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順強牧師

有人心中抱不平,因為基督徒指出自亞當犯罪後,世人要承擔他犯罪後的結果,那是不是等於上帝不公平?請看以下回答。

亞當是人類的總代表

  首先,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亞當是人類的始祖,當上帝創造亞當夏娃後,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一:28)世人是從他們與他們的後裔一直生養繁衍而來,故此亞當是人類的總代表,他不聽上帝的話墮落在罪中,成為有罪的人,即人類亦成為有罪的人類。聖經指出:「這就如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所有的人都有罪。」(羅馬書五:12)試用例子說明,好像一粒壞了遺傳基因的蘋果,它種出來的蘋果變成壞蘋果,這些壞蘋果繼續種出來的仍是壞蘋果,因為它由遺傳而獲得了使果實變壞的基因。我們人也是一樣,亞當夏娃犯罪後,罪性便進入人類,於是人人都會犯罪,正如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三:23)

罪果是有牽連性的

  其次,我們要承認罪果是有牽連性的,昔日上帝在人犯罪前已經發出警告,聖經記載耶和華上帝曾吩咐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二:16-17)但結果他吃了,於是死亡便臨到他,他雖活到930歲,但仍難逃一死。不單如此,上帝對亞當夏娃所執行的審判今天仍然生效:「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三:16-19)

  罪果牽連了世人到如今,即使我們人沒有犯亞當當時吃禁果的罪,女人卻仍要面對生產之苦,人要勞苦才得糊口,地會長出荊棘蒺藜來,還有人要面對死亡等惡果!同樣道理,上帝昔日要賜福給人,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一:28)但人沒有好好的治理地球,不好好管理萬物,諸如濫用農藥、濫捕魚獲、濫殺動物等,使大地受污染、海洋及陸地動物絕種等,即使你和我可能沒有做出這些行為,但我們卻受其中的牽連而受苦。

只能怪人不能怪上帝

  我們既然因人犯罪而受苦,要責怪的是人而不應是上帝,不能推卸責任。但人的問題是常常推卸責任,從亞當犯罪後便如此,聖經記載上帝審問亞當時,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上帝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世記三:11-13)我們看見亞當推卸責任給夏娃,夏娃推卸責任給蛇,人不斷地推卸責任,更嚴重的是推到上帝身上,甚至責怪上帝為甚麼不難阻亞當犯罪,並且責怪上帝為何創造會犯罪的人。

上帝並非照亞當所行的審判我們

  話說回來,人雖然受到亞當罪果及別人罪果的各種牽連,但上帝卻不是按著亞當或別人所犯的罪去審判我們,乃是照各人自己的行為受報的。聖經論到末日主耶穌基督的大審判時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示錄廿:11-13)祂的審判是公義的,聖經羅馬書2:6說:「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又說:「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因為上帝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馬書二:7-13)

上帝給我們開出路

  故此,我們承擔了亞當或別人的罪果即或不好受,但各人面對上帝審判時,自己要承擔的罪果更嚴重。聖經說:「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天堂);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啟示錄廿一:27)人都是不潔淨的、虛謊的,都是有罪過的,按著上帝的審判,人人都應該要死,人人都沒有資格到天堂去,只有到地獄去。

  然而,上帝卻是慈愛的,聖經啟示人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出埃及記卅四:6-7)上帝並且道成肉身到世上來,就是主耶穌基督,祂來完成了救恩,使我們有罪的人因信靠祂可以免受審判。主耶穌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馬太福音十:32-33)

  親愛的朋友,請不要再為亞當或別人犯罪後的惡果抱不平,反倒要自我省察,讓上帝的靈感動自己,為所犯過的罪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救主跟隨祂,使罪得赦免、得享祂所賜的新生命及永生。

資料來源:真理報 2013年1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