享用世上百物的」應當活著「要像沒有享用的一樣」(林前7:31)。如果我們對所有這一切的世俗享受不再緊握不放,反之,緊緊抓住的是基督自己,那麽,那一天早來或晚來也沒有關系了。當我們學會對今生的世界采取一種若即若離的態度,那麽,我們一定懂得怎樣與將來的世界影形不離。司布真(H.Spurgeon)曾經在他的一次講道中,就保羅的「我是天天冒死的」這句話,點出以下這個道理:

要是一個人是天天冒著死的,他一定不會認為死有什麽艱難的。他原早已經常常操練死亡了,要他死,只是讓他再示範一次而矣;就好像歌者彩排了多次一樣,他已練得爐火純青了,他只要再將那些音符發一次聲,就可大功告成了。那些每日清晨到約旦河邊,涉入水中與基督相交,與基督同死,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與基督一同復活的,他們該是何等快樂的人!當他們攀上了他們的毗斯迦山(Pisgah)眺望時,將一無牽掛,他們所看到的,乃是那些早已熟悉的事物,因為他們早已研析過死亡的地圖。…..願上帝既教導我們這種處世的藝術,讓我們該活出這種藝術榮美來。阿們!

那些認識到這種恩典的人,也許會跟本仁約翰所描寫的那位心直先生(Mr.充Honest)一樣,心感歡欣,本仁約翰在「天路歷程」中寫道:

不久,信差又來找天路客,這次是找心直。找到了便遞給他一封信。信上說:「有命令召你去見主,預備好一切,可以進入天父的家。」信差也給他一個記號說:「唱歌的女子也都衰微。」(傳12:4)。心直聽見了這消息,叫齊了他的朋友們,對他們說:「我雖要死了,卻不作遺囑。我的誠實,我要帶去。不過你們可以把我的誠實告知後人。」日子一到,心直便出發到江邊,那時江潮適高,幸而心直生平有一位朋友名叫無虧心〔Good-Conscience〕,特來助他一臂,幫助了他安然渡過了那無橋的江。心直最後的話是:「上主的恩典掌管一切。」說完了,便離開了這世界。

「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林前12:12)

18  在永恒裏得榮耀
「死亡並不是終點」!基督徒往往以這句話安慰自己,也彼此安慰。這話當然是真的,而且,這話的真確性,比那些講這句話的人所能想像的更加意味深長。因為新約聖經不僅把福音對將來世界的榮耀盼望指示給我們看,更告訴我們,即使我們死了,我們仍未曾來到聖經所指的、那個「末後」的日子(參太10:22; 24:13,14; 林前15:24; 彼前4:7)。基督徒所展望的重點不是他的死,而是跨越死亡的彼岸,是基督的再來,並且基督國度完全的成全。在此還有最後的一件關鍵的事情要發生。這件事在聖經裏曾經多方面生動地描述過,乃「救贖工作的最後事件」。它會對作上帝兒女的生命具有決定性、關鍵性的影響,它會把我們帶到知識之外的領域中,我們會覺得自己好像站在海岸上的人,望著一艘船漸漸駛到水平線之後,然後消失了,而我們只能猜想之後所能發生的事。這件事就是我們在永恒裏的得榮(Gorification)。

在前面第十一章裏,當我們談到與基督聯合的各個層面時,我們發現與基督聯合的層面是何等的寬廣。我們目前與基督聯合的焦點,當然是基於基督曾經為我們所成就的以及他仍然繼續不斷為我們所成就的。然而,我們知道,在將來基督還有一件必然要成就的事工。到那時,基督與屬上帝兒女的聯合就會呈現前所未有的緊密。保羅對那個時候是這樣形容的:

基督就是你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和他一同在榮耀裏顯現。(歌羅西書3:4)

聖經有關這方面的教導有幾大特色,令人驚嘆,如果我們想對作基督徒究竟是怎麽一回事,要有一個較全面的了解,我們一定不能忽略這些教導。

以上所提到歌羅西書的這段經文,是指基督最後的再來,到時也是所有已死之人的復活,以及一切事物的成全。在新約聖經,這個時刻就是主榮耀的時刻。既然如此,我們就必須認識幾個要點。

1) 第一點,當死亡把基督徒帶到有上帝親自同在那個地方時,(保羅說,他離世就是與基督同在;耶穌對那個悔改的強盜說:「今天你必定同我在樂園裏了」),上帝為了把「全備的救恩」賜予我們,好叫我們歡欣歌唱,他仍然還要做些工作。救恩的好處,不只是我們在今生沒有完全經歷,從一定程度來說,即使到了我們離世的時候,仍然未曾完全經歷。不是說我們死了沒有什麽「益處」(腓1:21),而是說上帝清楚啟示給我們的計劃,並不僅在於「靈魂」的救贖,即靈魂終於可以從「身體」的拘禁中被釋放出來。這不是聖經中救贖的意思,這只不過是一種解脫而矣。聖經所講的救贖是怎樣的呢?上帝要使人身體得贖,人最終不會僅僅是靈體的存在而矣。所以,基督救贖之工要等到我們的身體被上帝復活之日,才算徹底地完成。

至於死亡和復活這兩件事,我們不得不視之為是有時間上的差異的。當然,我們知道,時間不能作為永恒的量度標準,若用時間的觀念來思想永恒,無論如何也會把永恒簡單化了。然而,盡管如此,聖經本身也鼓勵我們用「現在與將來」、「之前與之後」這些概念來思想未來的世界,因此,我們必須遵此而行。縱使來到上帝面前與他同在已經是極其榮耀的事,然而,之後還有更大的事為我們預備好了。

2) 我們要註意的第二點乃是,在天上還像似為基督耶穌存留了更大的事為基督徒而存留。一個人的悔改在天上已經足以產生喜樂,這樣的話,經過了歷世歷代,目擊基督的工作不斷產生果效,天上的喜樂就越發增添。但這還不算,在天上還有更多可見證的事,因為到那日,天使要親眼目睹基督再臨,基督要在他曾經被羞辱過的這個世界中得榮耀。是怎樣來得榮耀,什麽時候他會來,我們不知道。但他必定要來這件事,乃是上帝所命定好了的。到那時,萬膝都要向他跪拜,人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都要稱他為主。他的榮耀將彰顯於世,他也要得榮耀。就在那一刻,基督徒要與他一同得榮耀,因為他們再也不能與他分離了。

3) 基督徒為何得以與基督一同得榮耀呢?這是第三點要註意的。因為當基督顯現時,基督徒就會被改變,變成像他一樣,不是說到了那時候,我們才得到的潔凈。正如基督在第一個復活日的清晨從死裏復活一樣,他的靈和他的身體原先是短暫地被分離了。照樣,基督徒也是如此,基督徒的身體和他的靈魂會暫時被死亡分割開來(或許需要數個世紀)。當然,這乃是一個奧秘(是違背「自然律」的),是要用信心接受的。但是妙就妙在這裏,這正是我們的盼望所在。正因為「自然律」是在受罪汙染的世界中運作,我們可以想像得到,當基督的救恩產生了宇宙性的影響,連自然律也要被改變!到了世界的末日,再沒有比死人復活更奇妙的事了。即使在這十幾個世紀以來,我們的主的首次復活,已經足以叫人驚嘆不已了。因此,到那時,唯有到了時間的末了,我們才會真正明白保羅為什麽說,罪越多恩典就更顯得多這話的重要性了。也只有到那時候,我們整個人性也會變得「像基督」。

4) 第四點要註意的是,新約強調說,到時候,整個教會將在同一時間一同經歷此事。這是何等令人興奮的事!到時,我們每個人,各自在自己不同的靈命階段中,有的信主多年了,有的剛信主,有的大有恩賜,有的則在恩典上軟弱、恩賜也不及他人。然而,在我們之前,有多少億萬的信徒離世?但在那日,我們將一同分享主的榮耀,並且與他一同得榮耀。那時上帝好像要對他自己說:「我曾經個別的,或一小群一小群的,多多地賜福過我的兒女;現在,我要以這最後決定性的行動,公開地,在我兒子出現之際,把一切最後的特別祝福,同一時間傾予他們。」(參西3:4;帖前4:16及帖後;約壹3:2有關這一點的提示)。

但是,我們可能仍會問:「得榮耀時會有什麽事情發生呢?」除了我們以上提到的這些一般性的要點以外,新約聖經更把四件界定清楚的事情展示給我們看。

(i) 復活-我們已經講過復活為什麽是必須的--因為人乃是由物質所組成的,不僅是靈體而矣,並且,基督來乃為了要救贖並恢復人在罪中所失去的。正如聖靈在基督生命中最後的一件偉大工作,就是復活的工作(參羅1:4),照樣,基督在我們身上所要成就的也是一樣,聖靈在我們身上要做的最後一件事,也就是他先在基督身上做成的事。此乃他工作的必然方向,這工作絕不會在我們復活前就改變或終止的。
如果我們因此就容讓我們的思想過度地集中在復活一事的神秘細節上,那是很可惜的事。這既然是一件獨特的、超自然的事,就意味著這裏頭所隱含的奧秘根本就是我們無法了解的,唯一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此事的途徑,就是基督的復活。此乃我們最大的確據,由於基督以復活的大能活著,所以我們也會照樣活著;由於那曾經死過一次的基督是永遠不會死的;由於叫他活著的是一種永遠不朽的生命;也由於我們已經與他聯合--所以那曾經叫他從死裏復活的大能,也會從他那裏流向我們這會朽壞的身體(見羅6:8-10;來7:16;羅8:11)。當保羅面對死亡時,他所持的就是這樣的信仰(參腓1:20-26;2:17)。

但我們是天上的公民,切望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運用那使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改變我們這卑賤的身體,和他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3:20-21)

這裏所強調的,(也是新約聖經從頭至尾所一貫要表達的),是今生和來生之間一個延續和更新,而最突出的重點乃是,在我們卑賤的身體將會奇妙地更新變化,變成像基督那樣榮耀的身體。

請不要忘記,保羅自己可是多多少少深切盼望獲得一個更新的身體,這身體會更適合這更新了的靈居住。他一定很清楚他那副身軀是怎樣拖累他的,這身體帶給他軟弱、疾病及死亡;他也很清楚「有一根刺加在〔他〕身上」叫他得不到解脫,那痛苦是什麽滋味(林後12:7-8);當他寫信給加拉太教會的時候,他因眼睛有毛病,要把字寫得很大,並以此來提醒加拉太教會的信徒,他曾經是如何在病痛中向他們傳道的。當時加拉太教會的人心痛保羅到一個地步,要是可能的話,甚至願意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移殖給保羅,以表他們對保羅的愛(加4:12-16)。也就是說,保羅知道這身體所帶來的痛苦,以至基督徒會期待有一天上帝會給他另外一個身體,好讓他住在其中,永享榮耀和尊貴。從這個角度來講,福音所帶來的好消息,乃是救恩所救贖的,即是身體也是靈魂,兩樣是一並來的。

到那日,瘸腿的可以行走,瞎眼的得以看見,耳聾的可以聽到,死了的得以復活。我們這個曾經居住過的、甚至可能受過苦的、卑賤的身體,要被改變成基督的身體一樣。

(ii) 改變-隨著復活而來的這個改變,也是使徒教導中的一個重點。我們不僅只是「再次取回一個身體」,好像從前的那個一樣,而是會更新了的身體以至可以像基督的那個一樣。在這最後的改變裏,帶有上帝起初計劃的璀燦成就。保羅說,他預定我們,為要使我們與他兒子一模一樣的形象(羅8:29)。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論及有關復活的事情時,他用了三個比喻,使這種更新更容易了解。

(a)  更新就好像一粒種子埋在地裏死了,為的是要長出珍貴的谷類或花朵,因此,我們能朽壞的身體雖被安置在這地上,但可以確定的是它必然能再復活,帶來完全新的生命模式。這既是個從舊到新的連續性,也是個換舊易新的改變。這種復活身體的巨大變化,就像種子變成花朵一樣,這個新身體乃是從我們死亡時那個身體變化而來的,雖然如此,到那時,我們還是會認得從前的自己(如果我們以耶穌復活為先例的話)(林前15:35-39)。
(b) 正如被造之物的身體各有區別,復活的身體也會與死了的身體有別。保羅說,以星宿為例,它們與地上的動物、飛鳥、魚類有極不一樣的榮美。同時,太陽的光和月亮或其他星宿的光芒也都不一樣。照樣,復活的身體也會有很巨大的差異。

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卑賤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有能力的;所種的是屬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屬靈的身體。(哥林多前書15:42-44)
(c) 復活的身體屬於另一個層次,與我們現有的身體不同。現有的身體是屬地的,將來的那個是屬天的(林前15:48)。保羅用基督徒的兩種人性來區別這件事,基督徒從前「在亞當裏」,因此在亞當作為人和罪人一切的特征上都有份。所以,他活在一種屬血氣、屬地的身體當中。然而,他這新的身體則截然不同了,這身體會擁有一切基督復活身體的特征,整個新身體的存在是嶄新的。它不再是屬血氣的身體,只適應血氣的世界,而是一個屬靈的身體,適應由聖靈掌管的世界。

這就是為什麽保羅要暫且揭示將來的復活奧秘,他說:

我們不是都要睡覺,而是在一剎那,眨眼之間,就是號角最後一次吹響的時候,我們都要改變;因為號角要吹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必須穿上不朽壞的,這必死的必須穿上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穿上了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穿上了不死的,那時,經上的話就應驗了:「勝利了!死亡已經被吞滅。」(哥林多前書15:51-54)

「我們都要改變!」我們可能只能用比喻來幫助自己了解那將要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實,盡管對我們來說,這事究竟是怎麽發生的,仍然模糊不清,但這盼望是叫人興奮的。

(iii) 更新-新約聖經所用的這詞句,是要讓我們看見,基督開始在個別信徒生命中掌權之時,和基督最終更新天地萬物,在一切事物中掌權之時,兩者間的關系。在這兩方面所用的都是「重生」、「更新」這類的詞(參太19:28;多3:5)。他們彼此間的關系,就好像種籽與花朵間的關系。聖經暗示說基督徒得榮耀的日子,也就是他們所居住的這個宇宙更新的日子。天地會像衣服被脫去一樣,它會被卷起來,然後被更換(詩102:26;來1:11-12)。正如信徒要被改變一樣,他周遭的環境也同樣需要改變,以迎合他這新的狀態。彼得後書和啟示錄同樣見證說,在新天新地中有義居於其中(彼後3:13;啟21:1)。「被造的萬物盼望自己得著釋放,脫離敗壞的奴役,得著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羅8:21)。保羅把被造萬物比作一個等候生產時痛苦的婦人,她將要誕下的是一個新生命!這個新生命會在更生時誕生下來。我們要仔細觀察保羅所描繪的這幅圖畫的震撼力,正如腓力斯(J.B.Phillips)那樣,他對保羅這番話作了很美的詮釋:

所有被造的萬物都顛著腳尖,熱切的渴望看見上帝的眾子歸回到屬於自己的地方來。被造的萬物現在還不能看見事情的實體,並非由於它們刻意閉眼不見,而是由於上帝定意要它們如此受限制--然而上帝給它們有盼望。這盼望就是,到了末了的時候,被造之物整個生命都要從變化與朽壞之強暴中被拯救出來,並且得著唯有上帝的兒女才能得著的榮耀的自由。(羅馬書8:19-21)

這種宇宙性的更新之所以是可能的,乃是由於基督以自己的死,已經除去了死亡的毒鉤。基督從人與上帝因罪而分隔這一根源上下手--因此也就解決了叫萬物受捆綁的原因。他的目的不僅在於叫人得以從罪的權勢和罪的存在中釋放出來,也在於叫所有的萬物在他的恩典中歡欣:

你們必歡欣喜樂的出來,平平安安的蒙引導;大山小山都必在你們面前發聲歡呼,田野所有的樹木也都拍掌。松樹要長起來代替荊棘,番石榴要長起來代替蒺藜。這要為耶和華留名,作永遠不能廢掉的記號。(以賽亞書55:12-13)

(iv) 作上帝後嗣位份的成全-我們已經從各方面看到,上帝最基本和最終的目的,乃是叫屬他的兒女變成和基督一模一樣,好叫基督在我們當中作長子、作長兄(羅8:29)。基督是頭生的,並不是指著他與父永恒的父子關系說的,而是指著他的復活和所進入的榮耀而言的。從這個角度來說,身為「死人中首先復生的」,基督會以自己復活的生命模式來塑造我們,就正如我們現今在世上的生命也是被他行事的原則所雕塑一樣。

我們現在已經是上帝的兒女了,但被造的萬物本身卻在等候「上帝的眾子顯現」(羅8:19),或者如Phillips所說:等他們「歸回到屬於自己的地方來」,因此,「作上帝兒女」還含有比「被上帝收納」、「被上帝重生」等,更豐富的意義。

這也是約翰壹書要講的重點,約翰說,我們是上帝的兒子,這是上帝所承認,也是上帝所宣稱的。不但如此,上帝還在重生我們的時候,給了我們一種新的性情--即我們被稱為上帝的兒女時,不僅是一種法律上的名義而矣。然而,不僅如此:
你們看,父賜給我們的是怎樣的愛,就是讓我們可以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親愛的,現在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將來怎樣,還沒有顯明;然而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像他,因為我們必要看見他本來是怎樣的。(約壹3:1-2)

到那時,上帝將完成他在我們身上開始了的工作,我們也會彰顯並享受與他完全的相交,和美滿的家庭生活。罪也好,身體、意念、肉體的軟弱也好,都不再能夠攔阻我們向上帝表達我們全然的愛,對他的敬拜,以及對他的忠誠和順服。這是何等的榮耀。有多少做兒女的,不是常常回想起他們自己親愛的父親,然後後悔當初沒有好好向父親表達過自己的愛,現在想表達已經沒有機會了。但上帝的兒女卻不是如此,他們的生命蒙過恩惠,因此他們要感恩,並且能很自由表達對上帝的愛意。到那日,他們將從一切肉體的攔阻當中釋放出來,然後得以真正地愛他們的父、贊美他們的父:

今日地位已尊貴,
他朝晉升更高位。
可朽肉眼豈能窺,
形體榮美屬天輝。
皎潔形象我衣裳,
主臨我靈必穿上。
自古隱藏聖榮耀,
盡顯眼前不隱藏。

正是由於聖經給了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這樣的盼望,我們才會切切渴望那日子來臨,並且,我們要與查理斯.衛斯理一同頌揚:
救主完竣再造善 工,使我純潔無瑕疵;
讓我得見宏大恩寵,主裏復現原始義。
更新變化榮上加榮,直到與主長相斯;
主前摘下冠冕鞠躬,驚嘆主愛怎如此!
查理斯.衛斯理(Love Divine, All Loves Exalling)

保羅說:「再後,末期到了」(林前15:24)。也許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末後的事:當我們思想到,屆時我們都以復活的身體站在主前,每人都更新變化成為主的樣式,天地萬物也因我們被成全的後嗣身份而一同得到復生--「我們…..成為嗣子…..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我們因此更可以說:「再後,新的開始到了。」那時,我們將進入永恒的光明、榮耀和喜樂裏。

但新約聖經並沒有停在這裏,這一認識是具有其實踐意義的:

「凡對他存著這盼望的,就潔凈自己,像他潔凈一樣。」約翰壹書3:3

此乃新約聖經在凡提到救恩這些末後的事情時所給的一貫的教導。既然這些事情將要發生,那就是說,我們現在的生命要有不斷更新的必要。要是有人真的相信他將來會進入那般的榮耀中,變得有與基督一模一樣的形象,他現今的生活豈能絲毫不受此信念影響呢?正如聖經其他教義一樣,基督徒得榮的教義也有它實用性的目的。這教義鼓勵我們,也挑戰我們活出一個與我們信仰相稱的基督徒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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