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什麼都說“這是神的旨意”,就證明這個人不大懂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除了神以外,宇宙最重大的事情。神的旨意是永恆的、不變的,連聖經裡的使徒及先知們都不敢隨便用這個詞。“神的旨意”這四個字在聖經中用的數量很少,因為十分嚴謹,所以我相信一個真正敬畏上帝的人,不會隨便開口閉口講“上帝的旨意”。

何謂神旨意?

上帝的旨意與上帝的引導有不同的地方。上帝的引導是特別賜給他的兒女的,目的是要把他的兒女帶進上帝的計畫裡面,而藉著引導把神的兒女帶到上帝的計畫裡面,這就是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要我們遵行祂的話語、實行在祂的計畫裡面。上帝的旨意是藉著聖靈引導我們,使我們引進神的計畫。凡被聖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女(羅八14—16)。這樣,引導是因人而異的,每個時代不一樣,而旨意是每一個時代都相同的。旨意是在永恆裡面定的,而引導則在時代中執行。我個人把這兩個歸人一個名稱:Eternal decree and dynamic process。Eternal decree永恆中間神的諭令,Dynamic process是在歷史過程中間有效能的運行。為了展現神永恆不變的旨意,所以上帝在歷史中間展開他的行動的時候,就要在歷史的程序中成就他永恆的旨意。神在永恆中間預定在歷史中間藉著福音彰顯出誰是他的兒女,神在永恆中計畫在歷史中差遣耶穌來成全這個計畫,神在永恆中間要從我們身上得著完整的榮耀,在這個世界中間塑造訓練、鞭打管教,讓我們可以成為能夠榮耀他的工具。

引導是因人而異,因時日移,各人不同的。舉個例子,神要每一個基督徒傳福音,這是旨意,但是不是每—個基督徒都被引導作全時間的傳道人,這是引導。引導臨到一個人,要你做全職傳道人的時候,你要順服;引導一個人做帶職的傳道人.你也要順服。引導雖然各人不一樣,旨意是大家都一樣的,都要做一個福音的見證人。神的旨意要你們成為聖潔,這是永恆性的。有一些人被引導過一個結婚的生活,有—些人被引導過單身的生活,獨身的人被引導,知道主引導他獨身.就不要強調獨身才是上帝的旨意。如果他這麼講就否定了那些結婚的人都有遵行上帝旨意的可能性。相反的,結婚的人知道主引導他結婚,應當認為這是神的引導,所以不要說“神的旨意要每一個人都結婚,凡不結婚的都違背上帝的旨意”,這樣說連耶穌也違背上帝的旨意。所以引導是每個人不一樣的,而旨意是絕對性的,每個人都相同的。

簡單歸納之:
一、神的旨意不向那些不存心順從的人顯明。這個原則是從耶穌在(約七17)的話中提出來的,耶穌說:“你們若立志遵行就必知道。”志、行、知。如果先把志定在順服上面,願意去遵行的話,就不難知道上帝的旨意了。所以神的旨意不會向那些不立志遵行的人顯明的。

二、神的旨意絕對不會違背聖經的原則。我講原則而不講字句,原則是超過字句經意的話語,所以我們要從經意去瞭解聖經。

三、當聖經沒有清楚記載的時候,我們怎麼知道上帝的旨意,凡是聖經沒有記載的,有三個原則:(1)榮耀上帝;(2)造就別人;(3)在真理中間的自由或者是在罪惡中間的捆綁。“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榮耀上帝。”“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造就別人。”“凡事我都可行,但是不要被罪所轄制。”這三個原則幫助你決定一些聖經沒有明文規定、沒有在條理上給你清楚的那些你所面對要擇善而行的事情。

四、基督的平安在你心中作主。基督的平安治理你的內心,給你的內心有因基督而來的平安。(西三15)“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中作主,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如果全世界贊成,得救且被潔淨子的良心沒有平安的話,請千萬不要去作。相反的,如果我內心感覺很平安,而全世界都不贊成,你可以作。但是,要注意在反對你的人中間有沒有屬靈的人。如果有的話,另外一個原則出現了.就是第五點。

五、就是要與清心的人一同禱告、一同察驗、一同明白,這個是團契的功效。聖徒團契的功效是肢體與肢體中間互相的關懷瞭解,共同挑起重擔,同舟共濟,來完成神的大業,一同分享神的恩典。要尊重團契中間神共同的引導。

六、如果這件事是與別人有關的,應當有主在每一個有關的人身上作同樣的感動。雖然時間與程式不大一樣,但是感動的方向與順從的權威是一樣的。例如:有一個人來我家叩門說:“神的旨意感動我在你家免費吃飯兩年。”我拒絕他,因為如果是神的旨意,感動他,也會感動我。又如一個人說:“神引導我跟你結婚,你如果抗拒我.你的罪很大,因為你拒絕我,就是拒絕上帝的旨意。”你可以回答說:“怎麼上帝忘記告訴我呢?”當然神可能先感動一個人後,再感動另一個人。愛是有先後的,如果愛是沒有先後的話,聖經就不會說:“我們相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照樣,可能有一個弟兄先愛一個姐妹,但是不能隨便說“上帝的旨意”,這是很危險的。

七、時間會印證,那些真心順從但還模糊不清的人,耶穌說:“以後你們就必知清。”這莫非告訴我們現在還不清嗎?順從要帶來時間的印證、歷史的考驗。時間是最忠實的見證人,是最可怕的試金石。

資料來源:唐崇榮國際佈道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