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章31-33節)“

「先求神的國」是聖經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在「登山寶訓」中,耶穌二次論到這個原則(太6:9-13:參路11:2-4;12:31)。在聖經裡,神的國包括三方面:1.神的主權,2.神的主權所覆蓋的領域;3.屬神的國民。這三方面中,最核心的方面是神的主權。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哪裡有神作主作王,掌權管治,哪裡就有神的國。(當然,神的國意義極為豐富,在此不能盡述。)神的義與神的國有密切聯繫,它規定了神國的道德屬性。簡單地說,神的義就是神國的倫理法則。(福音書中所講的神的義,與保羅書信中所講的「因信稱義」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在此不能詳論。)

為甚麼要「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呢?怎樣求呢?在這裡,我們就馬太福音中的上下文(馬太福音6章25-34節)來回答這個問題。在這段經文中,耶穌針對門徒憂慮衣食的實際情況提出了:「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章33節)因此,「先求神的國」是耶穌教導門徒克服生存憂慮的屬靈原則。為甚麼「先求神的國」能夠克服生存憂慮呢?

根據我個人的體驗和理解,有「生存憂慮」的人通常把自己生存的根基建立在外在的財物或個人的能力之上。然而,正是這種把自己生存的根基建立在外在的財物或個人的能力之上的人生態度,成了「生存憂慮」的根源。

稍微了解現代經濟的人都知道,一個人的財物總是流變的。若要財物增值,就要冒險。若要保險,就難免讓財物貶值。其實,這種情況,古今都一樣,只是現代更突出一些。所以,耶穌在教導門徒不要憂慮之前,首先教導他們「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馬太福音6章19節)事實上,在農業、手工業和畜牧業時代,財產的確以「蟲子咬、能銹壞和被賊偷」這三種形式而貶值。在現代,「被賊偷」這一種形式不但沒有改變,反而變本加厲。至於「蟲子咬、能銹壞」則主要被「通貨膨脹、貨幣貶值」以及投資的風險所取代了。

稍微多一點人生閱歷的人也許知道,個人的能力是很有限的。先天的資質和後天的機會在人生中常常起決定的作用。相信許多移民北美的華人都有這種體驗。

總之,外在的財物和個人的能力都不可靠,不宜作為生存的根基,否則就會產生永無止境的生存憂慮。「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就是將神的國和祂的義放在人生的首要位置,並作為人生的根基。當我們將神和神的倫理法則放在人生中的第一位時,相信神會看顧我們生存的一切需要。這樣的人生,不再會有生存的憂慮,而且有永恆的價值:「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馬太福音6章20-21節)

不少人在剛接觸基督教的時候,都抱著求神保佑「財物增加」或「個人能力增加」的目的。這既是實際情況,也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一個人不應該自始至終都抱這樣一種態度。否則,你所求的仍不過是「財物」和「個人的能力」,而不是與神建立生命的關係。這樣的追求既是膚淺的,也通常不會持久。這樣的追求就像一個人進到一家珠寶店,雖然看到了上好的珠寶,卻沒有認識其寶貴價值。結果,他帶走的是一個外表好看的珠寶盒,卻留下了價值連城的珠寶,實在令人扼腕!

怎樣求「神的國和祂的義」呢?就是要將追求的目標逐步從「外在的財物」,和「個人的能力」轉移到神身上。具體來說,就是要對聖經所啟示的真理有渴慕的心,並且努力去理解,去體會,去實行。當你這樣去做時,你就會發生改變,就會越來越經歷神的真理和恩典。

資料來源:真理報