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鳳翔

基督徒常有個問題:「工作的目的與其價值?」因為傳福音是如此迫切,是如此重要,那我們為何還花那麼多的時間在工作上?全球化競爭下,每天六點起床工作到晚上六、七點,才回到家。日復一日,有何意義?是否隨便找個工作能餬口飯吃,省下寶貴時間拿去傳福音,不是更榮耀上帝嗎?

然而,針對這個問題,在華人的世界,大多數牧者輔導會給的答案,往往是站在工具論的角度:「不工作就難以在這世上生存。工作的目的,是為了增長才幹,提高技能,轉化為實際能力,獲得更高的地位,便有更大的影響力。能力+地位+影響力,就可以讓更多的人信主。」或「工作賺的薪水,可以幫助上帝事工的推廣。」

聽起來很有道理,但在腦袋裡若多轉幾圈,還是覺得這答案怪怪的。因為人的能力、地位、影響力是不能讓其他人信主,唯有聖靈上帝的工作才能讓人信主。信不信上帝,還是看個人的領受與抉擇。並且,從實際面可知道,絕對不是人在社會上的地位高低、收入多寡,不見得與傳福音能力劃上等號。甚至很多時候,社經地位高的博士,反倒不如學歷一般的,接觸人群範圍更為廣泛。

就像對於基督徒大學生也會有個困擾:「是要接教會或團契服事?還是要接學校學生會主席或系學會幹部?哪一個蒙上帝喜悅?」牧長輔導會給的標準答案,多是「教會服事優先,團契服事次之,基督教機構服務第三;至於學校學生會等世俗服務是短暫的,不要浪費寶貴時間在上面。」

這些答案是單以福音使命為基礎。因為每個基督徒皆領受了主所頒佈,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的福音使命(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20節)。眾基督徒都得領人歸主。

但,基督徒並非只有福音使命。事實上每一個人還另負有個使命,稱為文化使命。這個使命是記載於舊約創世記裡,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且造男造女,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全地,治理全地,且要管理陸上走獸、空中飛鳥、及海裡的魚。每個人都具「神的形像」,無論是在「神與人」、「人與人」、「人與物」各文化層面的活動際遇,都應當彰顯出神的樣式,以榮耀祂。

在過去,主流的神學將屬靈、屬世二分,如早期的殉道主義,中世紀的修道主義,宗教改革時期的重洗派,現代的門諾會與亞米許派,華人教會則有地方教會運動,多認為文化都是邪惡的,主張基督徒最好不要參與任何屬撒旦的世俗文化活動。這樣的觀念下,基督徒只有福音使命,沒有文化使命。當然就會認為讀書、工作、參與社團,都是無用的的世俗活動。

就像電影《奇異恩典》。男主角一開始的念頭,就是要獻身當神職人員,但是後來他瞭解文化使命的重要性,看見上帝對他的獨特呼召是當國會議員,這也是一種獻身。如果他的觀念沒被聖靈上帝翻轉,那很可能英國要廢掉黑奴制度,得如同美國發生南北戰爭,死傷人數超過世界大戰才能成功。

時下,教會界仍多單單教導福音使命,少提或根本不提文化使命。以致於一些基督徒,視工作為餬口的工具,也難怪不容易擁有工作的積極熱情。造就出兩面基督徒,星期一到星期五在公司摸魚打混偷懶,星期六日在教會積極為主做工的怪象。究其原因,就是福音使命與文化使命的嚴重失衡所造成。

事實上,我們應該用肢體的觀念來看這件事。上帝呼召每個人在不同的崗位上,有些人上帝揀選他做全時間的福音使命工作,有些人是被揀選做文化使命來榮耀上帝,更多的大多數人則是肩上共負兩個使命。

使命是事工存在的首要目的。因此,回頭來看工作的目的為何?傳福音的工具論雖是答案,但並非是答案的全部。因為工作本身就已經內含文化使命的意義在裡頭。各行各業的基督徒把自己的分內工作做好,本身就是榮耀上帝的行為。工作是否有價值,端看個體是否尋求並順從上帝對自己的呼召與帶領。

資料來源:永恆與當代http://a2z.fhl.net/fore/fore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